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山西環保廳通報:處罰晉城市1590.94萬元
11月15日,山西省環保廳通報了今年10月份全省11市環境空氣質量獎懲情況:獲獎勵最多的是大同市,達909.27萬元,處罰最多的是晉城市,達1590.94萬元。為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環保的主體責任,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我省近日制定了《山西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獎懲方案(試行)》。11市環境空氣質量變好或是變壞,將給予相應的獎勵或者懲罰。 按照要求,對當月監測結果差于考核基數的城市,進行資金扣罰。對當月監測結果好于考核基數的城市,給予資金獎補。當月城市PM2.5、PM10、二氧化硫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的,不進行扣罰。采暖期主要考核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2.5、二氧化硫。非采暖期(4月—10月)考核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2.5、PM10。其中明確,資金扣罰對象為當月指標監測結果同比或高于全省平均值的城市。PM2.5、PM10、二氧化硫濃度與考核基數相比,差值在5個微克以內(含)時,扣罰資金系數為10萬元/微克,在5個微克以上時,扣罰資金系數為20萬元/微克。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與考核基數相比,差值在2個數值(含)以內時,扣罰資金系數為20萬元/個數值,超過2個數值時,扣罰資金系數為40萬元/個數值。資金獎勵對象為當月監測結果同比改善和好于全省平均值的城市。考核城市各單項指標環境空氣質量獎勵和扣罰資金相抵即為該城市當月環境空氣質量獎懲資金。此外還明確,環境空氣質量扣罰資金的80%用于對各市空氣質量獎勵,20%由省級統籌使用。各市環境空氣質量獎勵資金統籌用于行政區域內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方面的項目。從此次公布的10月份獎懲情況看,晉城、晉中、陽泉、長治、運城、忻州、臨汾8市被扣罰金,共計扣罰金額達到5356.39萬元;大同、太原、朔州、呂梁4市獲得獎勵資金,共計獎金達1718.17萬元。 考核數據采用經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審核后的各設區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省環保廳負責每月對各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獎懲結果進行核算,將獎懲結果通報各市并在媒體公布,發現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山西晚報全媒體記者:薛琳通訊員:王毅編輯:趙亮【山西環保廳通報:處罰晉城市1590.94萬元】相關文章:
山西省晉城市城區土地復墾潛力研究05-02
4家房產中介公司被通報處罰08-12
關于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處罰通報范文05-14
山西省晉城市新模式助推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05-05
山西省教育廳公示各類學校收費標準04-27
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2015初級職稱準考證打印入口05-02
山西:清潔型環保裝置有了名份05-02
山西晉城市銀行業成為大學生村官創業娘家人05-02
山西省司法廳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04-30
試論晉城市的噪聲污染與防治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