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給急救車讓道當有立法細則論文
2 月23 日,雅西高速迎來返程高峰,冕寧段發生車禍,堵車數十公里。由于不少車輛占用應急車道,運送傷員的涼山州緊急救援中心救護車被堵在路上。為了在冕寧段這20 多公里“突圍”,救護車上的醫生伍江上百次喊話懇請讓出應急通道。
救護車被堵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醫療專家普遍認為,只要救護車能在15—20 分鐘內到達醫院,很多急危重癥患者救活的成功率就會高很多。而一旦救護車行駛受阻,患者因病情危重緊急而死亡也并非沒有先例。
救護車被堵,顯然與道德缺失有關,由此,筆者不得不說的是,如果人心中缺少溫暖,那么這種冷漠和傲慢就能對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造成“無意識的傷害”。其實,堵塞應急車道, 不僅僅是一個道德問題,更是法律問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然而,立法機構僅僅滿足于大而化之的“應當避讓”,未有進一步的細則規定,執法部門拿著這樣的法律,實際卻只能聽憑類似事件發生。而且,在擁擠的道路上,讓道絕不是簡單的事,沒有全體道路車輛的協同,個別車的'讓道完全可能是徒勞,甚至可能成為許多知道應該讓道但最后沒有讓道的車主最合理的托辭。天下大事必作于細。因此,首先,執法機構必須要讓司機們都能清醒地意識到堵塞“生命通道”必將受到嚴懲,從而在日常駕駛中形成良好的習慣。公民社會里,每一個個體的生命都是崇高的,每個人的生命權都應當得到足夠的尊重,而沒有懲戒措施則難以讓一些人有清醒的認識。但愿這起事件能夠引起足夠的驚醒,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出現。其次,應該相信和發動公眾的力量,比如讓一些公益心較強的民眾用隨手拍的方式將堵塞“應急車道”的車輛拍攝下來,上傳到交警部門的平臺,讓違規者無處遁形。
所謂懲前毖后, 治病救人,通過這件事情,我們更應該明白在面對救護車通行之時,除了秉持生命第一的原則,更應該有嚴密細致的規定。這些年來,全國各地頻頻曝出救護車遭延誤案例,由此更應該制定一種普遍適用的制度預防此類事件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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