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利用狹小空間開展體育活動
(廣州市教育局幼教處 張瓊)
《幼兒園工作規程》規定:“幼兒園應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國家教委、建設部、城市 幼兒園建筑面積定額》(試行)規定:幼兒園戶外活動場地每生4平方米。然而事實上,在一些條件較差的幼兒 園,以上關于場地的規定幾乎是一個奢望。特別在一些歷史較長的大中城市中,建園較早的幼兒園有相當的一 部分早已被禁固在有限的空間內了。這些幼兒園地處橫街窄巷,無論是向空間發展,還是向周圍發展,都是非 常困難和渺茫的。
既然擴建現有的幼兒園不太現實,國家也不可能一下子拿出一大筆財力來重新興建標準的園舍,那么如何 利用現有條件,積極挖掘潛力,提高體育活動質量,便成為當前集中研究的問題。
一、合理利用現有的場地,使之發揮最高使用率和最好使
用效果。
首先修改日作息時間表,錯開每班的早操和體育活動時間,然后,把全園的室外活動場地劃分為若干小區 ,較合理公平地分配給各班在不同的時間里使用,使用這種統一安排活動場地的方法,應當注意這樣一些問題 :
1.在一些活動中,相同年齡班可共同使用場地。如早操時間,如果相同年齡班使用同一套早操內容,可以 合并在同一場地進行。
2.盡量避免互相干擾,讓每一位教師都能按自己計劃進行活動。
3.綜合考慮場地諸因素進行場地分配。如樓上的班級有陽光,而樓下的班級則沒有這個條件,因此,就應 當把樓下的班級安排到陽光較多,較通風的地方。
二、走出幼兒園,在大自然中開辟廣闊的活動天地。
當園內活動面積明顯不足的時候,把活動范圍伸展到園外,可以大大地增加體育活動所需要的場地,豐富 體育活動內容,提高體育活動的質量,同時,也能更有效地結合其他教育內容,產生多方效益。
當然,這個做法的前提之一,就是上至幼兒園行政領導,下至幼兒園工作人員在思想上的大膽解放。因為 ,這樣的伸展,僅安全一項就足以會使許多人搖頭了。但是實踐證明,只要解放思想,周密安排,細致照顧, 這個方法是很有前途的。只不過,在活動之前,教師必須統籌周密地考慮到一切可能發生的問題,并以更大的 耐心,更為細致的關心,使活動順利進行,以達到目的。
組織這類活動,同時也要注意到以下問題:
1.活動內容除了考慮豐富多變的原則外,還要考慮到如何對園內鍛煉的薄弱環節進行補償和加強。
2.通過控制活動內容、活動時間,抓好適宜的活動量和活動強度。
3.教師要有明確的目標,避免“放羊”。
三、發動教師和家長制作有趣、實用的體育運動器材,豐
富體育活動內容。
在場地和空間的限制下,集中的體育活動和體育游戲在形式上、內容上、數量上都大大削弱了,作為補償 ,分散和分組活動(特別是組數多,各種活動材料充足,人數少的活動)在很大程度上就要通過活動材料和活 動器械進行控制了。當前,幼兒園在自由活動(分散活動)時間里提供的玩具普遍較為單調,除了固定的攀登 架等大型體育器械外,常用的不外乎是球板、沙包、皮球、跳繩等玩具,久而久之孩子們便失去了對這些活動 的興趣,自由活動往往變成“放羊”、“放馬”式的散漫活動,失去了體育鍛煉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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