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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政策
企業招用今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可以享受多項補貼,而畢業生自己成功創業滿6個月還能享受一次性創業補助,在廣東省標準最高地區一次性補助達8000元。昨日,省勞動保障廳聯合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事廳等14個部門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了每項政策牽頭和配合的具體部門,對“六補貼一扶持”(社會保險補貼、崗前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職業介紹補貼、崗位補貼、臨時生活補貼和一次性創業資助)的申領條件、程序、辦結時限等作了具體規定。
招聘應屆生 企業享受多項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情況: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等五類企業當年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企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企業應為所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用之和計算,個人應繳納的部分仍由本人負擔。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屬珠江三角洲地區的企業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粵東西北地區的企業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困難企業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干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
實施部門:先付后補、捆
補貼程序:先繳后補,按季結算
企業條件:
1.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人數超過2008年度,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國有大中型企業;
2.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
3.招用本省戶籍應屆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應屆畢業生創辦的企業;
4.不裁減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干的困難企業;
5.自主創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本人。
崗前培訓補貼
補貼情況:企業組織招用的畢業生參加崗前培訓并經鑒定合格的,還可享受900元的崗前培訓補貼和技能鑒定補貼。
實施部門:勞動保障部門
補貼程序:先付后補、捆綁式發放
企業條件:企業必須吸納應屆畢業生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同時,組織吸納的應屆畢業生參加崗前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經考核合格取得中級工以上(含中級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并承擔培訓和鑒定費用。
崗位補貼
補貼情況:符合認定條件的困難企業還可按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干人數享受最長6個月的崗位補貼。
實施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會財政部門
企業條件:招用本省戶籍應屆高校畢業生且由應屆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以及不裁減本省戶籍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干的困難企業。
大力扶持應屆生
應屆生臨時生活補貼
補貼對象:在戶籍所在地登記失業滿六個月以上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或在戶籍所在地登記失業的困難家庭應屆高校畢業生可申請臨時生活補貼。
領取程序:先在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憑身份證、畢業證書、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和困難家庭證明材料即可申領。
補貼標準:按戶籍所在統籌地區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確定。補貼期限最長為6個月。補貼申請截止時間為 2010年12月31日止。
應屆生一次性創業資助
補貼對象:200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09年7月1日以后領取本省營業執照,正常經營滿6個月并依法納稅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領取一次性創業資助,標準最高的地區達8000元。
補貼標準:珠三角地區的資助額度為2000元至3000元,粵東西北地區資助額度可提高至3000元至4000元。
領取程序: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在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稅務登記證并經營滿6個月后,持資料到工商登記所在地鄉鎮(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辦理創業資助申報。①營業執照副本;②稅務登記證副本;③社會保險登記證副本;④有效納稅證明;⑤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⑥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或個人的銀行賬戶;⑦地級以上市規定的其他材料。鄉鎮(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收齊材料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到申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考察并出具初步意見,將相關材料報縣(區、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補貼申領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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