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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中規定了水質指標有106項,這些指標是表示水中各種雜質或污染物的重要標志,是水質狀況的綜合反映,
水中雜質的來源包括自然過程〈降水、滲透、沖刷等)和人為因素(使用中污染)。水中雜質包括懸浮物、膠體(含微生物)、溶解物,其中懸浮物和膠體(圖1-1)是產生渾濁的主要根源,是飲用水處理的主要去除對象。水中雜質分類詳見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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