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目的
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氛圍,提高工作效益,促使辦公規范化,特制定本規定。
責任與檢查
1.部門經理對部門人員有直接管理責任,對所屬員工的出勤有直接管理責任。
2.總經理對各個員工的考勤有監控之責。
管理制定
1.上班時間
2.星期一至星期六上班,星期天休息。
3.營運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4.開發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8:00
晚班:19:00-21:00
5.網絡部: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8:00
晚班:15:00-24:00
員工上午上班打卡一次,中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加班人員按晚班上下班時間打卡。(備注:中午上班應在12:30后打卡)
(1)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時,每天9:00~10:30用所在地電話(不能用IC卡、IP卡)撥打銷售行政文員的電話并通話以作考勤登記,并在《出差跟蹤表》上填寫通話時間、電話號碼、地點。
(2)如員工外出,需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交由前臺;如未能在下班前回來打卡,應在第二天上班時補填外出申請單交給部門經理簽字證明確屬因公外出;
(3)工資發放的形式和日期: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當天,當月發放上月全額薪資,(例:8月15日領取7月份薪資),工資發放形式,以銀行匯款或現金;
工資以實際出勤的天數計算,如需加班滿2小時的員工,公司發放10元/小時作為加班補貼。
(4)公司特設每月全勤獎50元作為獎勵。
6.獎罰規定
遲到:
(1)遲到1~30分鐘,每一分鐘扣罰一元。
(2)上班時間遲到30~60分鐘或以上,扣罰半天工資。
(3)月累計超過60分鐘或以上,扣一天工資。
(4)因突發事件遲到經核準者,經事假處理。
早退:
(1)早退1~30分鐘內,每分鐘扣罰一元。
(2)早退30~60分鐘或以上,扣罰半天工資。
(3)月累計超過60分鐘或以上,扣一天工資。
(4)因突發事件早退經核準者,經事假處理。
曠工:
(1)假期滿未續假,又沒有上班者,均以曠工論。
(2)曠工一天,除當天不計工時外,另外扣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予以開除處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一經發現,作曠工一天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遲到與早退:
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除請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遲到免責機會,從第二次起,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10元,10分鐘以上扣款20元,30分鐘以上按嚴重遲到,扣款50元,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當月連續遲到3次,按曠工1天處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遲到,按事情通知屬實者,不以遲到論。
曠工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②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
③曠工1天扣兩天日工資,曠工0.5天扣1天日工資。
④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嚴重違紀記為無責自動離職,無責自動離職無需結算當月工資。
⑤曠工不足半天按0.5天,曠工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計算
3、各類假期規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國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視為事假,需向人資部申請,1天假期由人資部批復,2天及以上需向總經理申請,審批通過后向人員部報備,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①員工休事假三天以內的提前一天申請,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請,若遇緊急或突發狀況無法提前請假時,應以電話申請,不得出現無故不來,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③事假時間計算為: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2請假制度補充
①當月請假天數超過3天以上,當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當月累計請假天數超過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個月為單位自行負責個月,以此類推
③對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④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⑤病假同事假處理
4、離職
(1)正式員工主動離職至少提前1個月申請,試用期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資部填寫《離職申請表》,最后工作日與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寫《離職交接表》,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離職。
(2)已批準辭職者辭職期間不得請假超過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請假超過2天,離職之日重新計算;
(3)離職期間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言論,不可傳播負能量,不可慫恿顧客去他處消費。如發現這種情況公司有權扣發工資并根據惡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4)離職需將客戶資料、公司手機上交;余留客戶處理完畢方可離職:
5、停薪留職
(1)停薪留職條件:凡本公司正式員工因為生病(需省級以上醫院證明應離崗調崗)、生育,向總經理申請,經同意后才可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2)停薪留職期限:停薪留職最長以一年為限;
(3)停薪留職相關規定:
1)停薪留職期間停發一切薪資,且請假期間工齡不予計算,只保留原有工齡及職務:
2)員工在停薪留職期,辦理滿后須及時到公司人事部報到,辦理相關復職手續;
3)辦理手續時需持事由證明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
4)如停薪留職員工在一年內不能及時到崗,必須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續假手續,且超出假期半個月按1個月扣工齡,1個月按兩個月扣工齡,以此類推,超過半年無工齡。
5)停薪留職員工如一年內不能正常回崗,最長延假時間為5個月,其續假半年后工齡無保留。
6、離職人員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職期間有重大違紀現象,被公司予以開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請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離職前職位降一級安排新崗位,工齡扣除未在職時間后計算,辦理重新入職手續;
3)自動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員工崗位安排崗位,工齡重新計算;
7、無條件辭退(無薪水結算)
①虛假承諾,引起客戶投訴,造成負面影響,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嚴重者;
②侵占公司財物,私留客戶資料,證據確鑿;
③泄露出賣公司機密,損害公司利益,如顧客資料、信息,公司的資料等:
④損害公司名譽,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⑤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公司相關制度嚴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執行者;
⑥故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
⑦合同期滿后,如不續簽合同,屬非正式員工的待遇,公司將不在錄用
⑧已批辭職員工或未批辭職員工,損壞公私利益(影響員工、顧客、資料外泄)都將給予無薪辭退。
8、其他
各級管理人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9、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三條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上級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四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上班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 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七條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及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及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第八條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上網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第九條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 規定處理。
第十條 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第十一條 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 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公司執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考勤時間為:每天上午7:30分或(冬季8:00前)、下午13:00前、17:30(冬季17:00)后。特殊崗位工作可根據工作性質調整工作時間,經部門、主管及總經理批準后,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不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每位員工都應自覺遵守早午晚三次的考勤制度,由辦公室行政專員負責監督審核,并于每月5號將考勤紀錄打印出,形成出勤表交于財務部。
3、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各部門組織員工活動,須經總經理批準。
4、員工應遵守統一規定,按時上、下班,不得隨意遲到、早退或曠工。員工享受國家和公司規定的假期時,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5、員工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可弄虛作假,修改記錄。一經發現,對當事人給予罰款50元,通報批評的處理。
6、鑒于存在惡劣天氣及突發事件的存在,公司每月允許員工3次5分鐘內的遲到,但對于無故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按罰款20元/次處理,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按事假半天處理;1小時以上,按事假一天處理。
7、每位員工每月允許有4個小時的帶薪事假,2天的無薪病、事假,如員工連續曠工3日無情況說明的,公司將終止與其的勞動合同,扣發當月工資。
8、一般不得請事假,特殊情況下,可填寫請假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審批后的請假單交辦公室行政專員備案。事假超過2天的,需應經企管總監審批。事假獲準后,員工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
9、請病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后30分鐘內通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并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填寫假單,補辦正式的請假手續。
10、事假、病假期間,員工的工資與獎金按當月實際出勤率計算。在1個月之內,事、病假超過5天者,將不能參與當月獎金的`分配。一年之內,事假累積20天以上或病假累計40天以上者,不能參與當年年終獎金的分配。(具體懲罰參照休假制度規定)
11、凡考勤記錄不正規、不完全者,皆屬于個人責任,一律視為缺勤曠工,處以罰款50元/次,通報批評的處分。累積3次以上者罰款200元,并給予警告處分一次。
12、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辦公時,須事前報請部門負責人,稟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領導同意后,到企業管理部填寫外出登記單,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外出不能回崗者,需部門負責人簽字證明,企業管理部記錄備案。
13、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罰款50元/次,并給予警告處分一次。累計3次者,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開除處分。
14、員工加班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前向企業管理部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按加班處理。無加班申請單及加班記錄則視為無效。
15、對于疏于管理部門員工,以致員工多次(3次以上)出現遲到、早退,缺勤空崗、漏報、謊報等不良行為的部門負責人,公司將追究其連帶責任,給予扣發當月50%工資,警告處分一次,部門通報批評的處罰。考勤處罰
二、公司辦公室是員工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職工考勤的檢查、監督及考核等。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職工的考勤管理。
二、本考勤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和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員工(含試用期期人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一、總 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范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辦法
1、 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 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 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 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 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 考勤設置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出差。
(5) 外勤。在外辦事。
(6) 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 85分以上;良: 85~75分;中: 75~65分;差: 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 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第一條 考勤方式及對象
1、公司人員均使用指紋打卡考勤,特殊部門考勤另行安排。
2、公司副總級(不含副總)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出差人員申請表》記錄考勤。
第二條 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冬夏季的上班時間更換為每年的10月1日和5月1日。因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休息的,應在適當時間安排補休。
第三條 打卡管理
1、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2、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3、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因打卡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第四條 請假流程
1、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1天以內的(含51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表》,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3、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相關證明。
4、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第五條 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10分鐘以內警告,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50元,曠工二天扣薪1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條 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3、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 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4、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1)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2)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3)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4)因公差旅期間。
(5)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6)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5、加班工資計算
(1)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2)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3)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規范管理,促進全體員工養成遵時守紀的良好習慣,營造團結高效的工作氛圍與秩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總體規則
1、所有員工必須上崗簽到,離崗簽退。
2、按壓指紋時保持身體靜止并正視攝像頭,確保考勤圖像清晰;無考勤圖像者視為未考勤。
3、考勤依據考勤機顯示時間為準。
二、考勤類別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考勤分以下二類:
(一)正常作息崗位
適用崗位:節假日正常休息崗。
工作時間:8:30-17:30(午休:11:30-13:30)。
考勤方式:每個工作日考勤兩次,上午8:30之前按壓指紋不計遲到,下午17:30之后再次按壓指紋不計早退。
(二)倒班崗位
適用崗位:白班與夜班交替崗位。
考勤方式:參照部門自行設定的倒班制度和交接班時間進行考核。
執行倒班制度的部門,根據倒班制度進行考勤管理,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結合機房門禁記錄及交接班記錄等材料制作倒班員工的考勤記錄并提交至人力資源部。
三、異常情況的.處理
職工考勤情況異常,無請假手續或《職工考勤情況說明》的,視情況記為遲到、早退或曠工。
1、遲到: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記為遲到。
2、早退: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記為早退。
3、曠工:員工無故不參加考勤,記為曠工。遲到、早退超過二個小時的,記為曠工半天;遲到、早退超過半個工作日的,記為曠工一天;因個人原因導致當天考勤記錄缺失或不完整,記為曠工一天。
4、由于天氣等不確定因素造成的考勤異常,由本人當日加以說明,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可視情況酌情處理。
5、對因出差等特殊情況形成的考勤異常,各部門須填寫《職工考勤情況說明》,并于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提交人力資源部,逾期無效。
四、串動工作時間的管理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串動工作時間的,需由部門負責人安排,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填寫《加班/串休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備案,并按以下方式記錄考勤,未簽到或未簽退不計加班:
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當天有效簽退后,17:30后須再次簽到,離崗時簽退,按加班計時。
2、休息日加班:上崗簽到,離崗簽退,按加班計時。
3、加班2個小時以上,串休半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串休一天。
五、考勤統計
員工每月出勤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匯總,統計周期為當月1日至當月30/31日。
六、獎懲辦法
1、無遲到、早退記錄且出滿全勤的員工計發全勤獎,每月100元,每季度兌現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公司予以通報批評。遲到、早退累計4次者,扣發績效工資80元;當月遲到、早退每累計達到5次者,記曠工1個工作日。
3、對曠工者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況扣發績效工資和年終獎:每曠工半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10%;每曠工1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20%;當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全月績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7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50%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扣發年終獎。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可對曠工員工視情況分別予以警告、記過、降級、轉崗處分。
4、員工連續曠工達到3個工作日、累計曠工達到10個工作日,可予以留用察看3至6個月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5、員工考勤實行全員全時管理,各部門要按本規定嚴格執行,考勤情況作為職工晉級、獎勵、評優的依據之一,有曠工記錄或累計遲到、早退20次以上者,取消當年晉級、評優資格。
6、各部門負責人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予以通報批評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降級、停職等處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5分鐘之內上班,不視為遲到行為,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五天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
工作時間:上午8:10~11:30
下午13:00~16:4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其他例如產假、婚假、喪假等依據江蘇省、蘇州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員工每月有一天帶薪病假,病假超過(含)三天的,需出示醫院出具的病假條。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5.年假
公司會根據每年業務情況,結合學校寒暑假情況,酌情在寒暑假給予公司每位員工一定天數的年假,具體放假時間和天數由公司決定。(或者給予員工一定的年假自行決定休息時間,亦可一半一半,再議)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行政部備案向總經理提出申請,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十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一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理辦口頭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不扣工資;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學校集體活動管理
公司作為工業技術學校全額投資的企業,學校常規性集體活動每位員工均需要參加,例如:升旗儀式、起初期末工作總結大會等;但日常教務會議、學生工作會議等不需要參加。
公司因成立不久,集體性員工活動暫時不便組織,員工可根據自身喜好參加學校工會組織的相關活動;公司另有活動單獨通知。
八、考勤管理
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行政部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的,在考勤表上注明。
本條例的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負責。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1.2.2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主管、經理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3.1.3手工考勤制度
3.1.3.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3.1.3.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30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1.3.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3.1.3.4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3.2各類假期規定
3.2.1病假
3.2.1.1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2.1.2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2.2事假
3.2.2.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2.2.2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2.2.3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2.3婚假
3.2.3.1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3.2 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3.2.3.3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3.2.3.4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2.3.5 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4喪假
3.2.4.1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3.2.4.2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2.4.3 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5產假與哺乳假
3.2.5.1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3.2.5.2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3.2.5.3 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3.2.5.4 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
3.2.5.5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3.2.5.6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3.2.5.7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3.2.5.8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5.9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2.5.10 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2.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2.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3.2.7.1 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3.2.7.2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3.2.7.3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3.2.7.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人力資源部。
3.3請假制度
3.3.1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3.3.2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3.3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3.4 請假的核決權限:天數1天(含)以下一般員工(固定工)由部門主管/經理批準;
3天以內部門主管(含)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天(含)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3.3.5 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3.3.6 《請假申請單》需主管以上領導審批的,當月30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3.7 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3.3.8 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工作時間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自覺按時打卡,不得遲到、早退。
2、打卡次數: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員
1、因工作性質,無法按時打卡的人員(如市場人員、工程人員),由各部門經理提出免打卡人員名單,經公司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可實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員仍須報考勤報表,請假及其它登記手續仍執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各種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員工看病須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前往。看病時間在半天以內的按病假處理。超過半天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則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且半天以內的看病請假每月不超過兩次,超過兩次以上的部分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按事假處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向部門經理請假,經部門經理批準,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登記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醫院急診證明)來不及請假的,可委托他人或電話請假,事后補交醫院證明書。
二、事假
1、職工因個人事務請假,按事假處理。請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請假登記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況(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來不及事先請假的,事后必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假滿后應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銷假。未銷假又未為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婚、喪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一般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條件的婚假為七天。婚假必須在結婚年度內安排使用,可與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三天,另給適當路程假。喪假應在喪亡之日左右一個月內使用。
3、員工請婚、喪假,可以按常規先辦理請假手續,然后在銷假時憑結婚證明或死亡證明予以確認,凡無證明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四、產假
1、在華為公司工作滿兩年以后懷孕、生育的女職工享受以下待遇:
產假為九十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期間:每月給予一天孕期檢查假。
哺乳時間:有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對于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十五天;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規定執行。對于沒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按上述規定休假,休假期間待遇按事假處理。
3、女職工產假結束以后,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五、計劃生育假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休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
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1天。
3、輸精管結扎的,休息7天;輸卵管結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車司機年審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汽車司機每年給予三天的年審假,用于辦理其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外省司機給予適當路程假,但年審假最多不得超過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為12天(指凈占工作時間,假期中如含節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增加實際假期天數)。
2、休假必須連續使用,如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連續休假者,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分兩次使用,但不得多于兩次。
3、計算休假的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凈占工作時間);工作未滿一年的職工,從進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滿一個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內,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者曠工累計超過3天者,則取消休假資格。
5、凡具有休假資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棄休假的員工,公司另外發給放棄休假等額工作,其計算公式為:放棄休假天數放棄休假工資額=×月度標準工資30
注:月度標準工資是指放棄休假員工本人在發放休假工資年度元月份的標準工資。
6、為便于管理,員工休假時間由公司統一安排在每年的春節期間。放棄休假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資的發放辦法是由部門經理提供放棄休假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發放。
八、工傷
1、員工因工負傷休息,亦需持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并經部門經理批準、考勤員登記后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由個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只須醫院證明及部門經理批準即可按病假處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必須填寫“工傷報告”并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上報總經理批準,才能按工傷處理(一切待遇不變),并將休假全部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基本定義
(一)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二)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三)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四)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
(五)加班:經領導核定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
(六)請假:經領導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規定
第四條作息時間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第五條打卡規定
(一)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臉部識別打卡,工作日內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鐘外打卡,視為遲到、早退。
(三)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30分鐘,書面警告一次;
遲到或早退31—60分鐘按半天事假處理,遲到早退60—90分鐘,按一天事假處理,超過9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員工忘記打卡可填寫《補卡申請單》,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審批未通過或未提交《補卡申請單》按缺勤處理;
(五)員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逾期不辦理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六)遇惡劣天氣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遲到,屬實的,經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處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條全勤獎
(一)為鼓勵員工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特設立全勤獎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取消當月全勤獎:
1、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
2、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次數超過5次的;
3、當月有曠工行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條加班
(一)公司提倡員工應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
(二)加班是指員工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已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后,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完成公司安排的額外工作任務而照常工作的情況;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且得到上級直屬主管
領導以上的審批同意,未事先審批通過的加班視為無效加班
(四)員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調休或沖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計加班:
1、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計加班;
2、無打卡記錄支撐的加班時間,不計加班;
3、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的時間,不計加班。
第八條調休
(一)調休需堅持先加班后調休原則,員工調休需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審批;
(二)調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上午半天與下午半天各計0、5天。
(三)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調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調休天數。
(四)員工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自行調休超過1天以上,按嚴重違紀處理且立即解除勞動。
第九條曠工
(一)凡屬于以下情況,均屬于曠工;
1、用不正單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者;
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
4、被公安部門扣留者;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休息者;
6、各種請假期滿,無特殊原因逾期未歸者;
(二)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曠工一律按曠工時間工資的3倍扣除工資。
(三)月內累計曠工2天,年內累計曠工5天的,為嚴重違紀,給予辭退處理;
連續曠工3天的,視為單方面與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自動離職的人員暫時不結算薪資,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將從薪資中直接扣除,薪資不夠扣除的,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條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須提供醫院證明。
(二)請病假最小單位為0、5天,病假期間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第十一條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須請事假,由直屬主管及上級領導批準后方能離崗;
(二)請事假最小單位為1小時,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額,應優先選擇請年休假;
第十二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數
1、員工早婚(女20周歲,男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2、員工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享受15天婚假;
3、員工再婚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結婚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間包含
公休日;
(四)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1天婚檢假;
(五)婚假、婚檢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喪假
(一)員工親屬(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
(二)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
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一次性使用完;
(三)喪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四)喪假期間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孕期產檢假
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產檢假;
2、孕期產檢假按正常工資發放。
(二)產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懷孕滿7個月流產的,享受72天產假;
7、產假期間按基本工資100%發放;
(三)陪護假
1、男員工在配偶產假期間可以享受15天陪護假;
2、陪護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六條年休假
(一)根據員工在公司連續服務年限來配給相應年休假天數,公司每
年1有1日配給當年休假天數。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年休假為5天;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年休假為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年休假為15天;
4、員工不滿1年,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
為5天,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為3天;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2個月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3個月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4個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單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資計發;
(四)年休假按原則要求在配給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給年度休完,可累計跨年度補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計;
第十七條工傷按
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法定節假日
1、春節3天
2、清明節1天
3、元旦1天
4、國慶節3天
5、勞動節1天
6、端午節1天
7、中秋節1天
第五章請假制度
第十九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請假、調休需提交紙質的請假申請單;
(二)員工請假、調休,如困不可預見因素未能及時提交紙質請假申請單,應采取電話請假,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且上班第一天補齊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勤處理;
第二十條請假審批權限
(一)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核準;
(二)員工請假1天以上3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復核準;
(三)員工請假3天以上,部門負責人初審、總經理復核、董事長核準;
第六章彈性上班時間
第二十一條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過20:30,則第二天上班可以推遲9:30
第二十二條彈性上班時間必須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記錄,否則不滿足彈性上班時間要求,按遲到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之前發布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的廢止與修改權在公司,解釋權在行政人事部。
附件一:補卡申請單
附件二:出差申請單
附件三:請假申請單
附件四:加班申請單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考勤管理制度適用于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三、職責
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門領導負責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管理。
四、工作內容
1、本公司作息時間: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2、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3、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有事外出的,須經本部門領導同意。
4、公司節假日值班由行政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六、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領導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并作為員工加班補貼或輪休的依據。
5、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準。員工請假須經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人事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上班時間遲于規定時間,按遲到論處;下班時間早于規定時間,按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50元。
五、打卡規定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打卡,打卡時間為早上班8:00以前,中午12:00以后,下午13:00以前,17:00以后,特殊崗位不能按時打卡的可填寫補勤卡申請表;
2、不得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一經發現,對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處以100元的'經濟處罰并記過一次;
3、員工未打卡時,須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到行政辦公室,否則按故意不打卡處理。
4、員工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按曠工1天處理:
5、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不上班或請假后逾期不歸;
6、故意不打卡;
7、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
8、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六、曠工及違紀的處理:
1、根據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2、給予不超過當月工資30%的經濟處罰;
3、當月曠工超過3天,或當月遲到、早退超過8次者,公司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
①工作時間:每周40小時工作,每周五天工作制。
春、秋、冬季上午:9:00-11:30下午:1:00-6: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②打卡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或其他形式)的管理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采取其他考核方式。
打卡次數:4次
打卡時間:上、下班時間及午餐休息時間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補辦文字手續
(2)加班管理
①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量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②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加班也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但必須履行批準手續。
(3)加班的申請
①《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日至本月日。
②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
(4)倒休
①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②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4、各類假期規定
(1)病假
①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二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②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本人月工資的70%作為基數,然后乘以系數,即為病假工資。
病假工資系數: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疾病休假工資:A、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B、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C、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D、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E、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事假
①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三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連續十五天以上、全年累計三十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②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一天申請。
③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有薪節假日
①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②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③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需要,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④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4)婚假
①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再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
③婚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產假
①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人員不得享受。
②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③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事部備案。
(6)喪假
①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三天。
②喪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確有特殊情況的方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辦手續,否則視為無效。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6、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每個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15分鐘以內免于處罰,超出者每次扣款元,二小時以上按半天事假計,以此類推.
(2)曠工扣款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②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120%扣款。
③凡曠工連續十五天或全年累計三十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④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7、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倡導高效率地工作,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規范公司各項考勤制度,保證薪資核算有可靠的原始資料。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
三、打卡管理
上班時間:9:00-12:0013:30-18:00每周日休1天,月休總4天
A、在所有工作時間上、下班都必須打卡,考勤以釘釘打卡記錄作為主要依據。
B、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漏打卡。每人每月有3次補卡機會,需在漏打卡的五天內補卡,過后不再通過補卡,經批準的補卡視同為正常的打卡,沒有補卡或沒有被批準補卡的按缺卡處理。
C、實際上班及打卡時間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為遲到;實際下班及打卡時間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為早退;工作時間擅自離開本人工作崗位從事非公司安排或必需的工作視為擅離職守。
D、由于工作的原因在公司外上下班,也要釘釘打卡。請假和休假除外。
四、外勤打卡
A、由于特殊情況在工作點外上下班,應正常外勤打卡,并敘述具體情況;如外勤情況與實際不符合,則當曠工處理。
B、由其它原因產生的外勤打卡在釘釘申請改卡并說明原因。
五、調班申請
A、調休須辦理調班手續,須釘釘申請并獲得批準。
B、未辦妥調班手續,出現考勤異常,視為曠工;
六、考勤處罰
所有職員均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如有違反,將給予相應處罰:
A、遲到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扣款10元一次,遲到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扣款20元一次,遲到超30分鐘,則視為曠工半日.
B、早退一次扣50元,早退2小時以上視為曠工一日,再扣100元。
C、無故曠工一天的,扣2天工資。無故曠工3天的,做開除處理。
D、漏打卡每次扣50元。
E、扣除一天工資為當月平均每天工資。
F、以上處罰并項處理。(如早退及不打卡,兩種情況一起處罰。)
七、請假制度
1、請假時應事先報備獲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再在釘釘申請(特殊情況應向電話申請,事后補辦相關手續)。
2、請假分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病假、工傷假。
1)病假:員工因普通傷害或疾病無法正常上班者,可請病假。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
a病假超過2天需出示公立醫院病歷證明和建議休假單,否則以事假論;
b一年內累計病假不得超過30天,期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可酌情給特別病假,但以2個月為限;
2)事假:全年事假原則上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請事假按實際天數扣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帶薪3天,超過3天按事假扣薪;未經批準的超過3天按曠工處理。
4)產假:指轉正后的'員工因生育而請的假別。女性生育假期128天帶薪,男性陪護帶薪假期15天。
a女員工在請產假時必須提供準生證明,大概在產前50天提出.
b如員工已參保的,產假期間的薪資可由公司按其基本工資標準先行支付,待勞動保障部門報銷完畢再予以補發或抵扣;如員工未參保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予以發放。
c配偶分娩,可請陪產假,員工需要提交住院單等相關單據作為陪產證明,方可享受15天的有薪假;
d陪產假為一次性假期,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內。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給假天數3天(外省可加2天路途假),不足部分另請事假。
7)節假日:指清明、五一勞動節、端午、中秋、國慶、元旦等節日按國家規定放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3、批假權限
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申請,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未能事后補辦手續由總經理簽字批準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八、外出報備
1、外出:員工外出必須報備,未報備視為曠工一天處理。
九、員工出差
1、應事先填寫《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行政部登記,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2、外出人員出差后需每日用外勤軟件簽到,并提交至部門經理及行政部。如遇外勤軟件異常或手機損壞等問題,可直接用微信、QQ、短信、電話形式提交至行政部說明情況。如果有不簽或者漏簽者,按曠工處罰,連續半月以上未簽到者,視為自離。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運營管理部負責,并指定專人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情況。
3、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及審簽,運營管理部負責審核和抽查,審核后的考勤記錄作為公司發放薪金的依據。
4、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員工請銷假、串休和出差的審批工作,除本制度指定的負責人以外,其他任何人沒有權利進行審批。
5、公司考勤為指紋考勤,新進員工在入職后當天由負責考勤行政專員為其操作演示。
二、考勤員的職責
1、按考勤要求及時認真、真實記錄、檢查考勤情況;
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考勤(請、休假)憑證和考勤記錄;
4、每月按時、如實匯總考核結果,經運營主管審核,報總經理簽字后,將考勤結果上報財務。
三、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5天的工作制度;
2、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應按規定時間要求準時上班,不提倡下班后無事在公司長時間逗留。
四、指紋考勤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實行指紋考勤管理,并以指紋考勤為準;
五、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的次數之計算,以公司的計薪周期1月為限;
2、上班10分鐘后30分鐘以內到崗列為遲到,超過40分鐘到中午12點按照實際不到崗時間按日均工資扣除,中午13:00仍不到崗者列為事假一天。以上時間以指紋考勤記錄為準。
3、遲到一次扣款20元,﹥5次后遲到一次100元。
4、早退者一律按事假半天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違者按曠工半日論。
六、曠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私自涂改、騙取、偽造病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擅自不到崗或者事畢后不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批準;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違規造成無法上崗,并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5、其他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
6、沒有進行指紋考勤、外出公干沒有填寫“外出登記表”,請事(病)假沒有請假單的情況下,一律按照曠工論處。
7、曠工一天扣發當日2倍薪金,累計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全部薪金(包括工資、獎金、業績提成等其他保險福利待遇);連續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七、事假
1、員工因私人原因,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2、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并注明事由及請假天數;
3、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先請假,可通過電話(短信無效)在第一時間內向直管領導請假并尤其轉告考勤員知曉(僅通知考勤員無效)。返回單位后,要及時當天(隔日無效)補辦請假事宜,并注明補請事假原因,經直管領導及運營部主管簽字確認后交至考勤員;
4、主管級以上員工請假報總經理審核后交運營部主管處批簽;
5、如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或者未經主管同意請假者而缺勤的,將按曠工處理。
6、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部分按2倍扣發薪金。
八、病假
1、員工因身體不適請病假或需要住院治療,由醫院開具病休證明(具體說明病因)報分管領導批準(病休天數視具體情況而定);
2、一年內病假累計不超過10個工作日(每月不超過1天)病假不扣除薪金,請病假者必須要提交醫院醫療證明。累計超過一個月仍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按北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一個月工資,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3、對故意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致傷、致殘者醫療期按曠工處理,一切費用自理,公司有權予以除名。
4、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帶薪休病假。
九、串休
1、非工作日需要出團帶隊的員工,可以得到二天并一天,一天并半天的串休日,
以帶隊外出執行單為準,一個月內有效,不予累計。
2、其它職能部門因事務性工作需要周未加班的員工,可以適當調休工作時間以作為周未加班之補償。
十、員工外出登記表
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干(拜訪客戶)銷售人員必須提前在頭一天下班前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并報銷售直管領導審批簽字后交由行政專員統一保存管理,并做為考勤及績效(銷售人員)的依據。從公司出發到返回公司都要以指紋考勤為準,沒有批準外出,又沒有進行指紋考勤,只能按照事假處理。
十一、出差
因公外出須詳細填寫《出差申請單》,并經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出。返回公司后持《出差申請單》到考勤員補簽考勤。未經同意擅自公出,視同曠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差而來不及辦理手續或未能按預計日期返回公司,應通過電話向分管領導申請延長出差時間,在返回公司三日內補辦出差手續,否則不予補簽考勤。
十二、全勤獎
為了獎勵表現突出的員工,公司特別設立全勤獎
1、一個月內不遲到、不早退、不請事(病)假、不倒休、不曠工者為全勤;
2、全勤獎以月、年為核算單位;
3、每月全勤人員將額外獲得100元全勤獎,包括正式員工及試用期員工;
4、每年全勤人員,除每月獲得100元獎勵外,在年底時還將額外獲得500元獎勵;
十三、年休假
1、公司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3、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不享有公司同等其他福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6、公司根據本企業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7、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①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
②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③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8、符合休年假條件的員工應提前20個工作日向公司運營部提交休年假的申請(分管領導簽批),并注明具體時間及工作交接事務,并指定工作代理人。否則按照事假處理。
十四、婚假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公司員工工齡滿1年以上者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增加獎勵婚假4天;共計婚假7天;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并不在另給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請婚假的員工請提前20個工作日將申請報告(附上結婚證復印件)上報至公司運營部主管,并對自己在婚嫁期間工作作周詳安排,在交接無誤的情況下公司給予批準婚嫁。如不提前申請或工作不能正常交接,公司有權不予批準。
十五、審批程序
1、所有請假事宜,經報運營部主管批準后交至行政專員保管;
2、部門主管不在公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時,可由上一級主管代為批準。
十六、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2、本制度由運營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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