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管理辦法(匯編11篇)
會議管理辦法1
會議室使用管理規定,為了加強會議室的日常管理,保證各類會議的順利召開及規范有序使用,提高會議室的利用率,特制定會議室管理規定。
日常管理規定
第一條會議室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統籌協調安排使用,并負責室內衛生清潔、綠植更換、設備設施維護保養等各項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條會議室使用按照“先申請,后使用,先公司,后部門”的原則。
第三條需要使用會議室時,請提前前往行政人事部在《會議室預約使用登記表》登記,經行政人事部準許后方可使用,便于行政人事部協調、安排、管理。
第四條特殊情況下,經相互之間協商后可以調整使用順序。
第五條如遇緊接的.時間段內已安排了給其他部門或個人使用,超時使用的部門或個人必須離開該會議室,終止使用會議室,并及時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六條如遇接待任務需要準備水果、茶水、橫幅等工作的,提前通知行政人事部協助完成。
日常使用要求
第七條任何部門或個人在使用會議室期間,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備設施,安全使用,未經允許,不能隨意移動室內設施,隨意開關和調試電子設備設施,操作上有問題時請與行政人事部聯系。
第八條會議室使用期間,使用部門或個人需保持會議室的整潔,不允許有亂扔垃圾等不講衛生的行為;使用完畢后,使用部門應在10分鐘內清理會場,帶走會議資料,務必將所有移動過的桌椅及設施設備等還原,離開時關閉電源等設備。
附則
第九條本規定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會議管理辦法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改進工作作風,精簡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加強會議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會議的有效組織和管理是改善辦公秩序,及時傳遞、執行和保存辦公信息,提高辦公效率的一種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門應重視對會議的組織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會議,包括本所黨組會議、行政會議、所長辦公會議等例會,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組織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會議,以及在重要來訪或外事活動過程中組織的全所性會議。
不包括本所及所屬各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培訓會議。
第四條會議的管理部門為所辦公室,會議的具體會務工作由承辦部門協作安排。
第二章會議召開原則
第五條本所及各部門召開會議應遵循如下原則:
(一)精簡。大力壓縮會議,盡量縮短會議時間,減少與會人員。逐步利用現代網絡和通信傳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開的會議盡可能合并召開。
(二)高效。召開會議應具備必要性,注重實效,主題鮮明,準備充分。
(三)務實。把工作重點放在科研、開發、管理和生產等重要部位,加強調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可采取現場辦公會議等形式,及時協調研究解決有關問題。
(四)節約。會議要厲行節約,凡涉及經費開支的會議應嚴格按照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執行,嚴禁鋪張浪費。
第三章會議安排
第六條本所例行會議均列入例會制度,要求按照例行會議規定的時間、地點和內容組織召開。
第七條本所臨時組織的會議,涉及本所有關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應給予積極配合,保證會議所需材料、設備、器材、場地及時安排到位。
第八條本所各部門組織的全所性不定期會議,均須經分管所領導批準后,提前7天報送所辦公室列入會議計劃。所辦公室負責于每周星期五將全所各類會議統籌安排,編制會議安排表,印發到會議參加人員。
第九條會議召集部門應做好會議準備工作,將會議主持者、議題、議程、與時間、地點安排報送所辦公室,由所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十條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遇特殊情況需更改日期、地點或會議內容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3天報送所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所辦公室同意,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隨意打亂或更改正常會議計劃。
第十一條凡需要所領導參加的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請示分管所領導,按分管所領導指示辦理。
第十二條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所辦公室有權合并召開。對于準備不充分,或有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所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十三條不定期會議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各部門會議不應安排在全所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部門會議服從全所會議,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四章會議管理
第十四條會議召集部門應做好充分的會前準備工作,擬定會議議程、準備會議材料、落實布置會場、做好報到簽到等工作。
第十五條會議應有專人負責記錄和整理:所黨組會議由所人事勞資處負責記錄,行政會議、所長辦公會議由所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各部門召集的全所性專業會議由各部門派專人負責記錄;全所性的行政事務會議由辦公室負責記錄;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負責記錄。
第十六條會議原始記錄應由會議主持人和主要與會人員簽字認可。
第十七條會議形成決議或決定事項需要所屬各部門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或全所職工知曉的,可編制會議紀要,及時印發各部門。
第十八條會議材料的歸檔:各級會議的文件資料、會議記錄、紀要、簡報、照片、錄像、領導講話和題詞等均應及時整理,按時歸檔。
第五條會議紀律
第十九條與會人員應遵守如下紀律:
(一)與會人員必須按會議通知時間準時到會,無特殊情況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會議期間應將手機和傳呼機打到振動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會前另行通知)。
(二)會議須限時召開,無特殊情況應按時結束。發言應確定時間,緊扣主題,簡明扼要,嚴禁偏離主題,延誤會議進程。
(三)會議內容如有保密事項,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XX年3月1日起實行。原規定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所辦公室負責解釋。
會議管理辦法3
一、總則
加強會議管理,壓縮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是各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是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水平的重要體現,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會議的組織工作,端正會風,精簡會議,提高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指會議,是指由公司領導主持,各科室主辦的各種會議。凡各科室主持、安排的各種會議,由各科室自行通知、組織、接待和服務。
二、職責
(一)綜合辦公室
1、是公司會議管理的專業管理部門,負責會議的通知安排以及管理考核工作。
2、負責第一會議室、接待室的管理和衛生清掃工作。
3、負責重要會議的接待、服務工作。
(二)各專業科室
負責本科室主辦的各類會議的會務組織和簽到考勤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一周會議表安排程序
1、每周五14:00前,綜合辦公室秘書根據《齊隆公司例會安排一覽表》,征求每位公司領導的下周會議安排意見,形成《齊隆公司一周會議表》初稿。
2、14:30前,綜合辦公室秘書取回《新聯公司一周會議表》,識別出需我公司人員參加的會議,形成《齊隆公司一周會議表》二稿。若新聯公司會議安排與我公司會議安排的人員和時間等出現沖突時,綜合辦公室秘書要及時通知有關公司領導進行調整。
3、15:00前,綜合辦公室秘書將《齊隆公司一周會議表》二稿請綜合辦公室主任和公司經理審閱后定稿分發。
4、15:30前,各單位辦事人員取回《齊隆公司一周會議表》,及時將有關會議的參加人員、開會時間、地點等具體要求通知到位。
(二)會議考勤程序
1、會前15分鐘,會議主辦科室責任人開始在會議室組織與會人員簽到。
2、與會人員在《會議簽到考勤表》上簽到。
3、會議時間到后,簽到工作停止,主辦科室責任人將與會人員的到會情況向主持會議的公司領導進行匯報,征得領導同意后開始開會。
4、會后,主辦科室責任人在《會議簽到考勤表》上對會議出勤情況進行總結,經會議主辦科室負責人和主持會議領導審閱后,將《會議簽到考勤表》交給綜合辦公室秘書。
5、綜合辦公室秘書每月對當月各項會議出勤情況進行總結,在經濟責任制考核中予以體現。
四、工作規定
(一)管理規定
1、嚴格會議請假制度,應參加會議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會,經主持會議領導或主辦科室負責人批準后,可由相關人員代為參加,嚴禁無故曠會、代會。
2、嚴格會議簽到程序,會議主辦科室要提前在會場入口處準備好《會議簽到考勤表》,與會人員進入會場,應首先簽到,如實填寫到會人數和姓名。
3、與會人員進入會場后,應按順序由前往后依次就座(指定座次除外),遵守會場紀律,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嚴禁吸煙。
4、會議期間,與會人員佩帶的傳呼機、手機應關閉或調至靜音位置,以免影響周圍其他人員和會議進程。
5、嚴禁無故早退,會議期間如有特殊情況確需早退者,必須經主持會議領導或會議主辦科室負責人批準,并安排本單位與會人員代為做好會議記錄后方可離開。
6、嚴格例會制度,各種例會開會時間、地點、與會人員要相對固定,如遇節假日,會議時間順延。因特殊原因開會時間需調整的,以《一周會議通知表》為準。
7、會議主辦科室對會議內容、議題要做好充分準備,立足開會、開短會、開實會,力避形式主義、走過場、議而不決,造成人力、物力和時間的浪費。
8、與會人員要統籌安排工作,做好會議發言及材料準備,簡明扼要、條理清楚地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反映工作中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確保會議質量和會議效率。
9、與會人員要高度重視會議的'記錄和傳達工作。參加會議必須攜帶記錄本,對會議內容、會議精神和會議要求作好記錄,并在會后及時準確地向有關領導和員工進行傳達,有效地組織落實。
(二)考核規定
1、對綜合辦公室和其他管理部門因通知延誤、組織不當或安排失誤而影響會議質量或效率的,每次扣該部門50~500元。
2、《齊隆公司一周會議表》安排的會議,主辦部門會后不交《會議簽到考勤表》的,每次扣該部門50元。
3、無故或未經批準曠會(以《會議簽到考勤表》為依據),扣當事人所在單位20元/人次。
4、單位應出席會議人數較少(1~2人)時,與會人員必須親自簽到,不得代簽,不簽到者以曠會處理。
5、單位出席會議人數3人以上(含3人)時,由單位與會帶隊人簽到,簽到所填人數與通知要求人數不符,或所簽人數與實際到會人數不符,視作違反會議紀律,每少一人次扣該單位20元。
6、無故或未經批準遲到、早退者,扣其所在單位10元/人次。
7、無故或未經批準代會,扣其所在單位10元/人次。
8、與會人員交頭接耳,或者接打電話影響會議秩序的,視情況扣其所在單位10~50元。
9、與會人員不帶會議記錄本,或不作會議記錄,因此而造成會議內容得不到落實的,視情況扣該單位50~500元。
五、本辦法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
會議管理辦法4
為保證公司各類會議規范、有序地進行,加強會議紀律,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總經理辦公會、部門會議、專題性會議等會議。
二、會議原則
1、精簡:盡量縮短會議時間,能合并的會議盡可能合并召開;
2、高效:召開會議應具備必要性,注重實效,主題鮮明,準備充分;
3、務實:重點放在集中精力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上;
4、節約:凡涉及經費開支的會議應厲行節約,嚴禁鋪張浪費。
三、會議分類
1、總經理辦公會
1.1、主要是傳達、落實相關決議,議定公司各項重大經營決策和重大經營活動的實施方案,研究確定一段時期的工作重點和重點事項等;
1.2、會議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的人員主持,參會人員為總經理、分公司負責人、部門經理等人員;
1.3、會議原則上于每周五上午召開。有下列情形時可隨時召開:總經理提出時;總經理認為必要時;重要經營事項需立即決定時;突發事件需要處理時等方面;
1.4、會議由辦公室進行會議記錄并整理出會議紀要,報總經理審核后按規定發送和存檔。
2、部門會議
2.1、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落實公司有關決議和決定,討論本部門的工作,檢查近期工作落實情況,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制訂有關工作計劃等;
2.2、會議參加人員為本部門所有人員及因工作需要而特邀參會的人員;
2.3、視部門工作情況隨時召開,每月不少于一次,會議時間控制在一小時以內;
2.4、會議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的主管主持,并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報部門領導審核后在部門內部下發。
3、專題性會議
3.1指由相關部門或人員組織的、旨在解決專項工作問題的會議;
3.2會議的召集部門或召集人根據工作職責來確定;
3.3會議召集人根據工作需要,在請示上級后,再確定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
3.4會議召集人負責會前準備、過程督導、專項工作收尾等工作。
四、會議程序
會議由召集人或部門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員,并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幾項:
(1)會議通知:
包括時間、地點、內容、主持人、參會人員、議程及要求等事項。
(2)會前準備:
包括會場布置、會議材料準備、落實參會人員等。
(3)會議簽到:
召集人應于會議開始前十分鐘到達會場,并做好會場檢查工作。參會人員必須提前五分鐘到場并簽到,會議簽到由會議召集部門或指定專人負責。
(4)會議控制:
會議主持人負責控制整個會議進程,把握會議的方向和時間,保證會議效率和質量,完成會議任務。
(5)會議記錄:
參會人員做好相應的會議記錄,會議召集部門或指定專人負責相關會議記錄的收集、整理和歸檔。
(6)會議結束:
會議召集部門負責會場清理工作,如清理雜物、關閉設備電源、桌椅歸位等會場收尾工作。
五、會議紀律
1、未經會議主持人同意,不得談論與會議議程無關的'事項;
2、無故遲到、早退、缺席或委托他人參會的,會前須履行請假手續并說明原因;
3、會議期間參會人員應將通訊工具調成靜音或震動,嚴禁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4、參會人員會間不得隨意走動、無故打斷別人的發言或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
5、保持會場清潔,不得亂扔垃圾;
6、參會人員對會議內容的秘密事項有保密的義務。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行政或經濟處罰。
六、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歸行政綜合部。
會議管理辦法5
一、目的:
為了加強會議室的合理利用并對其進行有效管理,保證會議室的安全、整潔及各類設施的完好,確保公司各項會議的順利召開,特制定本規定。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會議室使用
三、內容:
1、會議室僅限于本公司用于舉行各類會議,開展教育培訓以及重要來賓接待等工作使用。
2、會議室由行政部制定專人負責管理,會議室在不使用情況下由管理人員將門鎖好任何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3、各部門若需使用,需提前向公司行政部填寫《會議室使用申請表》提交申請,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各部門每周開例會需使用會議室把時間確定上報行政部匯總。
4、行政部根據提交的《會議室使用申請表》進行登記,填寫《會議室使用登記表》,按時間先后安排會議。申請人在會議開始前到管理人員處確認簽字,并領取鑰匙。會議結束后,會議使用人員要整理會議室,保持會議室清潔,并去行政部辦理交接手續并交回鑰匙。
5、會議室使用前的.布置工作由會議室管理員配合會議主辦部門完成。
6、各部門在會議室使用過程中,要注意保持衛生,禁止吸煙,要愛護室內設備。
7、會議室的設備、工具、辦公用品未證得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會議室或挪動他用。
8、會議室的環境衛生由行政部派人專人負責,在每日早晨進行打掃,并做好日常清潔工作。
9、會議室使用完畢,應隨時關門、窗和全部設施、電源,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及其他安全工作。
會議管理辦法6
第一章 總 則
1、為規范會議程序和管理,提高公司總體決策管理能力和辦事效率,更好地協調工作,研究落實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尋求解決有關問題的方法,預防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工作規范、高效、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2、 與會人員應對會議中各自的表決意見及內容做到:語言簡潔、準確、完整,并嚴格遵守執行會議的各項紀律、要求。
3、 本方案適用于世合連鎖商業有限公司。
第二章 會議的組織管理
2.1會議的類別
本方案所包括會議有日常工作會議、工作計劃管理會議、工作總結會。
2.2 日常辦公會議
1、 日常管理會議是公司圍繞戰略發展、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等工作而適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傳達、落實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決策、決定。總結近期工作情況,研討工作中亟待解決的問題,表揚先進、批評落后,統一思想、明確責任。激發工作積極性,提高凝聚力、戰斗力和工作效率。
2、 召開日常辦公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參加人員原則上為公司主管以上及各門店店長級崗位。
3、公司日常辦公會議的組織由總經辦負責會議內容、議程的制定,總經理助理進行會議的通知、記錄以及整理、呈報、下發會議紀要,并負責有關會議精
神的落實。日常辦公會議由總經辦助理根據會議議程進行主持。
4、會議時間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5、會議要求:所有參會人員需提前準備參會資料;攜帶便攜本及工作安排本,隨時記錄工作任務;秩序
2.3 工作計劃管理會議
1.工作計劃管理會是公司對次月工作、周工作、日工作開展的計劃的會議。會議聽取個部門主要負責人及所屬部門匯報工作計劃。
2.匯報內容要求:清晰簡潔的工作內容、準確的完成時間、量化的目的效果、明確精準的回復時間。
3.匯報工作語言要求:簡潔、準確、完整。
4.日工作計劃會時間安排:1、會議開始時間:每日上午8:50準時開始
2、所有參會人員一律提前十分鐘即8:40排隊到
達會場。
3、行政部提前十五分鐘即8:35到達,做好會議
準備事項(包括擺放資料、煙灰缸、檢查會議衛
生、開燈及空調等)。
5.會議環節:第一項 才藝展示與讀書分享
第二項 各部門負責人匯報本日工作計劃內容
第三項 共同目標與各崗位工作目標。
第四項 總經理致辭
6.計劃管理會議參會人員為主管級以上人員。
7.工作計劃管理會議由行政部組織召開,行政經理主持。
2.4工作總結會議
1、工作總結會議是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年度、半年度、月度、每周、每日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查找問題、制定措施并解決問題的會議。會議聽取各部門負責人有關上個時間段工作完成情況匯報、總結不足及補救措施,并由總
經理對此作出明確的評價,針對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指出計劃完成較差或執行不力的責任部門或人員,提出解決辦法,分析、研究和落實改進方案,明確提出并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2、日工作總結會議時間安排:
(1)、會議開始時間:每日下午17:00準時開始
(2)、所有參會人員一律提前十分鐘即16:50排列隊到達會場。
(3)、行政部提前十五分鐘即16:40到達,做好會議準備事項(包括擺放資料、煙灰缸、檢查會議衛生、開燈及空調等)。
3、會議環節:第一項 各部門總結本日工作完成情況及工作的得失及改進措施
第二項 個部門本日為公司創造的價值
第三項 共同呼喊我們的口號。
第四項 總經理致辭
4、計劃管理會議參會人員為主管級以上人員。
5、工作計劃管理會議由行政部組織召開,行政經理主持。
第三章 會議紀律和要求
3.1 會議簽到
參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遲到早退者按考勤管理中遲到或早退一次計算。
3.2 請假: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參會的人員,應提前向上級領導報批。無請假者按曠工一天計算。
3.3 會議要求
1、進入會場前,與會人員應修整自己的儀表,做到衣冠整齊,精神飽滿;會議期間要求集中精力、認真聽取發言,不得交頭接耳開小會;
2、參會人員坐姿端正,不得靠椅背;不隨意走動,不允許打瞌睡,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3、手機關機或設置靜音狀態,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或上網;如因工作事宜必須接聽電話,需到會議室外接聽。
4、與會人員不得泄露會議機密,并妥善保管會議材料;
5、會議發言內容要“精”、“短”、“實”、“量化”。
7、發言人員會前要做充分準備,要做到發言思路清晰、條理清楚、重點突出、表述明白。要本著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杜絕問題的再度發生為的原則。
8、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會。
會議管理辦法7
為保證公司各類會議規范、有序地進行,加強會議紀律,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總經理辦公會、部門會議、專題性會議等會議。
二、會議原則
1、精簡:盡量縮短會議時間,能合并的會議盡可能合并召開;
2、高效:召開會議應具備必要性,注重實效,主題鮮明,準備充分;
3、務實:重點放在集中精力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上;
4、節約:凡涉及經費開支的會議應厲行節約,嚴禁鋪張浪費。
三、會議分類
1、總經理辦公會
、主要是傳達、落實相關決議,議定公司各項重大經營決策和重大經營活動的實施方案,研究確定一段時期的工作重點和重點事項等;
、會議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的人員主持,參會人員為總經理、分公司負責人、部門經理等人員;
、會議原則上于每周五上午召開。有下列情形時可隨時召開:總經理提出時;總經理認為必要時;重要經營事項需立即決定時;突發事件需要處理時等方面;
、會議由辦公室進行會議記錄并整理出會議紀要,報總經理審核后按規定發送和存檔。
2、部門會議
、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落實公司有關決議和決定,討論本部門的.工作,檢查近期工作落實情況,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制訂有關工作計劃等;
、會議參加人員為本部門所有人員及因工作需要而特邀參會的人員;
、視部門工作情況隨時召開,每月不少于一次,會議時間控制在一小時以內;
、會議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的主管主持,并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報部門領導審核后在部門內部下發。
3、專題性會議
指由相關部門或人員組織的、旨在解決專項工作問題的會議;
會議的召集部門或召集人根據工作職責來確定;
會議召集人根據工作需要,在請示上級后,再確定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
會議召集人負責會前準備、過程督導、專項工作收尾等工作。
四、會議程序
會議由召集人或部門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員,并做好會前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幾項:
(1)會議通知:
包括時間、地點、內容、主持人、參會人員、議程及要求等事項。
(2)會前準備:
包括會場布置、會議材料準備、落實參會人員等。
(3)會議簽到:
召集人應于會議開始前十分鐘到達會場,并做好會場檢查工作。參會人員必須提前五分鐘到場并簽到,會議簽到由會議召集部門或指定專人負責。
(4)會議控制:
會議主持人負責控制整個會議進程,把握會議的方向和時間,保證會議效率和質量,完成會議任務。
(5)會議記錄:
參會人員做好相應的會議記錄,會議召集部門或指定專人負責相關會議記錄的收集、整理和歸檔。
(6)會議結束:
會議召集部門負責會場清理工作,如清理雜物、關閉設備電源、桌椅歸位等會場收尾工作。
五、會議紀律
1、未經會議主持人同意,不得談論與會議議程無關的事項;
2、無故遲到、早退、缺席或委托他人參會的,會前須履行請假手續并說明原因;
3、會議期間參會人員應將通訊工具調成靜音或震動,嚴禁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4、參會人員會間不得隨意走動、無故打斷別人的發言或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
5、保持會場清潔,不得亂扔垃圾;
6、參會人員對會議內容的秘密事項有保密的義務。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行政或經濟處罰。
六、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歸行政綜合部。
會議管理辦法8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制定本辦法。
第2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級、各類會議的組織和管理。
第3條主要職責。
1.集團領導:負責重要會議計劃方案及會議紀要的審批。
2.集團行政管理中心:負責會議計劃方案的策劃、落實以及會議的通知、考勤、紀律管理、后勤服務等。
3.集團各中心:負責相關會議組織、召開、參與、準備及會議決定的落實等。
第二章會議類型
第4條固定會議。主要指公司級別的相對固定的大型綜合會或專題會議等。
會議名稱召集部門會議周期參會人員議題和活動
股東大會董事會年度
每年4月股東、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集團中高層以上管理人員和各分公司經理審議通過董事會、監事會工作報告以及財務工作報告
公司年會企業管理
中心年度
春節前半個月左右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員,獲獎人員,部分項目經理,總部全員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表彰、年終聚餐
經營工作會議經營管理
中心半年度
過年后和6月底各分公司經理、經營負責人、部分項目經理;集團總部各部門負責人經營工作總結及座談
財務工作會議財務管理
中心半年度
過年后和6月底集團財務部門全員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財務工作總結及座談
質安工作會議工程管理
中心半年度
過年后和6月底集團工程部門全員
各分公司負責人工程質量、安全、創優的總結與座談
公司例會企業管理
中心每周
周一召開公司高管
各部門負責人上周重大問題及部門計劃執行情況等
第5條非固定會議。指各種非固定的專題會議、接待會議、研討會以及其他各種臨時會議。包括信息化會議、接待上級主管主管部門與合作單位的會議,部門研討會、培訓會議等。
第6條會議的形式。可分為現場會議、視頻會議、電話會議等。年度、半年度的固定大型會議,需要現場參與;其他會議可根據情況靈活選擇相應的會議形式,但應保證一定的現場會議次數。
第三章會議計劃
第7條制定會議計劃方案。按固定、非固定兩類會議,行政管理中心做不同的計劃方案。
1.固定會議計劃:行政管理中心可在每年年末制定第二年的會議計劃(不含每周例會),填寫《會議計劃表》,并上報集團領導審批,在第二年年初公布計劃。
2.非固定會議計劃:各會議組織部門需在每月25號前向行政管理中心呈報會議需求,填寫《會議需求表》,行政管理中心收到會議需求后,進行統一規劃,制定月度會議計劃,填寫《會議計劃表》,并將方案上報集團領導,經協調確認審批后,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在每月30號公布下月會議計劃安排。
3.每周例會固定在每周一上午9:00在公司會議室召開,特殊情況需變動的,應于上周周四發出下周例會變動計劃的通知。
第8條組織實施。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協助其他部門組織會議,其他部門負責具體的會議計劃實施,組織協調人員,主持召開會議。
第9條計劃控制。行政管理中心負責督促其他各部門執行會議計劃,當出現臨時突發狀況,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及時調整計劃,合理安排,保證會議的順利召開。
第四章會議準備
第10條公布會議通知。會議通知由責任部門提前3天擬定(大型會議需提前7天),責任部門按《會議通知》模板(附件3)填寫好內容,通知的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參會人員、討論主題、會議議程等,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發給行政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審核后進行公布。
第11條會場安排。行政管理中心協助會議責任部門按照會議要求,負責會場準備,按照《會議準備確認表》準備好各類物品,責任部門負責人和行政管理中心負責人進行確認。對于電話會議和視頻會議,應事先請公司系統管理員調試,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第12條會議室使用。會議室的使用由行政管理中心統一安排,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安排清潔人員打掃會議室,保持會議室的干凈、整潔。臨時需用會議室的`部門及人員要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行政信心中心進行登記,并準備相關物品,安排會后打掃。
第13條參會人員、場地、住宿、用餐等事項確認。責任部門在會議通知發出以后在開會之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會議場地、參會人員的確認工作。
第14條參會人員預備工作。
1.參會人員需按會議通知要求準備會議材料。材料內容包括上次會議決議的實施情況、上一階段主要工作、下一步工作計劃、擬提交討論的議案等。
2.參會人員如有重要材料容匯報,應提前至少一天發送給其他參會人員。
3.不允許提出對于本次會議未準備討論的議題或本部門內部協調即可解決的問題。
第五章會議召開
第15條會場紀律。
1.準時出席,不遲到、早退、缺席;
2.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確需接聽時,應到會議室外,切勿影響會議的正常進行。
3.會議期間不準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或打瞌睡;
4.與會人員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雜事,不得在會場上隨意走動。
5.不泄露會議機密,妥善保管會議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會議內容。
第16條簽到。與會人員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會議記錄人員或會議組織部門指定專人對簽到進行確認。
第17條會議議程原則。會議組織者要明確會議議程原則,并向會議主持人和記錄人等轉達議程原則,以確保會議的有效進行。
1.會議主持。會議由主持人負責引導會議進程,完成會議的各項議程。
2.會議記錄。組織者指定專人做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可采用錄音、筆錄、攝影等方式,以確保記錄準確。重要會議應安排拍照,供公司新聞稿用。
3.時間控制。主持人按照會議議程控制會議時間,會議記錄人員對主持人做出提醒,經主持人提議可以適當延長會議時間。
4.主題明確。會議圍繞會議主題進行發言、討論,主持人要確保主題明確,對跑題、偏題的發言要及時指出,會議記錄人員對主持人做出提醒。
5.形成決議。會議最后要形成決議或結果,由主持人確認。
6.會議結題。主持人在會議最后做出總結,宣布會議決議或結果。
第六章會后落實
第18條會議材料的整理與存檔。
1.會議材料搜集、匯總。在會后1天內,會議發言人應將本人會議上所用書面材料的電子稿提交會議記錄員和行政管理中心。
2.會議紀要整理、發布。在會后2天內,會議記錄員整理好會議紀要,提交給部門領導或集團領導審閱后,再交給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發送給相關部門。
3.存檔、備案。行政管理中心檔案管理人員,對會議材料和會議紀要進行歸類存檔,作為公司的知識資源。
第19條決議落實。會議上形成的決議由相關主管部門負責督辦、落實,決議的完成情況由監督審計中心負責監督、檢查,并計入部門考核。
第20條會議統計。行政管理中心每月3號之前匯總上月會議情況形成《每月會議完成報表》,內容包括會議計劃與執行、會議考勤、紀律、會議決議等;及時收集會議決議的執行進度,并適時公布。
第七章會議總結
第21條會議管理總結。行政管理中心每個月對會議管理的實際情況做出總結,包括執行情況、問題、建議等,并根據會議管理經驗,不斷完善會議管理辦法和流程。
第22條會議運行總結。各部門應對會議的有效性進行總結,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專題會議研討會議召開的頻次與方式、會后實施與監督辦法,不斷改進會議效率、質量。
第23條會議中,各部門應對上一個周期會議上提出各項問題的解決情況進行反饋,有結果的反饋結果,沒有結果的則反饋具體解決到哪一步,預計還有多少時間能完成,明確時間和主要推進步驟。
第八章附則
第24條本辦法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修訂、監督執行及解釋。
第25條本辦法經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26條附件:(1)會議計劃表;(2)會議需求表;(3)會議通知;(4)會場準備確認表;(5)會議簽到表;(6)每月會議完成報表。
會議管理辦法9
為了建立科學規范的會議制度,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確保各項決策的貫徹落實,根據《xx市國家稅務局會議管理辦法》(x國稅發[xxxx]12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區局實行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局長專題會議、區局國稅工作會議、專業會議、部門專題會議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議
(一)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總經濟師、調研員、助理調研員(以下簡稱“區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組成。
(二)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
(三)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學習上級決定、指示和有關重要會議精神;
2、研究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精神的辦法和措施;
3、制定區局年度工作計劃;
4、學習稅收政策,討論稅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5、審定年度區局國稅工作總結;
6、討論決定局屬各單位請示區局的重要事項;
7、分析稅收工作形勢;
8、互通重要工作情況;
9、審定召開區局國稅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半個月召開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五)局長辦公會議可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六)局長辦公會議由辦公室承辦。
二、局務會議
(一)局務會議由區局領導、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
(三)局務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文件、指示,重要會議精神,研究貫徹意見;
2、研究落實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議定有關事項的貫徹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長期工作計劃的制定方案;
4、初審年度區局國稅工作總結;
5、制定區局年度階段性工作計劃;
6、通報經濟和稅收形勢;
7、聽取局屬各單位的階
段和專題工作匯報及下階段的工作安排,協調工作關系;
8、審議內部工作制度;
9、學習有關稅收政策,討論貫徹落實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至二次。
(五)局務會議議題由局屬各單位于每月25日前交辦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確定。
(六)單位主要負責人因故不能參加局務會議的,應事先向會議召集人或主持人報告,并指定人員代替出席。
(七)局務會議由辦公室承辦。
三、局長專題會議
(一)局長專題會議由區局分管領導和有關科室的負責人以及有關人員組成。
(二)局長專題會議由區局分管領導主持。
(三)局長專題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討論、研究、部署專題性工作。
(四)局長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五)局長專題會議由主要相關科室承辦。
四、區局國稅工作會議
(一)區局國稅工作會議由區局領導、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
(三)會議的主要任務:
1、總結全年稅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稅收收入計劃;
3、表彰區局國稅系統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4、交流工作經驗;
5、討論局長主題報告;
6、研究新一年稅收工作要點;
7、討論研究其他有關重要工作。
(四)區局國稅工作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至二次。
(五)區局國稅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承辦。
五、專業會議
(一)一般專業會議由區局分管局長、區局承辦科室及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重要專業會議由區局黨組書記、局長和局領導、局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一般專業會議由區局主辦科室主要負責人主持;重要專業會議由區局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區局領導召集和主持。
(三)專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部署專業性工作。
(四)專業會議分專業每年召開一次至二次。
(五)專業會議由主要相關科室承辦。
六、部門專題會議
(一)部門專題會議由區局承辦部門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參加。
(二)部門專題會議由承辦部門負責人主持。
(三)部門專題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和布置部門重要工作。
(四)部門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五)部門專題會議由有關部門承辦。
七、有關要求
(一)會議要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能夠精簡的會議要精簡,能夠合并召開的會議要合并召開。
(二)會議實行審批制度。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由局長審批;局長專題會議由分管局領導審批;區局國稅工作會議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局長簽批;專業會議由局長辦公會議或局務會議審定,局長簽批;部門專題會議由分管局長審批。
(三)記錄紀要
1、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由辦公室記錄,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
2、局長專題會議由承辦部門記錄,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
3、專業會議由各承辦單位記錄,會議結束后,應將全套會議材料送辦公室歸檔。
(四)會議辦理
1、經批準的會議,由承辦單位起草會議通知,經辦公室審核,報局領導簽發;
2、會議上局領導講話的書面稿由承辦單位起草,需要上網發布的,可先送辦公室核稿,再報講話領導審定。如涉及較為重大的內容,應由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或局長審定;
3、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的.上網發布、會議材料的文印和對外宣傳聯絡工作;
4、會議承辦單位負責領導講話和有關文件的起草、人員的組織、會議文件分裝、發放以及會場布置等會務工作;
5、機關服務中心負責會場的聯系和車輛安排以及會議的食宿等工作。未經審批的會議,機關服務中心不得列支會議經費。
(五)會議地點
會議原則上安排在區局召開,需要在局外召開的,應報局長審批。
(六)本辦法適用于區局機關。
會議管理辦法10
一、目的
為了更好的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全喜公司員工和廠家在焦作業務人員
三、具體內容
1、 例會
時間:每天早上8點,時間約為20分鐘。
地點:總公司人員在公司會議室,分公司人員在分公司辦公室。 參會人員:所有員工和廠家人員
主題:溝通解決日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分配當天的工作。
2、 總部周會
時間:每周一上午8點30到12點。
地點:公司會議室或者其他指定地點。
參會人員:各部門經理,主管,以及在焦作沒有出差的分公司負責人必須參加,廠家業務人員根據自己的工作需要可以參加。
主題:總結上周的工作情況及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務。
3、分公司和分部門周會
時間:部門自定
地點:各自辦公司
參會人員:各自分公司人員,部門人員
主題:工作總結和安排
4、月度會議
時間:每個月2號,時間為1-3天。
地點:公司會議室
參會人員:所有業務相關人員
主題:匯總上月的工作完成情況及安排分配本月的工作任務。
5、會議主體
會議準備:韓總、孫總、鄭濤、孫新
管理會議:韓總、孫總、李素平、常峰、周小夏、張林、肖靜 銷售會議:各縣分公司經理
四、會議流程
1.由各部門負責人在每月3日前,根據工作報告制度,進行匯報月度
工作內容。
2.總經理根據匯報情況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出現一處問題罰款100元。
3、根據會議記錄政策,每次開周會,月會,都安排人員做會議記錄。
分公司開會由銷管記錄,其他會議由會議組織者制定人員記錄。(附會議記錄表)
五、獎罰措施
1、員工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對無故不參加會議的員工視同曠工處理
2、 公司鼓勵員工在會議期間多提好的'、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建議,對提出能夠促進公司發展的建議并被采納通過的員工,公司會給予獎勵。
3、經理主管開會遲到罰款50元,除出差以外不參加周會以上會議,(包括請假)罰款100元。
4、經理,主管組織會議要做會議記錄,如果不能提供會議記錄,視同未組織會議。
5、每月公司經理主管會議要對會議執行情況進行總結,每無故減少一次規定會議,經理和主管罰款100元。
6、如遇不可抗力,出差等原因可以申請延期開會,或者合并開會。
會議管理辦法11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會議室管理,明確各部門使用會議室的規定及申請使用流程,現對會議室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部各大小會議室的使用。
三、會議室使用規定
1、會議室均由總經辦統一管理,統籌協調安排使用,并負責室內衛生清潔、綠植更換、設備設施維護保養等各項日常管理工作。
2、部門或個人需要使用會議室時,需提前至少半天向總經辦提出申請,填寫在《會議室使用登記簿》上,經辦公室準許后方可使用。
3、負責會務人員需提前至前臺領取鑰匙,打開會議室門,需要使用音響、投影設備的,提前安裝調試。
4、使用原則:先申請后使用,按申請的先后順序使用。沒有經過申請的部門或個人臨時需使用,可以使用(仍須至前臺申請后使用),但如有沖突,必須先禮讓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特殊情況下,經相互之間協商后可以調整使用順序(總經辦不負責協商,由使用者自己協商)。
5、遇公司級的緊急及重要會議,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在不能調換的情況下,部門或個人應先讓公司層級的.重要會議。
6、為了提高會議室的使用效率,部門及個人應在預約的時間到達會議室,并開始使用,超過30分鐘未到達會議室的,總經辦有權對會議室的使用權另作安排。
7、使用者應按預約的時間內使用完畢,不許超時使用。如需延長使用,請及時通知總經辦,如在緊接的時間段內已安排了給公司級或其他部門使用時,超時使用的單位或個人必須離開該會議室,終止使用該會議室。
8、任何部門或個人在使用會議室期間,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備設施,安全使用,嚴禁私自接拉電源,私自移動設備。用后應及時整理,保持會議室整潔:按6S標準(包括白板檫干
凈,白板筆蓋好,桌椅、設施設備還原,地面室內衛生等),離開時關閉電源、空調,鎖好門、窗,將門鑰匙交還辦公室。
9、會議室內所有配置、設備等,用后不能帶走。會務人員必須管理和維護室內設施和物品,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作他用。如因個人原因造成設施設備損壞,須照價賠償。
10、會議室內本公司員工不允許抽煙,不能往會議室窗臺及窗外丟東西。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11、如部門或個人臨時取消申請,再需使用時需重新申請。
四、程序
1、申請流程
1)部門或個人至前臺查詢會議室的使用狀況;
2)部門或個人提出申請,經前臺登記確認后記錄在《會議室使用登記表》上;
3)部門或個人按時間使用會議室。
2、使用流程
1)部門或個人按會議室使用規定使用會議室;
2)部門或個人自行制定人員安排會務工作(公司級或重要接待除外);
3、交換流程
1)部門或個人使用完畢后,總經辦人員有權檢查會議室,發現不按規定使用的,及時要求部門或個人改正;
2)如部門或個人拒絕改正,將根據本規定對責任人作出處罰:①負責會議室清潔衛生一星期;②如造成經濟損失的,照價賠償;③經勸說后仍未自覺遵守各項規定,將停止其繼續借用會議室。
會議室使用流程圖:
五、本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其解釋權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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