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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電力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辯證關系論文
摘 要 本就電力工業與環境保護事業間的良性互動與發展進行有益探索文簡要而全面的論述了電力工業的發展與環境保護對立統一的辯證關系。
關鍵詞 電力 環境 辨證 關系
前言
當前,我國二氧化硫年排放總量大大超出了環境自凈能力,造成近三分之一的國土酸雨污染嚴重,合理開發和利用資源,促進經濟與環境的和諧統一。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和《國家環境保護“十五”計劃》要求,到“十五”末期,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00年減少10%。其中,“兩控區”(指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控制區)減少20%,污染防治任務十分艱巨。2002年,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排放量達到666萬噸,占全國排放總量的34.6%⑴,嚴格控制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排放對實現全國二氧化硫總量控制目標至關重要。為了實現“十五”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污染防治目標,進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采用先進工藝,推廣潔凈煤應用技術,加快二氧化硫污染治理步伐,加強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從根本上改善城鄉生活環境,國家環?偩肿罱掳l關于加強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污染防止工作的通知⑵中明確指出,大中城市建成區和規劃區,原則上不得新建、擴建燃煤電廠。對符合國家能源政策和環保要求的熱電聯產項目,在按程序審批后,同步配套建設脫硫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所需資金納入主體工程投資概算。東中部地區以及西部“兩控區”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燃煤電廠,同步配套建設脫硫設施。西部“兩控區”以外的燃煤電廠,不符合國家排放標準、總量控制等環保要求以及沒有環境容量的,也要同步配套建設脫硫設施;符合環保要求的,可預留脫硫場地,分階段建設脫硫設施,建設燃用特低硫煤(含量小于0.5%)的坑口電站,有環境容量的,可暫不要求建設脫硫設施,但必須預留脫硫場地。加大現有電廠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力度。對不符合城市規劃和環保要求的市區內現有燃煤電廠,要通過建設脫硫設施、機組退役或搬遷等措施,逐步達到環保要求。2000年以前批準建設的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排放超過標準的,應分批建設脫硫設施,逐步達到國家排放標準要求。2000年以后批準建設的新建、改建和擴建燃煤電廠(西部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電站除外),在2010年之前建成脫硫設施。抓緊制定鼓勵脫硫的經濟政策,建立電廠上網電價公平競爭的機制。研究制訂燃煤電廠上網電價折價辦法,制訂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排放在線連續監測和環保優先的發電調度管理辦法,修訂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排放標準,推動燃煤電廠采取措施,減少二氧化硫排放,落實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措施。國務院已經做出的有關規定,我們必須認真執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審批燃煤電廠的規劃用地,督促落實為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指標平衡而承諾的各類治理項目,并與新建、改建、擴建燃煤電廠主體工程同步驗收!皟煽貐^”內應抓好《兩控區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計劃》確定的137個燃煤電廠脫硫項目建設,保證相關企業落實資金和保證進度。有關領導要切實加強對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支持。對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未按期完成國家確定的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污染防治項目的地區、電力集團和企業,國家不再審批該地區、電力集團和企業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對現有含硫量大于1%、“九五”以來批準建設并預留脫硫場地和位于國家113個環保重點城市市區的燃煤機組脫硫項目,予以優先安排⑶。加強對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排污費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排污費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列入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進行管理,用于電力企業二氧化硫污染防治,不得挪作他用⑷。因此,進一步加強對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排放監測和污染防治工作優為重要,不斷提高防污治污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一、電力工業的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
電力工業作為國民經濟最主要的能源產業,也是我區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產業,要在加快發展的同時,切實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燃燒使用大量的煤炭,產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及灰渣等大量環境污染物質,與環境保護之間從辯證法角度分析正是一個矛盾的兩個方面,矛盾具有對立性又有統一性。如果只片面強調電力工業的發展而忽視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或者片面強調環境保護而限制電力工業的發展,那么兩者之間的矛盾將越來越尖銳和突出。但是如果能夠既重視電力工業的發展,又大力搞好環境保護工作,則二者在一定條件下又有可能互相促進發展,從而具有一定的統一性。
二、電力發展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生產生活至關重要。
進入二十一世紀的中國,國民經濟發展的勢頭日益強勁。每年新增大批工業企業要用電,城市居民生活電氣化要用電,農村農民生產生活電氣化要用電,鐵路電氣化也要用電……。人民生產生活對電力的需求與日俱增,許多地區電力供應日益緊張,甚至供不應求,于是不得不采取拉閘限電的措施。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民的生產和生活,也必定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國民經濟的發展。因此電力工業的大發展對于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的要求是非,F實的,也是非常迫切的。
清華大學、電科院、北京水電經濟研究所分析了2000年和2010年電力需求預測成果,采用產值單耗法和人均生活用電指標法,以1990年為基數,對2000年和2010年的電力供求進行了修正,結果見下表。
三、電力發展對環境的嚴重影響
但眾所周知的事實是,以燃煤為主的電力工業的高速發展將對我國的資源和環境帶來巨大的影響。目前,我國電力工業的能源結構主要是以燃煤為主,因此,電力工業是我國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大戶。煤炭除了主要含炭外,還有大量的灰份、少量的硫、氮以及有害的微量元素。煤炭燃燒在釋放熱能的同時還產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灰渣和煙塵。排入大氣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與水汽結合生成硫酸和硝酸,隨降水落下形成酸雨,造成農業、林業、水產業的損失和建筑物的腐蝕;大量一氧化碳轉化為二氧化碳形成溫室效應;煤炭燃燒后的灰塵經煙囪排出飄浮于大氣中,危害人群健康;大量灰渣需占用土地堆放,有的還將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資源,造成環境的二次污染。
四、能源開發與環境保護要緊密結合
迄今為止的人類文明發展主要依賴的是無節制地開發和利用煤、石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的資源以及水、土地、生物質等自然資源。人類首先將這些資源轉換成能源,然后將能源以熱和功的形式加以利用,最后治理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即先污染后治理。工業革命以來,發達國家的發展正是經歷了這一漫長的歷程。問題在于傳統的資源、能源與環境之間是基于鏈式聯接的“串聯”思路,它給人類帶來沉痛的教訓是奢侈的資源浪費、過低的能源利用率和不可容忍的環境污染。我國目前正處于以煤碳為主要能源、大量消耗水資源的發展中階段。作為工業化后起之秀的我國是否應該借鑒國外內經驗教訓,走出一條將資源、能源與環境有機地結合為一體的發展新模式呢?
五、環境污染對人類的極大危害
由于我國“豐煤少油”的資源條件,以及煤炭相對石油、天然氣更低的使用成本,可以預見,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仍以煤炭發電為主,“以電力為中心,以煤炭為基礎”的能源政策成為我國能源發展的必然選擇。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發電煤炭的用量將大幅度增加。但伴隨而來的一個致命弱點——環境污染,卻制約了它的發展。預計2000年到2010年是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10年,煤炭消耗量估計將增到18億噸,二氧化硫產量可達到3000萬噸。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能源利用的進一步擴大化,因燃煤造成的二氧化硫危害也越來越嚴重,造成了我國大面積的酸雨區。酸雨的形成造成糧食、蔬菜減產,甚至整塊菜地絕收,森林的材積量銳減,甚至大片林區死亡,造成近年來揚沙天氣頻頻出現,自然環境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污染引起人體呼吸疾病,造成人群死亡率上升。據有關資料顯示:1995年,我國由于酸雨、二氧化硫污染造成的農作物、森林、人體健康等方面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約1100億元,并且由于我國的二氧化硫污染和酸雨范圍的擴大,引起了周邊國家的不滿。
六、既要發展電力工業,又要保護環境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的環境形勢日益嚴峻。煙塵、粉塵、SO2、NOx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酸雨等對大氣環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酸雨面積已超過國土面積的29%。就大氣而言,其主要的污染物就是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聯合國衛生組織公布的世界十 大污染城市,我國占有七個。僅為補償環境污染給我國人民健康帶來的損害的投資每年高達 340~500億美元。而環境污染的最大來源是燃煤排放物。據資料統計表明:火電廠排放的二氧化 硫占全國工業污染的30%以上,到2015年該比例將上升50%左右,煙塵排放量占全國煙塵排放 量的40%。火電廠排放污染嚴重的現實已制約電力工業的發展。 有鑒于此,探索一條既要發展電力工業,又要保持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是十分重要的。
七、電力工業用煤量和排污量都是大規模的
根據1990年~1995年歷年單位電量標準煤耗遞減情況,預測2000年和2010年單位電量標準煤耗分別為370 g/kWh和350 g/kWh,由此計算得2000年和2010年發電用標準煤,并將其轉換為原煤分別為5.88億t和10.68億t。若燃煤平均含灰率為26%,含硫量1.05%,2000年和2010年平均除塵率分別達到97.5%和99%,則各種污染物的排放量見下表。
為了控制污染,保護環境,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包括火電廠在內的工業污染源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我國于1995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 染防治法》,其中規定:在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內,排放二氧化硫的火電廠和 其它大中型企業,屬于新建項目,不能燃用低硫煤的必須配套建設脫硫、除塵裝置或采取其 他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除塵的措施。也就是說,防治二氧化硫污染減少酸雨擴大化,已從法律上作出了明確規定。再例如,1998年1月國務院正式批準的《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控制區劃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中,兩控制區總面積為109萬km2,占國土面積的11.4%;且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尤其是工業城市。《方案》規定在兩控制區內,排放二氧化硫的工業污染源要達標排放,并實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2000年排放水平以內,城市環境空氣二氧化硫濃度達到國家環境質量標準,酸雨控制區降水pH值小于4.5的面積比2000年明顯減少。《方案》要求除以熱定電的熱電廠外,禁止在大城市城區及近郊區新建燃煤火電廠,新建、改造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電廠,必須建設脫硫設施。現有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電廠,要在2000年采取減排措施,在2010年前分期分批建成脫硫設施或采取其他相應效果的減排措施。此外,1996年我國制定了《21世紀議程》和《中國環境保護行動計劃》等綱領性文件,也對電力工業環境保護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為了控制污染、達標排放,在今后建設火電廠時,需增加投資建設污染物治理系統,據初步估算,僅脫硫裝置就將使火電廠投資增加20%~30%,同時還得支付高額的運行費用。在電力市場逐步規范化的情況下,投資和成本的增加將極大增加火電廠的競爭壓力。
九、電力企業要加大對環境保護工作的投入
可持續發展思想首先是建立在提高對環境與發展之間關系的認識水平之上的?沙掷m發展就是“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后代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我國全面小康建設的一個指導思想就是實施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強環境保護,提高全社會環境水平是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電力工業的發展,再也不能并且也不可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了。同時應看到,在我國出臺一系列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包括火電廠在內的工業污染源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的新形勢下,電力企業加大環境保護工作的投入,如增建脫硫裝置、加大灰渣綜合利用率等,除能帶動相關環保產業的增長從而有利于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外,還有可能變被動為主動,實現有利于自身的發展。以寧夏大壩發電廠為例,根據于2003年7月1日起實施的國務院《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和據此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聯合制定的《排污費征收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預計其2003年至2005年二氧化硫排污繳費見下表:
十、結論
綜上所述,由于電力工業的迅速發展必將產生大量的污染物質,對環境造成極大的污染,這是難免的,也是矛盾的,但是矛盾是可以調和的。當電力工業大發展的同時,如果不斷加大電力環保的投入,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則不但不會加重環境污染,反而還減輕環境壓力。
電力工業的發展和環境保護是既有對立的一面,又有統一的一面,是既對立又統一的辯證關系。
注釋:
、、摘自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環發[2003]159號總則第4行內容 2003年9月15日
⑵、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環發[2003]159號
、、摘自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環發[2003]159號
第6條第4行內容。
⑷、摘自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環發[2003]159號第6條第6行內容。
參 考 文 獻:
1、《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手冊》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2、《能源、燃燒與環境》 [美] 諾曼奇格
3、有害氣體治理工程》 華北電力學院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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