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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主設專業多做加法罕做減法 發展趨向同質
10年前,當7所高校被確定為自主設置本科專業試點時,何時全面放開的懸念已然鋪展。10年后,改革的“靴子”終于落地。在教育部近日頒布的高校本科專業目錄中,除了國家控制布點專業(62種)和目錄外專業,其余444種目錄內專業的設置均可由高校“自己說了算”。
行政枷鎖的重量終于減輕,擁有難得的自主空間后,獲權的高校卻將面臨用權的抉擇。學術與市場的天平上,本科專業的設置該往哪里添砝碼?升級與提格的誘惑下,各地高校又該如何抉擇“加減法”?
規定“打折”?
“行政拍板”大行其道,專業新設流程粗糙
一個新專業的生成,要經歷怎樣的流程?
翻開教育部剛出臺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其中對于高校設置專業的條件、程序等作了詳盡的規定。而參照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等試點高校的流程,通常包括院系申報、專家組論證、學術委員會審議、教務部門審核、主管校長或校長辦公會批準等步驟。
不過,紙面規定卻充滿“打折”的可能。“試點的7所大學都是控制本科規模的重點高校,近些年大力發展研究生教育,因此在設置本科專業時十分謹慎。”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坦言,目前開設新專業訴求較多的是二本三本院校,在升本提格、經濟利益或高校政績的刺激下,可能會導致專業設置的盲目和隨意。
2010年,教育部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相關專業申報和審批工作。短短一個多月,申報的新專業總數竟然超過1130個,某所地方高校一次性就申報了10個新專業。從申報材料來看,一些高校對擬開設的新專業既無科學規劃又無足夠師資和相關教學條件,甚至只將原有專業換了個時髦“馬甲”。
“在不少地方高校,專業設置這個我們看來很重要的問題,并沒有什么嚴格的程序和嚴肅的論證,更難有什么調研和訪談。”江西財經大學副校長易劍東直言不諱,有些高校想辦個新專業,只是教務處長或教學副校長點頭就可以,或者個別領導找幾個人簡單商議一下就直接決定。
之前有教育部官員稱,教育的事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尤其在中國高校“官本位”意識仍然濃厚的背景下,很多人不免擔憂:高校專業設置權放開后,會否因“行政拍板”而導致進一步結構性失調?
“如果沒有配套措施的跟進與支撐,單方面放開高校自主權,當然會出問題。”熊丙奇將現代學校制度的建立,視為放權后高校的前進路徑。“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到現在還沒有法學和商科專業,就因為教授委員會不同意設立。能否破解‘行政拍板’難題,就看制度是否到位。”
“指針”走偏?
多做加法罕做減法,高校發展趨向同質
“我在工科大學讀了4年的行政管理,感覺就像在麥當勞買了碗牛肉拉面。”剛走出校園的小魏,談及自己的專業頗為無奈。她所就讀的江蘇某高校,前幾年增設了不少文科專業。以小魏的感受,多數新專業的質量“令人失望”。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資料顯示,2012年,全國高校新增或調整的本科專業為1850個。相比于旺盛的增設專業需求,同年全國范圍內撤銷的本科專業數量僅為32個,而在2006—2011年,每年撤銷的專業數量都在這個數字之下。
多做加法,罕做減法,傳統審批制未能把控住的專業規模盲目擴張,曾是教育部對“放權”的最大擔憂。
“如果不給高校自主權,就沒有機會讓其變為理性、自覺的學術機構和人才培養機構。”易劍東認為,目前高校專業設置存在的“撒胡椒面”、“千校一面”等亂象,問題不在于放權,而在于專業設置標準的偏差與高校自身定位的迷失。
“985、211高校培養基礎性、學術性、綜合性人才,二三本院校培養較高級別的應用型人才,高職院校培養一線領域的專業技術人才。”有專家表示,高校在設置專業時,首先要考慮這種差異性。
2011年末,教育部將就業率與專業設置掛鉤的一紙文件,曾引發軒然大波。“唯就業論”的評價指標,被批評為“高校教學的功利傾向與學科調整的實用主義”。如今教育部將專業設置權下放,希望通過此舉“優化專業結構,辦出高校特色”。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校長鄭志明看來,專業設置標準若要不走偏,取決于高校“頂層設計”是否具有前瞻性,“要將專業設置納入人才培養的整個體系中,系統考量招生、培養等多個環節。”
學生“受冷”?
專業決策高高在上,基層反饋難受重視
創新企業與網絡開發、航空與外交政策、可持續發展與公共政策……如此另類的專業,來自美國馬薩諸塞大學安姆斯特分校。更令人驚奇的是,這些極富創意的專業竟然完全由在校學生自行創制。
這個名為BDIC的項目自1970年創立以來,每年催生出約80—100個至少跨越3個學科的個人化專業。據統計,當前全美有900多所四年制學院和大學允許學生在教授指導下自己創制專業。
這樣的自主權,在國內高校學生看來,甚為遙遠。“在發達國家的大學,由于有自由申請入學制度和自由轉學制度,學生‘用腳投票’讓大學不得不重視所開設的專業質量。”熊丙奇對比說,“而我們的高考制度,學生選擇專業后,通常還要填寫服從調劑。這樣,再差的專業也難以因為學生的自主選擇而被淘汰。”
有學者研究過美國高校的專業設置權分配,發現其高校在設置專業時通常會受到來自教育管理部門、企業和學生的三重影響。反觀我國,在高校現行體制內,專業設置權長期把控在“金字塔尖”,不僅市場的反饋和學生的需求難以通達,還時常遭遇行政與學術之間以及學科之間的沖突。
一位業內人士透露,某高校新聞學院試圖設立公共關系學專業,結果校內論證組的多數成員來自管理學院,該院認為公共關系學屬于管理學門類,管理學院不辦該專業,新聞學院就不能辦。
對此,易劍東建議建立一個學校和社會(如校友)專家組,并吸收行業內人力資源管理專家加入,在調研相關行業人才結構、規模以及發展趨勢的基礎上,進行集體決策,必要時允許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參加。
評估“單一”?
現行機制缺乏彈性,外部評價難有空間
僅靠教育部與高校的一張一弛,就能打造出適應社會需求、滿足學生發展的好專業?在教育部相關文件中,“鼓勵高校引入專門機構或社會中介機構對學校專業辦學的水平和質量進行評估”的要求赫然在列。
其實,在高等教育發展成熟地區,第三方機構的介入已成常態。據了解,香港成立了一系列教育中介組織,如教資會、職業訓練局、學術評審局等。政府主管部門對于高校專業設置不直接干預,也沒有統一的專業目錄,而是利用教育中介組織與高校進行對話和溝通。
相形之下,內地的教育環境存在明顯短板。“我國第三方機構在公信力和資質上還不行,并不掌握經費和師資編制,沒有足夠的話語權。而評價學校專業的權力牢牢掌握在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手中。而這,本應該屬于社會第三方機構的權力范疇。”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吳霓如此評價。
而在教育部上一輪本科教學工作質量評估中,剛性和固化的標準化專業評價,也被一些教育界人士所詬病。“我國少數頂尖高校本科生已經達到每個專業年均二三十人的培養形態,而一些單科院校和地方高校一個專業動輒一二百人,而且東西部高校生均培養經費的差別一度達到10倍左右。在這種差異背景下用同一標準來評價,既不科學也不公平。”易劍東說。
有專家強調,在第三方機構評估機制建立的過程中,行政力量必須有步驟退出,“否則社會專業評估機構將永遠沒有權威和生長空間。”
無論如何,本科專業設置權的下放,已然是高校自主辦學向前邁進的信號。“每一次局部的改革都是全面改革的機會。退一步講,即使放權后出現問題,也比現在的專業失衡要好,那至少是高校自主選擇和市場檢驗后的結果。”熊丙奇說。
(綜合本報記者趙婀娜、王恬、李永寧、鄭軼、馬龍報道)
(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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