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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04 17:13:2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重大危險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

  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生產活動的安全性,預防和控制可能引發的重大事故。這套制度通過系統化的方法,識別、評估和控制潛在的風險,以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企業的財產和環境,同時也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內容概述:

  1.危險源識別:定期進行現場巡查,識別可能產生重大危害的'設備、物質或工藝過程。

  2.風險評估:對識別出的危險源進行風險等級劃分,評估其可能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嚴重性。

  3.監控機制:建立實時監測系統,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持續監控,確保其運行狀態在可控范圍內。

  4.應急預案:制定詳細應急響應計劃,以防萬一發生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進行救援。

  5.培訓教育: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提高他們的風險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6.審核與改進:定期審核制度執行情況,查找不足,不斷優化和完善管理措施。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2

  1 目的

  為了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范圍內,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規定,識別出的所有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3 職責

  3.1安環部負責建立公司重大危險源的檔案。

  3.2生產部、產品站負責所轄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與監控。

  4控制程序

  4.1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規定,公司沒有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識別重大危險源后,應對其進行風險,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辯識各類危險因素及其原因與機制;

  B依次評價已辯識的危險事件發生的概率;

  C評價危險事件的后果;

  D進行風險評價,即評價危險事件發生概率和發生后果的聯合作用;

  E風險控制,即將上述評價結果與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檢查風險值是否達到了可接受的水平,否則需進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險水平;

  4.3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辯識和評價后,重大危險源所在的處室應針對該重大危險源制定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包括原輔材料的選擇,設施的設計、建造、運轉、維修以及有計劃的檢查)和管理措施(包括對員工的培訓與指導,提供保證其安全的設備,員工的水平、工作時間、職責的確定,以及對外部合同工和現場臨時工的管理),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4.4確定為公司重大危險源后,應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將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報告提交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應詳細說明重大危險源的情況,可能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以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告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及新知識和技術發展的情況進行修改和增補。

  4.5產品庫區和生產部應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檔案內容包括物質名稱、性質、地理位置、管理人員、安全規章制度、評估報告、檢測報告等。每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檢測,評估,并將檢測評估報告存入檔案,將重大危險源風險評價結果與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檢查風險值是否達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則需進一步采取措施,以降低風險等級。

  4.6安全生產經理負責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7各處室針對生產裝置壓力容器群和庫區一年進行兩次應急預案演練,根據演練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預案進行修訂,并將修訂情況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和相關方。

  4.8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新改擴建工程的選址和土地使用規劃應符合政府制定的綜合性土地使用政策,與周邊安全防護距離應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條及國家有關安全防護距離的規定。

  5.相關/支持文件

  5.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5.2《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

  5.3《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

  5.4《公司風險管理制度》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3

  危險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檢測、評價、監控、應急救援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綜合部是本規定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的編制、修訂;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危險源隱患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各部門在危險源管理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五條

  危險源所屬部門全面負責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隱患治理工作;負責對危險源辨識、評價、建檔、監控,在職責范圍內對危險源管理工作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六條

  各專業處室依據自身職能劃分負責專業范圍內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內容和要求

  第一節

  危險源的辨識、登記、評價和備案

  第七條

  公司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公司統一監管,職能處室專業管理”的原則。

  第八條

  公司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中規定的標準,由綜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組織一次對公司的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進行辨識,屬于重大危險源的,及時進行登記。

  第九條

  危險源在辨識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評估組,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評價,以評估危險源的危險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現狀、導致事故的途徑等。

  第十條

  評價工作結束后,由安全評估組編制《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應當分析科學、辨識充分、數據準確、內容完整,改進措施應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其編制內容包括: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四)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途徑及嚴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

  (六)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評價;

  (七)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在編制完成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確認,經審核批準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報送公司綜合部備案。

  第十二條

  當重大危險源現狀發生以下變更時,應當對危險源進行重新辨識與評價,并將評價報告報公司綜合部備案。

  (一)重大危險源生產、儲運地址發生變化的;

  (二)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的;

  (三)應急救援預案發生變化的;

  (四)危險化學品的容量、介質發生變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國家有關標準發生變化。

  第十三條

  對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所屬部門應及時對危險源進行登記、評價、建檔;對經技術改造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經安全評價后,報公司綜合部。綜合部負責及時更新公司重大危險源信息,對消除的重大危險源及時報綜合部核銷。

  第二節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第十四條

  對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由綜合部會負責進行統一管理,綜合部負責日常的監督管理,生產部負責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對危險源實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負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檢測監控等規章制度、控制方案,并將管理職責分解、落實到各崗位,明確各級人員在重大危險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職責。當危險源管理人員發生變更時,應及時調整重大危險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條

  危險源旁設置標識牌,標識牌中應明示危險物質、理化性質、危險特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承包責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條

  公司每季度對危險源進行專項安全檢查,并形成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相關要求進行整改、落實、歸檔。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危險源的安全評估、檢測、監控情況;

  (五)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六)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七)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八)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第十八條

  根據管理職責,危險源的各級安全承包人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

  第十九條

  公司、應嚴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工藝參數,定期對現場環境進行檢測、分析;對涉及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尤其是特種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并做好檢驗、檢測記錄、臺帳。

  第二十條

  檢查中發現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對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同時,有關事故隱患信息應立即上報公司綜合部。

  第二十一條

  針對危險源的危險特性,公司應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組織機構,配備充足的應急器材、設施,并每季度組織員工的學習與演練,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將危險源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列入年度培訓計劃中,保障崗位員工掌握重大危險源的理化性質、危險特性、操作規程、操作注意事項、應急處置、安全防護、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識。

  第二十三條

  公司綜合部建立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檔案,檔案內容包括:

  (一)重大危險源的有關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險源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三)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四)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查記錄;

  (五)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

  預案和演練記錄。

  第二十四條

  公司綜合部每月統計各部門危險源的運行、監控情況,填寫《危險源監控臺帳》,經公司安全主管審核后,每月28日前報總公司綜合部備案。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與總公司相關制度出現相抵觸時,按總公司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4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預防和控制可能引發嚴重事故的風險因素,其主要內容涵蓋了以下幾個方面:

  1.危險源識別與評估:對企業的生產活動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的重大危險源。

  2.風險防控措施:制定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降低重大危險發生的可能性。

  3.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預案體系,以便在危險發生時迅速響應。

  4.安全教育培訓:對員工進行定期的安全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5.監督檢查機制:設立內部監督機制,定期檢查重大危險管理的執行情況。

  6.法規合規性:確保所有管理措施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法規。

  內容概述:

  1.管理體系構建:構建涵蓋風險識別、評估、控制、監控的全面管理體系。

  2.技術標準:依據行業技術標準,制定和更新重大危險的.管理規程。

  3.組織架構:明確各部門在重大危險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

  4.信息報告:建立重大危險信息的報告和通報制度。

  5.合作與溝通:加強與相關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及外部專家的合作,共享風險信息。

  6.持續改進:定期回顧和修訂重大危險管理制度,以適應企業變化和發展。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全面及時掌握本公司管轄范圍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及分布,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早期預控機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本公司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xx]2號)及國家安監局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局管協調字[20xx]5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根據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的規定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對下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庫區(庫)、生產場所、壓力容器等。)進行辨識,以及通過委托安全咨詢服務公司所進行的安全評價報告,可確定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所在。并應對已經確定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第三條為切實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的領導,本公司決定成立以公司總經理為組長,公司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為成員的重大危險源監管領導小組;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的綜合監管工作。

  第四條公司的企業安全委員會是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綜合監管機構,對公司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綜合監管責任。

  第五條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部門,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六條公司企業安全委員會要定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摸清底數,掌握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和分部情況,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并應向公司相關領導定期報告。

  第七條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每年都要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標準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局管協調字[20xx]56號)規定,如實填報登記《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并于每年公司規定日期前將有關材料報送公司安全主要負責人,由公司安全負責人審查、匯總報送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八條公司應定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系統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實時檢測或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體系。每兩年至少要對本部門的重大危險源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質的.機構進行一次安全評估,要落實安全評估報告提出的治理整改對策措施。

  第九條當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涉及的生產過程、工藝、材料、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質的機構重新進行安全評估,每次的安全評估報告均要報送公司昌平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公司每季必須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類重大危險源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對存在缺陷和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險危害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和隱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資金投入,應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檢測監控技術管理措施,逐級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檢測監控責任制。

  第十二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必須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并要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完善;要對員工家屬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讓員工家屬了解、掌握重大危險源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識。

  第十三條公司對各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治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則,要采用先進科技檢查監控手段和治理技術裝備,提高監控、治理的本質安全水平。

  第十四條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監管部門,必需加大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整改質量的跟蹤監督力度,對因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時、治理整改質量不好的,不論發生事故與否,均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整改不力、監管不力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企業安全委員會必須加強員工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防災、避災及《重大危險源申報與管理》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員工對重大危險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兩級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機構要把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有關法規、標準及防控、治理知識納入年度安全培訓工作計劃組織實施、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公司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場所、設備、設施,要按國家標準《安全標志》(gb2894―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16179―1996)、《安全色光通用規則》(gb14778―1993)等要求,在其醒目、顯著、安全位置標注安全標志和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以警示人員重視重大危險源部位的安全生產。

  第十七條公司要加強在重大危險源環境、設備、設施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要嚴格按照國家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有關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置齊全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對特殊用途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試驗,經檢測試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十八條對于公司存在重大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危及周邊部門、居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公司重大危險源管轄相關部門,要加強與重大危險源毗鄰部門和人員的溝通聯系,及時告知他們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時的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應急安全措施。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6

  1、為全面及時掌握我公司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及分布,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早期預控機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險源監管、監控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合理設計、統籌規劃、強化監控、科學治理。

  (1)要定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摸清底數,掌握各分場、廠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和分部情況,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和定期報告制度。如實填報登記《重大危險源申報表》。

  (2)要定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系統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實時檢測或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體系。每年要落實安全治理整改對策措施。

  (3)要針對我公司存在的各類重大危險源情況,明確專門管理機構監管、配備專門人員檢測監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開展動態檢測監控、分析檢測監控參數、及時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

  (4)必須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類重大危險源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對存在缺陷和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險危害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3、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并要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完善;要對職工家屬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讓職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險源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識。

  4、要嚴格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及其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實行分級管理與監控: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是可能造成特別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險源,必須作為安全管理和檢測監控的`重點對象;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險源,也應加強管理和監控、不留死角。

  5、對各類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治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則,要采用先進科技檢查監控手段和治理技術裝備,提高監控、治理的本質安全水平。

  6、安全科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隱患,必須下達書面治理整改通知單責令有關單位或部門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必須責令有關單位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停止生產作業或停止使用運行,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監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7、安全科必需加大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整改質量的跟蹤監督力度,對因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時、治理整改質量不好的,不論發生事故與否,均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整改不力、監管不力責任。

  8、安全科必須加強職工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防災、避災等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職工對重大危險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9、從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均必須經過具有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專門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后,方可從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作業。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7

  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品的過程中,能夠有效識別、評估和控制潛在的重大風險,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環境的穩定。通過這套制度,企業可以系統性地管理危險化學品,減少因化學品泄漏、爆炸等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內容概述:

  1.危險源辨識:定期進行化學品的危險性評估,確定可能產生重大危險的源點。

  2.風險評估:分析危險源可能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確定風險等級。

  3.安全措施制定: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設定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隔離、通風、應急響應計劃等。

  4.操作規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和應急預案,確保員工了解如何安全處理化學品。

  5.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化學品安全知識的培訓,提升其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6.監控與檢查:建立監控系統,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安全隱患。

  7.記錄與報告:詳細記錄化學品的采購、儲存、使用和廢棄過程,及時上報異常情況。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8

  一、

  目的

  為了對本公司點火使用的油進行有效的控制,預防柴油發生著火爆炸對環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

  點火柴油的安全預防措施.

  1.

  車輛在打油時必須熄火,人員不得吸煙;崗位巡檢人員在抽油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發生緊急情況時,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2.應將油類保存在室內(非露天)指定地點,并明確標識,應防止滲漏、雨淋,油桶應蓋好。

  3.

  油類物資應及時使用,使用時嚴禁煙火。

  4.油類物資使用時,要加強污染預防,取油和加油時應小心操作,嚴防油類外泄。

  5.

  檢修時,應提前準備好,對有廢油的設備應用廢油收集裝置將廢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6.

  崗位工應加強對用油設備的巡檢,預防設備漏油,若發現漏油應及時處理,并確保完全消除漏油現象。

  7.對設備或地面上的油污,應及時用棉紗吸取,廢油棉絲應統一放在指定地點,以便集中處理。

  三、應急措施

  1.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指揮人員應立即通知車間應急小組,應急小組應迅速做出反應趕赴事故現場,組長、副組長利用現場可能的條件采取應急措施,組織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擴大蔓延,引導人員疏散,進行緊急救護,保護現場。

  3.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按應急聯絡方式與當地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尋求支援,在通報情況時必須講清事故發生的地點、聯系電話,并派人員到關鍵路口接引。

  4.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疏散警戒人員立即分頭引導人員由安全通道撤離現場,并確定安全警戒線,嚴格控制人員的出入。.

  5.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緊急搶險人員及救護人員立即趕往現場展開求援工作。在進窯前,必須對災情進行初步的評估,準確掌握窯內的災情后,再采取相應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

  在事故的搶險、救護、疏散過程中,所有應急人員應服從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各行動小組各施其職,行動有序。

  7.當搶險、救護、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組長組織應急小組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分析,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訂防范措施。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9

  重大危險源項目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有效預防和控制潛在的重大事故風險,確保生產安全。該制度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危險源識別與評估

  2.風險控制措施制定

  3.安全操作規程與培訓

  4.應急預案與演練

  5.監測監控與定期檢查

  6.法規遵守與更新

  7.責任劃分與執行

  內容概述:

  1.危險源識別與評估:對企業的生產、儲存、運輸等活動進行全面排查,確定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危險源,并對其進行科學評估,明確其潛在的危害程度。

  2.風險控制措施制定:依據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策略,包括工程控制、管理控制和技術控制,以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

  3.安全操作規程與培訓:建立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員工了解并遵循;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4.應急預案與演練:編制應急預案,明確事故發生后的.響應程序和行動指南,通過定期演練提高應急響應效率。

  5.監測監控與定期檢查:設立監測系統,實時監控危險源狀態;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隱患。

  6.法規遵守與更新:遵守相關安全生產法規,及時獲取并更新法規要求,確保制度合規性。

  7.責任劃分與執行:明確各部門及員工在安全管理中的職責,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和落實。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0

  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為保障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消除潛在危險因素,杜絕安全生產事故出現,特制定本制度。

  1、根據公司情況,對公司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管理、制定相應應急預案。

  2、通過識別重大危險源包括潛在的火災事故、鍋爐運行安全、重大機械設備傷亡事故等,分析事故隱患,采取預防措施。

  3、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相應應急預案,進行危險源管理。

  4、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巡查登記,跟蹤管理,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1

  1、目的:為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消除事故隱患,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圍:公司生產區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2分管副總協助總經理進行重大危險源管理,在總經理不在時履行總經理對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

  3.3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工作,并組織重大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監督、檔案管理等。

  3.4各生產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并對管理結果負責。

  4、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評價:

  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價小組,依據《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對公司生產現場和儲存設施進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管理:

  4.2.1配備滅火器等必須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所有器材和設施要完好。

  4.2.2配備監視設備,實施全天候監視。

  4.2.3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練,并不斷完善。

  4.2.4公司、所在廠每月一次進行專項綜合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2.5生產班組必須按規定進行巡檢,檢查要有記錄。

  4.2.6所在廠安全員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2.7在重大危險源區域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進行,實施誰簽字誰負責,誰作業誰負責。

  4.2.8發現隱患,必須立即向廠和綜合管理部報告,并及時進行整改。

  4.2.9由綜合管理部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擋案類容包括:危險物質名稱、數量、特性、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評價報告、檢測報告等。

  5、綜合管理部要將重大危險源在市安監局備案。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2

  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夠:

  1.降低事故風險:通過有效的風險管理和預防措施,減少因重大危險源引發的事故概率。

  2.保障員工安全:確保員工在安全的`工作環境中作業,提高工作滿意度和生產效率。

  3.符合法規要求:滿足國家及地方的安全生產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法律風險。

  4.維護企業聲譽:良好的安全管理有助于樹立企業的社會責任形象,提升市場競爭力。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3

  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發生,促進安全建設狀況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和《xx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險源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建設、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二、重大危險源等級分類

  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

  1、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

  2、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3、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較大事故的;

  4、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重大危險源評估

  每一年至少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將安全評估報告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重大危險源的建設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當對重大危險源及時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將有關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從事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估業務的中介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作出的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的結果負責。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2、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3、危險、危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4、可能發生事故的種類及損害程度;

  5、重大危險源等級;

  6、監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計劃;

  7、應急救援預案效果評價;

  8、評估結論與對策建議等。

  四、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級別,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監控管理。礦主要負責人對本礦的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工作全面負責,并指定重大危險源管理與監控的具體負責人。

  1、一級重大危險源必須建立有效的動態監控系統,進行不間斷的監控,隨時掌握危險物品有關參數的變化情況,發現問題立即進行處理,并每季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

  2、二級重大危險源應建立有效的監控措施,定期監測危險物品的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每半年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

  3、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應建立有效的監控措施,監測危險物品的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每年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

  4、必須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礦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并組織對本礦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巡查、登記和上報等。

  5、必須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2)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3)危險辨識與評價;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6)應急響應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7)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8)保障措施與程序;

  (9)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10)培訓與演練。

  6、及時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評估、監控,登記建檔,并制定定期檢測措施和應急預案。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指導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規范本公司的危險源管理,保證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的重大危險源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指導本公司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各車間。負責本部門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工作。

  4 、內容與要求

  4.1 、重大危險源辯識

  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臨界量: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定為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請具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根據評估結論、意見進行改進,保證重大危險源單元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

  4.2.2、現場配有事故噴淋水源、消防水源、滅火機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護用品,做為處理事故之用,所屬單位要加強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4.2.3 、加強重大危險源的檢查。所屬區域操作工要做好當班的巡回檢查,嚴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員至少每天巡檢一次;安全環保咳嗽敝遼倜恐苧布煲淮危每月進行一次綜合檢查。查靜電跨接,查避雷設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問題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報?/p>

  4.2.4 、嚴格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區,非本工序、本車間人員確需進入的,必須經領導批準,并由公司人員陪同,進入重大危險源單元必須嚴格登記,庫區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項并監護。

  4.2.5 、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編制及演練

  公司按應急預案的編寫導則,編制了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公司員工發現險情必須迅速啟動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理并上報。

  4.2.6、重大危險源登記

  公司對所有重大危險源進行了登記建檔,并嚴格進行檢查,監控,使危害辯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成為一個持續的過程。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測、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早期預控機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公司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15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和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重點。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險數量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辮識》 CB18218—20xx的規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xx] 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特神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重點指:除國家規定的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公司財產損失的其他特種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xxx公司。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管,對本部門業務管理范圍的重大危險源負有業務倮安監管責任:

  (一)安全管理部門是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綜合監管機構,對公司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二)機電管理部門是公司機電設備、鍋爐、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及提升墜落等重大危險源的'專門監管機構,對其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業務管理工作。

  (三)保衛消防部門是公司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性物品等重大危險源的專門監管機構,對其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業務管理工作。

  (四)物資供應部門是公司油脂儲庫及其它易燃物資儲庫、危險化學品等重大危險源的

  專門監管機構,對其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業務管理工作。

  (五)各基層管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工作。

  第五條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

  (一)各單位每年初要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 GB182182000標準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 56號)規定,如實填報登記《重大危險源申報表》,若于每年元月底前將有關材料報送公司安全監察部,由安全監察部及有關部門負責審查、匯總報送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各單位在確定重大危險源時,方法要正確、合適,設備、設施要符合標準要求,此外,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標準,但是確屬重大危險源的,由主管專業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確認。

  (二)對符合《重大危險源辮識》 CB18218—20xx標準的重大危險源,公司組織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按照規定進行鑒定、評估。

  第六條重大危險源建檔

  (一)安全監察部負責建立公司重大危險源檔案;各專業部室負責建立本專業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各基層管理單位負責建立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檔案。

  1.基層管理單位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①

  2.專業部室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①

  3.安全監察部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①《重大危險源登記臺帳》;②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登記表;③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結果或主管部門的確認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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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重大危險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

  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生產活動的安全性,預防和控制可能引發的重大事故。這套制度通過系統化的方法,識別、評估和控制潛在的風險,以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企業的財產和環境,同時也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內容概述:

  1.危險源識別:定期進行現場巡查,識別可能產生重大危害的'設備、物質或工藝過程。

  2.風險評估:對識別出的危險源進行風險等級劃分,評估其可能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嚴重性。

  3.監控機制:建立實時監測系統,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持續監控,確保其運行狀態在可控范圍內。

  4.應急預案:制定詳細應急響應計劃,以防萬一發生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進行救援。

  5.培訓教育: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提高他們的風險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6.審核與改進:定期審核制度執行情況,查找不足,不斷優化和完善管理措施。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2

  1 目的

  為了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范圍內,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規定,識別出的所有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3 職責

  3.1安環部負責建立公司重大危險源的檔案。

  3.2生產部、產品站負責所轄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與監控。

  4控制程序

  4.1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規定,公司沒有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識別重大危險源后,應對其進行風險,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辯識各類危險因素及其原因與機制;

  B依次評價已辯識的危險事件發生的概率;

  C評價危險事件的后果;

  D進行風險評價,即評價危險事件發生概率和發生后果的聯合作用;

  E風險控制,即將上述評價結果與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檢查風險值是否達到了可接受的水平,否則需進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險水平;

  4.3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辯識和評價后,重大危險源所在的處室應針對該重大危險源制定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包括原輔材料的選擇,設施的設計、建造、運轉、維修以及有計劃的檢查)和管理措施(包括對員工的培訓與指導,提供保證其安全的設備,員工的水平、工作時間、職責的確定,以及對外部合同工和現場臨時工的管理),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4.4確定為公司重大危險源后,應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將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報告提交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應詳細說明重大危險源的情況,可能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以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告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及新知識和技術發展的情況進行修改和增補。

  4.5產品庫區和生產部應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檔案內容包括物質名稱、性質、地理位置、管理人員、安全規章制度、評估報告、檢測報告等。每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檢測,評估,并將檢測評估報告存入檔案,將重大危險源風險評價結果與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檢查風險值是否達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則需進一步采取措施,以降低風險等級。

  4.6安全生產經理負責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7各處室針對生產裝置壓力容器群和庫區一年進行兩次應急預案演練,根據演練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預案進行修訂,并將修訂情況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和相關方。

  4.8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新改擴建工程的選址和土地使用規劃應符合政府制定的綜合性土地使用政策,與周邊安全防護距離應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條及國家有關安全防護距離的規定。

  5.相關/支持文件

  5.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5.2《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

  5.3《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

  5.4《公司風險管理制度》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3

  危險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檢測、評價、監控、應急救援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綜合部是本規定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的編制、修訂;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危險源隱患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各部門在危險源管理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五條

  危險源所屬部門全面負責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隱患治理工作;負責對危險源辨識、評價、建檔、監控,在職責范圍內對危險源管理工作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六條

  各專業處室依據自身職能劃分負責專業范圍內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內容和要求

  第一節

  危險源的辨識、登記、評價和備案

  第七條

  公司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公司統一監管,職能處室專業管理”的原則。

  第八條

  公司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中規定的標準,由綜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組織一次對公司的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進行辨識,屬于重大危險源的,及時進行登記。

  第九條

  危險源在辨識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評估組,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評價,以評估危險源的危險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現狀、導致事故的途徑等。

  第十條

  評價工作結束后,由安全評估組編制《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應當分析科學、辨識充分、數據準確、內容完整,改進措施應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其編制內容包括: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四)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途徑及嚴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

  (六)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評價;

  (七)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在編制完成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確認,經審核批準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報送公司綜合部備案。

  第十二條

  當重大危險源現狀發生以下變更時,應當對危險源進行重新辨識與評價,并將評價報告報公司綜合部備案。

  (一)重大危險源生產、儲運地址發生變化的;

  (二)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的;

  (三)應急救援預案發生變化的;

  (四)危險化學品的容量、介質發生變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國家有關標準發生變化。

  第十三條

  對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所屬部門應及時對危險源進行登記、評價、建檔;對經技術改造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經安全評價后,報公司綜合部。綜合部負責及時更新公司重大危險源信息,對消除的重大危險源及時報綜合部核銷。

  第二節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第十四條

  對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由綜合部會負責進行統一管理,綜合部負責日常的監督管理,生產部負責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對危險源實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負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檢測監控等規章制度、控制方案,并將管理職責分解、落實到各崗位,明確各級人員在重大危險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職責。當危險源管理人員發生變更時,應及時調整重大危險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條

  危險源旁設置標識牌,標識牌中應明示危險物質、理化性質、危險特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承包責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條

  公司每季度對危險源進行專項安全檢查,并形成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相關要求進行整改、落實、歸檔。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危險源的安全評估、檢測、監控情況;

  (五)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六)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七)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八)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第十八條

  根據管理職責,危險源的各級安全承包人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

  第十九條

  公司、應嚴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工藝參數,定期對現場環境進行檢測、分析;對涉及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尤其是特種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并做好檢驗、檢測記錄、臺帳。

  第二十條

  檢查中發現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對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同時,有關事故隱患信息應立即上報公司綜合部。

  第二十一條

  針對危險源的危險特性,公司應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組織機構,配備充足的應急器材、設施,并每季度組織員工的學習與演練,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將危險源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列入年度培訓計劃中,保障崗位員工掌握重大危險源的理化性質、危險特性、操作規程、操作注意事項、應急處置、安全防護、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識。

  第二十三條

  公司綜合部建立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檔案,檔案內容包括:

  (一)重大危險源的有關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險源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三)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四)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查記錄;

  (五)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

  預案和演練記錄。

  第二十四條

  公司綜合部每月統計各部門危險源的運行、監控情況,填寫《危險源監控臺帳》,經公司安全主管審核后,每月28日前報總公司綜合部備案。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與總公司相關制度出現相抵觸時,按總公司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4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預防和控制可能引發嚴重事故的風險因素,其主要內容涵蓋了以下幾個方面:

  1.危險源識別與評估:對企業的生產活動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的重大危險源。

  2.風險防控措施:制定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降低重大危險發生的可能性。

  3.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預案體系,以便在危險發生時迅速響應。

  4.安全教育培訓:對員工進行定期的安全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5.監督檢查機制:設立內部監督機制,定期檢查重大危險管理的執行情況。

  6.法規合規性:確保所有管理措施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法規。

  內容概述:

  1.管理體系構建:構建涵蓋風險識別、評估、控制、監控的全面管理體系。

  2.技術標準:依據行業技術標準,制定和更新重大危險的.管理規程。

  3.組織架構:明確各部門在重大危險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

  4.信息報告:建立重大危險信息的報告和通報制度。

  5.合作與溝通:加強與相關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及外部專家的合作,共享風險信息。

  6.持續改進:定期回顧和修訂重大危險管理制度,以適應企業變化和發展。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全面及時掌握本公司管轄范圍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及分布,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早期預控機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本公司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xx]2號)及國家安監局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局管協調字[20xx]5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根據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的規定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對下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庫區(庫)、生產場所、壓力容器等。)進行辨識,以及通過委托安全咨詢服務公司所進行的安全評價報告,可確定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所在。并應對已經確定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第三條為切實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的領導,本公司決定成立以公司總經理為組長,公司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為成員的重大危險源監管領導小組;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的綜合監管工作。

  第四條公司的企業安全委員會是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綜合監管機構,對公司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綜合監管責任。

  第五條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部門,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六條公司企業安全委員會要定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摸清底數,掌握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和分部情況,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并應向公司相關領導定期報告。

  第七條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每年都要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標準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局管協調字[20xx]56號)規定,如實填報登記《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并于每年公司規定日期前將有關材料報送公司安全主要負責人,由公司安全負責人審查、匯總報送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八條公司應定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系統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實時檢測或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體系。每兩年至少要對本部門的重大危險源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質的.機構進行一次安全評估,要落實安全評估報告提出的治理整改對策措施。

  第九條當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涉及的生產過程、工藝、材料、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質的機構重新進行安全評估,每次的安全評估報告均要報送公司昌平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公司每季必須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類重大危險源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對存在缺陷和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險危害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和隱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資金投入,應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檢測監控技術管理措施,逐級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檢測監控責任制。

  第十二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必須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并要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完善;要對員工家屬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讓員工家屬了解、掌握重大危險源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識。

  第十三條公司對各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治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則,要采用先進科技檢查監控手段和治理技術裝備,提高監控、治理的本質安全水平。

  第十四條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監管部門,必需加大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整改質量的跟蹤監督力度,對因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時、治理整改質量不好的,不論發生事故與否,均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整改不力、監管不力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企業安全委員會必須加強員工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防災、避災及《重大危險源申報與管理》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員工對重大危險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兩級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機構要把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有關法規、標準及防控、治理知識納入年度安全培訓工作計劃組織實施、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公司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場所、設備、設施,要按國家標準《安全標志》(gb2894―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16179―1996)、《安全色光通用規則》(gb14778―1993)等要求,在其醒目、顯著、安全位置標注安全標志和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以警示人員重視重大危險源部位的安全生產。

  第十七條公司要加強在重大危險源環境、設備、設施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要嚴格按照國家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有關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置齊全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對特殊用途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試驗,經檢測試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十八條對于公司存在重大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危及周邊部門、居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公司重大危險源管轄相關部門,要加強與重大危險源毗鄰部門和人員的溝通聯系,及時告知他們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時的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應急安全措施。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6

  1、為全面及時掌握我公司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及分布,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早期預控機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險源監管、監控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合理設計、統籌規劃、強化監控、科學治理。

  (1)要定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摸清底數,掌握各分場、廠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和分部情況,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和定期報告制度。如實填報登記《重大危險源申報表》。

  (2)要定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系統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實時檢測或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體系。每年要落實安全治理整改對策措施。

  (3)要針對我公司存在的各類重大危險源情況,明確專門管理機構監管、配備專門人員檢測監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開展動態檢測監控、分析檢測監控參數、及時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

  (4)必須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類重大危險源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對存在缺陷和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險危害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3、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并要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完善;要對職工家屬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讓職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險源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識。

  4、要嚴格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及其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實行分級管理與監控: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是可能造成特別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險源,必須作為安全管理和檢測監控的`重點對象;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險源,也應加強管理和監控、不留死角。

  5、對各類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治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則,要采用先進科技檢查監控手段和治理技術裝備,提高監控、治理的本質安全水平。

  6、安全科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隱患,必須下達書面治理整改通知單責令有關單位或部門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必須責令有關單位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停止生產作業或停止使用運行,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監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7、安全科必需加大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整改質量的跟蹤監督力度,對因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時、治理整改質量不好的,不論發生事故與否,均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整改不力、監管不力責任。

  8、安全科必須加強職工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防災、避災等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職工對重大危險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9、從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均必須經過具有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專門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后,方可從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作業。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7

  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品的過程中,能夠有效識別、評估和控制潛在的重大風險,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環境的穩定。通過這套制度,企業可以系統性地管理危險化學品,減少因化學品泄漏、爆炸等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內容概述:

  1.危險源辨識:定期進行化學品的危險性評估,確定可能產生重大危險的源點。

  2.風險評估:分析危險源可能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確定風險等級。

  3.安全措施制定: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設定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隔離、通風、應急響應計劃等。

  4.操作規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和應急預案,確保員工了解如何安全處理化學品。

  5.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化學品安全知識的培訓,提升其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6.監控與檢查:建立監控系統,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安全隱患。

  7.記錄與報告:詳細記錄化學品的采購、儲存、使用和廢棄過程,及時上報異常情況。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8

  一、

  目的

  為了對本公司點火使用的油進行有效的控制,預防柴油發生著火爆炸對環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

  點火柴油的安全預防措施.

  1.

  車輛在打油時必須熄火,人員不得吸煙;崗位巡檢人員在抽油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發生緊急情況時,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2.應將油類保存在室內(非露天)指定地點,并明確標識,應防止滲漏、雨淋,油桶應蓋好。

  3.

  油類物資應及時使用,使用時嚴禁煙火。

  4.油類物資使用時,要加強污染預防,取油和加油時應小心操作,嚴防油類外泄。

  5.

  檢修時,應提前準備好,對有廢油的設備應用廢油收集裝置將廢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6.

  崗位工應加強對用油設備的巡檢,預防設備漏油,若發現漏油應及時處理,并確保完全消除漏油現象。

  7.對設備或地面上的油污,應及時用棉紗吸取,廢油棉絲應統一放在指定地點,以便集中處理。

  三、應急措施

  1.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指揮人員應立即通知車間應急小組,應急小組應迅速做出反應趕赴事故現場,組長、副組長利用現場可能的條件采取應急措施,組織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擴大蔓延,引導人員疏散,進行緊急救護,保護現場。

  3.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按應急聯絡方式與當地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尋求支援,在通報情況時必須講清事故發生的地點、聯系電話,并派人員到關鍵路口接引。

  4.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疏散警戒人員立即分頭引導人員由安全通道撤離現場,并確定安全警戒線,嚴格控制人員的出入。.

  5.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緊急搶險人員及救護人員立即趕往現場展開求援工作。在進窯前,必須對災情進行初步的評估,準確掌握窯內的災情后,再采取相應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

  在事故的搶險、救護、疏散過程中,所有應急人員應服從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各行動小組各施其職,行動有序。

  7.當搶險、救護、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組長組織應急小組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分析,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訂防范措施。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9

  重大危險源項目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有效預防和控制潛在的重大事故風險,確保生產安全。該制度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危險源識別與評估

  2.風險控制措施制定

  3.安全操作規程與培訓

  4.應急預案與演練

  5.監測監控與定期檢查

  6.法規遵守與更新

  7.責任劃分與執行

  內容概述:

  1.危險源識別與評估:對企業的生產、儲存、運輸等活動進行全面排查,確定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危險源,并對其進行科學評估,明確其潛在的危害程度。

  2.風險控制措施制定:依據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策略,包括工程控制、管理控制和技術控制,以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

  3.安全操作規程與培訓:建立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員工了解并遵循;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4.應急預案與演練:編制應急預案,明確事故發生后的.響應程序和行動指南,通過定期演練提高應急響應效率。

  5.監測監控與定期檢查:設立監測系統,實時監控危險源狀態;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隱患。

  6.法規遵守與更新:遵守相關安全生產法規,及時獲取并更新法規要求,確保制度合規性。

  7.責任劃分與執行:明確各部門及員工在安全管理中的職責,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和落實。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0

  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為保障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消除潛在危險因素,杜絕安全生產事故出現,特制定本制度。

  1、根據公司情況,對公司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管理、制定相應應急預案。

  2、通過識別重大危險源包括潛在的火災事故、鍋爐運行安全、重大機械設備傷亡事故等,分析事故隱患,采取預防措施。

  3、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相應應急預案,進行危險源管理。

  4、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巡查登記,跟蹤管理,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1

  1、目的:為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消除事故隱患,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圍:公司生產區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2分管副總協助總經理進行重大危險源管理,在總經理不在時履行總經理對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

  3.3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工作,并組織重大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監督、檔案管理等。

  3.4各生產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并對管理結果負責。

  4、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評價:

  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價小組,依據《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對公司生產現場和儲存設施進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管理:

  4.2.1配備滅火器等必須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所有器材和設施要完好。

  4.2.2配備監視設備,實施全天候監視。

  4.2.3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練,并不斷完善。

  4.2.4公司、所在廠每月一次進行專項綜合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2.5生產班組必須按規定進行巡檢,檢查要有記錄。

  4.2.6所在廠安全員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2.7在重大危險源區域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進行,實施誰簽字誰負責,誰作業誰負責。

  4.2.8發現隱患,必須立即向廠和綜合管理部報告,并及時進行整改。

  4.2.9由綜合管理部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擋案類容包括:危險物質名稱、數量、特性、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評價報告、檢測報告等。

  5、綜合管理部要將重大危險源在市安監局備案。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2

  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夠:

  1.降低事故風險:通過有效的風險管理和預防措施,減少因重大危險源引發的事故概率。

  2.保障員工安全:確保員工在安全的`工作環境中作業,提高工作滿意度和生產效率。

  3.符合法規要求:滿足國家及地方的安全生產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法律風險。

  4.維護企業聲譽:良好的安全管理有助于樹立企業的社會責任形象,提升市場競爭力。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3

  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發生,促進安全建設狀況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和《xx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險源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建設、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二、重大危險源等級分類

  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

  1、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

  2、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3、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較大事故的;

  4、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重大危險源評估

  每一年至少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將安全評估報告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重大危險源的建設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當對重大危險源及時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將有關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從事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估業務的中介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作出的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的結果負責。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2、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3、危險、危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4、可能發生事故的種類及損害程度;

  5、重大危險源等級;

  6、監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計劃;

  7、應急救援預案效果評價;

  8、評估結論與對策建議等。

  四、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級別,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監控管理。礦主要負責人對本礦的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工作全面負責,并指定重大危險源管理與監控的具體負責人。

  1、一級重大危險源必須建立有效的動態監控系統,進行不間斷的監控,隨時掌握危險物品有關參數的變化情況,發現問題立即進行處理,并每季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

  2、二級重大危險源應建立有效的監控措施,定期監測危險物品的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每半年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

  3、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應建立有效的監控措施,監測危險物品的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每年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

  4、必須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礦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并組織對本礦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巡查、登記和上報等。

  5、必須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2)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3)危險辨識與評價;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6)應急響應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7)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8)保障措施與程序;

  (9)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10)培訓與演練。

  6、及時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評估、監控,登記建檔,并制定定期檢測措施和應急預案。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指導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規范本公司的危險源管理,保證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的重大危險源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指導本公司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各車間。負責本部門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工作。

  4 、內容與要求

  4.1 、重大危險源辯識

  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臨界量: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定為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請具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根據評估結論、意見進行改進,保證重大危險源單元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

  4.2.2、現場配有事故噴淋水源、消防水源、滅火機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護用品,做為處理事故之用,所屬單位要加強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4.2.3 、加強重大危險源的檢查。所屬區域操作工要做好當班的巡回檢查,嚴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員至少每天巡檢一次;安全環保咳嗽敝遼倜恐苧布煲淮危每月進行一次綜合檢查。查靜電跨接,查避雷設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問題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報?/p>

  4.2.4 、嚴格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區,非本工序、本車間人員確需進入的,必須經領導批準,并由公司人員陪同,進入重大危險源單元必須嚴格登記,庫區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項并監護。

  4.2.5 、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編制及演練

  公司按應急預案的編寫導則,編制了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公司員工發現險情必須迅速啟動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理并上報。

  4.2.6、重大危險源登記

  公司對所有重大危險源進行了登記建檔,并嚴格進行檢查,監控,使危害辯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成為一個持續的過程。

重大危險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測、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早期預控機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公司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15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和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重點。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險數量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辮識》 CB18218—20xx的規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xx] 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特神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重點指:除國家規定的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公司財產損失的其他特種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xxx公司。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管,對本部門業務管理范圍的重大危險源負有業務倮安監管責任:

  (一)安全管理部門是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綜合監管機構,對公司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二)機電管理部門是公司機電設備、鍋爐、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及提升墜落等重大危險源的'專門監管機構,對其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業務管理工作。

  (三)保衛消防部門是公司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性物品等重大危險源的專門監管機構,對其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業務管理工作。

  (四)物資供應部門是公司油脂儲庫及其它易燃物資儲庫、危險化學品等重大危險源的

  專門監管機構,對其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業務管理工作。

  (五)各基層管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工作。

  第五條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

  (一)各單位每年初要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 GB182182000標準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 56號)規定,如實填報登記《重大危險源申報表》,若于每年元月底前將有關材料報送公司安全監察部,由安全監察部及有關部門負責審查、匯總報送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各單位在確定重大危險源時,方法要正確、合適,設備、設施要符合標準要求,此外,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標準,但是確屬重大危險源的,由主管專業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確認。

  (二)對符合《重大危險源辮識》 CB18218—20xx標準的重大危險源,公司組織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按照規定進行鑒定、評估。

  第六條重大危險源建檔

  (一)安全監察部負責建立公司重大危險源檔案;各專業部室負責建立本專業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各基層管理單位負責建立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檔案。

  1.基層管理單位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①

  2.專業部室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①

  3.安全監察部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①《重大危險源登記臺帳》;②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登記表;③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結果或主管部門的確認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