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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全球化與“中心—外圍”理論
一1949年5月,普雷維什向聯合國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經濟委員會《簡稱拉美經委會》遞交了一份題為《拉丁美洲的經濟發展及其主要問題》的報告,系統和完整地闡述了他的“中心—外圍”理論。在這份報告中,普雷維什指出:“在拉丁美洲,現實正在削弱陳舊的國際分工格局,這種格局在19世紀獲得了很大的重要性,而且作為一種理論概念,直到最近仍繼續發揮著相當大的影響。在這種格局下,落到拉丁美洲這個世界經濟體系外圍部分的專門任務是為大的工業中心生產糧食和原材料。”(注:Raúl Prebisch,"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Latin America and its Principal
Problems",Economic Bulletin for Latin Amertca,Vol.7,No.1,February 1962,p.1.)也就是說,在傳統的國際勞動分工下,世界經濟被分成了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大的工業中心”;另一個部分則是“為大的工業中心生產糧食和原材料”的“外圍”。在這種“中心—外圍”的關系中,“工業品”與“初級產品”之間的分工并不像古典或新古典主義經濟學家所說的那樣是互利的,恰恰相反,由于技術進步及其傳播機制在“中心”和“外圍”之間的不同表現和不同影響,這兩個體系之間的關系是不對稱的。對此,普雷維什進一步指出:“從歷史上說,技術進步的傳播一直是不平等的,這有助于使世界經濟因為收入增長結果的不同而劃分成中心和從事初級產品生產的外圍。”(注:Raúl Prebisch,"Commercial Policy in the Underdeveloped Countrie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XLIX,May 1959,p.251.)
正是循著上述思路,普雷維什逐步完善了“中心—外圍”理論。概括地說,這一理論主要包含了3個方面的內容:“中心—外圍”體系是一個統一的、動態的體系,具有整體性;“中心—外圍”之間在生產結構上存在很大的差異性;“中心—外圍”之間的關系是不平等的。對于所謂的整體性,普雷維什強調的是,無論是“中心”還是“外圍”,它們都是整個資本主義世界經濟體系的一部分,而不是兩個不同的經濟體系。普霄維什認為,現存的世界經濟體系是資產階級工業革命以后,伴隨著資本主義生產技術和生產關系在整個世界的傳播而形成的,維系這一體系運轉的是在“19世紀獲得了很大的重要性”的國際分工。根據這種國際分工,首先技術進步的國家就成了世界經濟體系的“中心”,而處于落后地位的國家則淪落為這一體系的“外圍”。“中心”和“外圍”的形成具有一定的歷史必然性,是技術進步及其成果在資本主義世界經濟體系中發生和傳播的不平衡性所導致的必然結果。
對于“中心—外圍”體系的差異性,普雷維什的側重點在于強調二者在經濟結構上的巨大差異。他認為,技術進步首先發生在“中心”,并且迅速而均衡地傳播到它的整個經濟體系,因而“中心”的經濟結構具有同質性和多樣性。所謂的“同質性”,是指現代化的生產技術貫穿于“中心”國家的整個經濟;而其經濟結構的“多樣性”表明,“中心”國家的生產覆蓋了資本品、中間產品和最終消費品在內的、相對廣泛的領域。“外圍”部分的經濟結構則完全不同:一方面,“外圍”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結構是專業化的,絕大部分的生產資源被用來不斷地擴大初級產品的生產部門,而對工業制成品和服務的需求大多依靠進口來滿足。另一方面,“外圍”部分的經濟結構還是異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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