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古漢語中詞的兼類與活用的聯系和區別
內容提要:古代漢語中的詞類轉換情況多而復雜,目前基本上大都看作“活用”。這既不符合古代漢語的語言實際,又不利于教學。“兼類”和“活用”并存,既有必要,又有可能。
關鍵詞:古代漢語 詞類轉換 兼類活用并存
古代漢語中的詞類轉換情況多而復雜,而現在語法界對詞的轉換的處理方法不統一。例如:在“(諸葛)亮身率軍攻祁山”句中,“軍”充當賓語,是“軍隊”的意思,具有名詞的語法特點,屬名詞類;在“以河內守亞夫為將軍,軍細柳”句中,“軍”帶補語“細柳”,是“駐扎”的意思,具有動詞的語法特點,又屬動詞類,對此有人認為“‘軍’兼屬名詞、動詞兩類”,應把它作“兼類”講,不應作“活用詞”講;有人認為“‘軍細柳’的‘軍’是名詞活用為動詞,不屬兼類”。這個問題爭論的焦點在于對“兼類”和“活用”兩個概念的理解。前者認為一個詞只要兼屬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類,就屬“兼類”,不要有“活用”的說法;后者認為一個詞只要改變了本身的意義,作別類詞用,起別類詞的作用,就是“活用”,不需要有“兼類”的說法。
筆者認為,以上兩種說法都比較片面,都沒有對“兼類”和“活用”作出科學的解釋。我主張古漢語中詞的“兼類”和“活用”應二者兼而有之。
為什么要“兼類”和“活用”二者兼而有之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清什么是詞的“活用”,什么是詞的“兼類”的問題。
什么樣是詞的活用呢?從語法角度講,漢語中的每個詞,都屬于一定的類別。按本類的語法屬性去用詞叫本用,反之,叫活用。張世祿教授給“活用”這樣定義:“有些詞往往在實際的語法結構中臨時充當別的成分,和它們經常的用法不合的,這叫‘詞的活用’。”(《古代漢語》)廖序東教授給“活用”是這樣定義的:“如果一個詞偶爾改變本身的意義,作別類詞用,起別類詞所起的作用,這就叫詞的活用。”(《文言語法分析》)這兩位教授對詞的活用下的定義都強調“臨時”或“偶爾”。這就說明詞類的活用實際是詞在語法結構中的臨時運用,一離開結構,那種用法就不存在。詞類的活用,屬于語法學的范圍,不能算是兼類。例如:名詞,其語法特點是:可以自由用作主語、賓語;可以用作名詞謂語,但不能用作敘述句的謂語,不帶賓語;它的前面可加名詞、數量詞、形容詞,但不能加副詞。“人”這個詞,被用作主語、賓語、定語,是它的經常“職務”,因此它是名詞; 至于“人”在“有狼當道,人立而啼。(《中山狼傳》)”,這句中的“人”,不是作主語,也不是用作賓語、定語,而是作“立”的狀語,意思是“像人似的”。這是它的臨時“職務”。這個作用和意義 ,離開了這個具體的句子,就沒有了。因此,我們只能說這個“人”是名詞作狀語,這是它臨時取得了作狀語的作用,是詞的活用,而不能說“人”是兼類詞。
什么叫詞的兼類呢?“如果一個詞經常具備兩類詞的語法特點,那就是詞的兼類。”(《中學語文教師手冊•古代漢語》243頁)從這個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出詞的兼類和活用不同,活用屬臨時用為某類,兼類屬經常用為兩類或兩類以上。詞的兼類和活用有著很大的聯系,當一種活用經常化,約定俗成,就變成了兼類了。呂叔湘先生說:“語義的變化比較特殊,只是偶爾這樣用,沒有經常化,這算是臨時‘活用’,不同于永久性的詞類轉變……這種活用如果經常化了,就成了詞類轉變了。”(《漢語語法分析問題》46至47頁)兼類的詞由于在實際語法結構中多次“活用”,以至經常化而把它們的“變性”固定下來,這往往就是詞義的引申轉變,但是詞義的引申轉變和“詞類活用”畢竟不是一回事,詞義的引申轉變,是使語言中形成“同詞異義”的現象,產生大量的“多義詞”,這屬于詞匯學、詞義學范圍。“詞性活用”則是
[1] [2] [3]
【古漢語中詞的兼類與活用的聯系和區別】相關文章:
現代漢語中詞的兼類04-26
試論工程和技術的區別與聯系04-29
論宗教與迷信的聯系和區別04-29
古代漢語中的詞類活用及詞類兼類05-02
績效評價與績效管理的聯系和區別07-08
命題作文、材料作文和話題作文的區別與聯系12-13
干旱與高溫熱浪的區別與聯系04-29
報關員與報檢員的區別與聯系04-29
軟文與硬文(廣告的區別與聯系)04-30
技術哲學與技術史:區別與聯系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