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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困難家庭畢業生離校前可獲求職補貼
為應對本市高校畢業生總量大,就業任務繁重的局面,日前,市政府發布了《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企業、學校、職業中介中尋找就業突破口,同時將本市生源的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和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作為幫扶重點,納入就業援助體系,實行“兜底”安置。
高校:畢業證書發放不得與高校畢業生簽約掛鉤
《意見》要求各高校應將職業生涯規劃教育擺在高校教育體系的重要位置,自第一學年起就設立職業生涯規劃教育課程,同時給予相應學分認定;各高校應結合專業設置情況,將就業技能培訓納入課程教育體系,逐步建立起學歷和職業資格“雙證書”制度,對大學生參加市政府補貼培訓職業(工種)目錄內培訓項目,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能力證書的,給予相應學分認定。大學生就業實習期間,高校應為其提供意外傷害保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大病保險待遇。
此外,各高校不得將畢業證書發放與高校畢業生簽約掛鉤。
小微企業:招用失業畢業生每年最高可享20萬元補貼
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城鎮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意見》也出臺了優惠政策,與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小微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1年補貼;當年新招用城鎮登記失業(含擇業期內,下同)高校畢業生人數達到現有職工總數20%以上的,每招用1人按2000元標準給予補貼,補貼額度每戶每年不超過20萬元。
國有企業吸納城鎮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按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的50%給予1年補貼。
高校畢業生:可參加2次政府補貼就業技能培訓
根據《意見》,大學生可根據個人職業規劃和學業情況選擇參加2次政府補貼就業技能培訓,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能力證書的,培訓期間按規定享受相應培訓、鑒定補貼和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意見》提出,對本市生源的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和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實行“兜底”安置。本市生源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指零就業家庭、城鄉低保家庭、殘疾人家庭以及在校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技能培訓的,市政府按培訓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畢業年度內的殘疾高校畢業生和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畢業生,離校前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對畢業3年以內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的,按其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的60%給予2年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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