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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28 08:42:4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基本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基本管理制度

基本管理制度1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倉庫管理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生產,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2.置要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企業倉庫管理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4.物資入庫存,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5.材料驗收合格,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鋼材應涂色標志,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并隨同托收單交財務科記賬。

  6.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的責任。

  7.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科長和經辦人處理。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物資的儲存保管

  8.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9.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10.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11.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達到“十不”要求,勿使國家財產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資,未經科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折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科長批準。

  13.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工作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科批準。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物資發放。

  14.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放材料。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15.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和材料用途,核算員和領料人簽字。

基本管理制度2

  一、根據醫院宗旨、患者需求和醫院所提供的服務,制定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嚴格控制藥品種類和規格。

  1、按照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的規定,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內除特殊診療需要,原則上同一通用名稱藥品的品種,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分別不得超過2種,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不得超過兩種。(以下簡稱:一品二規原則)特殊情況報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批準備案。

  2、在引進同類新藥或新增不同規格的藥品時,根據《處方管理辦法》安全、有效、經濟的原則,結合醫院用藥現狀和控制藥品總量決定引進與否。

  3、嚴格控制臨床治療非必須的輔助性藥品的引進。

  二、藥劑科負責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的編制,并根據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決定及時增減目錄中的品種數量。

  1、醫院《藥品處方集》每一年修訂一次,由藥劑科依據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會議紀要負責統一匯總編寫并印制(也可以使用嵌入醫囑系統的電子版處方集),經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在醫院內使用。

  2、根據每次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決定,及時修改醫院電腦系統中的用藥目錄和用藥控制權限。

  三、藥劑科所配備的藥品應與醫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中的藥品相一致。當《基本用藥供應目錄》中的藥品臨時短缺時:

  1、調劑部門聯系藥庫保管員。

  2、如此藥無庫存,由藥庫采購員聯系采購。

  3、藥劑科值班人員備有醫藥公司應急電話,急救藥品由醫藥公司急送。

  4、醫藥公司短缺的急救藥品,可向其它醫院調撥,由藥劑科負責聯系,行政總值班落實交通工具獲取藥品。

  5、藥劑科工作人員及時告知醫生或護士藥品送達的可能時間。

  四、臨床因特殊診療需要使用《基本用藥供應目錄》以外的藥品,應當由臨床科室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經由主管院長批準,可臨時予以采購或調劑,具體見《目錄外藥品采購制度》

  五、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負責對醫院基本用藥目錄和全院藥品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定期統計在庫藥品中長期不用(超過6個月)的藥品,如非急診、搶救用藥,上報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備案,作停藥處理。

  2、對重點藥品(如抗生素等)的使用情況及時進行分析;對新藥使用范圍和合理性進行監督。

基本管理制度3

  一、業務目標

  確保合同管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要求;

  規范合同管理制度及管理模式,依據公平公正及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同,依法有效監督、管理,保證履約順利進行,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逐步建立體系化合同管理平臺,實現資源共享,提高企業整體合約管理水平,保證合同數據庫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符合企業合同管理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二、業務風險

  合同條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導致合同效力出現瑕疵或者引發訴訟糾紛,造成企業經濟及名譽損失;

  合同的.訂立、簽署和履約缺乏有效的管理,可能導致合同談判失誤、權責不清、索賠不暢等,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損害企業及中小股東利益;

  合同備案、臺賬及履約報表管理系統等管理不完善,導致企業合同臺賬信息缺失或者出現重大遺漏,無法滿足企業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業務范圍

  該子流程主要描述了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股份公司”)關于合同訂立及合同履約管理的相關流程,包括合同訂立中的合同審核,對合同訂立及履約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和評估,合同文件備案管理等。合同管理主要有兩種情況,即以股份公司名義簽署的合同管理和二級單位以本單位名義簽署的合同

  的管理,股份公司各二級單位根據《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相關管理原則開展對以本單位名義簽署合同的管理工作。在執行合同管理業務過程中,應確保不相容職責相分離。

基本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企業行為的合法性,建立法律風險約束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法律糾紛導致的各種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與其他有關規定,根據《某省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章程》并結合某省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法律事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及其子企業在投資、經營、管理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注重法律專業人員的意見和建議,確保企業行為的合法性,確保有關事項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完成。

  第二章法務機構和崗位

  第四條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應按照《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等法規的規定,明確負責企業法律事務的機構(下稱“法務機構”)和崗位(下稱“法務崗位”)。集團公司新設立的所屬企業應在設立后兩個月內制定本企業法務機構、法務崗位的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集團公司原有所屬企業應盡快按照本辦法有關要求完成本企業法務機構及法務崗位的設置工作,并報集團公司備案。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可設立以下兩種法務崗位:企業總法律顧問、企業法律顧問(統稱“企業法律顧問”)。上述法務崗位的從業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經過全國統一考試并取得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的;

  (二)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

  第五條所屬企業應將企業法律顧問的考核、聘任工作列入企業人事管理工作的范圍。尚未設立法務機構的企業,必須設置專門的法務崗位并明確其歸口管理部門,該法務崗位人員在業務上具有相對獨立性,直接向企業分管領導匯報工作。

  第六條集團公司法務機構的工作職責為:

  (一)依法對集團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依法維護集團公司的合法權益;

  (二)參與集團公司對外投資、合作、重大生產經營活動的談判工作,參與和指導合同文件的草擬工作,負責對企業合同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

  (三)及時收集、匯編與集團公司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法律法規,草擬、落實集團公司法律事務的規章制度;

  (四)負責集團公司法律糾紛的預警工作;

  (五)負責集團公司仲裁、訴訟活動的策劃、論證、實施工作;

  (六)參與集團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七)負責集團公司內部法律顧問、外聘法律顧問(包括:常年法律顧問與專項事務法律顧問,下同)的管理工作;

  (八)指導、檢查所屬企業的法律事務工作;參與集團公司法律顧問及其他員工法律業務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

  (九)負責集團公司其他法律事務的管理工作。

  所屬企業應根據本條規定具體確定本企業法務機構的職責,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七條集團公司法律事務由綜合事務部負責,集團公司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業務發展需要完善法務機構和崗位的設置工作。同時采用多種形式就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重大的合同文件、企業行為、訴訟仲裁行為征詢法學專家的意見,進一步提高法律管理水平。

  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法務機構及法務崗位人員應服從集團公司綜合事務部就法務工作的統一管理。所屬企業應將法務機構、法務崗位的設置和編制方案和法務崗位人員的基本情況上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章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審查

  第八條本辦法所述的合同文件包括以下形式的協議:

  (一)股權性投資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發起人協議、合資、合作合同、合作公司章程等);

  (二)股權轉讓、企業重組、企業改制合同、章程;

  (三)資產轉讓、處置、資產重組合同;

  (四)融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貸合同、擔保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等);

  (五)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征地拆遷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險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

  (六)其他合同。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作為國有資產持有單位與行使國有資產監管職能的各種政府機構所簽署的協議、各種責任狀,不屬于本辦法所述的.合同文件。

  第九條所屬企業簽署的合同文件,根據合同性質、涉及標的額和簽約企業規模的不同,分為報集團公司審核的合同文件、報集團公司備案的合同文件。

  所屬企業擬簽署第八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的合同文件,應在簽署前將合同草稿連同企業法律顧問或外聘常年法律顧問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一并上報集團公司審核,集團公司將在收齊有關資料后十個工作日作出批復。所屬企業在接到集團公司同意的批復意見后,方可正式簽署。按照集團公司《投資項目審批與管理辦法》的規定,所屬企業將有關合同文件與投資方案同時送審,合同文件的批復合并在投資方案的批復文件中。

  所屬企業擬簽署第八條第(四)項規定的合同文件,若所涉及標的額占簽約企業上一會計年度末凈資產5%以上(包含本數)或500萬元以上的,簽約企業應依照上款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集團公司審核批準后方可簽署。

  第十條所屬企業簽署第八條第(四)項規定的且所涉及的標的額占簽約企業上一會計年度末凈資產5%以下(不含本數)的合同文件,或簽署第八條第(五)、(六)項規定的合同文件,無須事先上報集團公司審核批準,但在簽署前應進行合法性審核;在企業法律顧問或外聘常年法律顧問出具同意的法律意見書后方可簽署。合同文件簽署后應連同法律意見書歸檔,集團公司將不定期檢查合同文件合法性審核情況。

  簽約企業應將屬于第八條第(一)、(二)、(三)、(四)項規定的合同文件在簽署后十個工作日內報集團公司備案。由集團公司兩家以上所屬企業共同簽署的合同文件,屬于股權性投資合同文件的,上報集團公司審核、備案的工作由股份較大的所屬企業負責,其他類型的合同文件,上報審核、備案的工作由上一年度期末凈資產較大的所屬企業負責。

  第十一條企業法律顧問、外聘法律顧問就合同文件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合同文件的基本情況,包括:簽約各方名稱、法定代表人、合同文件內容提要;

  (二)合同文件合法性審核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三)合同文件存在的瑕疵或法律風險分析;

  (四)減少瑕疵或減低法律風險的建議和預防措施;

  (五)合同文件合法性審核的最終意見;

  (六)企業法律顧問或外聘法律顧問的簽名;

  (七)企業法律顧問或外聘法律顧問認為應當披露的其他內容。

基本管理制度5

  1.存貨驗收制度

  1.1.各分店負責質檢的辦事人員應對來貨“訂單”進行檢查,驗貨原則:訂貨數量=實際送貨數量,供貨商多送的貨不能收,嚴格按照“訂單”收貨對于有損壞的商品一律拒收。

  1.2.各分店負責質檢的辦事人員在對供應商所持“訂單”查驗合格后,指派相應商品區域理貨員與供貨商送貨員憑供應商所持本公司的“訂單”點驗實物,認真核對商品名稱、規格、編碼保質期等信息,并準確填寫每個商品實收數量。若有破損商品,則要求供貨商帶回,破損商品不能入庫;若有供貨商送貨單某個(些)商品名稱或條碼等信息與“訂單”上的某個(些)有差異,則這(些)商品信息上報營運管理部協調處理,不予收貨,其他正常商品,繼續以下步驟。

  1.3.驗貨完畢后,理貨員與供貨商送貨員在已填寫實收數量的“訂單”的簽字,然后將“訂單”傳給營運管理部錄入員,錄入員根據“訂單”制作“進貨單”并打印,供貨商送貨員到錄入員處領取“進貨單”一式兩聯,再次與理貨員校對驗貨商品與數量,核對無誤后,理貨員與供貨商送貨員簽字,并加蓋商品收貨章,“進貨單”供貨商送貨員攜一聯帶回。

  1.4.理貨員憑“進貨單”的另外一聯上商品的庫區庫位對商品進行對照陳列,陳列完畢后“進貨單”交營運管理部負責質量的辦事人員。

  1.5.廠家送貨單一聯,“進貨單”一聯,由營運管理部負責質量的辦事人員集中匯總轉交給總部財務部。

  2.存貨保管制度

  2.1.倉庫防火制度

  2.1.1.保持防火通道暢通無阻,通道上不得有一件物品;

  2.1.2.保證防火器材完好有效;

  2.1.3.嚴禁煙火,任何人不得在庫內吸煙和使用打火機、火柴等;

  2.1.4.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1.5.任何機動車輛不得進入庫房。

  2.2.倉庫防水制度

  2.2.1.每逢雨雪,庫管員要認真檢查庫房有無漏水之處和地面返潮對貨物的影響。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匯報;

  2.2.2.庫房清掃灑水,不得洇濕或浸濕貨物及包裝;

  2.2.3.飲品不得放置在貨物上面。

  2.3.倉庫防戍、防蟲制度

  2.3.1.嚴禁在庫房內存放食品;

  2.3.2.經檢查庫內有無老鼠、螞蟻、蛀蟲,并投放藥品。

  2.4.倉庫防盜制度

  2.4.1.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庫房。庫管員在離開庫房時,要關好門窗、鎖好門;

  2.4.2.庫房鑰匙由庫管員負責保管,庫管員不得委托其他任何人代管鑰匙;

  2.4.3.庫管員必須檢查庫房門窗是否牢固可靠,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匯報,共同采取措施。

  2.5.倉庫例行檢查制度

  2.5.1.倉管人員每天對車間倉庫至少進行一次安全、防護巡查,確保倉庫的安全、衛生正常,商品按品種、型號、規格堆放整齊,標簽朝外;

  2.5.2.倉庫管理員提前十五分鐘進入倉庫對產品的堆放、標識、及防護情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及時給予糾正,并將檢查及糾正情況登記在《倉庫日檢表》上;對倉庫的防安全,門窗,電路等各方面工作進行檢查及維護,做好倉容倉貌工作。

  2.5.3.倉庫管理員負責對轄區內產品每一貨號批號明示看板的設置。倉庫管理員對所轄區內有哪些貨號,產品放哪里,有多少必須做到心中有數,且以看板和臺帳的形式反映出來,特別是對新品種、型號產品的入庫必須準確及時;接收的.產品必須按貨號批號分開堆放整齊,杜絕不同種類、型號商品接收時集中堆放或同一型號商品分開放置。

  出庫與盤點制度

  3.存貨發出制度

  3.1.對自營商品,柜臺如需補貨,應由柜臺向門店倉儲管理人員提出申請,填寫一式三聯的“請貨單”,經門店負責人簽字后,一聯交門店倉儲管理人員處。

  3.2.門店倉儲人員對“請貨單”中貨物及審批核對后應盡快發出貨物至柜臺,并開具一式兩聯的“出庫單”由柜臺簽字后,一聯留存,一聯隨貨同行由柜臺保管。

  3.3.發出存貨后門店倉儲人員應及時登記存貨臺賬,做到賬實相符。

  4.存貨盤點及處理制度

  4.1.存貨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盤點,年度終了前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盤點工作主要由營運部和財務部負責組織。

  4.2.由營運部制訂盤點計劃,確定是全面盤點,還是局部范圍的部門盤點,向門店、信息中心等相關盤點部門發送盤點通知和盤點日程計劃表。

  4.3.準備工作

  4.3.1.各門店將商品整理陳列整齊,門店理貨員按商品陳列位置抄錄“手工盤點表”,核對手抄盤點表的準確性。

  4.3.2.根據盤點日程安排,門店在盤點日營業完畢后,所有未錄單據全部錄入,所有未登帳單據全部審核登帳,保證帳面庫存是最后盤點庫存。

  4.4.開始盤點

  4.4.1.營業結束后,實物盤點開始,理貨員分柜組進行實物盤點,并在“手工盤點表”上填寫商品盤點數量。

  4.4.2.門店日結完畢后,在門店制作電腦“盤點表”,并打印。

  4.4.3.按“手工盤點表”錄入盤點數量,錄入完畢后,生成盤點差異表。

  4.5.盤點結果處理

  4.5.1.營運部組織人員對金額或數量差異較大的要予以抽盤,查找差異原因,并用復盤數據更正先前的錄入數據。

  4.5.2.根據“盤點表”和實盤數通過系統生成“盤點報告”,報經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并予以審核確認。

  4.5.3.系統根據經過審核的“盤點報告”調整商品庫存,并作為財務核算控制損耗的考核依據。

  4.6.對于盤盈、盤虧及毀損、報廢的存貨應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處理:盤盈的存貨,沖減當期管理費用;盤虧和毀損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當期的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於非常損失的,在扣除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基本管理制度6

  xx煤礦辦公室是一個集行政事務、后勤服務、治安保衛、基建管理于一體的綜合性辦公室,目前共有57名員工,下設職工食堂、民警隊、土建辦公室三個隊級單位,是礦井機關中人員最多,編制最大,管理職能最復雜的一個部門。近年來,隨著礦井跨越式發展步伐不斷加快,生產經營各項工作快速推進,我們深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礦井改革發展大局,緊扣生產經營中心工作,貫徹“貼近領導服務,貼近基層服務,貼近群眾服務”的工作宗旨,緊緊圍繞礦黨政的各項決策和工作部署,勤于參政,精于服務,創新求實,乘勢而上,各項業務成績顯著,內部管理全面加強,先后多次榮獲礦“雙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稱號,贏得了領導的信賴和職工的好評。

  一、圍繞中心任務,明確工作定位,牢牢把握辦公室工作主動權

  對辦公室工作準確定位,找準辦公室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是掌握辦公室工作主動權,提高辦公室工作水平和工作地位的基本前提。

  首先,按照礦黨政對辦公室工作的要求定位。隨著近年來礦井生產經營各項工作的快速發展,給辦公室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新的任務,礦黨政主要領導明確要求,“辦公室服務工作的好壞體現著礦井整體管理水平,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按照這一要求,我們要求辦公室工作人員胸懷全局,堅持把全礦工作大局作為辦公室開展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對辦公室工作進行準確定位。通過參加和列席礦黨政聯席會、礦長辦公會,定期召開內部政治業務學習會等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全礦的中心工作,并按照“到位不越位、攬事不攬權、添彩不添亂”的原則,積極參與全礦一系列重要工作研究與決策,充分發揮了辦公室的職能作用。

  其次,按照礦井跨越式發展對辦公室職能的要求定位。為了積極適應礦井快速發展的形勢,我們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始終與礦黨政保持高度一致,與礦井中心工作合拍,切實改變陳舊的思維方式和過時的工作方法,在工作思路上力求創新,在工作節拍上力求超前,在工作質量上力求創優,使辦公室工作真正體現出現代化高產高效礦井的良好風貌。

  再次,按照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規范要求定位。隨著礦區的快速發展,現代企業管理框架已初步形成,辦公室工作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我們狠抓辦公室內部制度建設,把辦公室各個崗位、各個工種全部納入制度管理的軌道,做到了辦公室事務“處處有人管,件件有標準,事事有考核”,努力促進和提高辦公室工作的規范化水平,以積極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

  二、增強“三種意識”,實現“三個轉變”,努力提高辦公室服務水平

  為領導、為基層、為群眾服務,是辦公室工作的全部內容。我們堅持把行政服務工作放在首位,努力增強“三種意識”,實現“三個轉變”,做到服務圍繞大局轉,事務圍繞服務轉,不斷提高辦公室服務水平。

  一是強化超前服務意識,實現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的轉變。服務超前,工作自然主動;服務滯后,工作必然被動。我們認為,做好辦公室工作必須有超前意識,要善于把握形勢,超前預測工作,增強工作的主動性、預見性和計劃性,既想領導之所想,更想領導之未想,力求想在領導之先,謀在領導之前,考慮問題盡可能快半拍、早半拍、搶半拍,凡事想得遠一點,謀得深一點,及早發現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早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措施,努力爭取工作主動權。

  二是強化服務全局意識,實現由事務型向謀劃型轉變。在抓好日常辦文、辦會、辦事等具體事務的同時,緊緊圍繞礦黨政中心工作,力爭抓主抓重、謀劃全局,切實增強辦大事、辦難事、辦新事的能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推動全機關中心工作和階段性任務齊頭并進,相互促進,得以迅速落實。

  三是強化優質服務意識,實現由按部就班向應變求新的轉變。辦公室工作事無巨細,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釀成大錯,影響到礦井的整體工作。為此,我們牢固樹立“辦公室工作無小事”的觀念,不斷強化優質服務意識,嚴謹細致地做好每一個環節的工作,盡量避免或減少差錯。同時,努力克服求穩怕變、求穩怕亂的思想,以科學的精神和務實的態度,深入研究新情況,不斷解決新問題,努力拓寬新思路,使辦公室的每一項工作既體現實事求是,又蘊含開拓創新。

  三、強化制度建設,狠抓工作質量,切實提高辦公室管理水平

  辦公室工作綜合性、政策性、服務性強,事務繁雜,涉及面很廣,許多事務處理起來難度大,要求高,處處體現礦黨政的工作意圖和工作宗旨,處處受到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的監督和評價,可以說是礦黨政組織與職工之間的對話窗口和交流橋梁,為了圍繞礦井中心工作搞好服務,我們從加強制度建設,狠抓工作質量入手,先后制定下發并實施了辦公室公務車輛管理、礦井業務招待就餐管理、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后勤服務崗位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辦法等47部管理制度和28部崗位工種責任制,使各項工作制度標準覆蓋面達到了100,使礦井的后勤服務管理工作逐步得到了規范和提高。

  第一,做好工作,維護內部穩定。以“全心全意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切實維護企業利益”為宗旨,高度重視并做好工作。近三年共接待礦內外上訪人員160余人次,處理問題21條。在處理問題的同時,能夠及時向礦領導匯報情況,聽取礦領導意見,問題的處理做到迅速妥當,既化解矛盾、息事寧人又切實維護了職工和單位雙方的的利益,有效維護了礦井內部穩定。

  第二,做好接待工作,展示礦井形象。把接待工作作為展示礦井形象、加強外部聯系的橋梁和紐帶,認真做好接待工作。對于上級機關來礦檢查指導工作能夠做到熱情接待,細致安排,節儉周到,并向有關領導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做好信息反饋。

  第三,抓好文秘檔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以上級機關的公文規范作為工作準則,嚴格公文起草、簽發、印制、發送、簽批等程序,使公文處理工作每個環節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證行文質量,提高處理效率,努力發揮公文規范對全礦工作的普遍指導作用。加強檔案管理,保證資金投入、領導監督和人員素質的培訓提高,做到了檔案資料歸檔齊全、立卷科學規范、借閱登記手續完備、管理維護良好,使檔案工作為領導決策和礦井的生產經營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第四,抓緊會議組織及會議決議的`落實,為領導決策當好助手。做好礦井重大會議和各專業會議的組織服務等工作,提倡開短會,開小會,精簡會議,改進文風會風。建立完善了會議通知、簽到手續,完善了黨政聯席會、生產調度會、安全辦公會和全礦各部門的政治業務學習會、專業會議、礦級領導會議記錄等各種會議資料,每年底全部立卷歸檔,每次會議都能夠做到準備充分、材料精練、程序規范、時間緊湊、紀律嚴明。強化各種會議精神的督促落實,定期向各部門、各單位調查了解會議決定的執行和進展情況,匯總報告各分管領導,使領導能夠及時了解全礦整體工作進展和存在的各種問題,為領導及時調整工作部署提供第一手資料。

  第五,強化治安保衛和消防管理工作,維護企業經濟利益。保證治安保衛工作力量,確定一名副主任專管礦井治安保衛工作,分管民警隊業務。落實民警隊內部基礎管理制度和礦井內部治安防范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完善了《xxxx礦內部治安管理規定》、《xxxx礦武裝保衛工作崗位職責》、《經濟民警崗位責任制》、《外來人員、外來車輛登記》、《煤場車輛管理制度》、《產品管理制度》等各項工作制度共60余條,建立了《xxxx礦重點部位要害崗位管理檔案》、《消防檔案》、《戶籍管理檔案》等基礎資料,建立了值班巡邏、人員登記、車輛出入登記、出門證收繳登記等各類管理臺帳,狠抓工作作風建設,在民警隊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加強警容警紀和工作責任性教育,強化工作紀律,規范工作行為,抓好集中訓練和日常訓練,堅持“預防為主,打防結合”工作方針,抓好內部治安防范,加強夜間巡邏,持久防范,確保要害部位的安全,認真調解民事糾紛,配合產品管理部加強煤場秩序管理,把好產品出礦的最后一道關口,努力杜絕產品流失和物資失竊現象,民警隊成立兩年來,為礦井挽回經濟損失近20萬元。

  第六,抓好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基本國策。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落實計劃生育各項待遇,搞好宣傳、教育和管理,實現了計生信息化管理,計生“三率”控制在上級下達范圍以內,全礦無計劃外生育,按照礦有關制度,按時造冊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獨生子女門診費,組織為育齡婦女提供保健服務,提高育齡婦女保健服務水平。

  第七,抓好后勤服務管理,努力改進職工生活福利條件。加強對辦公室服務車輛的考核管理,對車輛的執勤情況、績效水平、服務質量等進行全面考核,使服務車輛的油耗逐年下降,車輛維護質量也得以提高。為了改進職工食堂管理,搞好職工福利,在班中餐食堂全面推行個人績效考核工資制度,在確定基本崗位工資水平的前提下,每月實行營業額、民主測評相結合的考核制度,根據考核結果適當拉開工資分配水平,有力地調動了食堂職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第八,抓好環境衛生管理,提高文明辦礦水平。為了搞好礦井工業衛生管理,對全礦工業廣場衛生區域進行了重新劃分,每周進行檢查考核,對衛生狀況差的單位除在全礦通報批評外,還實行經濟罰款,使衛生管理與礦井質量標準化相結合,促進了礦井面貌的進一步改觀。

  四、堅持以人為本,加強自身建設,為促進辦公室工作提供機制保證

  堅持以人為本,以求實創新的精神加強辦公室自身建設,是機關的優良傳統,是貫徹“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路線的最好體現,也是做好辦公室工作的基本保證。近年來,我們在辦公室自身建設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增強了團隊的凝聚力,提高了整體的戰斗力。

  一是加強學習,強化培訓,提高辦公室工作人員素質。堅持《政治理論學習制度》,按照礦黨委統一安排,堅持每周一次政治理論學習會議,采取“以會代訓”的形式,創新會議內容,活躍會議氣氛,在學習政治理論的同時,著重學習WTO、市場經濟、公文寫作、現代化辦公技能、企業管理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努力培養辦公室員工的大局觀念、發展觀念、創新觀念。同時,鼓勵全體員工堅持自學,不斷進取,積極參加干部學歷教育和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加快擴展和改善知識結構,將學到的理論知識與本職工作相結合,應用先進適用的管理辦法,促進工作方法創新,促使辦公室整體工作水平不斷提高。目前,辦公室工作人員中先后有9人次參加了國民學歷教育和各種技能培訓的學習,使辦公室整體管理水平和全體人員素質得到了提高。

  二是強化目標管理,明確工作責任,增強辦公室工作的生機和活力。按照“定崗、定員、定任務目標”的“三定”改革方案要求,積極實施了定崗定員、崗位績效工資改革和管理人員、專業人員年終考評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崗位目標責任制,把辦公室整體工作逐一分解到每個崗位,使每項工作都“對號入座”,解決了以往“有人沒事做,有事沒人做”的不合理現象。同時,制定了辦公室績效工資考核實施細則,把每名員工的工作實績、工作量和工作態度與評優評先、獎金分配和推薦提拔掛起鉤來,實行科隊級管理人員公開選拔、競聘上崗,使想干事的有舞臺,肯干事的有回報,干成事的有名譽,營造出一種“不靠關系靠工作,不靠送禮靠實績”的正確用人導向和“人人勤奮實干,個個爭先創優”的濃厚氛圍,有力地激發了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近年來,辦公室涌現出了地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個人9人次,礦級勞模、先進個人和職業道德標兵15人次。

基本管理制度7

  一、對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安全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按規定辦理安裝、驗收、備案等各種手續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單位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上級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單位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單位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9、分包單位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0、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0.1、分包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0.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0.3、分包單位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0.4、分包單位須承擔因為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0.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單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1、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單位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2、分包單位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2.1、分包單位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2.2、分包單位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2.3、分包單位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2.4、施工現場內,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2.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2.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2.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2.9、分包單位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2.10、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單位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2.11、分包單位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5、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5.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單位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5.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6、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6.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

  6.2、分包單位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6.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6.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6.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7、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對供應單位的管理制度:

  1、供應方的選擇

  (1)由項目部所提供產品的信息進行調查、收集(包括使用狀況和質量情況);

  (2)對長期供應物資的且質量的供應方由項目部直接評價選擇;

  (3)通過情況介紹、查閱資料、座談,由參加會議者對供應方進行評價;

  (4)必要時,實地考察供應方的質量、供貨能力和社會信譽度;

  (5)對供應方的產品必要時產地取樣,送檢試驗進行評價。

  2、供應方的評定

  (1)評定內容可包括(但不限于此);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準用證、生產許可證及進滬許可證;

  2)生產能力、技術力量、質量水平、運輸及交付能力和交付后的相關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

  3)物資樣品、試驗結果報告或質保單;

  4)服務態度、價格、社會信譽等。

  (2)評定程序:

  1)由項目部對供應方進行調查,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供應方評價記錄表》(表式自制);

  2)由工程部負責對項目部評價的供應方進行審批,編制《合格供應方名錄》,重要物資和有特殊要求的物資《合格供應方名錄》由總工程師批準。一般由公司每年年初發布當年《合格供應方名錄》。

  3)對新進或一次性采購的供應方由項目部進行評定,報工程部審批,同意后進行采購。

  3、對合格供應方的控制

  (1)項目部每半年將合格供應方提供產品的質量、服務質量、供貨情況等收集和、整理后填寫《供方產品質量評價表》(表式自制),及時反饋給工程部;

  (2)對供貨質量、服務質量下降的合格供應方,工程部及時向合格供應方發出限期整改信息,并在《合格供應方名錄》中予以記錄;

  (3)對不重視質量,無明顯改進的合格供應方,工程部報總工程師后取消期合格供應方資格,并在《合格供應方名錄》中注銷其資格。

  4、合同的審核、簽訂與實施

  (1)采購合同基本符合采購計劃的內容與要求,并明確物資名稱、規格、數量、質量要求、進貨日期、進貨方式、檢驗或驗收的標準和驗證方式。

  (2)重要物資和新材料采購合同經工程部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后方能簽訂,并對采購合同進行備案,其他物資采購合同應得到同級主管領導確認。

  (3)項目部按采購合同組織物資進場,應對合同履約情況進行監控。

  5、業績評定

  每年年底,由工程部組織有關部門對供應方業績進行評定。

  供應方業績評定資料作為調整合格供應方依據之一。

  6、采購物資的驗證

  (1)進場驗證

  項目部按采購文件(包括購銷合同、加工合同等)組織物資進場。材料員應按采購文件(合同、協議等)、產品合格證明等,清點復核進場的物資,做好入庫單,記錄其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出廠名、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等。

  (2)驗證方式

  驗證方式可參照公司質量程序文件要求進行。

  7、其它事項

  1、對不合格品保管員拒絕接收并開出不合格品通知書,由材料員負責退貨。

  2、各項材料的合同書、協議書、質保書、合格證、檢測報告、生產許可證、說明書等材料員應及時連同材料一起交保管員驗收,材料驗收后,所有的資料交項目資料員存檔于內部資料內。

基本管理制度8

  為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夯實企業發展的人才基礎;對人力資源進行有效管理,確保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適用于南京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公司下設分支機構可在不違背本程序主體原則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3.1 綜合管理部是公司整體人力資源管理的負責部門。

  3.2各職能部門是本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主體責任部門。

  4.1.1 綜合管理部牽頭負責根據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組織制定相應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年度具體工作計劃,包括公司組織機構設置、分析與調整,人力資源供給與需求分析及年度配置計劃,各崗位《工作標準》和人力資源相關管理制度的編制、審核、修訂和匯總,人力資源管理費用預算的編制與執行等,各部門配合;規劃和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并負責相應的過程管控、效果評估和規劃調整工作。

  1)《工作標準》即崗位說明書,內容必須包含但不限于:范圍、崗位基本資格要求、職責、權限、崗位工作要求和檢查考核、記錄、附錄。原則上每兩年進行一次《工作標準》修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各部門應在組織架構調整當月完成部門職責和工作標準修訂,綜合管理部督促、審核。

  2) 崗位基本資格要求:包括職業道德要求、文化專業要求、辦公軟件要求、培訓方向、知識技能(職業資格)要求、工作經驗要求、個人素質要求和身體健康要求等。其中:辦公軟件要求必須包括必要的本崗位應知應會的軟件。知識技能(職業資格)要求必須包括必要的能力要求:項目軟件、溝通能力、社交能力等。

  3) 職責應清晰表述崗位職責。

  4) 崗位工作要求和檢查考核應包括詳細的工作內容,考核內容及考核依據并明確考核時間。

  5) 附錄應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上級、直接下級、周邊關系、職業發展、起草單位、主要起草人和標準批準部門等。

  4.2.1 公司按照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組織進行人力資源的招聘和配置工作。

  4.2.2 渠道開發與適用:綜合管理部負責招聘渠道開發,招聘渠道分為獵尋招聘、媒體招聘、校園招聘、現場招聘會和內部員工薦舉等。獵尋招聘原則上適用于關鍵的管理和技術崗位或招聘難度大、周期短的崗位;校園招聘原則上適用于儲備性崗位招聘;其他崗位適用現場招聘會、網絡和報刊等媒體招聘和內部員工薦舉等渠道。招聘渠道的適用各用人需求部門有權提出建議,綜合管理部根據本程序規定及各崗位招聘 具體實施情況確定和調整。

  4.2.3 需求提報與審批:人力資源需求包括數量需求和任職要求兩方面,數量需求確認的主要依據是公司的定崗定編方案,該方案由綜合管理部組織各部門根據人力資源規劃年度人均勞動生產率和萬元銷售額人工占比考核指標并結合公司業務開展的實際需要制定。任職要求確認的主要依據是公司各崗位《工作標準》。

  4.2.3.1 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各部門在每年末根據上述4.2.2和4.2.3兩方面要求 確認本部門下一年度的人力資源需求,填寫《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綜合管理部審核匯總后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總經理批準,并負責向各部門反饋最終審批結果并以此作為下一年度招聘實施的主要依據。

  4.2.3.2 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外需求:如正常離職補充、人員調動及崗位調動,由需求部門負責規范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經需求部門領導審核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執行。如因年度計劃外新增任務或工作不均衡等因素造成的新增編制、新增崗位需求,需求部門應在動因發生第一時間向綜合管理部通報信息,同時規范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并附相應的專項報告詳細說明人員現狀、需求原因及所能產生的效益分析等(是臨時性需求的還應寫明人員使用的周期),經各需求部門領導審核、綜合管理部領導核證、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管理部備案執行。

  4.2.4.1 信息發布:綜合管理部負責選擇合適渠道發布招聘信息。對招聘崗位名稱、崗位資格要求、崗位職責描述等關鍵信息,在各部門提報的基礎上,綜合管理部有權在發布前根據各崗位《工作標準》及招聘實際需要等進行修正。

  1) 綜合管理部負責根據招聘崗位的任職要求對收到的簡歷進行初選,并將基本符合要求的的簡歷轉交用人部門審核。

  2)用人部門負責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并建議面試時間、地點、考察方式及考官構成等。

  1) 綜合管理部負責向通過審核的應聘者發出面試邀約,確認面試時間、地點及所屬攜帶的資料;負責組織應聘者填寫《求職登記表》進行性格和職業傾向測試(如需)、專業知識和技能筆試(如需),對應聘者儀表形象、談吐舉止、家庭婚育、思維應變及學歷和既往工作經歷真實性等進行考察并解答應聘者與公司制度、保障相關的疑問。

  2)用人部門負責專業知識及技能筆試試題的出具及批閱,并負責對應聘者專業知識和技能等進行面試考察并解答應聘者與崗位工作內容相關的疑問。如有必要,可安排復試,邀請外部專家進行專業面試,全面考察應聘人員的業務水平。

  3)面試結束后,全體面試官合議給出是否錄用的結論。

  1) 對于擬錄用者,綜合管理部負責初擬薪酬方案,與用人部門領導確認后,再與擬錄用者溝通。如有異議,協商調整;如無異議,綜合管理部視情況選擇自行開展或第三方開展背景調查(如需)。

  2) 背景調查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個人基本信息如戶籍信息、學歷、專業、畢業學校等;工作履歷如公司名稱、工作時間、職位名稱、工作內容、離職原因、勞動爭議、工作表現等;其他信息(第三方調查)如犯罪記錄、吸毒記錄、金融違規記錄、非法組織記錄等。

  4.2.5.1 綜合管理部負責將擬錄用者的簡歷、面試小結、背景調查等資料整理匯總后,報用人部門領導、公司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總經理審批,并將審批的結果反饋給用人部門。

  4.2.5.2 對于通過審批的擬錄用者,綜合管理部負責向其發放《入職邀請函》,跟進到崗時間,協同用人部門做好入職前準備工作。

  4.2.6 入職辦理:包括材料接收與確認、簽署勞動合同、簽署相關協議、錄入考勤系統、發放工作服等工作,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后,將新員工轉交用人部門。其中:

  4.2.6.1《入職邀請函》上所載各項資料原則上應在入職時交齊,綜合管理部負責審核,資料不齊或有不合格的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特殊情況下,有個別資料不齊或不合格的,綜合管理部可酌情先予辦理入職手續,新員工應在辦理入職后五個工作日內補齊或補正,否則視為不符合錄用程序,予終止試用并解聘。

  4.2.6.2 員工入職時提供的各項基本材料有變化的,應在十個工作日及時報備綜合管理部并提供更新的材料。

  4.2.7 其他相關要求:員工內部調崗,調入調出部門應達成一致并報總經理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由綜合管理部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并征得其簽字確認同意調崗《調崗通知書》。調入部門應根據新崗位要求制定培訓計劃、發布《調崗培訓通知》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培訓內容適宜性進行審核、培訓過程規范性進行監控、考核結果客觀性進行驗證,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4.4.1 管理原則:通過構建有效運行的績效管理體系規范對員工的績效評價和獎懲激勵,為解聘、晉升、薪資調整和培訓開發等決策提供重要依據,促使員工個人績效與公司整體績效共同提高,員工個人職業發展與公司戰略目標實現的和諧共贏。績效管理遵循逐級考核、客觀公正、一致性和連續性、定量和定性結合、及時溝通反饋等原則。

  4.4.2.1實行月度業績考核和年度綜合評價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月度業績考核重點:崗位關鍵績效指標及工作態度指標。年終綜合評價重點:業績、態度、能力等。

  4.4.2.2 考核年度是指自然年度,即公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的月度是指公司設定的月度考勤和薪資核發周期,即公歷每月的1日至30(或31)日。

  4.4.3.1.1 由綜合管理部指導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年度KPI績效考核指標、各相應崗位的任職條件和職責要求,分解制定清晰量化的員工月度考核指標,并根據各考核指標重要程度賦予一定分值(分值總和為 100 分),填寫《崗位績效評估表》。根據不同時期的部門工作重心和管理需要,績效考核指標要求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

  4.4.3.1.2 由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月度考核工作。在每個考勤周期結束后 2 個工作日內(如遇節假日順延),各部門組織本部門員工填寫《崗位績效評估表》 “工作表現”和“自評分”欄(100 分制),部門領導確認“工作表現”欄并填寫“領導評分”欄(100 分制),經員工本人、部門領導共同簽字確認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其中:

  1) 考核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個等級,得分≥95的為優秀、85≤得分<95 的為良好、75≤得分<85 的為中等、60≤得分<75 的為合格、得分<60 的為不合格。

  2) 員工自評分占最終得分的20%,領導評分占最終得分的80%;試用期員工最終得分在此基礎上再折半計算。即:

  a) 正式員工最終得分=自評分*20%+領導評分*80%。

  b) 試用期員工最終得分=(自評分*20%+領導評分*80%)*50%。

  3) 員工最終得分與當月獎金直接掛鉤,即:月績效獎金=月基本工資*績效系數*最終得分*100%。其中:月度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取消當月獎金,試用期員工另考慮解聘。

  4) 一個考核周期內,員工遇有病事假等情況者,應當依據請假天數,扣減相應績效獎金。

  4.4.3.2.1 由綜合管理部組織擬定年度考核方案并督導各部門實施。其中:公司臨時聘用的實習學生、入職不滿3個月的試用期員工一般不參加年度考核。

  4.4.3.2.2 考核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對等,其中:優秀等級所占比例應≤10%,被評為優秀的員工,部門應提供有事實依據的考核材料,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其余等級不設比重,綜合得分低于60分的考核等級為不合格。考核結果報經理辦公會合議、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4.3.2.3 員工年度考核結果與當年年終獎勵直接掛鉤,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建議年終獎為月基本工資*2、良好的為月基本工資*1.5、合格的為月基本工資*1、不合格的無年終獎,具體標準由經理辦公會根據公司當年營業狀況合議決定。其中:

  1)員工在考核期內月基本工資有變化的,取其相應月基本工資實際執行月的加權平均數,即:年終獎月基本工資基數=(月基本工資1*對應執行月數+月基本工資2*對應執行月數+……)/實際工作月數。

  2) 員工在考核期內入職工作不滿一個完整自然年度的,實發年終獎應按實際的工作月數折算,即:實發年終獎=(考核方案規定應發年終獎/12)* 實際工作月數。

  3) 對于不參加年終考核的員工、考核期內有突出業績表現的,經部門領導提議、經理辦公會合議批準,可在年終獎外予一定數額的特殊嘉獎,隨年終獎一同發放。

  1)試用期滿前至少提前兩周,綜合管理部負責向新員工和所在部門發放《試用期工作小結》、《試用人員綜合評價表》,員工應對試用期工作情況進行總結,用人部門應對員工試用期的各項表現進行評價并提出是否轉正及轉正定崗定薪意見(試用不合格的另提供佐證材料),綜合管理部對是否轉正及定薪給出專業評價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后辦理轉正或延期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2)試用期滿前至少提前一周,綜合管理部會同用人部門將考核評價結果、決定是否轉正等信息向員工本人反饋。其中:

  b)評價結果為不合格但有改進空間而需留用觀察的,與員工簽訂試用期延長協議,但已執行的試用期和擬延長的試用期合計不能超過法定標準。

  c)評價結果為不合格且無改進空間的,視情況出具書面的不合格通知告知員工考核不合格的原因和事實,并及時與其辦理勞動關系解除手續。

  4.4.3.3.2對于試用期內表現優異的員工,經用人部門提議、員工本人申請并按上述流程辦理審批手續后,可予提前轉正,但提前量不得超過合同約定試用期的.50%。

  4.4.3.3.3對于試用期表現優異的員工,用人部門可在《試用期人員考核評價表》中給出薪酬調整建議,經批準后執行,調整幅度原則上不得超10%。因員工的入職周期不定,員工轉正當月的薪資,以批準轉正的日期為準分別結算:在批準轉正日之前的實際工作天數執行試用期薪酬標準,在批準轉正日及之后的實際工作天數執行轉正后的薪酬標準。

  4.4.3.4.1 每年一月份,綜合管理部負責向各用人部門提供其全年合同到期的在職員工清單。 4.4.3.4.2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屆滿前兩個月,綜合管理部負責向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和所在部門發放《勞動合同期工作小結》、《勞動合同期考核評價表》,員工應對合同期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提出是否續簽下一期合同的意向,用人部門應對員工勞動合同期的各項表現進行評價并對是否與員工續簽下一期合同給出明確意見,綜合管理部據此對合同是否續簽給出專業評價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后辦理與員工合同的續簽或終止手續。

  4.4.3.4.3 合同期滿前至少提前一個月,綜合管理部會同用人部門將考核評價結果、決定是否續聘等信息向員工本人反饋。其中:

  2)員工提出不續簽合同且公司同意的,應對員工是否存在競業限制、服務協議等進行核查,并根據競業限制協議或服務協議相關規定辦理后續工作。

  3)公司提出不續簽合同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對經濟補償金進行測算。

  4.4.4.1 反饋:考核結束后,考核者應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對于未達績效目標的內容,應共同分析原因,尋找相應的改善措施,并制定績效改進計劃。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均應對考核結果保密,不得泄露予第三方。

  4.4.4.2 應用:為員工月度績效獎金、年終獎核發提供依據,為員工的薪資調整、職位調整、培訓開發及試用轉正、合同續簽等管理決策提供事實依據。

  4.5.1管理原則:通過建立和完善薪酬福利制度,為公司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從而為實現公司戰略目標提供有效支撐。薪酬福利管理遵循競爭性、待遇與貢獻越來越接近、公司效益與整體薪酬水平掛鉤和個人業績與個人薪酬待遇掛鉤的原則。

  4.5.2薪酬構成:員工的薪酬與其任職崗位、個人能力和績效考核掛鉤,主要由月基本工資、月績效獎金、年終獎勵和職務績效工資構成(執行協議年薪制員工不受此限,按員工與公司簽訂的薪酬協議執行)。其中:

  1)月基本工資:是指員工在月度全勤并完成規定工作任務情況下,所獲取的相對固定的報酬。入職時按4.2.4.4規定的流程確定,試用期按80-90%發放,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轉正時按4.4.3.3.3規定的流程調整(如有);轉正后如需調整,由所在部門出具書面報告,經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月績效獎金:是指公司根據員工月績效考核結果給付的工資,遵循嚴格考核、獎懲明晰、多勞多得的原則。滿額月績效獎金=月基本工資*績效系數,績效系數根據崗位確定,入職時按4.2.4.4規定的流程確定,入職后按4.4.3.1.2規定的流程考核發放。

  3)年終獎勵:是指根據員工年度綜合績效考核結果給付的待遇,按4.4.3.2規定的流程考核發放。每個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為一個考核周期,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三個月及以上且在公司發放年終獎之日仍在職的,方具備享受年終獎的資格,且:

  a)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員工除工傷及法定產假外缺勤合計數達到兩個月(含)以上或待崗、停職時間累計達到兩個月(含)以上的,不享受年終獎勵。

  b)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員工實際出勤(含調休假及帶薪年休假、婚假、喪假、陪產假及非連續一次性休完的哺乳假,不含其它休假)不滿整年的,年終獎勵根據實際出勤時間按比例折算,折算方法見4.4.3.2.3。

  4)職務績效工資:是指在正常薪酬之外根據各崗位不同要求制定標準并考核發放的階段性、激勵性薪酬,當前包括:

  a)崗位津貼:因在本職工作外承擔了其他的工作職責或一定的管理職責或公司對于本崗位有特殊要求等而設立的激勵性薪酬,如:管理津貼、化妝補貼等。由所在部門制定發放標準,報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納入月度考核指標,按4.4.3.1規定的流程考核發放。

  b)專項獎勵:因公司發展戰略或解決某一管理、業務癥結問題等需要而設立專項薪酬,如:業務提成等。由公司制定專項方案明確適用對象、周期、目標、考核標準、發放程序等,以結果為導向階段性考核發放并適用終結。

  1)病假:員工因病申請病假期間,其病假工資按以下標準結算。

  注:a)上述病假時間的計算均含休假期間的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對應病假時間是指單次連續休假時間或一個月度考勤周期內累計休假時間,二者計算比較取從嚴標準;非整日休假按一個考勤周期內合計的小時數/8(常白班制)或12(輪班倒班制),折算為日計算。

  b)月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崗位津貼的計發按日計算,即:病假期間工資=月滿額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崗位津貼)/21.75(常白班制)或當月應出勤天數(輪班倒班制)*病假天數*計發比例。病假時間在兩個月及以內的,年終獎勵按4.5.2-3)-b)規定的流程扣發。

  c)員工病假超過一個月(含)時,如病假工資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的80%時,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病期工資。

  2)事假:按日扣除月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即:事假扣款=月滿額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崗位津貼)/21.75(常白班制)或當月應出勤天數(輪班倒班制)*事假天數。非整日休假參照4.5.3.1-1)-a)的規定折算為日計算。其中:一個月度考勤周期內累計事假超過5天(含)者,扣發當月全部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試用期員工并相應延長試用期。

  3)曠工:按日標準三倍扣除月基本工資、一倍扣除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即:曠工扣款=月滿額基本工資(或績效獎金、崗位津貼)/21.75(常白班制)或當月應出勤天數(輪班倒班制)*3(或1)*曠工天數。其中:一個月度考勤周期內累計曠工超過3天者,扣發當月全部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

  4)婚假、喪假、產檢假、護理假、哺乳假:為帶薪假,休假期間的月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原則上照發。但:

  a)一個月考勤周期內上述類型休假累計超過5天者,當月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應酌情扣減。

  b)如經公司批準,員工將哺乳假集中在一起連續一次性休完的,休假期間僅予發放月基本工資,且年終獎相應折減。

  5)工傷假:員工因工受傷休假期間薪資計發按政府有關工傷管理規定執行。

  6)產假:員工休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政府有關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年終獎相應折減。公司按規定為員工交納生育保險,根據生育保險相關規定,女員工休產假期間公司停發工資,改為領取生育津貼。由于生育津貼發放的滯后性,為避免員工休產假期間無工資收入而導致社保、公積金斷檔,其中個人部分暫由公司墊付代繳,待生育保險基金將生育津貼支付到公司后進行結算(即:生育津貼扣除公司墊付代繳的員工個人部分社保、公積金后的余額支付給員工)。對于員工因個人原因造成無法領取生育津貼的,相應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承擔。

  4.5.3.2 加班工資:員工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不能調休者結算加班工資。員工加班以日及小時計,每日或小時加班費的計算基準為員工的月基本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注:1)加班費標準以元為單位,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1)公司按規定為正式員工辦理社會統籌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醫療保險);為本地戶籍內退返聘人員單獨辦理工傷保險;為實習學生購買商業保險。

  2)對于新入職正式員工,其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法定下限,以后各年度與其他正式員工一致于次年7月按本地區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經營情況調基,以上所有的基數如低于本地區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的,按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執行。所有正式員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按南京市的相關規定規范執行。

  2)對于新繳納正式員工,其公積金繳費基數為法定下限,以后各年度與其他正式員工一致于次年7月按本地區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經營情況調基,以上所有的基數如低于本地區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的,按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執行。所有正式員工公積金繳費比例在本地區政府規定的范圍內由公司統一確定。

  4.5.4.3通訊費報銷:對于銷售崗位和高層管理崗位,在200元/人/月的限額標準內憑相關的正規發票報銷。

  4.5.4.4其他專項或臨時津貼、補貼福利政策:由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經營發展狀況適時完善并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另文補充規定執行。

  1)月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30(或31)日,發放日原則上為次月的10日;若遇發放日為節假日時,則應提早一天發放;若遇不可抗力事件不得不延緩支付時,應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通知員工并明確發放日期。其中,對于新入職、離職或解雇、停職或復職等情形下的員工按日計算,即:應發金額=滿額標準÷21.75(常白班制)或當月應出勤天數(輪班倒班制)*實際出勤天數,試用期員工的月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在上述基礎上再折半核發,正式員工當月實際出勤比例低于80%(實際出勤天數/應出勤天數*100%)的不參與當月績效評估、當月績效獎金及崗位津貼為0。

  2)年終獎勵:計算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日在年終考核結束后由公司另確定。具體核發按4.5.2-3)的規定執行,為幫助員工合理降低個人所得稅,由綜合管理部進行測算后另行通知員工具體發放方案。

  a)常白班制員工在入職的次月參繳,如上月入職時間在15日之前的,則在次月參繳時補繳上月社保;如入職時間在15之后的,不予補繳。

  b)常白班制員工如離職當月出勤比例高于50%(含),次月停繳;低于50%的,當月停繳。

  c)輪班倒班制員工由所在部門參照上述a)和b)的原則提出參、停意見,綜合管理部執行。

  4)應在薪酬支付中直接扣減的包括:個人所得稅,各種社會保險、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國家規定的其他個人繳納事項,考勤休假扣款(按相關制度執行),既往薪酬核算差錯部分,違反公司規定的罰款,公司與員工協商確定的其他事項。

  4.5.5.2為保證月度薪資及時發放,各部門應全力協助綜合管理部于每月5日前(如遇節假日應提前或組織加班)完成本部門員工上月考勤周期內工資基礎數據統計及相應電子文檔制作、書面文件審批,具體包括:員工月度崗位績效評估;月度出勤情況統計匯總,全體員工月度考勤表的簽字確認;員工新參繳社保、公積金相關材料的及時提交,隨工資發放津貼、補貼申請、審批、統計,工資卡及時開戶并賬號提供;涉及轉正及薪資調整申請及審批手續。

  4.5.5.3工資質疑:公司通過發放電子通知條方式向員工提供薪酬清單,對工資的計算、發放和代扣款有疑問的員工可在收到相應薪酬清單的10個工作日內向綜合管理部提出質疑,如超過10日視為認可。

  4.5.5.4工資保密:公司實行薪酬保密制度,個人工資信息應妥善保管,不得相互交流和泄露,違例者公司將追究相關責任并給予相應處分。

  4.6.1 管理原則:公司致力于構建和諧勞資關系,實現企業和員工的共贏。

  4.6.2 勞動合同管理:按《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勞動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期限、試用期、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及勞動合同附件約定的其他條款等。其中:勞動合同附件主要是指對于有保密、競業限制、培訓服務期等要求的崗位及員工,公司與之補充訂立的相應協議。

  2)勞動合同原則上應在員工入職當日完成簽訂,且應由員工本人當面簽署,杜絕他人代簽。勞動合同書中所有需要填寫的約定內容必須填寫,對于雙方沒有約定,無內容需要填寫的空白處,應用斜線予以封閉,不得留有空白。原則上合同到期時間定為每月的薪資結算日(即:每月30或31日),以便于各項離職手續的辦理和工資發放。

  3)簽訂合同時,應確保員工沒有與其他任何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內退返聘人員除外)。 對于員工隱瞞自身真實情況,提供虛假信息(如履歷、學歷等),以騙取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所簽勞動合同無效。

  4)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一份由綜合管理部發放給員工本人,并辦理簽收手續;一份公司留存,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歸檔至公司員工檔案中。對于保密協議、培訓服務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勞動合同附件及勞動合同變更文本等勞動合同的補充材料,應隨勞動合同主體一并保管或作相應處理。

  5)綜合管理部負責建立臺賬對員工的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培訓服務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信息及資料進行維護和管理。

  1)與常白班制新員工所簽首期勞動合同原則上應為二年以上、五年及以下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試用期在合同中約定為二或六個月;與輪班倒班制新員工所簽首期勞動合同原則上應為一年以上、三年及以下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試用期在合同中約定為二個月。其中:表現優良者可申請提前轉正,但提前量不得超過合同約定試用期的50%。

  2)學生在畢業前到公司實習的,如畢業后被公司錄用而轉簽正式勞動合同,其實習期可沖抵試用期,如實習期超過六個月的可不約定試用期。

  3)其他對勞動合同期和試用期有特殊要求的,由所在部門報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在勞動合同中進行特殊約定。

  4.6.2.3 勞動合同續簽:按4.4.3.4規定的流程考核執行,其中:

  1)與常白班制老員工續簽的第二期勞動合同原則上應為五年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輪班倒班制老員工續簽的第二期勞動合同原則上應為三年以上、五年及以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首期及其后各期續簽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合計不得超過十年,否則除員工書面提出要求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其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1、2項規定的情形外,原則上應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續簽勞動合同應無試用期。其他對勞動合同續簽期限有特殊要求的,由所在部門報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在續簽的勞動合同中進行特殊約定。

  4.6.2.4 勞動合同變更:因工作需要,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涉及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發生變化而需要進行變更的,綜合管理部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經與員工協商一致,簽訂相應的書面變更文本,載明變更內容及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與員工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雙方勞動合同的補充材料。

  4.6.2.5.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員工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而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公司決定提前解散,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撤銷;勞動合同期滿員工或公司決定不續簽等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至四十一條的相關規定,員工書面提出辭職、違紀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等情形下,可解除勞動合同。其中:

  1)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由綜合管理部協助員工到上級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退休手續。綜合管理部還應提前兩個月通知到員工本人及所在部門,填寫《員工退休流程表》,公司確有需要且員工本人也同意的,經所在部門申請、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可予返聘,綜合管理部安排另簽返聘協議,但累計最長返聘期限不得超過五年,以保證員工安享晚年;不返聘的,員工辦理各項離職手續。

  2)勞動合同期滿,員工決定不續簽的,應在《勞動合同期工作小結》上書面說明并簽字后提前一個月遞交到所在部門,經部門領導審批,綜合管理部核準后,員工辦理各項離職手續;用人部門決定不續簽的,所在部門至少提前一個半月將《勞動合同期考核評價表》及不續簽的書面說明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后,書面通知員工公司不續簽的決定,員工辦理各項離職手續。

  3)員工因個人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書面遞交《辭職申請表》至所在部門的領導,《辭職申請表》必須有本人的親筆簽名,否則視為無效。用人部門收到員工《辭職申請表》后,部門領導應對其做出是否同意離職的審批,必要時應與總經理溝通,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將《辭職申請表》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負責對相應員工是否有保密和競業協議、培訓服務期協議等進行核查,并填寫《離職審批表》交用人部門進行離職審批(普通員工由部門領導最終審批;主管及以上員工,須經總經理最終審批),審批結束后員工辦理各項離職手續。

  4)公司經研究決定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與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文件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本人。用人部門提出具體的原因和事由,在事實、依據條件充分情況下,普通員工經部門領導審批、主管及以上員工經總經理審批,經公司和員工協商一致并簽訂相應解除合同協議后,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5)因違反公司制度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由所在部門填寫《違紀解除合同員工審批表》,出具員工違紀的事實依據,經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可解除勞動合同。其中:員工違紀的主要情形如下:

  c)泄漏公司機密,或假借、盜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或經貿活動。

  d)玩忽職守、嚴重失職,情節、影響惡劣或給公司造成了較大損失。

  e)假冒、仿效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盜用公司印信或涂改公司重要文件。

  f)擅自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公司提出仍拒不改正。

  g)消極怠工、造謠生事、妨害正常的工作和營業秩序;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或因違反技術操作、安全管理規程,造成設備損壞或公司較大損失。

  h)非法聚眾罷工;在工作場所聚賭、酗酒或斗毆;不服從部門領導或主管正常工作安排;連續曠工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7日(含)以上;年終考核不合格,經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自然解除。由綜合管理部會同用人部門負責辦理相關合同解除報批、離職手續。

  4.6.2.5.2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審批手續履行完后,用人部門應及時安排人員與將離職員工 進行工作交接;綜合管理部在經批準的離職日前一個工作日,向將離職員工發放《員工離職循環單》。員工離職前必須按循環單所示辦結離職交接手續,未辦結離職循環單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視為曠工,公司將按曠工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離職交接手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3)完成領用和借用的工作證、工作服、計算機、辦公用品、工具工裝、圖書資料等的歸還。

  4.6.2.5.3員工辦完離職交接手續后,憑《員工離職循環單》到綜合管理部辦理薪資結算確認、領取離職證明等文件,各部門應全力協助綜合管理部于員工離職當日完成其當月考勤等數據的統計確認工作以便正確結算離職薪資。離職薪資經離職員工確認,原則上在當月隨其他員工的薪資一并核發;如員工離職時當月的薪資已核發的,則延至次月隨其他員工薪資一并核發。綜合管理部負責及時辦理離職員工檔案、社保、公積金關系轉移手續。

  4.6.2.5.4綜合管理部牽頭負責員工離職原因調查和關鍵員工離職率的統計,每半年對關鍵 崗位人員流失風險進行一次評估并出具報告。公司及各部門應盡力挽留人才,避免人力資源流失,對于主管及以上員工的離職,綜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門領導、總經理,應與提出離職的員工深入交流溝通,了解離職原因(包括本人、主管、管理層),并形成書面報告。

  4.6.3.1管理原則:促使員工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同時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鉆研業務、提升管理、勇擔重擔,與公司共同發展。其中:對員工進行崗位責任追究的,按照“有崗就有責、上崗須負責、失職要問責”的總體要求,遵循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責任與權利對等、過錯與責任適應、懲前毖后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追究過程中應堅持“四不放過”,即責任原因未查明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4.6.3.2員工除應認真了解并嚴格遵守公司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崗位職責和工作規范等外,還應遵守基本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等,其要點包括:

  1)認同企業文化,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學習、提高素養,為公司的發展而努力。

  2)掌握基本的安全、環境、職業健康知識,遵守崗位操作規程、提升安全作業和自我防護意識、杜絕工傷事故和職業疾病;抵制環境污染行為,做好風險源控制和工作場所日常5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管理工作,保持身心健康,培養良好工作習慣。

  3)服從上級合理工作安排和管理要求,與同事團結合作。與客戶或同事等相處應誠實守信、禮貌謙和,彼此尊重人格,不得惡意欺瞞或辱罵誹謗或恐嚇威脅,更不得相互爭吵或打架。

  4)保守公司技術、商業、人事、財務等方面以圖檔、文件、程序或數據等形式存在的機密,未經公司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不得打探其他員工薪資;不得偷竊或隨意翻看其他員工的公私物品、通訊記錄等。

  5)維護公司名譽、信用和利益;愛護公司財物,不得職務侵占或濫用浪費或故意損毀,崗位調動或長期休假或各種動因離職時應主動退還借貸的公司財物;守法廉潔,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行賄、挪用公款或謀取不正當利益,也不得冒用公司名義向第三方借貸財物。

  6)從公司指定出入口進出工作場所,如有必要按規定出示工作證件;員工在離職后或停職中,或醉酒狀態,或攜帶(含疑似)傳染病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管制刀具等兇器等可能威脅其他員工生命健康安全或干擾正常工作秩序的,未經公司允許不得進入工作場所;未經公司允許不得攜帶寵物進入工作場所;未經公司允許不得將小孩、親友、外單位人員(客戶除外)等帶入工作場所。

  7)工作時間勤于職守,未經公司批準不得擅離職守外出或早退或串崗或睡覺或偷閑怠工等;不得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接見親友、與同事閑聊、接打私人電話、閱讀與工作無關的報刊、利用網絡聽音樂或打游戲或看視頻或收發私人郵件或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或下載與工作無關的文件或通過即時通訊工具與親友聊天等。

  8)在工作過程中應穿著公司指定的制服和工作鞋(如有),不得穿著奇裝異服,不得穿著短于膝蓋以上的七分或九分褲且女員工穿著裙裝不宜過短,不得穿拖鞋且穿涼鞋不應露腳趾。

  9)應在規定的時間及場所休息、用餐及吸煙;不得無理取鬧、聚眾鬧事、吸毒、酗酒、聚賭、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10)注意防火防盜,遇有安全、質量、工傷等事故應及時采取力所能及的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或損失擴大,并第一時間向公司匯報。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負有管理職責員工的管理責任:

  a)違反、拒不執行或故意拖延辦理公司或部門的決定和工作指令,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

  b)不履行職責或消極履行職責導致所轄業務范圍工作紀律渙散、員工違紀嚴重、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任務拖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c)因工作失職、瀆職或監管不力,導致所管轄業務范圍發生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安全工傷事故、設備及設施損壞事故或者水、火災事故的。

  d)違反或授意下屬違反公司人事、財務、采購、生產、檢驗、環保等各項工作管理制度的。

  e)因監管失控導致所轄業務范圍財產被詐騙、盜竊、浪費等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的。

  f)因管理失控導致所轄業務范圍管理混亂、成本加大或未按期完成產品交付的;未按要求進行數據維護,倉庫帳卡物不符,存貨資金占用較大,影響公司利益的。

  g)因監管失控導致所轄業務范圍產品質量出現問題、發生批量(單款10個及以上或占當月&當批供貨量5%及以上)客退或召回事件及釀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

  h)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內外勾結、收受賄賂、以權謀私的。

  i)對所轄業務范圍事故及突發事件處置不力,或不及時匯報、弄虛作假,導致事態后果擴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

  a)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崗位職責和崗位工作規范的。

  b)違反公司工作流程或崗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c)工作紀律渙散、效率低下,無責任心,導致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出現產品質量事故和設備損壞事故,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d)工作中不顧全大局,不服從工作安排,給部門或團隊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

  e)工作中出現質量事故、工傷事故、設備及設施損壞事故,隱瞞不報或不及時匯報,弄虛作假的。

  f)在工作場所干私活,或在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g)在工作時間(含加班)擅自離崗、串崗、早退、私自外出的。

  h)故意浪費、破壞、侵占公司財物和挪用公司公款的。

  i)擅自篡改各種原始記錄(含信息系統數據)、單據、合同等的。

  j)未經公司批準,擅自在外部期刊物發布公司技術類論文,造成技術秘密泄露的。

  l)仿效上級簽字,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的。

  q)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酗酒、聚賭,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惡意攻擊,影響營業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s)違反公司制定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并根據該文件規定應被追究責任的。

  4.6.3.3.2崗位責任追究的方式包括五種,可單款或多款合并執行:

  5)經濟處罰及賠償:根據責任大小和影響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根據造成損失大小應承擔的經濟賠償。

  a)情節輕微,造成經濟損失較小,局部工作產生較小一般影響(指在公司內部造成影響),本人對問題已有深刻的認識,并已采取有效補救措施,給予責任人批評教育的訓誡處理,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b)情節較輕,造成經濟損失較小,雖局部工作產生較大一般影響(指在公司內部造成影響),但未給公司整體經營造成影響,給予責任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訓誡處理,并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100-500元),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c)情節較重,盡管造成經濟損失較小,但局部工作產生較大一般影響(指在公司內部造成影響),給公司整體經營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責任人警告行政處分,并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500-20xx元),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d)情節較嚴重,造成經濟損失較大,局部工作產生較大影響(指在政府部門、客戶等層面造成影響),給公司整體經營造成較大不良影響的,給予責任人記過或記大過行政處分,并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500-20xx元),同時給予降職降薪(月基本工資降低300-1000元,月績效獎金按比例同步降低)等處理,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情節嚴重,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或給公司造成大范圍不良影響(指形成了對外信息披露,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的,給予責任人留用察看行政處分,并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20xx-5000元),同時給予降職降薪(月基本工資降低1000-20xx元,月績效獎金按比例同步降低)等處理,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f)情節特別嚴重,造成的經濟損失特別巨大或給公司造成重大惡劣影響(指形成了對外信息披露,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惡劣影響)的,給予責任人辭退處理,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g)對于觸犯法律、構成犯罪(如:受賄金額折算200元以上的)的,公司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上述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標準如下:

  b)對過錯行為有悔改誠意,并能自行糾正、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或影響的。

  a)一年內被處以兩次(含)以上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訓誡處理的,當年度不得評優評先。

  b)被處以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行政處分的,一年內不得評優評先、不得晉升工資或職位。

  c)被處以留用察看處分的,其所擔任一切職位自然撤銷。留用察看期限一般為一年,最長不超過兩年。在留用察看期間,不得評優評先、不得晉升工資或職位,又犯其他應受處分錯誤的,應給予辭退。

  a)綜合管理部是公司員工責任追究歸口管理部門,各部門是本部門所轄員工責任追究具體責任部門。對員工的問責,由所在部門提出初步處理方案,經綜合管理部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對于特別重大的問責事項,應根據需要成立問責處理小組進行調查。

  b)對員工進行崗位責任追究處理決定的書面材料,應存入公司內部人事檔案。

  4.6.4 人事檔案管理:人事檔案分為公司員工檔案和員工終生檔案,公司員工檔案是指公司為員工建立的并在公司保管的人事檔案,由綜合管理部歸口負責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和臺賬信息錄入及維護工作;員工終生檔案是指由政府人事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保管的員工個人檔案,保管機構一般會隨員工個人學習、就業等變動而發生變更,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相應保管機構的選擇及相關檔案轉接、調檔等手續的辦理。

  4.7.1.1作息時間: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月1-30(或31)日為一個考勤周期。其中:

  1)常白班制員工:原則上每周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或周六),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0-18:00。

  2)輪班倒班制員工:原則上每天工作時間為12個小時、上一天休一天,具體上下班時間需結合門店所在商場的作息時間,按所在部門發布的排班表及相關規定執行。

  3)淘寶客服等特殊崗位工作時間有特殊約定的從其約定;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或根據經營實際情況確定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調整工作時間的,公司另行發文通知。

  4.7.1.2打卡制度:公司實行釘釘打卡考勤制度,考勤以釘釘系統數據為主要依據。其中:

  1)除因工作性質等原因經確認無法打卡人員外,其余所有人員應打卡上下班,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如加班的,正常下班時可不打下班卡,僅需在加班結束后打下班卡。

  2)員工因外出公干無法按時在公司指定上班地點打卡或因特殊原因漏打卡的,應填寫《未打卡申請單》,經部門領導批準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后,可按經批準的實際情況計考勤;但單月漏打卡次數不得超過2次、全年累計不得超過6次。特殊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并在到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否則均視為曠工。

  3)嚴禁員工間代打卡。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員工的打卡記錄進行抽查,凡發現有代打卡行為的,代打卡人罰款 100 元,被打卡人按曠工1天處理,并作全公司通報批評。代打卡行為超過3次的,雙方當事人均予以辭退處理。

  1)遲到:除經批準的請假、出差、外出公干外,上班打卡延遲于規定上班時間30 分 鐘(含)以內者即為遲到;遲到時間在30(不含)-180分鐘(含)的視為曠工半天,超過180分鐘的視為曠工一天。

  2)早退:除經批準的請假、出差、外出公干外,下班打卡提前于規定下班時間30分鐘(含)以內者即視為早退;早退時間在30(不含)-180分鐘(含)的視為曠工半天,超過180分鐘的視為曠工一天。

  3)擅自離崗:上班時間員工不得擅自離崗,否則視情況按曠工半天至一天處理。

  4)曠工:員工無故不到崗或未請假而不到崗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到崗的即為曠工。曠工的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

  備注:以上“累計”的統計周期為一個自然年度(正式員工)或約定的試用&實習期內(試用或實習員工)。

  1)加班考勤:按下述4.7.2的規定組織加班,員工所在部門做好加班批準及記錄工作。其中:

  a)員工平時加班的,應在加班結束后打卡考勤;員工在休息日和節假日加班的,應在加班開始前和加班結束后分別打卡考勤。

  b)加班時間的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小時,取加班申請時間和考勤打卡時間的交集計算確認。即:僅有加班申請但無相應打卡數據的或僅有打卡數據但無相應加班申請的,均視為無效的加班;上班打卡時間遲于加班申請起始時間的,加班時間自上班打卡時間起算;下班打卡時間早于加班申請結束時間的,加班時間計算到下班打卡時間。

  2)出差、請(休)假考勤:員工出差、請(休)假期間無需打卡考勤,但應在出差或請(休)假前辦理相應申請手續,經有權限領導批準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特殊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并在到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3)不執行打卡考勤管理的崗位因工作性質決定,包括:公司高管、長期不定點不定時工作人員。其他不執行打卡考勤的崗位,由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不執行打卡考勤的人員由所在部門進行人工考勤管理。

  4.7.1.3綜合管理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日常出勤情況監控和考勤加班等數據記錄統計、員工簽字確認并次月5日前報綜合管理部匯總。

  4.7.2.1管理原則:加班管理遵循合理安排、盡量控制、定期分析、資源配置適宜、過程組織規范、工作效率提升的原則。

  1)加班安排:在正常情況下不得安排加班,只有具備了以下條件之一,不加班會使營業或工作受到損失的,才能安排加班;員工自行加班不予承認。

  a)必須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內連續營業、工作,不能間斷的。

  b)必須利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停業停工進行設備檢修或庫存靜態盤點的。

  c)由于設備設施臨時發生故障必須進行搶修以免影響后續正常營業、工作的。

  d)不能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而需要安排加班或公司認為需要安排加班并做出加班指令的。

  a)員工個人申請加班的,由其本人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并說明具體加班時間和事由,部門領導應進行嚴格審核。

  b)部門根據營業、工作任務原因統一安排加班的,由部門統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并說明具體加班時間、事由和人員安排,部門領導審核批準。

  c)特殊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并在到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否則不予計算加班時間。

  d)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須報總經理審批、綜合管理部備案。

  a)應嚴格控制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優先給予調休,保障員工休息時間。員工和部門均可申請安排調休,員工安排調休,應由其本人提出申請并經部門領導批準;部門統一安排調休的,由部門提出申請并經總經理批準,員工應予服從。當月加班原則上應在當月或次月調休完畢,確因營業、工作較忙無法安排的,最遲應在第三個月發放相應加班工資。

  b)員工加班人數超過3人時,所在部門應指派臨時負責人;所在部門加班人數達半數或10人以上,部門負責人應在場。

  4)加班費計發:員工根據安排進行加班且未能安排調休的公司予以支付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發標準按4.5.3.2的規定執行。但下述情形不予支付加班費:

  b)已辦理加班申請并被批準,但無相應加班出勤打卡記錄的。

  c)實行年薪制或協議薪酬制的公司中高層員工或特殊引進的人才。

  4.7.2.3綜合管理部是公司加班歸口管理部門,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加班情況監控及相關的數據記錄統計、員工簽字確認并次月5日前報綜合管理部匯總。各級領導要嚴格加班審批手續,如發生與加班內容不相符合的情況,要追究申報人和審批領導的責任。

  4.7.3.1病假:員工因病憑醫療機構開具的休假證明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申請休病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1)員工驟然生病或病情較重,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待痊愈返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

  2)連續休病假時間超過1周或累計一個月內休假時間超過 10 天的,必須出具由本市三級甲等以上醫院開具的醫療證明。如有需要,公司有權要求員工一并出具醫療手冊、化驗單等相關醫療證明材料。

  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1)的規定執行。

  4.7.3.2事假:員工由于個人原因需請假且無調休可以安排的,可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申請休事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1)如情況緊急,可由本人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待返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

  2)員工休事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2)和4.5.2-3)的規定執行。

  4.7.3.3婚假:員工依法領取結婚證的,可憑結婚證提前一個月填寫《請假單》申請休婚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1)婚假為15天,包括其間的休息日,但不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

  2)婚假應當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休完(可分次),超期自動作廢,不再安排補休。

  3)員工休婚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4)和4.5.2-3)的規定執行。

  1)產檢假:女員工在懷孕期間進行必要的產前檢查,應憑產檢病歷等相關證明材料,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申請休產檢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員工休產檢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4)和4.5.2-3)的規定執行。

  2)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女員工生育、流產、結扎等可憑相關醫療證明提前至少15天填寫《請假單》申請休產假等,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a)女員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其中: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員工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 30 天。

  女員工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的,享受20天產假;懷孕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享受30天產假;懷孕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滿7個月引產的,享受98天產假。

  女員工實行輸卵管結扎或復通手術的,享受21天假期;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享受2天假期。

  上述的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的休假天數,包括其間的休息日,但不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

  b)如情況緊急,可由本人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待返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

  c)員工休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6)和4.5.2-3)的規定執行。

  4.7.3.4護理假: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員工可憑結婚證和準生證(或同等證明)復印件提前至少3天填寫《請假單》申請休護理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1)護理假為15天,包括其間的休息日,但不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

  3)員工休護理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4)和4.5.2-3)的規定執行。

  4.7.3.4哺乳假: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可填寫《請假單》申請休哺乳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1)哺乳假的享受期間為自女員工休產假結束之日起至所哺乳的嬰兒滿1周歲之日止,每個工作日1小時;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個工作日再增加1小時。

  2)員工休哺乳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4)和4.5.2-3)的規定執行。

  4.7.3.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可憑親屬死亡證明或病危通知書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申請休喪假,經相關領導批準、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準予休假。其中:

  1)員工直系親屬中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請3天喪假;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申請1天喪假;如去世的直系親屬在外地且需員工本人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合理的往返路程假。

  2)如情況緊急,可由本人電話或微信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待返崗后4小時內補辦手續。

  3)員工休喪假期間的薪酬計發按4.5.3.1-4)和4.5.2-3)的規定執行。

  4.7.3.6員工休假均需提前辦理書面申請手續,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經有權限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未經批準的休假均視為曠工。上述各類休假審批權限劃分、需提前申請天數、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匯總見下表:

  4.7.3.7員工休假結束,所在部門應通知綜合管理部備案銷假;如實際休假天數小于原先請假天數,綜合管理部核銷差額;如實際休假天數大于原先請假天數,由員工本人按上述的流程規定補辦差額天數的書面請假手續。

  4.8.1管理原則:調動外出員工工作積極性與強化成本管控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并舉。

  4.8.2.1員工出差應提前一天報相關領導批準。其中:7日及以內的出差報部門領導批準,7日以上的出差報總經理批準。

  4.8.2.2員工出差期限由安排出差的部門領導核定。出差員工應于返崗后五個工作日內向部門領導提交書面的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門辦理差旅費結算手續。

  4.8.3.1市內公干:是指公司委派員工在南京市(含郊縣)范圍內、非公司常駐辦公地點從事客戶拜訪等工作或參加會議、培訓等活動。相應的報銷標準及管理規定如下::

  1)誤餐費:按10-25元/餐的標準(不含早餐)報銷,具體由所在部門核定。其中:輪班倒班制員工在門店工作期間,按150元/月的標準,由所在部門統計出勤數據、經部門領導簽批后于次月5日前報綜合管理部核算,隨工資發放,員工不得另報餐費。

  2)交通費:憑正規發票,并附與發票順序對應的清單說明公干日期時間、起止地點、公務事件等信息,實報實銷。員工市內公干原則上應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確因工作需要打車的,應事先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否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3)住宿費:員工在市內參加會議或培訓等的,原則上不應住宿;主辦方有特殊要求且無法規避的,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后可以住宿,并按實報銷住宿費。

  4.8.3.2國內出差:是指公司委派員工在中國境內(含港澳臺)、南京市(含郊縣)范圍外從事公務活動、參加會議或學習等。相應的報銷標準及管理規定如下:

  備注:車船費在表中規定的限額標準內可憑票報銷,特殊情況下超出限額標準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予據實憑票報銷,否則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b)交通費、住宿費在表中規定的限額標準內可憑票報銷,特殊情況下超出限額標準的,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據實憑票報銷,否則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c)交通費及出差補助費按出差自然天數計;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特殊情況下離開當天仍有住宿費的,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據實憑票報銷,否則由個人承擔。

  d)住宿費若兩位同性別員工一同出差,應按一個標間標準報銷,不得各自單獨開房住宿。

  e)參加由主辦方統一安排住宿的會議或學習等的,住宿費經部門領導核準后后予據實憑票報銷;如繳納的會務費或培訓費中含食宿的,一律不予另行報銷會議或學習期間的食宿費、出差補助費。

  1)員工出差返崗后,應及時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相關有權限領導簽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差旅費結算手續。如無特殊情況,員工應于出差返崗后五個工作日內辦結差旅費結算手續,否則每延遲1日予罰款30元,在結算時直接扣減。

  2)員工應保證所提供差旅費票據的真實有效性。如發現有虛報不實的,除追回虛報款項外,還將處虛報金額2倍罰款并予行政處分。票據遺失但能證明費用確實發生且能證明發票金額的,準予報銷應報金額的50%。

  3)員工在出差期間發生的其他與工作相關的費用(如:招待費等)必須隨差旅費一同報銷,未隨差旅費一同報銷而事后要求單獨報銷的,予以扣減應報金額的5%。

  4.8.4.1 嚴格控制員工出差搭乘飛機,確因業務緊急需搭乘的,須經總經理核準。當同時段飛 機票價不高于火車、動車高鐵票價時,經報部門領導批準,可乘坐飛機,予以按實報銷。

  4.8.4.2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員工個人單獨駕車赴外地出差,特殊情況下單人單駕出差的,須經總經理批準,并注意行車安全。自駕出差(含市內公干)按0.5元/公里報銷油費并同步憑票據實報銷停車費和過橋過路費,不得另報車船費和交通費,住宿費和出差補助費按4.8.3.2規定標準報銷。

  4.8.4.3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出差不得另報車船費和交通費。

  4.8.4.4出差員工應按最簡捷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如途中因生病或遇意外情況或工作實際進展延誤需延長出差時間的,應電話向部門領導匯報,并取得同意。

  4.8.4.5出差期間順道探親、辦事或進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的,應按事假程序請假,經相關領導批準;期間按事假考勤,相應繞線多付的費用均由個人承擔。

  5附則:本程序為首次發布,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公布的公司內部規定與之有不一致的以本程序為準。本程序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基本管理制度9

  一、考勤制度

  1、公司作息時間規定

  工作時間為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8:00全天8小時工作時間。

  2、考勤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超過1小時扣半天,頭天晚上加班超過23點例外) 3、考勤按當月實際工作日統計,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1)國家法定節假日,原則上休息,除緊急工作需要時,須無條件上崗,不批假,公司視情況給予補貼。

  (2)事病假需本人以書面形式講明真實情況,部門主管批準后休假。

  (4)手頭工作未完成,未交接,應以大局為重,考慮客戶利益和公司全局,有職業道德觀念。

  (5)工作時間未經準許,私自外出,視曠工處理。

  (6)員工在休假期間應打開手機,保證通訊暢通,如遇公司有重要工作需要,應配合完成。

  4、離職:

  辭職員工需提前至少一個月通知公司,并按要求與主管或相關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整理清查以往客戶資料、設備、財產及以往使用的公司財物,方可離職。

  5、自動離職:

  無故三天不上班曠工者,均作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

  6、解雇:

  聘用期內,因工作表現、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有權解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按日結算當月工資。計算方式為:日工資=基本工資÷30天(不含福利、獎金等)

  二、工資制度

  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全勤獎、餐補、績效工資,企業工齡工資。

  工資發放:每月20號發放員工上月工資,如發薪日正好趕上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后發放。月薪如有疑議,應當時提出。

  為便于管理,公司采用一月壓薪制度(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待員工合理離職后,予以退還,員工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未提前一個月提出。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局工作。

  三、獎勵制度

  1、做事勤懇,工作認真負責的,經考核予以獎勵。

  3、當月如有突出貢獻和產生巨大業績者視情節予以獎勵。

  3、年終歲尾以每人一年中的表現和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予以獎勵。

  四、崗位責任制度

  1、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

  2、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于客戶。

  3、維護公司設備、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隨時整理客戶文檔、資料及電腦內存文件,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及時匯報工作進程及客戶業務。

  6、工作事宜由主管領導分派,如完成時間有困難,應盡早提出,如客戶急需,應主動加班完成。

  7、因個人原因給工作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設計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

  五、資料管理制度

  1、設計作品確認后,隨時歸類收存。

  2、定時整理電腦文件,刪除電腦中的垃圾文件,以保持電腦硬盤整潔明了。

  3、定時查看公司電子郵件,盡量保持公司QQ在線并有專人負責回復和及時處理。

  六、后勤管理制度

  1、門、窗、水、電、氣管理

  (1)每位員工應節約用電,用完電腦等設備后及時關閉。

  (2)下班時應檢查門、窗、燈、電腦等設施是否關閉,是否安全。

  2、衛生管理

  (1)保持辦公區域的衛生整潔。

  (2)定期擦拭電腦顯示器及設備,保持其潔凈、整齊。

  七、保密制度

  1、公司重要會議紀要,競爭策略,計劃,設計技術資料、合同、報價、提案不得泄露或傳播。

  2、嚴禁與公司無關的相關人員進入公司推銷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設計部工作流程

  1、業務部接單下發設計部(告知具體設計要素;用材;交付時間)

  2、設計部門安排實景拍照,測量具體尺寸

  3、設計師設計效果圖,并與工程,財務共同商討項目報價

  4、效果圖及報價交付客戶確認

  5、在客戶確認的前提的下,下發給供應商制作,并談定制作價格。

  6、制作完成后,交付工程部予以現場施工。 項目結束后,拍照,存檔,結賬。

基本管理制度10

  1總則

  1.1為加強對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供應單位的控制和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1.2公司有義務、有權利負責對供應單位進行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認證考核。

  1.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分公司、項目部對供應單位的控制和管理。

  2管理內容與要求

  2.1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要對供應單位的資格進行評價,公司建立合格供應單位名錄和合法的供貨范圍,從中選擇合適的供應單位。評價內容包括:

  2.1.1技術、生產管理和質量保證能力;

  2.1.2生產制造許可證和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經營許可及準用證明文件;

  2.1.3市場信譽和履約能力。

  2.2供貨合同中要約定安全物資的規格、型號、登記及品名;生產制造規程和標準;驗收準則和方法。供貨合同簽訂前要按如下程序進行審核批準:分公司經營部門審核供應單位的各種資質資格,合格后簽字確認;分公司技術部門審核供應單位的生產制造規程和標準,合格后簽字確認;分公司安全部門和質量部門審核供應單位的驗收準則和方法,合格后簽字確認;分公司經理對分包合同進行批準,報公司市場經營部備案。

  2.3安全物資進場后項目部應進行驗收,并形成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資應做好標識并清退出場。驗收的方法包括:查驗質量合格證明和質量檢驗報告;通過外觀檢查和規格檢查查看實物質量;按規定抽樣復試。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質量員、材料員、安全員會同供應單位負責人完成。

  2.4供應單位的安全責任

  2.4.1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及防護用品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2.4.2施工機械設備和配件及防護用品的生產制造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生產,保證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能。

  2.4.3生產、經營單位對提供的機械設備及配件及防護用品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4出租單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具備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2.4.5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出租。出租單位在與承租單位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安全性能檢測的'內容一般包括:

  1外形、鋼結構、主要焊接部位;

  2各工作機構;

  3各類安全保護裝置,如限制器、限位、保險裝置及防護罩;

  4各電氣、液壓系統;

  5各部分零部件等。

  2.4.6禁止出租下列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1國家明令淘汰的;

  2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

  3超過安全技術標準規定使用年限的;

  4檢測不合格的。

  2.4.7從事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活動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

  2.4.8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2.4.9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2.4.10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2.4.11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2.5管理責任

  2.5.1按供應單位在公司生產過程中的隸屬關系,各分公司、項目部必須負責做好供應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不得推脫或放棄管理。

  2.5.2各單位要按規定核查供應單位的生產許可證或行業有關部門規定的證書與其經營行為是否相符。

  2.5.3各單位要建立供應單位管理記錄,健全施工現場管理資料。

  3檢查與考核

  3.1公司、分公司和直屬項目部每月對分供方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3.2對違反本規定的分公司、項目部、供應單位或責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予以處罰。

基本管理制度11

  1、班組每出現一起輕傷事故,扣除班組長當月考核分的50%,其他班組成員均從個人考核分中扣除20%。班組每出現一起重傷事故,免除當班班長職務,其他班組成員均從個人考核分中扣除50%。

  2、班組每出現一起集體違章,安全部所下罰款由班組全部承擔,其中班組長必須承擔所有罰款的10%-20%,剩余部分根據責任大小由當班職工來承擔。

  3、班組每出現一起一般違章,安全部所下罰款由責任人承擔,并扣當班班組長和跟班干部各20分。班組每出現一起嚴重違章,安全部所下罰款由責任人承擔,并扣當班班組長和跟班干部各50分。

  4、班組每出現一條嚴重隱患,安全部所下罰款由責任人全部承擔。

  5、對于月度隱患最多的班組,扣班組成員每人50-100分,所扣分值以每人50-100分獎給月度隱患最少的班組。

  6、礦周二例會通報哪個班組現場未搞“零事故活動”的,隊里見一次扣除班長50分,依次累加。

  7、所有班組的集體違章、個人違章、嚴重隱患在當月月底進行累計考核,一月之內出現最多的班組進行處罰,出現最少的班組進行獎勵;對于月度隱患最多的'班組,從班組當月的生產分中扣除500分,獎給月度隱患最少的班組。

  8、所有班組的輕傷事故、重傷事故在當年年底進行考核,凡未出現輕傷事故、重傷事故在年底對班組進行獎勵.

基本管理制度12

  為進一步提高班組安全基礎管理和安全生水平,確保在各階段的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和文明形象,創標準化工地,在保證工期和質量滿足合同的要求下,加強工地范圍管理,項目部特對砼工班作如下規定:

  一、施工程序:

  墻、柱腳沖洗→裝模→水泥砂漿堵縫→梁、柱不同標號砼攔鋼絲網→板面鋼筋驗收搭設跳板保護成品→泵管安裝及振搗設備準備(一切準備工作就緒)→沖洗模板→打潤管砂漿→輸送砼→分層振搗(按技術交底)→收平→拉毛→墻柱腳琢毛→成品保護→養護。

  二、制度:

  1、在安裝模板前未將墻柱腳沖洗干凈罰款100元/次。

  2、未提前堵好墻柱腳縫罰款200元/次。

  3、墻柱與梁不同砼等級的必須在安裝梁筋時攔鋼絲網,鋼絲網用6-8mm的鋼筋綁固,不能用10mm以上的鋼筋,以免造成浪費。如造成浪費的其損失由班組負責。未攔好鋼絲網的罰款20元/處。

  4、在安裝泵管等準備工作時,必須將板面上層鋼筋鋪好跳板或模板,以免造成上層筋的移位,如將鋼筋安裝成品踩踏變形或移位的罰款20元/處。

  5、布料機安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絕不能出現安全事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罰款1000元/次,造成相應損失的均由砼施工班組負責承擔。

  6、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纜線絕不能上樓使用,如發現有安全隱患的電纜繼續使用罰款200元/次,并將其不合格電纜沒收。

  7、在洞口或臨邊灌注砼時必須搭設臨時作業平臺按要求做好安全保護措施,以免造成操作人員的安全和材料的浪費,如不采用措施施工的罰款200元/次,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相應損失均由班組承擔。

  8、每次同標號砂漿盡量按要求使用,以免造成材料的浪費,在砼澆筑即將完畢前做好補料數量統計,并將原泵管內遺留的砼量考慮在內,不能造成砼的浪費,如造成浪費的由班組負責相應經濟損失。

  9、澆砼前未將模板上的'塵渣沖洗干凈而進入澆筑的罰款200元/次。

  10、未將地泵放接料口處散落的砼清理利用的罰款200元/次。

  11、未按澆筑前技術交底澆筑而造成爆模的罰款200元/次,由此造成損失的均由砼班組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12、因收面工序不到位造成板面開裂的罰款50元/次。

  13、未將吊模處砼收平的罰款50元/處;未將預埋管件處砼面收平的罰款50元/處,未將墻柱邊砼收平的罰款50元/處(用兩米靠尺檢查)。

  14、未將散落在木方、模板上的砼收回利用的罰款20元/處。

  15、未有專人養護砼的罰款100元/次,同段砼養護每天不少于兩次,未連續養護7天以上的造成砼強度回彈檢測不合格的由班組承擔相應責任。

  16、結構構件有線條等砼面未按水平標高收平的罰款50元/處。

  17、洗泵管的殘余砂漿未按要求處理的罰款100元/處,造成環境污染的罰款200元/次。

  18、不聽現場管理人員正確指揮的罰款100元/次。

  19、對成品不采用保護措施(如下雨未覆蓋塑料膜造成收面質量等情況),罰款200元/次。

  20、板面收平要求用2米鋁合金靠尺檢查,最大誤差超過10mm的罰款50元/處。

  以上質量控制措施的相應條款從頒發之日起嚴格執行,該制度抄送各班組現場管理人員及棟號工長,并由棟號工長監督執行,落到實處。如現場管理人員未監督到位,給予相應條款處罰,如工長未認真檢查執行到位的,同樣給予處罰。

基本管理制度13

  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解讀如下20__年3月24日,省十一屆人大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新規6月1日起施行,《廈門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一、業主大會召開問題

  1、《規定》明確要求建設單位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符合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法定條件后30天內,應當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或鎮政府提交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建設單位未提供報告的,業主也可以向街道辦等自行書面提出成立申請。

  2、《規定》明確由建設單位承擔首次業主大會成立所需的經費,并協助街道辦或鎮政府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

  3、街道辦或者鎮政府應當在接到書面報告或者請求之后30天內成立籌備組。

  二、對同一物業管理區內分期開發的物業,業主委員會成立規定

  對同一物業管理區內分期開發的物業,《規定》要求按照建筑面積比例預留未開發物業的委員名額,以保證后期業主的合法權益。

  三、關于物業更換問題:舊物業被炒,2個月內須交接撤出

  1、《規定》明確,對物業企業要進行資質管理,加強信用評價和監管,建立誠信檔案。對違法違規嚴重的物業企業要列入警示名單,2年內不得參加本市的物業服務競標。

  2、對那些物業服務合同到期或者業主大會表決“炒掉”的舊物業,《規定》明確,舊物業應在合同終止或者決定之日起60天內撤出服務人員,退出物業管理區域,同時移交有關資產、物品和費用。

  3、拒不撤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則列入警示名單,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依法吊銷或提請吊銷其資質證書。

  四、物業經營收入須在顯著位置公示

  1、《規定》明確規定,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扣除經營管理費用后的經營收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經營管理費用支出不得超過經營收入的30%。成立業委會后,具體管理成本與經營收入比例由業委會與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約定。

  2、新規實施后,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公共收入將重點列入主管職能部門監管。新規明確,扣除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管理費用后的經營收入應存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專戶,經業主大會決定,可以用于抵扣業主的物業管理費用以及業主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的'支出。

  3、《規定》還要求經營收入的收支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和市建設主管部門的網站進行公示,業主可以進行監督。

  4、專項維修金屬業主所有。首期專項維修金由建設單位按照造價計算的投資總額的2%,在竣工驗收備案前一次性劃入專項維修金專戶,并按棟(戶)建賬。

  五、物業違規管理規定

  1、新規指出,物業服務企業不得為業主指定搬運、裝修等特約服務,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限制業主自由選擇搬運、裝修等服務。一旦違反規定,可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還將列入警示黑名單。

  2、新規指出,物業服務企業一旦發現違章搭建、裝修、改造、一套改多套等影響相鄰權的問題等行為,除立即制止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接到報告后,對正在實施違法行為的,將書面通知供水、供電單位。供水、供電單位應當配合,暫時停止供水、供電直至業主或者使用人改正違法行

基本管理制度14

  1、每班至少要有一名班長隨班工作。

  2、施工前班長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檢查,并將查出的問題必須采取措施處理完畢后方可開工。

  3、班長進行安全檢查時,班組成員要積極配合,將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4、所有施工人員在生產、檢修的全過程都有義務在自己的作業崗位范圍內進行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的問題主動處理落實。

  5、對公司安全檢查所查出的.問題,班長必須及時安排處理。

  6、對于制約生產或危害人身安全的問題必須立即停產處理。

  7、在生產過程中,班長要配合驗收員對頂幫支護和作業環境不定期進行檢查,一但發現問題必須立即進行整改。

  8、班前會安排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完成,受條件限制當班完不成時必須提前利用電話向值班室匯報,下班后必須當面向值班干部進行解釋、匯報,由值班干部負責安排繼續處理。

基本管理制度15

  一、消防管理責任區域

  xx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所涉及到的基建、生產、辦公、生活等區域。

  二、消防職責

  1、 各級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負有全部責任,各部門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并成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一般要求男性45歲以下、女性35歲以下,適宜消防工作的人員擔任)由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加強防火管理,學習專業防火知識,經常向所屬職工、臨時工及外來檢修等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

  2、消防領導小組職責

  為了保證消防方針的正確貫徹落實以及發生火災時進行有效的施救,公司設立防火委員會(防火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

  ◆負責對全公司消防工作作出決策。

  ◆對重大火險、隱患組織整改。

  ◆接受上一級消防支隊的業務指導。

  ◆負責對各部門的消防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3、 各部門必須設立兼職義務消防隊員,協助各級領導具體做好消防工作。消防隊員的名單應在公司明確宣布。

  4、一般消防規則

  ①各部門和班值及倉庫重點防火部位等,應根據需要制訂防火安全導則。

  ②義務消防隊員應熟悉本部門所轄范圍消防設施的布置和起火時的施救方法,平時做到:

  ◆以消防網的組織形式開展各項消防業務活動。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通道暢通及消防設施完好齊全可用。

  ◆下班時,負責檢查本部門和工作現場應無火種遺留。

  ◆發生火警時,應及時報告xxxx縣消防隊前來施救,并報告本部門領導,在消防隊未到之前,應組織義務消防人員,利用就地滅火器材進行施救。

  ◆參加本部門火災事故調查分析。

  ◆發現重大火險隱患,應及時匯報部門領導。

  ◆熟知火警電話119。

  5、 風電場內風機、箱式變電站、油庫、備品備件庫及行政區域、辦公樓、集體宿舍等房屋建筑,均由根據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各種類型的消防器材,如各式滅火器材、消防水帶等,消防器械一般固定在通道口,走廊內,以便隨時提取使用,消防水帶應當放置在水帶箱內,嚴禁將消防器械用于消防無關的工作。

  6、 室內配電裝置、蓄電池柜等均應放置適合可施救于電氣設備的1121滅火器,禁止放置泡沫及酸堿滅火器。升壓站、油庫、中控室應集中放置干粉滅火器或1121滅火器。電纜著火施救時應使用防毒面具。

  7、 現場消防系統設備及消防器械,均應按設備分界線劃定屬地管理、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管理。應做到定期檢查,各種消防器械如有缺損,應及時報告安全監察室。各類消防器械檢查周期如下:

  ◆各種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箱等外觀檢查每半年一次;

  ◆消防水帶每半年洗曬一次,每年水壓試驗一次;

  ◆干粉滅火器每半年檢查一次干粉是否結塊;

  ◆“1121”滅火器每半年檢查一次,總量不低于9∕10,否則應及時灌藥充氣;

  ◆經常保持消防水系統處于正常備用狀態。

  三、一般防火規則

  1、油庫、中控室、配電室、400v柜、電纜溝(廊道、層)、資料檔案室、汽油清洗零件的現場、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場所以及相關建設、生產現場,一律禁止吸煙。禁止吸煙場所,應懸掛明顯的警示牌。

  2、對易燃、易爆物品如壓縮氣瓶、汽油、煤油、潤油油脂、油漆、苯類、香蕉水、易燃化學品、橡膠、塑料制品、棉織品、紙晶、油墨等均存放在專用倉庫內。木材、材料應放置在沒有引燃起火的地點,并有良好的通風設施。

  3、汽油、煤油或是其他油類必須存放在金屬制成的密閉桶、罐內,各值及運行維護用少量油類應存放在可關閉的金屬箱、柜內。建設、生產現場不準集中貯存汽油。

  4、建設區、生產區域禁止存放油類的空桶、廢油桶并及時退庫處理,不準將其在現場當腳手架使用。

  5、廢棄的油紗頭、抹布等應放在專用的`有蓋鐵箱(桶)內,每周必須清除一次。

  6、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場所時,應負責將使用的油箱、油盤、紗頭及剝下的電氣絕緣材料、木花等清理干凈。

  7、高空燒焊,應事先檢查下方確無易燃物品,設備周圍應鋪設石棉布,避免火星四濺。必要時,應設專職監護人員。工作完畢,工作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確保四周無遺火存留。

  8、接地良好,禁止任意利用設備、管道、鐵軌或建筑構架,特別是禁止用油系統管道、油罐外殼作為電焊的接地回路。

  9、噴燈點火應在空曠、周圍無易燃物品的處所進行,如在電纜溝、電纜室(層),開關室等。點燃噴燈,必須由2人進行,禁止在易燃物品貯藏室內點燃噴燈。

  10、禁止在不通風的室或箱內部,用汽油清洗機件或箱體。用汽油清洗機件的現場絕對禁止明火和敲擊,以及啟閉電燈開關,現場必須設置滅火器,照明應使用12伏防爆行燈。

  11、運行設備及周圍應經常保持清潔。積油應及時擦凈、滲油、漏油缺陷應及時消除,設備運行時轉動部分無法清理的死角,應在設備停運時安排清理。

  12、禁止在設備周圍堆放雜物、易燃物品和烘烤衣服。

  13、變壓器、蓄油坑及排油溝道應定期清理(一年清理一次),保持經常暢通。

  14、油區及變壓器附近電纜溝應密封。防止溢油侵入電纜溝。電纜溝穿過樓板進入中控室、計算機房、10kv、400v室、配電盤、控制箱的孔洞等,均應用耐火材料予以嚴密封堵。

  15、電氣線路、設備應保持絕緣良好,發現損壞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修理,以防絕緣損壞漏電引起火災。

  16、禁止在照明盤、開關盒上(板)亂拉臨時線。建筑施工、機組大小修若確需敷設臨時線路時,應辦理臨時線路申請手續,由電工進行架設,并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增添線路必須考慮電路容量。電焊機電源只準接至足夠容量的配電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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