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困境論文
摘要:以民為主體的政府決策管理,是體現“人本”思想、踐行為人民服務的集中體現。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優化了公眾參與模式,拓展了參與渠道,是積極有益的改革之舉。本文立足吉林省的改革現狀,分析了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困境,并在此基礎之上,從轉變思想認識、搭建公眾參與模式、拓展公眾參與渠道等方面,闡述了新時期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對策。
關鍵詞:吉林省 公眾參與模式 困境 構建對策
中圖分類號:D621.5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我國政治文明建設的深入,我國的公民參與也日漸活躍,構建具有中國特色公眾參與模式,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體現了以民為本的政府決策管理理念,更是對傳統公眾參與模式的優化與創新,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當前,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面臨諸多困境,有來自思想禁錮的影響,也有參與模式形態單一問題,這些困境與問題要求吉林省要從實際出發,著力于發展的新思維,推動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改革是一個過程,需要突破傳統機制模式的束縛,實現新模式的構建。本文立足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現狀,就新時期如何深化建設作如下闡述。
1 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困境
深化行政體制的改革,建立開放型公眾參與模式,成為新時期政府公共治理的重要內容。吉林省積極探索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提高公眾參與政府行政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但從實際看,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面臨諸多問題,特別是傳統思想觀念的禁錮、封閉式決策模式的影響等,都會對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生成,形成較大的阻力,影響公眾參與模式創新建設。具體而言,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困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思想觀念陳舊,生成諸多阻力因子
創新公眾參與模式,是對傳統僵化的管理機制進行優化與調整,以創設良好的內外條件。但從實際而言,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面臨思想觀念陳舊的阻力,內外環境的欠缺,是導致新型公眾模式建設滯后的主要原因。首先,在傳統思想觀念的影響之下,政府行政決策思想陳舊,對于新模式、新理念存在思想抵觸,造成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推進面臨阻力。其次,在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被動的工作現狀,難以適應當前行政管理改革的需求。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生成,要求在政府要在思想上跟進時代步伐,破除思想壁壘,實現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創新構建。再次,各級政府在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中,缺乏主觀能動性,被動的改革現狀,難以推動改革發展的持續前行。當前,構建新型公眾參與模式涉及面廣,要求各級政府要提高思想認識,從思想上、工作上保持良好的主觀能動性。
1.2封閉式決策模式,影響新模式的形成
在傳統行政決策模式中,封閉式的決策模式導致決策主體單一等問題。在實踐中發現,封閉式模式易形成惡性循環,導致新型公眾參與模式僵化等問題的發生。首先,封閉式決策模式對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形成阻礙,政府行政決策不公開、不透明所形成的信任危機等問題,對社會治理建設形成較大影響,不利于社會的穩定發展。其次,公眾參與保障制度缺乏,公眾參與權利欠缺。在傳統行政決策管理中,決策民主的欠缺,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對公眾權益造成影響。再次,封閉式決策模式根深蒂固,所形成模式壁壘阻礙了新模式的形成。特別是開放型的決策模式,是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主要形態,要求在決策模式上進行轉變,優化新模式的構建環境。
1.3模式形態單一,缺乏多元化模式構建
從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來看,仍然存在模式形態單一,導致參與主體單一的問題。面對公眾日益提升的權利意識要求,開放式的公眾參與模式成為構建的重要方向,也是實現公眾權利表達的有力保障。而從實際來看,吉林省公眾參與模式面臨渠道狹窄、平臺單一等問題。首先,新型公眾參與模式單一,難以適應新時期公眾參與建設的實際需求,特別是在民主社會的建設中,創設多元化的公眾參與模式,顯得尤為重要。其次,公眾參與單一,缺乏公開、透明度,這是當前新型公眾參與模式所面臨的顯著問題。再次,在互聯網+信息時代,公眾參與模式的創新,缺乏與網絡平臺的融合,創設多元化的網絡公眾參與渠道,是新時期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重要形態,能夠優化并提高公眾參與的積極主動性。
2 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對策
國家與社會的關系雖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初步形成了二元格局,但政府在其中仍然處于絕對的主導地位,這不利于政府新型管理機制的建立。為此,吉林省在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中,應堅持以人為本理念,拓展參與模式,轉變思想認識,為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生成,創設良好的內外條件。新型公眾參與模式要從實際出發,緊扣新媒體環境,積極打造全新公眾參與模式,適應新時期政府行政管理需求。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可從以下幾點展開。
2.1轉變思想認識,提高主觀能動性
在新的歷史時期,政府要轉變思想認識,轉變過去封閉式決策模式,積極探索開放式公眾參與模式。首先,傳統“官本位”思想嚴重,應在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中,得到有效改善,形成為民服務的思想理念,為公眾參與決策,構建公開透明的決策管理,創設良好的內外條件。其次,提高宣傳引導力度。當前,公眾權利意識淡薄,公眾參與決策的積極性不高。為此,要積極引導宣傳,提高公眾的權利意識,充分發揮公眾參與權利,為社會治理建設發揮相應的作用。再次,打破傳統思想觀念的壁壘,提高主觀能動性。地方政府的自利性傾向明顯,要推進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需要轉變思想認識,端正自立性傾向,為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實現,創設良好條件,推動政府行政管理改革。改革要進入深水區,深化公眾參與模式改革,要從實際出發,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機制,優化改革環境,實現改革與發展。
2.2堅持以人為本,完善公眾參與體系
堅持以人為本,就要不斷完善政府決策中的公眾參與制度,拓展公眾參與模式。首先,建立社會利益群體組織化的參與模式,搭建公眾參與的利益驅動、表達機制,提高公眾參與面,轉變公眾參與不積極,缺乏參與意識的現狀。其次,將協商民主引入政府決策領域,確立政府決策中的對話、溝通制度,是實現政府決策中公眾參與的根本路徑。政府要在決策管理中,轉變封閉式的模式,確保公眾的溝通表達權。構建新型公眾參與模式,旨在尊重民眾權利,為權利的表達創造條件。將協商民主引入政府決策領域,就要夯實民主權利,構建新型公眾參與機制。再次,通過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公示制度和聽證制度,完善專家咨詢制度,實行決策的論證制和責任制,實現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隨著民眾權利意識的不斷提高,建立社情民意反饋制度,是為了建立緊密的公眾參與模式,讓公眾在參與中更好地實現表達權。因此,吉林省在新型公眾參與模式建設的過程中,要優化制度體系,以制度保障模式構建,實現公眾參與模式的創新發展。
2.3立足新媒體,搭建公眾參與新渠道
隨著民眾社會力量不斷壯大,人們對自身權利的維護意識得到了加強。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決策過程中的公眾參與能力,是促進政府治理有效性、增強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條件。為此,在新媒體時代,搭建公眾參與渠道,應強化與新媒體的融合,在融合發展中實現廣泛的公眾參與。解決當前公眾參與渠道狹窄問題,關鍵在于立足新的媒體載體,搭建公眾參與的新渠道。通過微信、微博等新媒體渠道,拓展公眾參與面,讓公眾參與模式能夠實現實時雙向互動,讓民眾的表達權得到充分保障。對于廣大公眾而言,新媒體渠道的開辟,能夠實現更加廣泛、積極的參與面,進一步為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創設良好條件。當前,吉林省應以新媒體為平臺,構建新的公眾參與渠道,讓便捷的參與模式,成為建立和諧官民關系的重要載體。特別是在新媒體時代,政府要轉變思維,提高與新媒體的融合度,發揮好新媒體的載體功能,為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提供有力保障。
3 結束語
總而言之,吉林省在深化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構建中,要適應新環境,以創新發展的思維視域,實現公眾參與渠道的拓展。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構建,面臨諸多困境,思想認識偏差、公眾參與渠道狹窄等問題,要求吉林省新型工作參與模式的生成,應切實做好三個層面的工作,一是轉變思想認識,提高主觀能動性,構建良好的內部環境;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拓展公眾參與模式;三是立足新媒體,搭建公眾參與新渠道,適應新的時代要求。
參考文獻:
[1] 張恩典.風險規制公眾參與模式的反思與轉型[J].北方法學,2018(3):66- 80.
[2] 勾兆強.公眾參與政府組織績效評價面臨的困境與路徑[J].云南行政學院學報,2013(s2):11- 12.
[3] 唐志君.公眾參與政策過程:價值、困境及走向[J].理論探索,2007(2):124- 127.
[4] 毛暉,鄭曉芳.環境治理困境:公眾參與及實施路徑[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6(4):1- 4.
[5] 徐凌,鐘其紅.環境政策中公眾參與模式創新研究[J].廣州大學學報,2017(7):68- 74.
[6] 卡羅爾·佩特曼(CarolePateman)著.參與和民主理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
[7] 王錫鋅.行政過程中公眾參與的制度實踐[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
[8] 王錫鋅.公眾參與和中國新公共運動的興起[M]. 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
[9] 王周戶.公眾參與的理論與實踐[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吉林省新型公眾參與模式的困境論文】相關文章:
新型教研模式說課論文05-04
公眾參與環保的探討04-27
港口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公眾參與模式探討04-25
落實公眾參與的基礎工作05-03
地鐵安全中的公眾參與04-25
試論環境解說與公眾參與04-27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公眾參與方法探究論文05-02
主體參與課堂教學模式的實踐與思考論文05-03
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與發展現狀論文05-06
公眾參與與環境保護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