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
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于安全、可靠、長周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
3.職責
3.1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助理主管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3.2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施的管理。
3.3技術部門和設備部門負責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3.4供應基建部和技術部負責公司生產設施安裝的基礎工作。
3.5安全科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3.6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校驗。
4.控制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b.《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4.1生產設施的建設
4.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4.1.2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4.1.3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匯報公司技術研究研發部和公司技術總工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設備采購
4.2.1設備的采購應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4.2.2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購。
4.2.3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4.2.4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設備動力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臺賬。
4.3.2設備專業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4.3.3設備專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
4.3.4設備專業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維護保養計劃,由技術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4.3.5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維護檢修。
4.3.6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4.3.7生產場所應根據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置相應安全設施。
4.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置泄漏報警裝置。
4.3.9重大危險源應設置防曬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4.4特種設備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執行,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4.4.1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設備年檢計劃。
4.4.2特種設備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4.4.3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作業證,方可上崗作業。
4.5監視和測量設備按《山東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管理。
4.5.1嚴格按照監視和測量設備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并記錄。
4.5.2制定相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檢修計劃,并定期維護保養。
4.6電氣
4.6.1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4.6.2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6.3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4.6.4電氣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4.7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
4.7.1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4.7.2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4.7.3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c.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d.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7.4操作人員發現設備、管道有異常現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上報主管部門和技術部門,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干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b.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4.7.6所有備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于傳動設備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4.7.7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4.7.8認真做好維護保養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5.相關文件、記錄
5.1《安全設施臺賬》
5.2《安全設施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3
1、對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周圍的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處理不放過。
2、加強安全基礎工作,建立七種安全管理臺帳:
(1)建立職工安全檔案。內容包括安全教育、技術培訓、考核成績、違章、事故。
(2)建立車間、班組安全工作臺帳。內容:本部門不安全因素及解決辦法,職工違規違制、工傷事故等情況。、
(3)建立設備印象臺帳。記錄內容:設備印象、安全裝置、措施完好等情況。
(4)建立生產班組交接臺帳。
(5)建立安全設施的.管理、檢查、維護、檢修臺帳。
(6)建立各種安全裝置試驗、允許臺帳。
(7)建立專職安全員安全工作臺帳。記錄內容:工傷事故、違規違制、事故隱患、安全措施等。
3、凡本公司員工,在生產或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包括急性中毒均為因工傷事故),其區分標準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分規定》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4、凡發生輕傷或嚴重違章,單位的領導應立即報告分管生產的領導,并同時報告公司安全科。
5、凡發生違章作業,事故苗子、小傷(未休工)的班組的班組長,必須在兩天內書面報告車間主任。對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樣對待,及時書面報告安全科。
6、發生重傷、多人負傷、死亡事故時,負傷人員或最先發現應立即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任應立即報告廠長。廠長或安全負責人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報告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市安監局。
7、各車間、部門必須如實上報工傷事故,不得隱瞞虛報或遲報,否則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8、職工調動或轉崗時,因公負傷證明和個人安全檔案必須隨人同時調轉。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4
一、倉管員安全操作規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運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后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后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占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濕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并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后方可鎖
二、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上坡限
7、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8、盡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停靠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并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于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于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面高度,按規定的液面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后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后再用弱堿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后,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并關閉層轎門后,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后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
電梯以額定速度運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運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后,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后,將轎廂停于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并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五、裝卸平臺安全操作規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并做好記錄
10、對有故障的平臺要及時設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的安全警示牌,維修完畢后,及時撤掉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5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本段機構職責
第四條
設安全環保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經理進行監管,安全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
本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六條
本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本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
本生產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5.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7.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執行。
8.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公司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教育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工程設備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易燃易爆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防護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檢查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二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獎勵處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六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七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八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1]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6
一安全管理
1.計劃依據
(1)根據《勞動保護法》和主管部門有關勞動保護制度及標準,制定本廠安全生產制度。
(2)根據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制訂有關防范措施。
(3)做好預防火災、爆炸、工傷等的發生,職業病要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4)完善生產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采納職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2 .計劃編制
(1)各車間或各職能部門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報生產技術科。
(2)生產技術科編制工廠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報廠長辦公室審批。
(3)主管安全生產廠長定期召開有關部門及車間負責人參加的專項會議,研究確定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執行措施。
(4)經審核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生產設備科負責貫徹執行。
3 .資金來源
(1)生產設備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資產),由大修修理費開支;
(2)不增加固定資產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生產維修費開支;
(3)每年從當年留用的.設備折舊資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術措施不足。
4.物資供應
(1)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由經營供應科采購;
(2)小型設備易損設備備用配件,由生產技術科負責采購。
5.檢查和報告
(1)主管廠長定期(每季度)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由主管廠長作出總結。
(2)生產設備科要定期檢查,并向主管廠長匯報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重大項目,向廠長辦公會議匯報。
6.設備安裝驗收
(1)新設備安裝試車后,經試運行三個月正常后,在主管廠長領導下,由生產設備科和車間或部門按要求組織驗收,必要時邀請同行業技術人員和有關部門參加驗收;
(2)使用車間對設備安全運行情況安全技術和指標需改進的情況;安全技術科用書面形式報告主管廠長,
(3)生產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驗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納入正常管理。
7.安全檢查
(1)任務與要求
7.1.1發現和查明各種不安全隱患,督促整改。
7.1.2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
7.1.3制止違章調度,嚴禁違章操作。
7.1.4廠區防盜、防火和重點部位重點防范工作。
7.2安全檢查時間。
7.2.1全廠性的安全綜合大檢查(包括節假日前的檢查)。
7.2.2季節性檢查。
7.2.3日常安全和保衛工作檢查。
7.3安全檢查人員
7.3.1主管生產技術的廠長。
7.3.2廠辦公室負責人;
7.3.3生產科負責人;
7.3.4經營供應科負責人;
7.3.5車間負責人、各機(組)長;
7.4檢查的內容
7.4.1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及具體計劃,在安全檢查過程中,要邊檢查,邊整改,檢查工作結束,及時總結獎評,將檢查材料匯總后,報廠辦公室進行考核。
7.4.2綜合檢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
7.4.3專業檢查(半年一次)主要是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廠房建筑、防爆、防塵、防火和廠區防盜工作等。
7.4.4季節檢查,主要是有針對性的檢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防凍保溫和廠區防盜工作等。
7.4.5日常檢查主要是分崗位,車間管理人員和工人檢查自檢查。
7.4.6生產一線職工上崗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班進行檢查和班中自查。
7.4.7各級檢查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對安全生產隱患,要做到“三定”(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四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推給班組,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部,凡廠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7.4.9各級檢查組織人員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把整改情況報告生產技術科,對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及時向主管廠長匯報。
8事故管理
8.1事故分類
8.1.1工藝事故:指生產過程中,由于違反工藝規程、操作規程或操作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7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體責任。
2、領導班子其他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所分管領域安全生產責任。
3、中層部門(各科室、車間、分廠等)和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
4、班組和班組長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
5、具體崗位和從業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6、各類專項工作負責部門和人員對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二、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根據產品的生產和設備特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穩定的安全投入和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建和更新安全系統、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投入應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安全投入資金要專款專用。
2、合理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定項目,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
3、認真落實安全工程、隱患整改、勞動防護、應急救援、安全培訓、職工保險、安全獎勵、事故處理等方面的投入,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各種問題。
4、積極落實安全費用提取制度,確保安全投入的資金來源,5、強化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執行檢查,定期總結安全投入的執行情況,強化改進措施。
三、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1、建設項目中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2、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實施安全、衛生、消防等負全面責任,建設項目實施安全、衛生制度。
3、加強對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工程調查審查、總體開工方案審查、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職業安全衛生監督。
4、加強建設項目的“三同時”安全管理,開工前報有關部門審批備案。
5、對用于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具有較安全風險的建設項目,必須搞好安全預評價,并報有關部門審批備案。
6、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對其設計安全負責。
7、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應嚴格按審查通過的基礎工程設計進行,不得隨意對基礎工程設計進行任何變動、刪減。確需進行修改的,應征得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同意。
8、建設項目的安全、衛生和消防專項驗收由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進行,企業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四、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對企業的安全設施、設備,要定期檢查,定期維修。
2、對需要電啟動的設備,主要檢查電路運行情況,電源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漏電現象,各部件是否損壞,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維修。
3、對特種設備,一般每年請技術監督部門檢測一次。
4、對安全設施水泵、消防栓等消防設施每月檢查一次。
5、嚴禁亂接電源、亂使用電器設備。
6、滅火器材實行專人管理,及時更換或補充。
五、具有較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確定甲、乙類生產火災危險性的生產經營場所,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在接觸毒物、有窒息性氣體或射線等易造成嚴重中毒或嚴重人身傷害的生產經營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3、高壓、高頻帶電設備或超過規定的磁場強度、電場強度標準,易于觸電或會造成嚴重傷害的生產經營場所,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發生飛濺金屬或氧化鐵皮的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5、鑄造車間熔煉和澆鑄高溫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6、外露的高速運轉或移動設備的周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7、在使用有毒或易燃、易爆氣體的設備或管道時,對于危險性較的,必須對生產的物品進行危險性鑒別,并進行標識,設置警示標志,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六、重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1、必須設置明顯的防火、防暴經營標志。責任單位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2、重危險源場所要明確崗位責任人,消防設施、設備必須保持完備良好狀態。
3、存在危險的場所,電機、照明應采取防保型,要避免因接觸不良、超負荷或過熱而產生火花或著火,正確設置避雷裝置,檢修照明采取安全燈具,避免機械性撞擊。
4、易燃、易爆場所嚴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嚴禁在危險區域吸煙,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域裝設電熱設備。
5、設置完善的安全裝置,如安裝報警器、在壓力容器上安裝安全閥等,安全裝置要按規定維護校對,保持處于良好狀態。
6、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儲存、使用、廢痞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暴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7、加強對可燃物質的管理,宗可燃物質必須按品種堆放,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8、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焊接、切割前要進行徹底清洗、置換,并經檢測,可燃液體、氣體含量低于下限2倍。
9、從事相應崗位的職工要掌握安全知識,每年接受安全培訓一次。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消防安全培訓,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訓,每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考核;對新員工和更換工種的`員工必須進行三級消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各相關車間、班組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堅持每日檢查,企業每月組織開展一次綜合檢查,并對檢查的情況記錄備案。
3、各單位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并及時對隱患進行整改。
4、嚴禁在廠區內吸煙,動用明火和亂拉電線,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5、加強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隨意動用。配發到各單位的消防器材,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責任到人,切實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換。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經常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7、按照有關規定,企業成立消防組織機構,成立義務消防隊伍,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應急演練。
8、建立重點部位消防管理檔案,詳細記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對消防安全實施有效管理。
9、企業對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和獎勵。
八、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確定職業危害作業點,并進行申報、檢測,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2、對具有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要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3、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按照國家規定的體檢周期和項目,組織在崗接觸職業危害職工進行體檢,依據體檢結果和處理意見,對有關人員進行復查和治療。同時,對相關人員建立職業健康檔案。
4、認真做好職工健康監護及預防。對解除職業危害作業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按月發放保健費用,落實其他相關的防護措施。
5、加強職業健康教育。向職工宣傳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使職工進一步掌握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知識、有害因素防治知識及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防護知識。
6、加強對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管理。對職業健康防護設備、設施,要進行經常性的保養和維修,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應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并經有關部門進行效果鑒定。
7、認真做好職業病統計報告工作。負責職業病統計報告的人員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有關數據。當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應立即報告職業衛生監督機構。
8、職業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檢查。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工調離原崗位,另行安排工作。
九、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根據《河北省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發放范圍、標準、品種、數量,制定采購計劃。
2、勞動防護用品應定點采購,所購置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備“三證”,即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和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3、保障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資金,做到按時足額為職工免費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4、每個職工都應愛惜、保管好個人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滿后應及時更換。對一些特殊勞動防護用品應按照標準規定定期進行檢測、檢驗,對檢測、檢驗不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要及時更換和報廢,不得繼續使用。
6、企業工會、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對勞動防護用品計劃、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的監督檢查,教育職工正確佩戴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對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行為,除進行教育外,按企業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安全生產逐級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1、企業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專業安全生產檢查、要害崗位檢查;各車間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班組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各項檢查要有記錄。
2、除定期的安全檢查外,要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不定期的開展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及重節日、重活動期間的安全檢查。
3、在各項安全生產檢查中,各級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全程參加,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安全檢查要做到全面、細致、深入。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查思想、查安全管理、查規章制度、查事故隱患。
5、安全生產檢查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有檢查負責人簽字。對一時不能解決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隱患,必須停止作業。
6、生產班組應做好班前、班后和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立即解決,并及時上報。要害崗位要定人、定職責每天檢查,檢查要有記錄。下班后要對作業場所進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隱患。
7、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有權對違章行為進行制止和糾正,根據隱患情況采取責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等應急措施。
十一、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1、按照《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企業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3、對安全生產工作有下列成績之一者予以表彰和獎勵:發現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及時制止,發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時上報,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減輕了事故危害程度的;提出有價值的安全技術方案、發明、創造或有重并取得成效的;對事故隱患進行舉報的;事故應急救援有功的。
4、對重視安全生產、落實隱患整改措施,無違章、無事故的單位,以及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由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獎勵方案,報企業負責人批準,分別給與獎勵。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問題,依照相關規定,分別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予以相應的懲罰。
十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嚴格落實新員工上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和脫崗轉崗員工上崗前的再教育和再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和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檔案。
2、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具備與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取得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3、企業各個崗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從事高危行業作業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根據從業人員的不同崗位制定相應的培訓內容。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常識;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其他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并對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前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崗位需求的審核、備案。
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取得資格證前必須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方可參加作業資格培訓考核。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重違章或造成事故的取消其作業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堅持持證上崗作業。
5、加強對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人員的教育和管理,認真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和體檢工作,復審合格者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不得涂改、轉借,資格證書丟失應及時向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7、特種作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凡內部調換工作時,應到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備案。
8、安排無證或無效證書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負責人,以違章指揮論處;造成重傷亡或重經濟損失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惡劣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崗位標準操作制度
1、各相關部門、車間和班組要根據實際,分別制定本單位、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和相關措施。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作業操作。
3、對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設置完善的安全裝置,加強日常監測和監控。
4、從事危險性作業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事先制定危險性作業防范措施,落實審批、備案制度,堅決杜絕危險作業行為。
5、加強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違章行為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落實崗位標準化培訓制度,未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7、各崗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應急救預案,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十五、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分析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各部門、車間每周召開一次,并形成會議記錄。
2、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由企業安全科組織,一般情況下,由企業班組長以上負責人,特殊情況下,可增加范圍或由全體職工參加。
3、各級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實行簽到制,必須按制定的人員和時間參加,凡無故缺席會議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4、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原則上每月的10日召開,如與上級安排的工作或企業的其他重活動發生時,順延一天,以通知為準。
5、各車間、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組織形式參照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落實,會議的時間和內容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十六、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員工必須立即向有關部門和企業領導報告。企業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現場救援,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時向當地鄉鎮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不瞞報、遲報生產安全事故。
2、當發生較事故時,迅速撥打119、120電話,及時組織搶救,同時要在1小時之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災難的情況和應急救援情況,需要增援的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請示。
3、發生人員受傷、經濟損失較小的事故,及時向縣安監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上報《傷亡事故快報表》,并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表》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有關部門。
4、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公正、公開和“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較輕事故,由企業組織安全、工會、生產、技術等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分析,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上報縣政府有關部門。超越企業本身調查處理權限的,組織力量積極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5、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對相關的領導責任追究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6、對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整改措施,各相關單位要全面落實,有效預防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7、對在事故中的遇難和受傷人員,要按照相關規定做好相關的賠償、撫恤和醫療救治等相關的善后工作。
8、建立健全事故檔案,事故資料要歸檔保存。
十七、安全生產責任保障金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風險準備機制,保障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
2、落實安全費用提取制度,將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納入企業全年經費預算,做到安全資金專戶儲存,專人管理,專款使用。
3、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及時足額繳納保險費。通過商業保險承擔安全生產事故風險,提高對事故受害人員或受害家屬經濟補償的支付能力。
4、加強對責任金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解決安全生產投入資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生產持續穩定投入。
5、將安全生產各項責任落實到車間、班組和具體崗位,并與每名職工的經濟利益掛鉤,加強考核,落實獎懲,努力杜絕或減少各類事故發生。
十八、安全生產主管副職持證上崗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坊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管副職制度實施意見》,設立企業安全生產主管副職。
2、安全生產主管副職必須具有高中(中專或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從事安全生產工作3年以上,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有較強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3、安全生產主管副職必須參加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質證書》或《安全生產培訓合格證》。
4、安全生產主管副職由企業選擇任命,并報縣安監部門備案。
5、安全生產主管副職的安全培訓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每年參加廊坊市安監局組織的復審。
6、安全生產主管副職按照相關的職責,認真做好安全管理計劃制定、安全教育、勞動保護、安全檢查、事故調查處理等項工作。
十九、防塵防毒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存在粉塵作業的場所必須配備防塵防毒設備、設施,所屬單位應對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和檢修,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2、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產生塵毒危害的,應嚴格加強“三同時”安全管理,按規定配齊防塵防毒設備、設施,并經有關部門進行效果鑒定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防塵防毒設備、設施應與生產設備同時使用,并與主體設備同時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確保設備、設施穩定正常運行。
4、防塵防毒設備、設施停運、拆除或閑置必須向企業安全管理部門申報,嚴禁擅自停運、拆除或閑置防塵防毒設備、設施。
5、企業內存在塵毒危害的單位應設立職業衛生檢查員,負責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運行及相關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6、對違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8
車間主任職責
1、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領導本車間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指示、決定和各項安全措施,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對新工人(涉及復工、換崗、培訓人員、臨時工等)進入車間,應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方能分派崗位工作,并告知班長進行現場實際操作的安全教育。
4、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意識教育,使職工自覺遵守各種安全制度,掌握發生事故的規律。
5、在布置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負責布置安全工作,切實做到管生產管安全。
6、經常組織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設法改善。
7、聽取職工勞動安全建議,及時提出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項目,經廠(公司)領導批準后,負責實行,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8、機械設備及危險部位的地方,凡應當裝置防護設備的均應有防護裝置,并須完備良好,對防護或防護不善負重要責任。
9、發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須維持現場,立即報告,負責查明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并付諸實行。
10、督促檢查職工對的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生產組長職責:
對班組勞動安全負責,其具體責任是:
1、在布置生產工作時,切實布置安全工作,對危險性較大工作要親臨現場指導或監護。
2、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安全技術知識教育,督促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經常注意和制止工人冒險或違章作業。
3、經常組織工人進行作業環境、機械防護、安全用電、登高作業等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采用臨時措施。
4、經常教育和督促工人合理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并對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加以管理,使其保持完善良好。
5、做好新工人以及非同工種調動的工人、工傷病愈復崗工人、臨時工等進入現場安全教育,并指定專人指導其工作。
6、發現工傷事故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及時向廠(公司)領導報告,并參與事故的調查解決。
生產工人職責
1、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不違章作業。
2、每日做好對生產崗位、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保證設備安全裝置及其附件在內處在良好狀態,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本人不能解決的`應向組長或廠長(經理)報告。
3、對的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設備安全裝置,對不使用防護用品及不妥善保管設備裝置所引起的事故負責。
4、樹立安全生產責任感,互相聯系,互相督促,發現別人冒險或違章作業應予制止或糾正。
5、直接發生或看到事故發生,應及時報告,并對發生事故情況如實反映。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9
(一)安全費用管理總則
為搞好山西省道318線董榆線九標段安全費用管理工作,保障項目部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施工作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施工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山西省公路水運建設工程安全聲場費用管理暫行規定》等文件要求,結合本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費用管理細則
1、按施工合同里不低于1.5%的設定,本項目計劃投入萬元安全生產費用。
2、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項目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費用納入項目部財務計劃,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3、安全費用應當用于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6)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施工現場、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反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8)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4、安全環保部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5、項目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6、財務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7、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項目安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項目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月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8、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項目部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9、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10、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項目部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
11、本制度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執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為強化餐飲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顧客和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嚴格把好安全生產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及相關文化娛樂場所、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從法人到各級負責人、職能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此制度適用于餐飲業內部所有部門安全生產和工作環節,也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是規范餐飲業全體員工在安全生產管理和工作過程中安全責任的制度規定,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餐飲業的安全和正常運轉。安全生產管理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主要工作方針,同時以誰主管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工作原則。餐飲業所有工作人員有依法保障安全生產的責任,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餐飲業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落實,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企業年度工作計劃,支持、督促企業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隱患。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并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了確保客人及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依據《安全生產法》對餐飲業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進行明確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內容。特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各安全生產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
部門職務及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部門主管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本單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職責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總經理做好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安全生產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4、負責組建應急救援組織,指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5、定期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報告總經理,按照總經理的指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查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總經理報告。同時組織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對本單位的設備,建筑物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筑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8、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本單位設備大、中修計劃,按期對特種設備,配件進行年審和檢測,對設備、建筑物的各類技術檔案的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9、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0、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職業危害,突發事件及重大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11、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經批準后負責落實。
12、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隱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13、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職工的執行情況。
14、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生產措施計劃,督促檢查勞動保護措施經費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的完成情況。
15、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要求解決,否則,有權提請安全生產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施工和生產。
16、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17、組織新職工崗前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考核、發證工作。
18、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9、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20、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1、在業務上接受地方監察部門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在向行政領導報告工作的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三、部門領班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協助單位領導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4、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指導,督促義務消防員,危險化學品保管員和要害部門人員的消防知識訓練和消防安全技術考核。
5、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6、參加本單位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負責調查火災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指定并組織實施放火應急演練。
9、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競賽、評比、獎懲活動。
10、負責本單位各種機械、起重、壓力容器、鍋爐、電氣和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管理。加強設備檢查和定期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狀態。
11、組織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貫徹實施。
12、確保機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臵齊全、靈敏、可靠。
13、負責特種設備的建檔、年審、檢驗工作。
14、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作出因設備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鑒定意見。
四、辦公室文員安全職責
1、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職工考核的內容之一,列入職工上崗、轉正、定級、評獎、晉升的考核條件,在工資和獎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產方面的要求。
2、做好各類人員(包括職業病患者)的健康檢查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調離。
3、做好新員工的上崗前體檢與調離職工的離崗體檢,分配工作時注意禁忌癥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與處罰。在規定期間內不予晉級和提職
5、做好工傷職工的評審、鑒定與保險工作
6、執行勞動法,做好勞逸結合,休息休假和工時管理工作
五、值班經理安全職責
1、每日檢查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是否完好,并及時做好檢查記錄。
2、監督營業場所的安全工作落實情況,按照安全工作標準檢查員工的工作,及時糾正“三違”行為,并對違規人員批評教育。
3、在發現火險或其它突發事件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疏散,報警,積極采取措施,遏制事態發展。
六、值班領班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
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3、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肅勞動紀律,堅決反對各種違章現象。
4、認真開展新職工上崗前的班組安全教育,在新職工獨立操作前,指定專人負責帶領。
5、重視班組安全建設,注意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6、經常檢查工作區域中的各種不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不能根本解決的問題,要采取可靠的臨時措施,并及時上報。
7、嚴肅查處各種事故苗頭和未遂事故,將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真正做到預防為主。
8、發生輕傷事故要立即上報,并本著“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9、發生重傷以上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詳細記錄,并組織全班職工認真分析,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七、員工安全職責
1、每日按要求佩帶使用勞保用品。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
3、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應急救援演練,增強安全意識,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5、發生突發事件,能夠迅速引導顧客疏散,安全逃生。
八、廚師長安全職責
廚師長是廚房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其安全職責:
1、組織廚師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
2、組織廚師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操作規程;
3、督促廚師嚴格遵守和落實廚房的各項安全制度;
4、組織廚師經常清理灶具,煙道,煙罩等部位,防止因積油引起火災。
5、經組織廚師常檢查燃氣管道,閥門及灶具連接處是否有漏氣,發現隱患及時排除或報告。
6、保持廚房消防器材完好,熟練使用滅火器(毯)。
7、下班前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后下班。
九、廚師安全職責
1、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遵守廚房的安全防火,安全衛生制度,防止烹飪期間發生火災。
3、進入崗位,先檢查崗位灶具是否安全,點燃燃氣時必須遵守用火(氣)規則。
4、嚴格遵守廚房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
5、熟練使用滅火器(毯);
6、離開崗位要關火,斷氣;
7、遇有火災和險情,及時報告和處理。
十、營業區域安全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營業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給顧客營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營業期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上鎖和占用,消火栓、滅火器、疏散指示標志等嚴禁遮擋。
3、在電閘箱、電插座、照明燈具等用電器50厘米內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4、安裝的電器及使用的電源線,必須選用阻燃型,并符合國家標準的電氣設備。電氣安裝必須由正式電工安裝。
第三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強化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素質,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營造良好的企業安全文化氛圍,使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餐飲業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相關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素質的一個重要環節和手段,各級管理人員應予以高度重視,常抓不懈。
3、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部門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部門應按規定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所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當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部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教育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崗位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8、部門管理人員應當教育和督促所屬員工嚴格執行餐飲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范,應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9、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組織機構由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各部門培訓領導共同組成。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
組長:郝建偉
副組長:薛楠
組員:鄭露、麥春燕、邵滿紅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機構的工作職能
(1)餐飲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負責新入店員工的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部門級、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協助安全生產辦公室對新入館員工的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新員工進行餐飲業《員工手冊》內容及相關制度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進行備案登記,并填寫培訓記錄表留存備查。
(3)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小組領導負責對新入館員工的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部門員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4)各部門領班或培訓人員負責對新入店員工的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更新設備后的專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內容
1.國家、地方各級政府、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規定;
2.餐飲業及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必備的安全防護常識;
3.崗位安全操作知識和技能;
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5.崗位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應急預案、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及安全撤離路線;
6.餐飲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象及時間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對象是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在崗員工(含臨時工、實習生)、從事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新入館員工(含代培人員)。
餐飲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的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入店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上崗、離崗6個月以上的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從業人員接受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本單位的專門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課時不少于國家規定的時間。
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采用課堂講授、視聽教學、案例分析、分組討論、操作示范、現場培訓、問卷調查、參觀考察等方法進行。
具體形式有:
1、課堂講授:培訓員根據培訓要求準備授課講義和試卷,對所授內容進行講解,受訓人員對培訓內容作筆記備考。
2、視聽教學:利用多媒體、音像制品等對受訓人員進行培訓,取得直觀教學效果。
3、案例分析:通過對餐飲業以往發生事故或工傷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傳授應對措施,提高受訓人員應變處理能力。
4、分組討論:圍繞某個安全主題組織受訓人員進行分組討論,集思廣益,并對討論結果進行陳述和點評。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員工結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示范,規范員工(特別是新員工)的操作程序。
6、現場培訓:結合崗位工作特點組織現場培訓,邊學邊練,使受訓人員達到崗位工作要求。
7、問卷調查:結合安全生產活動或公眾關注的安全話題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和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跟進培訓。
8、參觀考察:組織安全生產相關人員進行參觀考察,取長補短,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人員,應進行培訓后的考核,考核合后方可上崗工作。同時簽訂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2、考核辦法:采用試卷答題、口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評等方式進行,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崗工作,考核不達標的需進行再次培訓考核,直至達標為止。經二次以上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或調離原工作崗位。
3、培訓考核時間: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標:每名員工明確崗位安全職責,知標準,懂防范、會操作。
七、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管理
1.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工作的要求,結合各部門實際工作情況,編制當年度餐飲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確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訓的對象及內容。
2、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及各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根據培訓要求,負責培訓時間及培訓場地、教具、設備的安排工作;負責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記錄以及收集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的反饋信息。
3、涉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相關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培訓計劃和授課要求,安排授課人員到場實施相關內容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負責出題考核及閱卷登分工作。對授課質量差、反饋效果不佳的授課人員,安全生產辦公室有權要求相關部門予以調整,相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據特種作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由指定的專門培訓機構負責。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注冊檔案及相關信息;負責編制特種作業人員年度培訓計劃,依據《操作證》的有效期限,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考核,并將考核成績備案。
5、新入店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崗工作。
6、各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的要求,配置相應數量的部門及崗位培訓授課人員,負責本部門或所屬崗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7、餐飲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結合每月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各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及崗位操作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或未經培訓上崗和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情況,將追究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予以通報批評和相應處罰。
8、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費的計劃、安排及使用,《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參照餐飲業培訓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9、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是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附件之一,解釋權在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10、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節安全生產檢查
一為了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使廣大員工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想,保障消費者生命和財產安全,切實將安全生產工作做到組織落實,責任落實,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杜絕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望各部門、各位主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比照遵從: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要求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代理人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負責對各部門的每個季度前一個月和每年四個重大節日前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布置和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代理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認真組織落實公司關于每個季度和年內重大節日前的部署檢查工作,進行認真檢查,除此之外還要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出對門市季、月、周的安全檢查制度,并協助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每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嚴格執行門市季、月、周、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生產檢查外,還要制定每日日常、班前、班后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根據具體情況檢查重點安全部位、電氣設備、插銷插座、用火用電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各項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常閉式防火門等,堅持每日巡查制度,落實登記,對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以確保公司員工和財產安全。
三各部門檢查的內容
檢查部門安全生產是否有專人管理,有無明確分工檢查部門負責人是否針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相關教育,并保留教育記錄。是否建立和留存安全生產檔案和檢查記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
對新招收的員工、臨時工是否進行安全教育,不低于24H,崗前教育培訓是否有記錄
各部門堅持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每次檢查日期,檢查人員都應該詳細記錄
檢查特殊工種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根據平時檢查記錄對使用設備安全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檢查出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糾正、解決。
對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應定出計劃期限解決。每次檢查要有重點,有標準,有記錄,要評比計分列入本部門考核內容。
所有機械設備應按規定標準裝配安全防護裝臵。防護裝臵不全或沒有防護裝臵,不得怕麻煩而私自拆卸防護裝臵。對于單位新添設備,由于防護裝臵不全,部門應立即向管理部門反映。
根據季節重點檢查,尤其是夏、秋兩級,重要部位內的電氣線路,設備要詳細查看,線路因老化可能引發火災,應及時更換,絕不延緩。
所有機械、設備=壓力容器、電梯、動力設備,都要定時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不準帶故障運行和超負荷運行,如發現問題,應立即與電工和專業人員聯系,并督促解決
第三節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確保場所現有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完好,結合門市實際情況,制定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制度:
一、門市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動報警系統及相關設備、自動滅火系統及相關設備、消火栓(室內外消防栓及水泵結合器)系統及相關設備、防火分隔物(防火墻、防火卷簾、防火門)、應急疏散設施(通道、出口、照明、標志標識等)、消防器材包括移動式滅火器、消防救護器材(隔熱服、滅火毯、消防斧、救護繩、手提應急燈)等
二、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有安保負責,維修保養由工程部及相關協作單位負責。所有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挪用、埋壓、圈占,門市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維護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
三、消防報警系統:
1.消防報警系統得日常管理和維護由大廈監控中心負責
2.火災報警探測器一般場所每3年清洗保養一次(按比例分批進行),污染場所(廚吧操作間等處)每年清洗一次
3.大廈監控中心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熟練掌握設備性能及操作規程
四、防火卷簾、常閉式防火門
1.工程每月協同大廈對防火卷簾系統元器件進行檢查并除塵,每季度按照設計標準對防火卷簾、長開式防火門進行功能測試,及時排除故障。
2.工程會同大廈維保單位每季度對機械原件進行一次檢查保養,確保功能完好
五、防、排煙系統和正壓送風系統
1.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所有正壓送風口巡視檢查一次
2.大廈工程部每半年對送風口電氣元件機械配件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檢查風機的狀態,及時消除系統故障
六、排煙系統
1.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排煙閥、排煙口及控制線路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2.每半年對排煙系統進行一次維護保養
七、固定滅火系統
八、消火栓系統
1.安保每日對室內消火栓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2.工程每月對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器進行維護保養,確保系統處于正常狀態,與大廈協調按照設計標準進行聯動測試并做好記錄
3.會同大廈每月對消防水箱水位以及高低壓消防管壓力進行檢查并加強日常巡視
4.會同大廈對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處進行入冬前的防凍保養水噴淋滅火系統由大廈進行測試保養,保持溝通
5氣體滅火系統:每半月對滅火器材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加強日常巡察,及時發現問題并妥善處理;按消防法規要求定期送專業檢修單位進行檢測檢修。
九、安全疏散設施
1.安全疏散通道確保時刻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不得隨意堵塞、封閉
2.疏散指示燈(標志)、應急照明設施不得隨意改動位臵或擅自摘除
3.防火門作為防煙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隨意摘除或損壞,應按照其設計標準確保其正常使用
安保人員每日對用火用電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標志、防火卷簾門、常閉式防火門、消防設施器材、安全疏散標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對損壞或故障設施及時保修,確保功能完好,并認真填寫《防火巡查記錄》。
第四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目的:為了加強管理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統一發放標準,保護工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制訂本規定。
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范圍
限于本店專職從事需要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的員工。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1、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保證工作質量的輔助措施,不是改善生活的福利待遇,不得任意擴大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范圍,增添項目,提高標準,縮短年限,也不得將勞動保護用品折發現金。
2、要發揚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實加強管理、厲行節約、修舊利廢,做到物盡其用。
3、發給個人的工作服等勞保用品由使用人妥為保管,在工作中穿著使用。調離或改變工作性質時,對工作服等耐用勞保用品要及時收回,丟失者應按使用年限折價賠償。
4、同時兼做幾種工作的,以主要從事的工種為標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5、購置勞動防護用品的費用,在“公務費”中的“雜項費用”中列支。
6、對本辦法中未列,但必須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其他特殊工種,可根據本辦法的配備原則,制定配備辦法,上報店審批后執行。
三、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
1、建立總公司與各店的分級采購制度,重要的施工機具必須由店統一采購;
2、 “三證”齊全:
⑴實行許可證制度的產品應有生產許可證;
⑵產品合格證或產品檢驗合格證;
⑶安全監定證。
3、租賃或采購二手設備時,必須進行性能鑒定或檢測。
4、計劃投入。根據國家有關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標準、,制定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和所需經費。
5、外出采購。由總公司采購部門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配發計劃,派人到商場或廠家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6、檢查驗收。指定安全生產技術部門或者管理人員對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驗收,對具有國家或行業標準標識的合格證的產品接收,無合格證的產品不得接收。
7、入庫保管。對驗收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予以入庫,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或損壞。
8、請領配發。依據國家和行業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標準,按時、按量向員工發放,并由請領員工簽字。
9 、佩戴使用。生產經營單位經常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要求員工上班時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10、報廢更新。對已達到使用年限或過期的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報廢更新。
11、檢查處罰。對上班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并處經濟處罰
第五節安全生產獎勵和處罰制度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提供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⑴職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后積極進行搶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集體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衛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⑻對認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提供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起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
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范圍使用設備者;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⑹開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
第六節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對人身和財產的危害,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消費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或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③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
3、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事故造成人員傷害需搶救的,撥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時將傷員送附近醫院救治,并墊付醫療費用。
4、保護現場。在調查組人員進入現場前,如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物證時,應作出標記或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
5、積極組織人員參與或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人員,勘察現場,詢問相關知情人,查清事故原因,確認事故性質和責任,對事故的責任人(含職責范圍應負的安全責任人)作出處理。
6、總結汲取教訓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處理結束后,分別召開有關人員會議,通報情況,汲取教訓,改進措施,加強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第七節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委員會例會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由安全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總結安全工作,布置下步任務,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開會研究處理。
2、各部門安全領導小組安全例會每周召開一次。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召集、主持,也可根據情況班前或班后會召開。
3、各級安全例會必須專備會議記錄簿,認真記錄會議時間、參加人員及會議內容等。
4、由各部門委派一名有責任心,紀律性強的員工擔任安全員。
5、主要工作
⑴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的指示和工作布置。
⑵檢查本部門消防制度落實情況。
⑶指導本部門的所有人員,學會使用消防器材和組織客人疏散及自救的方法。
⑷掌握本部門消防設備,器材配置的情況,擺放位臵、數量,保證安全有效。
⑸檢查并整改消防隱患,及時報告領導。
6、例會檢查內容
⑴遞交本部門本月的防火安全檢查記錄。
⑵匯報本部門的防火隱患整改措施。
7、各部門對安全員的工作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并給予學習和訓練的時間保證。
第八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目的:為了響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對人身和財產的危害,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消費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一、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可分為三大類:
1.一般事故隱患:指在一定情況下,有可能導致一般性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隱患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能夠造成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
而且事故特征比較明顯,已經危及公司和人身安全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發現途徑和方式
1.在例行進行安全巡查、檢查時發現
2.隨即有人發現并匯報
3.已經產生先期征兆,特征比較明顯
三、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認真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執行,權責分明
2、落實每周安全檢查、每兩小時巡查制度,認真做好記錄
3、廚吧每日營業前后落實檢查燃氣、電器等是否有故障
4、人員所在部門、區域加大檢查巡查
5、安保人員落實執行自己職責,對場所用火用電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應急疏散標志、防火卷簾門、常閉式防火門、消防設施器材、校方應急標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在崗情況進行重點排查
6、認真分析研究公司容易發生事故的地點、設施設備,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的重點
7、對確定公司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部門、部位和設備設施,要加強管理力度,明確分管責任人,并落實到位
8、制定有效的容易發生事故的部門、部位、設施設備的防范和應急措施
9、各容易發生隱患的的負責人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回報事故隱患處理情況和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根據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方向
10、建立安全生產事故追究制度,公司各級安全負責人不得以任何原因不進行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部門、部位及設施設備的排查,如因此造成事故,將追究響應領導人責任,并按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與處罰,造成重大損失的將按法律追究其法律責任
11、公司各部門及個營運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12、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及安保部門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實施。
第九節各崗位人員操作規程
一電焊安全操作規程
1、電焊機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
2、必須嚴格執行按照生產廠家說明書制定的電焊機操作規程。
3、操作前必須按規定著裝,必須檢查電焊機及金屬臺接地線是否牢固。
4、操作前必須檢查電極夾鉗手柄處的絕緣是否良好、面罩玻璃遮光效果是否有效
5、操作前和作業后必須清理現場,防止火災發生。
6、禁止對油箱、油桶及易燃貯氣罐等危險物進行焊接。
7、電焊操作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二氣焊安全操作規程
1、使用氧氣瓶的安全要求
2、氧氣瓶的取送應指定專人負責,搬運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拉氧氣瓶時,用瓶嘴朝后并戴安全帽。
3、使用時垂直放臵,固定車支架上或手推車上,不要在日光下暴曬。
4、安裝氧氣表的順序如下:
⑴取下氧氣瓶的保險帽,短時間打一下閥門。
⑵檢查接頭帽、螺帽是否良好,將氧氣表固定安裝瓶上。
⑶松緩調壓螺釘,打開氣瓶閥門,如新裝軟管,需調整調壓螺釘,吹洗接頭,開氣瓶閥,避開氣表方向。
⑷裝軟管時,注意不要將氧氣和乙炔氣管接錯,兩軟管顏色不一樣,新軟管使用前要吹洗排除管內滑石粉,裝好后用肥皂水檢查是否漏氣。
⑸安裝和開閥門時,各部件和使用工具不得有油污襯墊,不得用油浸潤。
⑹氧氣瓶和明火相距必須超過5米,嚴禁靠近油蒸汽管道和有熱源的地方。
5、焊接時的安全要求
⑴焊接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操作規程,懂得基本知識,非指定人員不得隨意焊接。
⑵工作前和工作中要經常檢查壓力表壓力軟管。
⑶根據實際需要選擇焊接槍、噴嘴,調整氧氣和乙炔壓力。噴嘴要裝緊,防止乙炔漏氣,噴出速度低造成回火氣壓低時,不要用氧氣代替乙炔勉強使用,
⑷點燃焊槍要先打開氧氣開關,后打開乙炔開關,停止時先關乙炔開關后關氧氣開關。
⑸使用點燃的焊槍時,務必謹慎不得將火焰指向人、氧氣瓶軟管。焊槍點燃時不得離開。即使暫停工作,也要關閉焊槍,掛在固定位臵。
⑹長時間不工作時,要關閉氧氣瓶,松緩氧氣表調整螺釘,放掉軟管中的氣體。
⑺長時間工作時,勿使焊槍噴嘴過熱而引起放炮,為此需將焊槍放入工作地點專設的水槽中冷卻。
⑻焊接盛過易燃物的容器,必須用熱堿水仔細清洗,打開蓋,才能焊接。焊接時最好遠離,工作時候再正式焊接,承受壓力或未加清洗的容器禁焊。
⑼室內或車內焊接要注意空氣暢通,工作中感覺有強烈乙炔氣味或其他非正常異味的,應立即停止操作,檢查合格后,再工作。
三和面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必須對和面機內進行察看,是否有異物,并用抹布擦凈后再打開電源開關,看其運轉是否正常,然后關上電源,再進行操作。
2、和面時,必須思想集中,關上和面箱蓋,再打開電源。
3、酵面吃堿時,必須停機,切斷電源,嚴禁和面時將手伸入和面機內。
4、和面完畢后先切斷電源,工作結束后必須做好和面機內外清潔工作,并把和面機蓋蓋好。
四絞肉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必須對絞肉機的絞軸、多孔擋片、刀片、螺母、電器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確保各部零件完好無損。
2、絞肉時嚴禁“手入絞肉口內”,操作過程中要思想高度集中,不能麻癖大意。
3、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情況,首先切斷電源經機修人員修理后,方可使用。
4、絞肉完畢先切斷電源,并且做好絞肉機內外的清潔衛生工作,以防交叉污染。
五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高空作業前,部門負責人必須到現場查看,提出安全注意事項,跟班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參加高空作業班組負責人接受任務后,及時清理作業場地,提出安全施工方案,交部門審核后實施;
3、高空作業中配備的器械必須檢查其安全性能,每一班次前后必須認真檢查其安全性能,確保萬無一失;
4、高空作業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負責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上報部門跟班負責人;
5、高空作業各班次,應做到人走場清,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高空作業完工后,清理施工現場,安全器械做好保養維護工作后交回倉庫。
六切肉、刨片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應先觀察機器內是否有異物,并用清水先清洗干凈,打開電源看其運轉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報修。
2、操作時思想集中,遇有卡、塞、堵現象,立即切斷電源,嚴禁在機器運轉狀態下用手直接處理,和插入機器內。
3、操作完畢后必須將機器清洗干凈,并蓋好機蓋。
4、操作完畢后周邊衛生必須清理干凈。
七燃氣灶安全操作規程
1、燃氣灶具、管線必須做到專人負責、檢查,用后不忘關閉燃氣開關
2、使用中,發現漏氣時,先關閉開關,嚴禁動用明火或開電氣設備,立即開窗通風,通知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3、燃氣管線、開關等嚴禁私自拆卸、移位,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維修。
4、點火后,不得離人,防止火焰意外熄滅而造成事故。
5、爐灶旁嚴禁存放易燃物品。
6、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會使用各種消防器具。
第十節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為加強用火區域的安全管理,防止在用火期間發生火災,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明火在動火前必須到保衛部辦理《動火證》并按動火證中的要求動火。
3、動火單位在向保衛部申請動火前,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主管安全的人員,要到用火現場查看,落實安全措施后去申請動火,動火期間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電氣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正式焊工證,動火前要準備好滅火器和水,滅火器不少于2具。
5、動火現場,凡熔珠、焊渣可能濺落地方的易燃,可燃物必須清理干凈,在樓層中動火的要嚴防熔珠、焊渣沿孔洞掉落到下層引起火災,室外遇有5級以上風速應停止動火作業。
6、施工現場焊接作業時,不準同時進行刷(噴)油漆作業。
7、動火期間必須設定看火人,看火人要時刻密切監視焊花濺落的區域,發現火險立即處理。
8、有缺陷的焊機,電源線,把線不準進入作業區。
9、營業期間禁止動火。
10、動火結束,用火單位,建設施工單位要及時清理用火現場,確保無火災隱患,看火人檢查無余火,半小時后方可離去。動火人將動火證教回保衛部。
11、用火申請登記表,動火證只限一個地點,規定時間內使用,變更地點和超過規定時間動火證無效。
第十一節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⑴為加強日常用電管理,防止用電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對本系統供電線路進行年檢,對年檢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⑶在經營場所內,禁止私拉亂接臨時電源線,需鋪設電源線路必須由主管部門批準,由正式電工安裝。
⑷各部門要有:用電器,插銷座,電閘箱,電源線的部位做為安全管理重點部位,并指導員工重點防護。禁止在插銷座,電閘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碼放物品時與插銷座,電閘箱要留出安全距離,嚴禁商品壓埋電源線,電插箱和電閘箱。
⑸營業用電和辦公區用電,下班后一律關閘斷電。非營業用電冰箱,冰柜,飲水機,電熱壺等不間斷用電器,確因工作需要到保衛部備案,落實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問題。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電器,須報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廈內禁止私自使用電熱器具。
⑺達到報廢年限的電器及偽劣電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裝電器的輔助材料如電源線、插座、電閘等應迭阻燃型,多孔電插座要帶過載保護器,并且是國家質量認證的合格產品。
⑼在經營場所內需接臨時線的,應到主管部門申請,獲準后,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臨時線,臨時線的安裝標準與時間按北京地區電器安裝工作規程規定執行。
⑽商場(超市)經營場所內使用的電源線路一律選用阻燃型雙護套線,有人踩踏或觸碰處的送電線路要采取穿管或做護槽板等保護設施使用單護套線要穿管或護槽防護。
⑾用電器發生故障時,要及時修復,禁止電器帶故障運行。
⑿售貨廳內的商品電器,如:微波爐,電飯鍋,電熱杯等,做展時可通電,非展示時應斷電。禁止用商品電器熱飯、熱菜,燒開水等進行非營業使用。
⒀餐飲部門使用的電炸鍋,電餅秤,烤爐,烤箱等大功率用電器在使用時應有專人看守,對送電線路,電器開關,及用電器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⒁經營場所辦公區域所有用電器都要接受電氣主管部門和保衛部門的安全檢查。
第十二節安全用氣管理制度
⑴為加強對燃氣使用和燃氣設備的管理,防止發生爆炸和火災事故,根據現行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⑵燃氣設施的主管單位和使用部門要加強對燃氣設施和燃氣使用的管理,必須確定一名領導負責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并將責任制落實到人。燃氣使用部門必須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燃氣的日常安全檢查。
⑶燃氣場所的管理人員、使用人員必須懂得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過專業培訓合格。
⑷使用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后開氣。蒸箱、燃氣灶、茶爐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及時采取通風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下班前關閉總截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⑸對燃氣設施,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對接頭處進行檢漏;對使用的軟管到規定的時間和發現變硬開裂時都要及時更換。
⑹對燃氣灶具等設施,每季度要檢查維護一次,半年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將情況寫入防火檔案。
⑺在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雜物,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⑻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管道燃氣表房、廚房、茶爐房等使用燃氣的地方,必須安裝氣體泄露檢測設備。使用燃氣場所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在斷氣情況下,按照國家規范安裝。在有燃氣設施的場所及附近施工要嚴格消防報批手續,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況下,按照國家規范安裝。在有燃氣設施的場所及附近施工要嚴格消防報批手續,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況下方可施工。
⑼天然氣使用單位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消防主管部門,并存入本單位防火檔案。
⑽違反本制度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1
1、自覺參與隊組每周一次的安全學習,堅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
2、刻苦學習技術業務,堅持科學養路,嚴格執行養護安全操作規程。
3、不準違章、冒險作業,采料時嚴禁挖神仙土,如有違章、冒
險現象,一經發覺馬上訂正。
4、出工前應穿戴好安全標志服帽,同時檢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隨車出工時,要按規定乘坐,放置好工具,嚴禁談笑戲鬧,車未停妥時,嚴禁跳車、扒車。
6、平原地區作業隨小四輪和拖拉機帶拖斗上下班時,嚴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欄桿的空拖斗只許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許乘坐二名裝卸工,其它載貨拖斗一律不許帶人,不許超載超坐。山區視狀況而定,但原則上嚴禁小四輪和拖拉機拖斗帶人。
7、用鎬開挖路面時,應并排前進,左右間距須保持一米,避開對面作業,如必需對面作業,相互間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大路修理作業時,應在作業區的`二頭離作業場所10-15米處,放置安全圓錐柱(墩)或紅白相間的施工標志牌,彎道應適當放置遠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時還要牽線劃塊作業,以保證養路工作時間順當和安全。
9、在路上作業中不準來回奔跑相互打鬧玩耍,不準在大路上乘坐和休息,隨時留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狀態。
10、雨季要堅持值班巡路,發覺塌方阻車問題應做好標志,同時馬上報告上級,組織力氣搶通,并保持水溝暢通準時清理路面雜物。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2
1、安全教育制度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3)公司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2、安全培訓制度
公司新進場的職工,必須接受公司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3)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勞動用品發放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為保障員工安全生產,加強勞動保護,合理使用勞動護品,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類勞動護品由公司統一購買并進行管理,發放部門要建立個人領用卡(或檔案),領用者要在卡在簽名。
(2)購買勞動護品要本著實用、耐用的原則,切實起到保護職工健康的作用。
(3)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勞動護品配備標準和時間發放。
(4)勞動護品是保障員工健康安全的維護品,生產崗位必須嚴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勞動護品,不得將勞動護品變為家庭福利。
(5)如遇特殊情況,需用特殊勞動護品時,使用單位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配置。
(6)生產部根據崗位不同或崗位調整情況,在規定的范圍內,靈活掌握發放崗位及標準。
(7)新入廠員工試用期滿后可享受勞動護品,離職或被辭退員工要將崗位固用勞動護品上交,辦好各項交接手續后方可離廠。
(8)對從業人員每月發放營養保健品或崗位津貼,盛夏季節發放降溫費。
4、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必須達到安全生產,防止各類事故發生,特定本安全制度:
(1)各種機械設備,必須設置有專業技術的人員專人操作,專人看管,實行掛牌制度并有明確的安全操作規程,同時設備四周必須設置可靠安全防護裝置。
(2)各種機械設備要實行定期進行檢測、維修、保養。設備使用完后要及時切斷電源,同時進行設備的衛生清理,保持設備的整潔。
(3)購進的設備要進行驗收檢測,要按設備的說明書要求掌握操作要領,設備驗收時要有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書和產品合證書,通過驗收,要保證設備完好無損、資料齊全。并檢驗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4)要按規定不超齡使用設備,設備到期后立即報廢。
(5)不向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和生產廠家購買和出租各種機械設備。
(6)設備的拆卸和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和單位進行拆卸和安裝,并由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和單位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的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制度,嚴格把好個人防護用品的購置關,根據各工序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制定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表,合理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做好發放個人防護用品的登記和管理。
(2)必須做好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并形成制度長抓不懈。
(3)車間工人必須參加結合本單位職業病危害的特點而設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應設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訓資料。
(4)產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應采用密封、通風、吸塵、凈化等防護措施,并與生產設備同步運行。
(5)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選購、運輸、貯存、使用及銷售管理制度,選購原材料應以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為原則。
6、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
(1)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材料有無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搬運手段等情況。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
隱患整改制度:
(1)通過檢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任部門應及時予以消除;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單位的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人員。
(3)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4)對于涉及其他單位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以及分廠、車間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安全部報告。
7、安全作業證制度
(1)加強安全作業證的管理,保證職工持證上崗率達100%。
(2)安全部負責安全作業證的發放、復核,特殊工種安全作業證由安全部統一到上級部門辦理。
(3)凡是在生產崗位獨立上崗操作的所有人員,一律憑《安全作業證》上崗作業,無證嚴禁上崗獨立操作。
(4)熟知本崗位生產原理、工藝流程,懂得安全裝置、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會正確使用,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考核合格。
(5)安全作業證不準轉借、涂改和損壞,要妥善保存。
(6)對安全作業證的檢查是各級安全檢查的重要項目之一,對持證者的安全檢查考核情況,由安全檢查人員及時填入安全作業證內。
(7)本證若丟失,應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材料,經本單位領導或安全員審核鑒定后,報安全部補發。
(8)凡是具有下列問題之一者,則吊銷其“安全作業證”。 ①在要害崗位工作剝奪政治權力、被管制、被判處緩刑或監外執行者。
②在要害崗位工作被開除廠籍留廠察看者。 ③精神病患者。
④因責任心不強,違章操作而造成重大事故者。
(9)凡是被吊銷其安全作業證的人員,半年之后,需要復崗的,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予以核發。
8、安措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費用投入保障制度為了確保公司安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公司安全費用投入得到保障,特制訂本制度:(1)安全費用類別本公司安全費用包括安全培訓費用、安全檢查費用、安全設施購置及維護費用、安全防護用品購置費用等,由財務部統一統籌安排。
(2)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保障措施企業的安全費用由安全部統一安排,經總經理審批后,各單位自行提取,由公司財務部應保障費用的落實。
(3)投入年度計劃和檢查落實各單位在年初應對本單位的安全費用投入作出全年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并由公司安全部負責檢查落實
9、事故報告與處理制度
(1)凡發生事故,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的領導報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
(2)發生事故的部門,應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單”,按規定的時間上報有關部室和分管領導。報告上交時間:一般事故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不超過五天。
(3)發生重大事故,由生產部寫出“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書”按規定逐級上報。
(4)不論事故大小,事故單位負責人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召開事故分析討論會,本著“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調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教育,吸取教訓,制定出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簽署意見后,上報有關部門。一般事故由車間或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批準。微小事故由車間部門處理,報生產部備案。
(5)事故發生后查不出責任人時,由事故單位專責人擔負一半責任。無專責人時,由單位領導負擔一半責任。
(6)發生事故后,視事故責任人對錯誤的認識態度及表現予以不同處理。對能主動承認錯誤,虛心檢討,領導批準,可以從輕處理,對隱蔽事故情節,推卸責任,嫁禍于人者,加重處分。
(7)對事故責任者給予制裁,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8)公司建立事故檔案,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如現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鑒定、化驗分析、會議記錄、旁證材料、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
(9)發生事故,各生產車間和各部門負責人不得隱瞞,并對事故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及時性負責。
(10)各單位負責人要及時解決和向上反映各類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若不予解決,或拖拉、遷就,有關人員將對后果負責。
10、消防管理制度
(1)貫徹公司防火安全小組的指示,規定,布置、檢查、落實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和有關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知法懂法,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對違規行為敢于制止。
(3)負責制定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并認真貫徹落實。
(4)隨時向防火安全責任人匯報消防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提出合理化意見。
(5)遇到火險、火災,迅速及時組織撲救及人員和物資的疏散與搶救,事后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搞好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善后工作。
(6)建立義務消防隊,明確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7)定期對本部門、項目管轄區域進行安全檢查,要善于發現問題,如發現隱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備案。
(8)發生火災后,立即組織撲救,并協助有關部門追查火災事故原因。
11、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1)公司各部門、處室、班組對黨和國家有關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精神,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根據公司頒發的《各崗位人員安全施工責任制》精神,按照執行程度,在安全獎發放時給予考核,按人均獎額的10%~20%進行獎懲,并按責任大小區別對待,或者隨時單獨獎懲。獎懲部門及金額由安監處提報,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安全監察人員應對安全管理、施工、行車等負責,對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指示在本公司起到宣傳、貫徹、監察作用。對違法、違紀、違章的現象和行為必須堅決制止,辦事公正。反之,工作失職、感情用事,營私舞弊、信息失真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每次扣罰50-200元。
(3)公司各管理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做好安全管理的各個方面。對公司制定的各種安全制度自覺逐項逐條地落實。由于崗位失職而造成安全、文明施工影響,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每次扣罰50-100元。
(4)安全工作是技術工作的重要組成體、技術措施(包括工具材料、工藝、方法等)必須保證施工的安全。由于技術措施不全、不善、不當、影響施工順利進行時,對責任人根據造成不良影響程度給予處罰。
(5)技術資料必須完整、精確、校審批手續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對責任者,每次扣罰50-100元。
(6)工程施工前,必須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未經技術交底的人員不應參加施工。違者每次扣罰隊、現場負責人或隊技術負責人100-150人。
(7)發生事故,必須認真對待,未經具有決策職責的領導同意,不得破壞事故現場,必須保護好事故現狀,并積極配合如實提供發生事故的真實情況。同時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級報告,盡力搶救傷員。違反時追究隊長、安監等相關人員的責任,并予以從嚴處理。(8)現場負責人、安全員對發現違章作業不糾正,不制止者,與違章者等同對待,每次扣罰50元。
(9)在安全活動時如發現無故不參加或敷衍了事則由安全員視其態度進行處罰,并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10)安全習慣性違章滿三次(雖不造成事故)不管任何人取消半年獎金的50%,如超過三次則取消全年獎金的60%的考核辦法,采取累計方式,全年考核。
(11)現場施工人員不按安全規范要求施工,每次扣罰50~200元。
12、安全交底制度
(1)工程項目開工前,該項目的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底工作。項目經理接受公司總經理的交底,項目其他人員接受項目經理的交底。
(2)分包隊伍進場后,總包方項目經理必須向分包方進行安全技術總交底。
(3)職工上崗前,項目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做好該職工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項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險源交底及監控工作。
(4)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工種變換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要完整,并有針對性。
(6)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記錄在統一印制的表式上,寫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種及交底時間,簽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7)各項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執一份。
13、動火管理制度
(1)一級動火的范圍:
禁火區域內:油箱、油罐、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的申報程序:
a、申請應在一周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作無證動火。
b、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負責人填寫,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申報二級審批動用明火作業的范圍及程序:
(1)二級動火的范圍: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明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
(2)二級動火的申報程序:
a、申請人應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作無證動火。
b、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申報三級審批動用明火作業的范圍及程序:
(1)三級動火的范圍: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焊割等明火作業。
(2)三級動火的申報程序:
a、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十五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作無證動火。
b、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經分公司或工地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節假日動火申報必須升級申報。
14、特種作業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由項目部根據生產實際上報安全質量環保部需培訓的特殊工種的種類及數量。
2、安全質量環保部統一做出年度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名單,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3、安全質量環保部協助人力資源部和地方安監部門對特殊工種進行培訓、考核、成績合格者,發給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無證書者不準獨立操作。施工中出現一次安全事故者,調離原工作崗位。
4、對特殊工種培訓后,建立檔案,保存在安全質量環保部。
5、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按規定年限進行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準上崗作業。
6、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二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崗位工作。
7、項目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前安全生產教育,并經常對特種工進行本崗位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要按規定發放,并督促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8、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或改借。特種工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允許擅自離崗或讓別人代替上崗。
15、帶班制度
1、施工現場領導帶班,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2、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3、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到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
4、排查隱患并要求相關人員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按期復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
5、嚴格落實“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6、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領導要立即組織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
7、認真記錄檢查問題,并由現場相關人簽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班。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3
1.0目的
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批、發布、使用、評審、修訂、檢查落實方法,確保所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完善和執行。
2.0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所有部門(車間)及崗位。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編制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批準發布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3.2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組織每年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及執行情況、適用情況檢查、評估,編制評審(估)報告。
3.3辦公室根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匯總清單后,負責文件的發放。
3.4各部門、車間、班組及時宣貫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將本公司適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傳達給相關方。
3.6各部門負責修訂意見的提出,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修訂,修訂后由總經理批準發布,并發放到相應的工作崗位。
4.0程序
4.1編制程序
4.1.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編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協同各辦公室門、車間進行編寫,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發布執行,由辦公室保管。
4.1.2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助各部門、車間編寫,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發布執行,由辦公室保管。
4.2內容
4.2.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至少包括目的、職責、工作內容或程序、記錄等。
4.2.2安全操作規程內容應包括:
正常開、停設備操作程序;
各種操作參數、指標的控制;
安全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接觸化學品的危險性;
個體安全防護措施;
風險分析、評估、控制內容。
4.2.3企業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或投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4.2.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
各部門編制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交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審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發布實施。
4.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使用。
4.3.1批準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由辦公室發放到相關的部門、崗位,各部門及各級人員應遵守、使用。
4.4評審。
4.4.1由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由辦公室、安全管理辦公室提供評審會議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4.4.2由安全主任記錄評審結論。
4.4.3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的實施。
4.5修訂
4.5.1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根據評估、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績效評定結果;
其他相關事項。
4.5.2文件修訂形式。
根據文件修改通知單(內容),持有文件者進行手改,并填寫修改記錄;
根據發放的文件修改頁,持有文件者進行換頁,并填寫修改記錄;
根據新發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憑原文件進行更換;
對于改版、發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廢止。
4.6宣傳培訓。
4.6.1安全管理辦公室及時組織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后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0關聯表單
5.1《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5.2《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安全培訓記錄表》
5.3《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考核試卷》
5.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和執行檢查評估記錄表》
5.5《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檢查評估報告》
5.6《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和執行檢查評估記錄表》
5.7《文件發放記錄》
5.8《文件修訂計劃》
5.9《文件修訂記錄》
6.0附則
6.1本制度解釋權歸辦公室。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4
為了維護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生產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 員工必須服從生產調度,要有積極的工作態度,不得消極怠工;
二、 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三、 進入廠區應著工作服,男職工不留長發、胡須,女職工不化濃妝,不準穿裙子,留長發的必須帶工作帽,并將長發放進帽子里;
四、 生產中不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不得影響正常生產;
五、 車間內嚴禁吸煙:發現煙頭1個罰款20元,可累計;
六、 要愛護公司的'設備、工具及其他公共財物;
七、 嚴禁酒后上崗,嚴禁在車間內追跑打鬧;
八、 員工工作時間外出必須向車間主任請假,填寫假條,批準后方可外出;
九、 上班時間不得隨意回宿舍休息,如有特殊情況做特殊處理;
十、 車間內的手工工具、電動工具專人專管專用,下班時要檢查手工工具的使用狀況及電動工具的工作狀態,要及時保養,如發現問題須及時向車間主任反映,不得私自拆修,以保證正常生產;
十一、下班前要打掃衛生,保持車間內的環境衛生;
十二、安全用電、節約用電,非專業人員不得私自亂接。使用機器設備的相關人員下班后必須切斷電源,保證安全;
十三、員工要互相幫助,團結友愛,禮貌待人,嚴于律己;
十四、在生產中如發現其他問題須及時反映,不得隱瞞;
十五、材料堆放整齊,成品堆碼規矩,注清標識,不同風管應用標志性物品區分,不得亂放,風管必須標注清楚其系統號及規格型號,不標注、標注混亂、標注不清的每件罰款5元。可累計。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為加強醫院安全生產工作,促進醫院全面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領導負責制,醫院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條 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單位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醫院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處理。
第五條 醫院下屬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都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有站長(或室長)參加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或管理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應根據管理部門的要求,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條 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完善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帶頭自覺遵守。
3、落實安全目標管理工作。按時制訂醫院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計劃,通過分解目標,落實責任。組織對各部門指標完成情況和開展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4、組織搞好每年的.“安全生產宣傳月”活動,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特別是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
5、經常深入科室指導工作。適時組織實施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兩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單項檢查。
6、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要有書面記錄,一經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發出書面整改意見,要求限時整改,并對整改情況實行跟蹤督促。
7、按有關規定,及時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工作。
8、幫助各科室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9、向各部門通報安全生產工作及情況。
第七條 醫院下屬各科室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各項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能,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落實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就有關事項作出決定,并深入基層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3、建立健全和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與相關單位和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責任,分解控制指標,實施考核獎懲,及時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
4、加強安全生產機構和隊伍建設,安全生產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必須與本科室所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任務相適應,督促落實安全管理力量,開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5、建立事故預防體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進安全生產的科技創新,做好安全評估工作,切實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
6、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及時排查確定本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制訂整改計劃,按規定完成整改任務,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
7、嚴格事故統計報告,嚴肅查處各類事故,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各類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及時結案,事故結案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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