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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稅制結構應與時俱進
稅制結構主要包括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不同稅類的地位和相互關系。第二層次是同一稅類內部和不同稅類的各個稅種之間的相互關系。第三個層次是各個稅制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一、影響稅制結構的因素生產力水平。生產力水平的高低,直接決定著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的高低。經濟發展水平高,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多,在滿足社會成員的基本消費后,能有更多的剩余,為稅收提供更充裕的來源。
經濟結構。經濟結構決定稅源結構,從而決定稅制結構。稅制結構無法擺脫經濟結構而存在,它只能建立在既定的經濟結構之上,受既定的經濟結構的影響。從產業結構來看,稅收取自于社會財富,一個國家的產業結構如何,直接決定著稅收的來源,從而影響著稅種的設置和不同稅種的地位。有什么樣的產業才有什么樣的稅源,有了什么樣的稅源,才能根據這樣的稅源開征相應的稅種。
政府調節經濟的意圖。不同的稅收對經濟具有不同的調節作用。政府調節經濟的意圖不同,稅制結構是不同的。當政府有調整產業結構、調節收入分配、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保護環境等需要時,便開始征收具有該類調節功能的稅收,稅制結構趨于復雜。
稅收征管水平。一定的稅制結構要求與之相適應的征管水平,因為稅制結構的預期目標要通過稅收征管來實現;反過來,一定的稅收征管水平會制約稅制結構的選擇。
歷史原因。一個國家之所以采取這種而不是那種稅制結構,除了受上述因素制約外,一些特殊的歷史原因往往也起很大作用。比較典型的歷史原因是戰爭。戰爭的爆發會產生巨大的財政需求,從而嚴重影響當事國的稅制結構。為了應付戰爭需要,戰時往往開征許多新稅,一些舊有稅種也會得到調整,從而造成稅制結構的改變。
國際影響。在國際經濟一體化的今天,一國經濟不僅僅受本國稅制的調節,還往往受到別國稅制的影響。當別國調整稅收制度,大肆減稅時,本國若不采取相應行動則很可能導致投資外流,使本國產品成本過高,在國際競爭中處于劣勢,影響本國經濟的繁榮。
二、我國當前的稅制結構
1.以商品勞務稅為主體的稅制模式
影響稅制結構的因素按其改變的難易程度,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可在相對較短的時期內得到改變,如政府調節經濟的意圖、國際影響等;另一類在短期內改變的可能性則較小,如生產力水平、資源狀況等。各個因素綜合作用構成了一國既定的稅制結構。短期內無法改變的因素基本上決定了稅制結構,也就是稅制模式的類型;短期內可以改變的因素只能在一定范圍內影響稅制結構,但無法改變稅制模式。
稅制模式的標志是主體稅種,而主體稅種的收入是受社會經濟狀況制約的。經濟發達國家由于個人收入水平較高,個人收入之間的差異較大,從而決定了其稅制結構中個人所得稅的主體地位。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人均收入水平低下、稅源不足,個人所得稅很難成為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種。所以說,稅制模式的形成是客觀的,無法選擇。一國若要改變稅制模式,必須首先改變影響本國稅制模式的因素,這在短期內是無法做到的。我國的國情決定了我國只能是以商品勞務稅為主體的稅制模式。
2.提升個人所得稅的地位首先,我國的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發生了很大變化,國家、企業、個人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已由1978年的3∶2∶5,變為1995年的1∶2∶7,1995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中個人收入達40258億元。這說明,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已經向個人傾斜,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有了客觀基礎。其次,個人收入分配不公、差距懸殊現象隨著個人收入的增加而出現,需要國家發揮個人所得稅的作用進行調節。所以,盡快提升個人所得稅的地位是我國目前稅制結構調整的選擇。
我國的稅制結構應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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