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銷員之死》中的倫理沖突研究論文
內容摘要:本文試運用文學倫理學批評方法,分析美國現代悲劇作家阿瑟·密勒的經典劇《推銷員之死》中主人公威利·洛曼夢想破滅、人格分裂、家破人亡的倫理學意義,討論發生在他身上的不可避免的倫理沖突和悲劇命運,探討這一倫理悲劇與沖突的原因、結果和社會根源,即傳統倫理道德理想(美國夢)與商業叢林法則(道德異化)的錯位,指出商業化大潮給社會倫理帶來的破壞和對人類生存處境造成的危害,揭示出作者對商業社會中人的精神危機的深深擔憂和對人類倫理建設的深切關懷。
關鍵詞:阿瑟·密勒《推銷員之死》倫理沖突 悲劇
《推銷員之死》(1949年)是美國現代悲劇作家阿瑟·密勒的經典劇作之一。劇作一經問世便創下連演742場的驕人記錄,為他贏得“普利策戲劇獎”、“紐約戲劇評論家協會獎”和美國舞臺藝術成就最高獎項“托尼戲劇音樂獎”等三項大獎。1983年,該劇被搬上中國舞臺,獲得了巨大的成功,對中國話劇創作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在戲劇觀念、人物心理表現、舞臺藝術等方面,成為中國許多著名話劇(尤其是80年代話劇)的范本。該劇以巧妙的藝術手法,揭示了劇中主人公威利·洛曼所遭受的傳統倫理道德與商業叢林法則的沖突,剖析了威利夢想破滅、人格分裂、最后家破人亡的倫理學意義,由此喚起人們對商業社會的倫理道德狀況和精神危機的關注與思考。
文學倫理學批評的目的“不僅在于說明作品的倫理和道德方面的特點,更在于從倫理和道德的角度研究作品以及文學與社會、文學與作家、文學與讀者等關系的諸多問題,其目的在于倡導文學的道德價值觀念并建立其道德評價體系”(聶珍釗,“文學倫理學批評:文學批評方法新探索”20)。文學作品的倫理價值和審美價值“并非對立,而是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的兩個方面,倫理價值是第一位的,審美價值是第二位的,只有建立在倫理價值基礎上的文學的審美價值才有意義”(聶珍釗,“關于文學倫理學批評”118)。關于這一點,也充分體現在《推銷員之死》中。阿瑟·密勒說:“在戲劇結構方面,我的目的在于創作出具有真實生活面貌的戲”(172)。劇本敘述的是推銷員威利一生的悲慘遭遇。威利年輕時懷揣著美好的“美國夢”而勤勉向上,走街串巷,年老體衰時,要求在辦公室工作,卻被老板霍華德辭退。懊喪之下,他責怪兩個兒子不務正業,一事無成。兒子反唇相譏,嘲笑他不過是個蹩腳的跑街罷了。做了一輩子推銷員的威利美夢幻滅,自尊心嚴重受傷。為了使家庭獲得一筆人壽保險費,他深夜駕車,撞車身亡。戲劇以家庭關系為焦點,直面現實生活,借助推銷員之死揭示發生在普通家庭中的悲劇事實,尋找個人悲劇和家庭悲劇背后的社會根源,引發人們對商業社會中倫理道德現狀的思考。
《推銷員之死》深刻地反映了美國生活中的倫理悲劇。人們追求自由幸福的天性與生活中各種倫理枷鎖的尖銳沖突在《推銷員之死》中表現為金錢毀滅人性、毀滅良知、毀滅社會道德基礎的深刻命題和“美國夢”的破滅,展示了人類生存處境的殘酷,揭示了商業社會對人的異化作用以及普通人面對社會的無能為力。
《推銷員之死》全面地展示了“美國夢”的輝煌與幻滅,是“美國夢”的美好與破滅過程的真實寫照。所謂“美國夢”,是指美國所宣傳的賴以立國的民主、平等、自由的理想,即美國憲法和獨立宣言所承諾的給予所有的人以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傳統意義上的“美國夢”是自由和平等的象征,聰明、勤奮與堅忍不拔是實現“美國夢”的必要條件。威利的父兄就是那種富蘭克林式的英雄,他們遠離城市,像早期的西部英雄一樣,開疆拓土,到曠野中尋求和實現自己的夢想。父親在悠揚的笛聲中,以一種粗獷的豪情帶領全家流浪,這在威利的腦海中形成了永恒的浪漫定格,兄長本更是以傳奇的經歷和財富證明了“美國夢”的可能。但進入后工業社會后,“美國夢”漸漸異化為商業成功的標志,為了追求在所謂競爭借口掩飾下的成功,所有的活動都轉化為單純的買賣活動,為了實現所謂的“美國夢”,人們出賣一切,滿足人類生活基本需要的交易活動變成了單純追求商業利潤的競爭,人們放棄了理想追求,占有物質財富變成了成功的唯一標準。人與物、人性與金錢的沖突空前激烈,傳統的倫理秩序已經失效,金錢成了衡量人類生活的尺度,社會需要的已經不是勤奮、理想、人格和尊嚴,而是財富的數字顯示。正如奧尼爾所指出的:“我們大談特談美國夢,并向全世界宣揚我們的美國夢,但是就大多數人而言,這場夢難道不就是一場追求物質財富的夢嗎?”(鮑恩406)
當代美國社會中所奉行的商業倫理價值觀念實際上就是叢林法則,它的典型特征是弱肉強食、惟利是圖、爾虞我詐、不擇手段。叢林法則視金錢為上帝,以奸詐與投機為手段,以毀滅對方和賺取最大利潤為最高價值目標,不講誠信,不講道德。《推銷員之死》反映的正是在商業大潮的滾滾洪流中美國社會生活的現實,傳統倫理道德與現代社會叢林法則的沖突在威利身上得到了集中體現。從威利的失敗可以看出,他的悲劇主要源于價值觀念的錯位和價值追求的偏執。他自幼受教于“美國夢”,羨慕父兄的勤勞致富和有尊嚴的人格與生活。可悲的是他選擇留在高樓林立的都市實現自己的“美國夢”,雖然夢想并未真正實現,卻大談“成功經”,根本不理解“美國夢”的倫理內涵,也不了解真實的自己。他一腔熱血,志向遠大,希望用善良贏得財富,用好人緣換來金錢。實際上,他根本不懂得現代叢林法則的殘酷,在本質上并不是一個奸詐的商人,因此他缺乏奸詐的智慧和投機本領,最后猶如羔羊誤人叢林,無所適從,無路可走,最終毀滅了自己。
“文學是現實生活的反映,既然人類生活中存在各種道德倫理現象,那文學作品中就一定會存在倫理道德的問題”(聶珍釗,《文學倫理學批評:文學研究方法新探討》87)。生活在社會倫理之中的個體,不可避免地受到倫理和道德的約束和影響。美國倫理學著名學者諾蘭認為:“在任何既定的時間內,道德選擇的范圍都是狹窄的。多數個人可以進行的選擇是有限的,他們的觀念也是命定的”(19)。諾蘭的這種觀念也從主人公觀念錯位和行動的偏執上體現出來。十八九歲時,威利看到大衛·辛格曼“八十四歲還能拿起電話在三十一個州招攬買賣”(81),尤其是辛格曼的綠絲絨拖鞋和宏大的葬禮場面使他受到震動,決心做一名成功的推銷員。從此,“討他人喜歡”成為他當推銷員的行動指南,也成為他教育孩子的道德綱領。為了好人緣,他背叛妻子,在最珍愛的兒子眼里,他成了罪人,背上了一副沉重的心理枷鎖。他誤導孩子,使他們誤以為好人緣就是成功。在孩子面前,他大吹大擂自己的好人緣:“在新英格蘭,我的車想在哪兒停就在哪兒停,那里的警察像保護自己的車一樣保護我的車”(31)。由于他的吹噓,在兒子眼里他是無所不能的神,他也以兒子的好人緣而感到自豪:“上帝,還記得上高中時人們是怎么圍著他轉嗎?當他沖他們微笑時,他們的臉上都放著光”(16)。如果說“討他人喜歡”是威利的道德教條的話,那么本就是他的精神導師。本在劇中第一次出現時有兩句非常關鍵的話,影響著他此后的生活。第一句是“我十七歲那年闖進叢林,二十一歲闖出來,天吶,我發大財了”(48)。第二句是“永遠不要和陌生人講 公平,小子。那樣你可休想闖出叢林”(49)。這兩句話的確是本的經驗之談,可威利重復了類似于他在辛格曼身上所犯的錯誤,錯將成功的結果看成成功的條件。在劇中,威利的腦海中經常閃現本的第一句話,卻沒有出現對于一個追求商業成功的人更為重要的第二句話,正是這第二句話代表那種視金錢為上帝,為了財富不擇手段的現代商業叢林法則。威利回避本“不擇手段”的提醒正是他內心還保留著傳統道德的底線。他曾對本說:“做生意不是什么好事,是謀殺,當然,我可不干這樣的事兒”(51)。結果本成功地闖出原始叢林,而“不干這種事的”他卻在尋夢的歷程中倒在了鋼筋水泥的叢林里。身為推銷員,卻不明白推銷的實質。鄰居查理一針見血地說:“你給老板取過名字有什么用啊?能當商品買嗎?只有賣得掉的東西才是你唯一擁有的,可笑的是你這個做推銷的卻不懂這一點”(97)。
威利生活在物欲橫流的社會,他懷抱過去的價值觀念,崇尚古老的教條和美德,期望用好人緣和感恩處理人際關系,幻想在美好的傳統社會里做一個成功的現代商業人士。可他根本沒有意識到他在本能上不愿接受殘酷的叢林法則,沒有看到物欲的主宰作用正以不可阻擋之勢摧毀著傳統的一切。物質的繁榮漸漸摧毀了給人以溫情和安慰的傳統觀念,人和人之間的關系變成了純粹的利益關系。人們追求的是地位、金錢,而不是什么好人緣和個人魅力。這樣,威利在殘酷的商業競爭中自然是不堪一擊,他用生命換來的撫恤金只還清了最后一筆房款,家庭紐帶由此遭受前所未有的打擊。他自認為“來者云集”(126)的葬禮冷冷清清,這真是對他“美國夢”的無情嘲弄。無可否認,“美國夢”有著強大的誘惑力。作為美國社會價值體系中的重要內容,它能夠滿足美國人富于幻想的倫理需求,填補現實社會中無法實現自我理想,獲取暫時的精神慰藉和心理滿足。可辛格曼作為推銷員的成功能保證威利的成功嗎?本的成功能保證威利也可以一夜暴富嗎?為什么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的查利父子能夠成功?可見,社會提供的只是成功的可能性,而成功的現實性更關乎社會給予的法則和個人的生存能力。威利雖然為其“美國夢”作了幾十年的努力,卻缺乏正視自我和現實的勇氣與智慧,不愿意接受美國社會奉行的血淋淋的現代叢林法則的現實,而一味沉溺于自己一廂情愿編織的好人緣的白日夢中,最后毀了自己。
威利既想遵從傳統的倫理道德,又不能避免冷酷的商業競爭的叢林法則,在二者的沖突中,威利的人格分裂了。他的兩個兒子比夫和哈比成為他分裂人格的兩極代表,前者代表著他真實的傳統道德,善良、勤勉、上進和浪漫;后者代表著商業競爭的叢林法則,虛偽、自大、冷酷和無恥。而威利始終處于倫理矛盾之中:他以為曾給自己的老板取過名字,老板會顧念這份感情而給他換一份輕松的工作,但是卻沒料到像“吃完了橘子的橘子皮”一樣被扔掉。他把“討他人喜歡”奉為人生圭臬,但與此背離的是他從不討家人喜歡,比如面對妻子的體貼,他常常粗暴無禮,面對比夫真誠的勸導,他認為是與自己過不去。他常吹噓自己朋友遍天下,到頭來才發現他最瞧不上眼的、最沒人緣的查理才是他唯一的`朋友。他聲稱要出人頭地,對大兒子比夫向往的西部田園生活嗤之以鼻,可又時時流露出對于田園生活的留戀和期盼。他為家庭奔波一生,“無私”奉獻一切,卻沒有一個人真正理解他。他害怕被拋棄,但又不得不接受不斷為他人所拋棄的事實。如果說推銷員的工作本身就是不斷被顧客所接納和拋棄的話,那么老板霍華德和比夫對他的拋棄則是對他致命的打擊,前者導致他事業上的徹底失敗,后者則導致他信仰上的徹底破產。
正是在“美國夢”的誘惑下,威利的人格出現分裂,即現實中的威利和夢幻中的威利。郭繼德教授曾指出:“作者用的分身法(現實中的失敗者和夢幻中的成功者)代表了威利思想中矛盾著的兩個方面……把這兄弟倆合在一起看,其社會意義也就顯而易見了”(郭繼德,“阿瑟·密勒的戲劇創作”87)。威利一生都在人格分裂中生活,徘徊于過去和現在、真我和假我之間。可悲的是,威利到死都未懂得這一點,劇名《推銷員之死》意味深長,辛酸而諷刺。威利的悲劇在于,他夢想成為商業社會大眾所認同的角色,但是他的人格力量又導致他不能完全進入那個殘酷野蠻的資本主義社會,不愿意完全接受缺乏人性的商業叢林法則。他始終在無意識中堅守真實的自我和追求虛幻的“成功”,這正是威利無限焦慮的根源,是造成威利人格分裂的原因。他就像波濤洶涌的商海中一只無法靠岸的小破船,最終船毀人亡,只能帶著自己永遠也實現不了的美麗夢想離開這個弱肉強食的野蠻世界。他的死是對現實社會的逃避。作者本來要用《他大腦中的內幕》的劇名作為這個戲劇的名稱,其創作初衷是要再現主人公思想性格深處的矛盾,以及揭示這種矛盾來自于傳統與現實的尖銳對立,來自于以生命為代價的所謂理想追求和具體生活價值之間的背離。
威利的人格分裂導致他事業的失敗、家庭的破碎和親情的疏離,造成自己和家人的悲劇。在威利的時代,美國已成為一個完全以物質利益追求為最高價值的“金元帝國”,物化傾向嚴重,在資本主義社會各種價值觀念壓抑之下,正常的人性遭受壓抑和扭曲,已經成為美國社會的普遍現象,威利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代表。在這個物欲橫流的美國社會中,現代美國人也開始意識到個體存在和倫理關系的荒誕:人的價值和尊嚴不在于人自身,而倚賴于外界的承認和評價;人對于自我實現的追求淹沒在無法定義自我的焦慮和精神分裂中。人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遭遇到道德詰問的挑戰,現實社會中的生存悖論已經成為人們焦慮的根源。進退兩難的威利與其說生活在追逐“美國夢”的幻境里,不如說是生活在“定義自己”的焦慮中。威利是一個自尊心極強、自愛甚至自戀的人。他并非死于驚恐和畏懼,而是死于幻境的破滅,內心的焦慮煎熬,幻像的被毀,一個理想主義者和完美主義者的夢想的破滅。他的死,還帶有他對清凈、安寧和自尊的渴望。但是,他的死是他逃不掉的宿命。他想回到傳統的道德生活中,可是社會不允許;他想接受社會現實,理性又使他不能。劇本一開始,疲憊不堪的他拖著兩個巨大的、破損不堪的黑色樣品箱,這兩個笨重的樣品箱就像他拖了半輩子的“兩個兒子”,是他背在身上的十字架。這正是主人公威利的悲劇人生的象征。
在家庭生活中,威利也生活在虛幻的道德理想中。作為丈夫和父親,他并沒有真正懂得應該遵守什么樣的倫理規則,不知道自己應該堅守什么樣的道德信條,不知道樹立什么樣的榜樣。威利并不真正懂得家庭對于他的倫理價值,而是把商業叢林法則帶進了家庭。他不僅是一個悲劇人物,同時也是一個制造悲劇的人。威利是一個身受傳統倫理道德影響的人。生活在傳統道德理想中的威利想擔負起好丈夫、好父親的家庭責任,為了這個家,他任勞任怨幾十年,當意識到自己正墮入失敗的深淵時,他毅然決然選擇了自殺,心中念叨的是大兒子會因他的死而獲得兩萬美元的壽險撫恤金,從而走上“勝過別人五倍”的成功之路。
作為父親,威利沒有樹立一個好榜樣,也沒有給孩子正確的教導。他只強調人緣的重要,卻忽略兒子的學業和品德發展。他甚至向查理炫耀偷木材的兒子比夫有“無畏性格”。
這樣的教育導致長大后的比夫有偷竊癖。與此同時,他把自己的不切實際的夢想灌輸給兒子,讓他們相信自己高人一等,將來肯定能在生意場上出人頭地,即使在學校功課沒有查理的兒子好也沒關系。他想將兒子塑造成他所期望的人,一旦與愿望相反,便憤然不已,從未試著去理解兒子,也從未思考是什么原因導致兒子的失敗。
雖然威利想做一個好父親,當發現比夫還愛他時,毅然赴死,為了兒子的“成功”將自己擺上祭壇。但這仍然是一種諷刺,揭示的是威利到死也不明白自己為什么失敗,兒子為什么與他格格不入。這是他做父親的失敗。最后,經歷過一次次痛苦的比夫終于覺醒了,他勇敢面對真實的自己,盡管他所發現的自我與父親對他的期望南轅北轍,但他還是決心走一條回歸自我的路。“比夫”這個詞匯的原意是“驚訝,大吃一驚”。對于比夫來說,遠離他厭惡的充滿銅臭味的城市,走進他渴望的自然和自由生活,誰能說在他的新生活中不會驚喜連連呢?至于下決心要為父親實現“成功”夢的小兒子哈皮(Happy原意為“快樂”),在接受父親失敗的教訓后,他在鋼筋水泥的叢林之戰中,可能會成為另一個威利,也可能會成為又一個惟利是圖的霍華德,但他不大可能成為既成功又有人緣的辛格曼(singIeman原意為“唯一的人”)。正如名字所表明的那樣,辛格曼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驕子,是記憶中美好的回憶。哈皮會象他的名字所預示的那樣幸福快樂嗎?我們無從知曉,但我們知道的是,他父親的悲劇就是源于不了解自己內心的真正需要,不懂得什么可以給他帶來快樂和成就,相反,他卻一味追求社會所認同的輝煌人生。而這種倫理價值的追求是不會為他帶來真正的幸福的。
作為丈夫,威利不僅在肉體上背叛了妻子,精神上與妻子也無真正的交流。他只是在物質上盡量滿足妻子的需要,而從不考慮妻子的精神需求。商務上的事,他不屑與妻子交談,即使告訴妻子的也只是他所編織的白日夢。他在明知自己無力維持家庭生計時,寧愿一再向查里借錢也不愿向妻子承認失敗。對他而言,家庭不是心靈休憩的港灣,而是自己的另一個實驗場。在威利的世界里,一切都是以他的商業價值觀為中心,完全不顧別人的感受。他的粗暴讓一旁的比夫實在受不了,父子矛盾再次爆發。而妻子自始至終不能理解他的行為:“我不明白,你到底為什么要這樣?……我想找原因。我找啊、找啊,可我還是不明白……(139)可見她并不理解丈夫,某種程度上,她也是將丈夫推向悲劇深淵的力量之一。她從未勸阻過丈夫放棄不切實際的幻想。當丈夫想跟本一起去阿拉斯加時,她生氣地說:“你在這兒的人緣這么好,有朝一日你就能當上公司的合伙人”(85)。她甚至比丈夫更相信那個虛無縹緲的“成功夢”,夫妻二人都沒有真正理解“美國夢”的虛幻本質。生活中,家庭的倫理已經變質,聯絡的紐帶只是一種需求關系,相互的交流只是相互的欺騙,正如比夫悲嘆的那樣:“這個家里講真話不超過十分鐘!”(109)
綜觀威利的一生,他的倫理價值觀念嚴重錯位,人格嚴重分裂,生活在“倫理混亂(聶珍釗,“《老人與海》與叢林法則”89)之中。他是“美國夢”的追隨者,商業叢林法則的受害者。他一生都在追尋“美國夢”,正是這個外表絢麗的夢幻,把威利帶進了悲劇中,而且到死也沒有清醒過。
正如密勒所說:“對于威利來說,只有等級、權力、勝利感……才是真實的——城市屋頂奪目的光彩反射在天空,他卻以為是真正的星星”(84)。人生最終的目的是什么?最合人道的生活是什么?密勒確信,這不僅是他一個人的困惑,也是帶有普通意義的問題:“我認為,不僅在美國,而且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著一個迷失方向的問題,人們對未來茫然無知”(郭繼德,“訪阿瑟·密勒”40)。威利想通過自己的勤懇努力成為一個使家庭富裕、討人喜歡的丈夫和父親,但是,由于不能面對真實的自我,無法應對殘酷的現實,他的一生最終被“美國夢”毀滅了。不過,威利的死并非毫無價值,他的死結束了他人格分裂的痛苦,并最終使他的兒子經歷了一次脫胎換骨的轉變。
戲劇“必須去探索人存在的本質,找出他的需要是什么,以使這些需要在社會中受到重視,得到滿足”(密勒123)。密勒塑造的威利之所以引起共鳴,是因為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有他的影子,他的孤獨、寂寞、無奈、絕望、年老體衰和永無休止的道德困境。密勒將現代與傳統融于一爐,將傳統倫理題材與現代創作技巧完美地結合,使觀眾在感觸傳統的同時也體驗到現代人價值失落、道德意義無處訴求的生存困境和倫理沖突。他對倫理道德問題的追索,對社會生活危機的刻畫,深刻揭示了商業化給社會倫理帶來的破壞和對人類生存處境造成的危害,表達了作者對商業社會中人的精神危機的深深擔憂和對倫理建設的深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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