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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銷售管理制度
、遲到和早退一個月不得超過3次,如超過按照員工手冊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請假一個月不得超過3天(病假需三級甲等醫院的證明)。如發現代打卡現象代打卡者與被打卡者一并處罰,每人每次50元。
2、銷售部辦公區域內保持清潔,若發現不清潔情況則對當天值班人員和所在辦公區域內銷售人員一并處罰,每人每次20元。
3、每月必須完成20份的協議簽訂數量,如未完成按照每份10元進行處罰。如發現偽簽或不實協議按照每次50元進行處罰。
4、若連續3個月未完成3萬元任務,將直接退回人事部。若當月未完成4.5萬元任務,取消銷售津貼。若連續2個月未完成4.5萬元任務將降至試用期,同時取消相應的津貼和補助,底薪也相應降低。
5、因為會議下單不明確,造成部門內或部門外的工作不協調,影響內部或外部的團結,將嚴肅批評,并處罰款每人每次100元。
6、銷售部人員必須隨身攜帶手機,并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若發現手機停機、關機、未隨身攜帶者將處罰款每人每次50元。
7、值班銷售人員必須寫值班記錄,要求全面、認真、實際描述,若未寫將處罰款每人每次50元。銷售人員應每天手工填寫出勤拜訪記錄,若未填寫者將處罰款每人每次50元。
8、發現協議單位到周圍其它同類型酒店開會或團隊住房,若是銷售人員不知情則給予每人每次20元的罰款并且收回此協議。如銷售人員維護的協議在45天以內均未到本酒店進行消費,該協議將收回。銷售人員的過期協議收回。
9、在酒店內如出現影響銷售部形象的動作和語言,將處罰款每人每次50元。
10、銷售部應保持內部協調性,一切行動聽指揮,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加班,會安排其它適當時間進行補休或發放加班補貼。如發現拒絕加班者或當天不見其人者,將按照曠工進行處罰。如加班工作不踏實,有怠慢情緒將給予每人每次50元的處罰。同事之間需要幫助時,未主動幫忙協助或者故意躲開者將給予每人每次50的處罰。
11、銷售人員在協議客戶使用會議室前,應明確告知對方如超時使用酒店方將收取成本費用,如發現銷售人員有所隱瞞將給予每人每次20元的罰款。若協議客戶使用會議室超時,跟會銷售人員應及時告知客房部,如出現不報或延時報將給予每人每次20元的罰款。
12、以下情況會議室費用不單提成:a、大會議室的全天售價低于1500(含1500元)元時 b、大會議室的半天售價低于800元(含800元)時 c、小會議室的全天售價低于700元(含700元)時 d、小會議室的半天售價低于400元(含400元)時。
13、每月一次個人總結報告,以文本形式上交,具體內容包括:拜訪單位、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拜訪形式、拜訪次數、個人問題總結、工作計劃和目標。未按時上交或內容不全不詳細者將給予每人每次50元的罰款;內容不實者將給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罰款。
14、辦公期間如有看電影或瀏覽與工作無關網頁時,將給予每人每次10元的罰款。
15、不服從上級指派的任務或尋找其它借口者,將處罰款每人每次100元。
16、每周一上午8:30銷售部召開例會,銷售人員需如實匯報上周工作和本周工作計劃。如無特殊情況不得缺席。如缺席將給予每人每次50元的處罰。
17、銷售部人員著裝要求:衣著整齊,統一著正裝(西服、襯衣、皮鞋),如未正確著裝將給予每人每次50的處罰。
18、基于公平、公正、機會均等的原則,所有銷售人員均按順序輪流值班接待上門客戶,銷售人員不得私自約見,如發現將給予每人每次200元的處罰。(每日部門經理會向前廳部核實)
19、在未向銷售部經理打招呼之前不得擅離崗位,如果須離開崗位在向上級請示之后可離開,同時自動放棄接待及接電的權利,一旦發現未向銷售部經理打招呼擅自離崗者,無論時間長短,將給予每人每次50元的處罰。
附:
1、酒店團拜會未按照計劃排演節目,且造成銷售部節目無名次,則銷售部全體員工共同處罰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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