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優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管理制度。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賓客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賓客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須經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
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賓客,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賓客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賓客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十五條餐廳防火制度: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撤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贓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出事時使用。
3.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須經安全主管同意并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宜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以免引起火情。
第十七條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厘米。燈距:貨物距燈50厘米。墻距:貨垛距墻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于1.5米)。
4.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并關好門窗。
第十八條賓館員工吸煙必須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置專供賓客使用的煙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煙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并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賓館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賓客,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賓客的財產安全。
第五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賓館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負責。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六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同時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墻報、圖片等形式,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七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分配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賓客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賓客情況,認真清點旅賓客數并致歉安慰好賓客。
5.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與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先疏散。
第三十二條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匯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批準后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全體學生應自覺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員對學生宿舍防火檢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項:
1.宿舍生管、管理員、樓層長、寢室長和學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識、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救火、會組織人員疏散。
2.學生宿舍內的`消各類滅火器均屬宿舍消防設施,嚴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內消防設施。
3.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使用各種家用電器,不得亂接亂拉電源線和私接電源保險,嚴禁使用電爐。
4.不得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酒精爐。
5.不得臥床吸煙,嚴禁點蠟燭學習。
6.嚴禁學生在宿舍存放、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鍋、電熱杯、熱得快、電吹風、電夾板等禁用電器,嚴禁學生在宿舍內私拉電線。
7.樓梯、走廊和陽臺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各種物品。
8.發現他人違章用火、用電或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制止,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9.了解消防知識,掌握簡易的滅火方法,發生火災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在確認不會傷害到自己時,使用滅火器撲救初起火焰。
凡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并視情節給予處分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管理組織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并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防火監督制度
1、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后,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于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后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柜裝修必須按照《專柜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準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并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余各部門的消防骨干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工廠倉庫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安全,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工廠范圍內所有倉庫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管理規定
3.1所有倉庫,應設專(兼)職倉庫保管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無論是新購入、領后收回,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3.3庫房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
3.4庫房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3.5庫房內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必須經生產部安全管理者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6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3.7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3.8庫房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3.9物料的存放
3.9.1物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9.2庫管員應根據物料說明書的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物料存儲環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3.9.3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應單獨設庫,確無條件時,也必須隔離單獨存放,并做好專門的標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應急處置方法。
3.9.4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3.10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3.11庫房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3.12倉庫管理單位(部門)應把庫房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全體員工必須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執行酒店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協同保衛部認真做好飯店各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2、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護好現場。
3、未經工程部領導批準,外來人員(參觀學習、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配電室、電梯機房、鍋爐房、空氣調節器機房、水泵房、液化氣站、油庫。經批準進入人員必須做好登記手續,由當值班長及值班人員負責執行。
4、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及時向上級報告。
5、認真執行操作規范制度、停電檢修制度。
6、清洗、維護發現機及其附屬設備時,必須切斷發電機的“功能選擇”開關,工作完成后恢復正常。
7、在高壓室內進行工作、檢修時,至少有兩人在場。搖測或檢修電容和電纜前后應充分放電。
8、事故處理及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和運行日記上。
9、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由低壓到高壓,由分開關到總開頭順序進行。送合閘的順序與之相反,嚴防帶負荷拉刀閘。
10、操作人員和監護人員應根據模擬圖板或結線圖核對所填寫的操作項目,并經值班負責人審核簽字。
11、操作前應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應認真執行監護制度。必須按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錄,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并校正結線圖。
12、電動合開關時,應注意電流表的變化。
13、當兩路或多路同時使用轉為一路負擔時,要注意轉換相應的硅整流操作電源。
1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為違章用電:
(1)私自增加用電容量和用電設備者;
(2)定時電力用戶規定時間以外使用電力者;
(3)在電價較低的供電線路上,私自接用電價較高的.用電類別的電氣設備者;
(4)私自移動電業局的電度表、線路或其它供電設備以及攀登電桿操作設備者;
(5)未經電業局同意,向其它處所轉供電源或自行引入備用電源者;
(6)私自改變用電類別者;
(7)使用經電業局規定暫停使用的電氣設備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游客、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旅游景區文物、建筑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區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旅游景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與景區建設相適應。
三、旅游景區應當根據景區建設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并在景區門口設立防火檢查站,提示游客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
四、旅游景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時,應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經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報原審核單位的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核準后方可變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區的`建筑工程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八、旅游景區應當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景區工作人員和景區講解員在講解時要隨時提示游客嚴格遵守《消防法》,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更不準在景區內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區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旅游景區應當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記錄,對發現的和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十一、旅游景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區應當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煙火的地域,旅游景區應當設置“禁止煙火”的標志牌,對游客的吸煙、使用明火行為加以制止。
十四、發生火災后,應當立即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撲救,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隊趕到火場撲救火災時,旅游景區應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火災的撲救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公司對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隊長具體組織實施。
二、重點季節公司領導小組應對全公司消防實施檢查,及時消防火災隱患。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四、公司應加強義務消防隊建設,組織必要的消防演練,發生火災能及時撲救。
五、公司應定期召開會議,布置公司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
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消防違法違章案件,保護火災現場,配合火災調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通過廣播、宣傳板、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四、學校對每名教師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單位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三)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凡因公進入油庫必須持有公司保衛科或廠安環科發放的要害部位登記本,經登記后方可進入。
2、入庫人員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火種。庫內禁止吸煙,禁止外露鞋釘的'鞋攀登油罐,未經保衛部門批準,禁止在油庫外照相、繪圖,油庫門口、墻上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牌。
3、油庫禁止動火,如因檢修需要動火焊補時,需經安全部門批準,辦理“動火證”施工單位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4、油庫工作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程認真操作,并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油庫內及服務業區夜間作業時,必須安裝防爆燈具,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6、儲罐凡有排氣呼吸閥、安全閥的,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保持閥門完好。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油庫工作人員要懂得消防知識,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保養,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消防安全進萬家,和諧幸福你我他
家用電器看管好,火災事故能減少。
消防安全不可忘,樓道里面要通暢 。
消防常識都知曉,家家迎來吉祥鳥 。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
加強消防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遠離火災,珍愛生命,共建平安家園;
從小學消防,共創平安家;
火災不留情,預防要先行;
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墻” 開創消防工作新局面;
落實政府部門消防責任 推動消防工作跨越發展;
全民參與 根治火患 營造美好家園;
加強消防宣傳,提高全民預防和抵御火災能力;
普及消防知識,傳播消防文化;
隱患險于明火,防患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人人防災防火,家家平安快樂;
消防情系你我他,預防火災靠大家;
防火常識進校園,自防自救保安全;
吸煙燒香點蠟燭 ,遠離床鋪可燃物。
多一些消防知識,少一分火災威脅。
消防工作,人人有責。
消防有法可依,違法必受處罰。
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消防安全進農村,共筑平安防火墻;
消防安全進學校,共筑平安防火墻;
廣泛利用社會傳媒資源開展消防宣傳活動,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
增強消防科學發展觀念,普及消防安全教育知識;
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一心一意愛消防,久而久之家平安;
勿忘火警“119”,患難時刻真朋友;
消除火災隱患,構建和諧社會;
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減少火災事故發生;
消除火災隱患,創造美滿生活,構建和諧社會;
生命至上,平安和諧;
人人關心消防事,家家戶戶保平安;
學一點消防知識,添一份平安幸福;
消防設施別亂動,撲救火災有大用;
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
增強防火意識,掌握逃生常識;
消防連著你我他,保障安全靠大家。
家家防火,戶戶平安。
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
全民齊動員 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墻
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嚴禁圈占消防設施,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火災起心莫急,濕手巾捂口鼻;
加強消防法制建設,依法實施消防監督;
兒童玩火最危險,家長老師要嚴管;
家庭防火注意啥,煤氣電源勤檢查;
消防事關千萬家,平安和諧靠大家;
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消防宣傳教育、社會管理創新;
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推動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增強社會單位消防管理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 組織人員疏散逃生 消 防宣傳教育培訓;
提高社會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提高社會單位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加強消防法制建設,依法實施消防監督;
小煙頭莫小看,隨便扔留火患
消防治理人人參與 百姓安居戶戶受益;
政府主導,齊抓共管,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組織領導 部門行業監管 設施建設 檢查考評;
單位主抓,完善機制,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筑牢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確保全省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
消除火災隱患,構建平安社會;
火災面前莫驚慌,報警逃生兩不忘;
齊心筑牢防火墻,攜手打造平安家;
燃放煙花爆竹,勿忘消防安全;
消除火患,珍愛家園;
一人違章動火,企業生產遭殃;
消防安全進企業,共筑平安防火墻;
積極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工作;
關愛弱勢群體,共創平安和諧;
學一點消防知識,多一份安全保障;
加強消防教育培訓,員工普遍達到“三懂三會”;
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全面提升社會單位“四個能力”;
構筑消防安全“防火墻” 防控火災事故保平安;
煤氣泄漏別慌張,快關閥門快開窗 。
電器著火不要怕,快把電閘去拉下 。
消防常識到我家,我們牢牢記住它 。
裝修材料要非燃 ,刷漆離開著火源 。
離家外出仔細查,關掉煤氣拉電閘 。
火無情人有情,齊防火共安寧;
防火意識不強是最大的隱患;
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
全面覆蓋,群防群治,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組織建設、設施建設、群防群治工作、隊伍建設;
開拓創新、整治規范,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
人人樹立防火觀念,戶戶清除火災隱患 。
防火常識進校園 ,自防自救保安全 。
消防安全進社區,共筑平安防火墻;
消防知識多一點,火災火情少一點;
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線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序;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
社區是我家,防火靠大家;
人民消防為人民,救火不收半分文;
預防和撲救火災是每個單位和成年公民的`應盡義務;
師生有情火無情, 校園防火鐘長鳴 。
兒童玩火最危險, 家長老師要嚴管 。
祖國花朵真可愛 , 校園防火做表率 。
消防演練經常搞,火災損失定減少 。
致富千日苦,火燒當時窮。
汽車加油要注意,不準吸煙打手機。
健全制度把好關,消滅火種少抽煙。
但愿人長久,救火就撥119!
火災起心莫急,濕手巾捂口鼻;
查找隱患堵漏洞,消防安全有保證;
提高社會單位“四個能力” 構筑消防安全“防火墻”
全面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撲救、疏散、宣傳”四個能力建設;
能火場逃生自救 會引導人員疏散;
消防鑄和諧,科學謀發展
同心繃緊消防弦,合力演繹平安曲;
不繃緊消防的弦,就拉不出平安的曲;
珍 愛 生 命 從 防 火 做 起 ,杜 絕 火 患 從 自 我 做 起 。
勿忘火警119,危險時刻真朋友;
提高社會單位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
小煙頭莫小看,隨便扔留火患;
安全用火,幸福你我;
消防安全人人抓,預防火災靠大家;
注意防火別放松,免得大火一場空;
人人重視防火,災害遠離你我;
消防情系你我他,預防火災靠大家;
自防——永不放松, 警鐘常鳴。自救——臨危不懼, 頭腦清醒。
百姓防火保護你我 , 全民防火保家為國 。
消防設施標識化 消防常識普及化;
百姓生活無小事,消防安全是大事;
消防演練經常搞,火災損失能減少;
增強消防科學發展觀念 , 普及消防安全教育知識 。
離家外出檢查火險,關閉煤氣切斷電源 。
消防常識天天講,家家防火日日寧 。
創消防安全社區,讓火災遠離生活 。
同創安全消防,共享和諧xx
創安全消防 ,建和諧社會
消防安全一小步,和諧社會一大步
消防安全一小步,和諧xx一大步
撲救火災有大用,消防設施別亂動。
國泰民安,消除火患。
消防人人參與,平安家家受益。
事業再火也怕火,成功人生一場空.
你玩火,火玩你!
你不重視火,火就重視你!
油鍋著火別著急,捂蓋嚴實 火窒息 。
家庭防火注意啥,煤氣電源勤檢查。
用火用電要注意, 千萬不可太大意 。
商場購物四處瞅 , 注意安全出入口 。
電氣起火忌水澆 ,先斷電源最重要 。
家庭防火要注意 ,煤氣電源查仔細 。
手拉手重視消防,心連心創建平安
xx高奏消防曲,大地飛揚平安歌
消防聯系你我心,平安二字值千金
火在疏忽時燃起,災在遠慮中平息
提高全民消防素質,增強全民消防意識。
普及消防知識,強化消防宣傳。
危險時刻真朋友,勿忘火警119。
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防范勝于救災,隱患險于明火,責任重于泰山。
齊心協力除火患,國泰民安事業興。
手牽手共建消防安全,心連心同享和諧社會
學一分消防知識,多十分平安保障。
珍惜生命,遠離火災;全面動員,杜絕火患。
保消防安全,建和諧社會,謀科學發展
不繃緊保消防安全的弦,就彈不出和諧社會的調!
消防與生命時時相伴,和諧與發展息息相關
消防保障安全,和諧創造未來!
保障消防安全,構建和諧社會
消防安全人人共建,和諧社會人人共享
消防安全個個參與,和諧社會人人共享
消防新xx,和諧新生活
構建消防安全,營造和諧xx
美麗xx是我家,安全消防靠大家
幸福平安一生,火災遠離家庭。
落實消防責任,貫徹消防法規。
麻痹和大意,防火兩大忌。
有備無患保平安,人人把好防火關。
社區是我家,防火大家抓 。
火災牽動千萬家, 防火要靠你 我他 。
消除火患,造福后代;
火災無情,警鐘長鳴;
災逃生命為先,切莫貪圖物和錢;
煙頭別亂扔,防火弦緊繃;
用火防火不失火,為國為家也為我;
一人把關一處安,眾人防火穩如山;
樓道無雜物,消防無后顧 。
火災猛于虎,防患于未“燃”!
火災猛于虎,責任重于山!
消防手牽手,平安心連心
平安你我他,消防連萬家。
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社會安全。
報警早,損失少,119火警電話要記牢。
關注消防消除火患,珍惜生命減災避難。
防火減災心有數,家 中 莫 存 爆 炸 物 。
認真學習消防知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手牽手共創消防安全,心連心共建和諧家園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因此制定了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起來閱讀學習以下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于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
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條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二十二條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采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現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視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經國務院批準、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即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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