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
第一條建筑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和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第二條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條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建筑施工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在施工現場周圍設置圍檔。高層和臨街的建筑施工,應當采用密目網或者其他裝置進行遮護。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條施工現場的道路應當平整、暢通,并設置交通指示標志。通行危險的地段應當懸掛警戒標志,夜間設置紅燈示警。
在車輛、行人通過的地方施工,應當對溝、坑、井等進行覆蓋,并設置施工標志和防護設施。
第五條施工現場的施工區域和非施工區應當隔開。建筑施工企業為職工提供的臨時住所和飲食等應當符合安全、衛生的要求。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符合下列規定:
(一)根據建筑工程的施工進度,及時調整和完善安全防護設施;
(二)在施工現場的事故易發區域,設置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
(三)根據季節或者天氣特點,設置或者調整專項的安全防護設施,并進行相應的安全檢查。
第七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施工現場電氣安全保護和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用電作業應當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二)用火作業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并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第八條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應當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向不同工種的施工人員進行專項的安全技術交底。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的職工應當按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發現施工現場安全異常情況,應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向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報告。建筑施工企業的職工對影響身體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有權提出改進或者改善的建議;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和檢舉、控告。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視和檢查,督促施工人員遵守建筑生產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發現安全事故隱患以及違反施工安全技術規范或者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或者糾正。
第十一條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的報告和處理,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2
為了規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工作處于受控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1.職責分工
⒈⒈業主授權派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
⒈⒉工程施工(簡稱乙方)負責對甲方下達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簽證的文件簽證。
⒉簽證工作內容
2.1.基礎開挖到滿足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2.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作內容。
2.4.甲方指揮失誤造成乙方材料人工的簽證。
2.5.乙方施工失誤,經甲乙雙方口頭或書面協調整改的,乙方出具的技術核定簽證。
2.6.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方予以確認的。
2.7.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3.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3.1.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
4.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4.1.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
4.2.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甲方預算部、監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內四方簽字蓋章完畢,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順延一個星期,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
4.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簽證單需要設計院或其他有關部門簽字蓋章,乙方負責辦理。
4.4.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5.現場簽證程序
5.1.乙方應向監理單位提出簽證申請,由監理通知甲方。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預算、測量簽字確認。
5.2.乙方填寫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一標準規范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及存檔以備作為結算依據。
6.現場簽證結算方式
6.1.單位施工單位分三個階段分別辦理簽證結算。即基礎部分、主體結構部分和安裝及裝修部分。每個階段在正式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由甲方組織驗收簽證,否則停止撥付工程進度款和合同規定撥付款。
6.2.外網、景觀及零星工程合同簽證的,每月10日前必須將簽證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由甲方組織驗收簽證逾期停付合同工程款。
7.簽證的效力
7.1.工程予決算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簽證文件,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認有異議(拒簽),在甲方堅持要求執行時,乙方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
7.2.簽證責任人未按法律、法規、預算、測量等現行有效標準及合同約定時間對對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簽證或簽復的',應視為要求被確認,由此產生的責任與費用由甲方承擔。
7.3.本辦法為甲乙雙方在合作中的經濟或法律責任界定的依據,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損失、延誤的工期及其他經濟損失。
8.例外處置
8.1.必要時。甲方可發出口頭指令,乙方對甲方的口頭指令應予以執行。但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文件,甲方必須組織簽證確認。由乙方未能在48小時提出書面文件或放棄讓甲方簽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8.2.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下達指令的要求,并將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時內不予下達或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及順延的工期,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
9.所有現場簽證、簽字、認可,撥(借)工程款于意圖
總經理
副總兼總經理助理
財務部
工程部經理
預算部
專業負責工程師
專業負責監理工程師
施工單位負責人
10.所有程序由施工單位申請,級級審核,一級一級向上報,在沒特殊情況下不可越級上報。
11.本辦法自行文直日起執行,由工程部負責統一解釋。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3
一、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I.施工現場考勤制度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項目組成員外出執行任務時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施工隊長外出前需要向主管項目經理請示。
2.項目現場的所有員工每天都必須準時。由于項目進展需要加班時,所有員工必須服從。
3.施工項目經理外出時應通知項目副經理。
4.請病假需要病假證明。
5.事假應向項目經理申請并填寫請假單。
6.無故曠工三次或者連續曠工三天的,予以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每天召開例會。
2.日常會議由施工項目經理召集,項目組管理人員和施工隊長參加。定期會議的數據和決定應由項目組指定專人記錄和存檔。施工項目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的人員范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重要事項上報公司總經理。必須堅決執行常會作出的決定。
4.施工班組之間需要協調的問題應提交日常會議解決。在例會上,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指示精神、作業要求、安全狀況和最新工程動態。
5.每周例會由公司總經理召集,施工項目經理和項目組人員參加。定期會議的數據和決定應由項目組指定專人記錄和存檔。公司總經理可根據具體情況擴大參與范圍。
6.公司各部門之間、甲、乙雙方之間的協調問題應提交周會解決。定期會議應傳達最新的工程趨勢、最新的公司文件和公司精神。
三、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文件管理由項目組負責。
2.對施工現場的日常會議、每周會議和臨時現場會議進行記錄。
3.登記現場工作人員。施工隊成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4.項目簽證、項目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項目檢驗資料、采購資料、合同等的整理歸檔
5.整理和歸檔項目中的其他文件、數據和文件。
6.各類檔案應分類保管,備份不得丟失。同時,應建立相關的電子文件,以便于查閱。
7.項目組人員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填寫項目資料借閱表,并及時歸還。
四、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
1.材料和外購件的入庫必須經過項目經理的驗收和簽字。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庫,采購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倉庫管理員必須清點所有材料和外購件,然后才能入庫和記錄。填寫材料、外購件入庫單。如有可能,應將其輸入電子文件以備將來參考。
3.材料和外購件的賬簿必須有日期、入庫數量、出庫數量、接收人、存放地點等欄
4.倉庫內材料、外購件分類存放,堆放整齊有序,做好標識管理。應預留足夠的通道,以便于搬運。
5.油漆、稀釋劑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倉庫內。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如果散裝材料和外購件不能入庫,應對數量進行清理和覆蓋,以防雨淋和日曬,避免損失。
7.儲存在倉庫中的'材料和外購件必須做好防火和防潮保護。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進入倉庫的重要區域。
8.材料和外購件出庫時,必須填寫領料單,由施工項目經理簽字批準,領料員簽字。
9.借用工具和設備,建立借用物品賬戶。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收、誰留、誰賠的原則。
五、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期間不允許吸煙。
2.施工現場必須到指定的廁所。廁所使用后應隨時進行清潔。
3.材料、外購件等物品分類堆放整齊。不要沿途濺落,及時清潔保養。
4.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必須分類堆放,及時清運。工作結束后,應清理材料。
5.現場施工人員著裝必須統一、規范、整潔。
6.工作場所必須保持干凈整潔,輪流清潔,生活垃圾和生產垃圾要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堅決杜絕酒后上崗,酒后鬧事,打架斗毆,勾結,毀謗等現象。
8.嚴格控制施工機械噪聲,盡量減少噪聲擾民。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進入現場必須了解“三級安全生產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應佩戴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設備,如安全帶。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械設備。上崗前檢查各項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佩戴相應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首先檢查砂輪是否有裂紋或危險。切割材料時,應力均勻,切割部位應夾緊牢固。
5.高空作業時,系好安全帶。禁止在空中無扶手的攀爬物上自由行走。
6.深溝施工邊坡應穩定,并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緣和凹坑應嚴格圍擋、覆蓋,并設置必要的安全標志。
8.根據需要設置足夠的通道和安全梯。
9.裝卸和堆放材料、設備和施工車輛及坑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10.配備專職人員指揮大中型施工機械。
11.小型和電動工具應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體系&rdquo。
13.在施工現場懸掛、粘貼安全施工標志。
14.嚴禁違章指揮和操作。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負責(持證上崗),其他人員不得接電。
2.施工現場每層必須配備各種安全配電箱。
3.臨時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二次漏電保護。應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管線必須使用橡膠護套管線。電線必須牢固地架設,通常是架空的,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體上。
5.嚴禁用花式線、銅芯線拉接。違者將受到嚴懲。
6.所有插頭和插座應完好無損。一個電氣開關不能用于多種用途。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在故障或過載情況下運行。
8.有限公司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產措施
為在本項目工程施工期間無重大傷亡事故,安全事故頻率控制在0.5‰以內,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發的規范規程,組織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除按有關規定對工程實行保險外,采取以下保證措施并堅決貫徹實施:
1.1安全生產制度
1.1.1開工準備階段
1)項目部負責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工地周圍應設置安全圍護和標志,做好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2)項目部應按照文明施工要求,現場主入口處設置“六牌一圖”即:單位名稱牌、工程概況牌、門衛制度牌、安全措施牌、安全記錄牌、安全宣傳牌、平面布置圖。
3)項目部應事先制訂出施工現場倉庫、工棚的消防、防水、防澇、防臺措施以及危險品的儲存隔離措施。
4)項目部在編制工程質量計劃和施工組織設計同時,應編制安全技術方案,沒有安全措施的工程不得開工。
5)項目部應根據工程垂直運輸需要和周圍環境,事先確定垂直運輸機械設備的型號,組裝拆卸方案,材料堆放位置,如遇高壓線要遷移,不能遷移的搭設防護腳手架。
6)項目部根據圖紙要求及周圍環境情況,挖土深度,周圍原有建筑的距離,策劃確定選用支撐防護、放坡、排水或其它防護措施。確保基坑和周圍原有建筑的安全。
7)項目工程師事先根據工程情況,施工方法,確定選用何種腳手架,確定安全網的張設方案。
8)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在職工進場施工前必須全面再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單。
1.1.2施工階段安全生產規定
1)施工現場的全體施工人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在作業中集中思想,做到“十個不準”即: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2)不系安全帶不準高空作業;
(3)塔吊吊勾下面不準行人或人在此停留;
(4)未經專門培訓取得上崗證和領導批準的不準操作各種機械設備;
(5)除現場持證電工外,不準其他任何人私自拉線用電;
(6)留辮子的女同志對辮子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準上班操作;
(7)上班前不準喝酒;
(8)穿拖鞋的不準上班,穿硬底鞋不準高空作業;
(9)吊裝設備和垂直運輸機械未經檢驗合格和試吊,不準進行吊裝和垂直運輸,起重升高時要與高低壓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0)機械運行時,操作手不準離開機械。
2)施工過程的控制
(1)由項目部施工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員負責對現場施工進行跟蹤檢查,施工人員應按規程操作確保人身和機械設備安全。
(2)施工現場用電設施安裝,必須由專職電工按照電力部門規范要求,結合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要求規定進行架設、嚴禁任何人任意亂拉亂接。
(3)專職安全員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四口”、“五臨邊”的控制,應設好防護欄和蓋板,以及張設安全網,并經常檢查,確保安全,并填寫洞口、臨邊防護交接單。對施工現場的陡坡、深坑等其它危險部位,應搭設圍欄或設置明顯的標號,夜間可設紅燈。
(4)施工人員必須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作業中應做到“三清”:工作面清、機械用具清、周圍場地清,堅持誰做誰清,日做日清,工完料清。
(5)項目部應落實一名專人負責管理打掃。
3)施工現場文明管理:項目部應派專人抓管,各種材料進場用按品種和規格堆放整齊,并確保安全穩固、整齊美觀,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4)特殊氣候條件下的施工安全控制:遇六級以上大風、雷雨、大霧等惡劣天氣,項目部應下令停止高空作業。
1.2施工用電安全
(1)支線架設
1)配電箱的電纜線應有套管,電線進出不混亂,大容量電箱上進線加滴水彎。
2)支線絕緣好,無老化、破損和漏電。
3)支線應沿墻或電桿架空敷設,并用絕緣子固定。
4)過道電線可采用硬質護套管埋地并作標記。
(2)現場照明
1)一般場所采用220v電壓。危險、潮濕場所和金屬容器內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燈具,應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電壓。
2)照明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花線或塑料膠質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腳手架上。
3)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單相回路內的照明開關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4)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鎢燈固定架設,要保證安全。鈉、鉈等金屬鹵化物燈具的安裝高度宜在5m以上。燈線不得靠近燈具表面。
(3)架空線
1)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水泥桿、木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或腳手架上。
2)架空線應裝設橫擔和絕緣子,其規格、線間距離、檔距等應符合架空線路要求,其電桿板線離地2.5m以上應加絕緣子。
3)架空線一般應離地4m以上。
(4)電箱(配電箱、開關箱)
1)電箱應有門、鎖、色標和統一編號。
2)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完整無損,接線正確,各類接觸裝置靈敏可靠,絕緣良好,無積灰,雜物、箱體不得歪斜。
3)電箱安裝高度的絕緣材料等均應符合規定。
4)電箱內應設置漏電保護器,選用合理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進行分極配合。
5)配電箱應設總熔絲、分熔絲、分開關,零排地排齊全。動力和照明分別設置。
6)配電箱的開關電器應與配電線或開關箱一一對應配合,作分路設置,以確保專路專控;總開關電器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熔絲應和用電設備的實際負荷相匹配。
7)金屬外殼電箱應作接地或接零保護。
8)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保險。
(5)接地接零
1)接地體可用角鋼、圓鋼或鋼管,但不得用螺紋鋼,其載面不小于48mm2,一組2根接地體之間間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電阻應符合規定。
2)橡皮線中黑色或綠/黃雙色線作為接地線,與電氣設備應采用不小于1.5mm2的多股銅芯線。
3)電桿轉角桿、終端桿及總箱、分配電箱必須有重復接地。
4)高層配電箱重設接地,必須從地下引入。
(6)變配電裝置
1)高壓露天變壓器間的面積應不小于3m×3m,圍墻高度不低于3.5m,地面平整無雜草,金屬門應向外開啟并接地,配有安全警告標牌,室外有散水坡。
2)配電間面積應不小于3m×3m,單列配電柜(板)通道,正面不小于1.5m,側面不小于1m,背面不小于是0.8;雙列配電柜正面不小于2m。
3)配電間必須符合“四防一通”的要求。
4)變配電間應配有安全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并且各類警告標牌。開關應有編號及用途標記,保持室內清潔無雜物。
1.3中小型機具
(1)攪拌機及砂漿機
1)搭設防雨操作棚,機體安裝堅實平穩。
2)各類離合器、制動器、鋼絲強、防護罩必須安全可靠有效。
3)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操作。
4)必須有良好的單獨接地,接地電阻應符合規定。
5)攪拌機操作桿必須裝有保險裝置,進料斗應有掛鉤及鏈。
6)砂漿機筒體防護柵齊全,出料應配備圓盤手轉盤。
(2)木工平(壓)刨
1)外露傳動部位必須裝有防護裝置。
2)刨面必須有靠山。
3)平刨刀刃處必須設護防護裝置。
4)壓刨設有刀口防回彈裝置。
5)必須單獨接地或接零保護,并安裝漏電保護器。
(3)木工圓鋸
1)傳動部位必須有可靠的防護罩和安全防護擋板及月牙罩。
2)圓鋸要設松口刀(分料器)。
3)操作必須使用單向電動開關。
4)要有良好的接地保護,并安裝漏電保護器。
(4)手持電動機具
1)必須單獨安裝漏電保護器。
2)防護罩殼齊全有效。
3)外殼必須有效接地或接零。
4)橡皮電線不得破損。
(5)電焊機
1)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2)一、二次線(電源、龍頭)接線處應有齊全的防護罩,二次線應用線鼻子。
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4)配線不得亂拉亂接,焊把絕緣良好。
(6)氣瓶
1)各類氣瓶應有明顯色標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曬。
2)乙炔氣瓶與氧氣瓶距離應大于5m。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回火防止器。
4)皮管應用夾頭緊固。
5)操作人員應持有效證上崗操作。
(7)水泵
1)電源線不得破損。
2)有良好的接零保護裝置。
3)應單獨安裝漏電保護器,靈敏可靠。
1.4高處作業安全防護
1.4.1臨邊防護
1)臨邊無外腳手架的樓面施工和在無防護腳手的樓梯口施工都屬臨邊作業,應遵照臨邊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
2)臨邊必須搭設防護欄桿、臨時護欄或張掛安全網,需通行人貨處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3)防護欄桿由上下二道扶手及欄桿組成,上扶手離地1—1.2m,下扶手離地0.4—0.6m,一般扶手超過2m設一立柱。扶手及欄桿可用毛竹(毛竹小頭直徑不小于70mm),鋼筋(不小于φ14),要與結構有可靠的連接,并經計算確定。
4)臨邊護欄要在防護欄桿從上到下用安全網封閉,在底面以上不小于180mm范圍設擋腳笆,要求其孔眼不大于2.5m,以防雜物附落。
5)安全網有平網、立網和斜撐網,使用時應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網的搭設規定。
1.4.2洞口防護
1)樓板上的洞口,視其大小及過程中的可能采取措施,大型洞口在周邊加防護欄桿等上下直通的多層洞口,每10m高度內設一道安全網,施工中不使用的洞口可臨時加焊鋼筋固定蓋,對經常使用的洞口加活動蓋,有墜物造成危險的洞口加密閉蓋。
2)洞口要有專人管理,經常檢查防護措施的可靠性和完備性,安全網內積存雜物要定期清理。
3)墻面上有墜人可能的洞口,按臨邊作業的規定加以防護。
1.4.3交叉作業防護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
2)在臨邊、洞口附近不準存放雜物,其臨時轉運必須有專人監護。
3)在垂直運輸落物半徑內,人員行走要劃出專門路線,做好隔離棚。
4)無隔離措施不得在同一垂直面內上下交叉作業。
1.5消防
1.5.1明火管理
1)劃分禁火區域和動火等級,對油漆倉庫等不準明火的區域特別劃出禁火區范圍,事先掛牌明確,禁止一切可引起明火的火種進入,對其他施工區域要分動火程度,按國家《施工現場防火規定(試行)》劃分三級動火區域,在施工過程中,按標準管理。
2)動用明火,如電焊、氣割等都必須按所在區域的動火等級進行動火報批手續,在動火時必須派監護人員值班,高空明火作業,必須在其下方采取隔離措施,不得使火種從高空散落。
3)配備專職消防巡回檢查,巡回線路要專門設計,保證一旦有火警,在可撲滅的時限內發覺和消除。
1.5.2現場防火要求
1)規劃消防通道,保證消防車暢通無阻。
2)在木工加工棚內設置滅火器,禁止工人抽煙。
3)屋面防水卷材施工時,要規定明火的作業范圍,并安排專人看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樓面作業與地面指揮機構要有可靠通訊設備,一旦有險情作業地點,可及時向指揮部門報告。
5)施工中不宜采用可燃材料的腳手架,要及時清理多余的易燃材料,運出大樓外可靠地點放置。
6)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以上要求,應設置專門隔離設備并經專門審批。
7)現場焊割作業人員要進行專門防火教育,建立焊割作業安全規定,使割、焊作業按規定執行。
1.6衛生
1)辦公室配盆景,并安排工作人員值日打掃,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
2)施工結構階段,設專用垃圾箱,及時清除建筑垃圾,裝飾階段由專人裝包運出,不得由高處拋下。
3)施工中的生活飲水,由專人送到已完結構的樓層內,茶水桶應有安全措施。在有粉塵的作業和有毒氣體的作業,除必要的防護設備外還要加強通風。
1.7安全檢查
(1)查安全教育活動情況。
(2)查各項制度的措施的落實情況。
(3)查現場防護設施和施工機具的完好情況。
(4)查職工個人防護與特殊作業崗位證持證情況。
(5)查前次安全檢查提出的整改要求的落實情況。
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應及時歸類整理,逐項落實到人,定期整改復查,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疑難問題逐級上報領導,及時采取必要措施,以求盡快解決。
(二)文明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是進行“兩個文明”的重要內容,是提高工程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重要保證,文明施工是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為了認真貫徹市政府“集中、快速、文明施工”的方針,樹立“文明施工為人民”的便民利民思想,確定保證工程建設的按期完成,根據市建設局和市政府關于創建文明工地的要求,特制定本文明施工措施。
2.1文明施工管理網絡
文明領導組組長項目經理
文明領導組副組長
項目副經理
項目工程師
環境管理員、安全員
土建綜合施工員
兼安全員
土建各班組
安裝綜合施工員
兼安全員
安裝各班組
2.2現場衛生管理
(1)施工現場經常保持整潔衛生。道路平整堅實、暢通,并有排水設施。運輸車輛不帶泥出場。
(2)辦公區室內外保持整潔有序,無污物、污水,垃圾集中堆放,及時清理。
(3)飲用水要供應開水,飲水器具要衛生。
(4)材料必須在設定區域內成組堆放。
2.3環境管理
(1)環境管理目標
嚴格按公司《環境管理文件》執行《環境管理文件》包括《環境管理體系文件》;《運行控制支持性文件》;《年度環境目標、指標及環境管理方案》;《環境因素清單、重大環境因素清單與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四個層次。并在項目質量計劃中予以明確。
(2)環境管理網絡
環境管理領導組組長:項目經理
↓
環境管理領導組副組長:專職安全員、項目副經理
↓↓
土建綜合施工員兼安全員安裝綜合施工員兼安全員
↓↓
土建各班組安裝各班組
2.4環境保護
2.4.1防止大氣污染
近幾年由于環境的惡化,砂塵暴已成為我國的一大災害,雖然相當一部分是由環境影響,但也有我們施工現場管理不善的因素,盡管本地區不象北方一樣嚴重,但我們也應敲響警鐘。
1)樓層建筑施工垃圾,必須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或采用容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撒,施工垃圾應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2)水泥等粉細散裝料,應盡量采取室內(或封閉)存放或嚴密遮蓋,卸運時要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揚塵。
3)現場的臨時道路必須硬化,由專人負責進行灑水、打掃,采取有效的清潔措施,防止灰塵到處漫延。
4)防止大氣污染,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它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習臭氣體的物質。
5)對開挖出堆土,可先澆水濕潤。
6)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灰塵。
2.4.2防止水污染
1)大門內側設置汽車沖洗臺,嚴防施工污物由汽車帶出(入)污染道路、影響環境衛生。并設置沉淀池,使清洗機械和運輸車的廢水經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網。
2)現場存放油料的庫房,必須進行防滲漏處理。儲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體。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5
為了改善公司勞動條件,保護工人職員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根據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衛生管理制度。
1、人行道和連道應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如有挖坑必須有明顯的警告標志或護欄。
2、為生產需要所設的坑或池應有護欄和蓋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卸時候的便利和安全。
4,廠院應保持清潔,溝渠和排水道應定期疏通,垃圾應放在指定的位置,并且定期清除。
5、高低壓配電應有護欄、護網和明顯安全警告標志。
6、車間及工作區應保持整齊清潔。
7、機械設備的布置,應便于工人安全操作,信道的寬度不能小于1米。
8、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應定點整齊不準妨礙操作通行,廢料應及時清理。
9、在易使腳部潮溫,受寒的工作地點要設木頭站板。
10、在施工現場的要塞部位或場所,設立明顯的安全標志,其常用的安全標志如下:
(1)指令標志
(2)提示標志
(3)警告標志
(4)禁止標志
(5)高空作業標志
11、施工現場一律佩戴安全帽。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12、不準擅自拆除現場安全警告標志。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項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員、各施工隊、施工班組必須執行本細則。
第三條:施工現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設備動力部門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各級安全部門負責機械設備的監督檢查。項目部對違反本細則的人員,應給予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四條: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必須有主要施工機械的平面布置圖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執行。施工計劃必須保證必要的設備維修保養時間,嚴禁盲目追求施工進度而濫用設備的現象。
機務人員
第五條: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包括移動機具(如拌合機、電焊機、對焊機、切割機、木工機械和電錘等)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須經過專門訓練,熟悉機械性能,經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崗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駕駛、起重吊運指揮和掛鉤作業人員、場內機動車駕駛人員等)必須按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和《濟南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要求培訓和考核,取得市勞動局頒發的“濟南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并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第七條:實習期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實習證,在師傅現場指導下,才能操作機械設備。
第八條: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機械設備。
第九條:操作人員在操作時必須嚴格按照勞動保護部門的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強令違章作業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應嚴肅追究強令人的責任;操作人員盲目服從違章作業,應負直接操作責任。
第十一條:機管和操作人員隊伍應相對穩定。
第三章 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條:新購和改裝的機械設備有設備動力部門鑒定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保護措施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十三條:自行制造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的規定,并將設計方案、圖紙、計算書等文件報主管設備的總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同意制作。
第十四條:經過大修的重要施工機械應經設備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發給使用證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裝應嚴格執行驗收制度。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由項目部設備主管會同施技、安全以及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初驗,合格后由公司設備物資部、安全科協同政府安檢部門進行驗收。混凝土攪拌機等中小型設備,由設備主管人員組織施技、安全部門和機械操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掛牌才能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機械設備一律不準使用。
第十六條:大型塔式起重機等技術性能復雜的的機械設備,應編制拆裝方案,經公司主管工程師審批后,方可進行作業。
第十七條:各類施工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措施必須按有關安全技術規程配置,并保持齊全、有效。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及監測、指示、儀表等裝置。
第十八條: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和拌合機等設備應實行人機固定,建立機長負責制的專業機組。
第十九條: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機修和機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機械設備應按原機技術性能的規定正確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反腐工作,當機械機械設備運轉到保養周期定額工時時,必須按規定進行保養。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在作業中進行維修。
第二十條:按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制定各類設備的安全檢查表,定期進行檢查評比;查出的問題要納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條:吊具和索具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
第二十二條:起重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遇六級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
第二十三條:做好冬、雨季和臺風期間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入冬及臺訊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冬季使用機械設備應執行建設部《建筑機械冬季使用的有關規定》。雨季應采取有效的設備防護措施,避免雨淋受損、影響施工。
第二十四條:施工現場應具備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所需的道路、場地、機棚及供水等條件;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十五條:兩臺起重機在同一位置作業,兩機之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
第二十六條:起重機應設專職指揮員采用國家標準信號進行指揮。當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應設兩人指揮或采取有效的聯系方法進行指揮。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應嚴格執行有關報廢的規定,嚴禁使用報廢的機械設備。
第二十八條:設備物資部門應健全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每臺設備的例行保養,定期保養、其它保養及安全運行和檢測記錄必須準確、及時、齊全;兩班制以上的作業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并歸入技術檔案。
機械設備事故處理
第二十九條:機械設備事故分類:
一般事故: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在500-1000元或停產在5天以內者;
大事故 : 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20xx元或停產在10天以內者;
重大事故:設備損壞,其直接損失價值大于20xx元或停產10天以上者。
直接損失的價值按設備損壞后至恢復正常狀態所需的工料費用計算確定。塔式起重機發生傾翻、摔臂、脫軌、塔帽脫落、轎箱墜落,不論大小,均屬重大事故。
機動車輛在場外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除由交通監理部門按規定處理,還應按車輛損壞程度作為機械事故處理。
第三十條:機械設備事故的處理權限:
一般事故由項目部查處后將結果報公司備案;
大事故報公司調查處理,并將結果報局備案;
重大事故報局安質處調查處理,寫出機械設備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并報建委備案;
發生重大事故應在事發后四小時內向公司、局主管部門作概要匯報。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7
為規范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項目的“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科學化”的綠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強企業的社會信譽、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請遵照執行。
一、管理組織
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項目應建立工程、質量、安全、機械、技術、機電、材料、保衛各業務系統的現場創優保證體系,做到組織落實,責任到人。
二、申報程序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確工程的創優目標(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文明安全工地),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黨辦根據工程的特點(國家、省市重點工程、有影響的工程)確定工程的創優目標。
三、檢查考核
1、依據建設部JGJ59-20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基本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綠色施工管理規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起重吊裝、機械安全、保衛消防等方面進行檢查考核。
2、項目要堅持“日巡視、周檢查”制度,每周五進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檢查,填好檢查記錄和評分表,檢查出的問題必須有整改措施及復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對項目檢查要達到90分以上,未達到者,必須加強管理,整改到位。
四、獎罰辦法
1、對獲全國、省(直轄市)、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項目,按工程規模大小給予獎勵。
獲全國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獎勵,獲省、直轄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0.5元獎勵;獲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0.3元獎勵;
獲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項目在上述獎勵標準的基礎上,省、直轄市級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級每平方米增加0.3元。對公司、分公司超額完成指標的有功人員按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獎勵。
3、如因項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項目目標責任合同》中確定的創優目標的將實行對等處罰。
4、公司月度安全考評中有一個月在80分以下的項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獎勵。
五、管理標準
(一)安全文明管理資料
1、工程概況表
工程概況表是對工程基本情況的簡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關單位情況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員情況。工程概況表由項目填寫,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各存檔一份。
2、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
本表由項目安全部配合技術部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對作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每張表格只能記錄一種危險源。
3、項目重大危險源識別匯總表
項目安全部配合技術部依據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的內容,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匯總,由項目總工批準發布。
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家論證表
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匯總表
項目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其它必須經過專家論證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在表中進行記錄。對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總包項目必須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按照表的內容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
6、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經理部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各級管理人員、分包單位負責人、施工作業人員及各職能部門明確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項目經理與各部門及各崗位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崗位人員安全管理職責,召開“安全管理責任交底、培訓專題會”,并形成會議記錄資料備檔。
7、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建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繪制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根據施工規模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1-5萬平米不少于2人,5萬平米以上不少于3人并設立項目安全總監,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建委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上崗。各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向總包安全部上報項目經理(B本)、安全員(C本)的安全生產考核證,項目安全部對三類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查檢、登記、備案。
8、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項目經理部應依據現場實際情況完善制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項管理要求,落實各級安全責任。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安全驗收制度
(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7)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8)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1)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2)機械安全管理
(13)危險因素告知制度
(14)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9、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總包單位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和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分包單位進場前,須向安全部上報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法人委托書(任命書)等資質、資格證明資料(均加蓋紅章)。合約部須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復印件存檔項目安全部監督執行。分包單位的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復印件應作為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附件存檔。
10、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應在正式施工前編制審批完成,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措施,并須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手續。
1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項目經理部應成立應急救援組織,項目技術部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并須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手續。安全部、工程部對應急預案中的.應急措施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對全體施工人員須進行應急知識培訓,相關工作形成文字圖片記錄。
12、安全技術交底匯總表
項目安全部應將各項安全技術交底按照作業時間順序每月匯總,安全技術交底匯總表須報監理一份。
13、作業人員安全教育記錄表
對新入場、轉場及變換工種的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同時應對施工人員每月組織不少于4學時的夜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對被教育人員、教育內容、教育時間等形成文字圖片記錄。
項目級入場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本項目工作環境、工程特點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安全知識手冊》;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不少于15小時。
班組級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崗位責任、主要工作內容、本工種發生過的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考核試卷》;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不少于20小時。
14、安全資金投入記錄
項目合約部應在工程開工前制定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并每月對項目安全資金使用情況形成項目安全生產費用臺賬報公司安全部。
15、施工安全事故登記表
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工程,項目安全部應按照要求進行記載。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應從技術和管理兩方面加以分析,明確事故責任。
16、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
電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作業(司機、信號指揮)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后,項目安全部負責審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可網上查詢),核對資格證原件后在復印件上加蓋項目公章,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基本信息匯總填入表AQ-C1-20(加蓋項目公章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附后),實行動態管理,對調出人員應及時標明,并及時撤出操作證,確保與現場實際操作人員相符合。
17、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驗收記錄表
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應在槽、坑、溝土方開挖前編制,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完成后,由工程項目總工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18、安全防護用品合格證及檢測資料
項目經理部對采購和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涉及施工現場安全的重要物資(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滅火器、消火栓、水龍帶、漏電保護器、空氣開關、臨時用電電纜、配電箱等)應認真審核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臨時用電電器開關還須審核3C認證,以上資料存檔項目安全部。
密目安全網進場后須做阻燃測試。安全平網進場后須作防沖擊試驗并形成文字記錄。腳手架鋼管及扣件進場后,租賃單位須向項目安全部提供鋼管及扣件在北京市建委備案的證明文件。項目工程部、質檢部及物資部須對鋼管、扣件做進場外觀檢驗,填寫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質量合格資料不全和未按標準要求鑄有商標的產品不得驗收進場。必要時,將扣件樣本送具備檢驗資質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力學性能和扭力距指標復驗,檢測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檢測結果存檔項目安全部。
19、安全標志
安全部配合技術部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標識使用情況須繪制施工現場安全標識布置平面圖,對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應進行登記,填寫安全標志設置登記表,有效控制安全標識的使用。
20、違章處理記錄
對施工現場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處理情況須建立違章處理記錄臺帳,對違章處理情況進行登記,填寫安全生產獎罰登記表。
21、文明安全施工檢查記錄
項目經理部每周五進行一次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情況進行聯合檢查,檢查內容應按照施工現場檢查表的要求進行,對安全管理、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和起重吊裝、機械安全、消防保衛的十項內容進行評價,對所發現的問題在表中應有記錄,填寫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檢查記錄,并履行整改復查手續。
22、施工安全日志
施工現場安全日志應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按照日常檢查情況每天記記錄,內容應包括每日檢查內容和安全隱患的處理情況。
23、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分包單位各作業班組長每班工作開始前必須對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班前安全活動交底,其內容應包括: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本班組作業中的危險點和采取的措施。班組班前講話應形成文字記錄。
24、協同管理平臺的信息錄入
項目安全部按照公司協同管理平臺信息錄入要求,及時將相關管理信息上傳,公司安全部按照相關考核標準進行每月考核。
(二)生活區管理
1、施工現場有衛生管理制度,施工區域和生活區有明確的劃分,分片包干,設置標志牌,標牌上責任者和管理范圍,責任到人。
2、生活區要每天打掃,保持整潔衛生,場地平整、道路暢通、無積水、有排水設施。
3、宿舍內必須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寬度不小于0.9米,每間宿舍人員不得超過15人。
4、宿舍內必須設置單人鋪,床鋪面積不小于1.9x0.9米,床鋪間距不得小于0.6米,并不得超過2層,床頭應設有姓名卡。
5、宿舍室內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凈,做到整潔有序,無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每天外運。
6、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有隨地大小便現象要對責任區負責人進行處罰。
7.食堂必須具備食品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炊事員上崗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
8、食堂內嚴禁制售動物內臟、四季豆等易發生群體性致病、中毒食品,食鹽、食油等食堂原料須從正規渠道購買,并索要發票、合格證建立采購登記臺賬以備查證。
9、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須符號環保、消防要求。必須設置獨立的制作間、庫房和燃氣罐存放間,氣瓶至灶具間的燃氣管必須外套金屬套管,必須設置隔油池,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和消毒設施。
10、食堂制作間灶臺及周邊應貼瓷磚,地面硬化,保持清潔。制作間必須有生熟分開的刀、盆、案板等炊具。
11、廁所必須設置水沖式。做到有頂、門窗齊全有紗,每天打掃,定期打藥、消毒、滅蠅。
12、淋浴間必須設置冷熱水管和淋浴噴頭,保證施工人員定期洗熱水澡。
13、生活區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并有登記記錄。
(三)現場、料具管理
1、現場工地大門及圍墻
(1)施工現場進出車輛和人員的主要通道大門采用金屬板材制作,封閉嚴密,完整、牢固、美觀、上口平、外立面直,圍墻設置高度1.8米。
(2)在現場的大門外明顯處設統一樣式的施工標牌,標志牌應當標明工程名稱、建筑面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姓名、聯系電話、開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許可證批準號等;顏色為白底黑字,邊框為5cm不銹鋼包邊,仿宋體,尺寸為100cm×70cm。
(3)大門入口右側設置“一圖九板”,采用單體組合,版面為180cm×120cm(高×寬),面板為白色有機板,企業標識板繪制B式組合(四?A),標志和字體為藍色,輔助圖形為灰色;其他圖牌的標題為紅色,內容為藍色。周邊用材4厘米寬的光金包邊,電腦刻字戶外貼。板的內容包括:企業標識板、公司簡介、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標志牌、安全生產制度、消防保衛制度、環境保護制度、文明施工制度、質量保證制度、文明安全施工保證體系。
(4)現場大門口必須設置創建安全文明工地標志牌:
“本工程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尺寸:不小于600X800mm,采用白底紅字,字體要求,清晰醒目(具體依照當地主管部門要求)。
2、實行文明施工責任制,劃分區域,明確管理責任人,實行掛牌制,做到現場清潔、整齊。
3、施工現場場地硬化,道路堅實暢通,采取暗溝排水,現場無積水現象,基礎地下管道施工完后及時回填平整,清除積土。
4、施工現場臨時水電有專人管理,杜絕長流水,常明燈現象發生。
5、工人操作地點和周圍清潔整齊,做到活完腳下請,工完場地清,丟灑在樓梯、樓板上的砂漿、混凝土及時清除,落地灰及時清理干凈。
6、砂漿、混凝土在攪拌、運輸、使用過程中,做到不灑、不漏、不剩、使用地點盛放砂漿,混凝土必須有容器或墊板,如有灑、漏及時清理。
7、有嚴格的成品保護措施,不得損壞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8、施工現場設有專門封閉式的分類垃圾臨時堆場,采取磚砌式臨建,垃圾每天進行外運,清運渣土、垃圾及流體物品等,采取遮蓋防漏措施,運送途中不得遺灑,并與有相應資質的垃圾消納單位簽訂垃圾消納協議。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8
1、安全防火組織
各項目經理部必須組織由安全員為隊長,并不少于5名消防值班員的義務消防隊。按時實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負責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現場防火
(1)工地項目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計劃。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倉庫和生活區域等。
(3)施工現場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巡邏。
(4)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內嚴禁吸煙,并按時清理好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內清潔,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齊。
(6)工程開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應將消防器材、設施配備齊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鐵锨等。
(7)電焊割作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與明火作業有抵觸的部位,嚴禁進行焊割作業。
(8)施工現場用電,應嚴禁按照公司下發的“安全用電統一規定”加強電源管理,以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3、施工現場倉庫安全防火
(1)各項目經理部的倉庫,應設置在距伙房、鍋爐房及一切有可能發生飛火的地方50米以外。
(2)倉庫內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應另行存放,不得混雜擱置,并有防火墻隔離。
(3)燃易爆物品在裝卸、運輸時,應輕搬、輕放,以防撞擊出火花發生事故。
(4)各倉庫必須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配備好消防用品,如滅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倉庫使用的.照明燈及開關箱,接線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1.5米,不準亂拉臨時電線,倉庫內嚴禁使用碘鎢照明,以防電氣起火。
4、建立獎罰制度
(1)獎勵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并遵守消防規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給予表彰。面臨火災機智勇敢進行撲救,有顯著成效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2)處罰制度,對違反規定的,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應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罰款、行政處分等處理,造成嚴重的構成犯罪的,依法交給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9
為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結合本項目實際,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操作堆積、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二、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1、新進廠職工的`培訓;項目部與勞務工人的三級教育
2、項目之間的職工調動教育
3、項目內部的職工調動教育
4、臨時工的教育
5、定期教育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0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現場防火安全;
2、項目經理是本單位及其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依法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落實職工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好生產管理活動中的消防工作;
3、建立以行政領導、生產、安全等部門為主體,專(兼)職消防干事參加的防火委員會,定期召開例會,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并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改善防火條件,消除火災隱患;
5、嚴格按照防火設計組織施工,不擅自改動防火設計。施工現場內不準隨意搭建臨設;
6、進入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材料及設備,生產技術部門按規定做好技術鑒定,嚴格管理、使用、安裝各環節的安全防火措施;
7、禁止在有火災、爆炸或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的區域進行明火作業。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按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審核手續,并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8、加強電源火源管理,嚴格執行用火用電審批制度。生產性用火用電由生產部門審核,經安全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生活性用火用電由行政部門審核,經專(兼)職保衛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審批一律不得私自使用;
9、禁止非正常用火用電。嚴謹亂接電源,亂拉電線,若需連接電源、電線時,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職工(民工)宿舍嚴禁使用大燈泡、碘鎢燈、電爐和不合格的電熱褥等;
10、油漆庫和油漆配料間,必須按規定要求設置,嚴格管理制度,嚴禁一切火源、火種進入庫區和配料間;
11、木材加工車間、木料場、機加工車間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措施。對下角料和其他易燃物,應做好及時清理。嚴禁煙火進入車間和料場;
12、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按性質分庫單獨存放,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嚴格執行防火、防爆規定;
1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14、加強對電工、電氣焊工、防水工等重點用電用火特殊工種的業務培訓,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15、根據防火部位的不同性質,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采取相應的消防措施,并配掛醒目的防火標志。保持消防道路的暢通;
16、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地方政府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對檢修作業安全的、控制與管理,確保檢修作業過程中安全,結合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守則》《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聯保互保制度》《安全檢查區域責任制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設備維修安全管理規定》和“四個重點”安全管理要求等規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檢修作業。
第三條、工程施工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制度。
第四條、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操作納入應急預案管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五條、各單位應將檢修作業進行統計分類,明確一般檢修作業、重點檢修作業、危險檢修作業等審批級別,分別明確管理責任人。所有檢修作業均應適用作業票制度。
第六條、各單位應進一步完善檢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規范作業前危險辨識和安全措施制定、安全可靠性評估和作業審批、作業前安全交底和措施落實確認、聯保互保關系確立和現場安全監控、作業現場恢復和結果驗收等。
第七條、檢修作業安全措施必須明確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措施、致使設備運轉或安全裝置失靈的動力能源控制措施、檢修作業影響區域的控制措施等,必要時應明確應急措施。
第八條、各單位應在檢修作業前明確檢修作業單位和作業區域所屬單位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九條、各單位應經常開展檢修安全技能培訓和檢修安全知識教育。、中修工程施工前應開展針對性安全教育。
第十條、檢修現場責任領導應嚴格落實《安全檢查區域責任制度》中的相關要求。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建立嚴格的作業審批程序,作業審批人應對作業的安全合法性、安全措施的可靠性負責。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規范各級作業票的使用,作業票內容應包括作業名稱、主要內容、起止時間、地點區域、作業類別級別、作業單位(包括人數)、安全措施(責任人)、安全交底人(簽字)、安全交底接受人(簽字)、作業地點崗位人員(簽字)、作業審批人(簽字)等內容。
第十三條、檢修作業負責人應隨身攜帶作業票備查,作業結束后,應將作業票歸檔留存。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不斷細化分解檢修作業內容,逐步推進檢修作業規程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第三章、安全監控
第十五條、所有檢修作業均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第十六條、正常生產過程中的維修,作業人員必須經崗位人員同意并在作業票上簽字后,懸掛檢修作業牌,方可進行檢修作業。該區域的安全檢查監控責任仍由原責任人負責。崗位人員和區域負責人有拒絕作業和隨時終止作業的權力。
第十七條、外單位進入本單位進行檢修、搶修作業,必須經生產處組織安排,嚴格履行安全交接簽字手續,雙方應認真落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章“跨區域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各級行政負責人,應加強檢修作業檢查指導。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監督檢查檢修作業過程中安全保障體系運行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第十九條、各單位應嚴格落實檢修作業安全要求,規范作業票使用,凡有違本制度的作業行為,給予經濟處罰500元。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安技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4、學校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5、學校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和施工隊簽定治安和安全生產合同書,明確施工隊具體的安全治安治理保障措施,明確學校監督協調安全管理的責任。雙方必須遵守安全法律及規章制度。
2、施工隊進駐學校內部必須繳驗每個隊員的居民身份證或其當地機關的證明,無身份證明者不得在學校內部住宿。
3、施工人員須在學校內部居住三個月以上者,保衛干部必須協助他們辦理“臨時居住證”。
4、保衛干部要回同施工隊負責人,依據“身份證”編制施工人員花名冊。并寫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戶口所在地等,如施工人員有變動要及時更正。
5、施工單位要給施工隊伍安排固定的居住場所,并要求他們做好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用火,確保做好住所的安全和衛生工作。
6、施工人員必須憑施工單位發給的出入證進出門,出入證不準轉借他人,遺失必須補辦。
7、施工隊負責人必須指定易名治安人員配合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向隊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嚴防違紀違法案件發生。
8、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要求,學校有責任全面做好隊施工隊員的安全協調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6、學校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根據施工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二、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并由專業技術員向臨電安裝人員作書面交底,臨電維修必須執行部頒及地方有關規定,做好送電、維修、檢查記錄。
三、項目開工前,所有施工項目均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及其他勞保用品,嚴禁赤膊赤腳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五、施工現場的孔洞、臨邊,均應設有效的安全防護。
六、高處作業應系好安全帶,所有工具應裝入工具袋內,嚴禁拋扔物料。
七、施工現場的各類小型工具,必須專機專人定期保養,電動機具的接零接地應牢固可靠,絕緣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現場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專人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2
1目的
通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2.范圍
適用于公司項目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職責
3.1項目部:
3.1.1負責監督相關單位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污染進行控制。
3.1.2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負責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活動過程中用水、用電的節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廢舊物品的3.1.4負責汽車尾氣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鍋爐的污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污水的控制。
3.2項目專業公司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污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3.3資產管理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設備選型時,考慮機械設備對環境的影響。
3.5機械化公司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3.6物資公司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4管理制度
4.1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資公司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泄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4.1.2施工單位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資公司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4.1.3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后的排放,項目部要負責制定方案,并與業主方聯系排放到指定地。
4.2噪聲控制
4.2.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噪聲的控制措,施工單位按批準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管理。
4.2.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4.2.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2.4增加綠化面積降低噪聲。
4.2.5進入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4.2.6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4.2.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4.3大氣污染控制
4.3.1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皮革、塑料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4.3.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4.3.3積極使用低污染滅火器材。
4.3.4生活鍋爐大氣污染的防治。
4.3.4.1使用燃煤鍋爐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鍋爐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4.3.4.2燃煤鍋爐煙氣應采用除塵裝置,并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
4.3.5路面揚塵大氣污染的控制
4.3.5.1車輛限速行駛。
4.3.5.2路面灑水。
4.3.5.3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干凈。
4.3.5.4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4.3.6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4.3.7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4.3.8砼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采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4.3.9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由責任單位統一處理。
4.4辦公區域環境保護
4.4.1辦公區域的垃圾要分類放置;
4.4.2更換下來的廢硒鼓、墨盒等廢舊辦公設施及配件統一交項目部,由供應商回收處理。
4.4.3一般文件要求雙面打印,如非保密文件不應將單面已用過的紙張扔進垃圾箱,此類紙張可用于非正式文件的再次利用。
4.4.4每天下班離開辦公室時,應關閉辦公電源。
4.4.5用水完畢及時關閉水閥,節約水資源。
4.5廢水控制
4.5.1項目部負責對生活污水的控制管理制定相應的措施,并負責同地方環保部門保持聯系。
4.5.2食堂嚴禁將食物的加工廢料、食物殘渣及剩飯菜倒入下水道。下水道應經常清理,防止淤積堵塞。
4.5.3施工生產的污水應按照污染程度分別處理。
4.5.3.1鍋爐化學清洗產生的污水要根據業主的要求進行處理后排入指定區域,盡量減少對水或土壤的污染。
4.5.3.2對污染影響嚴重,排放時間較長的污水,要編制污水處理方案,經工程部批準后實施,有特殊要求的要經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4.5.3.3施工過程中各種高濃度的有機溶劑,化學廢液和油類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要用專門容器進行收集,統一處理。
4.5.4施工過程中應節約用水,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4.5.5工程管理部要加強對施工用水和污水處理的管理和監督。
4.6環境監控和檢查
4.6.1環境監督檢查執行《安全環境檢查制度》。
4.6.2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對現場周邊群眾的投訴及時溝通與處理。
4.6.3項目部進駐現場后要向業主索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4.6.4下列材料的分類、標簽、儲存和處理作為重點檢查對象:
●廢舊電池,電腦廢舊材料?
●廢油?
●廢涂料?
●廢溶劑
●焊接廢料
●油料?
●潤滑劑
●輻射性添加劑
●易燃氣體(如乙炔)
●氣霧劑罐?
●油漆
●溶劑(清潔劑脫脂劑稀釋劑)
●泥漿材料
●粘合劑
●氨水
●次氯酸鈉
●酸類物質
●腐蝕劑
●水處理化學品
●水處理聚合體
4.6.5現場環境的監控和檢查由項目部進行,發現問題時應由責任單位及時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實施。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3
目錄
1、編制依據---------------------------------------------------------------------2
2、工程概況---------------------------------------------------------------------2
3、施工現場消防情況分析---------------------------------------------------2
4、施工現場消防機構組成--------------------------------------------------3
5、消防措施--------------------------------------------------------------------6
6、消防應急救援預案--------------------------------------------------------6
7、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措施與制度--------------------------------8
8、動火管理-------------------------------------------------------------------9
9、暫設支搭、料庫管理----------------------------------------------------10
10、現場檢查-----------------------------------------------------------------11
11、防火檔案-----------------------------------------------------------------12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13
1.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
2.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本工程位于_____,建筑層數為___。結構類型為框架剪力墻,建筑面積___。
3.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情況分析
根據現場臨設及施工現場情況,預計本工地消防、保衛重點部位有如下幾處,確保不出現火災事故,特將這幾處重點危險區提名到案,加強在施工中的管理。
3.1施工過程中木材用量較大,由于職工對消防知識懂得較少,防火意識差,思想容易麻痹,不定時會出現職工在現場違章吸煙情況,以及施工中的電焊焊花濺落容易發生火災。
3.2倉庫:現場臨設材料庫存放處等地方油類、漆類、易燃、易爆物品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來職工較多,加之外面運料進場非施工人員違章吸煙者不少,也容易發生火災。易燃、易爆物品按規定的安全距離分類存放在危險倉庫中,易燃物品庫門前設煙火警告標志與及滅火器,嚴格領料制度。
3.3木工房:設置在現場建筑物旁邊,現場需配置的木加工品較多,均需在現場木工房加工,因而也造成了木工房內用電較多,鋸末、刨花等作業下腳料遍地,加之操作人員偶然間失誤、機具的超負荷運行或工人違章作業,往往出現電線發熱、破皮漏電及室內吸煙引起火災。
3.4配電室及個別電器由于某些管理、操作人員知識不足,或某些材料性能方面的缺檢、缺試,造成配電盤或配電箱內保險裝置失靈,加之用電長期超負荷,致使線路發熱老化,造成責任失誤而引發火災。
3.5工程地下施工期間,防水作業人員違章操作,使用不具備防爆裝置的燈具、器械,有的未強制通風,或違章吸煙,很可能引發易燃氣體爆炸而發生火災。每棟地下室配置3個滅火器。
3.6生活區宿舍密集,工人在宿舍里面抽煙,亂拉拉接,用高功率的用電器都會有引起火災的隱患。在宿舍樓下配置一個消防箱,2個消防栓,每層宿舍走廊配置2個滅火器。
3.7食堂:食堂內必須配備泡沫滅火器不少于2只,食堂必須與施工場所、防火場所、職工宿舍等分開設置;食堂負責人必須每天對食堂內防火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上報防火領導小組。
4.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機構組成
4.1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現場總施工長工為副組長的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具體人員安排如下:
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4.2施工現場成立一支義務消防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6名雜工、10名管理人員,各班組人員
4.3現場成立滅火指揮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協調指揮:
搶險指揮:
火場火情聯絡員:
4.4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4.41項目經理(組長)
嚴格執行國家和地區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做好防火常識和消防知識的培訓工作;
保證本部消防安全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實施;
督促、檢查項目的消防安全的工作,及時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隱患;
及時、如實報告消防安全事故;
定期聽取安全職能部門負責的工作工作匯報,把消防安全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督促屬下各級做好本職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總結推廣消防安全先進經驗。
4.42總施工長(隊長)
對工程項目消防安全全面負責,系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
負責組織建立項目安全保證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對現場消防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4.43安全總監
組織召開項目消防安全、安全生產會議,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與有關政府部門(安監站、勞動部門等)及時進行溝通,協商解決有關消防安全問題;
簽署與消防安全有關的來往函件、工作聯系單等;
4.44安全員
做好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指導項目工地的安全技術工作,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成研究施工工程中存在的消防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組織安全活動,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定期安全檢查和專項消防安全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的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4.5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構架圖(見下表)
工程項目經理-
泥工班
食堂
架子班
木工班
鋼筋班
水電班
倉庫管理員
資料員
施工員
安全員
電工員
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構架圖
總施工長-
5.消防措施
5.1在A、C區基坑邊建立消防水池(4m*5m*2.4m),分別用兩個大高壓水泵供應各棟樓的消防用水,采用DN65的鋼管作為地面輸送管道。每棟設立一個消防栓,采用DN65鋼管作為樓上輸送管道。并設置高壓水泵,保持高層消防用水供應。現場建筑物旁邊設立2處消防箱,每處配水龍帶1盤,水槍一支,并設明顯的晝夜標志。庫房及木工房等重點防火部位,每處布置不少于2具干粉滅火器,制定具體防火制度,并有明顯標志。
5.2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手續,開用火證,準備可行的措施,有專人看火,清理周圍易燃物,各項措施落實后再動工。
5.3整個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木工棚內刨花、鋸末隨時處理,廢料清運到指定地點。
5.4建筑物內不準隨意堆放物料,不準隨意在內居住。油類、氣類等易燃物,下班時帶出,放回庫房。
5.5乙炔瓶與氧氣瓶必須分開保管,使用時兩瓶間距不得小于5m,兩瓶與用火點使用間距不得小于l0m。
5.6.外墻腳手架必須在每層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筒。
6.消防應急救援預案
6.1應急響應目標
火災發生后應按照先確保人身安全,再保護財產的優先順序進行,及時進行有效地自救和外部救援,杜絕二次事故和救援過程對環境的污染和二次污染。
6.2施工樓層或外腳手架著火
6.21任何員工一旦發現施工樓層或外腳手架局部輕微著火,不危及人員安全、可以馬上撲滅的火情,應立即進行撲滅。初起火災往往面積小,燃燒范圍不大,火勢蔓延慢,煙霧小,火場溫度低,撲救難度小。因此,迅速撲救初起火災時防止火勢蔓延、擴大的關鍵。最先發現火災發生地點員工應及時撲救。
6.22局部著火。可以撲滅但有可能蔓延擴大的,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任何員工一旦發現后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圍人員參與滅火,防止火勢蔓延擴大,一方面向作業現場值班工長或安全值班負責人匯報。
6.23當建筑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時,可以從中間適當部位控制;中間起火時,應從兩側控制,以下風方向為主;樓層火災時,應從上下控制,以上層為主。將易燃物品盡快拆除搬離火場,隔斷火勢的蔓延。從而達到撲救的目的。
6.24易燃易爆物倉庫或堆放處起火時,若不能迅速撲滅,應疏散和保護好有爆炸危險的物品。不易疏散和保護時,要采取冷卻措施,防止受熱膨脹爆裂或起火爆炸。
6.25材料堆垛起火時,應防止向鄰垛蔓延。
6.26火勢開始蔓延擴大,不可能馬上撲滅的,按照以下情況處理(詳圖見下頁)
6.27現場施工員立即進行人員的緊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點,由應急救援小組負責清點疏散人數,發現有缺少人員的情況時,立即通知指揮員或消防隊員。
6.28現場應急副總指揮立即撥打消防報警電話“119”,通報以下信息(a)起火地點的詳細地址,項目部在醫院內,進入的具體路線;著火的物資。火勢的大小,是否有人員被困等情況。(b)報警人員姓名及電話號碼,以便聯系。要注意聽清消防隊員值班人員的詢問,要正確、簡潔的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員說明消防隊車已去火場時,才能掛斷電話。報警后,派人到醫院大門口或路口迎接消防車,并帶領消防車趕赴火場。(c)消防隊到達火場后,由消防指揮員組織指揮。現場管理人員該主動向消防隊匯報火場情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隊,做好疏散搶救工作。公安消防隊伍到達火場后,參加滅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公安消防機構指揮員統一調動,執行火場指揮員的滅火命令。當滅火力量較強時,滅火和救人可以同時進行,但決不能因滅火而貽誤救人時機。若有人受傷,立即送往鄰近醫院(廣州珠江新城西塔項目周邊醫院情況及應急就醫路線見附件6)或與醫院聯系派出醫生現場指導救護。
6.3.生活區宿舍著火
6.31若是宿舍著火,火勢不大、又處于初始階段時,目測者或當班值班員應一邊立即關閉電源,一邊呼喊同伴共同用事前準備好的一邊用事前準備的沙土覆蓋或用環保型干粉滅火機滅火。火情能控制并能完全撲滅,可不進入應急狀態。
6.32如目擊者或當班值班員判斷火情已過初始階段,火勢蔓延較快,難以控制時,應一邊口頭呼喊室內人員從著火房間內盡快跑出,一邊關閉電源開關,同時用固定電話或用手機或對講機報警。被火情圍困加強個人防護,防止或減少煙氣的侵害,用水將毛巾等侵濕,扎住口鼻,防止吸入高溫煙氣,用水侵濕地毯等,包裹好身體,就地滾出火焰區逃生。穿過煙火區時,要爬行或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千萬不要站立行走。時間就是生命,火災襲來要迅速撤離危險區,不要貪戀財物。發生火災時不要隨便開啟窗戶,防止新鮮空氣大量涌入,火勢迅速發展。當一個出口由于人員多,擁擠堵塞時,千萬不要參與擁擠,而應選擇自己熟悉的環境或路線,逃向其他出口。
6.33組織滅火中,現場應急義務消防隊隊長應根據火情蔓延趨勢和滅火器消耗情況,向項目經理向執行經理報告,以便調動其他作業區域消防隊員攜帶滅火器材飛快滅火減少對環境的污染。若不能迅速撲滅,應盡快采取措施對著火臨時建筑采取隔離措施,防止蔓延擴散。
6.34地方消防隊到達現場后,現場救火負責人應及時報告火情狀況、人員疏散狀況及火情發展趨勢、項目參加救火人員情況,接受地方消防隊負責人指揮,按其安排進行滅火或搶險或轉移財產等任務,組織項目參加救火人員配合地方消防隊滅火,消除險情。
6.4.消防安全演練
6.41.消防安全培訓內容
主要培訓如何使用滅火器材、消防水帶及水槍。發生火情如何處理和自我保護措施。
6.42.消防安全演練周期
分包單位進場后由總承包安全環境部對分包單位的主要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分包單位針對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對自己所轄班組長每三個月組織一次消防培訓、演練。針對重點樓層重點區域分包單位每月對該樓層的班組在本樓層進行一次消防培訓、演練。非重點區域的班組每三個月組織一次消防培訓、演練。
每半年總包組織各分包單位進行一次小范圍的消防安全培訓演練。
7.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措施與制度
7.1建筑工程冬季施工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進行保溫。
7.2建筑物內不準作為倉庫儲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進度和作業計劃分期分批進退場,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7.3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作業,必須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滅火方案,在下達生產任務的同時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防火安全技術交底,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
7.4施工中若采用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工藝時,領導、技術、材料、消防保衛部門及施工人員進行教育學習,必須按照責任制了解材料的防火性能、規格、配比、運輸、保管和使用過程中的消防要求,在不了解時禁止使用。
7.5易燃、劇毒物品應分類專庫管理,嚴格進出庫手續,進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時,應根據施工計劃限額領料,禁止在施工程內儲存及進行分裝與調料。
7.6進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操作時,須保證通風良好,嚴禁明火及可能產生的火花。施工人員不得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進人該場所,不得穿化纖服裝。使用易燃、易爆化學險品,數量或面積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風不良場所操作時,必須采取強制排風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氣體在局部達到爆炸極限。
7.7施工場所安裝電氣設備和照明燈時,采用防爆等級與現場相適應的電氣設備和照明燈。
7.8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作業禁止與電、氣焊等明火作業上下、周圍交叉操作。
7.9管理制度
7.91易燃、易爆物品應及時入庫,專庫專管,加設明顯標志,并建立嚴格的限額領退料手續。
7.9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壓線等保持安全距離,倉庫要用磚石砌筑。
7.93、庫內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和濕度表。門窗應向外開,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墊板的鐵釘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設備和專用啟填充工具,并應有消防設備。庫區應設置“嚴禁煙火”標志。
7.94、有毒物品和危險物品應分別儲存在可靠的專設處所,設指定擬人負責,嚴格管理制度。
7.95、對有毒或有危險性的廢料處理,應在當地公安、衛生機關的指導下進行。
8.動火管理
8.1嚴格執行臨時動火的審批制度,先辦理動火審批后進行動火作業。
8.11三級動火審批制度
一級動火。指在處于運動狀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區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性的動火作業,由動火單位申請,保公安局審批備案后,方能進行動火作業;
二級動火。指易燃、易爆區域的動火作業,有動火單位負責人申請,保項目安全主任或安全總監審批后,方能進行動火作業;
三級動火。指一級動火和二級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由動火單位申請,報安全環境部審批后,方能進行動火審批。
8.2動火管理制度及措施
8.21電、氣焊工經專門培訓,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上崗證進行操作,禁止非焊工進行作業。
8.22進行電、氣焊作業前,必須由現場消防保衛人員或防火負責人指定的專人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用火地點變更時,應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用火證當日有效。
8.23進行電、氣焊作業時,要選擇安全地點,認真落實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進行監視,隨身攜帶滅火用具。
8.24地下室、人防工程內不宜使用乙炔、氧氣瓶。
8.25乙炔發生器(瓶)、液化石油氣瓶與氧氣瓶的工作間距不小于5m,乙炔發生器(瓶)、氧氣瓶與電、氣焊用火地點不得小于10m。
8.26乙炔發生器(瓶)發生凍結時,不得用明火烘烤。檢查漏氣時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試漏。
8.27氧氣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熱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曬,搬運時禁止滾動撞擊,氧氣瓶不得接近油脂。
8.28電、氣焊停止作業時,應切斷電、氣源,焊鉗、焊槍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圍,焊條頭不得隨便亂扔。
8.29電氣焊禁止與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遇有5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焊割作業。
8.210禁止在“嚴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圍進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經清洗的可燃氣、易燃氣、液體及噴漆用過的容器和設備。
8.211施工現場內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一定數量的吸煙室,貼明顯管理要求和標志,配備煙頭容器和滅火器材。吸煙應到吸煙室,現場禁止吸煙。
9.暫設支搭、料庫管理
9.1暫設支搭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經消防保衛部門審批復后支搭。施工現場的生活、加工、倉儲、辦公區庫房與在施工程分開設置。
9.2油漆稀料、可燃材料庫、油漆調料間、茶爐、鍋爐、食堂燒火間二變配電室、機械(木)加工和修理間等使用不燃材料支搭。
9.3施工現場采用不燃材料做臨設,距高壓線水平距離不小于6m.
9.4在施工程內禁止儲存易燃、可燃、易爆材料,施工過程使用的`油類、氣類易燃物下班時帶出,放回庫房。
9.5施工現場內禁止家屬及非施工人員居住。
9.6露天存放物品分類、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高壓線下方水平距離6m以內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9.7料庫內儲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垛與垛、墻、梁、柱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并留有主要通道。
9.8各種材料儲存應按其性質、火災危險程度分類、分庫存放,嚴禁將自燃物品、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等危險品與一般物品混存。乙炔瓶與氧氣瓶要分開存放。
9.9料庫內照明燈具不應超過60W,禁止使用白熾燈和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燈具不應安裝在貨架、物品上方,開關應設在料庫外,料庫內不得使用明火并禁止吸煙。
9.10料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閣層、隔墻,嚴禁進行修理和加工。
9.11木工房內刨花、鋸末等作業下腳料隨時處理,以防引起火災。
10.現場檢查
10.1消防保衛人員每天都應對施工場所、生活區,倉儲區用貨、用電情況進行巡查,每旬參加一次文明施工檢查,做到掌握工程進度情況,問題認定準確,隱患及時整改。
10.2開用火證人員,在開用火證前,應對施焊、用火地點周圍、上下進行檢查,并設專職看火人員。
10.3檢查應采取“聽”“看”“問”“摸”“試”“對照”的方法,檢查時應視情節輕重,填寫消防治安檢查記錄,發生重大火險隱患,通知書做到責任明確
10.4各部門領導及業務部門經常對所管區域進行檢查。
10.5對違反消防保衛規定的行為,各級消防保衛人員有權進行批評和勸阻。對存在重大火險隱患,嚴重違章行為,有權令起停止作業或實施經濟處罰。
11.防火檔案
11.1施工現場指定消防保衛責任制度,掌握人員底數,指定并落實各個時期的工作計劃。
11.2使用并管理好治安、做到內容齊全、清楚、實事求是及時記載。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保持施工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12.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項目經理為防火責任人。
12.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12.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12.5對及時舉報火災隱患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200元/班,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有關單位、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12.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12.7成立消防安全監督小組,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12.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12.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2.10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和“十不燒”的規定。
12.11在宿舍區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2.12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場。
12.13在施工現場生產作業區域內禁止吸煙,違反一次除寫檢討外,并罰款500元。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3.1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13.11工人進場后立即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同時對工人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13.12必須對工人進行編號(編號號段總包安全環境部負責分配)將編號及所屬單位標識清楚貼在安全帽上登記造冊后報總包安全環境部備案;
13.13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同時做好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同時特殊工種有效證件復印件報總包安全環境部備案;建立各類特種作業工人的臺賬。
13.14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方面的學習,包括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使全員自覺遵守項目施工現場的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13.15開展特殊季節施工安全教育,雨季變化等特殊季節,對每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交底,搞好特殊季節的安全施工生產。
13.2安全技術交底
13.21安全技術交底的層
13.121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的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接受消防安全責任制的交底工作。項目經理接受項目管理委員會的交底,項目經理級技術負責人在充分了解工程情況及施工工藝,在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對參與工程管理的項目其他人員進行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13.212分包單位進場后,總包須向分包單位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總交底。
13.213各工種施工員應在熟悉現場環境及工作危險性的前提下,對所轄班組進行交底并要求每個作業人員簽字。
13.22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
13.221項目負責人對項目一般管理人員的交底:工程的基本情況、本工程施工所采用的工藝要求、工程質量目標、消防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目標,對被交底人員工作的要求。
13.222施工員對班組的交底:現場的環境狀況、作業點可能存在的危險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問題,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等。
13.223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記錄在統一印制的表式上,寫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種及交底時間,簽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名字。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及時,針對性強,能有效指導作業活動。安全技術交底應在作業開始前進行,并送交安全監督部門備案。對無交底施工或者安全技術交底不及時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有權下令停工并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13.3班前安全活動
13.31班組建立和建全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消防安全、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安全自檢、互檢和專檢制度。
13.32班組在簽定承包合同時,簽定安全生產遵守紀律承諾書,班長制定具體措施。
13.33每天作業前,班長根據當天作業內容、作業環境,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指出注意事項。
13.34每周日晚上,班長召開安全討論會,對上周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總結,指出做的好的方面和不足,著重指出下周需要改進的地方。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4
1 總則
1.1 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 組織
2.1 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 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 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 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 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 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 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 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 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 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 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 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 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 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 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 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 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 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 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 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 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 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 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 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 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 檢查
7.1 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 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 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 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 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 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 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 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 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 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 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 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 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 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 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 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 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 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 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 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 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 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 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 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 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 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 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 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 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 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 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 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 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 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 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 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 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 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 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 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 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 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 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 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 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施工現場現場火災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從事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在單位范圍內進行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包括外來施工隊伍及人員)。
第二章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合同中應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分承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施工單位應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配備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項工作做。
(一)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施工單位的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據需要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二)根據建筑工程的規模和火災危險性,配備專職和兼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方案及處置措施,研究和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據建筑工程規模和火災危險性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動用明火、危險物品管理、電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項制度。施工現場必須按照動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度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明火動用的審批手續。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特點設置以下消防安全標志或圖示:
(一)消防設施標志。如:在消防設施、器材附近適當位置,用文字或圖例標明名稱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標志。如:在顯著位置設置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
(三)警示性標志。如:在危險場所或重點部位設置禁止標志。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一)組織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二)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三)檢查施工現場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情況;
(四)檢查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作業;是否辦理動火許可證;是否已經對用火地點周圍的易燃、可燃物進行了清除,并配備了滅火器具;
(五)對施工單位制訂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進行審查;
(六)對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終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設工程未按規定進行消防審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現場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三)施工單位沒有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沒有及時整改的;
(四)施工單位沒有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或隨機抽查員工回答準確率低于80%的。
第九條電工、電焊工、氣焊工、危險品倉庫保管員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內容的安全培訓,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方可上崗。
第十條施工現場發生火情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并迅速組織力量疏散人員,撲救火災。
火災確認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門。
火災撲滅后,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有關情況。
第三章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應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材料堆放區、倉庫區及臨時生活辦公區、廢品集中站等區域,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鍋爐房、廚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業區應設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場或倉庫25m之外。
(二)氧氣、乙炔氣瓶、油漆稀料等危險品倉庫應設置在施工區、生活辦公區25m之外。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應設消防車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m,保證臨時消防車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條建筑物高度超過24m時,必須落實臨時消防水源,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
滅火需要時,應增設臨時消防水箱。
第十四條施工人員宿舍不得設置在建設工程內,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電器設備(包括取暖設備、電加熱設備),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宿舍區要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動力線與照明線必須分開設置,并分別選擇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施工現場必須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
第十六條作業人員動用明火前,應消除明火點周圍的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并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
第十七條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禁止動用明火作業:
(一)現場操作工沒有操作證;
(二)在動火審批的范圍內未履行審批手續;
(三)操作工不了解動用明火作業現場周圍情況;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冷卻、隔音、隔熱的部位,在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業現場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徹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業現場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業中,動用明火對其他施工設備和人
員安全構成威脅;
(八)散落的火星對毗連或鄰近建(構)筑物安全構成威脅;
(九)按有關規定必須禁止動用明火。
第十八條電氣焊、切割的弧火花點必須距氧氣瓶、乙炔瓶、油類等危險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落實防火措施,并應指定專人現場監護。
第十九條工程施工中使用帶有揮發性的易燃材料時,施工現場應良好的通風條件,周圍禁止明火。如施工現場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的,應安裝通風設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放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時設立醒目標志。
第二十一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內禁止隨處吸煙、流動吸煙。危險品倉庫、可燃材料堆場、廢品集中站及施工作業區等處應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
第二十二條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氣體或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建造臨時危險物品倉庫;使用量較少的,應設臨時存放點,并設專人保管。倉庫保管員應按當天用量發往施工現場,并做好登記。
油漆、稀料等危險物品臨時存放點應設置在施工作業區以外安全合適的地點,臨時存放點與其他部位之間應設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志。臨時存放點內危險物品的存放量不應超過100kg,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產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氈、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應當天清理,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應集中臨時存放,統一處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條在我公司所有從事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條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標準為:工程項目造價在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萬元;工程項目造價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1萬元至5萬元;工程項目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5萬元至10萬元。工程竣工經檢查驗收合格后退還全額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條對于施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違章建設施工的,安全部將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對建設單位進行同等資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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