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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基本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08 18:54:3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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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基本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薪酬基本管理制度(精選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薪酬基本管理制度(精選10篇)

  薪酬基本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為建立與市場接軌的薪酬體系,能夠達到激發員工積極性,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機制,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全體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 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合規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二章 制定原則

  第四條 薪酬分配的應遵循競爭性、激勵性、公平性和經濟性的原則,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

  第五條 薪酬體系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公司對不同類別的崗位人員實行不同的工資系統,構成公司的薪酬體系,包括年薪制,結構工資制,工資特區及臨時性員工工資制。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以下人員:

  1、董事長、總經理;

  2、副總經理;

  3、董事會約定的.其它人員。

  第七條 年薪制采用模式為:年薪 = 基薪 + 績效年薪(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年基薪額的1/12)或根據合同約定兌現;

  2、績效年薪,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告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 實行年薪制的員工,需支付風險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沖抵;

  第九條 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以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 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做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 結構工資制

  第十一條 適用范圍除實行年薪制、工資特區及非正式員工工資制外的.員工。

  第十二條 工資模式

  工資總額=基礎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其它

  一、基礎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一)基本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35%-45%)

  (二)崗位工資 根據職務高低,崗位的繁簡輕重、工作辛苦條件確定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企業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五類13個級別的等級序列,具體級別見員工工資標準表,在工資總額中占(30%-40%)

  二 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服務;

  2、工齡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

  三 績效工資

  1、除按照年薪制度考核的高層管理人員外,公司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工程質量、工作貢獻等因素相聯系;

  3、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15%-20%左右;

  四 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補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加班津貼、夜班補貼、出差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相關制度規定;

  第十三條 關于崗位工資

  一 崗位工資標準的確定、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公司根據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二 員工崗位工資的核定

  1、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級別,經過一年的考核,再作調整;

  2、根據崗位變更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更后的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 關于績效工資

  一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二 人事部根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的績效工資金額

  三 考核結果經公司管理層審批后發放

  第十五條 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第五章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六條 非正式員工包括沒有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員工、臨時用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七條 非正式員工實行簡單等級工資制,試用期員工工資為所應聘崗位基本工資與崗位工資之和的80%計算;

  第十八條 除試用期員工以外的非正式員工工資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 非正式員工不參加績效考核,相應不支付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非正式員工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公司每月支薪日為25日

  第二十二條 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公司按國家相關法律,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三條 本管理辦法經董事會批準實施,解釋權在董事會中高層管理人員。

  薪酬基本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業績、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4、崗位職級劃分

  4.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四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

  (A):公司總經理、副總;二層級

  (B):高管級;三層級

  (C):經理級;四層級

  (D):專員級。

  5、后勤類職級薪資表(A、B級除外)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業務提成+獎金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崗位津貼:是指對經理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各類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6.4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及個人所得稅

  6.5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

  6.6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獎金發放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定。

  7、試用期薪酬

  7.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獎金。

  8、薪酬的支付

  8.1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8.2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次月20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9、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薪酬基本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成長,并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試用期結束正式聘用員工。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薪酬不屬于本辦法范圍。公司顧問及特聘人員、臨時人員,視實際另行約定或參考本辦法確定。

  第三條支付原則:本辦法體現以下分配原則:

  1、以效益為中心的原則。導入市場勞動價值理念,建立起同行業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制度。

  2、有效激勵的原則。強化崗位勞動要素,以崗定薪,崗變薪變,體現崗位責任、任職能力、勞動條件、崗位業績與收入相對統一,體現內部的公平。

  3、堅持嚴考核、硬兌現的原則。薪酬分配以績效考核為依據。

  第二章薪酬體系與結構

  第四條薪酬內容與結構

  1、本辦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經濟性的報酬,包括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年終獎金、福利等。

  2、員工工資采用崗位績效工資制,即以員工的教育程度,所從事工作或崗位的職責大小、勞動強度、智能要求、崗位業績為基礎來確定員工的工資水平,其額度是結合公司經營管理目標實現情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為依據來確定。

  員工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

  3、薪酬內容與結構釋義:

  (一)員工工資:

  (1)為公司與員工最終合約確定的月工資收入,并按一定比例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參見員工工資比例表)。

  (2)員工工資依照公司員工職類共劃分為4個序列,各職類、各崗位的.工資調整范圍詳見附表一《員工工資列表》;相同層級、相同崗位的員工工資級別可以不同,可在相應的調整范圍內晉升或降級。

  Ⅰ.管理序列:涉及各部門中層經理級(含副職、代理職)員工;

  Ⅱ.技術及工程專業序列:涉及工程、采購、裝飾、造價、設計等各類員工,依照《員工工資列表》主管及以上級標準確定工資級別;

  Ⅲ.營銷序列:涉及營銷體系相關職能部門各類員工,銷售部經理、樓面主管、一線營銷人員按照《營銷部薪酬激勵管理辦法》執行,營銷部其他人員在未出臺新規定之前依本辦法執行,并參照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工資比例標準;

  Ⅳ.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涉及財務、人力資源、行政、后勤、項目開發等各類員工。

  (3)《員工工資列表》的定級標準僅適用于本制度施行后的工資調整和新員工入職定級。在此之前進入公司的員工在原工資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套級和微調。

  (4)員工工資比例表:

  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備注

  管理序列60%

  技術及工程專業序列65%15%

  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70%10%

  (5)員工工資的確定:

  所有新入職員工,由綜合部會同用人部門分管副總經理參照《員工工資列表》擬定其工資及職級,報請總經理確定;總經理對公司所有員工工資有最終的審定權。

  (二)固定工資:為員工的生活保障工資,屬于基本不變工資,按月度發放。

  (三)績效工資:是指崗位工作效果的價值量化。視員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發放績效收益。其額度是彈性浮動的,并于考核周期結束后發放。不同崗位的員工績效工資不同。《績效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四)津貼:為員工完成工作所發生收益性補貼。含交通、通訊等其他補助,員工一律持有效票據報銷發放。

  (五)年終獎金

  (1)年終獎金是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業績和年度員工績效評估結果,進行的綜合獎勵。

  (2)年終獎金以員工月工資為基礎,依據年度績效評估結果確定。具體計算公式為:年終獎金=員工工資×年度評估系數(或撥付專門資金,由總經理及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根據年度考核結果發放)。

  (3)一年當中若發生崗位或職務變動,則取全年實際月平均工資基數。

  (4)年終獎金按員工入職的實際月數發放(15日前入職算全月,15日后入職從下月開始計算)。(年終獎÷12月×實際工作月數)

  (5)年終獎金通常在春節放假前一周發放。在此之前離職的員工不再享有。

  (六)福利:

  (1)依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為正式員工(試用期滿)購買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其他福利是員工薪酬待遇的必要補充;其標準另行制定。

  (3)試用期員工按正式員工標準的一半享受公司福利。

  第五條員工缺勤及請休假管理期間薪酬標準參見《人事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第六條扣除金

  1、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中依規定應由個人交納的部分。

  2、員工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其他適用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項目。

  第三章薪酬的發放與調整

  第七條薪酬的發放

  1、綜合部具體負責全公司員工的薪酬發放以及對本辦法執行情況的監督與指導工作,并向員工出具薪酬發放單據;

  2、支付日:每月15日前發放上月(從上月1日起至上月月底止)基本薪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安排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薪酬。

  3、支付形式:由財務部匯入指定銀行員工個人賬戶。

  4、員工薪酬自服務之日起薪至退職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辭職員工當月工資均以其實際服務之日數乘以日工資。

  5、所有新入職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按工資80%換算發放,特殊崗位另行規定。

  第八條薪酬的動態調整

  1、員工薪酬實行動態管理,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2、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地區競爭狀況和企業發展戰略的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

  3、個別調整:指因員工試用轉正、職務變動、績效評估、獎懲等原因對員工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分為不定期調整與定期調整。

  4、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綜合部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公司在不違反國家勞動主管部門核定的工資最低標準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公司內部一般員工的工資關系和工資標準;有權決定一般員工調崗調薪及其獎懲制度。

  第十條公司實行每年12個月工資制。

  第十一條公司薪酬管理實行制度標準公開、個人收入保密原則。任何員工不可泄露個人收入和打聽他人收入。

  第十二條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綜合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所未規定的事項,由綜合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執行,需要時可及時編制新的補充辦法。

  第十四條本制度從20xx年x月1日起開始執行。

  薪酬基本管理制度4

  以薪資為杠桿激勵員工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價值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特做規定如下:

  第一條基本原則

  第1款本公司的薪資分配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和效率優先并兼顧公平的三個基本原則。

  第2款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在薪資分配中要把職工的收入與其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及工作業績掛鉤,實行浮動考核。

  第3款根據簡單、實用的原則,公司在建立平等競爭、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應的崗位職務系列基礎上,倡導實行崗位薪點薪資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需要的薪資分配辦法。

  第二條管理規則

  第1款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權一體化的原則,公司總部各類人員、各分公司、各事業部的經理、副經理以及其他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員工的薪資分配統一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并實行統一的崗位薪點薪資制。

  第2款各分公司、事業部聘任的人員薪資分配辦法由聘任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工作實際需要,自行確定。

  第3款總公司的年度實發薪資總額由董事會決定。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的指令對總公司的年度薪資總額與總公司年度經濟效益指標掛鉤,實行浮動管理。

  第4款總公司對所屬各分公司、各事業部的薪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實行浮動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公司、事業部對所屬單位實行工效掛鉤考核管理。

  第三條薪資總額的管理

  第1款總公司的年度薪資總額計劃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總公司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實施總量管理。薪資總額及經濟指標的核定分別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和監控部負責,由人力資源部匯總后于執行年度前兩個月度內報公司總經理審定,經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實施。

  第2款公司總部及各分公司、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均要嚴格執行總公司年度分解計劃。超工掛鉤指標支付薪資或未經公司總部批準在薪資總額外向員工個人發放錢物,均應視為越權行為,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外,責任人還要受到經濟處罰。

  第四條薪資總額及效益指標基數的核定

  第1款全公司的薪資總額掛鉤基數以各單位實際發生薪資總額的匯總額為基礎加以調整確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標為稅后凈利潤。稅后凈利潤指標基數以公司下達給各二級單位的計劃指標為準。

  第2款各分公司、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基數在各單位實際執行額度基礎上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監控部審核后略做調整。調整的依據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潤薪資率,即:

  當二級單位的利潤薪資率與全公司的利潤薪資率發生±5個百分占以上的差異時,就要對其進行調整。在調整工作中,要考慮該單位所在地區的年度薪資水平、該單位歷年創利情況及員工構成等因素。

  第3款全公司的薪資總額基數及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和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基數確定后報公司總經理審定,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實施。

  第4款經審核確定的各單位薪資總額基數一般不再調整。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經總公司總經理審定,董事會批準,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修訂。

  第五條工效掛鉤的計算

  第1款職工薪資總額的增長必須以經濟效益有較大增長為前提條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凈資產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資總額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業部的凈資產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單位的薪資總額。

  第2款在完成前款凈資產收益率基本指標基礎上,薪資總額與稅后凈利潤緊密掛鉤,上下浮動,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第3款核定各單位下年度薪資總額計劃指標的計算依據是各單位的利潤薪資率,即:

  所有分項基數的加權平均即為全公司的利潤薪資率。

  已核定的利潤薪資率相對固定,當實現凈利潤指標增長或下降時,薪資總額指標相應自動調整。

  第4款稅后凈利潤指標的調整和完成情況以總公司監控部門的核定為準。人力資源部提出薪資掛鉤決算方案,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5款工效掛鉤實行半年預算、年終決算。在計劃執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潤指標不能完成公司下達的進度計劃時,本單位要扣發所有人員的半年獎金;當稅后凈利潤比前一年下降時,除扣發獎金外,還要按其利潤薪資率調減其下半年的薪資總額。全公司的利潤指標下降或增速下降時,全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調減薪資或扣發獎金。

  第六條薪資構成

  第1款本公司員工的薪資由以下三個單元構成:

  1、基本薪資(崗位薪點資等);

  2、崗位工作津貼,包括①崗位職務津貼;②公務車津貼;③住房津貼;

  3、獎金。

  第2款薪資各單元考核結果相加為員工月實得薪資。

  第3款獎金為年中和年末根據半年和全年經濟效益指標完成情況發放。

  總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分公司、事業部的總經理及銷售人員不參加本單位員工的獎金分配,根據公司預先規定的經營銷售標準,實行經營者年薪制或經營目標責任制獎金制度,其獎懲兌現與本單位獎金分配同步實施。

  第七條基本薪資制度

  第1款崗位薪點薪資制本公司首選基本薪資制度。

  員工的月實行基本薪資=本單位薪點值×本人薪資薪點×本期考核結果×職責系數。月考核系數為月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職責系數取值。8,另外。2對應的基本薪資根據年終工作結果決定是否兌現。

  第2款本單位薪點值是根據員工所在單位的薪資總額與本單位全體員工薪點之和計算出來的,即:各單位薪點值變動情況要在實施前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3款員工個人薪資薪點是根據員工個人的條件或工作業績決定的下列七個方面薪資薪點之和:

  1、崗位職務薪點(詳見附件1—1)

  崗位職務薪點根據員工所在工作崗位或所擔任的職務確定。

  崗位職務發生變動,其崗位職務薪點從第二個月一日起調整。

  2、學歷薪點(詳見附件1—2)

  ①為吸引高素質人才并鼓勵在職員工提高自己的素質,特設學歷薪點;

  ②學歷薪點以國家教育部正式承認學歷為準;

  ③學歷薪點從中專開始計算;

  ④學歷薪點從人力資源部正式認定之日開始享受;

  ⑤員工有義務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凡弄虛作假享受相應待遇,一經查實,即該追償,并給予相應處分。

  3、崗位年功薪點

  崗位年功薪點只限于在本級別崗位最高薪點檔位上工作滿2年的員工。

  增薪的標準是:

  ①年終工作業績考核優秀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1%的薪點;

  ②年終工作業績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5%的薪點;

  ③年終工作業績考核稱職者,不增加薪點;

  ④年終工作業績考核不稱職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3%的薪點;

  ⑤凡因本人責任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除給予相應處分和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從處罰之日起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5%至——3%的.薪點。

  崗位年功薪點從滿崗2年起實施,至調整到高級別崗位為止。調整到高級崗位后,其原崗位薪點按有關規定正常調整,保留崗位年功薪點。

  4、兼職薪點

  兼職薪點是對在工作量滿崗崗位上工作的員工兼職工作的兼職報酬。標準是:

  ①兼任一個滿崗業務工作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者,其兼職薪點為所兼崗位薪點中檔檔位標準的1%;

  ②兼任一個滿崗業務工作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時以下者,其兼職薪點為所兼崗位薪點中檔檔位標準的5%;

  ③一個員工從事兩個業務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經常占用非工作時間者,不享受兼職薪點;

  ④兼任黨政工作,需要占用非工作時間每周3小時以上者,兼職薪點為本崗位現檔位1個級并非的薪點;

  ⑤兼職薪點從兼職工作的第二個月起執行。兼職工作結束,兼職薪點即行取消。

  5、技能薪點(詳見附件1—3)

  ①為鼓勵員工的積極鉆研業務和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特設技能薪點。每個員工都可以根據本人的專業技術資格或技術等級取得相應的技能薪點。

  ②技能薪點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請,以人力資源部考核或審查認定結果為準。

  6、獎勵薪點

  獎勵薪點有分配權的業務領導對所屬員工工作表現的臨時性獎勵。

  (1)獎勵范圍包括:

  ①非兼職工作無報酬的加班或兼職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現優異;

  ③對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貢獻;

  ④在社會生活中,見義勇為等高素質行為,為公司贏得了社會聲譽;

  ⑤其他需要表彰獎勵的行為。

  (2)獎勵幅度從一個本檔位級差的薪點至一個本崗位滿崗薪點。一般不應獎勵過多而造成管理單位的薪點值下降。

  (3)獎勵期限分別為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十二個月4種。期滿,獎勵自行結束。

  7、特聘薪點

  特聘薪點是對社會熱門人才、高新技術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經營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類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補償。

  (1)補償幅度為該員工應聘崗位全部薪酬與當期此類勞動力市場價格的差額。

  (2)特聘薪點的決定權屬有聘雇權的單位主管。

  第八條崗位工作津貼

  第1款崗位工作津貼包括:

  ①崗位職務津貼;

  ②公車使用津貼;

  ③工齡津貼。

  實行銷售包干提成薪資等承包薪資、計件包干薪資制的員工,其包干薪資中已包含了崗位職務津貼和公車使用津貼,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項津貼。

  崗位工作津貼是薪資外對員工自費支付工作費用的補償,所以不與薪資一起發放,應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員工業務范圍、核定標準另行按月制表計發。

  第2款崗位職務津貼根據員工的業務工作范圍和等級按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非因工未到崗工作均不發放崗位職務津貼,特殊情況由本單位主管審批。崗位職務津貼標準詳見附件4。

  第3款工齡津貼按照員工實際工齡每年增發一個薪點。

  第九條獎金

  第1款本公司每半年發放一次獎金。公司根據半年和年終業績報告對企業當期經濟效益作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2款獎金兌現的前提標準是,凈資產收益率等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了董事會的要求。凡未達到分解標準要求的單位一律不得發放獎金,除銷售人員外一般都不再補發。

  第3款獎金支付的標準:

  1、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的經營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按照事先約定的標準兌現獎懲;

  2、其他員工的發放標準:個人本期月實得平均薪資額×加發月數加發月數由各分配單位根據實際應分配獎金總額自行決定。

  第4款各單位應分配獎金總額根據本單位工效掛鉤預決算結果在應增資額中列支。

  第十條試用及新到崗人員的薪資待遇

  第1款公司新進人員在試用期內薪資標準按本崗位本檔位薪資標準的7%執行。

  第2款新到崗人員薪資標準從本級別崗位最低檔位執行,滿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晉升一個檔位,至滿崗為止。同級別轉崗執行原崗位新薪資標準。滿崗2后沒有晉級晉崗的,可依照本規定第七條第3款的有關規定增加崗位年功薪資。

  第十一條特殊情況下的薪資計發

  第1款加班薪資

  1、直接生產、經營、技術服務人員因工作需要,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準加班加點,可以依照其加班加點時間計發加班薪資。

  非直接生產經營技術服務辦員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工時工作制,每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不扣發薪資,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點一般也不計發加班薪資。在節假日加班,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準可以按照同一標準計發加班薪資。但應盡量先給予休息補償。

  2、加班薪資的計算標準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資為本人小時薪資的15%;休息日加班薪資為本日薪資的2%;節假日加班薪資為本日薪資的3%。

  3、由于公司施行薪資制,所以加班薪資也按薪點計算,統一到月薪資中計發。

  第2款公司安排員工參加社會活動或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準參加的各類社會活動應視為正常到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崗工作的薪資待遇。

  第3款員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規定的年休假、探親假、喪假期間,不扣發本人薪資。但不得因個人休假影響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員工請病事假,依據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規定標準各發薪資。

  第十二條薪資支付

  第1款支付時間

  本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據上月的工作業績考核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資。各獨立發薪單位可根據本地區的特殊情況適當調整發薪時間。并及時發薪時間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2款支付形式

  總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據上月的工作業績考核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資。各獨立發薪單位可根據本地區的特殊情況逐步向銀行代發薪資的形式過渡。

  第3款支付責任

  1、薪資要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員工、本人親屬以及持有員工本人委托書的其他有關人員。

  2、公司為每個員工設立獨立的薪資支付清單。薪資領取人要在薪資清單上簽章。薪資支付清單每年一張,長期保存。

  3、薪資計發人員及其他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薪資收入情況,更不得以此要挾公司為其加薪。違者,按嚴重違章違紀處罰。

  第4款代扣繳責任

  1、各獨立薪資支付單位都有義務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法定薪資代扣繳行為。

  2、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總額2%范圍內扣繳。

  第5款最低薪資標準

  1、在員工正常到崗并完成本職工作提前下,月薪資支付總額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標準。

  2、如發生非員工個人原因一個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證支付給員工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代生活費標準。

  薪酬基本管理制度5

  一、工資標準:

  1、實行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制;

  2、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崗位納入相應工資等級;

  3、管理人員職務發生變動、職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動,自調令發布的下一個月,其工資也將隨之相應調整;

  二、工資構成:

  1、個人總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

  2、基本工資:依據擔任職務經過考核確定;

  3、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確定;

  4、獎金:效益、工作業績及表現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5、業務提成:為促進一線員工銷售的積極性,部份崗位根據其所在崗位的銷售特點在達到一定基數后按相應比例提成,激勵員工積極促銷。

  三、職務崗位變動后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職位下一級基礎上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方可納入相應的職位等級;

  2、崗位變動:凡在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者,若原等級低于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崗位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等級高于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

  四、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調入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調入本店后,經試用期滿合格,可參照原工作時間和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直接來本店工作:所在崗位試用三個月后,根據其條件和本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3、職業高中畢業生、定向培訓生:定向培訓期間發生活補貼,經實習期滿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崗位要求逐步晉升;

  五、審批權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事培訓部批準;

  2、部門副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事培訓部負責執行。

  薪酬基本管理制度6

  一、工資制度總則

  1、為體現公平、效率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經總經理室研究批準,制定本辦法。

  2、酒店工資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外部均衡調查。

  a)人力資源部定期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同行業、同職位工資水平相關信息,形成酒店薪資調查表,以此作為酒店制定工資標準的主要依據;

  b)薪資的外部均衡調查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外部均衡調查結果,結合酒店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的考評情況,酒店工資實行動態管理。

  3、本辦法適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員;

  二、工資結構

  酒店采用以崗位等級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度,體系如下:

  一)崗位工資;

  二)績效獎金;

  三)津貼;

  四)年終獎金。

  三、崗位工資

  等級職別相應崗位及工種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合計

  1、總經理總經理

  2、副總級副總經理

  3、總監級總經理助理·總監1800元1200元3000元

  4、部門經理級總辦·人力·財務·營銷·餐飲·工程·(房務)·(娛樂)1680元1120元2800元

  5、前廳經理·客房經理·KTV經理·桑拿經理·保安經理1500元1000元2500元

  四、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以個人崗位工資為基數,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2、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績效工資=應計績效工資×計發系數(績效考評分數)

  其中:應計績效工資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根據考核評分結果而定。

  3、績效考核按照酒店相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5、績效工資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五、津貼

  1、根據具體工作崗位工作量的差別而給員工不同程度的補償,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同時兼顧職工收入的穩定增長,特在工資結構中設立津貼一項。

  a)特殊崗位津貼:此類津貼并非普遍享受,僅僅針對于工作表現優秀的人才。具體標準主要按照個人能力與對酒店貢獻大小,崗位責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額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補貼:

  1)店齡補貼: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店齡補貼50元/月,以四年為最高年限。(一年內員工請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曠工1次,取消年限增資資格)

  2)住房補貼:非溫州市區員工可享受住房補貼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則住房補貼自動取消)

  六、年終獎金

  1、酒店實行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勵制度,即十二月份發放兩個月的薪水作為鼓勵。具體發放額度根據個人在酒店工作時間長短確定,不足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折算。

  薪酬基本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

  第三條遵循原則

  1、合法性:符合《勞動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2、公平性:外部與內部具有相對公平性。

  3、競爭力:與同地區同行業同等要求同等職位相比,薪酬具有競爭力。

  4、激勵性:職位結構設計和薪酬策略能夠調動職員的積極性。

  5、經濟性:薪酬水平與公司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

  第四條管理組織

  薪酬管理組織包括績效與薪酬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1、績效與薪酬管理委員會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的審議;

  (2)負責薪酬調整方案的審議;

  (3)負責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及方案執行的監督。

  2、人力資源部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的整體工作,包括工資管理、福利管理和考勤管理;

  (2)負責薪酬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資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釋;

  (3)負責薪酬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申訴和調解;

  (4)負責薪酬總額、人力成本預算的制定;

  (5)負責公司年度調薪方案的制定;

  (6)負責薪酬核算及工資發放;

  (7)負責薪酬檔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其他與薪酬管理相關的工作。

  3、總經理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審批;

  (2)負責公司年度調薪方案的審批;

  (3)負責薪酬總額、人力成本預算的審批;

  (4)負責工資發放的審批。

  第二章薪酬構成

  薪酬分為經濟性薪酬和非經濟性薪酬。非經濟性薪酬主要包括:舒適、便利的工作環境;優秀的企業文化;具有挑戰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有良好的發展空間;公司社會地位高、形象好等。本制度規定的主要是經濟性薪酬部分,即包括工資、福利和獎勵。

  第五條工資

  工資主要包括四部分: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加班工資。

  1、固定工資:根據各崗位不同,職級不同,每月固定發放的工資。

  2、績效工資:依據職員的績效評價結果而支付的可變工資,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調整、發放。

  3、司齡工資:按照職員在本公司服務年限長短來確定,鼓勵職員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4、加班工資:公司依法安排職員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所支付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福利

  1、法定福利: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企業必須支付的福利。法定福利包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統一福利:公司為所有職員提供的福利。包括通訊補助、交通補助、餐補、健康檢查、職員活動等。

  3、專項福利:指公司為特殊人員或某些特定情況設立的福利。包括職員生日祝福、節日禮金、職員培訓、住房補貼及其他等。

  第七條獎勵

  指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的職員給予的特別獎勵。依據獎勵的不同標準進行發放獎金,詳見《獎懲制度》。

  第三章工資管理

  第八條薪酬總額

  指企業一年內支付給全體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

  第九條薪酬預算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上一年度薪酬總額和本年度薪酬調整預期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預算。

  第十條工資核算

  1、核算周期

  以每月自然日作為一個會計核算周期。

  2、工資計算項

  (1)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應扣款項

  (2)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加班工資+補助+獎勵

  (3)應扣款項=社保和公積金扣款+個人所得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4)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5)小時工資=日工資÷日工作小時數

  (6)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

  (7)計算時,過程數據保留兩位小數,結果數據四舍五入(即實發工資)以整數計算。

  3、工資應發項

  (1)固定工資

  固定工資標準與勞動合同簽訂的`工資標準相同。

  (2)季度績效工資

  ①職能類。包括:人力資源部、行政部、財務部、運營部、信息部、市場部、儲運部。

  績效工資=績效系數×固定工資×80%

  ②銷售類。包括:銷售部大區經理、地區招商經理、地區招商專員。

  績效工資=績效系數×業績提成×80%

  ③銷售附屬類。包括:銷售部助理(文員)、推廣經理。

  績效工資=績效系數×固定工資×80%

  ④新入職職員工作不滿一個績效評價周期的,績效工資發放以整月為核算標準,即從入職次月開始計算績效工資。

  ⑤離職職員只有完成整個績效評價周期的工作,才可享有當期績效工資。

  (3)年度績效工資

  根據年度評價結果發放,具體對應標準如下:

  ①職能類、銷售附屬類

  A級:100-104分,審議通過后年底雙薪;105分以上,年底雙薪。

  B級:80-89分,審議通過后年底一薪;90-99分,年底一薪。

  ②銷售類

  績效工資=績效系數×年度業績提成總額×20%

  ③績效周期

  (4)加班工資

  ①凡是安排職員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②休息日安排職員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5)司齡工資

  ①計算公式:司齡工資=職員司齡×司齡工資發放標準

  ②發放標準: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員,享受司齡工資待遇。司齡工資按每月50元的標準計入工資總額,并以每年50元的標準遞增。

  ③計算方法:從職員入職當日至核算日當月為一個司齡周期。工作滿一年后的當月開始享有司齡工資。

  (6)補助

  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交通補助。計算標準詳見第四章福利管理。

  4、工資應扣項

  (1)社保和公積金扣款:由職員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

  (2)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發工資合計-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金額-個稅起征點)×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缺勤、休假工資的計算

  ①缺勤扣款:扣款金額=日工資×缺勤天數。具體標準參照《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③產假:女職員產假期間享有國家生育津貼,公司代發工資及節假日福利,其五險一金按正常規定繳納。如職員工資高于生育津貼金額,差額部分由公司支付。由于工作需要無法按時休產假的職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除可享受本條規定的產假待遇外,同時還享有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

  ③婚假、哺乳假、喪假、年假在規定時間范圍內,固定工資、績效工資、通訊、交通補助照常發放,餐補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如超過規定的時間范圍,按事假標準處理。

  (4)其他扣款: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代扣費用。如職員個人借款償還金及《獎懲制度》規定的扣款金額等。

  薪酬基本管理制度8

  一、工資標準:

  1、實行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制;

  2、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崗位納入相應工資等級;

  3、管理人員職務發生變動、職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動,自調令發布下一個月,其工資也將隨之相應調整;

  二、工資構成:

  1、個人總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

  2、基本工資:依據擔任職務經過考核確定;

  3、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確定;

  4、獎金:效益、工作業績及表現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5、業務提成:為促進一線員工銷售積極性,部份崗位根據其所在崗位銷售特點在達到一定基數后按相應比例提成,激勵員工積極促銷。

  三、職務崗位變動后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職位下一級基礎上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等級;

  2、崗位變動:凡在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者,若原等級低于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崗位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等級高于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

  四、新進店員工等級確定:

  1、調入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調入本店后,經試用期滿合格,可參照原工作時間和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直接來本店工作:所在崗位試用三個月后,根據其條件和本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3、職業高中畢業生、定向培訓生:定向培訓期間發生活補貼,經實習期滿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崗位要求逐步晉升;

  五、審批權限:

  1、主管及以下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確定,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事培訓部批準;

  2、部門副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事培訓部負責執行。

  薪酬基本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傾斜。

  3、建立積極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國家承認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薪等國家承認職稱國家承認學歷基本工資(元)

  1、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人員與業務,公司給與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部門與工作績效突出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目標而設定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成長情況及員工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內容:

  1、基本工資調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新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與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薪酬基本管理制度10

  第一章基本原則

  第一條公司的薪酬分配制度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和兼顧公平三項基本原則。

  第二條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員工薪酬的收入與其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和工作業績掛鉤。

  根據簡單實用、便于操作的原則,公司在建立平等競爭、用人制度及相應的崗位基礎上,實行崗位系數工資制,體現以崗選人、以崗定薪、拉開差距、考核升級的原則。

  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薪酬管理制度與人力資源管理緊密結合,體現能夠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勵人才、人盡其才的作用。

  第二章管理規則

  第三條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體化的原則,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及由公司直接聘任員工的薪酬分配統一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管理,并實行統一的崗位系數工資制。

  第四條以工程建設期為時間單位的公司各項目經理部聘用的員工的薪酬標準,由項目經理參照社會勞動力價格確定,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備案。

  第五條公司年度薪酬發放應嚴格控制在公司董事會核定的年度薪酬總額以內。公司總經理工作部根據總經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生產經營指標,對公司的年度薪酬總額實行動態管理。

  第六條公司任何部門未經總經理批準發放錢物,均視為越權行為,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公司員工的薪酬標準在簽訂勞動合同或崗位聘用合同時明確,主要根據勞動復雜程度、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環境等因素確定。

  第三章薪酬構成

  第八條公司員工的薪酬由三個單元構成:基本薪資、崗位薪資、獎金。

  第九條薪酬各單元相加為員工實際薪酬。

  第十條員工的基本薪酬為崗位對應的基本薪酬基數。

  第十一條員工的崗位薪酬為崗位對應的基本薪酬基數x系數x實際出勤天數。

  第十二條獎金分為月度獎、季度獎、年終獎及其他專項獎金,獎金基數由總經理根據當期的生產經營成效確定。

  第十三條設立總經理專項獎,由總經理嘉獎當期為公司生產經營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總經理專項獎總額為當期獎金總額的30%。

  員工的獎金為當期獎金基數x系數x出勤天數+總經理專項獎。

  試用期內的員工薪酬標準按擬聘用崗位薪酬的60%執行。

  第四章特殊情況下的薪酬計發

  第十四條因工作需要,經部門以下領導批準加班加點,可以依據加班加點時間計發加班薪酬。

  第十五條加班加點薪酬的計算方法為:日薪酬=月基本薪酬/21.75天,小時薪酬=月基本薪酬/(月計薪天數x8小時)

  第十六條加班加點薪酬的計算標準為:正常工作日加點為本人小時薪酬的150%。休息日加班薪酬為本人薪酬的200%,節假日加班薪酬為本人薪酬的300%。

  第十七條員工依法享受本公司的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期間,不扣發本人薪酬,但不得因為休假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條員工當月請病假、事假,超過三個工作日以上,當月薪酬按實際出勤天數x日薪酬計發。

  第十九條員工請病假超過一個月(30天),基本薪酬按75%計發,崗位薪酬、獎金停發;請病假超過六個月基本薪酬按60%計發,請病假超過一年即被認為不能勝任在本公司工作,終止勞動合同,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章薪酬支付

  第二十條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10日根據上月的考勤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酬。季度獎、年終獎和其他專項獎金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考核結果,由總經理決定發放時間。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的薪酬不進行公開,由財務部在指定銀行設立個人賬戶,員工的薪酬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轉入個人賬戶。

  第二十二條薪酬計發人員及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薪酬情況,避免盲目攀比。

  第二十三條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二十四條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酬總額內扣繳。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薪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簽發,于20xx年xx月xx日發布,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六條本薪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解釋。如有條款修訂,報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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