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制度精品(2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文件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文件管理制度1
(一)總則
一、本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學校文件收發的完整、及時、準確,促進學院內部及學院和上級部門的信息溝通,提高各部門組織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本制度涉及的文件是指以學院名義發布的各類公文包括請示、報告、決定、通知、意見及規定等等,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類公文,以及各部門上報的各類文件資料。
三、文件收發要做到仔細、認真、及時、完整。
(二)收文制度:
1、接收文件應在文件登記表上的作好登記,填寫應仔細、如實、及時,并由辦公室人員簽字確認。登記表須保持清潔、保存完整以備歸檔之用。
2、聯絡員在校團委領取的文件應根據校團委的'指示及文件內容的緩急,及時將文件送達學院領導或有關部門輪閱,并做好文件傳閱記錄以備查。
3、傳閱文件應保持文件完整無缺,并在相應的時間內歸還辦公室。
4、分團委各部門每月月初和月末應按時上交當月的工作計劃及總結。如要舉辦活動,應上交相應的。計劃和總結,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將按考核制度上的有關規定扣分。
5、各部門上交的計劃和總結包含打印稿和電子稿,打印稿應存放在各部門文件夾中,電子稿應存放在辦公室電腦各部門的文件夾下。
6、上交上來的打印搞應及時、認真、如實的做好各項登記,查看是否有圖片并做好備注,上交電子稿時辦公室接收人應確保其能打開并含有相關內容,做好相應的登記。
7、分團委所屬各部門可根據需要在辦公室查閱文件,但不得善自改動文件內容,查閱時應經過辦公室有關人員的批準。
(三)、發文制度:
1、學院各類文件指在學校內部統一意見、發布通知、決定和溝通信息;向上級部門請示、報告重要事項等。
2、欲發放文件應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畢后交有關人員審定,審定合格后方可發放。
3、根據文件內容填制統一格式的文件簽發單,并將文件按學院統一規定編號在發文登記表上分門別類地做好文件的具體信息的登記,學院任何發送文件都得做好登記,該登記表作為歸檔資料應妥善保存,不得遺失。
4、文件發送之前應加蓋學院相應的公章。
5、對每一號文件辦公室都須將文件原稿及文件發放記錄按照文件編號順序完整保存并存放在辦公室文件夾下。
注:本管理制度由土建學院分團委辦公室制定,并經過相關領導審閱通過。如有改動,以分團委辦公室最新制度為準。
文件管理制度2
為了控制公司文件發放的適當范圍、作廢文件的及時回收,確保各部門、車間所使用的公司文件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1、文件的發放:
(1)財務部、生產部、營銷部辦公室以本部門名義構成且在本部門管轄范圍內發放的文件,各自安排發放和回收。需要在公司各橫向關聯部門之間發放實施的文件,由辦公室安排專人統一發放和回收。
(2)各部門需辦公室安排發放文件時,務必將文件打印并復印好,由部經理書面寫明發放范圍、發放時間并簽名后送綜合管理部,由辦公室主任安排文件發放人予以發放。
(3)任何文件,發放人須建立“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發放到各部門的所有文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接收。如部門負責人不在,由部門在場人員簽名代收。代收人務必負責及時將文件轉給部門負責人。需個人接收的.文件由部門內部建立“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并由個人親自簽字接收。
(4)需發放到正科長以下管理、輔助人員和職工的文件(包括學習材料等),發放人只需發放到相關正科長級管理人員,再由正科長級管理人員安排發放到相關個人。
2、文件的更改:
(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的個別字句需要更改,且更改后不影響整個文件版面的整潔美觀,由原編制構成的部門負責人書面寫明更改位置和如何更改(數據性或原則性的須報直屬部經理簽字認可),連同編制構成部門負責人的私章送原發放人,由原發放人根據原發放范圍及存檔予以更改。
(2)文件發放人根據更改字數多少和繁簡狀況,可到現場為原件人更改,也能夠收回后予以更改,再返還給原收件人。但在更改時務必用雙線劃掉原字句,在劃掉的字句對應上方行距空間寫上新字句,并在更改處蓋上原編制構成部門負責人的私章。
3、文件的換頁:
(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單頁大面積修改,需換頁的,由原編制構成將需修改頁面進行修改并打印、復印好,由其部門負責人書面寫明換頁狀況(屬數據性、原則性修改須部經理簽字認可)送原文件發放人,由原文件發放人根據原發放范圍予以換頁。
(2)所有需換頁的文件,由文件發放人統一換頁并注明執行時間,將原頁銷毀。
4、文件的回收、作廢:
(1)因公司制度匯總、部門調整、規劃變化等原因,造成原文件資料與新文件資料重復、沖突而失效的,由匯總部門或新文件編制構成部門負責人,安排原發放人予以回收。
(2)文件發放人在回收文件時,務必持“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由原接收人在登記表相關欄內簽名后回交。
(3)每年12月下旬,由辦公室通知各部門,對本年度平時未統一回收的文件、報表等無效材料清理回收一次。
(4)所有回收的文件均于回收當日送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統一安排銷毀。
5、其它規定:
(1)任何部門以公司名義構成的文件討論稿或正式稿,務必發放到董事長兼總經理、財務部經理、生產部經理、營銷部經理、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其他相關聯人員,以便了解公司政策方向,根據公司各方面狀況系統地進行修改,確保接口部門的相互配合。
(2)無論部門或公司發放的文件在發放前都務必在檔案室存檔備案。
(3)任何文件相關部門負責人接收后務必領學或傳達應執行的員工,認為有必要復印下發到相關員工時,須向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由原發放部門復印按發放程序予以發放。不得私自復印下發,避免文件使用范圍失控,造成有效和無效版本的混淆。
(4)所有換頁或作廢文件屬存檔的或相關部門需留存備查證明的,發放人只需蓋上作廢章即可,不予收回,但檔案管理員務必在“作廢文件”檔案欄目登記注明,妥善保管,以便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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