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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司法廳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山西省司法廳公告
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定于9月15日、16日在全國統一舉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67號),現就山西省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報名條件
1. 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依據《司法部關于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意見》(司發通[2007]38號),我省婁煩縣、天鎮縣、陽高縣、靈丘縣、廣靈縣、渾源縣、左權縣、和順縣、平順縣、壺關縣、武鄉縣、永和縣、大寧縣、吉縣、汾西縣、隰縣、興縣、臨縣、方山縣、石樓縣、嵐縣、中陽縣、平陸縣、靜樂縣、保德縣、五寨縣、繁峙縣、河曲縣、岢嵐縣、五臺縣、偏關縣、神池縣、代縣、寧武縣、右玉縣35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可以將報名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茖W歷。
前述高等院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是指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茖W校,其中包括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
持港澳臺地區和外國高等院校學歷的人員,其學歷經認證后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的;
(3)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
(4)依照《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八條規定,被處以2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的;或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3.已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以及已經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我省統一實行網上預報名、現場確認并當場發放準考證的報名方式。
1、網上預報名時間:6月5日至6月20日。報名人員須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即中國普法網,網址:www.legalinfo.gov.cn)進行網上預報名,并自行下載、打印出含有個人信息的報名表,供現場確認時使用。
2、現場確認地點、時間:全省11個市司法局均設立現場報名點,F場確認時間太原市為7月1日至7月20日,其它各市為7月5日至7月20日。
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以在工作、學習地報名。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法律專業?茖W歷畢業人員,在非放寬地區或其他放寬地區報名、考試的,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應當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三、報名材料
現場確認時,報名人員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2份
下載、打印的含有本人信息的《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不能提前下載、打印報名表的,在確認時須提供網上預報名的序號,由工作人員打印。
2.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 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持港澳臺地區和外國高等院校學歷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4、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報名人員,報名時還應提交戶口本原件(打印版)及復印件2份;報名表中所填寫的戶籍代碼應與戶籍地一致。
以上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
5、本人到確認點現場釆集照片,為保證現場拍照效果,報名時人員須著裝整潔。
6、按規定交納報名費。
上述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經審驗符合報名條件的,經各市司法局確認后,現場發給準考證。
四、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其他有關事宜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2007年第67號)。
咨詢電話:
省司法廳03512681088 太原市03514225253
大同市03527621253 陽泉市03532296630
長治市03552043242 晉城市03562198727
朔州市03492033148 晉中市03543038640
運城市03592660413 忻州市03503026048
臨汾市03573350123 呂梁市03588310626
山西省司法廳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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