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制度(精)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管理制度1
車輛停車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內部車輛的停放行為,確保停車場的安全、有序和高效使用,同時也為員工和訪客提供便利。該制度將涵蓋車輛的進入、停放、離開以及違規處理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車輛準入規定:明確哪些車輛可以進入公司停車場,如員工私家車、公務用車、訪客車輛等。
2. 停車位分配:設定不同類型的停車位,如員工專用、訪客臨時、殘疾人專用等,并規定其使用規則。
3. 入場和離場流程:制定車輛進入和離開停車場的.流程,包括憑證檢查、安全檢查、繳費等環節。
4. 停車行為規范:規定車輛停放的位置、方向、速度限制等,防止亂停亂放。
5. 安全管理:設立監控系統,定期進行安全檢查,預防盜竊、火災等事故。
6. 違規處理:設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如罰款、取消停車資格等。
7. 緊急情況應對:制定應急預案,如火災、交通事故等,確保快速有效的響應。
車輛管理制度2
1.0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
2.0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負責管理的所有車輛。
3.0職責
3.1車管員職責
3.1.1協助綜合事務部經理做好公司駕駛員及車輛各項管理工作。
3.1.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于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模范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并組織具體實施和檢查。
3.1.3負責公司車輛的養路費、車輛使用稅和費繳交辦理等工作。
3.1.4負責安排公司車輛的保養、年審和二保工作,對公司審批權限內的車輛保修進行監督和安排車輛進廠。
3.1.5負責每月召開公司駕駛員安全例會,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健全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交通事故及機損事故記錄,車輛行駛里程記錄及維修檔案,及時填寫各類報表。
3.1.6負責核實駕駛員報銷費用,按照上級下達的車輛預算費用指標嚴格控制車輛使用費用。
3.1.7負責調度車輛,安排駕駛員各項工作。
3.1.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2車輛安全員職責
3.2.1協助車管員完成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協助處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糾正和預防。
3.2.2貫徹執行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單位下達的車輛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負責貫徹、傳達交通管理部門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3.2.3每月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
3.2.4負責建立健全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完成公司車輛安全考核指標。
3.2.5負責組織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開展駕駛員安全培訓,保持車輛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隱患。
3.2.6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3.3專職駕駛員職責
3.3.1愛護車輛,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牢固樹立安全行車的觀念,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提供文明、禮貌、安全行車服務。
3.3.2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保持車況良好,發現故障要及時匯報和排除,不開帶“病”車。
3.3.3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停放車輛的防盜防搶防破壞措施。
3.3.4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時,應保護現場,等候交警部門處理,并通知車管員和單位領導。
3.3.5未經公司分管領導的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駕駛。
3.3.6每次出車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3.3.7每年與公司簽訂一次《車輛安全行駛及防盜責任書》。
4.0工作內容
4.1車輛的.使用
4.1.1車輛實行統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車輛(含公司領導相對固定使用的車輛)均由綜合事務部統一調度,各部門用車均須提前一天提出用車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經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后送交綜合事務部車隊,由車隊按公務的輕、重、緩、急統一安排車輛,并經綜合事務部經理審核后出車。
4.1.2公司車輛原則上只限于在__高速公路線內行駛,駛離__高速公路線外預計超過2小時,應通知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備案。
4.1.3車輛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購買燃油的,必須經車輛管理員同意。
4.1.4車輛—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車點,不得亂停亂放。
4.1.5駕駛員在交接車輛時,必須檢查各自的車輛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否則發現損壞由當值駕駛員承擔。
4.1.6嚴禁無證駕駛車輛和私自出車,違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4.1.7調派車輛往轄區路段以外地區辦事的,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4.2車輛的維修
4.2.1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安排辦理,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按規定審批后方可入廠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發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特殊情況下需就近維修的,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修理。
4.2.2維修費在__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綜合事務部經理審核;3000元-5000元的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5000元以上的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4.2.3修理后所有更換的零配件,必須帶回交車輛管理員檢驗認可。
4.3獎懲辦法
具體參照《車輛安全行駛及防盜責任書》之獎懲辦法執行。
5.0附則
5.1本制度由綜合事務部負責制訂和解釋。
5.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5.3附件:車輛安全行駛及防盜責任書
車輛管理制度3
為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平安,確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惜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含機動車、家用車、板車、小貨車)不得隨便出入小區,特別狀況需進入,司機應協作門崗填寫臨時出入證。
三、嚴禁在小區主干道、消防通道(門崗至辦公樓、辦公樓至明志學校西門)停放車輛。
四、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需減速慢行,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止鳴喇叭,留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平安,嚴禁超車。
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六、出租車不得駛入小區,遇有乘載老、弱、病、殘及攜帶過重物品,視狀況放行,但必需準時離開。
七、車輛載貨駛防離小區,必需有相應證明,屬珍貴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戶到值班室辦理手續,方可放行。
八、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搶救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的運營管理,本著“方便治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保證安全”的原則,保證車輛和人員的安全,加強車輛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車輛更好地為工作服務,根據公司現有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及相關司乘人員。
三、權責單位:
公司所有辦公用車統一由總務部管理。總務部為車輛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配、使用以及保養修護等管理工作。車輛總體由總公司總務部統一管理,派駐到分公司的車輛,日常管理權屬歸分公司管理。
四、公司用車劃分:
1、公司經營正常用車,已派駐到分公司的公務用車。
2、公司配給干部的自用車輛。
3、職工個人自帶車輛。
五、車輛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司機對所駕駛車輛負責,不得隨意交換駕駛,因特殊情況須交換車輛,要經過總務部分管負責人批準,并隨時做好交接記錄。
2、除總公司領導正常用車外,司機和機關其他人員個人用車,須事先向分管負責人申請。未經批準擅自用車者,要進行通報批評并適合給予經濟處罰。造成事故或車輛損壞的,由私自用車者和司機負全部責任。
3、所有車輛晚上必須停放在公司車庫及器械公司停車場,不得將車輛隨意在外停放。有特殊情況時應征得使用領導或分管負責人同意。私自在外停放,造成車輛丟失、損壞者,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4、公司車輛統一由總務部調度和指派管理。
5、公司用車遵循以下原則:優先保證外貿部門關于公司客戶來廠參觀、考察、驗貨及洽談事宜的接送;采購部門涉及供應商處聯系及研發部取樣等車輛之使用;同時間同方向不同派車單盡量兼并出車。
6、車輛審批權限:一般用車由總務部主管經理審批,公務用車需要出市區或者遠程出差須經總經理批準。
7、總務部依“輕重緩急”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審批者,不得派車。如公司車輛一時調配不開,由總務部進行其它車輛調劑;公司內無車輛可用時,經申請批準后可聯系外部租車,并在發票上要注明始點和終點及所辦事宜,否則不予報銷。
8、司機換駕公務用車交接車輛時必須保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
(二)、車輛治理
1、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加油等統一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和總務部進行管理。
2、車輛有關證照和相關手續,由司機妥善保管。涉及車輛的養路費、年審、保險等事務由司機把握辦理時間,報總務部或分管車輛調度領導批準同意后,由司機負責具體辦理,總務部協助辦理。
3、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所有車輛停放在固定停車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合適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做好安全防范。
4、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下班后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存車地點存放,任何車輛不準隨意更換存車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總務部并征得同意。
5、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如有事請假或者休班需提前提出,由分管領導批準,將車輛安排妥當后方可休假。
六、車輛使用制度
1、全公司用車打亂對口用車,各種車輛均由總務部統一管理,總務部分管負責人負責協調。優先保障總公司領導工作用車,統一安排各分支機構工作用車。
2、各分公司及總公司各部門用車應提前通知總務部,以便統一安排。主管經理領導不在時由上級領導或者總務部主管經理經理指定專人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出車。
3、遇有特殊情況急需用車的,應及時通知總務部,可以視情況臨時調派待命車輛。
4、總公司領導外出可以帶車,其他人員一般不派車輛。如因特殊情況需派車的,須經總經理審批,由分管負責人協調安排車輛和司機。
5、需要派車情形主要有:xx市區十公里外有急事需辦理的;xx財務部提取大額現金的(萬元以上);xx外出攜帶物品較多,自行車或公交車不便攜帶的;xx其他特殊情況,經主管經理領導同意的。
6、分公司已派駐的車輛若因公需其他部門及單位需用,需征得分公司主管經理領導和總務部經理同意,方可出車。
7、為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辦公正常用車,用車人在到達辦事地點30分鐘可以返回的,可等候接回;超過30分鐘的,車輛需要返回。
8、各分支機構及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用車時,應事先向總務部申請,經審批同意后可派車。
9、節假日和下班后,除領導正常工作用車外,其他人員用車,要提前告知總務部主管經理經理,根據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各分支機構及個人不按照規定用車,總務部有權拒絕派車。
10、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鎮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需要后個人用車的原則。
11、辦公外出需用車時,用車人須向負責車輛調度的總務部提出申請,由總務部主管經理統一進行安排、調度。總務部主管經理外出時,由其指定專人安排調度。
12、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分管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
13、司機必須經分管領導或總務部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七、車輛安全制度
1、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2、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八、油料管理制度
1、汽車用油,由總務部統一購買、供應和管理。總務部建立用油登記簿,根據車型核定百公里用油量,專人負責,單車核算。
2、駕駛人員因出車途中確需購買油料,回單位后要有隨車領導或用車人員簽字,并憑相關證明或派車單到總務部登記,由總務部審核,納入該車本月用油記錄。
3、嚴禁司機倒賣、外借油料,如發現處于油料原價5倍罰款。
4、對所有車輛分別進行加油統計,由總務部負責登記,每月將各臺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進行審核公布,監督各車輛耗油在核定合理范圍內。
5、總務部對公司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進行監控管理。
6、公司車輛實行一車一卡,統一油卡加油。尚未領取油卡的車輛經總務部主管經理同意暫時使用現金加油,公司車輛禁止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報總務部同意,方可執行。
7、司機應及時了解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100元時,及時上報總務部申請油卡充值或及時換卡。
8、油料補貼僅限于公司配給個人的車輛及職工自帶車輛。每月油料補貼具體金額參照公司總務部油料補貼規定。
九、車輛維修及保養
1、車輛維修應先進行技術鑒定估測,列出費用預算。
2、修理費用在500元以內的,經總務部主管經理審批后,到定點修理廠修理。超過500元或需大修的,需經總經理審批。
3、車輛如需購置零件、配件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
4、建立車輛檔案制度。內容包括行車里程、維修部件及金額、耗油量、事故簡述及處理決定等,由總務部指定專人逐項逐次登記,按月統計。
5、每周由司機自行對車輛進行保養一次,保養期間及時發現解決問題,確保車輛整潔和車況良好。
6、車輛保養要做好保養記錄,問題當時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報告總務部。
7、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統一結算的辦法。維修費用由總務部按照維修預算、維修通知單和結算單與定點維修站每月結算一次。
8、具體維修程序:需要維修的車輛由使用單位提前申請,由總務部鑒定,編制維修預算并填寫維修通知單,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開具維修通知單,司機憑維修通知單到定點維修站修理。維修后司機在維修站開具的結算單上簽字驗收(結算單必須注明所更換配件的型號、產地、品牌等),并編制維修決算,一并交總務部核對驗收,由總務部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審批和結算。
9、凡因車輛在外地機器發生故障無法到指定地點修理,司機必須及時報告總務部主管經理,如有隨車領導或其他工作人員可予以證明,經同意后方可在外維修,但修理費將納入該車當月的修理費用。
10、公司車輛應在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總務部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11、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總務部主管經理批準。
12、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靈敏,處理及時。
13、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搞好清潔衛生,出車前必須檢查燈光、水箱、電瓶、制動、各項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及時添加機油、電瓶液等,保證車況運行良好。
14、車輛需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先認真檢查發生的故障,初步判定故障發生部位,并如實向總務部報告,報批同意后,方可修車。
15、車輛必須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16、修車時間由總務部視具體情況妥善安排。
17、駕駛員在每天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應當進行例行保養,包括以下項目:
①打掃、清洗汽車內外衛生。
②檢查安全隱患處,各部機件緊固和輪胎氣壓。
③檢查添加燃料、潤滑油。
④其他一般檢查項目。
18、車輛的年檢、保險由司機及時上報,由總務部予以督辦。
19、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總務部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20、車輛在正常運行中出現故障,司機個人能維修的,由司機自己動手修理(除突發性故障)。
21、凡屬司機駕駛不當和對車輛保養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故障及損壞的',由駕駛員承擔修理費用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2、每次出車前,司機應察看輪胎情況,觀察儀表盤的各種信號指示燈,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堅決杜絕開帶病車上路的現象。
23、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由司機負責,除雨天外,每天必須洗車一次,保持車輛外觀整潔。
十、違規及事故處理
1、公司統管的公務用車,非公事務出車或者在非工作時間內發生的責任事故及意外事故由本人負責,公司概不承擔。
2、公司所屬車輛(私人自帶車輛如納入公司統一管理也屬于該類情形)不能開出XX市,因公出去必須經由領導同意。
3、對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視具體情況追究責任。屬于司機全部責任的,司機要做出書面檢查和按交通法規接受處罰,并承擔所付修理費用的x%。屬于對方責任的,按交警裁決執行。
4、如果發生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公司及保險公司或交警。必要的情況下,總務部主管經理應立即趕赴現場。
5、司機行車不得違反任何交通制度或法規,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6、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人承擔責任,并予以罰款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或證件不全。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酒駕。
④、其他違反交通規則的情形。
7、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和其他經濟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用車人、公司共同負擔。
8、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交管部門報案,并立即與主管經理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9、發生責任交通事故,經保險公司理賠后,還需分擔的,由相關責任人按比例進行賠償。
10、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使用者負責。
十一、發生費用處理
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系安全帶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己承擔。
2、車輛的維修費用,由總務部統計后交由總公司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負責支付。
3、經總務部核準同意的油料補貼、停車費、過橋費、維修保養費、車輛清洗費等憑票據實報實銷,統一核算。
4、非公時間及非工作狀態發生的事故所產生費用均由駕車者(責任人)自理。
十二、司機一般規范
1、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上下車時,主動招呼;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2、離車注意事項: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妥善保存好。
3、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等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4、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
5、司機必須穿著整潔,工作態度好。應無條件服從上級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6、司機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值班司機須待命,通勤車司機要求夜間在配送中心住宿。
7、司機須保持車內整潔,司機及公司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準吸煙。
8、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請假。
9、駕駛員平時要認真保養好車輛,及時擦洗車輛,保證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狀態,確保準時出車,安全行車。
10、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單位不予報銷,嚴禁酒后開車、開英雄車和帶故障車。
11、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出車,嚴禁隨便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凡違規駕駛和私自出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12、出車要做到證件齊全,安全第一,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違章行車,嚴禁私自在外停放,嚴禁私自將車輛交換駕駛或交由其他人員使用。
13、駕駛員要服從調度和領導,增強服務意識,凡出現不服從調度、私自出車等問題,司機要寫出檢查,屢次不改的,調換其工作崗位。
14、嚴格執行內部車輛管理制度和車輛使用辦法,認真學習公司的有關文件及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和交通安全學習。
15、要以公司的利益為重,以維護公司的形象為榮,發揚奉獻精神。
16、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3)未經總務部負責人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
(4)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
(5)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用來辦私事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6)嚴禁酒后開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駕駛者負責,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7)司機對總務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8)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總務部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9)出車前,司機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10)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總務部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1)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有關單據。
(12)原則上由司機負責企業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企業車輛。
(13)司機在上班期間發現問題即予以解決或上報,在車輛的清洗、維修、加油等問題上司機之間不得相互推卸責任。
(14)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15)車輛屬公司公共財產,必須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駕駛,確保人員和車輛的安全。
十三、罰則
1、車輛洗車原則上由司機清洗,車輛過臟,可酌情處理。
2、駕駛員違規出車,視具體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3、凡發現維修中弄虛作假的,給予責任司機作假部分價值10倍以上經濟處罰,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轉崗、待崗。
4、凡私自出車、違章駕駛等造成的事故由司機本人負責,費用由本人承擔,一年內發生兩次交通事故或一次重大事故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一律轉崗。
5、如出現本制度規定的違規行為將酌情予以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紀律處分或直至開除。
車輛管理制度5
為加強校園車輛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我們呂公小學特制訂以下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禁止任何機動車輛等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需由門衛請示校長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兩人進行監護。
2、接送學生的.車輛要按規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駛。
3、人車分流,特殊車輛要從后院大門出入,行人正門出入。在學生上放學時間、課間,及學生活動區域任何車輛都不準進出學校。
4、本校教職工進出校園的自行車、電動車等要推著行進,并且在指定西邊車棚停放。
5、帶班領導、安全主管、門衛共同負責維持上放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6、本校教職工必須要和學校簽訂車輛安全停放承諾書。
7、學校車輛要建立臺賬。
8、發生緊急情況時,首遇人要馬上報告給校長和安全員,根據情況上報或起動應急預案。
9、本制度由門衛人員嚴格執行,安全辦公室協助管理。
車輛管理制度6
任何進入或使用本小區停車場之人士,須嚴格遵守下列停車場制度:
1、車輛進出車場時,外來車輛必需進行登記(錄),并由車主及管理員對登錄內容核實。
2、車輛應按管理員的要求停放于規定位置。
3、車輛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閘,關好車窗門,鎖好防盜鎖,避開使用帶報警音的防盜鎖,車內請勿存放現金及其它珍貴物品。
4、車場應按管理員的要求及現場的標識行車,車速小于10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5、場內禁止修理車輛、洗車、試剎車、學習駕駛等有安全隱患及影響現場衛生的.活動。
6、請勿將有可能對其他車輛或人士構成危急的車輛停靠于停車場內。
車輛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創建平安校園,加強外來機動車輛管理,規范外來機動車在校園內的行駛、停放,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確保學校師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出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部通行的外來車輛。
第三條基本原則是憑證出入、人車分流、就近指定區域停放、嚴禁外來車輛在主干道往返穿行。
第四條進入校園的外來機動車輛及其機動車駕駛人,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校園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外來機動車輛出入管理
第五條各崗門衛嚴格控制外來車輛進入校園,校內經營單位、商戶人員和長期送貨的車輛、公務車輛一律憑外來車輛通行證從指定校門進出校園,本校學生的機動車、因私來訪的車輛及其他無關車輛一律不得進校(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條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雨天持較重物品、接送老
幼病殘等特殊情況換取臨時通行證后允許進入,出租車嚴禁在校園內等客、載客。
第七條凡在校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予進校,確需進入校園的,由主辦單位提前一天向院長辦公室申請、保衛處備案,經同意后由保衛處通知門衛放行。相關科室人員須事先通知安保人員具體時間、路線等,避開學生上學放學。
第八條所有進入校門的外來機動車輛必須減速緩行,進出校門應主動接受門衛查驗,經同意后登記,方可進出。
第九條新生報到、老生返校期間,學生或家長的`機動車按規定路線進入校園,停放在指定區域,并盡量避讓人流高峰。
第十條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進出校門安保人員要主動疏導,確保暢通。
第三章外來機動車車輛校內通行及停放管理
第十一條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峰時,機動車應主動避讓,嚴禁與學生爭道。
第十二條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駕駛證照必須年檢有效,并與所駕駛的機動車型相符;嚴禁酒后駕駛。
第十三條基建、維修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持相關校園通行證,并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第十四條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
第十五條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在禁行區域和道路上亂停亂放。目前我校機動車停車場有綜合樓地下車庫、綜合樓南側、第一教學樓南側停車場三處。
第十六條對違反停車規定的,初次張貼告知單,再犯時進行教育批評,建立黑名單,黑名單保留一年。對屢教不改者,其車輛一年內禁止入校。
第十七條因辦理公務或來校指導工作等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安人員指揮車輛按指定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第十八條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學校只提供停車場所,不負車輛照看責任。
第十九條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條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院長辦公室批準。
車輛管理制度8
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食堂的管理,給職工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保證職工安全衛生就餐,公司重新對食堂進行裝修布置,現決定于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營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食堂管理
食堂實行公司與職工共同監督的管理機制,由總裁辦代表公司負責對餐廳的監督工作,同時廣大職工有權就餐廳的經營、服務等方面問題提出建議、意見及投訴。
二、用餐時間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實際,用餐時間安排如下:
午餐:11:30—12:00
晚餐:17:30—18:00
各部門員工要嚴格遵守用餐時間規定,嚴禁提前用餐。
三、用餐須知
1、食堂工作人員不準提前開飯,必須到下班時間后方可開飯。
2、打飯必須自覺排隊,任何人不允許插空或讓人替打。
3、員工應自覺保持食堂衛生,不準隨意在桌上或地上潑水、倒飯、亂扔贓物等。
4、伙房內,閑人不準進入。
5、食堂餐具必須保持清潔,應經常刷洗、消毒。
6、嚴禁出售變質飯菜,必須保證飯菜的質量、數量及價格。
7、食堂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開飯前要勤洗手。
8、食堂剩余飯菜若不變質,可以出售,但價格必須減少,且向員工說明。
9、員工用餐結束后,應自覺將餐盤拿到門口,將剩余飯菜倒入垃圾桶,餐具按指定位置擺放。
10、食堂的一切設備、食具有登記,有帳目,不貪小便宜,對放置在公共場所內的任何物件(公家或個人),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它用。對無故損壞各類設備、食具者,要照價賠償。
11、餐廳衛生人人有責,以上十條規定,若有違反視情況嚴重性予以10—100元罰款,對于揭發,經調查情況屬實的,予以嘉獎10—100元。
本規定由頒布之日起施行,公司總裁辦對員工食堂進行直接管理,為員工提供無質量問題的伙食,對員工食堂的人員和環境衛生進行管理,維護員工食堂正常的用餐秩序。
車輛出入管理規定_車輛出入管理制度篇8為規范學校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各崗位的編制及定編
1、學校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2、學校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校長提出方案,報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3、各職能部門對職位的設定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設可不設的`堅決不設,真正做到按需設定。
(二)、員工的聘用
1、各職能部門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2、學校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3、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學校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4、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相互配合實行5、試用期的期限為一個月,實習人員應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開始實際操作,在實際操作中進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訓中學習的各方面知識
6、員工試用期間,由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7、試用期間的工資,按制定的薪酬標準發放。
8、員工試用期滿3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報校長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學校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
9、學校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10、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出,辦理辭職手續。
11、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辦理辭退手續。
12、員工與學校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1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2個月向學校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批準后辦理辭職手續。
14、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學校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15、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學校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16、學校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核實,對符合聘用的經校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前臺辦理辭退手續。未經校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1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18、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學校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終止合同手續。
19、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學校有權予以開除。
20、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學校以前,必須交還學校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三)、獎勵
1、本校設立以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2、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用人部門提名
2)學校審核
3)校長批準
(四)、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校長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辦公用品,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學校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搬弄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泄露學校秘密,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車輛管理制度9
為了提升完善我院在教學車輛和辦公車輛的管理,專門設立車輛管理組。車輛管理組同時歸宿學院辦公室和教務部的雙重領導。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 負責所有學院新購教學車輛和辦公用車的保險、上戶工作。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將車輛和相關的車輛資料移交給使用和保管部門。
二、 負責所有車輛的保險的續保和理賠業務。按照車輛上一年保險的到期日為準提前一個月購買下一年審周期的保險;學院所有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管組必須配合安全組做好保險的理賠工作,并按規定填寫事故經過和處理報告(報告由車管所組保管,每月整理上交一次)
三、 負責學院辦公用車和直營教學車輛的維修保養。車管組必須對上述車輛做出紙制和電子檔案的信息表,根據記錄督促使用部門或人員完成車輛的定期保養。所有車輛的維修都必須由車管組出具保修單后在指定的'修理點進行維修。
四、 負責學院辦公用車和直營教學車輛的燃料補充事務。所有其他部門和人員都必須按車管組的規定和燃料補充標準在指定地點進行燃料補充。車管組要及時登記‘統計燃料使用情況,并形成文字報表每月向學院辦公室和教務部上報燃料費用情況。
五、 配合安全部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小組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車輛管理工作。車管組必須形成每日值班制度,全年(包括節假日)都必須
車輛管理制度10
非機動車輛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內部非機動車的管理和使用,確保員工的安全,維護工作環境的秩序,并提高工作效率。制度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 非機動車定義與適用范圍
2. 車輛登記與管理
3. 停放規定
4. 行駛規則
5. 維護與保養
6. 違規處理
7. 應急處理措施
內容概述:
1. 非機動車定義與適用范圍:明確非機動車的種類,如自行車、電動車、滑板車等,并指出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的所有非機動車使用者。
2. 車輛登記與管理:規定新購入或個人自帶非機動車需進行登記,包括車輛信息、使用者信息、安全檢查等。
3. 停放規定:設定指定的'停車區域,規定非機動車應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占用通道或他人車位。
4. 行駛規則:設定限速、行駛路徑,要求佩戴安全頭盔,禁止在室內或禁行區域行駛。
5. 維護與保養:鼓勵定期保養,保持車輛良好狀態,減少安全隱患。
6. 違規處理:設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標準,如罰款、警告或暫時取消使用資格。
7. 應急處理措施:制定遇事故時的應急流程,包括報告機制、現場保護和急救措施。
車輛管理制度11
為方便公司業務開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強內/外部的聯系,確保信息及時傳遞,保證公司信息暢通。公司為外聯頻繁的各部門負責人購買了一批電信HUAWEI C8812手機,作為公務手機進行配備。
為了規范手機(含UIM卡)使用管理,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公司為統一配發手機作如下規定:
1、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配發手機均屬公司財產,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離職時應結清相關費用、歸還公司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盡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3、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話費足額,隨身攜帶、人機一體,確保隨時處于開機狀態,休假期間亦然。凡配備手機者須24小時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元。
4、手機丟失,應于12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于回公司后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費用由丟失者承擔。
5、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范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維修費用由使用者本人負責。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匯報,向總經辦說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6、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出入管理規定_車輛出入管理制度篇20第一條校(院)微信公眾平臺以資訊推送、信息發布等方式向師生、校友社會各界人士展示校(院)發展和事業進步成就,推廣校(院)品牌形象。
第二條校(院)微信公眾平臺由信息技術部建設、管理、維護,信息技術部指定專人負責。
第三條校(院)微信公眾平臺的信息發布統一由信息技術部實施,各部門需利用微信公眾平臺發布信息,由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后,送信息技術部發布。
第四條校(院)微信平臺發布的信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
第五條本辦法由信息技術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出入管理規定_車輛出入管理制度篇21 1、使用洗衣機時,應按照先后順序進行使用,嚴禁相互間爭搶洗衣機或其它不文明行為。
2、使用洗衣機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洗衣機操作規程,進行熟練操作,嚴禁亂擰、亂按、亂拆或其它損壞洗衣機的行為。
3、洗衣時嚴禁用水管直接沖洗洗衣機的開關控制部分,以免造成短路、漏電或觸電事故。
4、使用洗衣時,應根據洗衣機的容量,適當放置需洗衣物的數量,避免洗衣機超負荷運行。
5、使用洗衣機的過程中應掌握控制好時間,并自備盛放衣物的盆(桶),洗凈后應及時將衣物取出,以免在衣物洗凈未能及時取出時,影響他人使用。
6、洗衣洗凈后進行脫水時,衣物要放平,不要將衣物亂扔進脫水桶。
7、在使用洗衣機的過程中,不得隨意將他人未洗完的衣物取出,如發現有已洗凈的衣物,應及時幫其取出裝入準備好的.盛衣盆(桶)內;如使用半自動洗衣機選定程序完成后10分鐘內無洗衣的人操作洗衣流程,可將未洗完的衣物取出裝入準備好的盛衣盆(桶)內。
8、以上注意事項要嚴格遵守,如發現在洗衣時違反上述操作程序,造成洗衣機損壞除賠償維修洗衣機的費用外,并將嚴肅處理。
9、洗滌衣物時要注意個人衛生,禁止使用洗衣機洗滌鞋、襪、內褲等,如果發現違反此條規定,罰款20元/次。
10、本管理規定在實際執行中逐步完善。
11、本管理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12
為了進一步規范車輛及外來人員出入管理,優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機動車出入管理
1.學校南門禁止車輛出入,一切機動車輛全部從學校西門出入;已經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減速慢行且規范停至西停車場車位;學生大休或放假時,外來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需做登記換證后有序進入校園按照門衛疏導停放。
2.全校教職工憑車輛通行證進出校園,無通行證的車輛按照外來車輛出入程序處理。
3.外來運貨車出入校園須按規定繳費后辦理車輛通行證持證出入。
4.如有進出校園車輛造成學校公共設施設備損毀的情況需報總務處按規定處理。
5.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進入校園,車輛全部停至校園南門停車棚。
二、人員出入管理
1.全院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佩戴胸卡或主動出示本人學生證并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對于不按規定出示證件或證件轉借他人的,值班保安有權進行勸阻或扣押相關證件。
2.培訓中心學員,進入校園,需由任課教師統一組織、在門衛處備案方可進入;短期培訓學生需佩戴臨時學員證方可進入;走讀學生,需持學生處統一辦理的相關走讀證件,方可進入。
3.教職工、環衛、保潔、臨時工上下班進出校門,需佩戴工作證方可出入。
4.外來人員入校,門衛通報相關部門人員確認后,登記并留存有效證件,換發出入證。來訪人員待事情完畢后,出校門方可換回證件,原則上交通工具不允許進入校園。
5、外來人員取信件、快遞一律聯系相關超市收發人員送至校門,個人不得進入校園領取。
6.在校學生上課時間嚴禁外出,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封閉時間周日18:00—周五15:30
(2)周末開放時間周五15:30-21:00、周六8:00-21:00、周日8:00-18:00,外出學生需持學生證,或佩戴胸卡并按規定時間返校。
(3)封閉期間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外出者,需出具由班主任簽署的.請假條,并經學生處領導簽字后攜帶本人相關證件方可外出。
7.學生攜帶貴重、大宗物品離校,必須主動接受保安檢查。
8.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
9.假條使用要求
(1)學生請假須持統一制式假條,假條由班主任定期到學生處領取,用存根更換新假條。
(2)學校封閉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請假。
(3)學生請假,班主任須做好存根登記并詳細登記請假起止時間,二欄由班長留存,三欄由學生出入宿舍、校門使用,使用完畢后由樓管、保安收回。
(4)學生請假出入學校需經過如下程序:本人填寫假條后交由班主任審批,隨后由各系學生管理負責人簽字,之后到學生處備案登記獲得學生處領導簽批后方可持假條在規定時間內進出。
(5)已經退學、開除、休學等原因需離校的學生,需持有退學、處分、休學等證明方可離校。
(6)學生出入校門時需要攜帶請假條和學生證,便于門衛核實身份。
(7)為嚴肅出入管理制度,有效推進半軍事化管理,學生請假人次將作為對管理部門、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納入月度考核。
10.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并按有關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11.門衛檢查要求
(1)學生出入校門時門衛工作人員務必核實學生的假條是否有效,與學生證件是否一致,不一致者不允許進、出校門。學生出去時,門衛要檢查假條,回來時也要檢查假條,并將學生假條收回。
(2)對不按規定出入校門的學生,門衛進行登記后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及時通知所在院系。
(3)各班主任須配合做好監督檢查。
車輛管理制度13
一、機關公用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個人無權直接派車,需要用車時,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優先保證機關領導公務用車。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長途客車或火車;多人同時到一個地方出差,盡可能安排同乘一輛車。
三、司機出車必須憑辦公室出具的.派車單,如遇特殊情況,應電話告知車管人員,回來后及時補辦派車手續。
四、車輛維修由司機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安排到定點維修廠修理,并作好記錄,結帳由財務負責辦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維修時,應電話告知領導,報銷發票時,乘車人必須簽署意見,回單位后到辦公室補辦維修記錄手續。
五、車輛用油由辦公室開具加油通知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車人應簽署意見,報銷之前應先到辦公室辦理加油登記手續。
六、車輛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盜和損壞;嚴禁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否則后果自負。
七、司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帶故障出車,確保車輛安全。
八、對司機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兩年發放一次勞保工作服。
九、車輛維修和加油情況由辦公室負責每季度向“中心”主任辦公會匯報一次。
十、嚴禁出借單位車牌及有關憑證。
車輛管理制度14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并鎖上大小門,嚴禁外來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3、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4、學校要密切關注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問題,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交通管理部門解決,防止惡性交通事故發生。
車輛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公司車輛必須為公司業務服務,各部門公務用車,必須填寫《用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或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后,再遞交綜合行政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車輛,用車人必須在用車之前和用完交車時對里程進行登記。
第二條
公司所有人員不得擅自調配車輛,所有車輛的外出必須經得辦公室的同意,服從辦公室的統一的安排。凡是未經得辦公室允許,而私自調配車輛,此次出車費用及責任由此次用車人承擔。
第三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相關年檢證件、保險證件都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部門在使用完畢后,必須將鑰匙在第一時間歸還綜合行政辦公室。
第四條
各部門有需車輛出差外地時,須在《出差申請表》中“擬搭乘交通工具”一欄填寫清楚;且提前一個工作日告知辦公室,《出差申請表》須經得副總經理批準。
第五條
實行誰用車誰報銷原則。所有車輛加油(原則上只允許使用加油卡,)保養、維修費用、年檢費用,最后必須憑借發票報銷。發票上必須注明加油時的里程數及車牌號碼。為確保燃油費用最低化、合理化,辦公室對每次加油前后的里程數進行詳細登記,由財務部審核。
第六條
外單位借車,需報總經理批準,再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第七條
車輛年檢由辦公室負責(倉庫的車輛由趙海平負責),逾期未正常年檢的,造成的損失由辦公室、趙海平自行承擔,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負責人賠償。
第八條
車輛如需送廠保養、修理,須提前告知辦公室,并經公司副總以上人員批準。且保養、修理過程當中需有公司內部人員至少1人同時在場。
第九條
各部門在車輛使用過程當中,務必謹遵交通法規,切忌無證駕駛、酒后駕車、疲勞行駛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否則,對因不遵守交通法規,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行為,由用車人自行負責損失和賠償,對于各項違章記錄將根據用車登記表核實追究到每個人。
第十條
辦公室將會對車輛鑰匙進行統一管理,對每次車輛的進出做好嚴格登記,并定期對所有車輛的違規、違章記錄一一核查并追究到個人。
第二章司機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十三條
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第十四條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第十五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臵,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十六條
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十七條
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第十八條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九條
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公司將根據情節嚴重,給與一定金額的處罰或是對當事人當月考核進行扣分處理。(對于酒駕等嚴重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損失由駕駛人全部承擔)。
第三章私車公用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公共交通又無法完全滿足公務出行的需要。為提高辦事效率,公司針對因公務外出需要員工使用私人車輛的情況,對私車公用的員工進行一定的費用補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十一條
公務外出應首先向辦公室申請使用公司的'公務車輛,在公司公務車輛無法提供時,可申請私車公用。第二十二條
私車公用時,必須事先經副總經理以上人員批準后方可外出。
第二十三條
費用報銷項目及計算方法:
1、私車公用期間產生的停車費、路橋費據實憑發票報銷,同時補助1.5元/公里,每月報銷一次。
2、里程數計算標準:以實際記錄的里程數為基準,并拍下里程數為依據,并由使用人(第三方)簽字。
3、公司總助以上人員實行車補制度,補助標準為1.4元/公里;要求該車輛長期在公司使用,并且為總助以上本人所有;采用先用車后結算的方式,由辦公室人員抄表,每季度為一個結算周期。
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執行公司指派任務并自愿使用私人產權車輛者為私車公用行為,員工在規定時間駕車上、下班的行為,不屬于私車公用的情形。
第二十五條
員工每次因公務外出,須按照實際里程數及時地認真拍照做好記錄,隨車人員或第二人監督簽字;不準弄虛作假欺瞞公司,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私車公用車輛,須自行確保駕駛證、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含第三者責任險和駕乘險)等相關手續齊全并始終在有效期限內,隨車攜帶備查,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擔。上述所需證件的維護費用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七條
私車公用車輛的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車輛管理條例和交通法律法規,對于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相關處罰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
員工須及時對車輛日常維護及保養,確保車況良好,不得疲勞駕車或在汽車安全技術性能有問題時駕車。
第二十九條
申請私車公用的員工因公外出發生交通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的賠償,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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