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的實施情況調研
保障法和保障條例以*法為依據,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和本市實際出發,對老年人需要特別保護的權益做出了比較全面的規定,確立了老齡事業的發展目標,即“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明確了各級政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家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保障法規定,國家和社會應當采取措施,健全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生活、健康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各級政府要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逐步增加財政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明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各類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這些規定,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為保證法律法規在本市的貫徹實施,切實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今年3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保障法和保障條例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聽取了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視察了部分區縣老齡工作,召開了相關社會組織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他們對老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組還深入15個社區,與退休工人、干部、教師和農民等不同職業、不同年齡段和不同健康狀況的老年人深入交談,了解他們的需求。在執法檢查過程中充分發揮代表作用,邀請近百人次的市人大代表參加了檢查和調研活動。同時,結合執法檢查的重點、難點問題,對今年市人代會上代表提出的涉及老年人權益保障方面的19件建議進行了重點督辦,有關部門在接受檢查的過程中,根據代表建議積極改進工作,使執法檢查與辦理答復建議有機結合,有力地推動了政府部門相關方面的工作,代表們對建議辦理情況都表示滿意。部分區縣人大常委會也同步對貫徹落實法律法規情況開展了執法檢查。
6月22日,執法檢查組召開全體會議,討論通過了執法檢查報告。下面,我就執法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本市貫徹落實保障法和保障條例的基本情況
保障法和保障條例實施以來,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認真履行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各項職責。一是將老齡事業納入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制定了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各項配套政策措施,促進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二是不斷完善養老保障體系,加大財政投入,不斷提升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健康水平;三是大力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改善居家養老人群的生活照料和個性化服務;四是拓展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的領域,豐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法和保障條例貫徹實施十幾年來,我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社會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識不斷增強,初步形成了敬老、養老、助老的社會氛圍,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較好的維護,養老保障和養老服務水平居全國前列。
(一)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形成,“老有所養”得到落實
近年來我市積極探索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了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制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福利性養老保障制度為基礎,以老年人優待制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五保”制度、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等為補充的多層次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20**年出臺的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人福利性養老保障政策,在全國率先建立了統籌城鄉、標準一致的福利性養老保障制度,社會反響強烈,深受老年人的歡迎。為進一步提高老年人社會福利水平,我市于20**年制定了《關于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辦法》,在老年人乘坐地面公交車、參觀游覽公園和博物館等文化體育場所、建立高齡津貼和發放養老服務補貼、提供優惠醫療服務及為老年人開展法律服務等方面,提出了11項優待辦法。優待辦法的出臺,保證了老年人能夠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二)老年人醫療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老有所醫”目標初步實現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醫療保障制度,實現了醫療保險在全市城鄉范圍內的全覆蓋。加強老年人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在全市18個區縣建立了老年病專科醫院。加大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通過為老年人建立免費健康檔案,定期為老年人進行體檢,開展老年健康知識宣傳教育,促進了老年人健康水平的提高。社區衛生服務站為老年人看病就醫提供了方便。
(三)新型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形成,養老服務水平得到提升
逐步展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新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新型養老服務體系以社區為依托,多數老年人在社會化服務協助下通過家庭照顧養老,部分高齡、空巢、生活半自理和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通過政府購買社區照顧服務養老,有效地彌補了家庭照料的缺失和不足。如開通96156社區服務熱線,推出“菜單式”為老服務項目,開設老年餐桌等。逐步推廣建立城鄉社區空巢家庭老年人的幫扶網絡,使老年人在出現特殊情況時能夠及時得到救助。為滿足身體致病、致殘、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和部分“五保”老年人的集中照料、護理需求,堅持政府主導的原則,加大資金投入,興辦各類敬老院。為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敬老院建設的積極性,在建設資金支持、運營補助、土地供給等方面出臺了優惠政策。目前全市共有各種類型的敬老院339所,4萬余張床位。
(四)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發展,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
為滿足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的愿望,我市采取多種措施,為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發揮作用搭建平臺。例如組織老年知識分子參與“銀齡行動”,支援貧困地區,提供文化、醫療、科技服務;組織離退休專家到區縣開展援助項目,返聘退休醫學專家到社區衛生中心站工作等。針對老年人以在社區生活為主的特點,發動他們積極投身和諧社區建設和新農村建設。通過建立老年人協會、開辦老年學校、建設老年人活動場所和設施,組織引導老年人參與各類文化、體育、娛樂活動,豐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老年維權保障措施不斷完善,合法權益得到較好維護
為了使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和執行,法制宣傳部門利用多種方式開展普法宣傳教育,開辦法律專家熱線和專家課堂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務咨詢。各類法律服務機構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職責,暢通老年人維權渠道,為老年人維權提供優惠便捷的服務。各級司法機關依法打擊各種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護老年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為老年人參與訴訟活動提供優先服務,同時對特困老年人實施司法救助,保證老年人合法權益在受到侵害時能夠依法及時得到維護。
二、存在的問題
面對人口老齡化發展的趨勢日益嚴峻和老齡事業持續發展的需求,保障法和保障條例的貫徹實施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全社會對人口老齡化特點、發展趨勢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認識有待深化,對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的緊迫性有待提高。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的針對性不強,侵害老年合法權益的行為還時有發生。一些單位和組織參與公益性養老服務的自覺性不高。
二是養老保障水平有待提升。本市已建立起覆蓋全市城鄉的養老保障體系和醫療保障體系,但由于基礎薄弱,養老保障水平相對較低,城鄉差別仍然較大。在調研中“老有所養、老有所醫”的落實依然是老年人最為關注的問題。一些國有、集體企業中較早退休的老職工退休金水平相對偏低;農村地區特別是邊遠山區的老年人有基本生活保障,但醫療保障水平相對較低。
三是養老服務社會化水平不高。目前我市社區養老服務處于起步階段,引進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的體制、機制還不夠健全,養老服務社會化程度不高,市場準入、運行、監管不規范。家政服務、日間照料、精神慰籍等為老服務項目短缺,空巢老人、高齡老人家庭亟需的家政服務人員不能滿足需求,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的護理需求缺口更大。
四是敬老院養老床位供需矛盾突出。隨著老齡化社會的發展,老年人進入敬老院養老的要求增多,由于歷史上對敬老院建設投入不足,造成敬老院床位數量與需求缺口較大。另外,由于敬老院建設布局不盡合理、有的服務功能不全或缺乏專業隊伍、服務水平不高等原因,造成現有的敬老院床位中有近三分之一沒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床位空置率較高。
五是老齡工作機構隊伍有待加強,工作機制有待健全。區縣和街道、鄉鎮的老齡工作機構人員配備不盡合理,人員流動性較大,專業人才缺乏。老齡工作機構隸屬關系不一致,在工作中不能充分發揮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服務職能。
三、對進一步貫徹落實法律法規的建議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保障法和保障條例,推動我市老齡事業的健康發展,提出以下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對老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我市在1990年就已步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口數量為109萬,占當年人口總數的10%。目前我市老年人口數量已達到254萬,占人口總數的15%,老年人口年平均增長率為4.9%,高于總人口年均增長率,呈現人口老齡化發展速度快的特征。根據預測,到2020年我市老年人口數量將達到350萬,到2050年將達到650萬的峰值。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這一發展趨勢的嚴峻性,及給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挑戰,提高對發展老齡事業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的大局出發,把老齡事業作為加強社會建設、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首都社會和諧穩定的大事來抓,深入研究、科學籌劃,加大投入,堅持改革創新,完善制度措施,確保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進一步加強對老年人權益保障的宣傳教育
一是要廣泛宣傳人口老齡化發展的趨勢和嚴峻挑戰,提高全社會貫徹落實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增強發展老齡事業的緊迫感。二是要深入開展對老年人群體的普法宣傳教育,尤其是對老年人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優待政策的宣傳,提高老年人依法維權能力。三是要加強對開展慰老助老活動、志愿服務、落實老年優待政策等工作的宣傳,使老年人切實感受到政府和社會的關心和尊重。四是要針對當前社會上存在的忽視老年人精神需求、“啃老族”現象以及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問題,運用靈活有效的方法開展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識。
(三)進一步健全完善養老保障體系
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立足于我國基本國情和我市實際,積極探索創新,進一步深化社會保障體制機制改革,抓緊健全完善養老保障體系,為我市人口老齡化高峰的到來做好準備。一是要在完善養老保障制度基礎上不斷提高保障水平,使養老保障水平與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二是要按照城鄉一體化的要求,逐步增加農村老年人的保障性收入,加快農村醫療衛生體系建設步伐,逐步縮小城鄉差距。
(四)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我國從上個世紀70年代就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目前第一代獨生子女已進入婚育年齡,“421”家庭模式已經顯現。由于家庭結構的改變,家庭養老功能逐步弱化,養老服務的社會需求迅速增長。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重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探索符合國情和我市實際的體制機制,搞好政府主導和市場運作的銜接,走出一條有特色的路子。一是加強對養老服務社會化配套政策研究。要針對養老服務社會化基礎薄弱的問題,加強對引導、扶持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的政策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出臺配套的管理辦法,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的積極性,提高養老服務的社會化程度;針對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加強對家政服務人員職業教育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養老服務水平。二是加大敬老院養老床位建設力度。要積極采取措施落實我市“十一五”規劃確定的建設任務。對今年新增1.5萬張養老床位的建設任務,要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按期完成。新建敬老院要合理規劃布局,規范服務標準,拓展服務功能,提高服務人員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對現有敬老院要進行必要的改造,提升服務水平,提高使用效率。要探索敬老院的醫療服務與現行醫療保障制度相銜接的機制,滿足敬老院醫療服務需求。民政、發展改革、財政、規劃、土地資源管理等部門要切實履行部門職責,保證相關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五)加強老齡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
加快市級老齡工作機構的改革步伐,研究解決區縣老齡工作部門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能力弱的問題。對老年人口數量較大的區,要根據老齡工作的實際需要配備相應的老齡工作干部;有條件的街道和鄉鎮應當配備專職老齡工作干部。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教育和培訓,緩解老齡工作機構干部短缺、隊伍不穩定的問題。
(六)對修改和完善保障條例的建議
根據此次檢查情況,對下一步修訂和完善保障條例提出以下建議:一是保障條例在內容上需與保障法相銜接。由于我市保障條例先于國家保障法頒布實施,在內容上多處與保障法銜接不緊密,應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對有關條款進行調整和細化。如應根據保障法的規定增加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的具體條款。二是需要增加的有關內容。近年來,我市在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方面相繼出臺了多項政策措施,應將成熟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法規條款;在保障條例中增加發展養老服務業的相關內容,以便政府綜合利用行政、法律和經濟等手段,有效整合社會資源,推進養老服務業的發展;在保障條例中應按照城鄉一體化的要求,增加對農村老年人的權益保障內容。三是在保障條例中應對政府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和老齡工作機構的職能定位進行明確,保證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法有效地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是關系到首都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建設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的一項重要工作。應持續抓好保障法和保障條例的貫徹落實,促進我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不斷向前發展。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的實施情況調研】相關文章:
關于老年人健康情況調研報告(通用5篇)07-31
家庭用電情況調研報告03-28
基層團組織情況調研報告03-27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制度全文05-01
老年人生日賀詞02-21
消費者權益日的家電促銷12-31
農貿市場日常管理條例03-23
春季老年人該如何養生05-16
權益部工作總結(通用10篇)07-24
最新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