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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比較優勢理論與國家競爭優勢理論的異同論文
內容摘要:傳統比較優勢理論認為一國的競爭力主要來源于勞動、自然資源、金融資本等物質稟賦的投入。而波特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認為,一國的競爭優勢是由生產因素、需求因素、支持性產業和相關產業、企業戰略、結構與競爭、政府及機遇決定的。本文主要從前提、角度、范圍、性質等方面比較了兩者的異同。
關鍵詞:比較優勢理論 國家競爭優勢理論 比較
比較優勢理論簡介
英國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其代表作《國富論》中認為經濟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并不像重商主義者聲稱的那樣,一定是非贏即輸的,而是可能實現“雙贏”的。經濟主體的“利己”不應通過損人去實現,而應通過利他來實現。具體途徑為,社會各經濟主體按自己的特長實行分工,進行專業化生產,然后通過市場進行交易,從而在總體上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顯然,交易活動一旦越出本國范圍,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就出現了。斯密的這一理論被稱為絕對優勢理論。這一理論雖然解決了國際貿易產生的重要動因,但卻無法回答一個問題,即如果一個國家在任何商品生產上都沒有絕對優勢,那么這個國家還能不能參加上述國際分工?另一位英國古典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的比較成本(相對優勢)理論解決了這個問題。他認為,不論一個國家的經濟處于怎樣的狀態,經濟力量是強是弱,技術水平是高是低,都能確定各自的相對優勢,即使總體上處于劣勢,也可從諸多劣勢中找到比較優勢。
李嘉圖的比較優勢理論回答了斯密絕對優勢理論無法回答的問題,但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各國在生產不同產品上的比較成本差別呢?瑞典經濟學家赫克歇爾和俄林的要素稟賦理論(簡稱H—O理論)對此作出了解釋。該理論認為,在不同國家同種商品之生產函數相同的條件下,比較優勢產生的根源在于各國或區域生產要素相對稟賦的不同,以及不同商品生產在要素使用密集形式上的差別。因此,各國應當生產出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國相對充裕要素的產品,而進口那些密集使用本國相對稀缺要素的產品。這一邏輯得以成立的前提假定是各國之間單位生產要素的生產效率都是相同的,即各國的生產函數都是相同的。與此不同,李嘉圖的理論則認為各國比較成本的差異是由各國生產要素的生產效率之差別造成的,也即各國的生產函數是不同的,而且一定時期內這類不同性保持不變。在斯密和李嘉圖的貿易理論中,勞動是唯一的生產要素,生產技術是給定的外生變量,生產規模報酬不變,市場結構為完全競爭。作為古典經濟學理論體系的一部分,這兩個理論被稱為“古典貿易理論”。在H—O理論中,勞動不再是唯一的投入,但生產規模報酬仍然不變,市場結構仍為完全競爭。H—O理論被稱為“新古典貿易理論”。
無論是“古典”的,還是“新古典”的貿易理論(我們不妨將這兩者合稱為傳統貿易理論),所強調的比較利益結構都是建立在一國產業之比較優勢的基礎之上的。通常的情況是,發展中國家缺乏資本和技術,而有自然資源和勞動力資源豐富便宜的優勢。發達國家則具有資本和技術方面的優勢。因此,比較優勢的貿易格局一般表現為:發達國家進口勞動密集型或自然資源密集型產品,出口資本或技術密集型產品。發展中國家則進口后者,出口前者。應該說,上述理論在解釋現實中的某些貿易格局上是相當成功的,并曾在相當長時期內構成了國際分工與貿易理論的主流,但它們終究存在著局限性。
無論是以勞動生產率差異為基礎的比較優勢理論,還是以生產要素供給為基礎的資源稟賦理論,其比較利益產生的前提是各國的供給、生產條件不可改變,資源和生產要素不能在國際間流動,這種傳統比較優勢具有靜態的特征。但處于當今經濟全球化的條件下,生產要素、資源可以在國際間流動;自然資源通過技術進步可以被改良、人工合成或被新材料所替代,人力資源可以通過人力資本投資而以“質量”上的優勢彌補“數量”上的劣勢。這表明,大部分發展中國家所具有的靜態比較優勢,在國際競爭中并不一定具有動態的競爭優勢。
國家競爭優勢理論簡介
哈佛大學的邁克爾?波特教授在《國家競爭優勢》一書中,在繼承發展傳統的比較優勢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獨樹一幟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為貿易理論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該理論著重討論了特定國家的企業在國際競爭中贏得優勢地位的各種條件。它給我們的啟示是:在開放型經濟背景下,一國產業結構狀況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各國產業發展具有很強的能動性和可選擇性,固有的比較優勢不應成為謀求增強國際競爭優勢的障礙。其核心理論介紹如下:
(一)影響產業國際競爭力的因素
1。生產要素。它包括:人力資源;自然資源;知識資源;資本資源;基礎設施。生產要素又分為初級要素和高級要素兩類。初級要素是指一個國家先天擁有的自然資源和地理位置等。高級要素則是指社會和個人通過投資和發展而創造的因素。一個國家若要取得競爭優勢,高級要素遠比初級要素重要。
2。需求因素。國內需求條件是特定產業是否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另一個重要影響因素。波特認為,國內需求對競爭優勢的影響主要是通過三個方面進行的:一是本國市場上有關產業的產品需求若大于海外市場,則擁有規模經濟,有利于該國建立該產業的國際競爭優勢。二是若本國市場消費者需求層次高,則對相關產業取得國際競爭優勢有利。因為老練、挑剔的消費者會對本國公司產生一種促進改進產品質量、性能和服務等方面的壓力。三是如果本國需求具有超前性,那么為它服務的本國廠商也就相應地走在了世界其他廠商的前面。
3。相關和支持產業因素。即與企業有關聯的產業和供應商的競爭力。一個企業的經營要通過合作、適時生產和信息交流與眾多的相關企業和行業保持聯系,并從中獲得和保持競爭力,如果這種接觸是各方的主觀愿望,那么產生的交互作用就是成功的。一個國家要想獲得持久的競爭優勢,就必須在國內獲得在國際上有競爭力的供應商和相關產業的支持。
4。企業組織、戰略和競爭狀態因素。它們是指一國國內支配企業創建、組織和管理的條件。各類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細胞,有其不同的規模、組織形式、產權結構、競爭目標、管理模式等特征,這些特征的形成和企業國際競爭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所面臨的各種外部環境。此外,國內市場的競爭程度,對該國產業取得國際競爭優勢有重大影響。國內市場的高度競爭會迫使企業改進技術和進行創新,從而有利于該國國際競爭優勢地位的確立。
除上述四個因素外,一國的機遇和政府的作用,對形成該國的國際競爭地位也起輔助作用。機遇包括重要發明、技術突破、生產要素供求狀況的重大變動(如石油危機)以及其它突發事件。政府因素是指政府通過政策調節來創造競爭優勢。波特認為以上影響競爭的因素共同發生作用,促進或阻礙一個國家競爭優勢的形成。
(二)國家經濟發展的四個階段
波特認為,國家經濟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即生產要素導向階段、投資導向階段、創新導向階段和富裕導向階段,其中前三個階段是國家競爭優勢發展的主要力量,通常會帶來經濟上的繁榮,第四個階段則是經濟上的轉折點,有可能因此而走下坡。
1。生產要素導向階段。在經濟發展的最初階段,幾乎所有的成功產業都是依賴基本生產要素。這些基本生產要素可能是天然資源,或是適合作物生長的自然環境,或是不匱乏且又廉價的一般勞工。這個階段中的鉆研體系,只有生產要素具有優勢。在這種條件下,只有具備相關資源的企業才有資格進軍國際市場。
2。投資導向階段。在這一階段中,國家競爭優勢的確立以國家和企業的投資意愿和投資能力為基礎,并且越來越多的產業開始擁有不同程度的國際競爭力。企業有能力對引進的技術實行消化、吸收和升級,是一國達到投資導向階段的關鍵所在,也是區別要素導向階段與投資導向階段的標志。
3。創新導向階段。在這一階段,企業在應用并改進技術的基礎上,開始具備獨立的技術開發能力。技術創新成為提高國家競爭力的主要因素。處于創新導向階段的產業,在生產技術、營銷能力等方面居領先地位。有利的需求條件、供給基礎及本國相關產業的發展,使企業有能力進行不斷的技術創新。在重要的產業群中開始出現世界水平的輔助行業,相關產業的競爭力也不斷提高。
4。富裕導向階段。在這一階段,國家競爭優勢的基礎是已有的財富。企業進行實業投資的動機逐漸減弱,金融投資的比重開始上升。部分企業試圖通過影響和操縱國家政策來維持原有的地位。大量的企業兼并和收購現象是進入富裕導向階段的重要跡象,反映了各行業希望減少內部競爭以增強穩定性的愿望。
兩種理論的差異和聯系
古典政治經濟學家李嘉圖的比較成本學說奠定了近代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理論的基礎。而波特提出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是對比較優勢理論的超越,二者比較,有以下不同:
前提不同:比較優勢理論以完全競爭市場作為理論前提,競爭優勢理論則以不完全競爭市場作為理論前提,后者比前者更符合當前的現實。
角度不同:比較優勢理論從全球角度考慮,認為一個國家只要按照比較成本原則分工,就會增加自身福利,并提高世界范圍的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水平。競爭優勢理論從國家角度出發,考慮怎樣才能使一國在貿易活動中得到的福利更多一些,生產效率提高得更快一些,在國際分工中占據更加有利的地位。
范圍不同:比較優勢理論只考慮某些產品或產業的國際競爭能力,而且主要是對其成本即價格的競爭能力進行比較。競爭優勢理論則是將一國的國際競爭能力即生產力發展水平與它國進行比較,而且,它除了考慮現實情況之外,還要考慮潛在的利益對比。
性質不同:比較優勢是相對性的概念,一國在某些方面具有比較優勢,在另一些方面必具有比較劣勢。這種理論的邏輯結果是,任何國家都應安于現狀、保持現狀。因為這樣可以在付出最小代價的情況下使本國獲利。競爭優勢是絕對性的概念,一個國家或者處于競爭優勢,或者處于競爭劣勢,界限相當清楚,沒有半點含糊。任何國家都必須付出極大的努力,才能使自己取得或保持競爭優勢。
原因不同:傳統的比較優勢理論認為,比較優勢主要取決于一個國家的初始條件,這些初始條件或來自自然原因,或來自歷史原因,如一個國家由于歷史原因而經濟落后、開發不足、技術低下,按照比較優勢理論分工,只能生產和出口礦產品、農產品,在國際分工中處于較低層次。而競爭優勢理論認為,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一個國家的創新機制,取決于企業的后天努力和進取精神。只要敢于創新、積極競爭,一個后進的國家也有可能成為有競爭優勢的國家。
雖然比較優勢與競爭優勢存在著根本區別,但同時它們也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比較優勢是競爭優勢的基礎,一國在生產要素方面的比較優勢有利于它去建立國際競爭優勢,而一國的國際競爭優勢的建立才能獲得持久的比較利益。比較優勢并不必然等同于競爭優勢,但比較優勢可隨著生產要素的動態變化轉化為競爭優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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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小蒂,李曉鐘。經濟全球化與我國比較優勢理論的拓展。學術月刊,2001
3。張毅,焦秀紅。邁克爾?波特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商業研究,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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