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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1-07 06:28:5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關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規范。

  二、建立食品安全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網絡,責任到部門每人。

  三、制訂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采購保管制度,個人衛生及操作衛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衛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四、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經常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和衛生知識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食品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五、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炊事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經過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時穿戴整齊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2、食堂工作人員進行食品加工時應遵守相應崗位的衛生操作規程,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3、保持食堂和餐廳的環境衛生整潔,每天進行衛生清掃,及時清運餐廚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規范進行,各功能專間專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標識清楚,不得混用。

  5、及時修繕維護衛生基礎設施,保證清洗、消毒和防塵、防蠅、防鼠設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衛生管理檔案,做好各類臺賬記錄,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購渠道合法,驗收認真,索證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設專間儲存,分類分架,隔墻離地。

  8、規范進行餐(飲)具消毒,消毒崗位從業人員熟悉消毒知識,按規范開展餐(飲)具消毒和保潔,并做好臺賬記錄。

  9、食品添加劑使用實行專人專柜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使用,并進行公示。

  10、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時,專人負責,鎖存留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采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采購食品的,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臺賬(采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防鼠類入侵的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網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或池進行。

  6、做到刀不生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7、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淘洗拖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加工前要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霉變、異味、污穢不潔的不能使用。

  2、做餡用的肉、面、水產品蔬菜等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要先浸泡20分鐘左右時間,然后沖洗干凈。

  3、分設制作區和成品區,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4、制作面點須有相應許可項目方能加工經營。并設置有制作間和燒烤間,如需分裝,應另高設分裝間,分裝間的設置和操作按專間要求進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應功能間擺放用具、規范操作。

  5、成品面點存放在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面點存放在冰箱。

  6、如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7、各種食品加工設備,如絞肉機、豆漿機、和面機、饅頭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晾干備用。

  8、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清潔后定位存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文本和電子文件,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2、生產過程控制制度

  3、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4、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6、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7、消費者投訴受理制度

  8、收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信息制度

  9、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10、其他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通則中要求或現場核查中需要查看的質量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記錄表格

  1、食品生產必備記錄表格

  (1)進貨查驗記錄

  (2)生產過程控制記錄(包括環境、場所和設施衛生自查記錄,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清洗消毒記錄,原輔材料貯存、保管、領用記錄,生產投料記錄,生產加工過程關健控制點的重要參數控制記錄等)

  (3)食品出廠檢驗記錄

  (4)不合格原料和成品處理記錄

  (5)成品銷售臺帳

  (6)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知識培訓記錄

  2、需要建立的.食品安全記錄

  (1)不安全食品召回執行情況記錄

  (2)消費者投訴受理和處理記錄

  (3)收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信息記錄

  (4)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記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食品采購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營業執照、食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許可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發票等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快速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可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設置待召回(退回、銷毀)食品存放區域并明示。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

  10、貯存冷藏、冷凍等有溫度要求的食品,有滿足其溫度要求的設備設施;

  (三)食品運輸

  1、食品運輸必須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用運輸工具,運輸車廂的內倉使用抗腐蝕、防潮、易清潔消毒的材料。運輸冷藏、冷凍食品應使用專用冷藏、冷凍設備或車輛。

  2、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3、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4、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理解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帶給“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范“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資料。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狀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務必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愈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務必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務必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務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銷毀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狀況,并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用心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用心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透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理解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免費學習網吐痰;經營場所每一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持續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持續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我單位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進貨查驗制度

  1、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簽;查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對進入商場、超市、食雜店懸掛“總經銷”、“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并將文書復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二、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即經營預包裝食品的應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統一樣式,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的供貨憑證;經營生鮮食品的應索取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開具的上市憑證。

  3、食品索證索票后,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三、進銷貨臺賬制度

  1、食品批發商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2、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3、批發商銷貨時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統一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供貨憑證,憑證格式為三聯,第一聯存根(批發商銷貨臺賬),第二聯購貨單位(零售商記賬憑證),第三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臺賬)。

  4、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時掃描到電子臺賬軟件中并上傳許昌工商商品信息備案查詢數據庫。5、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四、質量自檢制度

  1、經營生鮮食品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建立食品質量檢測室(臺),為主開展水產、蔬菜等食品的'檢測工作。

  2、設置食品質量檢測崗位,配備兩人以上專(兼)職食品質量檢測人員,購置必要的檢測設備,自行開展質量檢測。

  3、通過檢測,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經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并將檢測結果及時錄入到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

  4、在市場、超市內設立公示牌,對食品質量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六、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1、在經營場所設立相應機構和人員,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提供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銷售憑證(發票、信譽卡),作出特殊承諾的提供書面憑證。

  2、確定受理后,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做好投訴人姓名、住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購買食品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受損害情況、消費者的要求等相關內容的登記記錄,并由投訴人簽字蓋章,將投訴人提供的憑證和有關材料復印存檔。

  3、受理消費者食品投訴后,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負責調查人員首先將企業自身情況調查清楚,結合投訴人意見,分清責任。經營者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培訓目的:(一)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三)積極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培訓方式: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培訓時間:本企業規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采購、進貨關,個性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采購霉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墻,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范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透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于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潛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個性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應有必須距離,便于通風。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務必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務必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理解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職責。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職責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用心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狀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1、執行食品業戶“一戶多檔“制度。將重要食品的生產廠家營業執照、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和每次進貨食品的名稱、來源、數量、時間、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時登記建檔備案,做到“一戶一檔”、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材料規范,妥善保存。

  2、執行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制度。經營者購進食品時須向生產廠家和供貨商索取票證。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證明食品質量符合相關標準或者規定的證明(包括食品質量合格證、質量認證證明等)。證明食品來源的票據、證明,如稅務發票、收據、商品信譽卡、出貨單據、購銷合同等。依據發票或收據等記入食品進(銷)貨臺帳。以上材料規范存入“一戶多檔“檔案內。

  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執行食品質量進貨查驗登記制度。在進貨時,索取并認真檢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質量合格證、檢驗檢疫證明、銷售發票等經營性證明文件。

  2、經營者查驗食品質量、核對食品標識的主要內容: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品牌、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食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3、根據食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

  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清晰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食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進行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6、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或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從業人員健康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經營者應當對了解和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4、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儲存運輸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儲藏食品應隔墻離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倉庫通風良好,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庫內無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蟲,不存放過期、變質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食品儲存過程中采取保質措施,做好質量檢查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2、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3、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裝卸食品不得接觸地面,裝車后除能加鎖的運輸車輛外,人不離車,運輸食品的車輛必須有防塵、防蠅、防曬、防雨設施。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執行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對經營的食品向消費者作出質量承諾。

  2、對經檢查、檢測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食品,采取拒絕上市、撤下柜臺、強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質量問題的食品上市。對庫存食品進行清理查驗,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發現有可能或已確認為不合格的食品,主動采取中止進貨、停止銷售、召回、退貨、就地封存等適當措施,并將退市食品、退市情況報管轄地工商所處理和備案;

  3、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將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處置,并做好退市記錄和處置記錄;同時將退市情況報告轄區工商所;對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所,并在新聞媒體或者在經營場所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批號、上市時間等內容。

  4、凡上市的散(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確保經營食品質量安全。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5、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6、經營者進貨時應當與經銷商或生產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訂立供貨方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賠償條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進貨查驗記錄

  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

  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簽標注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

  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為規范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銷售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臵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銷售全過程實施內部自我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進貨查驗、工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學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識,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長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組織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題會議,每月組織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及時解決重大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檢查重點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管理、相關公示項目等內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后認真填寫,所有自查記錄需留存完整,歸檔管理。

  四、學校主要負責人應親自參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檢查記錄上現場簽字確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親自參加的,需備注說明。

  五、月度自查情況應及時在食堂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六、學校對通過自查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作好相關記錄。若發現有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檢查記錄應當歸檔管理。

  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對學校食堂開展季度檢查、督導抽查、飛行檢查等,及時督導檢查學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開展情況。督導檢查應從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記錄入手,審查自查過程實際情況,自查是否有針對性、發現的問題是否客觀存在、整改是否及時到位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一、廢棄油脂務必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二、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三、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四、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五、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光、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為切實加強我園幼兒食堂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預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有效提高幼兒食堂的衛生水平,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查范圍

  學生食堂采購、倉儲、加工、銷售等關鍵流程的衛生狀況。

  二、自查內容

  圍繞我園幼兒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要求對學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物中毒預防控制措施、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環境衛生、設備設施、原料采購、食品儲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樣管理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三、自查安排

  1.各食堂負責人每天對廚房衛生及操作流程進行自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

  2.食堂衛生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自查,發現問題要求主管部門及食堂經營企業及時整改,并根據整改落實情況兌現獎懲制度。

  四、自查重點

  (一)索證索票

  食堂經營企業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索取供貨商、生產商有效的許可證復印件(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和與購進批次產品相適應的合格證或批檢報告。

  (二)登記臺賬

  食堂經營企業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填寫進貨臺賬,臺賬中應按要求詳細填寫當次原材料的詳細信息。

  (三)倉儲管理

  1.食品原材料存放是否離地、離墻。是否按區域堆放。

  2.倉庫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3.倉庫內是否有過期食品原材料,過期食品原材料清理及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四)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食堂經營企業按照要求建立企業是否有原輔料進貨查驗制度、原輔料進出庫管理制度、衛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五)加工過程控制

  食堂環境清潔衛生狀況;生產加工場所清潔衛生狀況;設施、設備清潔衛生狀況;洗消毒執行情況;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況;現場人員衛生防護情況;剩飯剩菜處理情況。

  檢查規程:

  1.食堂操作、加工、環境衛生是否符合標準。

  2.是否合理設臵防蠅、防鼠設施。

  3.查看餐具及環境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能正常運行,查閱滅菌消毒記錄。

  4.查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在有標識并在專門區域分別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5.查看從事食品加工、銷售的從業人員是否按照規定佩戴防護用具。

  6.查看食品加工過程中是否按照要求進行操作。

  (六)食品添加劑管理

  食品添加劑是否專柜保存,并有專人管理。

  (七)留樣管理

  產品留樣樣品是否有記錄、是否按照規定的溫度、重量、時間留樣。

  (八)從業人員管理

  食堂從業人員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證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一、庫房要持續通風、干燥,采取防鼠、防蟲、防霉措施。

  二、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并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庫房應根據貯存條件的不一樣分別設置,必要時設冷凍(藏)庫。食品冷藏、冷凍貯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到達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到達要求并持續衛生。

  六、要經常清掃,持續庫內、外環境整潔衛生。

  七、要做好出入庫房物品的檢查驗收登記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一下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索證索要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的合法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者生產加工者索要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及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3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省級以上食品安全、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呼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議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退市制度

  1、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銷售,采取下架單獨存放,銷毀等措施予以處理,立即通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2、食品批發企業對已售出的危害人身健康的食品,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子公示,通知購貨人員立即停止銷售,負責將該食品召回,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3、執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食品包括(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消費反映已經造成危害后果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店經營實際,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負責人,對本經營場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制定以下制度:

  組織新入職員工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要求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并能夠貫徹執行。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并建立培訓檔案。

  及時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對員工進行培訓,對掌握情況進行考核。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嚴禁采購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表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

  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文件。

  采購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蘋有中文標簽、中文卓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規定的,不得進口。

  商場、超市應當建立食品進貨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場、超市進貨日期距離該食品生產日期的最長期限)。

  商場、超市經營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贈品,均需要按照保質期確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貨食品早進貨查驗時應當在允收期規定的范圍之內,超過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貨。

  食品允收期界限劃分為:

  (一)保質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為保質期的50%;

  (二)保質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3至4天;

  (三)保質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2至3天。

  (四)蔬菜、水果、鮮肉等無明確保質期的初級農產品由食品經營者按照保持品質的原則自行確定保質期,并依照前款規定確定允收期。

  (五)進口食品可根據情況自行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臺賬)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賬。進口食品確保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者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二)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者廠商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

  食品退市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街道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視頻信息,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著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商場、超市應當與其供貨商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上參照規范簽訂《不合格食品退市處理合同》。合同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自覺履行食品停止銷售、銷毀或者無害化處理的義務,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食品檢查、貯存、運輸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一、商場、超市應當建立“臨時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制度,規范臨近保質期限食品的集中陳列和銷售。

  商場超市應當將“本區食品為臨近保質期食品,請消費者購買后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的提示語在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醒目位置向消費者提示。

  二、商場、超市應當在下列規定的期限前,將臨近保質期限食品放入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集中陳列和銷售:

  (一)食品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前45天:

  (二)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日前20天;

  (三)保質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

  (四)保質期30天以上不滿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

  (五)保質期16天以上不滿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六)保質期少于15天的,期滿之日前1至4天。

  三、商場、超市應當在每天閉市前對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內的食品進行逐件檢查,對為銷售的到期食品,應當在當日閉市后立即停止銷售、撤出貨架,并做好相關記錄。

  四、商場、超市應當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標明每批次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售應當做到先進先出。倉庫區域應當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避免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

  五、散裝食品應當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謹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銷售和存放設備、設施;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收貨工具分揀。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銷售散裝、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食品冷鏈制度

  在銷售如奶制品、豆制品等易敗變質食品時,在食品運輸、貯存、銷售過程中需保持食品標簽標示的保存溫度,以確保食品品質。設立專人記錄食品在運輸、貯存、銷售過程時的溫度,同時確保相應的冷凍(藏)設備的正常運轉。

  食品經營者承諾: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實踐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維護消費者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關系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衛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預防和報告制度

  1.食堂必須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2.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科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并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3.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和從業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4.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衛生與安全。

  5.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污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6.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并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信息應包括發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并做好記錄。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8.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衛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二、學校食堂高危食品定點采購制度

  1.為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確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醬油、飲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鮮、涼菜等對人的身體健康關系重大,易發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3.學校食堂采購高危食品,必須實行定點采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以保證其質量。

  4.蔬菜容易殘留有機磷農藥,加工前應用清水漂浸兩小時以上。花菜的殘留農藥難以清除,四季豆未燒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蟶子、泥螺等海產品大腸菌容易超標,學校食堂應謹慎采購和加工。

  5.冷葷涼菜容易感染細菌,引發腸道傳染病,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冷葷涼菜。

  6.學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點采購責任制,加強對食品采購的管理。如發現食堂未按要求定點采購,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因未定點采購而發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購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因定點采購點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學校食品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建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2.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學校食品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具體工作。

  3.學校食堂每月檢查兩次,及時排查相關安全隱患。檢查內容包括食堂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學生自購食品的衛生等。周查由總務處牽頭組織,月查由分管校長牽頭負責。要建立食品安全檢查臺帳,對發現的問題,要發出整改通知書,由受檢單位負責人簽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學校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4.學校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食堂的定期檢查制度,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教育部、衛計委《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預防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衛計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計委令第71號)、教育部、衛計委《關于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衛計委令14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校園內(不含獨立的家屬院)所有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條校園內所有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在校園內從事飲食服務和餐飲業經營活動。

  第五條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必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必須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餐飲經營者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第六條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必須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組織好從業人員健康查體。

  第七條食堂和餐飲業經營加工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八條食堂和餐飲業經營加工場所,食品加工、貯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其運送食品的工具,應當定期維護;冷藏、冷凍及保溫設施應當定期清洗、除臭,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第九條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必須立即向學校醫院與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心報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學校和食品藥品監督部門開展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三章食品采購、貯存、加工的要求

  第十條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采購的原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場所,以保證食品質量;禁止采購《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禁購食品。

  第十一條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的食品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生活物品。食品貯存嚴格按照《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的食品加工場所,設施、設備布局應當合理,流程應當規范。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食品加工場所要符合《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要求。

  第十三條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加工食品必須嚴格按照《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要求

  第十四條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第十五條洗刷餐飲具必須有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

  第十六條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餐飲具保潔柜必須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第五章餐飲業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第十七條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的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第十八條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查體。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加工、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查體,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在原工作單位取得的健康許可證無效。

  第十九條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的人員,不得從事食品加工及經營工作;患有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如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安全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二十條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都要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前應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不得有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

  第六章食品安全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建立主管校長負責的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分解落實到部門和具體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后勤保障部是學校食堂的主管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認真貫徹并組織落實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組織制定飲食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及崗位職責;

  (二)負責學校食堂衛生許可證的申辦、備案工作;

  (三)檢查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執行、落實情況,并對飲食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四)會同有關單位對學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五)做好上級領導機關和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事宜。

  第二十三條食堂和餐飲經營單位是學校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一)必須學習貫徹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實施細則,并認真組織落實,相關的安全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二)主動接受省、市、區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和學校醫院與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心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三)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服務活動,并立即向上級單位和學校醫院與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心報告;

  2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省、市、區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進行調查,按照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

  學校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四)加強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相關崗位的工作人員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和出售食品的場所,杜絕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用餐者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四條醫院與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心是學校食品安全監督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學校食堂、餐飲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組織校內的食品安全檢查。

  (二)建立學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報告制度,完善預警機制。

  (三)建立學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組織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四)協助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完成對學校食品安全情況的檢查,監督整改意見的落實,協助調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原因。

  第二十五條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是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為管理主管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二十六條公安處作為學校治安管理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并主動配合公安、衛生、工商部門,深入開展學校及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清理校內違規經營的流動攤點,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

  第七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七條因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單位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后,隱瞞實情不報、謊報的單位和責任人,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將給予嚴肅處理,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給予行政處罰;對造成重大食物中毒,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偽造衛生許可證,從事食品加工經營活動的;加工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的;使用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的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加工食品用的工具、設備以及洗滌劑、消毒劑的;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從事食品加工經營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的;食品加工經營場所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sd省食品藥品監督局將給予取締、責令整改、吊銷衛生許可證、罰款、沒收非法所得等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校園內所有出租房屋且承租人從事餐飲經營、食品加工經營的單位,對所出租房屋的餐飲經營、食品加工經營活動,承擔食品安全責任,單位主管領導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承租房屋的經營者,如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被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查處,除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責任或給予衛生行政處罰外,學校將追究出租房屋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嚴肅處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為落實本公司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并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本公司經營的預包裝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采購食品,應當檢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是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公司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建立電子臺賬。

  第五條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公司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基金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和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監測信息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提高至經營等相關情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申請人:

  1、進銷臺賬制度:主要包括如實記錄每種食品、進貨時間、來源、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還要記錄銷售的食品名稱、流向、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以及執行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記錄的各類臺賬的整理保管等內容。

  2、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認真落實以采取索證索票的方式,審驗食品生產者或者供貨者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以及執行該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范圍和責任方式,備案的各類證、票的整理保管等內容,票據保存2年以上。

  3、質量承諾制度:對其經營的食品的質量保證的承諾,以及采取質量先行負責、質量“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和違反質量的責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應當要嚴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出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監管機關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時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銷毀等有效措施等內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經營者發生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對已經售出的食品,在能夠覆蓋銷售范圍內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負責將食品追回等內容。

  6、食品貯存清理制度:在經營食品中,食品經營者應當具備符合衛生和安全條件的食品貯存場所,使用法律、法規和其它規章制度要求的設備和工具,采取科學、衛生、安全的方法,對食品進行貯存和對貯存場所進行清理,定期檢查經營場所的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食品內容,銷售的食品應離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裝食品管理制度:在經營過程中,對經營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和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聯系方式,散裝食品的衛生措施、安全措施。

  8、從業人員管理及健康檢查制度:對其從業人員在食品進、銷、存、損、退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職責、日常管理、責任范圍及追究,以及對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是否符合法寶的從業要求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更換崗位或者不得繼續從事相關工作等內容。

  9、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及應急預案:在經營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以及事先制定預防方案,并按照預案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內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6

  制度是為了建立規范、有序的學校食堂衛生安全管理機制,預防食品中毒等突發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和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狀況,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

  一、學校建立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學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辦。

  三、學校食堂實行承包(托管)經營等形式的',應當選擇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和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餐飲企業提供餐飲服務,并與其簽訂合同。如不能達到安全和衛生要求的,學校應當予以更換。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并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采購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職采購、驗收人員。并實行組長負責制。

  (2)采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采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采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采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采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菜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并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復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并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范、整潔、有序。

  (8)餐具要有專人負責,做到安全衛生,使用前必須進行消毒。

  (9)食堂應當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并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

  六、飲水衛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學生的飲用水由學校衛生教師負責管理。

  (2)提供給學生的飲用水和飲水設備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

  (3)由總務處負責,衛生室監督,每學期定期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做好工作記錄。

  (4)要求學生每天帶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5)各室飲水機日常安全檢查由各室老師負責,發現問題必須即刻向總務部門匯報,教室中禁止使用飲水機加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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