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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公司和國家經濟主權的消長
跨國公司是全球化的主要載體。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全球化進程的突飛猛進,跨國公司迅速崛起。一些大跨國公司的資產和年銷售額已超過大多數國家的國民生產總值。根據世界銀行發表的《2000/2001世界發展報告》,在1999年所能采集到數據的206個國家和地區中,僅有69個國家的國民生產總值超過100億美元。而《財富》雜志公布的1995年全球500家最大的跨國公司排行榜上,有440家公司的年銷售額超過100億美元。于是在國內外掀起了有關跨國公司與國家經濟主權消長的爭論。由于受全球主義和新自由主義學派的影響,國內外學界普遍傾向于接受跨國公司削弱國家經濟主權的看法。(注:楊伯溆.跨國公司與主權國家——全球化進程中的此長彼消.世界經濟與政治.2001(11):45-50)本文擬對此問題進行分析,力求得出一個相對中肯的結論。一、關于跨國公司侵蝕國家經濟主權的較為普遍的觀點
關于跨國公司侵蝕國家權力,多數研究認為,跨國公司是一種全球行為體,它以實現全球資源配置的最優化、在全球范圍內追逐利潤的最大化為目的。因此它們首先考慮的必然是公司的利益和目標而不是任何國家的利益和目標。跨國公司的“國籍現在只有一種形式上的參照意義”(注:阿蘭·伯努瓦·面向全球化.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7)。它們“拒不效忠任何民族國家,而是在全球范圍內追求自己的利益和利潤,它們既不代表其母國也不代表東道國,僅僅代表公司自身的利益”。(注:汪暉、陳燕谷.文化與公共性.三聯書店.1998:497)由于跨國公司的全球擴張,“民族國家已經失去了它們作為今天無國界的全球經濟中的有意義的參與單位的作用。”(注:Kenichi Ohmae.The End of Nation State:The rise of regional economies.New York:
The Free Press.1995:11)
對于跨國公司與母國即發達國家的經濟主權的關系問題,現有研究認為,“全球性的工商企業和國家政府之間出現了實質性的分離,前者懷有世界眼光,后者則集中注意它們的選民的福利。”(注:萊斯特·瑟羅.資本主義的未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9)“跨國公司的國際性對發達國家的威脅表現在:追逐利益最大化的跨國公司與致力于維護本國福利的西方發達民族國家之間產生了矛盾,即‘失去祖國’的跨國公司轉移了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生產和勞動崗位,減少了政府的稅收和社會福利國家建設的資金來源,加劇了社會福利國家危機。”跨國公司削弱了國家的社會再分配職能。(注:Susan Strage,The Retreat of the State:The Diffusion of Power in the World
Economy.Car-n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3~15,91~99)
關于跨國公司與東道國即發展中國家的關系,相關研究強調,跨國公司一般在發達國家(中心地帶)發展垂直分工體系中的高層次產業,而在東道國即發展中國家(邊緣地帶)發展低層次產業,由此造成了發展中國家產業結構的單一性、從屬性。跨國公司的威脅還表現為對發展中國家市場的占有越來越大。最終后果是發展中國家的財富外流,產業結構畸形,民族產業萎縮,南北差距擴大。“跨國公司追逐利潤最大化的國際性決定了它對發達國家(母國)和發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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