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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08 16:05:5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消防檢查包括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和房屋用途變更的檢查,以及電、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消防管理員同時擔任消防檢查員。同時,消防負責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每季度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檢查滅火器一次,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超過規定時間不準存放。

  5)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每月檢查一次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公共場所的用電、設備、線路,并做好詳細記錄。凡有隱患的,要及時修復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和規范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賓館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賓館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賓館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賓館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賓館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賓館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賓館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賓館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賓館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賓館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臺、及客房小賓館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臺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賓館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值班經理,每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賓館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周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賓館員工相關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采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倉庫、廚房特別注意事項

  倉庫: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3、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50cm。

  4、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5、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6、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廚房: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2、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3、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5、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操作。

  6.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7、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8、使用爐灶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后開閥放氣的程序。

  9、經常檢查灶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10、對安全部門配置于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各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替崗,未經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加強學習,掌握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防火、滅火技能。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保障工地的綜治消防安全,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根據消防綜治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結合本工地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經理對本工地的消防綜治工作負領導責任,綜治部門協助做好消防綜治工作,負有督促、檢查、指導的責任,消防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綜治工作負直接責任,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消防綜治工作。

  二、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綜治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消防綜治工作,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搭建臨設單位共同搞好消防綜治工作,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搭建臨時設施、材料堆放等均應符合消防綜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責,進場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應由班組長每次填寫“動火申請單”,而經現場負責人批準,發給動火證,并指派專人看管,同時與用火人共同檢查并熄滅余火后方可離開。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氣、油漆、油料等)存放點、使用點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點,要劃定一定范圍的禁煙禁火區,并設醒目標志,配置一定數量滅火設備,在禁火區內禁止吸煙、動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電氣設備,使用機電設備,下班時由使用人員切斷電源、關閉電箱。嚴禁在工地、宿舍內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電鈑鍋、電熨斗等),確因生產需要,由工地負責人批準,專職電工要對用電安全經常檢查。

  六、木工間、油漆間嚴禁吸煙、動火,現場的.刨花、木片、油回絲、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著誰操作誰清除的原則,下班時由當班的操作人員各自清掃施工現場,把廢料、邊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場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七、施工現場的電焊工(氣割),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氧氣與油類不得存放在一處。

  八、危險品倉庫、油漆、木工間、配電間、伙房等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設防火標志,配置種類合適的滅火機,工地配備的一切滅火設備,不準挪動位置,無火警不準動用,消防設施前,要保持道路暢通,嚴禁堆放雜物。

  九、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公安保衛部門通知有關單位及時整改。

  十、如發生火災、失竊后,除應采取相應措施外,應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爾后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違反以上規定,按有關規定處理。

  XXX集團有限公司

  XXX項目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液化石油氣公司是易燃、易爆的重點單位,因此“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管理人員都要不斷地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法令、法規和標準。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領導小組,設立義務消防組織和專門隊伍,同時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組織。

  2、液化石油氣公司的工作人員,要經過有關部門培訓教育,實行崗位定責,持證上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職責,規范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各項工作流程,實行科學,規范化管理。

  5、要保證各種設備、設施和車輛配套、完好,同時要具備各項設備的工藝操作規程。

  6、要建立健全各種運行記錄,做到帳、冊齊全。

  7、要建立規范的檔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圖紙、檔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廚房內煤氣管道、閥門接頭、儀表、開頭、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露。如發現泄露應立即關閉閥門,及時通知,嚴禁明火檢測和啟動電源開關以及啟動易產生電火花的設備。

  2)電烤爐、絞肉機、切菜機、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不得超負荷運行,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受潮,并作定期檢查。

  3)油炸食品時,鍋內的`油不要超過三分之二,以防油溢出遇火燃燒,熬油時工作人員不能離開。

  4)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需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閥門,切斷氣源、火源、電源后方能離開。

  5)廚房內抽油煙機罩、抽油煙管要定期清洗。

  6)清潔時須防止各種電器及插座進水受潮,以免引起電源短路。

  7)廚房除配置常用滅火器外,還應配置滅火毯,以備油鍋起火。

  8)嚴禁挪用、遮擋、損壞消防設備。

  9)每日下班前應關閉電摯、抽油煙機、煤氣、供油系統等,并認真填寫《每日消防安全檢查自檢表》,及時反饋上報安全隱患情況并防患未然及時進行檢修。

  學校火災特點及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火災特點:

  1、人員傷亡大。學校是教師和學生高度集中的場所,這類人員防火意識薄弱,消防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極其匱乏,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嚴重后果。

  2、影響極大,后果嚴重。

  3、學生宿舍為火災多發部位。

  4、特大火災多發生在夜晚。

  消防安全重點保護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院(醫務室)、體育場(館)、會堂(禮堂)及其他文體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絡、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

  (三)車庫、氣庫等部位;

  (四)圖書館、檔案館;

  (五)供水、供電、供氣、等系統;

  (六)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監控中心;

  (七)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如財務室、檔案室;

  (八)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筑;

  (九)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項目部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項目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施工現場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2、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3、通過制作墻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每日施工結束后應當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五、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六、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七、防火巡查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九、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消防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達到消除火災、控制火警、確保安全的目標。

  二、消防器材應存放在重點防火設備的附近,且不易損壞的地點或消防柜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應放在指定專用倉庫保管,嚴禁放在火源附近,并懸掛“嚴禁煙火”的警告標志。

  四、有關消防的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要定期檢查,測試,滅火系統每年定期試驗一次,其他設備每月定期檢查一次并進行加油維護,凡失靈者要及時修復或更換。

  五、所有消防專用設備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它用。

  六、過期或失效的滅火器要及時更換、補充。對所有滅火器、消防锨、桶進行編號管理。

  七、變電站還應建立以站長,安全員為首的'義務消防組織,并組織消防演習活動和消防知識學習,使全站人員都會使用滅火器材。

  八、新工人進場上崗前,在進行安全教育時,也要進行防火意識教育了解風電場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九、管理不善、制度執行不嚴、玩忽職守造成火警事故、火災事故者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主要消防安全職責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法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單位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安全負責人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三)安保部消防安全職責

  1、起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負責監督檢查落實。

  2、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實施防火檢查、每日防火巡查,并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對單位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及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工作,定期組織檢查消防設施器材在位和完好情況,及時提出消防設施器材配備、維修、更新意見。

  5、負責對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訓練工作。

  6、組織實施對員工的消防知識及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單位消防檔案。

  8、按照規定辦理動火作業、增設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審批、監督動火部門或人員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嚴格執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動火管理制度。

  9、督促各部門建立健全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10、負責消防安全會議文件的起草、會議記錄及各項決議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11、負責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配備、管理工作。

  (四)工程部消防安全職責

  1、工程部負責單位所有電氣設備、線路的安裝,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有關規定,遵守電器安全操作規程。

  2、電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按規定配置、使用和更換。

  3、用電線路和設備安裝前必須經安保部同意后方可安裝。

  4、負責對單位所有電器設備和電氣線路的檢查、維護,確保性能完好;發現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要立即按照規定上報或自行維修;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行處理。

  (五)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安全職責

  1、在安保部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督促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進行防火巡查、消防控制值班,并做好記錄。

  2、按照規定每日進行定時、定點,防火巡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及時報告協調解決。緊急情況下可以責令有關部位停止營業以防止發生危險,直到消除火災隱患。

  3、發現火災立即報警,并組織引導有關人員疏散、利用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并做好火災現場的保護工作。

  4、消防控制室人員要嚴格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及時處理各類報警信號,定期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測試,保證自動消防設施隨時處于完好狀態。

  5、參與擬定消防工作計劃、消防安全措施,為本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和助手,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6、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管理知識、消防業務技能,做到四會即:會宣傳消防知識和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發現、消除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

  (六)義務消防隊員消防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管理知識、消防業務技能,做到四會即:會宣傳消防知識和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發現、消除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

  2、在本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活動,普及消防知識,自覺落實單位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3、針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點,及時向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4、積極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業務技能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

  5、針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制定滅火疏散預案,并進行演練,熟悉自己的位置和分工;一旦發現災情,立即按照預案分工投入疏散人員、疏散物資,撲滅初起戰斗。

  6、及時發現和制止不安全因素和行為,保證自己職責范圍內無消防違章行為和火災隱患。

  (七)各部門經理/負責人消防安全職責

  1、各部門經理/負責人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負總責。

  2、認真貫徹并嚴格落實單位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將消防安全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

  3、建立本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健全本部門及各崗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4、加強本部門的消防設施、電器設備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5、針對本部門崗位火災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6、每周組織本部門對所轄區域進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組織整改火災隱患,作好記錄存檔備查并按時上報有關情況,本部門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八)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每名員工都有維護單位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2、每名員工都要認真貫徹落實單位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發現火災隱患都有義務向有關部門反映,積極配合單位整改火災隱患。

  3、每名員工都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滅火知識、技能,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積極參加義務消防隊組織的各項活動。

  4、每名員工都要熟悉單位內的消防安全設施位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在立即報警的同時要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

  5、每名員工都要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杜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消防安全制度

  (一)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為保護職工生命、國家財產和職工財產安全,確保本單位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的防火巡查、檢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導,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2、本單位實行每日防火巡查與定期防火檢查相結合的檢查

  方法。即:專職(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每天工作時間至少每兩小時對本單位、本崗位的消防工作進行巡查,夜間值班人員不少兩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每周至少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對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工作結束時,對本工作崗位進行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關閉電源。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防火巡查人員工作要求: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5、定期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6、防火檢查人員工作要求: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對發現安全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落實。

  7、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8、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安裝的自動消防設施,每年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9、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要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情況、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為普及消防知識,強化消防安全意識,保證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實,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對全體員工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3、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必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允許上崗。

  4、各部門安全管理負責人每季度對本部門的員工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5、下列人員必須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三)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為確保消防安全,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導,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2、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3、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有關人員必須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機房等重點部位;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禁止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9)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上級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5、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有關部門、崗位要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

  6、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為增強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減少和降低火災事故和火災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和制定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工作。

  2、本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如下:

  (1)組織機構:

  ①消防應急指揮部:平時指導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戰時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果斷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協調配合到達火場的公安消防隊開展各項滅火救援行動;配合協助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事故調查等善后工作;其它有關工作。

  ②滅火行動組:根據火場情況,熟練應用各類滅火器材和工具,正確實施滅火工作。

  ③通訊聯絡組:及時實施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細則,迅速報告,準確反映情況,并派人接車。開啟廣播,告知火災信息;進行通訊聯絡并及時反饋信息,傳達上級命令,了解火場的信息,上傳下達,保證通訊順暢有序。

  ④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火災區域的人員從安全通道和安全門迅速撤離火場。

  ⑤安全防護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對火場中出現的各種需求及時解決。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①任何部門和人員發現火災,應立即向本單位監控室(單位內部報警電話xx:外線電話:xx)和火警中心報警。

  ②報警要沉著冷靜,應講清以下內容(特別是向火警中心報警時):

  A.失火地點的準確地理位置

  B.盡可能的說明失火現場的基本情況,如起火時間、燃燒特征、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有無重要物品、失火周圍有何重要建筑、行車路線、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如何方便的進入或接近火災現場等。

  C.報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

  D.耐心回答接警人員詢問。

  ③單位監控室在接到報警后,應立即按照《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處置:

  A.接到報警,值守人員通過視頻監控通知巡查人員迅速趕到起火點證實,現場人員確認火災后及時報告監控室。

  B.接到確切的報警后,要立即啟動消防系統,切斷非消防電源,開起事故廣播系統,依照煙、火蔓延和擴散威脅嚴重程

  度,區分不同區域層次順序,逐區域通知,并沉著、鎮靜的指明疏散路線和方向。

  C.再次撥打火警中心電話報警,并及時通知本單位消防應急指揮領導。

  D.履行消防通訊組職能,指派專人到單位附近的主要道口,迎接并引導消防車快捷到達火災現場。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①疏散引導組在發生火災時,先疏散被火勢圍困的顧客,其次再進行火勢周圍的物資疏散,同時要注意疏散人員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資要放在不影響消防通道和遠離火場的安全地點。

  ②疏散引導人員時要不斷用手勢和喊話的方式引導穩定人員的情緒,維護秩序。如:對周圍驚惶失措的人喊“請往那邊走,那里安全”,并正確指示疏散方位;或大聲呼喊“請跟我走”,帶領他們到達安全地帶。

  ③引導人員疏散應首先利用距著火部位最近的防煙樓梯,其次利用未被煙火侵襲的普通樓梯,或其它能夠回到安全地點的途徑,將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線引導到場外。疏散引導組人員應逐層(逐個房間)檢查,以防疏漏人員。

  ④消防隊到達火場后,應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進行疏

  散工作。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①滅火行動組應迅速趕往失火地點,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迅速撲救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②發現有人員被困,應先救人,后滅火。

  ③滅火人員應當聽從消防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在消防隊到達火場后,應積極配合其滅火。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①通訊聯絡組

  A.通訊聯絡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單位消防應急指揮部及各行動小組到達火災現場;

  B.根據總指揮的要求,將停電、供水、車輛調配、滅火措施等指令傳達到火災現場的各行動小組;

  C.將火場的進展情況及時反饋,保障火災現場與外界的信息暢通和尋求相鄰單位支援的聯絡工作。

  ②安全防護組

  A.安全防護組接到火警后,應快速趕到火災現場、進行現場保護、控制局面,同時控制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火場,并迅速通知有關人員清理火場周圍停放的車輛遠離火場;

  B.火災撲滅后,要全面檢查現場,消滅遺留火種,并派人保護好火災現場,等待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與鑒定,并協助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

  3、本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五)監控室值班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不得脫崗、漏崗。

  2、值班人員要詳細填寫值班記錄,班與班之間要辦理交接手續。

  3、消防控制室必須晝夜24小時設專人值班,未經專業無證人員不得上崗;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4、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5、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6、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為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增強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規定。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2、根據滅火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曬、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4、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堆放其他物品。嚴禁埋壓、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消防水池內應當保持規定的水量。

  6、凡維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時,必須事先通知本單位消防隊或本地區公安消防隊,做好應急措施。

  (七)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為確保疏散設施完好、有效,保護公民人身、國家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的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3、嚴禁下列行為:

  ①占用疏散通道;

  ②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

  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覆蓋、阻塞;

  ④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規范用火、用電行為,減少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用火、用電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2、本單位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審批。

  3、單位內嚴禁動火施工或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必須事先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嚴禁在客房、配電室、車庫、鍋爐房等重點部位使用明火和電熱設備取暖。

  5、在客房、配電室、監控室、車庫、鍋爐房等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

  6、與承建本單位各種工程項目的施工隊簽訂的合同中,要有防火防爆的協議。此項工作由基建部門負責,主管消防部門監督執行。

  7、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8、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承擔。

  9、凡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10、庫房內電線必須敷設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電氣線路和燈頭應當設在庫房通道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

  每座庫房的電源開關箱應當單獨設在庫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護措施。

  11、單位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持完好。

  12、重點場所的電氣裝置,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九)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消防組織管理,有效地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專職、義務消防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

  2、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由各部門職工組成。義務消防隊員比例不低于本部位職工總數的百分之十,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

  3、義務消防隊的任務:

  ①帶領群眾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以及本單位頒布的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參加消防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習;

  ②開展防火宣傳,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行為;

  ③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④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⑤熟悉本崗位的設備性能和工作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掌握本崗位的滅火方法,維護和保養消防器材和設施;

  ⑥及時報警,積極參加火災撲救。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為規范本單位的燃氣和電氣設備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的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2、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納入本單位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檢查內容,與其他內容共同檢查。

  3、電器產品、燃氣用具必須選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產品。

  4、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

  5、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6、敷設燃氣、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操作人員和專職電工承擔。

  7、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8、庫房內電線必須敷設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電氣線路和燈頭應當設在庫房通道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每座庫房的電源開頭箱應當單獨設在庫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護措施。

  9、單位設置避雷裝置,應定期檢測,保持完好。消防重點部位的電氣裝置,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促進消防工作的深入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成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任組長,消防安全管理人、本單位其他領導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

  2、領導小組每季度逐級對消防安全目標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3、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與員工經濟利益、政治榮譽掛鉤。

  4、下列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①對發現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的部門和個人;

  ②對發現違反安全制度的行為并及時制止者;

  ③對發現并制止嚴重違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損失的單位和個人;

  ④在撲救火災中,積極搶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成績突出的;

  ⑤在危急時刻,防止了火災、爆炸事故發生,或發生火災后能及時報警,予以撲救,減少損失的;

  ⑥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5、下列行為予以懲處:

  ①不執行本單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

  ②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逐級防火責任制不明確或消防安全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③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的;

  ④不按照規定進行作業、違章蠻干的;

  ⑤對火災隱患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⑥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造成火災、爆炸事故的;

  ⑦其他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機構和人員:

  責任人:總經理責任部門:行政部消防隊長:部門經理

  消防隊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

  責任人: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責任部門:檢查督促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實。組織和健全消防機構;制定消防制度;具體檢查、落實各項消防工作;組織消防工作的學習和宣傳;組織貫徹上級對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責任人交辦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檢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設備,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能隨時啟用。

  消防隊長:發生火情時,指揮人員火速到現場,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積極組織搶救人員和物資;指揮無關人員疏散,維護現場秩序;熟悉各類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隊員: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發生火情時聽從指揮,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隊員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發的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電源開關的位置,根據火情斷電。

  3、清楚消防設施的位置。

  4、經常檢查消防設施、滅火器,設施應完好能用。

  5、正確掌握報警方法,發生火情保衛處7110、7119。

  6、要進行安全用電的宣傳、檢查。室內嚴禁使用各類違章電器。

  7、員工宿舍樓內禁止做飯及使用明火。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

  8、樓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保證暢通。消防設施不得掩遮、圈占、挪用、拆卸。

  9、樓內及宿舍內不得堆放、晾曬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0、宿舍內嚴禁拉床圍、墻圍。

  (四)發生火情后一般處理步驟:

  首先不要驚慌,聽從統一指揮。視情況首先報警,保衛處:7110、7119、情況嚴重時同時打119。

  拉電閘:發生火情時應立即切斷發生火情的樓層及上下相鄰樓層的電源。

  在報警、斷電的同時積極滅火,盡量減少損失。并疏散無關人員、維持秩序。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確保經理部現場消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理部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制度。

  2、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經理部各部門必須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3、項目經理作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工作,分管生產的副經理為消防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協助項目經理統一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安質部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全面負責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傳、培訓、檢查、監督、考核。

  4、各部門確定一名消防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工作。

  5、各級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消防制度;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評比、有總結;

  (4)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教育(包括本部門外來人員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5)設立兼職消防員,明確崗位責任制,經常檢查本經理部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整改火險隱患;

  (6)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組織撲救,并協助查明事故原因。

  (7)負責做好本經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工作。

  火災預防

  6、凡屬經理部內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部門),應將本單位的消防制度張貼公布,所屬人員達到“兩懂三會”(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本崗位的防火措施、懂初級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預防、會使用滅火器)的消防素質。

  7、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并在開工前向公安分處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8、經理部的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9、經理部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非電工私自亂接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使用單位應落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經理部(含集體宿舍)私用電爐。

  10、加工班在施工期間需要焊、割作業時,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1、施工作業隊在施工期間,應嚴格按照《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及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各作業隊要嚴格遵守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等級,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1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埋壓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火災撲救

  14、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有義務迅速報警,準確撥打“119”,講清起火地點、單位。任何部門或個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

  15、發生火災的部門要迅即組織力量撲救,并確定人員到交通路口為消防車引路。

  16、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起火原因。

  17、火警、火災撲救后,實行“五不放過”(即起火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不明不放過、隱患未得到整改不放過、職工未受到防火安全教育不放過、獎勵未兌現不放過)。

  18、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事跡突出;

  (3)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

  (4)積極撲救火災,對搶救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5)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作出顯著貢獻的。

  19、對于違反本制度的部門或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和火災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罰及賠償損失,經理部財務部門協助執行罰款處罰和扣發獎金,造成人員傷亡、經理部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追究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條例》、《河北省消防設施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高層建筑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和已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高層建筑,是指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所明確的高層民用建筑,包括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2層及2層以上的公共建筑。國家相關標準調整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則,以高層建筑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業主、使用人等為責任主體,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高層建筑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負責;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的,由全體業主共同負責。高層建筑專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業主各自負責。

  高層建筑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時,業主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的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合同的約定,在其使用、經營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五條高層建筑投入使用后,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應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高層建筑實施統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將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每年報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備案。

  第二章職責和義務

  第六條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督促本行政區域內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工作責任制,協調解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對高層建筑比較集中的地區,應當根據高層建筑滅火救援工作需要,為本行政區域公安消防隊、政府專職消防隊配備登高消防車等特種裝備器材。

  第七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定期組織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督促和指導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按規定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組織本轄區內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的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進行自我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對相關工作予以協助。

  第八條市、縣(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公安派出所要加強對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高層建筑物業服務企業和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的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情況加強監督和檢查。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高層建筑,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安全監管。屬于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高層建筑,由公安派出所進行消防安全監管。

  第九條市、縣(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將涉及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避難場所統一納入規劃管理。在實施規劃審批時,應當確保留足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避難場所等消防施救場地。

  第十條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高層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落實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責任,有針對性地開展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按照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抽查建筑外保溫、外墻裝飾材料質量。

  第十一條市、縣(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在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中應審查高層建筑消防驗收合格或者備案手續;監督和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責任,并將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先進評比等內容。

  第十二條市、縣(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高層建筑戶外廣告牌、店招店牌和相應景觀照明設施設置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三條市、縣(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對高層建筑內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公共娛樂場所,不得核發相關經營許可證件,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同一高層建筑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業主、使用人的,業主、使用人應當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確定統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單位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備案。

  業主、使用人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簽訂書面合同或者責任書,對消防安全管理事項、雙方權利義務、消防設施和器材維護保養、火災隱患整改費用落實、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發生變更時,業主、使用人應當協助變更后的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查驗消防設施、器材和共用部位消防安全,辦理相關承接管理手續。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在管理區域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日進行防火巡查,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防火檢查,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

  (二)在每層醒目位置設置火災危險性、安全逃生路線、安全出口位置、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等標識和警示標語,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四)與具有相關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簽訂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協議,定期進行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設施全面檢測;

  (五)督促、指導業主、使用人做好消防工作,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對發現的專有部分或者使用部分火災隱患及時要求整改。對勸阻、制止無效以及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

  (六)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利用廣播、視頻<>、公告欄、廣告牌、閉路電視、社區網絡等途徑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

  (七)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并妥善保管消防檔案資料;

  (八)其他依法應當履行或約定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

  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應當定期向業主、使用人通報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業主、使用人應當配合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六條業主、使用人有權對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或者責任書情況進行監督,查閱消防檔案資料,了解掌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等情況。對未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或者責任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的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有權依法予以更換,并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第十七條高層建筑共用消防設施的檢測、維修、更新、改造及共用部位火災隱患整改的費用,在建筑保修期內由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后,納入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開支范圍;沒有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的,由業主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各自專有部分建筑面積所占比例承擔。

  第十八條高層居住建筑的業主、使用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嚴格遵守電氣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以及與線路負荷不相匹配的保險或者漏電保護裝置;

  (二)嚴格遵守燃氣安全使用規定,嚴禁私自拆卸改裝設備和用具;

  (三)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規定,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危險品;

  (四)保持樓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不得鎖閉、堆放物品、存放車輛或者設置其他障礙物;

  (五)自覺維護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

  (六)學習和掌握消防常識,主動參加滅火逃生演練,及時報告火警,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七)發現違章用火、用電或者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等行為,及時報告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或向96119舉報投訴;

  (八)其他依法應當履行或者約定履行的義務。

  第三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十九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消防安全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火災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條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施監理,并記錄備查。對施工現場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改正;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或者向96119舉報投訴。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建志愿消防隊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第二十二條施工人員進場前,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施工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第二十四條高層建筑的外保溫材料應當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公通字〔20xx〕46號)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執行。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外腳手架、支模架的架體應當采用不燃材料搭設,外腳手架的安全防護網應當采用阻燃型防護網。

  第二十五條宿舍、辦公用房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宿舍、辦公用房不應與廚房操作間、鍋爐房、變配電房等組合建造;會議室、娛樂室等人員密集房間應設置在臨時用房的首層。

  第二十六條施工現場消防車通道應當保持暢通,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置應滿足消防車通行的要求,宜布置在不同方向,且不宜少于2個;只能設置1個出入口的,應在施工現場內設置滿足消防車通行的'環形通道。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或區域,應當設置防火警示標識。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應當遠離明火作業區、人員密集區和建筑物相對集中區。

  第二十八條在建工程作業場所的臨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應當保持暢通,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建造,并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第二十九條在用高層建筑進行擴建、改建施工時,必須明確劃分施工區和非施工區。施工區不得營業、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區繼續營業、使用和居住時,應在施工區和非施工區之間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的不燃燒體隔墻進行防火分隔。

  第三十條施工現場應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滅火器等臨時消防設施。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對已失效、損壞或丟失的消防設施、器材及時更換、修復或補充。

  室內臨時消防給水系統應與結構層同步建設,管徑、水壓、水量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結構施工完畢的每層樓梯處應設置消防水槍、水帶,且每處不應少于2套。

  第三十一條施工作業前,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包括以下內容:

  (一)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

  (二)施工過程中應采取的防火措施及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

  (三)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及注意事項;

  (四)逃生方法及路線。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并根據現場情況變化及時完善。防火技術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施工現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

  (二)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措施;

  (三)臨時消防設施、疏散設施的配置;

  (四)臨時消防設施和消防警示標識布置圖。

  第三十三條施工現場用火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動火作業前施工人員應向施工單位申請辦理動火許可證;

  (二)動火操作人員應具有相應資格;

  (三)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前,施工單位應配備滅火器材,清理可燃雜物,并進行現場監護;

  (四)嚴禁直接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進行動火作業,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嚴禁動用明火。

  第四章在用高層建筑管理

  第三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設計。

  高層建筑的業主、使用人進行局部改造或內部裝修前,應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應當與業主、使用人、施工單位約定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明確禁止的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三十五條高層建筑總平面布局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消防車取水口和水泵接合器等應當設置明顯標識。

  不得設置占用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面或者影響消防撲救、遮擋排煙窗(口)的架空管線、廣告牌、建(構)筑物和其他設施、設備。

  第三十六條疏散通道、樓梯、出口等疏散設施應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鎖閉或者安裝柵欄門、卷簾門、設置儲藏間、堆放雜物、停放自行車等影響人員疏散的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避難層(間)。

  第三十七條常閉式防火門的閉門器、順序器應當保持完好有效,防火門應處于常閉狀態;常開式防火門應能在火災發生時自行關閉并反饋信號。

  第三十八條進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時,應經消防安全管理人批準,辦理動火許可證,落實防護措施。作業完畢后,作業人員應當對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第三十九條電氣線路、電器設備、配電箱安裝與維修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及管理規定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業主、使用人應當定期對用電情況進行檢查,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技術服務企業對電氣線路及設備進行安全技術檢測。

  第四十條高層建筑內不得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

  高層建筑使用燃氣應采用管道供氣。嚴禁在高層建筑內使用瓶裝液化氣。

  第四十一條倡導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滅火器、自救呼吸器、逃生梯和逃生緩降器等滅火逃生器材,并放置在醒目、便于操作的部位。

  高層建筑的首層顯著位置應當設置消防平面圖,標明建筑基本情況以及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消防電梯、消防設施的位置等內容。高層建筑的賓館客房內應當設置應急疏散路線圖,配備手電筒、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說明。

  第四十二條高層建筑內廚房的排煙管道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清洗,賓館、餐飲場所廚房的排煙管道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清洗和養護。

  季節性使用的高層建筑要在每年暑期結束后對排煙管道進行檢查、清洗和養護,并在投入使用前再次進行檢查。

  第四十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應當及時消除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需要廠家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修的,應當立即委托維修。廠家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接到維修委托后,應在24小時內組織人員進場維修,并在約定時限內修復。

  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的,應當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批準,并報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系統故障、停用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第四十四條消防控制室應當設定專人負責,落實每日24小時雙人值班制度,且持證上崗。值班人員必須掌握應急操作程序,并能熟練操作控制室設備。

  第四十五條消防控制室應配備以下物品:

  (一)消防泵房、配電裝置房、排煙(送風)機房等重要設備房間的鑰匙,確保緊急情況下能迅即開啟;

  (二)用于巡查、確認火災所需的照明、通訊、視頻等器材;

  (三)撲救初起火災的頭盔、服裝、簡易防毒面具、破拆和便攜式滅火器材;

  (四)其他需要配備的物品。

  第四十六條消防控制室應當制定張貼以下工作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員職責;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五)其他有關制度。

  第四十七條嚴禁在高層建筑內部和周邊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發現違規燃放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可向公安機關舉報投訴。

  第四十八條火災發生后,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業主、使用人應當立即組織人員疏散,撲救初起火災,并協助做好滅火救援工作。

  高層建筑應明確疏散引導員,負責在火災等緊急情況下組織、引導人員安全疏散。

  第五章獎懲

  第四十九條對于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成績突出的高層建筑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業主和使用人,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年終評先評優中應予以表彰獎勵。

  第五十條高層建筑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單位違反本規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嚴重影響消防安全,或者未及時組織整改火災隱患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高層建筑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本規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嚴重影響消防安全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或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有關部門和單位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未履行法定職責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所稱業主,是指高層建筑房屋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所有權人;本規定所稱使用人,是指以承包、承租或受委托經營等方式實際使用高層建筑房屋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單位及個人。

  本規定所稱消防安全管理單位,是指高層建筑交付使用后,業主、使用人自行確定的管理高層建筑的組織。

  本規定所稱在用高層建筑,是指已經入住或者投入使用、營業的高層建筑。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總體要求

  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開展全方位、全鏈條、多層次的文化旅游體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加強文化旅游體育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做到不放過任何一個漏洞、不丟掉任何一個盲點、不留下任何一個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安全形勢平穩健康有序。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提高企業安全管理能力。推動企業制定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若干規定,加強安全考核,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021年底前全縣重點文化旅游體育企業通過自身培養和市場化機制全部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

  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建設。要求企業不斷強化應急預案建設,多頻次開展應急演練,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完善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公告、舉報獎勵和教育培訓等制度。

  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企業規范制定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明確排查內容和排查措施,做到自查自改自報,實現動態分析、全過程記錄和評價,防止漏管失控。

  (二)進一步強化行業重點領域整治

  加強旅游包車管理。督促旅行社選用正規的汽車公司,嚴格審查旅游包車車輛和駕駛人的資質,簽訂規范的'租車協議,設置“導游專座”,重點督促旅行社加強境外旅游包車安全管理。加強導游(領隊)的安全教育,在行程中,提醒司機安全駕駛,提醒游客文明出行、安全乘車。與交運、公安等部門聯合開展旅游包車隱患排查整治,對旅行社租用無資質車輛等違規違法行為,依法嚴處。(責任單位:局旅游股)

  強化景區及周邊客流管控。旅游高峰期要積極協調旅游集散中心、景區換乘站等重點地區加開臨時交通,快速疏解客流。督促A級旅游景區依法核定并嚴格執行景區游客最大承載量,科學評估景區內重點區域和瓶頸線路的瞬時最大承載量,制定分流方案,優化游覽線路。健全完善客流預報預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置預案,采取預約、分流、管控等多種方式調控人員數量,嚴防各類重特大事故發生。(

  抓好火災防控工作。聯合消防、應急管理等部門對A級旅游景區、旅游星級飯店、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體育場館、文博單位、校園周邊安全、臨時搭建舞臺看臺營業性演出等人員密集場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消防設備是否完好,是否有疏散指示和應急指示燈,消防“四個能力”是否掌握,電氣線路老化情況。督促A級旅游景區加強火源管控,嚴格控制野外用火,強化森林草原防滅火管控。督促文體經營單位和旅游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加強消防業務培訓與演練,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責任單位:局旅游股,體育股,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縣文物事業管理所)

  嚴防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聯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督促A級旅游景區、旅游星級飯店等旅游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強化食品安全監管。督促旅行社選擇衛生信譽良好的餐飲單位就餐,要求導游人員加強預防食物中毒的提醒工作。督促旅游星級飯店把握好食品采購、加工和保存關,完善衛生防疫消毒、食品采購制度、食品留樣制度,做好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工作,切實保障游客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責任單位:局旅游股)

  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檢查。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A級旅游景區、旅游星級飯店等企業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游樂設施安全,督促A級旅游景區、旅游星級飯店等企業定期維護特種設備,監控設施確保完善有效。(責任單位:局旅游股)

  做好出境游安全監管。督促旅行社和在線旅游企業加強出境旅游產品安全審查,持續做好產品質量把控,對有安全隱患的產品立即下架。督促出境組團社加強領隊安全教育培訓,主動提醒游客購買旅游意外保險。督促旅行社和在線旅游企業及時關注外事、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的有關國家(地區)的安全預警提示,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識。

  強化自然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督促旅行社密切關注汛情雪情預報,合理安排旅游線路,避免組織旅游團到汛情雪情團霧嚴重的區域旅游。指導A級旅游景區加強夏季、冬季隱患的排查治理,完善自然災害防范應對措施,提高化解自然災害重大風險能力。(責任單位:局旅游股)

  (三)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素質能力

  強化安全教育培訓。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對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崗位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措施,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操作證和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推動應急救援能力建設。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配備,健全完善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消防、特種設備、反恐防爆等實訓演練,提高從業人員應急處置能力。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5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壓實責任,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周密部署轄區三年文化旅游體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部門要聯合應急、消防、市場監管等部門對本轄區文化旅游體育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檢查,建立健全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兩個清單”,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實施閉環管理、對賬銷號,加快推進實施,推動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部門要及時開展“回頭看”工作,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開小灶”、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桿企業的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體育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動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部門要深入分析文化旅游體育安全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

  各部門分年度總結文化旅游安全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并于每年12月4日前報送縣文旅體局,由縣文旅體局匯總報市文化和旅游局、縣安委會辦公室。2022年11月,各單位要對三年整治行動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并于11月19日前報送縣文旅體局。縣文旅體局總結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后報送市文化和旅游局、縣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深刻認識做好文化旅游安全三年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堅持守土有責、服務大局,堅決克服形式主義、,認真推動本地區文化旅游體育安全整治行動。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牽頭,會同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消防大隊等部門,建立聯合工作專班,密切協作配合,加強組織領導,保障專項整治行動順利有效開展。

  (二)強化保障能力。積極推動文化旅游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強化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推動城市智游建設,嚴格實施評價結果公開和第三方評估制度,防止弄虛作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網絡中心負責人是網絡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領導和消防安全責任人,對網絡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指派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員。

  二、網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重要安全制度之一,它的制定和落實是關系到網吧設備和機房工作人員生命安全的大事。機房管理人員和機房工作人員不可粗心大意。

  三、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增強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災處理能力。

  四、定期對消防報警,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及時更換過期和損壞的消防器材,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處于良好狀態。

  五、在未發生火警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遮擋消火栓。

  六、網吧內及主要防范區域內嚴禁吸煙,因吸煙引起火災,由肇事者負全部責任。

七、使用電器設備不得超過設計負荷,不得使用電爐。

  八、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網吧及主要防范區域。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九、應熟記火災報警電話:119及報警方法。

  十、應熟悉發生一般火情處理方案和發生大火的應急處理方案,掌握消防設備性能,嚴格按規定程序實施操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結合網絡信息安全建立值班日志,記錄每天的安全狀況。

  極度空間網絡會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人員組成和分工。

  指揮:邊輝文。

  滅火行動組:張嘉濤。

  通訊聯絡組:陳剛。

  疏散引導組:保剛。

  滅火行動組負責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

  通訊聯絡組負責向“119”和單位內部報警;。

  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顧客和無關人員疏散。

  滅火預案。

  一、發現火情后,當值網吧管理員首先引導網吧內的客人進行疏散,要迅速用網吧內的消防器材力爭把火控制、撲滅在初期階段。

 二、當值的網吧管理員立即通知網吧業主,盡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當值網吧管理員視火情迅速撥打“119”報警求救。

  疏散預案。

  一、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當值網吧管理員要馬上通知網吧業主,盡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當值網吧管理員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樓層,然后,再根據火情擴大附近區域,逐區域的通知。

  二、當值網吧管理員應正確引導網吧內的人員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確逃離姿勢,其余人員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以及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三、為更好的應付緊急情況,當值網吧管理員應聽從并協助消。

  防工作人員的現場指揮。

  四、當值網吧管理人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危難面前最后一個離開的思想準備,根據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揮的指令,對需要搶回的設備,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為了預防網吧不安全因素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網吧安全有效的運行,特制定以下條款:

  1、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對網吧遂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規定的一切措施。

  2、消防設施齊全、應急燈齊全,滅火器完全,安全通道暢通。

  3、嚴格檢查上網人員,對有可疑的人要進行檢查盤問,一旦有事立即報告公安部門。

  4、上網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網吧。

  5、定期對工作人員加強消防培訓教育,提高消防意識,加強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1.要做好炊事房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

  2.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3.不得隨意抽煙、點蠟燭,嚴禁工作人員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

  4.炊事房內,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5.電器產品的購置、安裝由專人負責,非專業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各電器設備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6.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易爆物品放置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并時時注意。

  7.食堂工作人員要切實提高防火意識,做到人到點火,火滅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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