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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4 16:45:2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企業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管理制度集合15篇

企業管理制度1

  1、本文所說有毒物質是指《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xx)表1中所列的各種物質,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xx]142號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護管理規定》執行)。

  2、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有毒物質的過程中,要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執行。

  3、單位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有毒物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質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丟失等。

  5、存在有毒物質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應進行崗前體檢,接受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長期在崗的,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健康體檢;離崗或調離崗位的.,也應組織離崗體檢。

  6、生產、經營、儲存有毒物質的設施建設時,應按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應經相應的政府衛生主管部門進行職業衛生審查。

  7、不得將有毒物質轉移給沒有相應職業衛生防護的單位和個人。沒有相應職業衛生防護的單位和個人也不得接受有毒物質。

  8、存在有毒物質的場所應與其他場所分開或有效隔離,防護距離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設置警示標志、中文警示說明和黃色區域警戒線。

  9、需要進入存在有毒物質的作業場所時,應配戴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10、每年進行一次有毒物質危害控制效果檢測評價,并在取樣點附近將監測、檢測結果向職工公布。

  11、存在有毒物質的作業場所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時,應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或徹底治理。

  12、存在有毒物質場所的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13、應建立有毒物質防護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有毒物質崗位基本情況;

  (2)有毒物質作業場所監測結果及評價;

  (3)接觸有毒物質職工的定期健康體檢結果;

  (4)控制有毒物質工程項目的開展情況;

  (5)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臺帳。

企業管理制度2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等要求,規范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紡織企業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紡織企業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根據總局工作部署,組織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起草了《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起草《規定》的必要性

  (一)紡織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重要產業

  紡織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傳統產業和重要的民生產業,也是國際競爭優勢明顯的產業,在繁榮市場、擴大出口、吸納就業、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城鎮化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紡織工業也快速發展,紡織產業規模不斷擴大,現狀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紡織服裝生產國、消費國和出口國。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xx年,全國共有規模以上紡織企業戶數3.7萬戶,累計實現工業總產值57809.98億元。20xx我國紡織行業化纖、紗、布、服裝等主要產品的產量分別為3800萬噸,2984萬噸,841億米,267.28億件,均位居世界第一。紡織工業的重要地位及其企業的規模和數量的不斷擴大也給政府安全監管方面帶來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如何對紡織企業實施科學有效監管,保證紡織企業安全生產,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做出更大貢獻。

  (二)紡織企業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紡織企業分工復雜,從業人員多而雜,作業環境普遍有待改善,安全生產管理任務繁重。且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企業經營體制的轉變,紡織企業的管理模式同其它行業一樣,已經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有的已成為企業當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難點。特別是,我國以前曾發生的幾起紡織工業事故,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慘重。比如,1987年3月15日,哈爾濱亞麻廠發生的亞麻粉塵爆炸特別重大事故,死亡58人,受傷177人,當時直接經濟損失就達880多萬元。1991年5月30日,廣東省東莞市興業制衣廠發生特大火災,全廠付之一炬,造成72人死亡,47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也達300多萬元。20xx年5月21日,廣東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一個家庭紡織作坊發生一起火災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重傷。此外,20xx年9月11日,巴基斯坦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市一家服裝廠發生火災事故,造成至少289人死亡。20xx年11月25日,孟加拉國首都達卡西北部郊區的塔茲琳(tazreen)服裝公司發生特大火災,造成120多人死亡,多人受傷,另有數十人失蹤。這些事故對我國紡織工業安全管理敲響了警鐘,我國紡織工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絲毫不能放松。

  (三)紡織企業仍存在眾多安全問題亟待解決

  通過對我國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調查和研究,紡織企業仍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安全方面的問題:

  1.紡織行業自身特點使其一直是工貿行業事故防范的重點。首先,由于紡織行業生產工藝要求必須有相應的開松、梳理、卷繞、牽伸、平整等手段才能達到基本的產品生產目的,由此決定了設備軋輥多、軋點多、齒輪多,用電設備多的工藝特點,這也是造成容易發生各種機械傷害的客觀因素。其次,紡織生產常用的原料是棉、麻、毛、絲和化學纖維,它們都具有易燃特性。同時紡織原料的儲備具有集中、量大等特點,加上機械、電氣引火的幾率高,極易發生火災。特別是紡織企業倉庫,一旦發生火災,損失極大。

  2.紡織企業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依然普遍存在,亟待改善。首先,噪聲仍然是當前紡織企業突出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紡織企業的織布車間的生產噪聲普遍較大,有的'甚至超過100分貝以上,工人長期暴露大強度的噪聲場所,極易對聽力造成傷害。其次,由于紡織行業中的印染企業工藝要求一定的溫度和濕度,因此,印染企業普遍存在高溫高濕場所,特別是夏季如不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容易造成高溫高濕環境。其次,粉塵防治也是紡織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重點,由于棉、麻、毛的開、清、梳、整工序容易產生粉塵,工人在粉塵環境下長期工作易患職業病。隨著紡織企業生產工藝提高,粉塵治理措施的完善,當前紡織企業的粉塵作業環境已得到大大改善。

  3.大部分紡織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能力也亟待提高。現行市場經濟體制下,紡織企業相對其他行業來說,勞動強度較大,工資收入不高,以致人員流失較多。為維持企業正常生產,部分企業往往招進大量新員工,新員工入廠時間不一,且在年齡、文化素質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難度大、任務重,對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很難做到保質、保量。若新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得不到很好提高,一旦到工作崗位就容易出現安全漏洞,加之對安全生產的認識不深,安全意識差,違章作業時有發生,成為紡織企業安全事故的高發群體。

  4.紡織企業的生產設備本質安全程度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紡織工業本身就使用大量的紡織機械,這些機械部件除了有擠壓、剪切、纏繞、卷入、高壓流體噴射等常見的機械不安全因素外,還存在諸如靜電、高溫、著火、爆炸、噪聲等危險因素,而且這些因素還常常摻雜在一起,難以控制。加之國內部分紡織企業的生產設備安全防護裝置被損壞或作用不良,設備基礎管理工作欠缺,部分老設備在安全防護方面存在自身的缺陷,從而導致機械傷害事故時有發生。

  5.紡織企業的安全管理理念及管理水平也亟需提高。從管理的方式來看,目前國內的紡織企業,安全管理的方法大多停留在宣傳、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的水平上,并且多是在發生事故后才著手進行分析,即多為“事后型”管理,很難適應現代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大部分紡織企業為了減少開支,增加利潤,往往也在安全管理上精簡機構和人員,有的企業沒有按照要求單獨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也不明確,安全管理人員變動大且配備的數量不足,基層安全員往往是身兼數職,部分安全管理人員不具備從事安全管理的素質和能力,不能對安全生產實施有效的監管,加之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仍有部分企業存在“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不能正確看待和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兩者之間的關系。

  6.紡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仍不健全,部分技術標準及安全管理規章陳舊落后,不適應新時期紡織企業的安全管理。原紡織工業部的《紡織系統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暫行條例(試行)》、《關于加強紡織企業電氣安全管理的規定》、《關于紡織原料成品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的暫行規定》等規章亟待進行修訂。紡織企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二、主要問題的說明

  (二)關于《規定》的適用范圍

  本《規定》所稱的紡織企業的范圍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 4754-20xx)中規定范圍,主要包括:棉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業、毛紡織及染整精加工業、麻紡織及染整精加工業、絲絹紡織及印染精加工業、化纖織造及印染精加工業、針織或鉤針編織物及其制品制造業、家用紡織制成品制造業、非家用紡織制成品制造業、紡織服裝和服飾制造業等企業。

  (二)關于《規定》主要架構

  本《規定》主要由總則、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生產設備、設施及場所安全要求、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六個部分構成。其中,“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生產設備設施及場所安全要求”兩個部分是本《規定》的重點章節內容,重點明確紡織企業應對遵循的安全生產基本法規要求及應符合的安全基本條件。

  (三)關于《規定》擬解決的重點問題

  出臺《規定》,除了要進一步明確政府對紡織企業安全監管責任,并強化紡織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同時,也擬通過出臺《規定》進一步明確紡織企業在生產設備設施及工藝安全、安全生產標準化、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職業健康管理、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員工安全培訓、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等方面應當符合的基本要求,并明確違反相關條款的處罰措施。

企業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及時準確地報告、調查和妥善處理員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二章發生工傷事故報告程序

  第三條:凡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人生傷害事故都必須及時向生產品質處報告。發生事故的現場作業人員或最先發現者要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單位領導應及時報告生產品質處。發生輕傷事故的報告最遲不得超出過事故發生后4小時,發生重傷或死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不得延誤。

  第四條: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的單位應主動保護好現場,等待公司事故調查組處理,因搶救傷者確需移動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盡量減少事故損失。

  第五條: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生產品質處接報告后要立即報告公管領導和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及時報告當地安全主管理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及工會。

  第三章工傷事故的調查

  第六條:發生事故后,公司分管領導必須立即組織專人進行調查。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擬定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認真填寫傷亡事登記表和事故報告。

  第七條:輕傷事故,由所在分廠、處室負責人組織成立以生產、技術、安全、辦公室等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擬出調查報告,三日內報送生產品質處和分管領導。

  第八條:重傷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領導組織生產品質處、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專業人員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報送上級分管部門。

  第九條: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由生產品質處的有關部門協助調查。

  第十條: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事故調查所需的專長;

  (二)、與所發生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第十一條: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一)、查清事故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二)、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三)、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

  (四)、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二條: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拒絕。對提供偽證的職員有權提出處罰或追查其責任。

  第十三條:調查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保密制度,嚴守事故處理過程中的機密。

  第四章事故分析原則

  第十四條:事故嚴重程度分類(傷害嚴重度)

  (一)、輕傷事故:指折算損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傷害;

  (二)、重傷事故:指折算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失能傷害(國標)

  重傷A類:傷者經治療后確定為可以恢復原崗位工作。

  重傷B類:傷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尚能工作,但需減輕工作量或調換工作崗位。

  重傷C類:傷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后飲食起居可以自理。

  重傷D類:傷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后飲食起居需人護理。

  (三)、在折算工作日不能確定傷害嚴重程度時,應根據醫療鑒定機構鑒定結果確定。

  (四)、死亡事故:指事故中有人死亡的情況

  A、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第十五條:在事故調查中,要分清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及破壞事故。

  (一)、責任事故:系指因有關人員的過失而造成的事故。

  (二)、非責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未知領域的技術問題而發生的事故。

  (三)、破壞事故:系指為達到一定目的而蓄意造成的事故。

  第十六條: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及造成事故的原因過程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員。

  (一)、直接責任者:對事故發生有直接關系的人員。

  (二)、領導責任者:對事故發生有領導(管理)責任的人員。

  (三)、間接責任者:對事故發生有間接關系的責任人員。

  第十七條: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根據責任者在事故發生的過程中起的作用,確定事故責任大小。

  (一)、完全責任:對事故發生起決定作用的人。(完全由于個人失誤所致)

  (二)、主要責任者:對事故發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三)、次要責任者:對事故發生起次要作用的人。

  (四)、一定責任者:對事故發生起一定作用的人。

  第五章對事故的處理

  第十八條:發生一般輕傷事故,根據情節給予主要責任者扣除當月考核分20-60分的處罰。

  第十九條:發生一般重傷事故或2-3人輕傷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或處以當發放生活費的處罰。

  第二十條:發生B類重傷的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第二十一條:發生C類重傷的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第二十二條:發生D類重傷的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第二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開除留用的行政處分。

  第二十四條:發生各類工傷事故,事故調查組可根據責任者的認識態度,工作表現,報請公司批準酌情減輕或加重一級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發生各類傷害事故的次要責任人和一定責任人員,均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二十六條:發生重傷以上事故(含重傷)的.單位,取消當年各類評比表彰資格,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第六章傷者的搶救與治療

  第二十七條:發生工傷事故的單位,應以最快的速度搶救傷者并與公司指定的醫院聯系將傷者送往醫院,同時對現場進行保護。

  第二十八條:對于危重病人確實需要轉院或請專家會診的,由所在醫院提出,經生產品質處同意后實施。病人住院期間的滋補營養用藥按公司批準的醫療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傷住院,治療休息時間的證明應按公司員工醫療制度嚴格管理,違者應追究其責任,在醫院治療開出的休假證明經辦公室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有效。

  第三十條:員工工傷的搶救治療、住院、殘疾鑒定等費用均憑出院發票和上級醫療鑒定機構有效憑證,財務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在保險公司報銷。

  第三十一條:以上各種費用均由單位安全員(或勞資員)在工傷者痊愈出院后一個月內核報,逾期不予以補辦。

  第七章工傷事故傷亡者的待遇

  第三十二條:工傷事故傷亡者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在正常工作狀況下,因隔年度老工傷復發,需治療休息的,經公司指定醫院和生產品質處確認后,治療休息期間工資等待遇比照工傷處理。

  第三十四條:本章不包括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未按規定及時上報、調查、處理的傷亡事故,不享受本規定待遇。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未涉及到的內容按照集團公司或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不符合國家法規的條款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適用于桂林海螺公司員工在勞動(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并由生產品質處歸口管理。

企業管理制度4

  各群眾團體、部門需要向上反映匯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發文應分別向黨委、廠部提出發文申請,并將文件底稿分別交兩辦審核。黨委、廠部同意發文,則兩辦分別按黨、政機構設置與業務分工統一歸口以黨×字、廠×字發文。群眾團體文件由黨委批轉。

  .對全廠影響較大,涉及兩個以上廠領導分管范圍的文件,須由黨委書記或廠長批準簽發。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廠領導批準簽發。

  九條 發文的范圍:

  .凡是以黨委、廠部名義發出的文件、通告、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范圍。

  .黨委、廠部下發文件主要用于:

  ()公布全廠規章制度;

  ()轉發上級文件或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制訂的工廠文件;

  ()公布工廠體制機構變動或干部任免事項;

  ()公布全廠性的重大生產、技術、經營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

  ()發布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其他有關全廠的重大事項;

  .黨委、廠部上行文、外發文主要用于:

  ()對上級機關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

  ()同兄弟單位聯系有關工廠重大生產、技術、人事勞資、物資供應、科研、基建、經營管理、黨群工作等事宜。

  .在工廠日常生產、技術、經營管理、黨群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文件、工藝修改、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廠領導批準后,由主管業務科室書面或口頭通知執行,一般不用廠部文件發布。

  .凡各業務科室如開專題會議所作的決定,一般都不應發文,不備查考,可以科室名義用《工作簡訊》發會議紀要。

  .各業務科室與外單位發生的一般業務聯系,可用各科室的名義對外發函(應各自編號備查)不用廠部名義發文。

  (四)發文程序與要求

  十條 發文程序規定:

  .各單位需要發文,應事先分別向黨委、廠部提出申請;

  .黨委、廠部同意發文時,主辦單位應以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令,上級指示或工作實際需要草擬文件初稿;

  .草擬文稿必須從全廠角度出發,做到情況確實、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簡煉、標點符號正確、書寫工整。嚴禁使用鉛筆、圓珠筆、紅墨水和彩筆書寫;

  .文稿擬就后,擬搞人應填附發文稿紙首,詳細寫明文件標題、發送范圍、印刷份數、擬稿單位與擬稿人,并簽名、蓋章、標定日期和密級;

  .兩辦應根據黨委、廠部的要求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有關文件規定,對文稿進行審查和修改。對涂改不清、文字錯漏嚴重、內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應退回擬稿單位重新擬稿;

  .經兩辦審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門主管領導核稿(對文稿內容、質量負責);

  .對審核時修改較多,有礙打印和存檔的文稿,應由擬搞部門重新謄寫清楚;

  .需經會簽的文稿,應在交付打印前送會簽部門會簽;

  .文稿審核會簽后,按批準權限的規定分別呈送黨委、廠部領導審定批準簽發;

  .經領導批準簽發后的文稿交兩辦機要秘書統一編號送打字室打印;

  .文件打印清樣,應由擬稿人校對,校對人員應在發文稿上簽名;

  .文件打字后,由兩辦派專人按數印刷,再由兩辦機要秘書分發并檢查落實情況,對印刷質量不好的文件,機要秘書應拒絕蓋印分發。,

企業管理制度5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項目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審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審核重大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負責項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審核項目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并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企業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保安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并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系。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系。

  二、職責

  (一)責任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關于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范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崗位職責

  1、安全主管職責

  ⑴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系聯防工作。

  ⑵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

  ⑶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并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⑷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并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⑸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并適時進行指導。

  ⑹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⑺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并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⑻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⑽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⑿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⒀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⒁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

  2、保安員職責

  ⑴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

  ⑷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

  ⑸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并消除之。

  ⑹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⑺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情況。

  ⑻支持、協助相關單位門衛履行工作職責。

  ⑼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⑽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⑾安保人員應做到:

  ①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及時請示、報告。

  ②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脫離睡串崗,不閑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③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復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情況仔細觀察。

  ④遵守制度,堅持原則,機智靈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儀態端正,著裝整潔,精神飽滿,態度和氣,言語文明,處事公平合理。

  ⑥工作效率高,達到“四快一圓滿”,即發現快、反應快、到位快、展開快、完成任務圓滿。

  四、行為準則

  (一)個人儀表

  1、值班人員須著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于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2、站姿正確,坐姿端正。

  3、對講機及保安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

  (二)禮貌服務

  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戶時,需使用文明用語。

  2、熱誠對待客戶,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

  3、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等失職事情。

  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5、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

  五、安全保衛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1)車輛出入管理

  ⑴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對于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占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占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情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后出門證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書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⑷記錄和《物品進出情況登記表》填寫。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準。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并聯絡有關部門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閑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范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并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巡查制度

  ⑴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衛責任范圍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并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6、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情況要關好門窗等。

  (三)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⑴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

  ⑵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⑶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

  ⑷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六、警衛室管理辦法

  (一)警衛室紀律

  1、警衛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煙、電話閑談、大聲喧嘩、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警衛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衛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警衛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詳盡記錄。

  (三)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⑴制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方法。

  ⑵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七、附則

  第一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形式補充或修正。

  第二條、本準則經呈奉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企業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薪酬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體系,是企業經營與發展的需要,是應對外部競爭和內部激勵的有效手段。為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要求,結合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酬管理原則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以及根據激勵、高效、簡單、實用原則,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綜合考慮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所在崗位在公司的.相對價值、員工貢獻大小等因素。

  第三條薪酬增長機制

  1、薪酬總額增長與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長要建立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力市場相應的薪酬增長機制。

  薪酬總額的確定要與人工成本的控制緊密相聯,加強以人工成本利潤率、人工成本率和勞動分配率為主要監控指標的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約束機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長,使企業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2、員工個體增長機制

  對員工個人工資增長幅度的確定在根據市場價位和員工個人勞動貢獻、個人能力的展現來確定,對企業生產經營與發展急需的高級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對本企業工資水平高于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的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對貢獻大的員工,增薪幅度要大;對貢獻小的員工,不增薪或減薪。

  第四條根據聘任、管理、考評、薪酬分配一體化的原則,直接聘請的員工的薪酬分配統一由企業人力資源部管理,并實行統一的等級工資制度。

  第五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正式聘用的員工;

  第六條職能分工

  1、薪酬與總經辦

  根據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提出本制度的制訂與修正原則,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則方案;組織討論并批準本制度的實施。審批人力資源部上報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調整方案。

  2、人力資源部

  負責組織本制度的修訂和實施過程中的解釋,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根據本企業各部門上報的考勤、考核資料,計算工資與獎金;

  負責組織和指導各部門擬訂薪資年度預算;

  負責審議各部門提出的員工薪酬調整議案;

  負責提出各部門員工薪酬調整方案,并上報薪酬與總經辦審批;

  第二章薪酬結構

企業管理制度8

  一、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業采購管理制度,監督和控制不必要的開支,保證采購工作的正常化、規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 工作程序

  (一) 采購原則

  1.采購是一項重要、嚴肅的工作,各級管理人員和采購經辦人必須高度重視。

  2.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公司利益”的原則,并綜合考慮“質量、價格”的競爭,擇優選取。

  3.一般日常辦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總務后勤人員負責采購;

  4.物料采購應盡量采用月結方式為付款條件與供應商洽談。

  (二)采購申請

  1.采購之前,采購經辦人依照所購物件的品名、規格、數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項填寫“物品申請單或采購定單”。

  2.緊急采購時,由采購部門在“物品申請單”上注明“緊急采購”字樣,以便及時處理。

  3.若撤銷采購,應立即通知總務后勤人員或采購部人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采購流程

  1. 采購經辦人在“物品申請單或采購定單”內需填寫所購物品的估算價格、數量和總金額。

  2. 各采購經辦人在采購之前必須把“物品申請單或采購定單”交到財務部進行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方能進行采購。

  3. 采購物料定單必須寫上公司統一規定PO單號報總經理審批后復印一份交與財務。

  (四)采購經辦人職責

  1. 建立供應商資料與價格記錄。

  2. 做好采內參市場行情的經常性調查。

  3. 詢價、比價、議價及定購作業。

  4. 所購物品的品質、數量異常的處理及交期進度的控制。

  5. 做好平時的'采購記錄及對帳工作。

  (五)采購方式

  1. 集中計劃采購:凡屬日常辦公用品必須集中計劃購買。

  2. 長期報價采購:凡生產用物料須選定供應商議定長期供貨價格。

  3. 每年第一個月重新審定上年度供應商,與供應商洽談需兩人以上進行,并對供應商評審,且作出相關評審記錄。

  (六)采購實施

  1.“物品申請表”批準簽字且到財務部備案后,辦理借支采購金額或通知財務辦進匯款手續。

  2.采購人員按核準的“采購定單或物料申請表”向供應商下單并以電話或傳真確定交貨日期或到市場采購。

  3.所有采購物品必需由倉庫或使用部門驗收合格簽字后,才能辦理入倉手續。

  (七)采購付款方式

  1.物品采購無論金額多少,一律由經辦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核準簽字后方可報銷。

  2.物料采購付款必須見供應商提供送貨單及我司開出的入庫單、采購定單、收款收據等單據方可結款或開支票。

  (八)采購經辦人行為規范

  1. 采購人員應本著質優價廉的基本原則,經過多方詢價、議價、比價后填寫定“采購定單或物品采購申請單”。

  2. 采購經辦人應盡職盡責,不能接受供應商任何形式的饋贈、回扣或賄賂;若因嚴重失職或違反原則作出不適當行為者,給予辭退,情節嚴重者提交機關處理。

  三、 附則

  1.各部門需要采購時,凡是沒有按上述審批手續審批和流程采購的,財務部將拒絕付款。

  四、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

  五、附生產物料采購流程圖:

企業管理制度9

  1、負責公司日常事務性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并印發執行,對執行情況實行跟蹤考核。

  3、負責會務安排、人員接待及公司的對外宣傳工作,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做好人力資源的檔案管理工作。

  5、做好部門考核和公司員工薪酬及獎金的核定工作。

  6、加強內部管理,做好公司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7、做好請示匯報和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企業管理制度10

  1、注意庫房的干燥整潔,保護庫內外的.環境衛生。

  2、倉庫物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對庫存物品要心中有數,了如指掌。

  3、物品出庫要有領用人簽字,入庫物品要及時登記入賬,對工地急用的物品,直接到工地的要及時辦出庫手續。

  4、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發生意外。

  5、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放到安全的地方,要整齊,做好苫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6、加強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庫房安全。

  7、臨時借用的小型工具,要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如有丟失、損壞,由保管員按價賠償。

企業管理制度11

  一、培訓宗旨

  1、培訓在企業活動中的地位

  培訓是企業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進入公司的新員工,必須接受公司的崗前培訓,員工上崗后要進行崗位專業技能培訓,培訓工作在企業中始終是一項長期、持續的造血工程。通過形式多樣、務實有效的培訓,有利于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促進企業整體實力的增強。

  2、培訓目的

  (1)幫助經理及時掌握公司內、外部環境條件的變化。了解公司員工的思想狀況與工作情況和對相關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狀況。

  (2)使基層管理人員盡快掌握必要的管理技能,明確自己的職責,改變自己的工作觀念,熟悉工作環境,習慣新的工作方法。

  (3)使專業人員熟練掌握本企業的知識和技能,及時了解各自領域里的最新知識與社會發展相適應。

  (4)為員工提供再學習和深造的機會,以實現其個人的價值。

  (5)對一般員工的培訓是使其了解公司及產品概況,掌握工作規范,必要的工作技能,明確責權界限,以求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6)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改善公司人才結構,為企業培養和儲備人才,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7)激發員工求知欲、創造性、發掘員工知識更新、能力更新的潛力。

  (8)達到合格的管理者必須是合格的培訓者的要求。

  (9)加強企業內部的團隊修練,增加企業自身的凝聚力,增進員工對企業文化、經營理念的理解。

  通過培訓減少員工工作失誤,避免事故,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3、培訓原則

  (1)經常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學習和培訓。

  (2)預先制訂培訓后期要求達到的標準。

  (3)積極指導員工的培訓和學習。

  (4)培訓和學習應是主動的而不是被動的。

  (5)參加培訓者能從培訓中有所收獲。

  (6)采用適當的培訓方式、方法、培訓方式要力求多樣化。

  (7)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培訓對象要采取不同的.培訓方式。

  (8)通過培訓為員工提供晉升機會。

  二、培訓分類

  1、按培訓制定周期可分為:年度培訓和月度培訓。

  培訓工作由各部門按年度制訂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匯總后并根據公司總體的培訓任務制訂公司年度和月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和考核,各相關部門配合培訓師實施。

  2、培訓按時間可分為:不定期培訓與定期培訓。

  3、培訓按方式可分為:分階層脫產培訓和不脫產培訓。

  4、培訓按培訓對象可分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以上人員的培訓;一般員工的培訓;特殊崗位人員的培訓;新聘人員的培訓等。

  三、不同培訓對象的培訓方法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

  1、董事會決定總經理的培訓,總經理決定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

  2、部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方式主要有:外出學習考察、外出進修、聘請有關專家培訓。

  3、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可以就下列內容進行:

  (1)學習考察本行業先進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及先進技術。

  (2)學習考察知明企業的先進管理經驗。

  (3)到知名管理學校或研究機構進修。

  (4)參加資深培訓機構或操作性較強的院校組織的有關總經理的素質培訓和經營研討班。

  4、根據情況可以與培訓人員簽訂教育培訓合同。培訓費用_______元以上者須簽訂合同。

  5、培訓結束后,總經理、副總經理或總監級人員必須整理出學習材料,一份交辦公室存檔,一份交人力資源部作為公司培訓教材。

  6、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人員的培訓至少每一年定期組織一次。

  (二)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以上人員的培訓

  1、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人員的培訓主要通過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也可以聘請專家培訓。

  2、部門經理或主管級人員的培訓一般就下列情況進行:

  (1)公司重大改革、政策調查等;

  (2)重大的技術改進或質量體系變更;

  (3)新的管理模式的建立和運行;

  (4)不斷發展的企業文化;

  (5)最前沿的管理理論和經營理論;

  (6)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人員的培訓考核結果將納入績效考核評估記錄;

  (7)部門經理和主管級人員的培訓至少每半年定期舉辦一次。

  (三)一般員工的培訓

  1、一般員工的培訓由人事部配合組織協調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培訓。

  2、一般員工的培訓就一列內容進行:

  (1)《員工手冊》、相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業務知識培訓、新技術培訓;

  (3)工作程序的培訓;

  (4)新開發的產品培訓;

  (5)不斷發展的企業文化培訓;

  (6)綜合素質培訓。

  3、一般員工的培訓根據工作需要每半個月安排組織一次。

  (四)特殊崗位人員的培訓

  1、公司某些重要崗位的在崗人員應對其進行特殊培訓,如財務人員、人事職員、專業營銷人員等。

  2、特殊崗位人員的培訓可以采取外部脫產培訓和內容培訓的方式。培訓內容應主要是本崗位專業技能培訓。

  3、特殊崗位人員在進行脫產培訓前,公司須與其簽訂培訓教育合同。

  4、特殊崗位人員在外部培訓結束后必須整理出學習材料,一份交辦公室存檔,一份交人力資源部作為公司培訓教材。外出參加培訓人員應持有培訓單位的考核證明與資料。

  (五)新聘員工的培訓

  1、新聘錄用的員工在上崗前必須統一接受人力資源部組織的新員工崗前培訓,未經過統一崗前培訓的新員工不能上崗。

  2、人事負責對新聘人員進行企業文化、員工手冊、規章制度、經營理念、管理模式、安全教育、素質教育等方面的培訓。

  3、新聘人員所在試用部門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新員工崗前培訓,由其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對新員工進行部門職能、崗位描述、工作流程和程序、業務規范以及專業技能等方面的必要培訓。

  4、新聘員工經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門上崗試用。

  四、培訓內容與責任部門

  內容責任部門

  企業文化培訓人力資源部

  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培訓人力資源部

  部門職責、崗位描述培訓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

  業務素質、專業技能培訓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或相關部門

  管理培訓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或相關部門

  新政策、新技術培訓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

  產品知識培訓人力資源部、相關職能部門

  崗位班前培訓所在部門

  培訓者培訓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

  五、培訓計劃

  (一)培訓計劃的制訂與審核

  1、各部門依照人力資源部劃定的培訓內容與責任部門,按年、按月擬訂“培訓計劃”送人力資源部審核,并作為培訓實施依據。

  2、人事部就各部門所提出的年度、月度培訓計劃匯編年/月培訓總計劃,呈報上級領導核鑒。

  3、各項培訓課程由人力資源部培訓師審核或編制,并填寫“培訓實施計劃表”提報呈核后,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二)培訓計劃的內容

  培訓對象、內容、時間、目的

  六、培訓實施的運行規則

  (一)實施規則

  1、人力資源部培訓師應依“培訓實施計劃”,按期實施并負責全部培訓事宜,如場地安排,有關教材分發、教俱借調,通知受訓單位。

  2、如有補充培訓教材應于開課印刷完成,以便培訓師上課時發給學員。

  3、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考核測驗,由培訓師負責監考,考核測驗題目由培訓師于開課前遞交人力資源部審核。特殊專業培訓應安排有關專業人員協助、配合。

  4、對受訓學員應有簽到記錄,以便人力資源部檢查上課人員出席狀況。

  5、受訓人員應準時出席,因故不能參加培訓者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

  6、人力資源部定期召開檢查會,評估各項訓練課程實施效果,并記錄評估內容,遞交各有關部門參考,予以改進。

  7、各項培訓考核測驗因故缺席者,事后可以參加補考,補考測驗不到者,一律以零分計算成績。

  8、培訓測驗成績列入績效考核積分,對于成績不合格者,培訓師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履行“人事建議權”。

  (二)培訓的管理過程

  “計劃實施評價處理”循環過程

  (三)培訓方法

  1、傳授式培訓方法:

  (1)個別指導

  (2)開辦講座

  2、參與式培訓方法:

  (1)會議研討

  (2)小組培訓

  (3)角色扮演

  (4)案例分析

  (5)模擬演練

  (6)腦力風暴會

  (7)參觀訪問

  (8)事故處置訓練

  (9)影視法

  (10)業務游戲

  3、其它方法

  七、培訓職責

  (一)部門職責

  1、擬訂培訓政策、培訓方案、編制培訓預算。

  2、選定培訓對象。

  3、安排新職工崗前培訓計劃。

  4、完成培訓工作分析。

  5、提出培訓建議,協助公司領導確定培訓項目。

  6、組織安排培訓工作,承擔培訓任務。

  7、衡量、評價培訓工作。

  8、管理培訓師日常工作。

  9、管理各種培訓設施。

  (二) 領導職責

  1、負責擬定公司的總體培訓政策、方案、預算。

  2、協助或獨立策劃項目。

  3、組織制訂培訓計劃。

  4、審核培訓教材、教案及相關資料。

  5、負責培訓工作總結與分析考評。

  6、負責培訓業務對外聯絡事務。

  7、協助培訓講師實施培訓課程。

  (三)培訓師職責

  1、制訂、匯總培訓計劃。

  2、編寫、購買、整理培訓教材、教案、相關資料。

  3、負責培訓課程的實施與管理。

  4、負責學員的培訓效果考核(試卷編印、考試評卷)包括培訓后工作績效考核統計。

  5、負責校對各種打印、分發培訓資料。

  (四)其他工作人員職責

  1、協助培訓師做好種項培訓準備。

  2、管理學員參加培訓的日常考勤。

  3、協助打印、管理各種培訓資料。

  4、協助培訓師進行培訓效果分析統計。

  5、負責教學書籍與器材的管理。

  6、協助處理培訓活動的接待事務。

  7、做好培訓的服務與保障工作。

  八、培訓教材與器材的管理

  1、每次培訓要有完整而系統的教材。

  2、建立健全教材的檔案資料、備查并妥善保存。

  3、每次培訓的考核題與成績統計資料都要存檔保存。

  4、建立健全考核的檔案資料。

  5、教學器材要登記上帳,明確器材使用交接手續,使用人員要妥協保管,出現問題及時上報。

  6、教材與器材的保管工作由其它工作人員負責保管和管理,暫時無其他工作人員時,由培訓師負責。

  九、培訓的考勤與課堂管理

  1、學員要愛護培訓場地一切設施。

  2、學員應遵守各項培訓制度。

  3、學員上課時應將手機關掉、bp機調到振動。

  4、課堂上不作與培訓無關的事情,不得隨意出入,認真做好筆記。

  5、參加培訓人員都要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應遲到、早退、曠課。

  6、培訓考勤列為考核一項,考勤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培訓考核。

  7、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加培訓,必須向人力資源部請假,不請假者按曠課處理。

  8、考勤與課堂管理由培訓師或其他工作人員負責。

  十、培訓評估、檢查、反饋

  (一)培訓評估

  1、培訓期間或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組織多方面、多角度的評估活動,并將評估結果記錄存檔(含合格和不合格者),必要時反饋給培訓師、培訓對象和相關人員。

  2、培訓評估的考核結果將與績效考核掛鉤,員工接受培訓的情況將列入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其培訓考核的成績、成果將按照一定的核算方式計入績效考核的匯總評估結果。對于有明確專業技術規范、標準或有特殊需要規定的培訓考核,應嚴格按相關的標準,要求組織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應參加下一輪培訓、考核、直至合格通過。多次培訓考核仍不合格者,應重新考慮其工作安排。

  3、除了對參加培訓的員工進行必要的考核之外,部門負責組織和培訓者也要地培訓工作的實際效果進行考核、評估,以不斷改善、提高培訓工作的技巧和水平。

  4、評估原則:培訓效果應在實際工作中得到檢驗(而不是在培訓過程中)。

  5、評估方法:

  成本收益評估法

  匯報方式評估法

  調查法、問卷評估法

  試卷評估法

  培訓工作程序評估

  6、評估記錄:健全培訓工作結果的檔案資料。

  (二)檢查、反饋

  1、各部門應對參加培訓的員工,在工作崗位上進行嚴格的督導檢查、考查員工培訓后在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的表現,將結果反饋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將學員在培訓期間的表現、出勤、成績及時反饋各部門。

  十一、培訓的獎懲規定與標準

  1、對于培訓效果佳,培訓后員工業績有明顯提高的培訓師,公司應給予獎勵。

  2、對培訓項目設計、開發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的人員,公司應給予獎勵。

  3、對積極參加培訓、表現突出、成績優秀,在工作崗位上業績突出者,公司應給予獎勵。

  4、對培訓態度不認真、不認真準備培訓教案、課堂實施差,培訓效果差的培訓師,公司應給予懲罰。

  5、對參加培訓的員工、課堂表現差、培訓后考核成績差、工作業績無提高的,公司應給予懲罰。

  6、獎懲標準,應根據情況由部門經理制定,報總經理批準。

企業管理制度12

  ①監理合同:工程監理企業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范圍、內容、職責及費用。建設單位應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委托范圍、內容及對工程監理單位的授權,書面告知施工單位。

  ②監理企業:監理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章制度,檢查指導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監理企業法定代表人應對本企業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全面負責。監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專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專門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監理企業設派出機構的,應指派該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人。

  ③項目監理機構:

  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監理合同的約定和監理項目的特點設立相應的經有資格的單位培訓合格的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對監理的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并根據工程項目特點,明確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總監理工程師應委托專人(專職或兼職)分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④明確責任: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依據《條例》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a、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a、對所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b、確定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明確其工作職責;

  c、主持編寫監理規劃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案,審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d、審核并簽發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專題報告等文件;

  e、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審查和批準施工單位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f、簽發《工程暫停令》,必要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政府部門報告;

  g、檢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

  b、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職責

  a、參與編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案和協助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b、審查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組織機構,查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各級管理人員和特殊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c、檢查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

  d、檢查施工單位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制的執行情況;

  e、協助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f、核查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拆卸、安裝和驗收的手續及記錄;

  g、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

  h、定期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監理日記;發現問題及時向專業監理工程師通報,并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c、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a、編寫本專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b、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本專業的安全技術措施;

  c、審核本專業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

  d、檢查本專業施工安全狀況,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必要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通報或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d、監理員職責

  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發現安全問題要求整改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或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企業管理制度13

  前言

  江蘇南通三建華鼎建筑集團公司,作為一個新興的現代建筑企業,經過歷年的發展,企業隊伍不斷壯大,要適應日新月異的建筑業發展形勢和競爭激烈的建筑市場,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已不能滿足企業現代和將來發展的要求。

  隨著我國加入WTO及北京申奧成功給建筑業帶來的巨大市場機遇,迫切需要我們制訂一套能適應新形勢且符合廣大職工利益及企業發展要求的'規范具體、具可操作性的嚴格合理的企業管理制度,使它能夠在企業發展中起到強大的促進作用,進一步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戰斗力,并更大地激發廣大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本制度第一章介紹了從公司精神風貌、工作作風等全方面地向管理人員提出的原則性要求;第二章是企業生存的根本、是公司前進的燈塔、是集團發展的秘決;第三章是個人工作的內容;第四、五章需要全體人員對照學習;第六至十五章是針對性內容,需要各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執行的。

  希望全體管理人員認真對照學習本管理制度,并且作為今后工作的實施準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違背抵制。大家應正確面對各種獎罰,擺正個人與企業的關系,以個人利益服從公司利益為原則,確立先公后己的指導思想,不折不扣、義不容辭去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大家應當懂得:只有公司興旺發達,才會有廣大干部職工豐厚的回報。最后希望大家對其中的不妥之處積極批評指正。

  江蘇南通三建華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元月

企業管理制度14

  一、管理制度的編制原則

  服從于組織結構和規模的原則、簡明化原則、系統化原則、鎖鏈化原則、一般和特殊相結合原則。

  二、管理制度的編制要點

  管理制度的編制以做事為主線,以各部門、科室、班組、員工為點,以崗位責任制(包含崗位工作指引)、標準作業書、操作規程、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等為枝干構成一個平面,結合五大部門和總則構成立體化的篇章。要站在公司和部門的角度來看問題,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表:要弄清公司總經理和部門經理每天、每月、每年應看的表,例如銷量、產量、進貨量、質量、費用等;要弄清公司各崗位每天、每月、每年應填、應報的'表;要弄清公司各控制點每天、每月、每年應填、應報的的表。

  會:要弄清公司總經理和部門經理每天、每月、每年應開的會,例如公司月經營檢討會、公司(半)月采購委員會會議、(半)年公司員工大會、周產供銷協調會、月市場分析會等。

  權:要設定人權、財權、物權、事權的管理權限,編制核準權限表。

  計劃和預算:公司的一切工作必須圍繞著公司的年度策略、計劃和預算來展開,制度的編制要為完成公司的年度策略、計劃和預算服務,要弄清公司各部門每天、每月、每年有哪些計劃,如何執行和追蹤。

  三、管理制度的體系

  以企業的總則和五大部門(產、銷、發、人、財)為篇章:

  產指生產,包括采購、外協、儲運、技術、制程、設備、基建、安全環保、品控等環節。

  銷指營銷,包括市場調查與研究、通路規劃與管理(B2C)、大客戶管理(B2B)、營銷控制、營業推廣與公關、售后服務、營銷人員管理與激勵等環節。

  發指研究和發展,包括調研、項目立項、研究設計、項目管理、投資、企劃等環節。

  人指人力資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訓、考核、升降、異動、薪酬、檔案、行政事務、保安等環節。

  財指財務和會計,包括會計、財務、審計等環節。

  同時將管理的四大功能(計劃、組織、領導、控制)貫穿其中,主要的計劃有公司的年度策略計劃,各部的年(月)工作計劃。其中最核心的是年(月)銷售計劃,以此為前提,技術部門做出設計和材料預算,采購部門做出采購計劃,財務部門做出資金計劃,生產部門做出生產計劃等。主要的控制手段有計劃控制和預算控制及定期的報告等。

企業管理制度15

  為了進一步強化現場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增強員工的質量意識,嚴格控制產品質量,減少質量投訴,創建舒適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素質培訓與勞動紀律

  1、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團結同事,服從管理,否則按照《員工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處理。

  2、 按時參加公司或車間組織的各種會議或培訓活動,遲到、缺席按《員工管理制度》處理,沒有簽到的,扣款10/次。

  3、 每次車間開會或培訓,將進行現場提問,對不能回答問題的則留下再學習;培訓時要求做好記錄,考試不及格的將本次考試的內容抄寫五遍,再補考,仍不及格的按不能勝任本職崗位處理。

  4、 分級工、執磚工、場地抽查工及質檢員在工作時間聚眾閑聊(若拋光線短暫停機分級工、執磚工要主動到場地了解一下本班磚的質量抽查情況)、自由散漫及打鬧者,扣款10元。

  5、 不服從車間工作安排者,第一次扣款20元,第二次扣款40元,依次累加。

  6、 有事請假必須提前一天(病假必須有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不準代人請假或電話請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7、 凡有違紀行為的(除參加公司舉辦的培訓外),一個月內觸犯勞動紀律累計達三次以上,扣款100元,情節嚴重的并解除勞動合同。

  8、 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講職業道德,出現問題推卸、躲避責任者,扣款20元—50元/次,造成嚴重后果的,扣款100元—200元/次,情節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產品質量控制

  1、 磚坯組長必須嚴格按照《試拋組長崗位要求》在拋光線開機半小時正常情況下才能試拋,每80分鐘試拋一次,將試拋情況詳細記錄在《拋光磚坯試拋表》上。

  (1)每個代號每次試拋1件,轉編號時每個代號必須試拋兩件或兩件以上,不按時或不按要求數量試拋,扣款10元∕次。

  (2)每件試拋磚面上必須準確地標注:代號、時間、變形,對無標注或標注不詳,扣款10元∕次。

  (3)對每次試拋磚,必須要拼在一起查看磚面花色效果及表面質量情況,是否有缺花、朦花、陰陽色等現象,并及時反饋質量信息,沒有及時發現質量問題或未及時反饋質量信息而造成批量性降級的,扣款50元—100元。

  (4)每一個班的試拋磚必須留板檢測,判斷變形有無后期變化,本班試拋磚每隔2、5小時復檢一次變形的后期變化,并把復檢情況反饋給窯爐責任人,不按時檢測或復檢而造成批量性后期變形降級的,扣款50元—100元。

  2、 磚坯分級工要嚴格按照《拋光磚坯外觀質量要求》進行分級,每20分鐘必須全面檢查一次磚坯質量情況,如弄虛作假、不按時檢查,扣款20元∕次,降一級的磚坯磚面上要注明缺陷(如變形、厚薄等),空窯后出來的`磚面一定要注明“空窯磚”,無標注的,扣款5元∕棟;若出現批量性的質量問題沒有及時發現,扣責任分級工50元—100元。

  3、 磚坯執磚工認真檢查使用磚架,焊接不好的磚架嚴禁使用,若因檢查不到位磚架斷裂造成爛磚,扣責任執磚工50元/棟,代號不能混撿,每棟磚面要準確地標識:型號、等級、代號、序號、班次、出窯時間,漏標、錯標的,扣款5元∕棟。

  4、 磚坯送磚工必須提前半小時做好準備工作,核對磚坯數量無誤才能開始送磚,下班時跟線尾分級工對數才能下班,否則扣款10元∕次,轉班次或拋空窯磚時磚坯一定要夾拋1件不同型號的磚坯,若因工作疏忽沒夾磚而造成出現問題,無法查明磚坯班次或空窯磚時,扣款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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