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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酒店的采購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酒店的采購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酒店的采購管理制度 篇1
1、制定采購計劃
(1)由酒店各部門根據每年物資的消耗率、損耗率和對第二年的預測,在每年年底編制采購計劃和預算報財務部審核;
(2)計劃外采購或臨時增加的項目,并制定計劃或報告財務部審核;
(3)采購計劃一式四份,自存一份,其它三份交財務部。
2、審批采購計劃:
(1)財務部將各部門的采購計劃和報告匯總,并進行審核;
(2)財務部根據酒店本年的營業實績、物資的消耗和損耗率、第二年的營業指標及營業預測做采購物資的預算;
(3)將匯總的采購計劃和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4)經批準的采購計劃交財務總監監督實施,對計劃外未經批準的采購要求,財務部有權拒絕付款。
3、物資采購:
(1)采購員根據核準的采購計劃,按照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適時進行采購,以保證及時供應。
(2)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根據核準的計劃可向有關的工廠、酒店、商店簽訂長期的供貨協議,以保證物品的質量、數量、規格、品種和供貨要求。
(3)餐飲部用的`食品、餐料、油味料、酒、飲品等等,由行政總廚、大廚或宴會部下單采購部,采購人員要按計劃或下單進行采購,以保證供應。
(4)計劃外和臨時少量急需品,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有關部門經理批準后可進行采購,以保證需用。
4、物資驗收入庫:
(1)無論是直撥還是入庫的采購物資都必須經倉管員驗收;
(2)倉管員驗收是根據訂貨的樣板,按質按量對發票驗收。驗收完后要在發票上簽名或發給驗收單,然后需直撥的按手續直撥,需入庫的按規定入庫。
5、報銷及付款
(1)付款:
①采購員采購的大宗物資的付款要經財務總監審核,經確認批準后方可付款;
②支票結帳一般由出納根據采購員提供的準確數字或單據填制支票,若由采購員領空白支票與對方結帳,金額必須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
③按酒店財務制度,付款30元以上者要使用支票或委托銀行付款結款,30元以下者可支付現款。
④超過30元要求付現金者,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或財務總監審查批準后方可付款,但現金必須在一定的范圍內。
(2)報銷:
①采購員報銷必須憑驗收員簽字的發票連同驗收單,經出納審核是否經批準或在計劃預算內,核準后方可給予報銷。
②采購員若向個體戶購買商品,可通過稅務部門開票,因急需而賣方又無發票者,應由賣方寫出售貨證明并簽名蓋章,有采購員兩人以上的證明,及驗收員的驗收證明,經部門經理或財務總監批準后方可給予報銷。
最新酒店的采購管理制度 篇2
為使酒店的采購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合理控制成本,加強內部工作協調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采購管理制度:
一、采購管理部門
酒店設立專職采購部,隸屬酒店財務部管理,接受財務總監、成本控制、集團稽查部及其它部門的監督,全面負責酒店的采購工作、
二、采購部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購項目均需董事會簽批授權及酒店財務部批準同意。
2、所有采購物品均需比較至少三家的價格和品質,月結類物品每月每一類至少有三家供貨商提供報價單。
3、所有采購物品的品質須保持一慣穩定。
4、采購部工作人員須對自己采購物品的價格和品質負責。
5、采購部須每半個月一次通過電話、傳真、外出調查、接待廠商等方式獲取酒店使用的各類物品主要品種的價格信息并整理成價格信息庫,以書面形式匯報給酒店財務部及董事會。
6、所有供應商名片、報價單、合同等資料及樣品采購部須登記歸檔并妥善保管,有人員變動時須全部列入移交、上述資料及采購人員自購物品價格信息采購部每天須錄入至采購部價格信息庫。
7、采購時間要求:一般物品采購時間為3天;急用物品當天必須采購回來;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門須提前一個月下單采購。
8、采購部禁止采購任何未下申購單的物品,否則財務部將不予以報銷。
9、禁止使用部門自行采購物品或私自與供應商洽談采購事宜。
10、采購部負責跟進各協作廠商的貨款及時簽批支付事宜、對到期的應付帳款,酒店應及時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維護酒店財務信譽,同時也為日后的`采購工作提供便利。
三、采購審批程序
1、申購單審批程序:
2、單位價值1000元以下或批量價值在20XX元以下的由采購部現金自購的物品,采購部須事先貨比三家,并在申購單上注明詢價結果和選定的供應商,經董事會最后批準后方可采購、酒店財務部和集團稽查部將對價格及品質進行不定期抽查。
2、單位價值1000元以上或批量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采購審批程序:
3、賒購(月結)物品采購審批程序
蔬菜、肉類、凍品、三鳥、海鮮,水果由各廚主廚直接下單至采購部叫貨、其它物品按上述第1、2、3款程序執行。
各月結供應商選定辦法:采購部每月每類物品均應邀請至少三家供應商報價,采購部、使用部門、主管副總、財務部和集團稽查部組成供貨商評定小組,通力合作,進行價格及質量的比較和討論,選定供應商。采購部及上述相關部門可分頭或聯合組織市場調查,根椐市場調查的價格,與供應商確定固定的一個月的供應價,在此確認期間內,供應商將按此固定價格提供酒店所需的物料、
四、采購監督
采購成本的控制由財務部、采購部、使用部門及集團稽查部共同完成,平時各部門應及時到市場上了解價格行情,以促進酒店采購成本的控制與監督、
五、供應商管理
1、財務部應定期(每月或每季度)牽頭,組織財務部、采購部、使用部門及集團稽查部對供應商進行評估(酒店每類物品須有至少三家供貨商),淘汰部分不合格供貨商、
2、選用供應商角度采用1+2+N原則,所謂1+2+N是指一類商品一個主供應商、2個輔助供應商、N個考察供應商。這類商品只有一個主要供應商,大約70%的物資從他手中購買。2個輔助供應商提供大約20%的物資,一旦主供應商出現問題能有其他供應商立即頂替。數量不限的考察供應商既是輔助供應商的后備力量,也使酒店在采購極其特殊物資時無購買死角。
3、采購部要做好同供貨商的聯系和接待等工作,維護酒店形象。
最新酒店的采購管理制度 篇3
一、經費的審批報銷
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由校長把關,總務主任負責實施,全體師生員工應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支持財會人員履行職責。校長負責處理學校經費開支中的重大問題。
1、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核財務開支的制度,凡學校的一切經費支出都由校長簽字予以報銷。購置貴重物品價1000元以上須經校務會討論決定。
2、凡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校領導,教職工參加的會議,外出聽課,學術討論會,參觀考察,函授學習等的開支,必須經校長同意,在通知單上批文,附在報銷單據上,經總務部門審核,校長簽字,按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報銷。
3、學校同意購買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衛生用品、實驗儀器及藥品的報銷,原則上應持有國家統一正式票,由購物人,財物保管員驗收人簽字,總務主任簽字,校長審核簽字,及時報銷。手續不齊全者出納和會計應予以拒報,否則,當事人和財會人員以作差錯事故處理。
4、財會人員發現在經費使用中,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或違反財經紀律的,應履行職責,向主任和校長匯報,及時處理,否則,作失職論處。
5、學校的基建項目校長全權負責把關,預、結算簽字后予以支出。
二、財物(校產)管理制度為加強學校公物采購、審批、管理做到計劃購置。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責任明確,據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本著勤儉辦學的原則,全校師生員工必須人人愛惜學校財物,人人參與財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識,切實加強財物的常規管理。
1、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
2、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按行政管理體制,實現行政負責人和使用管理人員雙重責任制。根據校產分布情況,按使用單位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誰用誰管,有獎有罰。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核、采購、驗收、報銷手續,經會計和財物管理員按發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帳、冊制度,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物價一致。
5、總務處每學期對校產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產清冊一式三份,總務處和有關處室財務管理員各執一張貼在本辦公室內。辦公物品的使用情況作為評比先進辦公室的一項指標,辦公室內公物的遺失或損壞,各科室負責人應予及時查處。
7、固定資產的減少,包括調出及報廢、損、丟失、變價等都必須經過部門負責人,校產管理員的鑒定,填報“申報單”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備案。
8、班級課桌凳,衛生用具,教學用品,電器,設備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實到人保管使用。
最新酒店的采購管理制度 篇4
一、為加強辦公室固定資產及辦公用品的管理,控制用品規格及節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設備、設施及用品實行統一限量規范購買。
二、根據辦公用品庫存情況及以往消耗水平,確實購買數量,進行定期購買。既要保證正常儲備,又要防止積壓。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有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則,報學校采購部門批準后可單獨購買。
三、購置
1.購置財產根據批準的年度預算執行,年初無預算而臨時急需的財產,應作追加預算報學校審批后方可購買。
2.屬專控商品必須辦理控辦審批手續后方可購置。
3.辦公室負責財產購置工作,購置固定資產原則上應有兩人以上,購買時要貨比三家,保證質量。
4.購置財產必須由保管人員驗收,并根據發票填寫“入庫單”一式二聯,第一聯由保管員留存入庫賬,第二聯及發票送會計報銷登賬。
四、辦公用品購置后由專人進行分類存放,填寫物品清單,并進行定期整理,妥善保管。
五、分類管理
1.固定資產:凡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為固定資產。對單價雖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應按固定資產管理。對非購置、自制、接受捐贈和調撥的`財產,凡符合上述條件的應列為固定資產。
2.低值易耗品:單價在固定資產起點以下、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或單價在固定資產起點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下的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
六、各辦公室根據需要領取辦公用品。領取辦公用品時須在《物品領取登記簿》上填寫物品名稱、數量、時間及領取人姓名,特殊物品領取須寫明用途。
七、按固定資產管理的辦公用品報廢時,要做好登記,并在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相應手續。
八、紀念品、禮品等交際應酬用的物品,領取時要經書記授權批準。
九、使用原則
1.全體工作人員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
2.要愛護公共財產,對應管理不善或失職而造成的財產丟失和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3.財產內部調撥、贈送、變賣、報廢、報損等必須履行嚴格報批手續。由財產管理部門書面申報,填制有關表格,經審核按規定報領導審批后方可處理。
4.年終要進行盤點工作。對財務盈虧情況作相應記錄,報批領導審批后進行處理。
十、所有財產均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和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侵占、挪用公共財產
最新酒店的采購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業采購管理制度,監督和控制不必要的開支,保證采購工作的正常化、規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采購原則
1.采購是一項重要、嚴肅的工作,各級管理人員和采購經辦人必須高度重視。
2.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公司利益”的原則,并綜合考慮“質量、價格”的競爭,擇優選取。
3.一般日常辦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行政管理部人員負責采購;
4.物件采購應盡量采用月結方式為付款條件與供應商洽淡。
(二)采購申請
1.采購之前,采購經辦人依照所購物件的品名、規格、數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項登錄OA系統填寫“物品申請單”。
2.緊急采購時,由采購部門在“物品申請單”備注上注明“緊急采購”字樣,以便及時處理。
3.若撤銷采購,應立即通知行政管理部人員或采購人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采購流程
1.采購經辦人登錄OA系統,在“物品申請單”內需填寫所購物品的估算價格、數量和總金額。
2.各采購經辦人在采購之前必須通過OA系統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能進行采購。
3.采購物料定單可打印一份交與財務。
(四)采購經辦人職責
1.建立供應商資料與價格記錄。
2.做好采內參市場行情的經常性調查。
3.詢價、比價、議價及定購作業。
4.所購物品的'品質、數量異常的處理及交期進度的控制。
5.做好平時的采購記錄及對賬工作。
(五)采購方式
1.集中計劃采購:凡屬日常辦公用品必須集中計劃購買。
2.長期報價采購:凡經常用物品須選定供應商議定長期供貨價格。
3.每年第一個月重新審定上年度供應商,與供應商洽淡需兩人以上進行,并對供應商評審,且作出相關評審記錄。
(六)采購實施
1.“物品申請單”通過OA系統審批完畢后,辦理借支采購金額或通知財務辦進匯款手續。
2.采購人員按核準的“物品申請單”向供應商下單并以電話或傳真確定交貨日期或到市場采購。
3.所有采購物品必需由倉庫或使用部門驗收合格簽字后,才能辦理入倉手續。
(七)采購付款方式
1.物品采購無論金額多少,一律由經辦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核準簽字后方可報銷并提供有效發票及采購清單。
2.物品采購付款可通過OA系統申請付款,可上傳相關文件、采購清單及有效發票。
(八)采購經辦人行為規范
1.采購人員應本著質優價廉的基本原則,經過多方詢價、議價、比價后填寫定“采購定單或物品采購申請單”。
2.采購經辦人應盡職盡責,不能接受供應商任何形式的饋贈、回扣或賄賂;若因嚴重失職或違反原則作出不適當行為者,給予辭退,情節嚴重者提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附則
各部門需要采購時,凡是沒有按上述審批手續審批和流程采購的,財務部將拒絕付款。
最新酒店的采購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采購管理工作,保證物資采購質量,降低采購成本和費用,增加物資采購的透明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具備招標條件的、公司實際需要的工程項目、生產物資、辦公用品、技術服務等采購。
1、同類型或單品種物資年用量采購值超過20萬元的采取一年招標一次。
2、工程項目、物資采購總額在15萬元以上的實行招標。
3、工程項目、物資采購總額在15萬元以下5(8)萬元以上的實行競爭性談判采購。
4、5(8)萬元以下的零星物資采購采用審批制度直接采購不進行招標。
第三章、招標采購原則
第三條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第四條競爭原則。參加投標供應商必須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實力、信譽和服務良好的供應商。
第五條遵循同質低價、同價質優的選擇標準。
第六條遵循及時、適用、合理、節約原則。由各物資需求科室,提供物資采購計劃,提供擬采購物資的具體明細和質量技術要求、供貨時間等。
第四章、組織實施
第七條物資采購招標工作委托招標代理公司進行,并由辦公室和監察科聯合組織實施。
第八條在實施招標前,由辦公室根據各科室提供計劃、要求,擬草有關招標文件,其計劃、方案上報公司領導,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九條監察科和物資需求科室負責采集供應商信息資源,其他科室也可提供供應商信息資源,以形成競價機制,確保招標工作的實施。
第十條供應商信息資源必須認真篩選,擬選參與競標的供應商,必須具備一定生產規模,質保體系完善,招標人認同的廠家。對多次參加投標,報價持續偏高的廠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取代參與投標競價。
第十一條委托招標公司進行具體招標事項,公司領導及相關科室負責人參與招標、評標工作。
第五章、招標采購形式
第十一條物資招標采購可根據所需物資的品種、數量、使用時間、資金保證等情況,采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等形式。
第十二條不具備上述兩種形式招標的,需報請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可實施競爭性談判采購。
第十三條競爭性談判采購,必須實行多方詢價,填寫詢價對比過程、結果及擬訂供應商,以書面材料形式,報公司財務負責人、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方可進行采購。
第六章、招標采購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條招標準備工作
1、各科室根據本科室及生產單位物資使用需求,認真制定下階段物資采購計劃。
2、各科室所報物資采購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并報公司財務負責人、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報送辦公室,由辦公室制定招標計劃。
3、辦公室聯合監察科制定招標實施計劃,明確招標采購的具體形式,并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4、各科室所報物資采購計劃中,采購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技術要求、用途等參數應詳細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否則造成庫存積壓或因漏報、未報而影響生產造成損失的,追究該科室責任。
第十四條:招標實施工作
1、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形式采購。
1)由招標代理公司發布招標公告,對有意前來投標報名的供應商進行資格預審,擬定投標人。
2)對擬邀請參加投標的'單位進行資格預審,按物資采購程序對其進行前期調研、評價,評價合格的供應商才具有投標資格,以書面形式(郵寄或傳真)邀請其投標。
3)向接受邀請的單位發放標書(或招標說明)并負責答疑。
4)接受并篩選投標文件,并按招標文件約定方式開標。
5)按擬定的評標辦法,篩選合格的投標書。
6)按評標辦法中的定標方式定標,或與經評標合格的投標單位協商、談判、確定中標供貨單位。
2、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形式采購
1)對供應商按物資采購程序進行前期調研評價,進行資格預審,確定合格供應商,以邀請函的形式邀請合格供應商參加洽談。
2)按擬定的評標標準結合所需物資質量供貨期、付款等要求,從最低的報價依次進行評估、分析,按照統一標準,擇優進行答疑,通過供需雙方進一步磋商,最終確定中標供貨單位。
第十五條:合同前評審
1、為避免評標過程中對投標方了解不夠細致和簽約時對合同條款研究不夠透徹等造成的風險,由物資采購科室會同財務部門進行簽約前的合同評審。
2、根據評審結果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應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方(根據招標文件或招標說明中約定的方式通知)。
第十六條:合同的簽約。合同評審通過后,須嚴格執行合同審批程序,最后由企業法人代表授權的委托代理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與中標單位簽訂物資購銷合同,必要時可申請公證。
第七章、資料、樣品存檔及驗收
第十七條:對物資招標采購過程中的有關文件、記錄資料由辦公室或監察科建檔案保存。同時,對中標單位投標時提供的樣品要做好妥善保管,以便為今后解決一些可能發生的問題提供依據。同時,供貨驗收過程中要檢查所供產品與樣品的符合性,要周期性進行抽查。
第八章、監察與處罰
第十八條為保證招標采購取得預期目標,監察科應在招標前及招標過程中加強監督,可以考慮邀請紀檢和公證處參加招標,避免造成損失的事后監督。對于招標采購過程中人為設置障礙的相關科室及人員,應責令其改正或上報董事會建議調離其工作崗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將依法處理。
第十九條:各科室采購物資必須認真執行本辦法,不得走過場或作虛假記錄,搞明招暗定,違者從重處罰。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最新酒店的采購管理制度 篇7
為了提高公司采購效率、明確崗位職責、有效降低采購成本,滿足公司對優質資源的需求,進一步規范物資采購流程,加強與各部門間的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購及其規定
1.申購的定義申購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門根據需要確定一種或幾種物料,并按照規定的格式填寫一份要求獲得的物料的單子的整個過程。
2.申購單的要素(完整的申購單應包括以下要素):
⑴申購的部門;
⑵申購的日期;
⑶申購物品的需求日期;
⑷申購的辦公用品名稱;
⑸申購的物品數量;
⑹申購的物品規格;
⑺申購如有特殊需要備注;
⑻申購單填寫人簽字;
⑼申購分支機構負責人簽字;(注:所有申購必須經分支機構負責人確認簽字方可遞交集團行政人資部);
⑽集團行政人資部確認簽字;
3.申購單提報規定:
⑴申購單應按照要素填寫完整、清晰,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報行政人資部;
⑵申購單的`更改和補充應以書面形式由公司領導簽字后報行政人資部。
二、申購單的接收及分發規定:
1.申購的接收要點
⑴采購部在接收申購單時應檢查申購單的填寫是否按照規定填寫完整、清晰,檢查申購單是否經過公司領導審批;
⑵通知物料管理人員核查申購物資是否有庫存;
⑶接收申購單時應遵循無計劃不采購,名稱規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購,庫存已超儲積壓的物資不采購的原則;
⑷對于不符合規定和撤銷的申購物料應及時通知申購部門。
2.申購單的分發規定
⑴對于申購單采購部應按照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進行分工處理;
⑵對于緊急申購項目應優先處理;
⑶無法于申購部門需求日期辦妥的應通知申購部門。
3.采購周期的規定
⑴每月12——15號各部門提交申購單;
⑵采購周期不應超過每月17號;
⑶采購部如未能按時完成采購任務時應向領導說明原因;
⑷遇到緊急采購應匯報公司領導采取快速優先采購的策略。
三、詢價及其規定
1.詢價前應認真審閱申購單的品名、規格、數量、名稱,遇到問題應及時的與申購部門溝通;
2.屬于相同類型或屬性近似的產品應整理、歸類集中打包采購;
3.對于緊急申購項目應優先處理;
4.所有采購項目上必須向生產廠家或服務商直接詢價,原則能不通過其代理或各種中介結構詢價;
5.對于申購部門需求的物資如有成本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薦采購替代品;
6.詢價時對于相同規格和技術要求應對不同品牌進行詢價;
四、比價、議價
1.經成本分析后,研擬底價,設定議價目標
2.決定采購條件(向廠家詳細說明名稱、數量、規格、品質要求、交貨期、地點等)
3.其他廠商價格是否較低
五、比價、議價結果匯總
1.比價、議價匯總前應匯報公司相關領導,征得同意后方可匯總;
2.如比價、議價結果未通過公司領導審核應進行修改或重新處理。
六、合同的簽訂及其規定
1.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2.合同正文應包含的要素
1)合同名稱、編號、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2)采購物品/項目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及合同總額,清單、技術文件與確認圖紙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3)包裝要求;
4)合同總額應含稅,特殊情況應注明;
5)付款方式;
6)質量保證期;
7)質量要求及規范;
8)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辦法;
9)雙方的公司信息;
10)其他約定。
七、合同執行及付款規定
1.合同執行
⑴已簽訂合同由采購部負責跟進、進行監督,如出現問題,采購部應及時提出建議或補救措施,并及時通知申購部門及公司領導;
⑵已簽訂的合同在執行期間,應及時掌握合作單位對于合同義務和責任的履行情況,跟蹤并督促其保質保量,按時履約;
⑶合同在履行期間應按照上方約定嚴格執行合同,遇未盡事宜應及時協商并簽訂補充合同。
2.付款規定
⑴按照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的合同在付款時應填寫付款審批單巡簽后提交財務部付款;
⑵財務部門在接到付款審批單后應在3天內付款,以免影響合同的執行和供貨周期,遇特殊情況延期付款的應及時通知采購部并匯報公司領導。
八、入庫
⑴公司所有的物料入庫前均應通過行政人資部門的檢驗或驗收;
⑵已經驗收的物料應及時的入庫,并及時出具入庫清單;
最新酒店的采購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業采購管理制度,監督和控制不必要的開支,保證采購工作的正常化、規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采購原則
1、采購是一項重要、嚴肅的工作,各級管理人員和采購經辦人必須高度重視。
2、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公司利益”的原則,并綜合考慮“質量、價格”的競爭,擇優選取。
3、一般日常辦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綜合辦公室人員負責采購,需求時填寫《物品申請單》;
4、原材料及設備的請購由各子公司或部門自行負責采購,需求時填寫《物品申請單》或《采購訂單》,入庫時由采購的子公司或部門對固定資產進行編碼,送綜合辦資產管理專員處備案。
5、物料采購應盡量采用月結方式為付款條件與供應商洽談。
6、單次采購在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有兩名采購人員一同進行采購,單次采購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有財務部派人一同進行采購。
(二)采購申請
1、需采購部門填寫《物品申請單》,填寫清楚物件的品名、規格、數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項,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由綜合辦公室處;原材料及設備的《物品申請單》或《采購訂單》交財務部審核。
2、采購之前,采購經辦人進行統一匯總采購原則。
3、緊急采購時,由需求部門在《物品申請單》或《采購訂單》上注明“緊急采購”字樣,以便及時處理。
4、若撤銷采購,應立即通知綜合辦公室或采購人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采購流程
1、采購經辦人根據《物品申請單》或《采購訂單》內需填寫所購物品和數量進行估算價格。
2、原材料及設備的采購在采購之前必須把《物品申請單》或《采購定單》交到財務部進行審核,審核后報分管負責人或總經理審批后,方能給采購人員進行采購。
3、采購物料定單和采購設備必須寫上公司統一規定PO單號報總經理審批后復印一份交與財務。
(四)采購經辦人職責
1、建立供應商資料與價格記錄。
2、做好采內參市場行情的經常性調查。
3、詢價、比價、議價及定購作業。
4、所購物品的品質、數量異常的處理及交期進度的控制。
5、做好平時的采購記錄及對帳工作。
(五)采購方式
1、集中計劃采購:凡屬日常辦公用品必須集中計劃購買。
2、長期報價采購:凡生產用物料須選定供應商議定長期供貨價格。
3、與供應商洽談需兩人以上進行,并對供應商評審。
(六)采購實施
1、《物品申請表》批準簽字且到財務部備案后,辦理借支采購金額或通知財務辦進匯款手續。
2、采購人員按核準的《物料申請表》或《采購定單》”向供應商下單并以電話或傳真確定交貨日期或到市場采購。
3、所有采購物品進行入庫和出庫記錄管理。
4、原材料和設備由進料檢驗部門或設備申請部門驗收后合格,才能辦理入庫手續。
(七)采購付款方式
1.物品采購無論金額多少,一律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核準簽字后方可報銷。
2.物料采購付款必須見供應商提供送貨單及我公司開出的入庫單、采購定單、收款收據等單據方可結款或開支票。
(八)采購經辦人行為規范
1.采購人員應本著質優價廉的基本原則,經過多方詢價、議價、比價后填寫定“采購定單或物品采購申請單”。
2.采購經辦人應盡職盡責,不能接受供應商任何形式的饋贈、回扣或賄賂;若因嚴重失職或違反原則作出不適當行為者,給予辭退,情節嚴重者提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附則
1.各部門需要采購時,凡是沒有按上述審批手續審批和流程采購的,財務部將拒絕付款。
四、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
最新酒店的采購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對單位采購活動的內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購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責任
1、辦公室采購人員負責按照采購預算實施采購活動,包括確定采購方式、詢價議價、擬定采購合同、完善采購文件。
2、辦公室倉庫保管人員負責所購貨物的驗收與入庫,并完善相關記錄。
3、單位聘請法律顧問負責對采購合同協議的審核。
4、單位聘請項目監管部門負責對貨物、工程驗收的審核。
5、分管副主任負責審核采購價格、驗收入庫和監督完善采購文件。
6、主任負責對采購合同、付款的審批。
7、財務科負責審核確定采購方式、發票真偽、支付貨款。 二、采購
二、活動流程
1、各科室根據實際所需填寫“申購單”,經科室負責人審批同意后,定期報辦公室。
2、辦公室將各科室申購單匯總后,每月統一提出申購計劃,先報分管領導審核,然后經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交由采購人員實施采購。大宗物品須經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實施采購。
3、單項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萬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萬元(含)以上的維修工程,必須通過政府采購途徑購買;單項2千元以下或批量2萬元以下的小額零星物品、 1萬元以下的維修工程,可以自行購買,并索要正式、合格發票。
對小額零星采購,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的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采購成本。
4、對大宗物品,辦公室負責與供貨單位擬訂采購合同,然后由法律顧問審核,報主任審批后存檔備案。
5、對到貨物品,由辦公室倉庫保管人員進行驗收入庫,出具驗收證明。對重大采購項目或維修工程要成立驗收小組。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時上報處理。
6、辦公室采購人員將應付款項目報財務科審核,并經逐級審批同意后由財務科執行付款結算。
三、其他相關控制措施
1、單位應當確保辦理采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并根據具體情況對辦理采購業務的人員定期進行崗位輪換,防范采購人員利用職權和工作便利收受商業賄賂、損害單位利益。
2、加強采購業務的.記錄控制。由檔案室負責妥善保管采購業務的相關文件,包括:采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復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投訴處理決定等,完整記錄和反映采購業務的全過程。
3、對于大宗設備、物資或重大服務采購業務需求,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成立由單位內部資產、財會、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人員組成的采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
加強對采購業務各個環節的控制。
4、加強涉密采購項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購項目,應當在政工科的監督指導下,嚴格履行安全保密審查程序,并與相關供應商或采購中介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設定保密條款。
最新酒店的采購管理制度 篇10
為進一步加強區本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建立和規范政府采購運行機制,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結合我區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實際,制定了《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購是采購人按照政府采購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規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財政性資金(預算內資金、政府性基金和預算外資金)和與之配套的單位自籌資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購目錄內和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
第二條 第三條 政府采購組織形式分為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和單位分散采購。
第四條 區政府采購辦是負責我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能。其主要職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購有關規章制度;審核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擬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報區政府批準;管理政府采購網絡和發布政府采購信息;批準政府采購方式;負責政府采購監督檢查;考核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業績;開展政府采購宣傳與培訓;處理供應商的投訴事宜。
第五條 招標投標公司是集中采購機構,其主要職責:接受采購人委托,組織實施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的項目采購;執行政府采購法律規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購檔案、提供有關信息報表;負責對其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
第二章 、政府采購預算
第六條 采購人在編制下一財政年度預算時,應當將該財政年度的政府采購項目及資金列出,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隨同年度預算報區采購辦匯總,按預算管理權限和程序批準后執行。
第七條 政府采購預算一經批復,原則上不作調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和追加預算的,應報區政府采購辦批準。
第八條 采購人應根據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并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按月編制政府采購計劃,經區政府采購辦審核,并確認采購資金到位后方可組織采購。
第九條 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執行。不得采購無預算、無計劃的采購項目。
第三章、 政府采購方式及程序
第十條 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但對技術復雜、專業性強、操作難度大的采購項目,經依法批準可自行采購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購代理資格的其他采購代理機構組織采購。
第十一條 政府采購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開招標;
二邀請招標;
三競爭性談判;
四單一來源采購;
五詢價;
六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第五章、 備案和審批
第十二條 政府采購備案和批準管理是指區政府采購辦對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及其他采購代理機構按規定以文件形式報送備案、批準的事項,依法予以備案或批準的管理行為。區政府采購辦為政府采購工作的管理機構,具體辦理政府采購備案和批準事宜。
第十三條 審批事項應當經區政府采購辦依法批準后才能組織實施,下列事項應當報區政府采購辦批準:
一因特殊情況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采購項目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由組織采購的機構提出申請報送區政府采購辦批準; 二因特殊情況需要采購非本國貨物、工程或服務的,由采購單位提出申請報送區政府采購辦批準;
三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協議供貨采購、定點采購,其實施方案、招標文件、操作文件、中標結果、協議內容需要變更的;
四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制定的操作規程;
五政府采購預算或項目的調整變更;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需要審批的事項。
第十四條 備案和批準事項由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或其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依照有關規定向區政府采購辦報送。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 區政府采購辦對政府采購活動實行經常性監督檢查制度,依法對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其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執行政府采購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區政府采購辦對區直單位政府采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政府采購預算和政府采購實施計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
二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部門集中采購項目的執行情況;
三政府采購備案或審批事項的落實情況;
四政府采購信息在省、市、區采購辦指定媒體上的發布情況; 五政府采購有關法規、制度和政策的執行情況;
六內部政府采購制度建設情況;
七政府采購合同的訂立、履行、驗收和資金支付情況;
八對供應商詢問和質疑的處理情況;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區政府采購辦應當加強對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內容是:
一集中采購機構執行政府采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有無違紀違法行為;
二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
三集中采購機構建立和健全內部管理監督制度情況;
四集中采購機構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情況;
五基礎工作情況;
六采購價格、資金節約率情況;
七集中采購機構的服務質量情況;
八集中采購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廉潔自律情況。
第十八條 供應商應當依法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區政府采購辦應當對中標供應商履約實施監督管理,對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的中標供應商進行監督檢查,對未認真履行采購合同的,應取消其供貨資格。
第十九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采購的單位,可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區政府采購辦應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和《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20號令)要求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相關詢問、質疑和投訴進行處理與答復。
第二十一條 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監察,應當參與數額巨大或重大采購項目活動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政府采購各當事人有關政府采購活動,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條 政府采購信息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19號令)在財政部和省財政廳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必須公告的政府采購信息包括: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招標公告、中標公告、成交結果;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區政府采購辦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考核結果等。
第二十四條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確定應當按照財政部、監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規定,從市、區本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抽取。采購人不得以評審專家身份參加本部門、單位政府采購項目的評標、談判和詢價工作。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由本機構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的評標、談判和詢價工作。
第二十五條 貨物和服務項目實行招標方式的應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18號令)執行;實行競爭性談判、詢價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應按照《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執行。
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進行招標投標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對部分需求量大、規格標準相對統一、品牌較多且市場競爭充足的政府采購項目可實行協議供貨或定點采購及區域聯動操作方式。 實行協議供貨或定點采購的項目、實施范圍、執行要求和監督檢查等內容由區采購辦會同有關部門具體作出規定,集中采購機構統一組織實施方案。
第二十七條 采購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對政府采購項目每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應當妥善保存,不得偽造、隱匿和擅自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標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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