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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政府采購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醫院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醫院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院采購工作,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醫院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省市有關采購制度及醫院采購管理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包括零星購置和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常規使用貨物指經批準并納入醫院年度采購計劃作為常規采購的貨物,包括藥品、血制品、試劑、儀器、設備、醫用材料、合同期內的定點采購物品、IT類耗材、醫療類低值易耗品(醫療器械類)、非醫療類低值易耗品等;非常規使用貨物指未納入醫院年度采購計劃需臨時使用或具有特殊用途的貨物(不含新進院醫療類物品)。
本辦法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
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購對象。
本辦法所稱供應商,是指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本辦法所稱標的額,是指采購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預算金額。貨物類按三個月估用預算金額確定;工程類按單次單項預算金額確定;服務類按單次服務或年度預算總金額確定。
第三條 采購原則
1、公開、公正、公平競爭、誠信原則;
2、保證質量、及時到位、性價比優先原則;
3、先審批、后采購原則;
4、實行采購品規目錄和合格供應商目錄管理制度。
第四條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均納入政府集中采購或部門集中采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由醫院自行組織實施采購。
第五條 采購辦是采購的主管部門,醫院應確定1位院領導分管采購工作。采購行為由采購辦根據已審批的采購計劃,組織采購工作,行使采購職能。
第六條 采購項目的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負責采購計劃的形成、過程的監督、入庫驗收及其他工作的完成及監督。
第二章 采購目錄的制定和計劃的編制、申報及審批
第七條 常規使用貨物(包括常規使用備庫和不備庫貨物)的采購實行采購品規目錄和年度計劃采購審核調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年初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遴選、審核調整采購品規目錄,報醫院批準后執行。
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具體項目年度使用計劃,報財務部門審核,經分管院領導、院長批準后,編制年度采購計劃。主管部門概算年度采購計劃金額后,報財務部門審核列入醫院年度財務預算,原則上未列入預算的項目不得實施采購。
第八條 實行年度計劃采購的常規使用貨物,采購完成后,由庫房實行最低庫存量和定期、定量補庫的管理模式(納入該模式管理的貨物主要指:合同期內的定點采購,上網采購的藥品、醫用材料等),按照審核批準的年度采購品規目錄進行日常補庫,由庫房直接辦理。
第九條 新引進、目錄內品規調整(包括價格上調)的藥物及藥準字的試劑參照醫院《新藥引進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 新引進的醫用材料、醫械準字的試劑,由使用科室申報→主管部門評價(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討論評價并形成書面報告)→分管領導審批(藥物及治療委員會主任),進入醫院醫用材料采購品規目錄。主管部門評價應以會議形式進行,實行無記名表決和回避制度,并向醫院藥物及治療委員會主任提交書面報告。
特殊用途、臨時使用醫用材料報主管部門(設備科)和醫務處審批后由分管副院長審批同意后采購,在購置當季度論證后確定是否納入醫院醫用材料采購品規目錄。
第十一條 新引進的其他材料、非常規使用貨物,由使用科室申報→主管部門評價→分管院長審批,進入醫院其他材料采購品規目錄。
非常規使用的設備維修材料,單件在100元以內,設備主管部門可自行購置,年度自行購置總價控制在2000元以內。
第十二條 預算內的新引進和更新固定資產,經設備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后納入年度采購計劃。臨時及應急需用的或更新的固定資產由使用科室申報→主管部門評價→分管院長審批→院長審批后實施采購。
新引進和更新的設備,使用科室負責人及至少1位科室技術骨干,提交簽字確認的設備技術方案,設備科對技術方案進行審核。主管部門組織設備購置論證時需對設備所需場地、設施配件、耗材、試劑等需求進行充分論證,確保設備在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能投入使用,并提供設備論證報告。
第十三條 工程和零星的服務采購,由使用科室申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審計科審核→分管院長審批→院長批準后實施采購。
凡預算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自主采購工程項目,需有正規設計單位出具設計方案和工程量清單后方可實施。
第十四條 服務外包采購項目,主管部門需與相關部門一起論證并形成書面報告,醫院會議通過后方可納入采購流程。其中涉及成本費用的項目需有財務、審計共同參與,涉及人員配置及費用的需有人力資源處參與,涉及材料物資的需有資產管理科參與,涉及醫院感染的需有院感科參與。
第十五條 凡單批次采購總額超過5000元的采購項目應由項目主管部門上報醫院相關會議集體研究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三章 采購的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內的項目,醫院批準后項目主管部門提交招標采購文件,采購辦按政府采購流程上報采購項目。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限額標準以下或集中采購目錄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由醫院采購部門組織采購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購資質的代理機構組織實施采購。
第十七條 醫院采購方式
1、公開招標:是指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投標的采購方式。
2、邀請招標:是指由根據供應商或承包商的資信和業績,選擇一定數目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能少于三家),向其發出招標邀請書,邀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的供應商。適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3、競爭性談判:是指通過與多家供應商(不少于三家)進行談判,最后從中確定中標供應商。適用于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4、詢價:是指向有關供應商(不能少于三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然后在報價的基礎上進行比較并確定最優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適用于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
5、單一來源:是指所購商品的來源渠道單一,或屬專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購項目的后續擴充和發生了不可預見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等情況,只同唯一的供應商簽訂合同的一種采購方式。適用于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或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
6、跟標采購:適用于距上次采購行為1年內,需要從原有供應商處添購項目一致或者服務配套的,且市場價格變化幅度小的貨物和服務。
7、藥品、醫用耗材網上采購:按要求應在四川省藥品集中采購交易監督管理平臺上采購的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品規目錄由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遴選,并每年度組織調整審核,報醫院批準后即完成采購。新進品種、目錄內品規調整及價格上調的,應通過醫院藥物及治療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并報醫院批準。經醫院批準的采購品規,實行最低庫存量和定期、定量補庫的管理模式,由庫房直接上網采購,財務、審計、臨床藥學進行不定期抽查、定期審計予以監督。
8、定點采購:貨物(試劑、IT類耗材、醫療類低值易耗品、非網上采購醫用材料、辦公用品、印刷品、消耗性水電器材、日用百貨、非醫療類低值易耗品等)、單項預算金額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工程(小型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和服務可實行供應商定點,原則上1個合同期不超過3年。定點采購的供應商候選人,可采取第一中標單位、第二中標單位和第三中標單位的方式,依次遞補。
9、預算金額單批次2萬元以上的貨物、單項3萬元以上的工程和服務必須納入醫院采購流程采購。
10、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在指定信息發布媒體上公示三次后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購任務取消情或招標文件存在不合理條款需重新招標的形外,經分管采購的院領導批準可采取競爭性談判(兩家)、詢價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第十八條 采購信息的公開公示
1、公開公示的對象:采購的信息(包括政府招標采購、部門集中招標采購和醫院自主采購)應當在醫院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但涉及商業秘密的除外。
2、公開公示的內容:包括采購項目名稱、使用科室、主管部門、采購依據、批準人、采購招標信息發布、采購招標辦理情況、采購結果信息發布、投訴及處理情況等。
3、主管部門確認為單一來源的采購項目,應公示5個工作日后方可組織采購。
第十九條 醫院采購評委(專家)的資格要求及確定
1、采購評委(專家)資格條件:醫院建立“內部采購評委(專家)庫”,進入醫院內部采購評委(專家)庫的人員需具有專業技術中級及中級以上技術職稱、行政職能部門七級及七級以上職員資格、工勤部門高級工及高級工以上技術資格;評委(專家)庫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人員調整。
2、采購評委(專家)人數的確定:每次采購活動的評委人選視具體采購項目標的.額而定,標的額在2萬元(含2萬元)以下采購項目,應確定不少于3名評委(專家);標的額在2——5萬元(含5萬元)采購項目,應確定3或5名評委(專家);標的額在5萬元以上采購項目,應確定5或7名評委(專家);標的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采購項目,分管采購的領導和分管項目的領導原則上應作為評委(專家)參加。
3、采購評委(專家)人員的選定:采購評委(專家)由醫院監督部門根據采購對象從醫院內部采購評委(專家)庫中隨機抽選,抽選的使用科室和項目主管部門的評委(專家)人數應不低于評委(專家)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對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復雜程度高等具有特殊性的采購,使用科室和項目主管部門的負責人應作為評委(專家)參加。若所選中人員因故不能出席采購會議現場,監督部門應再次隨機抽選,直到所選人數符合采購會議要求人數。
第二十條 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采購項目,須由醫院采購評委(專家)、監督部門共同參與實施;采用詢價、單一來源議價采購方式的采購項目,須由項目主管部門、物資使用部門、監督部門、采購辦共同參與實施。擬購入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消毒、滅菌藥械,需院感科對資質審核后方可實施采購。
監督參與部門視采購項目及標的金額而定,標的5萬元以下項目由紀檢辦參與監督;標的5萬元(含5萬元)以上項目原則上由紀委委員或紀檢委員參與監督;標的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且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項目原則上由紀委書記或由紀委書記委派紀委委員或紀檢委員參與監督。
1萬元以上的單一來源議價和詢價采購應有職工代表1名參與監督,職工代表由使用科室指派。
政府采購項目,參加招標會議的代表或監督人員,視具體采購項目標的額而定,標的額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下采購項目,由項目主管部門或使用部門領導參加;標的額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采購項目,原則上應由項目主管院領導及項目主管部門或使用部門領導參加。
第二十一條 實行定點采購的,每年初(3月前),采購辦組織各部門對年度采購的品規目錄及其價格進行審核調整,經分管采購的院領導批準后執行。目錄內品種供應商、制造商、價格(上調)、品種品規發生變化的,主管部門、監督部門、采購部門負責按采購流程進行審核。
第二十二條 已進入醫院采購品規目錄的藥品、血制品、試劑、醫用材料等,實行采購品規目錄和年度審核調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初(3月份前),由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遴選、審核調整采購品規目錄,報醫院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三條 單位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采購活動(定點采購項目類品種除外)必須簽定采購合同。項目主管部門根據采購結果負責起草采購合同,采購合同條款應該包括采購物資名稱、數量、質量標準、價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送貨地點、雙方權利及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必須完整、明確、合法、有效,正式合同一式四份。經醫院財務處、審計科、法律顧問、分管項目院領導審核會簽后,由醫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與供貨單位簽定正式合同并加蓋印章。
采購辦是醫院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合同執行情況跟蹤驗證。
第二十四條 在實際采購中,凡出現擬采購價格超過申報審批表所列估價或限價的情況,應立即終止采購活動,在重新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后方可再行實施采購行為;若屬緊急采購等特殊情況,必須向分管采購的院領導請示后按分管院領導批示執行。
第二十五條 若因缺貨等原因無法按需貨日期完成的物資采購,庫房應及時通知物資需求使用部門和主管部門,采購辦積極協商處理好有關事宜。
第二十六條 采購辦對采購活動中的采購申報審批原始依據、采購記錄、采購合同等采購資料應當妥善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
采購辦管理的采購資料在采購合同終止后移交檔案室存檔。
第四章 驗收和出入庫管理
第二十七條 驗收和入庫。
主管部門必須參與首次購進貨物的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庫房辦理入庫;供貨商物資送至醫院后,庫房保管員對照采購合同進行驗收并分區管理。驗收人員應認真檢查核對物資名稱、規格、數量、價格、質量、資質文件等是否正確,并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做好相關記錄。對合格產品及時辦理入庫手續。
按要求需索證的物資,主管部門必須索證建檔。
第二十八條 出庫及使用后驗收。
庫房保管員根據使用科室領用清單辦理物資出庫手續,初次購進物資需隨貨同行使用驗收確認單,使用科室負責人需在七日內簽字確認合格與否并返回庫房,逾期不返回則視為認可合格。使用驗收合格的產品才能再次購置。
第二十九條 驗收和使用中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查明原因后根據采購合同進行退貨、換貨等處理,存在重大問題,部門科室無法處理的,報分管采購的院領導進行處理。
第五章 采購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參與采購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保密制度,嚴禁泄露有關情況和資料,或與他人串通損害醫院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則將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參與采購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取供貨單位的回扣、饋贈現金和物品、有價證券,不得接受供貨單位安排的旅游和營業性娛樂活動等。否則,除批評教育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各使用部門、科室或個人不得擅自采購和干擾采購工作,對私自采購的物資,相關部門不予辦理入出庫手續,醫院不予付款,對造成不良后果或影響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或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醫院紀檢、審計、財務部門及職工代表參與監督,把握好采購監督關,接受群眾對物資采購中違紀行為的舉報,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違紀行為。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執行,解釋權歸采購主管部門。
第三十五條 醫院原有關于采購的規定與本辦法相沖突的,應以本辦法為準。
醫院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篇2
為了規范采購行為,保證采購質量,控制采購價格,提高采購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
1、成立醫院采購委員會,由院長、分管院長、總務科、監察室、財務科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是醫院物資采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采購的程序、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采購小組,由總務科科長、專職采購員、監察室和需要采購的部門1名人員組成。物資采購小組是醫院物資采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科。
二、物資管理部門職責
采購涉及主管部門、財務部門、采購部門和倉儲部門。
1、主管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物資采購的申請審核、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質量(有權確定采購物資的生產廠家,但不能指定供應商)、固定資產的調配和庫存物資出庫的審批。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衛生被服的主管部門是行政部;醫療設備的主管部門是設備科;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衛生材料的主管部門是護理部;藥品的主管部門是藥劑科。
2、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采購的申請審核、庫存物資的出入庫的匯總審核、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總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報銷審核,庫存物資的監督和定期監盤。
3、采購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的采購,固定資產和庫存物資驗收時的質量保證,審查醫療設備、醫療器械、藥品和衛生材料的“三證”,各主管部門負責“三證”資料的保管。
4、倉儲部門負責庫存物資的入庫登記,日常庫房管理,按照審批的出庫單進行出庫發放,月末匯總上報入庫和出庫匯總表。辦公家具、設備、運輸車輛、辦公用品、衛生被服的倉儲部門是行政總務科;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衛生材料的倉儲部門是護理部—耗材庫;藥品的倉儲部門是藥劑科—藥庫。
三、采購原則與方式
1、采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醫院利益的原則,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并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及售后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2、采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采購計劃后應迅速組織相關人員(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將所需物資采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工作。
3、采購小組在采購物資時要憑院長審批的購物計劃方可外出采購。在采購物資時,要堅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真正采購價廉物美、質量可靠、經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購量較大,市場上質價差異較大且涉及范圍較廣的物資采購可采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采購。
5、采購人員應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如因失職而采購偽劣產品,采購人員應負一定經濟責任。
四、采購方法:
1、藥品耗材類、印刷品等一律實行招標定價,由醫院采購委員會組織實施。
2、總務后勤類物資根據市場行情詢價議價方式采購,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資采取招標方式或者詢價議價進行采購。由醫院采購部組織實施,按審批權限予以審批。
3、20萬元以上的設備必須招標采購,由醫院采購委員會組織實施。股東會審批4.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設備可采取招標或詢價方式進行采購,由醫院采購部組織實施,由董事會審批。
5、2萬元以下的設備及物資采取詢價方式采購,由醫院采購部組織實施,由院長審批。
五、采購程序
1、計劃和立項:
(1)醫院常用后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或者使用部門主任、護士長擬定采購計劃單,按分級審批權限的規定報批后,交采購部按計劃采購。原則上每月采購二次。
(2)藥品耗材類由藥劑科庫房管理員根據各臨床科室用藥情況(包括品種及數量),結合醫院基本用藥目錄擬定采購計劃單報藥劑科主任簽署意見,報經分管院長、院長分級審批同意后,交由采購部組織實施。
(3)突發事件的'緊急采購或臨時急需采購,由使用科室提出,經過分管院長征求院長同意后,及時交采購中心采購。
(5)特殊物資(體內植入物)的采購,由使用體內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種、規格、并認真填寫植入物申請表。采購部在充分尊重臨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據詢價比價結果確定植入物的品種,使用科室應按設備科、院感科的規定對植入物進行嚴格驗收、登記、交接等工作,以確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調研、論證、詢價。
物資采購計劃立項后,采購委員會負責組織采購部、使用科室、業務科室、審計人員進行市場調研、考察和詢價,考察結束要寫出書面考察報告,并如實向招標采購委員會匯報考察情況,必要時出示樣品,提供討論決策的依據。
3、招標、議標。
醫院大宗物資及設備通過調研和論證后,由采購委員會組織采購部進行招標、議標。招、議標結果應由所有參加招、議標人員簽字方可生效。
六、驗收和入庫
1、嚴格執行出入庫驗收制度,常用后勤類、辦公類物資由總務庫管人員、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依據采購部下發的通知單共同負責驗收。
2、耗材類由庫房管理員、護理部、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負責驗收(包括品名、規格、型號、有效期、生產廠家、批準文號、注冊商標、進口批文、檢驗報告、外觀質量、數量、單價、總價等),合格后方可入庫。
3、一次性衛生材料每次購置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務必檢查合格證、消毒日期、出廠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辦進行抽樣檢驗合格后入庫。
4、藥品由藥庫管理員、藥劑科主任、藥品會計共同驗收。注意藥品數量、質量、價格、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5、儀器設備由設備科、使用科室、財務科依據采購合同要求共同驗收,5萬元以上設備原則上由分管院長組織驗收(進口設備邀請商檢局)。
6、所有物資的驗收,均應詳細記錄驗收結果并有全體驗收人員簽名。
七、物資的報銷
物資采購發票應先由采購人員、證明人、驗收人、采購部主任簽字,報分管院長
審核,最后由院長審批報銷。缺一手續財務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標采購合同付款比例,依據發票審批手續進行分批付款。
八、常規物資采購時限
各物資庫管人員應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報送采購需求計劃表,采購部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采購交倉庫驗收入庫。
九、采購監督
醫院監事會是醫院的監督監視機構,負責對采購計劃、價格、物資入庫、物資使用的審查和稽核,同時負責市場詢價義務。對在采購中出現明顯違反采購制度、價格虛高或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有提出糾正和處罰的權利。
醫院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的醫療設備采購管理,規范采購行為,進一步完善采購制度,按照公開透明、客觀公正、公平競爭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下稱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下稱招標、投標法)、《醫療衛生機構醫學裝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要求,經院長辦公會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一、采購計劃
醫院應根據各科室臨床醫療需要,結合醫院發展規劃和年度預算,本著經濟實用、功能適宜、技術適宜、節能環保的原則制定購置計劃,杜絕盲目配置和閑置浪費。
(一)、科室根據學科發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前提交下年度購置計劃,填寫購置申請表。單價在1萬元以上的要提交《購置萬元以上儀器設備論證表》(其中因原有設備報廢需重新添置或更新換代的除外),經主管院長審核后在規定時間內報藥械科。
(二)、藥械科對各科室設備購置的申請進行匯總,提交醫院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審議論證,根據論證情況及醫院本年度經費預算,編制出設備、器材的購置計劃,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后成為正式的年度醫用設備、器材采購計劃。
(三)、未列入年度采購計劃的項目,科室需要臨時增購的醫用儀器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藥械科提出申請,藥械科定期匯總后,報醫療設備管理辦公室,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后執行;對于單價在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由使用科室填寫《萬元以上儀器設備論證表》并報送藥械科,藥械科定期匯總后提交醫院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進行論證,根據論證情況,擬定“臨時增購醫用儀器設備”審批報告,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后增列入當年采購計劃。需主管部門審批的,應當獲得批準后執行。需要考察設備者由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指派人員進行項目考察,其考察報告書面上報院長辦公會,并由藥械科備案。
(四)單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醫療設備購置,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論證內容包括配置必要性、社會和經濟效益、預期使用情況、人員資質等。
(五)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應急情況需要緊急采購的,按照應急采購預案執行。需采購進口設備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進口設備采購審批程序。
二、采購
(一)單機(件)在3萬元以下的購置,必須由藥械科制定招標申請書,原則上應有3個以上供應商參加。應有3人以上人員參加談判后通過招標簽定合同(參加人員:主管藥械科副院長、使用或申請科室主管副院長、紀檢書記、藥械科科長、使用科室主任)。采購3萬元以下的醫療器械必須先到市衛生局醫藥招標管理辦公室備案,經批準后方可自行采購。
(二)單機(件)在3萬元以上的設備,經院長辦公會批準購置后由藥械科負責,會同主管院長和使用科室制定設備招標書、技術參數,經設備主管院長和使用科室認可,報院長簽字后,報許昌市醫療設備招標辦公室,進入招標程序。憑中標通知書,供貨商與醫院簽定正式合同,并按合同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三、設備的購進驗收及管理
(一)必須從具有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醫療器械。
(二)在與供貨商協商供貨合同前,應向供貨單位索取、審查并保存以下加有供貨單位公章的證照復印件。
(1)營業執照;
(2) 《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3) 《醫療器械注冊證》;
(4)合格證明;
(5)企業法定代表的委托授權書原件,委托授權書應明確授權范圍;
(6)銷售人員身份證明。
(三)醫療器械到貨、安裝、調試后,醫院主管領導、有關科室人員和供貨方依據合同約定及時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完成后應當填寫驗收報告,并由各方簽字確認以示負責。驗收工作應在合同約定的.索賠期限內完成。經驗收不合格的,應當及時辦理索賠。
(四)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進驗收記錄,以確保每批產品的可追溯性。購進驗收記錄應當注明醫療器械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批號或機身編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號、醫療器械注冊證號、有效期、購貨日期、產品外觀情況、是否有中文印刷包裝或中文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等。購進記錄由藥械科負責建檔保存。
(五)購進醫療器械應有合法票據,醫療設備證件,裝箱單、說明書、產品合格證、保修卡等交藥劑科建立醫療設備檔案,并妥善保存。因進貨手續不全,無合格證或無合法依據的來貨不得驗收。在驗收中發現質量可疑,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應拒絕入庫。
(六)醫療設備驗收合格后,由財務科、藥械科、使用科室各保留一份合同(其中財務科為原始合同),對納入科室固定資產的設備由藥械科提出設備折舊方案,院長簽字后,通知經改辦,從使用后下一個月扣設備折舊。
(七)使用科室和設備庫房對儲備的醫療器械應當定期檢查,做好記錄。對在用的要建立醫療設備檔案,及時養護、校驗在用設備,并做好養護、校驗記錄。
四、設備的維修
藥械科要定期下科室了解設備的工作運行情況(每周一次),并做好記錄。發生設備故障,使用科室及時通知藥械科,藥械科負責全程跟蹤,并據實填寫維修登記卡。維修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要簽定維修協議,維修費用在1萬元以上的要上報院長批準。
五、該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醫院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篇4
1、為保證醫院各項物資、材料供應及時,確保醫療工作順利開展,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醫院工作所需勞保用品、采暖五金、電器設備、醫療器材、維修材料等物料采購,均適用此制度。
3、后勤用品采購管理
3.1后勤采購包括勞保用品、采暖五金、電器設備等非醫療用品的采購,含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的采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與《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據各部門申報的采購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院領導審批)與后勤庫管核對庫存后集中進行采購。
3.3采購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信息,收集市場物資情況,預測市場供應變化,為醫院物資采購提出合理化建議。
3.4采購工作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掌握標準,執行制度,嚴格財經紀律,不允許有損公肥私的現象存在,做到無計劃不采購,質量規格不明不采購,價格不合理不采購。
3.5采購物資做到及時、準確、適用,嚴把質量關;避免盲目采購造成積壓浪費。
3.6對外加工訂貨,要對生產廠家及物資的性能、規格、型號等進行考察,將結果與使用單位協商,擇優訂貨。
3.7簽訂定購合同,必須注明供貨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交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
3.8凡購進一切公用物資,必須經庫房辦理驗收手續,庫房驗收時,應對數量、質量、規格等認真核查,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并依據采購員采購發票辦理入庫手續,否則不予入庫。
4、醫療器材采購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據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藥械科供應人員與科室協商制定品種、規格及數量基數。正常損耗交舊換新,由于任務變更等原因可增減基數。
4.2裝備性儀器設備:由各科室年終提出下年度新購進、更新計劃并填寫可行性報批表(包括品名、規格、數量、價格、產地、申報理由等),交藥械科匯總。萬元以上儀器裝備應附有技術論證報告(即從技術上說明購買該臺儀器及選定該廠產品的較詳細理由),報院醫療器械管理委員會(或藥械科)研究,提出傾向性意見,呈醫院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數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規律定期提出計劃交藥械科供應部門采購供應。
4.4裝備性儀器設備一般為合同訂貨,統一由藥械科對外訂購。合同應明確以下事項:
4.4.1關健性指標,如質量、性能技術要求;
4.4.2到貨不合要求應立即提出退換或索賠;
4.4.3交貨期限,規定到期不交貨的賠償條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訓計劃;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儀器設備需自行購買的,要經科室主任審查、簽字同意,向藥械科聲明后,并經醫院總經理同意,方可自行購買,購買后攜儀器實物到藥械科補辦驗收、出入庫等手續。
4.6所有醫療器械和儀器設備都由藥械科倉庫發放,各科室指派專人憑領物單領取。
4.7醫師個人使用的.聽診器、叩診錘、音叉、檢眼鏡等,醫院正式醫師由科室主任或醫務部門批準,由藥械科供應部門一次性配備登記,易損部分以舊換新,調離本院或離開醫師崗位時應交回撤賬;實習生、進修生、研究生個人使用的器械,發給負責“三生”管理的人員保管,并保持適當基數,輪流使用。
醫院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篇5
一、設備管理部門應根據各專業科室業務的性質和醫療、教學、科研的需要,按批準計劃項目內容進行采購。
二、購置醫療設備前,必須查驗供應商提供的《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等證件,復印件必須加蓋經銷單位公章,并核實證件的真實性與有效性,不得購置無證和偽劣產品,嚴格把好質量關。
三、醫療設備采購以政府采購辦批準的方式進行。屬于政府采購目錄或集中采購招標范圍的醫療設備應按規定委托招標采購。對于自行招標的,應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四、對于急需和因特殊情況不合適招標采購的`設備,可采用詢價或定向單一來源采購,但應報單位領導批準。屬政府采購范圍的應報當地政府采購部門批準。
五、采購部門應及時掌握采購計劃的進度,對臨床急需的設備應先采購,以保障臨床需要。
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購或以先試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購醫療設備。
七、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將追查有關人員的責任。
醫院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政府采購的管理,規范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促進學校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凡使用學校財政性資金采購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類項目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學校政府采購項目必須經過立項、論證、審批等確認程序,并落實經費來源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四條學校政府采購分政府集中采購、分散自行采購等兩種類型。政府集中采購是指學校委托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實施的、屬于黑龍江省年度集中采購目錄以內、且符合集中采購項目標準的采購活動;分散自行采購是指學校自行組織實施的、屬于集中采購目錄以內,但采購預算額度在“集中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和集中采購目錄以外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項目的采購活動。
第五條學校政府采購活動,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一律從其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政府采購領導小組是學校政府采購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研究決定學校政府采購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關重要事項。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由分管采購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其他校領導和紀委、校辦、計財科、總務科、教務科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負責學校政府采購工作。
(二)審定學校政府采購工作規章制度。
(三)審定學校各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的申請。
(四)討論、決定學校政府采購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學校政府采購工作中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
(一)紀委是學校政府采購的監督部門,主要職責是:
1.制訂學校政府采購監督工作規章制度。
2.監督檢查學校政府采購執行部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采購規章制度的情況。
3.全過程監督學校政府采購活動,對采購過程中的違規行為提出糾正建議。
4.監督學校政府采購項目評標專家的'抽取或確定工作。
5.受理學校采購工作的有關投訴。
(二)計財科是學校政府采購的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有關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的法律法規,制定學校政府采購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2.組織編制采購預算,并報告上級政府采購預算管理部門。
3.審核學校政府采購計劃、采購用款計劃和采購方式,并按規定向上級部門申報。
4.編制采購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采購工作相關環節的實施,負責學校政府采購的支付工作。
5.協調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采購代理機構做好招標采購工作。
6.負責貨物和服務類(不含修繕項目、下同)項目的合同簽訂、組織驗收、資料匯總備案歸檔等工作。
7.負責學校政府采購領導小組會議的召集工作。
(三)采購項目的使用部門為采購項目委托人,委托人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編制采購預算。
2.定期編制采購計劃。
3.負責修繕項目的合同簽訂、合同履行以及資料匯總歸檔工作。
4.參與分散自行采購項目的采購文件編制、投標人資格審查、開標、評標、合同簽訂、驗收、合同款支付、售后服務工作;參與學校政府采購其它類型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審核、合同簽訂、驗收、合同款支付、售后服務工作。
5.做好采購項目的前期工作,提供采購商務、技術要求等原始資料,并負責技術解釋。
6.按照政府部門的要求,做好相關采購項目的申報、評估、驗收工作。
第八條政府采購項目的評標專家小組成員由學校政府采購領導小組決定,必要時邀請校內外專家參加。
第三章 采購程序
第九條政府集中采購的工程程序
(一)編制學校政府采購預算和預算調整。委托人應于每年11月以前編制下年度學校政府采購預算,并按規定報學校審批;計財科負責將學校批準的學校政府采購預算上報財政廳審批,政府采購預算經批準后生效。
學校各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經財政批復后,一般不予以調整,特殊情況學校政府采購領導小組根據需要調整。
(二)編制學校政府采購計劃。委托人應于每月10日以前將月度采購計劃報計財科,計財科審核后將采購計劃報學校政府采購領導小組審批,審批后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購。
(三)采購。計財科按審批后的采購計劃,組織相關人員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開標、評標并確認中標供應商。
(四)簽訂采購合同。采購項目開標確定采購人后,由委托人與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簽訂的采購合同應與招投標的實質性內容一致。
(五)驗收。工程、修繕項目驗收由總務科組織,總務科、使用和管理部門參加,必要時可邀請技術專家參加;其余項目驗收由計財科組織,計財科、使用和管理部門參加,必要時可邀請技術專家參加。通過驗收是采購項目結算、付款的必要條件,驗收人應當簽署驗收意見和驗收結論,并承擔相應責任。
(六)合同款支付。項目合同款支付由使用或管理部門的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由計財科按審批權限辦理。
(七)維保及質保金支付。工程、修繕項目保修期內維保由總務科負責,質保金支付由總務科征求使用或管理部門同意后,按審批權限辦理;其余項目保修期內維保由使用或管理部門負責、計財科協調,質保金支付由使用或管理部門的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由計財科按審批權限辦理。
(八)資料歸檔。工程、修繕項目的資料整理、歸檔由總務科負責;其余項目的資料整理、歸檔由計財科負責。
第十條符合黑龍江省財政廳文件規定的分散采購,由委托人編制采購計劃,按照批復的采購預算,由計財科和委托人共同組織采購和驗收。
第四章 采購的監督與紀律
第十一條完善和健全采購監督機制,強化紀檢監督和財務監督,提高學校采購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二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未經批準擅自采購。禁止通過分拆、分段、分項等辦法,化整為零規避招標。
第十三條采購工作人員、使用和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評標專家小組成員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
第十四條參與學校采購活動的部門和個人,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章辦事。不得虛假采購,不得與投標人或代理機構惡意串通,不得接受賄賂或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不得在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不得有違反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的其他行為。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相關文件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計劃財務科負責解釋。
醫院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篇7
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和完善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1、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2、開源節流,提高效益,服務教育教學,服務廣大師生;
3、落實崗位職責,確保財務和資金安全。
二、主要任務
4、科學編制預算,及時進行決算;
5、依法籌措教育經費,確保國撥經費、事業性收費及專項資金及時、足額地到帳入庫;
6、做好學校各項支出的審核把關,及時辦理結算、報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資管理,確保教職工工資和校內津貼及時足額發放;
8、做好學生代收費項目管理和學生食堂帳目管理;
9、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0、加強會計核算,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11、建立健全財務檔案,各類會計資料完整、規范、準確,記帳及時,日清月結;
12、依法做好財務公開。
三、收入管理
1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14、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防止和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
15、及時組織進行各項收費,認真填寫《學生收費記錄卡》,對于學生繳費中的拖繳、欠繳現象,必須摸清底數,如實上報,限期繳足;
16、學校取得的專項資金,應按要求專款專用。
四、支出管理
17、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18、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嚴禁虛列虛報,嚴禁以白條及其他不規范票據作為報銷憑證;
19、各種支出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要有經辦人簽字,知情人初審,主管副校長核實,最后校長審批簽字后后方可報銷;
20、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必須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并按規定的'程序和方式辦理;
21、會議費、招待費、公用通訊費、交通差旅費的支出,按規定的標準由財務人員嚴格審核,各種附票、附件必須齊全,經校長批準后報銷;
22、各類支出業務發生后,應及時辦理報帳手續,一般當月結清,無故延期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五、資產管理
23、學校確定專人負責資產日常管理,并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
24、建立健全實物資產購置、保管、使用、發放、交接、維修等管理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每學期末)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25、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售、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經過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組負責并簽字登記,按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記帳。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財務核算和管理,按有關規定獨立建帳,專款專用,由膳食處和財務處互相配合,共同負責;
27、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及時核算盈虧。
七、民主監督
28、建立健全開支報批和民主理財制度,3000元以內的開支由主管副校長和校長研究批準,3000元以上的開支由校長辦公會集體決定,3000元以上的購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組集體負責,5000元以上的項目經校務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29、大力推行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如實地進行財務公開和公示;
30、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按要求及時上報教育、財稅、審計等有關部門,自覺接受監督。
八、財務人員要求
31、財務人員要自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制度和行業管理制度,加強自身學習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財能力和水平;
32、財務室是學校進行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財會人員要在財務政策、財務管理、收支把關等方面為校長當好參謀和助手,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33、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正直無私,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國家財務政策,嚴格落實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九、強調事項
34、校內各種購物、購書、維修、制作等,要按規定先行申請審批,再按規定的辦法和程序操作,未經報批或不按制度辦理的項目,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簽字消費,否則不予報銷;
36、學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個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個人墊付。
醫院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篇8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強化各級政府的宏觀調控力度,加強財政性資金管理,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維護和促進商品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和合法競爭,促進廉政建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設備政府采購暫行辦法>的通知》(遼政辦發[xxx8]5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政府采購的范圍
市財政局核定使用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在市場購置的各類設備及服務項目,列入政府統一采購范圍。
(一)設備采購
1、小汽車、大客車、貨車、摩托車、其他用車;
2、電梯、鍋爐、食堂炊具、空調;
3、微機、復印機、電傳機、打印機、音響和攝像編輯設備、照相機及鏡頭;
4、農機、林業、水利機械設備;
5、建筑施工工程機械設備;
6、其他設備及備品材料等。
(二)工程采購 由財政撥款的基建項目、市政建設項目一律由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組織招標。
(三)服務采購
市直黨政機關和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的各類服務項目支出。
1、機動車輛定點維修;
2、機動車輛定點供油。
二、政府采購管理
在市財政局設立阜新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管理辦公室),并根據政事分開的原則,組建市政府采購中心。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制定有關政府采購政策、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全市政府采購工作;審核批準招標代理機構,負責供應商的資格審查和批準,處理采購投訴;負責對政府采購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其他有關政府采購的行政事務。市政府采購中心職責:編制本級政府實行集中采購的計劃和目錄;設立本級政府采購資金專戶,負責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與管理;確定采購方式,組織集中政府采購業務,組織培訓采購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承辦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委托的其他有關政府采購事務;日常管理工作。
三、政府采購程序
(一)政府采購程序
1、貨物采購:
(1)市直單位采購金額在 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小數目采購,只要“貨比三家”,采購人認為價格合理,并能滿足需要,填報有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報送財務主管部門審查。財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送市政府采購中心備案,可以自行直接向任何廠商采購。
(2)市直單位采購金額在 1000元以上,貨物單位價值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一次性批量采購總值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的中等金額采購,各有關采購人必須進行采購報價,至少必須邀請3家廠商投標,對他們的報價進行比較后,擇定供應廠商,填報有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報送市政府采購中心備案,可以自行直接向選定的廠商采購。
(3)市直單位采購貨物單位價值5000元以上(含5000 元),一次性批量采購總值在50000 元以上(含50000 元)的較大金額采購, 必須由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統一實行招標采購。
下列貨物采購應當由市政府采購中心集中采購,不受前款限制:公務用機動車輛;辦公自動化設備;醫療、教學和通訊設備;政府采購中心認為應當集中采購的其他貨物。
2、工程采購: 一般由管理辦公室組織統一實行招標采購。
3、服務采購:
(1)市直單位合同價值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服務項目,各有關采購人必須進行采購報價,至少必須邀請3家廠商投標,對他們的報價進行比較后,擇定供應廠商,填報有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報送財務主管部門審查。財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送市政府采購中心,市政府采購中心協助向共同選定的廠商采購。
(2)市直單位合同價值 10萬元以上(含 10萬元)的服務項目,必須由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統一實行招標采購。
下列服務采購應當由市政府采購中心集中采購,不受前款限制:公務用機動車輛維修和供油;政府公用物業的管理;政府采購中心認為應當集中采購的其他服務。
(二)政府采購方式
凡經管理辦公室審查批準的采購項目,均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采購方式。
1、對沒有競爭性、供貨途徑單一的貨物采購、工程采購或者服務采購,由采購中心或委托有資格的采購實體組織集中或詢價采購。在采購過程中,要吸納有關專家或部門的專業人員參加采購工作,以確保采購的質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務。
2、對具有市場競爭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大額采購,由政府采購中心委托招標機構實行招標。其方式可以采用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的方式。管理辦公室要加強對招標機構的監督和檢查工作,以確保招標采購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性。
(三)采購原則
在實施政府采購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1、凡購置符合政府采購范圍的貨物,應在質量、價格和產品功能大體等同的情況下優先選購本市企業生產的產品;
2、凡購置符合政府采購范圍,但本市不能制造或本市產品質量和功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貨物,可在其他省、市選購;
3、凡購置符合政府采購或者委托招標采購范圍,但在國內不能制造或國內產品的質量和功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貨物,須將外購商品購貨單經同級政府經貿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在國際選購。
(四)招標管理
經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批準的招標采購項目,政府采購中心直接或委托依法獲得資格的專職招標機構向社會招標。管理辦公室負責對招標機構的執業資格,資信及技術力量等方面的綜合考評與監督。
1、市政府采購中心根據核準的書面文件與招標機構簽訂招標采購委托合同書。委托合同書主要內容應包括:招標項目名稱、項目所要達到的技術要求、項目預算、交貨期、付款方式等。
2、受委托的招標機構要會同有關專家在對委托合同書中采購項目進行市場調查,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招標文件,并在所制定的招標文件向有關供貨商發標前,將招標文件送達市政府采購中心進行審核。如市政府采購中心對招標文件提出合理要求,招標機構應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經市政府采購中心同意后,招標機構方可將修改后的招標文件向有關供貨商發標,并進行其他環節的招標工作。
3、招標機構與有關專家、主管部門、公證部門和項目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根據經濟性、有效性、公開性、公正性的原則,參加開標、評標及定標過程,并對投標價格、設備質量和售后服務及投標商(供貨商)的資格進行評審,形成評標報告報市政府采購中心和管理辦公室。
管理辦公室與市監察局對招標全過程依法進行監督。對招標機構違反《委托合同書》和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定而確定的招標結果,有權予以否決。
4、由招標機構負責組織中標的供貨商與采購實體簽訂合同書。合同書要報送采購中心、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5、凡中標的供貨商所出售的商品,如采購實體在實際運行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欺詐行為,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除要求其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外,應將有關情況上報給采購中心和管理辦公室;管理辦公室在2年內不允許其參加政府采購招標活動,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6、管理辦公室在管理工作中要提高辦事效率,簡化工作程序,高效、優質、快捷、主動地為采購實體服務,清正廉潔、自覺維護國家的利益,樹立政府職能部門良好的形象,保證政府采購工作的順利實施。
7、受委托的招標機構在招標工作中,應嚴格遵循招標立項、標書制作、招標發標、廠商投標、揭標中標、商務談判、合同簽約等規范程序,公正地對待委托方和投標方,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對受委托的招標機構在招標過程中出現不公正對待委托方和投標方的問題,采購中心除終止其委托招標外,可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曝光,情節嚴重的要訴諸法律。
四、政府采購資金管理
(一)財政預算內外支出中能夠實行政府采購的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按核定的財政專項資金(預算外專戶撥款比照辦理)預先撥入政府采購專戶。
(二)實行政府采購的專項資金,如資金來源屬財政和采購實體自籌資金配套的采購項目,采購實體必須將自籌資金部分在采購啟動前存入財政專戶。
(三)上述資金來源全部落實后,由政府采購中心根據《評審委員會對專項招標采購核準表》和最終審定的中標價格,按項目標書確定的定金額度撥付給供貨商,待對所購置的專項設備按合同要求驗收合格后,采購中心直接將其余款撥付給供貨商。
(四)政府采購節省的資金,按來源不同分別處理。屬全額財政補助資金部分,由市財政局統一調劑使用,同時調整單位預算;屬財政部分補助和采購實體自籌資金的項目,節省資金由采購中心按財政、采購實體自籌資金所占比例的份額進行劃分;屬財務主管部門和采購實體節省的資金予以返還,并按市財政局指定用途使用。
(五)采購實體要建立設備到貨驗收、安裝、使用及效益的各項記錄臺帳,并按規定上報項目使用情況反饋表。
五、其他事項
(一)采購實體每年隨年度決算上報《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招標設備使用情況反饋表》,管理辦公室與主管部門每年要對政府采購執行和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對應實行而未按本辦法執行政府采購的采購實體,按違反財經紀律論處。
(三)政府采購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其他問題,由管理辦公室、采購中心會同主管部門、采購實體、招標機構等協商解決。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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