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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形象設計中的審美探討論文
[摘要]個人形象設計藝術作為一種實用性藝術形態,已覆蓋了當代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貫穿于人們的衣、食、住、行,成為人精神生活的一部分,而藝術的主要功能在于重現美感經驗。設計除了捕捉美感,更注重設計實用與美感的相互關系。了解審美對設計的影響,對設計很有幫助的和有意義的。
[關鍵詞]個人形象 設計 審美
審美標準隨著社會歷史的發展在不斷地演化,即使是同一時代,由于國家和地區的不同,民族風俗習慣、宗教信仰、文化水平和審美心理等的差異,也使人們對審美標準有很大差別。這也對以人為本的個人形象設計的審美取向造成了影響,在形象設計中對人的再創造本身不能不依據一定的審美標準,不能不遵循一定的美學原則,因為它們自身必然映現出某種美學效果。
一、形象設計中要追求美的和諧統一
個人形象設計是為人服務,人是設計的核心,因此與人相關的一切也成為設計中的重要參考依據。美在形象設計中往往表現出得很寬泛,必須從不同的角度、通過不同的形式體現出符合人物個性的美學特質。對于形象設計師來說必須要從整體把握人物個體,那么設計應該從哪些方面入手呢?首先,在設計活動展開之前,要充分考慮到個人與自我,個人與自然,個人與社會的和諧。尤其是個人與社會的和諧,人畢竟是社會中的人,任何憑空超越自我的臆想都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我行我素的設計可以成為一種風格,但不是個人形象設計的目的,只有在適合自己、適應社會大眾審美觀及環境特點基礎上創造出個人的個人形象,才能做到美的和諧三者真的統一。
二、個人需求創造美
個人形象設計是針對人物個體而設計的,服務于人們的生活需要是設計的最終目的。生活中人們會不斷的產生新的追求,現實中的不圓滿和心理上的匱乏都需要通過某種形式來彌補、替代、完成,如今“美麗”行業的蓬勃快速發展也是人們需要的映襯。
對于設計來說,實際上需求和設計同樣不可相對獨立的,不可讓它們之間存在一道屏障。人所追求的美需要創造,是人的創造,是人的需要。我們可以設想,這種“需要”本身就是設計師進行創造的導師;跟著也自然會繼續努力創造許多事物來裝點生活,使它臻于完美優雅;谶@種需求性,我們也不難想象人對個人自身的形象需求是如何引導著美的再創造的。形象設計中,需求為設計指引了方向。設計師要通過需求來設計對象,因為應這些需求創造的美,對于設計對象本身而言才是創造了價值。這樣的設計會給人以生動、真實的感受。同樣,應該通過需求來驅動所需的審美活動,從而實現最終目標。這樣創造的美才不是千篇一律的。對于個人形象設計要在盡量滿足人物需求的基礎上,最大限度的發揮創造出多姿多彩的美。
三、審美取向的多元化對個人形象設計的影響
任何一個時代,特別是20世紀以來的每個民族的社會結構、意識結構和文化結構同樣呈著多元化發展,這種格局又總會不同程度地影響著審美的取向。
個人形象設計的審美取向也體現現代審美的多元化特點。個人形象設計要適應時代審美標準的需要。如同對知識追求的無止境,人們對美與精致的追求也是無止境的,不同的時代亦有相應不同的審美需求。我們的時代與社會是多元的、繁復的,同一時代的社會發展形態必然引發出多元的審美觀;同地域的對美的看法總會表現出多樣的民間風情和地域色彩。形象設計也牽涉到十分復雜的文化表達機制和文化認同機制,雅與俗、美與丑、自然欲望與審美需要都在這種文化表達機制和認同機制中得到肯定或否棄。即便是同一時代、同一歷史條件、同一國家、同一民族、同一地域的審美觀也會大異其趣。這樣一來,折射到具體的形象設計中,人們的需求針對性更強、更為個性、更為多元、更為紛雜。設計師不能只依靠自己的審美眼光與個人偏好,應從客觀實際出發,形象設計中更加注重令設計對象的滿意實用與美感,不同于其他的設計帶有設計師強烈的個人風格。設計的變化必須順應這種趨勢,成為形象設計時代審美變化中的一部分。
四、審美意識的不穩定性與形象設計
絕大多數人有自己的審美觀,但是由于審美意識受到多方面的影響,造成了個人審美意識會暫時出現不穩定性。在設計中即使面對同一設計對象也要即時靈活調整變動設計方案,如果按部就班,很可能導致設計的失敗。這種經常出的問題往往是由于設計師與設計對象之間貧乏的交流,特別是其出現審美變更時與設計師之間的交流不足。從而使所交付的設計成果無法滿足不斷變化的設計對象需要。
在設計中了解設計對象的近期動態,保持與其經常交流,并把握市場脈搏,緊跟時代潮流,這是對一個形象設計師最起碼的要求。這樣才能更好的判斷和把握設計中的不穩定因素。
五、形象設計中審美的共同性
一方面,設計中經常會遇見眾口難調的問題,但是要充分把握審美方面的共同性,那么許多問題便迎刃而解了。盡管審美活動中存在著個體的、時代的、民族的、階級的差異,但我們不能把這種差異絕對化。事實上,即使是不同時代、不同民族、不同階級的審美主體,既有差異也存在著互相影響、互相滲透的因素,對同一審美對象往往仍能找到一些相近或相似的審美感受,這便是審美活動中的共同性。在面對個人的形象設計時,個體的審美取向和心理欲求牽涉到十分復雜的內心世界和文化機制,設計師不可能面面具到的滿足其個人審美趣味,況且對于美與不美的界限也不能僅從設計師的審美角度來決定,但是差異中存在的相互聯系的部分作為融合各種口味的共性讓形象設計有根可尋。人物個體對于審美的把握往往不僅僅依據個人的喜好,受眾人群的審美評價也對其形象的取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越多人認同的個人的美才會讓人心情愉悅,同樣在審美共性可以中和了很多復雜的因素,是形象設計進行的過程中重要的參考因素。
總之,個人形象設計的發展與其審美標準發展變化、個人的審美觀之間的依存關系是十分重要的。每一個設計的創作過程中,都必然要受到現有的主客觀審美標準的影響,使設計成果能夠為現實的目標人物所接受;追求設計創新則需要了解和分析審美標準的發展趨向,尤其是個人審美取向,使設計能真正滿足個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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