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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侗族大歌生態論文
侗族大歌的產生、發展決定于特定的生態環境。本文分析環境(自然環境和社會文化環境)對侗族大歌的深刻影響,同時探討在當今社會文化環境中侗族大歌的傳承和跨文化意義。
侗族大歌是侗族民間合唱多聲部歌的統稱,就其旋律和演唱藝術而言,可以算是侗族歌謠藝術中最高級的品種之一,特別是歌的多聲部曲調,堪稱為世界民歌藝術之珍品。侗語稱侗族大歌為“嘎老”(gallaox 或gal mags),“嘎”是歌的意思,“老”是大的意思,大歌珍貴的價值表現在文學與音樂兩個方面。
從文學方面看,傳統的侗族大歌歌詞多是一些長篇的抒情歌(情歌)或敘事歌,內容豐富,揭示了古代侗族社會生活的面貌,反映了在一定歷史時期以內人民的思想感情,弘揚了贊善貶惡的道德品質,表達了追求幸福自由的理想,同時也保留了侗族古代詩歌體文學的特征以及精煉、生動、形象的語言藝術。
從音樂方面看,為了體現歌詞的豐富內容,在音樂上形成了多種結構形式與表現手法,其中最難能可貴的是集體性的歌唱中產生了應用多聲部來表現內容的手法。可見,侗族大歌是侗族民間音樂水平最高的一種,這種民間復調音樂以其獨特的風味,斑讕的色彩、浪漫的氣韻蜚聲海內外,在國內外音樂界享有崇高的盛名。1986年10月,貴州省黔東南州民間侗族大歌合唱團走出國門參加了在法國巴黎舉行的藝術節,侗族大歌轟動了藝術之都,觀眾學者為之傾倒。藝術節執行主席馬格爾維特在觀看完演出后激動說:“在東方一個僅百余萬人的少數民族能夠創造和流傳這種古老純正,如此閃光的藝術,在世界極為少見,它不僅受到法國觀眾的喜愛,就是全世界人民也都會喜歡的”。①侗族大歌的深遠影響打破了一些外國音樂專家認為我國民間沒有復聲音樂的斷言,它令世界藝術大師們驚訝、折服。為什么能在一個僅百余萬人的東方少數民族產生>文秘站-您的專屬秘書!<出如此精美的藝術,為了證明這個問題,必須對侗族大歌進行文藝生態學的研究。>
一、大歌起源于本土
關于侗族大歌的起源,眾說紛云,有的持“外來說”,有的持“勞動說”、“摹仿說”、也有持“改造說”,等等。“外來說”認為侗族是個落后的民族,文化的落后注定它不可能創造象“侗族大歌”這樣豐富多彩的多聲部音樂,侗族大歌的多聲部一定是受外國傳教士帶進來的宗教音樂的影響而形成的。“改造說”則認為“侗族大歌”的多聲部是外來音樂干部對侗族民歌加工改造的結果。這種“外來說”和“改造說”都經不住歷史檢驗。外國傳教士將西方音樂傳入侗族地區是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事情,何況要使某種西方音樂深深扎根在侗族這個沒有漢字樂譜記錄和傳播的民族,使其達到民族化的目的是根本不可能辦到的,可見侗族大歌與外國傳教士及宗教音樂沒有任何關系。侗族大歌被載入史冊早在宋代史書中就有記載,《老學庵筆記》卷四說:“辰、沅、靖等蠻,仡伶……農隙時至一二百人為曹,手相握而歌,數人吹笙導之。”時間要比外國傳教士進入中國的時間要早幾百年。至于“改造說”中講的漢族音樂干部加工改造而形成的說法就更無道理,因為直到1949年解放后,才陸續有漢族干部進入侗鄉,比外國傳教士進入中國還要晚一百多年的時間。所以這兩種說法都是站不住腳的。我們認為,侗族大歌起源于本土,是侗族人民在特定環境中,通過勞動和藝術實踐創造出來的。
法國藝術史學家丹納說過:“所有的藝術作品,都是由心境,四周的自然環境和習俗所造成的一般條件所決定的”。普列漢諾夫在《論藝術》一書中寫道:“任何一個民族的藝術都是由它的心理所決定的,它的心理是由它的境況所決定的,而它的境況,歸根到底是受它的生產力狀況和它的生產關系制約的”。由于侗族祖祖輩輩都生活在這清美秀麗的卻又近乎于封閉的生態空間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外界的一些文藝娛樂活動很難進入侗族地區,侗族人民便在這種耕作之余自然而然的去摹仿山林中的鳥鳴蟬蟲,進行自己特有的文藝娛樂活動,正是這種無憂無慮的單純樸質的生活,再加上長時間的摸索,侗族人民很自然的就會用生命的靈氣和智慧結合自身所處的自然景觀和人文現象去領悟,以自然無為為美,講究心靈與自然的融合、和諧,從而創造了優美的合聲音樂——侗族大歌。
二、侗族大歌賴以生存的自然生態
文藝生態學認為,每種藝術的產生發展都離不開特定的環境,所謂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文化環境。任何人類群體,首先必須在一定的自然環境中生存,并以這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作為勞動的對象和交往空間,進而創造出不同的民族文化(包括民間藝術)。侗族大歌就是侗族歌手們緊密聯系自然環境和社會生活才具備了直覺和聲美感,并且造成了多聲模仿心理,而且在模仿的同時產生了感性活動,這正是演唱者對客觀事物產生的感情反映,經過長時期的加工、選擇、概括、集中而形成優美的旋律與協和的和聲對位,產生了生動的音樂形象,實質上就是歌手們感情形象,因此它具有很高的感染力。
一方風水養一方人,也養一方藝術。古人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樂者,音之所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②“氣之動物,物之感人,故擺蕩性情,形諸舞泳”。③這些論述說明了外界事物引起人們思想感情的變化,而思想感情的變化卻是創造音樂舞踏之內在動力。世界上任何一個民族的口頭創作都是該民族所居住的自然環境為背景的。侗族村寨大多依山傍水,風景十分秀麗,寨前碧水長流,潺潺有聲;河邊榕樹挺立,鋪天蓋地,處處鳥語花香,林濤聲聲。侗族這勤勞樸實的民族由于長期在這種優美清新的自然環境中繁衍生息,優美的田園生活環境和單純的男耕女織的農業勞動生活,容易使歌手們對周圍環境那富有音樂感和節奏感的百鳥疊鳴,流水潺潺,林濤聲聲等豐富多彩的大自然和聲音響產生濃厚的興趣和廣闊的聯想,并且這種自然的和聲必然會形成他們本能的無意識的模擬對象。現代音樂理論家該邱斯曾這樣說過:“最古最原始的曲調,說不定只是同一反復出現,其產生由于人類對于簡單的鳥鳴或別的天籟的自然自覺的反映”。④該邱斯的猜想和推證正好印證了侗族大歌的產生,說明了音樂對于自然的音響的反映。
就流傳范圍來講,侗族大歌的流傳地區并不算普遍,她集中流傳于貴州省的黎平、從江、榕江三個縣以及廣西三江緊靠從江的一些村寨,它作為侗族早期的藝術,是對周圍客觀事物引力的思想感情的變化,歌手們通過對自然聲象的摹仿,而產生了情感活動和審美意象,從而創造出這種固定的別具一格的民間復調形式,是侗族人民對美的尋求的必然結果。侗族大歌中的曲名,也常以自然界中有響聲的自然物或動物來命名。著名的“金蟬歌”(侗語稱為嘎哈海),基本旋律和襯音都是直接模仿蟬鳴和各種自然聲響而創造出來的。例《知了歌》:
⌒ ⌒
I:2 1 2 1 | 3 2 1 | 6 2 1 2 |3 1 2:I
夜喲 夜喲 夜 喲 夜喲 夜喲 夜 喲
--摘自《侗族歌謠研究》
“知了”土話稱“蟬”,在侗族山區非常普遍,尤其是夏天隨處都可以聽到它的叫聲,侗族歌手們就是根據其“夜喲夜喲”的動聽的聲音所感染,于是摹仿著哼唱,當摹仿的人多了,久而久之,也就變成了一種固定的曲調流傳開來。這是由仿聲而產生的藝術。從這一點我們可以推斷出
,當原始先民獲得食物可以填飽肚子,并過上較為安定的日子時,他們就會去尋求歡樂,除把勞動動作和呼聲當作歌舞來盡興表演外,他們還可能會把模仿各種自然的響聲來作為娛樂的內容。所以這種專門模仿蟬鳴、流水等自然聲響的大歌藝術被侗語稱為“嘎所”。
由此可見,一個民族的藝術的產生和發展不僅與該民族的生產勞動和生活習慣有聯系,而且與他們的自然環境是分不開的,尤其是特定環境中的各種自然的天籟的聲響,對于該民族音樂的產生和形成有很大的影響。同時,我們還必須看到自然環境對民間藝術還具有間接的影響,民間文藝并不是消極地、被動地受自然環境的制約,而是具有一定能動作用,一方面自然環境作用于主體諸因素,通過這些主體因素影響人們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這些主體因素又作用于自然環境,從而制約自然環境對人們生活方式的影響,民間文藝正是在這種主體和客體的相互結合、相互作用中生存發展的,侗族大歌同樣也不例外,
三、侗族大歌的民間文化生態
任何一個民族的民間文藝的產生、發展、演變和消亡都與一定的社會文化生態相關。民間的社會文化就是民俗文化,民間文藝就存在于民俗文化環境之中。民俗對民間文藝的影響除一般表現為整體效應外,還有一個突出的特點,那就是某一文學藝術總是深深扎根于某一民俗環境之中。侗族之所以能創造出震驚世界的藝術瑰寶——侗族大歌,這和侗族的豐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是分不開的。侗族是一個愛好和平、團結的民族,他們的各種民俗活動都以集體為主,例:集體做客、集體對歌等等,這些充分體現了侗族人民的友誼、團結、愛美和群體意識較強的文化精神,也是侗族審美觀的一種外在表現形態,即在直覺狀態中去體驗愛情、人生;發現、領悟、尋覓、感嘆人生的究竟和意義,同時也展現出侗族人民對人生的執著、熱愛和追求。這些民俗和民俗精神就是侗族大歌生存的良好土壤。現從以下幾方面來進行具體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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