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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現代司法理念在法官制度改革中的應用
內容提要:
任何制度都必然存在一定的理念支撐,法官制度的建立無疑也需要符合社會發展的司法理念作為理性的坐標。然而,回顧我國司法制度特別是我國的法官制度,我們會發現,我們的司法改革路徑之所以歷經曲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理念上往往存在著準備不足。即便是在司法獨立業已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準則的情況下,我們的司法獨立首要環節——法官獨立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未能獲得真正的實現,甚至,真正實現的路途還很遙遠。據此,筆者基于理念與現實操作的角度,從現代司法理念的基本內涵及內容、各國法官制度實踐、我國法官制度的現狀和現代司法理念在我國法官制度的應用四個方面,重點圍繞法官獨立理念,對司法獨立理念應用于法官制度改革作出探討,在進一步闡釋現代司法理念特別是確立司法獨立理念對于法官制度改革的重要作用同時,對我國法官制度的改革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導言:
任何制度都必然存在一定的理念支撐,法官制度的建立無疑也需要符合社會發展的司法理念作為理性的坐標。然而,回顧我國司法制度特別是我國的法官制度,我們會發現,我們的司法改革路徑之所以歷經曲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理念上往往存在著準備不足。即便是在司法獨立業已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準則的情況下,我們的司法獨立首要環節——法官獨立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未能獲得真正的實現,甚至,真正實現的路途還很遙遠。簡單來講,就筆者身處基層法院這樣一個微小的角度,在日常的法院生活中,時時處處所能感受到的仍然是與現代法治理論相去甚遠的司法現實,比如法官的任命和管理仍然是典型的行政體制;比如我們的法官一大部分的精力其實并沒有集中到審判業務上來,而是有著大量的其他性質的事務占據著法官的日常工作時間;比如在社會及公眾對法官的要求日益提升的背景下,卻并沒有相應的保障機制來為法官的獨立地位作保證等等,雖然,漢密爾頓有句名言:“就人類天性而言,對某人的生活有了控制權,等于其意志有控制權!痹缫呀浗沂境霆毩⒌谋U象w系對于法官獨立地位確立的重要性。然而遺憾的是,這種現實的存在還必然將會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盡管筆者已經把理論和現實的距離是遙遠的這一認識作為常識來接受,但面對現實,筆者仍然感到了沉重,據此,筆者試從理念與現實操作的角度,對現代司法理念應用于法官制度改革作出探討,旨在進一步闡釋現代司法理念特別是確立司法獨立理念對于法官制度改革的重要作用。
一、現代司法理念的基本內涵及內容
現代司法理念是人們在認識司法客觀規律過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科學的基本觀念,是支配人們在司法過程中的思維和行動的意識形態與精神指導,包括獨立、中立、公正、民主、效率、公開等。具體說來,現代司法理念就是人類在現代社會對司法客觀規律的認識與高度概括,與其他國家職能活動相比較,司法活動的客觀規律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與其他國家權力相同或相似的規律,如公權力的強制性、確定性;另一部分是司法自身所特有的規律,如裁判權的中立性、專業性。
筆者認為,這些理念中最為核心也是最為關鍵的就是司法獨立理念,作為一項具有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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