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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06 09:17:11 制度 我要投稿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追溯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一、加強產地環境管理,推行產地編碼

  指導建立產地編碼,建立生產者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度。以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主體,分散種植戶為補充,建立有機農產品產地編碼和生產者基礎信息,從源頭做到農產品身份可識別、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農業規范及種植標準化,建立農產品質量保障體系

  按照標準化生產要求,大力推廣良好農業規范及種植標準化,規范生產過程,建立健全各種生產檔案,包括生產(經營)者編號、生產(經營)者名稱,種植品種、肥料施用、農藥施用、添加劑使用、收獲和其他田間作業記錄以及產品檢測等相關信息,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制,建立產品質量保障體系。

  三、加大產地產品監測力度,建立合格產品準出制度

  加強產品監測,并建立產品合格把關制度,完善不合格產品的處理措施。產品進入批發市場、儲運各環節要有追溯記錄。

  四、規范包裝標識,建立相應的備案制度

  對公司的產品,建立規范的`包裝標識。包裝標識須標明產品名稱、產地編碼、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產品認證情況等信息,并建立詳細的備案管理,確保產品流向可追蹤。

  五、建立質量安全追溯與監管信息平臺

  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建立相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監管管理系統,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數據庫、農產品檢測數據庫、以及銷售流向數據庫,通過互聯網,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啟動

  對發生問題組織以及個人,根據最初信息源立即啟動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產日期、確定種植基地和批次號,通過查閱田間管理日志、臺帳、檢測報告等分析原因。對于違規事實,由相關部門經調查核實后,依法處置相關責任人,并及時進行整改修復。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2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驗證的管理,確保采購的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二條 采購產品入庫前倉庫管理員應會同質檢員對入庫采購產品的品名、貨號及數量等進行核對并記入臺賬。

  第三條 檢查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有無廠名廠址、標簽,有無生產許可證(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同時審查供貨商的經營資格,并索取其工商營業執照和生產許可證的復印件。

  第四條 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如果無法提供有效合格證明的,必須按規定自行檢驗或委托檢驗。

  第五條 采購進口需法定檢驗的,應當向供貨者索取有效的檢驗檢疫證明。

  第六條 驗收中如發現有上述問題,質檢員有權拒絕入侔,并同時向經理匯報情況,作出處理。

  第七條 采購產品驗收必須兩人進行(倉庫管理員應會同質檢員),根據采購產品驗證單的內容,認真嚴格的進行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

  第八條 驗收中,發現假冒偽劣采購產品,質檢員有權拒絕入庫,隨即報經理作出處理。

  第九條 驗收發現采購產品不符或數量、質量有差異,質檢員應即時和采購負責人聯系,以便作出處理辦法。

  第十條 驗收完畢,由質檢員和采購人員在采購產品驗證單上相互簽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記錄制度

  第一條 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加工經營工作。

  第二條 辦公室是人員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應根據生產和質檢等各崗位人員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生產人員、檢驗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以及職業道德、衛生操作技能的培訓。

  第三條 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四條 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參加外部培訓與自學形式相結合,并定期組織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第五條 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并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 所有從業人員在進廠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根據其健康情況決定是否錄用及崗位安排。

  第二條 在職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檢驗的有關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證明方可繼續參加工作。

  第三條 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穿不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第四條 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第五條 對患有痢痰、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安排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 辦公室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過程安全管理,使之協凋有效進行,確保產品質量,降低消耗,提高生產效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工作,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過程安全管理。

  第三條 生產前應合理安排作業計劃,做好生產現場的整理、清掃、清潔、消毒等工作。定期對廠內環境、生產場所和設施衛生清潔情況進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記錄,使食品生產過程環境衛生過程要求,為生產優質產品創造條件。

  第四條 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領用出庫記錄,對于發現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及時向質監部門反映。

  第五條 生產人員應嚴格按照工藝規程和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操作,特別是要加強對生產過程中質量關鍵控制點的控制,認真填寫每批次產品的生產投料記錄、質量關鍵控制點記錄,確保產品生產過程中影響產品質量形成的因素處于受控狀態,以生產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并保證指派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六條 因設備、停電或其他原因中斷生產時,該批產品要視情況分別處理。產品經再加工后可達到合格標準的,允許再加工:產品經再加工也無法達到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規定處理。

  第七條 成品的包裝應在良好狀態下使用,防止將異物帶進食品,使用的包裝材料,應完好無損。

  第八條 生產中使用的計量器具應定期檢定或校準。

  五、貯存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倉庫實行專間專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應分開存放,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殺蟲劑、洗滌消毒劑等),不得存放藥品、雜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第二條 庫房內應設置防鼠、防蟲、防蠅、防潮、防霉的設施并能正常使用,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清庫時應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第三條 食品要分類、分架、離地、離墻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第四條 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儲藏時間,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第五條 食品庫房管理員必須熟悉食品庫房衛生管理制度和各類食品儲藏的基本要求。發現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時應及時處理。

  第六條 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要詳細記錄入庫食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索證情況等,并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

  第七條 對銷售的每批產品應建立和保存銷售臺帳,包括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出貨日期、地點、檢驗合格證號、交付控制、承運者等內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條 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毒、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六、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生產、檢測設備從選型、購置、安裝、調試、驗收、使用、維護、保養的全過程管理,確保設備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生產部門負責全公司所有生產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和管理,檢驗室負責所有檢測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第三條 新增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遵循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滿足生產、檢驗需要的原則進行選型,報請經理批準后由供銷科負責采購。

  第四條 供銷部門應從能允分保證產品質量、具有良好信譽的供方處采購設備,設備到貨后,組織有關部門開箱驗收并予以記錄,經驗收合格的設備方可安裝,不合格設備,由供銷科及時進行退換貨或索賠等事宜。

  第五條 購進設備應統一編號,并建立設備臺賬,確保帳、物相符。設備臺帳內容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購進日期、生產廠家、技術文件(如產品合格證、質量說明書、使用說明書、裝箱清單、圖紙)等。

  第六條 設備的使用應定人定機,多人操作的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設備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且需嚴格按設備使用說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第七條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使其性能符合生產工藝要求,并建立保存設備的維護、保養、檢修記錄。

  第八條 閑置停用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設備,應切斷電源,放完油水,擦凈,加保護罩,掛上停用牌,并指定專人定期保養。

  第九條 計量器具應依法經檢驗合格或校準后,方可使用,相關輔助設備及化學試劑應完好齊備并在有效使用期內。

  七、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出廠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對其質量狀況所進行的全面檢查,是全面考核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的重要手段。為嚴把本公司產品質量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質檢科派人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程進行抽樣,并留存出廠檢驗樣品,產品保質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的保質期,產品保質期超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條 檢驗員應按產品執行標準或產品檢驗規程對產品進行檢驗,并建立和保存出廠食品的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記錄應包括食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同期、生產批號、執行標準、檢驗結論、檢驗人員、檢驗合格證號或檢驗報告編號、檢驗時間等內容。

  第四條 對檢驗合格的產品,由質檢部門簽發產品合格證,并按規定進行包裝、標識,方可入庫,出廠。

  第五條 “*”號檢驗項目,應委托有資質檢驗機構檢驗,并簽訂委托檢驗合同。

  第六條 出廠檢驗項目與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的項目應保持一致。

  第七條 為確保檢驗數據準確,每年應與簽訂委托檢驗協議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一次比對檢驗,并保存比對記錄。

  第八條 產品留樣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及檢驗報告應齊全、清晰,質檢部門負責各項記錄檔案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不合格產品管理等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采購不合格產品和不合格產品的控制與管理,防止不合格產品的再次出現,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質檢部門負責本公司不合格產品的管理與控制,有關責任部門負責不合格的糾正,質檢科負責跟蹤驗證。

  第三條 不合格分為嚴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嚴重不合格是指產品明顯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要求或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所提供的產品出現了重大質量事故,已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一般不合格是指與重要不合格相比,不合格的程度輕、影響小、糾正易或具有偶然性,則判為一般不合格。

  第四條 當采購的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出現不合格時,由驗收部門加以標識及隔離,并提出處置意見(如:讓步放行、退貨、銷毀等),報質量負責人審批后,由采購部門實施退貨或銷毀處理,質檢部門進行跟蹤。

  第五條 當生產過程中出現一般不合格時,由生產部門提出處置意見,待質檢部門批準后實施,出現嚴重不合格時,山質檢部門提出處置意見,報質量負責人審批后組織實施。

  第六條 產品交付后,由客戶舉報或投訴發現的不合格,經查實,若屬嚴重不合格,須將《不合格品及糾正措施處理單》報質量負責人審批,妥善采取糾正措施并向客戶賠禮道歉。并對有關責任人依據相關制度追究責任。

  第七條 質檢部門建立并保存不合格產品的處理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二年。

  九、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條 為避免和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證據證明對人體健康已經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經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二)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三)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簽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確的食品;(四)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條 供銷部門負責收集各部門(包括媒體、執法部門)傳來的有關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和客戶投訴信息,質檢部門負責對食品進行檢驗和分析,并提出糾正措施,生產部門負責不安全食品糾正措施的實施。

  第四條 對于在銷售前發現的問題,應立即停止銷售產品,隔離存放,并對該產品進行檢驗。

  第五條 對于顧客反映的質量問題,由供銷部門負責了解并記錄問題發現的地點、時間和批號等信息,并及時向質檢部門報告。

  第六條 一確認所生產的食品具有嚴重質量問題,且已進入銷售,應立即予以召回。

  十、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為有效處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放和重大隱患,快速、及時、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本療案適用于公司內各種緊急事故的處置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 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部門應定期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 統一領導,分別負責

  總經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監控、分級管理。

  (三) 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組織領導機構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事件應急協調處理;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各部門主管組成,辦公室設在質檢部門。

  四、預警預防

  (一) 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二) 加強食品安全知識教育,開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監測,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五、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 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所有應急預案,且每年必須組織學習一次。新入公司人員的員工培訓內容包含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應急預案演練:依據生產情況或社會關注趨勢,每年應組織一次相應的應急預案演練。演練前,由公司經理組織各個部門編寫演練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生效實施,并保留演練記錄,演練結束后,及時組織演練效果評價。

  六、報告程序

  (一) 全年設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報告電話: 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接到報告后填寫《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登記表》,并及時上報。

  (二) 全體十部職工對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隱忠的情況要在l小時內上報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3

  一、監管人員崗位職責

  1、領導和指導制度。監管所實行所長負責制,檢測員工作責任制。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形成全員參與聯合監管機制。要加強多部門協調,相互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切實提升農產品質量監管水平。具體職責為:

  (1)負責糧油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負責推廣農業標準化生產,開展技術指導和培訓。

  (2)負責指導科學使用農藥,農作物病蟲害發生的預測預報,及時提出防治方案。

  (3)督促指導相關農場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生產記錄。開展相關的質量抽檢和監管檢查。

  (4)配合有關單位做好農業、肥料使用管理、依法查處違禁農藥。

  (5)開展測土配方施肥,指導農民合理用肥。

  2、完善例會制度。要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定期不定期召開質量監管會議,商討農產品質量監管存在問題及工作中好的經驗,通報農產品質量檢測結果,研究分析國家新聞媒體或上級業務部門通報的重大涉及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分析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不定期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聯合執法行動。

  3、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中,要牢固樹立食品問題無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的意識,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實、推諉扯皮,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或因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失職的,實行年度考核“一票否決”制度,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依法從嚴處理。

  二、宣傳培訓制度

  全年至少開展宣傳活動12次,要積極通過報刊、電視、農業信息網、農民信箱等媒體和專題講座、咨詢服務、科技下鄉、農技人員聯基地聯大戶等活動進行宣傳,不斷提高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安全生產技能,切實提高宣傳的廣度和深度。

  1、宣傳培訓主要內容

  (1)黨和政府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

  (2)與人民群眾和行政相對人關系密切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

  (3)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和打假治劣取得的成效,整頓和規范農產品現場秩序的重要部署、工作進展和典型案例。

  (4)初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知識。

  (5)需要及時公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6)農產品監管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經驗、新成效。

  (7)其他需要重點宣傳和培訓的內容。

  2、宣傳培訓對象

  (1)城鎮居民與農牧民。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基本常識,養成科學飲食的習慣,樹立依法維權的意識,做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自覺維護者。讓農民了解和掌握農業生產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識,自覺抵制有害物質的投入,按標準使用農藥、抗生素、激素、添加劑等物質,從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的培訓,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農產品科學監管專業知識的培訓,牢固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侵權要賠償”的觀念,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學監管能力,實現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員。開展業務培訓,提高其履職能力和工作積極性。

  (4)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以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質量標準、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管理等知識為主要內容加強宣傳培訓,樹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意識、誠信意識、第一責任人意識和品牌意識,提高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3、主要措施

  (1)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周”主題教育活動。

  (2)采取日常宣傳和重點宣傳相結合、宣傳教育與監管工作相結合的方法,開展生動活潑、富有實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利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質量月”“食品安全月”等時機,積極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舉辦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咨詢和專業講座,報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熱點問題,提高群眾識偽劣、防欺詐能力,自覺抵制不安全農產品。

  (3)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等開設媒體,集中宣傳農產品監管工作、普及

  農產品監管法律法規和飲食安全常識。

  (4)對農產品從業人員堅持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使依法經營、規范生產成為從業人員的自覺行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定期進行崗位培訓,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監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務水平。農技推廣人員要深入田間地頭,大力宣傳農業種植、養殖的安全知識,使農民自覺抵制國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殘留農藥和獸藥。

  三、信息報送制度

  依照法律權限將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信息,包括檢測信息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匯報形式可電話、書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或者向社會發布虛假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在組織對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生產管理和指導、農業投入品的監管以及處置相關事故等工作中,建立要情周報、工作月報、季報等制度,每月上報工作動態信息不少于2條,報送材料要詳實,要有綜述、有工作措施落實情況,有監測情況、有產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標,及時體現進展和成效。

  四、投訴舉報制度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社會監督制度。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社會監督。每村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或信息員,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農產品生產過程進行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農產品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揭發和控告。監管所收到檢舉、揭發和控告后,應當及時調查處理,處理不了的請上級有關部門支持配合,給舉報一個結果,以免導致不良后果。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制度和應急機制。要加強預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制度,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研究,開展風險分析、評估,及時發現可能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問題或潛在危害,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快、危害大的特點,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能力建設,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高敏感性和應急處置、媒體應對、輿論引導的能力,一旦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做到第一時間到現場掌握情況、分析原因。第一時間做出處置反應,包括取樣封存、問詢檔案記錄,第一時間向上級反映情況,情況要詳實,包括處置情況等。努力將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最大限度地降低負面影響。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4

  為保證我合作社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提高我合作社的市場信任度,提升我合作社的品牌形象,根據農業部制定的“產地環境質量標準”、“生產技術操作規程”、“產品衛生質量標準”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合作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具體內容如下:

  一、農藥安全使用管理

  1、合作社使用的農藥必須統一采購,專人負責,并要在技術人員的統一指導下進行用藥。

  2、采購的農藥必須“三證”俱全,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要核對相符,確保農藥產品質量,農藥的進倉庫存和出倉使用情況進行統一登記。

  3、要選用生物源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的化學農藥,禁止使用國家規定禁用和限用的'一切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

  4、做好病蟲測報工作,選擇最佳防治時期,盡量做到低濃度使用。

  5、最后一次施用農藥要嚴格遵守采收安全間隔期,盡量降低農藥殘留量,確保產品達到優質、安全的標準。

  6、使用農藥要注意人畜安全,農藥包裝物要及時收集處理,盡量減少環境污染。

  二、肥料安全使用管理

  1、肥料要專人負責,統一采購。

  2、購買肥料產品必須有產品標簽、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以確保肥料產品質量合格,肥料的購買和使用情況要進行統一登記。

  3、農家肥要經過高溫發酵達到無害化標準后方可施用。

  4、要采用科學的平衡施肥方法。

  5、根外追肥要選用有機氮肥,最后一次追肥應在收獲前8天以上。

  三、生產安全管理

  1、按照農產品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做好生產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管理工作。

  2、適時采收、包裝,并按法定要求進行標識。

  四、運輸安全管理

  對運輸工具要清洗干凈,確保運輸過程不會對蔬菜造成污染。

  五、倉儲管理

  1、肥料、農藥、蔬菜的存儲倉庫要分開,禁止混放。

  2、不同種類的農藥要隔開存放,禁止混放。

  六、登記、記錄管理

  1、對農藥、化肥、種子的購買、存儲、使用情況做好登記工作。

  2、對生產、運輸、銷售各個環節做好記錄工作。

  3、登記、記錄要保存五年以上。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5

  1.制度建設:制定詳盡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各方權責。

  2.技術應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如電子交易平臺,實現交易信息的實時更新和公示。

  3.培訓與教育:定期對批發商進行法律法規和質量管理的`培訓,提高其遵規意識。

  4.監管強化:設置專門的市場監管部門,定期巡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問題。

  5.合作與聯動:與相關部門(如質檢、農業等部門)建立協作機制,共同保障農產品質量。

  實施這一系列方案,將有助于構建一個有序、公正、安全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環境,推動農業產業的持續發展。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6

  產品出廠檢驗管理制度是企業質量管理的關鍵環節,旨在確保出廠產品的質量符合標準,滿足客戶期望,維護企業聲譽。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檢驗標準與程序

  2. 檢驗人員資質與培訓

  3. 檢驗設備與環境

  4. 檢驗記錄與報告

  5. 不合格品處理

  6. 質量改進機制

  內容概述:

  1. 檢驗標準與程序:明確各類產品的檢驗標準,制定詳細的操作流程,保證每個步驟都有據可依,減少人為錯誤。

  2. 檢驗人員資質與培訓:確保檢驗人員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定期進行培訓,提升其專業素養。

  3. 檢驗設備與環境:維護檢驗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保證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同時確保檢驗環境符合要求。

  4. 檢驗記錄與報告:規范記錄檢驗過程,及時出具檢驗報告,便于追溯和分析質量問題。

  5. 不合格品處理:設定不合格品的標識、隔離、評審和處置流程,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場。

  6. 質量改進機制:通過數據分析,識別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持續提升產品質量。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7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確保產品從設計、生產到銷售的每一個環節都符合既定的質量標準。通過這套制度,企業可以預防質量問題的`發生,提升客戶滿意度,增強市場競爭力,同時也為企業的持續改進和優化提供依據。

  內容概述:

  1. 質量標準設定:明確產品的質量指標,包括性能、耐用性、安全性等方面。

  2. 原材料控制:對供應商進行評估,確保輸入材料的質量符合標準。

  3. 生產過程監控:實施嚴格的質量檢查,對生產流程進行實時監控。

  4. 產品檢驗:對成品進行抽樣檢查,確保其達到預設的質量要求。

  5. 不合格品處理:建立完善的不合格品處理機制,防止不良品流入市場。

  6. 質量改進:定期分析質量數據,識別問題,提出并執行改進措施。

  7. 員工培訓:提供質量意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全員質量管理水平。

  8. 客戶反饋處理: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對客戶投訴進行有效管理。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8

  1.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明確每個檢驗環節的具體步驟、標準和責任人,確保制度落地執行。

  2.引入先進的檢驗技術:利用自動化和智能化的`檢測設備,提高檢驗的準確性和效率。

  3.建立質量追溯體系:通過條形碼或二維碼等手段,實現產品全生命周期的質量追溯。

  4.實施內部審計:定期進行內部質量審核,評估檢驗制度的執行效果,提出改進意見。

  5.重視員工參與: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形成全員參與的質量文化。

  6.建立激勵機制:對嚴格執行檢驗制度、發現并解決質量問題的員工給予獎勵,激發工作積極性。

  7.定期評估和修訂:根據市場變化、技術進步和客戶反饋,適時調整和完善檢驗管理制度。

  以上方案旨在構建一個科學、嚴謹、高效的產品檢驗管理體系,以確保企業的產品質量始終處于行業領先水平,為企業的長期成功奠定堅實基礎。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9

  一、前言

  產品質量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核心,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立足的關鍵。因此,建立健全的產品質量考核,對于企業的長期發展有重要的意義。

  二、考核目的

  產品質量考核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

  1. 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企業要求;

  2. 促進企業生產、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3. 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和市場占有率;

  4. 提高員工的工作極性和責任心。

  三、考核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產品的質量考核,包括但不限于:

  1. 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2. 產品出廠前的檢驗;

  3. 產品在使用過程中的質量表現。

  四、考核標準

  考核標準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企業的要求制定,并符合國家標準和相關法規。體考核標準包括以下容:

  1. 產品質量指標和檢測方法;

  2. 產品質量控制要求和標準;

  3. 產品使用壽命和維修保養要求;

  4. 產品質量問題的處理流程和責任追究。

  五、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常用的考核方法有以下幾種:

  1. 抽樣檢驗: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產品進行檢驗,以評估產品的整體質量水平。

  2. 追溯檢驗:對已經出廠的產品進行檢驗,以確定產品的質量問題是否存在。

  3. 使用調:對產品的使用者進行調,了解產品的使用情況和質量表現。

  六、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一考核周期為半年或一年。考核周期過長容導致質量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和處理,考核周期過短則容造成考核工作的`重和浪費。

  七、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根據考核標準進行評估,對于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改進和整改。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和人員,并進行記錄和歸檔。

  八、考核責任

  考核責任明確到相關部門和人員,包括但不限于:

  1. 生產部門:負責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和檢驗;

  2. 質量部門:負責產品出廠前的檢驗和質量控制;

  3. 市場部門:負責產品使用情況的調和反饋;

  4. 相關人員:負責產品質量問題的處理和整改。

  九、考核監督

  考核監督由企業部和外部監督機構共同進行。企業部建立健全的考核監督機制,加強對考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外部監督機構對企業的考核工作進行監督和評估,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

  十、結語

  建立健全的產品質量考核管理制度,是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競爭力的重要保障。同時,企業加強對的管理和控制,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和品牌形象,為企業的長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0

  產品設計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的產品設計流程,確保創新與質量的雙重保障,同時也為團隊協作提供清晰的指導框架。它涵蓋了從概念構思、設計開發到最終產品上市的全過程,強調了設計的`原創性、市場適應性以及成本控制。

  內容概述:

  1. 項目啟動與規劃:明確產品設計目標,制定項目時間表,分配資源,并進行風險評估。

  2. 設計概念階段:鼓勵創新思維,進行市場研究,確定產品定位和設計方向。

  3. 初步設計:創建草圖,進行原型制作,進行初步的功能和美學評估。

  4. 詳細設計:細化設計,包括工程圖紙,材料選擇,制造工藝等。

  5. 測試與驗證:進行模擬測試,用戶反饋,確保產品性能和安全。

  6. 生產準備:與生產部門協調,確保設計可生產性,制定生產流程。

  7. 后期優化與迭代:根據市場反饋,進行產品改進和更新。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1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一. 品質部門工作的組成

  品質部門的工作分兩大部分

  1.質量管理工作

  2.質量檢驗

  由于公司電子電力產口涉及用戶的人身安全問題,檢驗工作不實行計數抽樣法,而采取全額檢驗,對于外購件按公司實行的四定(定品牌、定生產廠、定供應商、定合同)要求進行。

  二.品質部工作的特點

  1.質量教育培訓

  宣傳“質量就是生命”的指導思想,實行質量一票決制,質量在考核中占主要成份,做到人人重視產品質量、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

  質量培訓工作則是配合公司總的培訓計劃,加強專業基礎知識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

  2.質量控制檢測

  對關鍵工序設立質量控制點,目前在機加部、有工序和零件及外加工件半成品庫兩控制點,在生產部設立元器件,焊接、調試、成品庫四個控制點,所有這些控制點對材料、元器件進廠到外協、加工、焊接、調試、半成品庫都實行全額檢測,對不合格的材料、器件、半成品嚴禁流入下道工序,并嚴格執行更改代用手續。

  3.質量統計

  根據公司下達的質量指標,各控制點按月作好質量統計工作并上報品質部,它是質量分析、考核工作中質量部分的重點依據。部門匯總后,按月上報公司并視情況作出質量通報,通報內容包括合格率指 標完成情況、存在問題、表彰優秀。

  4.質量信息反饋

  公司建立統一的質量信息反饋卡片,將用戶反饋的質量信息及時與技術部門及生產部門取得聯系,及時分析改進、處理,做到用戶滿意,而自己得到分析提高和改進。

  反饋信息首先要做到快速準確,處理要及時,這樣才能提高公司在用戶中的信譽。

  對于用戶使用安裝調試中存在的問題,除了在產品中增加必要的說明文件外,對于較復雜的問題,公司還將組織學習班、培訓班和加強現場服務。

  5.質量分析會議

  加工生產過程出現的質量問題,用戶反饋的質量信息要定期對重點部門、班組召開質量分析會議,會議綜合各方面發現的問題,并分析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采取改過的措施達到提高產品質量、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目的,此類分析會由品質部主任召開,會議以專題為主以解決問題,得到改進為目的。分析會議可以為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涉及的部門可以是單一的生產部門、技術部門,也可以綜合到供應部、經營部等。

  6.計量工作

  計量工作是開發、生產、檢測的保證之一。由于公司條件的限制,計量手段比較欠缺,目前長度計量工作以外單位(計量站)協作為主,再半年至一年進行一次,儀表計量只能進行簡單的過渡計量,這方面的工作還有待加強和投入。

  7.質量事故的處理

  公司制定了一個事故處理辦法,質量事故按造成的損失大小分等級進行處理。

  公司本著以預防控制質量事故為主,處理僅僅是次要手段。

  三、產品質量管理工作標準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2.內容與要求

  2.1. 公司質量工作計劃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和檢測質量管理工作的通常開展。

  2.2. 組織編寫有關質量管理的程序文件。

  2.3. 收集和處理質量信息、掌握和分析質量動態。

  2.4. 質量檢驗統計工作。

  2.5. 組織編制檢驗指導書。

  2.6. 質量獎懲工作

  2.7. 組織產品例行試驗

  2.8. 參與新品開發和關鍵項目的審查和鑒定工作

  2.9. 匯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公司各項產品的質量指標

  2.10.質檢人員的培訓、學習和提高工作。

  3.責任和權限

  3.1. 責任

  3.1.1.對公司出廠的產品質量負責

  凡公司出廠經過檢驗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于加工過程的錯驗、漏檢造成的均由品質部負主要責任。

  3.1.2.公司內部加工過程產生的次品、廢品,由于錯驗、漏驗造成的均由品質部負責。

  3.1.3.對加工過程中違反工藝操作,使用不合格材料、元器件、結構件,有關檢驗人員有責任及時報告,防患于未然。

  3.2. 權利

  3.2.1.對未經檢驗的材料、元器件、零件、部件、半成品、成品有權制止使用、加工、裝配、入庫、出廠。

  3.2.2.對違反工藝的.加工方法,未經試驗和有關部門認可的代用品有權停止其加工、生產。

  4.檢查與考核

  4. 1 檢查

  4.1.1各質量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檢驗制度,并做好記錄和執行工作,每月定期的小結和特殊情況的報告是防止質量事故的重要措施。對于重大質量事故必須匯同有關部門檢查到底,并督促做好后續工作,如更改資料文件、不合格的隔離處理工作。

  4.1.2品質部在做好統計工作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部門工作的薄弱環節和質量分析會議作出有關的執行情況。

  4. 2 考核

  4.2.1公司下達的質量指標(產品合格率、返修率)是公司考核部門工作的主要依據,每季度考核一次,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與預防也是依據之一。檢驗人員的考核,可依據技術含量高低、錯驗、漏驗的頻次,品質部制定具體考核指標。

  4.2.2由主管經理按《科技管理人員工作考核獎懲辦法》進行考核。

  四.試制件生產管理規定

  1.為了提高開發產品試制件的質量,控制試制件流向,加強生產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2.試制件包括機械零件及印制線路板,圖樣應完整、清晰、正確,生產前在圖樣上應加蓋供“試生產用”章。

  3.生產試制件,申請人不僅要提交蓋有供試生產用章的圖紙,同

  時填寫試制件生產作業流水單(以下簡稱流水單)。流水單在生產部領取。流水單上的公司件號統一按圖樣代號填寫。

  4.生產部按流水單的要求安排生產,其加工質量應與正式產品(零件)相同,應經檢驗、調試、驗收等工序才能入庫。

  5.庫房應為試制件單獨分區保管,單獨立卡建賬。

  6.試制件入庫后,保管員應核對流水單返回生產部配料處。

  7.機械加工部按生產部下達的任務單加工試制件,嚴格執行工序檢驗與成檢。零件入庫前,應由公司檢驗員復驗,經倉庫保管員點收后入庫。圖紙由公司檢驗員向總師辦注銷。

  8.外協試制件時,承辦人應負責外協質量和進度,加工完成后,交由公司檢驗員復驗。倉庫保管員點收后零件入庫,圖紙由公司檢驗員向總師辦理圖紙注銷手續。如果公司檢驗員復驗不合格,外協人負責進行處理。

  9.開發部或者經營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去倉庫領用試制件,并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需經主管經理批準。

  10.開發部或經營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攜帶試制件去外廠安裝或調試、試用等,應征得主管經理同意。若因故不能及時請示,應請外廠有關負責人提供收據或借條,經簽字、蓋章后回公司倉庫銷賬。

  11.對于長期滯留有外廠的試制件,倉庫應催促還貨或付款。

  12.生產部應隨時掌握試制件的進度、去向,如有去向不明,應及時查清并向主管經理匯報

  旭升電子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5日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了提高食用農產品質量,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食用農產品是指種植、養殖、捕撈、采集而形成的,未經加工或者經初級加工的,供人類食用的產品。

  本辦法所稱的質量安全是指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求。

  第三條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食用農產品生產、加工、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市、縣(市、區)農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農業、漁業、林業、質量技術監督、貿易、衛生、工商和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分工承擔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職責:

  (一)農業、漁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捕撈、采集生產過程的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管以及動植物農產品檢驗檢疫的監管;

  (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列入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的農產品進行抽查、監管,協助農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三)貿易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流通領域和食用動物產品屠宰加工的行業指導和管理;

  (四)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食用農產品衛生標準,審核發放食用農產品加工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對市場上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衛生安全進行抽查、監管;

  (五)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銷售企業銷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六)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影響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環境及污染源等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食用農產品行業協會應當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實施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鼓勵食用農產品行業協會依法制定并推廣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行業規范,收集、研究、提供國際國內食用農產品技術規范和技術標準的有關信息,引導生產者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內外先進標準生產符合國際國內市場需求的食用農產品,增強本市食用農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的競爭力。

  第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對轄區內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進行統一規劃。建設基地應當按法定程序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符合無公害產地環境標準的要求。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自然條件、土地利用規劃和食用農產品的生長特點,建立具有一定規模的無公害、綠色、有機食用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并對基地生產環境予以保護。

  第七條本市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實施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對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食用農產品,農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擬定符合國際國內市場要求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報省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可以制定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的生產技術規范和產地環境安全標準,并組織實施。

  第八條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大中型食用農產品加工企業應當執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配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檢測人員和設備,建立完整的生產和銷售的質量安全記錄檔案,對生產全過程實行跟蹤監測。

  第九條食用農產品生產過程應當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包括化學除草劑)。使用農藥應當符合安全間隔期等農藥使用規范。

  禁止超劑量、超范圍使用農藥。不得銷售、使用違禁的劇毒、高毒、高殘留的農藥。

  禁止銷售、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農藥目錄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告,并加強監督管理。

  第十條食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得超量施用化肥。農業生產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體廢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禁止施用城市垃圾。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區域生產、捕撈、采集食用農產品和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水源生產和處理食用農產品。

  第十一條食用動物飼養場應當對糞便、廢水和其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標準后,方可排放。

  第十二條食用農產品生產過程不得使用違禁的抗生素類藥物及有害激素等。

  食用動物飼養過程禁止使用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等危害人體健康的化合物、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第十三條水產品養殖生產過程應當使用檢疫合格的苗種,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化合物的飼料和國家或者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魚藥、激素、飼料添加劑等。

  水產品養殖應按環境、水質條件劃分養殖區、條件養殖區和禁止養殖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監測養殖水域的漁業環境,對不符合漁業養殖標準的水域應當禁止繼續養殖。

  第十四條食用農產品在加工、儲運及上市流通中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并在產品說明書上明確標明相關內容。

  禁止在食用農產品中使用有害人體健康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

  第十五條食用農產品應當在符合衛生、環保條件的固定場所加工,加工所用設備及產品包裝材料必須符合食品衛生安全標準。

  第十六條食用農產品上市流通實行質量安全監測制度。經檢測合格的食用農產品方可進入市場銷售。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七條經營無公害、綠色、有機食用農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經營場所標明產品標志和產品認證證書等相關內容。

  禁止偽造或者冒用無公害、綠色、有機食用農產品的產品標志和產品認證證書。

  第十八條食用農產品上市流通實行經營場所開辦者質量安全責任制度。

  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經營食用農產品的大中型超市等農產品經營場所開辦者對進入本場所經營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負有管理責任,應當配備專、兼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檔案。

  開辦者應當依法與進入本場所的經營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合同,建立食用農產品經營者質量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對經營者的失信行為進行登記、公示,引導經營者合法誠信經營。

  第十九條農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貿易、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網絡建設,完善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測。扶持建立從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鼓勵其在生產經營重要環節設立食用農產品安全衛生質量檢測點。

  農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檢測機構定期對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中型超市、加工企業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抽查檢測,并向社會公布檢測結果。

  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銷售企業應當設立或者委托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

  第二十條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檢疫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和資格條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檢測檢疫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管理。

  檢測檢疫人員應當按照技術規范進行檢測檢疫,并對檢測檢疫結果負責。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不符合無公害產地環境標準的,由批準設立基地的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責令停止生產。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由農業、漁業、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分工,責令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大中型食用農產品加工企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農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提請批準設立基地的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繼續開辦基地資格。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由農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農產品經營場所開辦者未按要求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責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由農業、漁業、林業、環境保護、衛生、質量技術監督、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分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管理部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生產、加工、經營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應當依據職責分工,責令生產、加工或者經營者限期進行無害化處理,無法處理或者逾期未作無害化處理的,予以沒收銷毀,所需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第二十七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相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XXXX年9月1日起施行。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3

  產品價格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涵蓋了產品定價策略、價格調整機制、價格公示與執行、價格監控與審計等多個環節。這一制度旨在確保產品價格的合理性和競爭力,同時維護企業的利潤空間和市場地位。

  內容概述:

  1. 定價策略:確定產品的.基礎價格,包括成本計算、市場競爭分析、目標利潤率等因素。

  2. 價格調整機制:規定何時及如何調整價格,如根據市場變化、成本變動或競爭對手動態進行調整。

  3. 價格公示與執行:設定價格發布的方式,如官網、銷售手冊等,并規定價格執行的流程和責任部門。

  4. 價格監控:設立價格監控系統,定期檢查市場價格,確保價格政策的一致性和合規性。

  5. 價格審計:對價格執行情況進行內部審計,評估價格策略的效果和潛在改進點。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4

  本《產品防護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對產品的保護措施,確保產品從生產到交付的全程安全,防止損壞、丟失及質量下降,保障企業利益與客戶滿意度。

  內容概述:

  1. 原材料存儲:規定原材料的接收、存儲條件及防護措施。

  2. 生產過程防護:明確生產過程中產品防護的具體操作和標準。

  3. 成品倉儲管理:設定成品的'存放環境、包裝及搬運要求。

  4. 運輸過程控制:制定運輸途中的安全措施,預防意外損傷。

  5. 應急處理程序:設立產品損壞、遺失的應急響應機制。

  6. 員工培訓:規定員工的產品防護培訓內容和頻率。

  7. 質量監控:建立質量檢查和反饋機制,確保產品防護效果。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15

  農產品質量安管理制度是確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機制。它涵蓋了從生產源頭到市場銷售的全過程,旨在通過科學的管理方法,確保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內容概述:

  1. 生產標準:制定并執行種植、養殖、加工等各環節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確保農產品生產過程的安全。

  2. 檢驗檢測:建立完善的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對農產品進行定期或隨機抽樣檢查,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3. 追溯體系:實施農產品產地追溯制度,以便在出現問題時能迅速定位問題源頭,及時采取措施。

  4. 法規政策: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地區、本行業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規定。

  5. 教育培訓:對農戶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能。

  6. 監管機制:建立有效的監管機構和機制,對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進行監督。

  7. 應急處理:制定應急預案,對可能出現的質量安全事件進行快速響應和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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