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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車使用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叉車使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叉車使用管理制度1
一、叉車使用規則
(一)、廠內叉車司機必須遵守的規定
1、嚴格遵照一般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自覺遵守廠區內的各種安全標志,維護交通秩序,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
2、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操作證,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操作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操作證準駕駛車種不相符的車輛;
3、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機件失靈或違章裝載的車輛;
4、嚴禁酒后開車。當司機身體患有疾病或過度疲勞有礙行車安全時,不準駕駛車輛;
5、不準穿拖鞋、高跟鞋駕駛車倆,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車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他人閑談或有礙行車安全的行為;
6、行車中車輛不得突然緊急制動,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準超過限速規定行使。
(二)、叉車行駛安全規定
1、廠內叉車分道行駛的規定
(1)、各種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一律右側行使;
(2)、在沒有分道線的道路上,機動車在中間右側行使;
(3)、在同一車道內行使的車輛,低速車應靠右側行使。
2、行駛速度
(1)、叉車的`行駛速度每小時應小于15公里;
(2)、叉車行使下列地點、或遇到特殊情況時的限速規定;
①、交叉路口、裝卸作業、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設有警示標志處或轉彎,調頭;通過以上路段叉車的行駛速度每小時應小于10公里;
②、進出廠房、倉庫大門、危險地段、倒車或拖帶其他車輛每小時不得超過5公里,同時應加強了望,謹慎行使;
③、車輛行駛經交叉路口需要提前減速,加強了望,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謹慎通過;
3、廠內叉車的行使間距
(1)、同向行駛,車輛前后之間應根據行使速度、路面和氣候情況;
(2)、要注意輛車之間的適當安全側向距離。
4、下列情況應禁止行使
(1)、過于狹窄的道路;
(2)、易燃易爆危險倉庫;
(3)、機械設備過于擁擠、人員過于密集的區域。
5、叉車停車規定
(1)、車應停在指定地點或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不得逆向停車。
(2)、駕駛員離開后,拉手剎車,切斷電路;
(3)、不得在禁止停車處停車。
6、機動車倒車規定
(1)、先查明周圍情況,確定安全后再倒車;
(三)、叉卸貨作業規定
1、叉車叉取貨物
(1)、不管是傾斜門架還是調整貨叉高度,要求動作連續,一次成功到位;
(2)、貨物在高處時,如未在放貨位置,禁止向前推動前傾手柄,以防造成叉車向前傾翻;
(3)、不允許叉車在前傾的情況下載貨運行;
2、叉車卸下貨物
(1)、操作操縱桿時,動作要柔和,速度要適當;
(2)、卸貨抽貨叉時,貨叉高度要適當,以防拖拉、刮碰貨物。
二、叉車的保養
(一)、定期保養
1、日常保養:以清潔、潤滑、檢查為中心內容,由駕駛員負責完成;并做好檢查記錄;
2、一級保養:以檢查、潤滑、緊固、調整為中心內容,除了日常保養的內容外,還要進行必要的調整工作。累計作業100小時進行一次;由維修員負責,駕駛員協助;
3、二級保養:以檢查、調整為中心內容,對機械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清洗、換油、修復或更換易損部件,作業500小時進行一次,由維修員負責,駕駛員協助;
4.磨合期保養:主要是針對新車和大修車的保養,磨合期內,應降低車速,不要滿載,初始期一般為40工作小時;
5.清潔蓄電池,調整電解液密度;添加電解液;
三、司機管理制度
1、設置專職管理人員管理叉車,建立健全車輛的安全管理;
2、組織對叉車司機進行安全理論知識和技術實際考核;
3、對叉車司機進行登記注冊及檔案管理;
4、核發叉車駕駛操作證;
5、對叉車司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
6、對叉車司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
叉車使用管理制度2
1目的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廠內叉車在使用、維護、保養、操作等相關注意事項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xx公司各部門(車間)。
3職責
3.1生產車間調度1臺電瓶叉車、倉儲、物流部調度2臺叉車。
3.2調度部門負責叉車的日常使用、檢查、維護、保養;負責對操作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培訓;負責編制車間叉車適用的安全管理規程或制度等工作。
3.3各車間(部門)在使用叉車作業過程中,負責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監護工作。
4?相關要求及程序
4.1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4.1.1保證叉車的清潔衛生,定時對叉車進行清理與保養;
4.1.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打手機。
4.1.3嚴禁酒后開車。當司機身體患有疾病或過度疲勞有礙行車安全時,不準駕駛車輛;
4.1.4不準穿拖鞋、高跟鞋駕駛車輛,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1.6行車中車輛不得突然緊急制動,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準超過限速規定行使。
4.1.7駕駛員應嚴格遵章守法,規范操作,安全行車。
4.2駕駛前的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檢查啟動、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2.4駕駛員在作業前應檢查車輛起重鏈、門架、裝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確認正常再啟動操作;啟動發動機后,聽察發動機運轉情況,檢查各儀表的指示狀況。
4.3駕駛規定
4.3.1使用叉車,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
4.3.3當有機械問題不能自己進行修理的,部門需以通知單形式通知小車班進行檢查、維修。
叉車使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內部機動叉車安全管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杜絕公司內部機動車輛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機動工業車輛安全規定》等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即日開始執行。
二、適用范圍
貨物的轉移搬運、原材料的裝卸、在制品的安裝調試、半成品、成品的堆放。
三、使用要求
在手動叉車無正常法搬運、轉移貨物的情況下,可以向物流部相關人員申請;然后填寫《叉車使用申請單》,得到上級領導的審批,方可安排叉車作業。
可以使用叉車的情況下,分為以下幾點(特殊情況除外):
3.1當物料體積、重量、高度等原因,人工手動叉車無法正常搬運、轉移物品的`情況下;
3.2裝貨、卸貨的時候,物品較為笨重人工無法裝卸的時候;
3.3在安裝調試的時候,需要調動大型物件的情況下;
3.4生產車間需要挪動大型機械的時候
3.5在維修車間機械設備的時候。
四、注意事項
4.1經培訓并持有駕駛執照的司機方可開車;
4.2在開車前檢查各控制和警報裝置,如發現損壞或有缺陷時,應在修理后操作;
4.3搬運時不應超過規定負荷,貨叉須全部插入貨物下面,并使貨物均勻放在貨叉上,不許用單個貨叉尖挑貨物;
4.4平穩地進行起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的或光滑的路面,轉向時須減
速;
4.5裝物行駛應把貨物放低,門架后傾;
4.6坡道行駛應小心行駛,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是行駛時,上坡應向前行駛,下坡應
后退行駛,上、下坡忌轉向,叉車在行駛時,請勿進行裝卸作業;
4.7行駛時應注意行人、障礙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車上方的空隙;
4.8不準人站在貨叉上,車上不準載人;
4.9不準人站在貨叉下,或在貨叉下行走;
4.10不準從司機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縱車輛和屬具;
4.11不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小心搬運尺寸較大的貨物;
4.12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門架叉車應注意上方貨物掉下,必要時須采取防護措施;工
作時應盡量使門架后傾,并在最小范圍內作前后傾;
4.13加燃油時,司機不要在車上,并使發動機熄火,在檢查電瓶或油箱液位時,
叉車使用管理制度4
1.目的:為規范廠區內叉車使用,保證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3.駕駛規定
3.1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禁止打電話等干無關的事情。
3.2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后倒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3.3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3.4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3.5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3.6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難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
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3.7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關閉電源后放可離開叉車。
3.8叉車出入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3.9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站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載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3.10嚴禁超載行駛。
4.裝卸規定
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
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2叉起貨物時,貨叉應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
鏟叉上作業。
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
索,綁緊后放可提升。
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
在通道口。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班長付連帶責任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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