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證據開示制度的理性思考與實踐運作
[內容提要]關于證據開示,法學界的學者們博引旁證,已經從其必要性、可行性等多方面作了大量的理論論證,對于我國證據開示制度的確立和司法嘗試,提供了有益的理論導向。近年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順應司法改革的潮流,以法學理論為先導,經充分醞釀籌備,與北京律師協會簽定了關于證據開示的協定,并結合一些案件進行了實踐。現結合我們實踐背景和過程,談一些對證據開示制度的認識,與學界同仁交流。一、司法改革和檢察實踐的現實要求——證據開示制度產生的背景
自1999年開始,為適應新時期檢察實踐的要求,海淀區檢察院陸續進行了多項改革:起訴工作規范化管理改革解決了辦案流程的統一制式和規范操作問題;主訴檢察官責任制改革解決了辦案過程中承辦人的責、權、利問題;普通程序簡易化審理改革解決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快速審結問題;普通和簡易案件改革解決了繁簡案件分開辦理的問題;起訴書等法律文書改革解決了新的庭審方式下訴訟文書制作問題?梢灾v海淀區檢察院的改革力度很大,也取得了很好的績效。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改革主要是對檢察機關內部辦案機制的調整,所關涉的部門比較單一,幾乎不直接和審判、偵查、辯護機制改革相關聯,而且考慮的出發點主要是解決訴訟效率問題;此外這些改革都面臨進一步深化的問題,深化的核心是怎樣在保證效率的同時確保案件質量、確保訴訟公正。以此為出發點,我們對現有控辯雙方的證據開示制度進行了重新考查和估量。考察中我們發現,1996年修訂的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的控辯雙方證據開示規則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證據開示主要通過間接途徑(法院)來進行;(2)證據開示主要是在提起公訴后進行;(3)證據開示的范圍具有較大的模糊性;(4)缺乏對違反證據開示義務的救濟性和懲罰性規定,F有證據信息交換制度存在的缺陷,不僅現實地損害著控辯雙方互相知悉證據信息的權利,而且也不利于法官居中裁判、控辯雙方積極對抗的庭審模式的形成,甚至成了制約訴訟文書書改革、簡易程序審改革深化的瓶頸。有鑒于此,為推進司法改革,以促使司法公正和效率雙重價值目標的實現,并確!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順利實施,海淀檢察院于2000年開始,決定著手進行證據開示的司法嘗試。
首先。我們組織人員對證據開示進行專題調研。課題組在充分收集、比較西方諸國證據理論及立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立法框架和制度環境論證后認為,證據開示制度雖為舶來品,但如果加以適當改造,完全可以在我國現有的制度土壤中扎根結果。以此為基點,制定出了證據開示規則草案,同時,多次召開公訴人、律師、法學專家座談會,廣泛征詢對證據開示規則草案的意見。此外,我們還通過個案來檢驗規則草案實施的可行性。如在辦理邢小蘭涉嫌合同詐騙一案時進行的證據開示嘗試,該案偵查機關以合同詐騙罪將案件移送我院審查起訴,審查中我們發現本案證據不完善,通過二次退補要求偵查機關補充證據,但是均未補到有價值的材料。此間,犯罪嫌疑人的律師,不僅向公訴承辦人提出了邢小蘭無罪的辯護意見,同時還聲稱掌握了大量證明邢小蘭不構成犯罪的證據材料。在此情況下,我們認為控辯雙方有必要對各自掌握的證據信息進行交換。遂決定按照前述規則草案進行證據開示。通過開示,控辯雙方對案件證據和定性問題的爭議更加明確,公訴人對案件的處理也有了新的看法。在辯方提供了大量證據后,本案最終以不起訴結案,取得了較好實踐效果。邢小蘭合同詐騙案嘗試的成功,進一步增強了我們進行證據開示改革的信心。因此我們通過與北京市律師協會多次磋商,最終與北京律協簽定協議,選定的25家律師事務所在更大的范圍內進行證據開示的司法探索。
二、維護司法公正,提高訴訟效率——證據開示制度的生命力所在
對證據開示制度的初步探索和實踐,使我們深刻的認識到證據開示制度的確立,不僅在于其自身對證據制度的貢獻,而且對于其他制度的生成,乃至整個訴訟制度的優
[1] [2] [3] [4]
【證據開示制度的理性思考與實踐運作】相關文章:
關于民本思維實踐理性的思考05-03
新課標下的綜合實踐課引發的理性思考04-30
在實踐中堅持黨的綱領的理性思考04-27
對社會公平的理性思考04-26
關于與時俱進的理性思考04-29
對無限防衛的理性思考05-02
網絡道德的理性思考04-30
對綠色壁壘的理性思考04-30
非法刑事證據產生的法律思考04-30
關于教學懲罰的理性思考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