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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時間:2024-04-28 17:55:1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職業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職業活動過程中發生的對勞動者身體及生命財產嚴重危害的事件。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在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能夠安全、迅速、有效的排除險情,及時組織救援和調查處理,保證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達到防止次生災害,減少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傷亡和損失的目的,根據上級職業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和賀駝煤礦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職業衛生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生產經營過程中因各種職業病危害危險因素引發或可能引發各級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則

  (一)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三)堅持統一指揮的原則。

  (四)堅持自救互救的原則。

  (五)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

  五、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我公司主要從事化工產品的生產與經營。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等重大危險源。以上重大危險源一旦引發職業病危害事故,往往會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危害程度極大。

  所屬部門應根據各作業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引起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特點,確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目標。

  六、職業病危害事故級別

  按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嚴重程度、災難的可控性和影響范圍,職業病危害事故分為三類:、

  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5人以下的,或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造成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的。

  七、組織領導及機構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為加強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保證受災現場各個系統高效、快速運轉,成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具體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成如下: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副總、安全副總、總工程師及其他副總

  成員:各部門部長

  (1)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①統一領導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②協調與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機構以及各救援部門、施救單位之間的關系。

  ③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決策、組織、指揮等工作。

  ④其他工作。

  (2)應急救援辦公室及職責

  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運行部,負責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生產運行部部長,成員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①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定,負責組織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綜合管理及協調工作。

  ②組織實施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規劃、預案等綜合管理工作。

  ③接收各類職業病危害事故報警,實施統一指揮,分級處理。

  ④督促、檢查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

  ⑤建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處置建議,報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⑥建立維護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分析預測重大事故風險,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

  ⑦其他工作。

  (3)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經理擔任總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現場應急搶險救災指揮工作。

  主要職責:

  ①負責制定搶險救援方案。

  ②組織指揮有關部門參與現場救援。

  ③組織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員疏散和安置工作。

  ④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及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次生、衍生災害的擴大,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⑤及時掌握和報告重要情況。

  ⑥寫出緊急處置情況書面報告,報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⑦其他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組及職責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9個應急救援工作組,各專業組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①通信聯絡組

  組長:生產副總

  副組長:生產運行部部長

  成員:生產運行部副部長及調度室人員。

  職責:負責信息的收集、匯報、傳達、反饋和聯絡等工作。

  ②搶險搶修組:

  組長:設備副總

  副組長:各生產部長、設備部部長

  成員:各生產副部長及其部門人員。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工作及搶險救援的物資供應和運輸工作。

  ③后勤、消防、安全、環保組:

  組長:安全副總

  副組長:安全環保部部長、綜合辦公室主任、質檢部部長

  成員:后勤部長、消防隊隊長、安全環保部及質檢部人員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設立警戒、保護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滅火及事故現場周圍大氣、水體、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等工作。

  ④事故調查組

  組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安全副總、生產副總、其他副總

  成員:黨群工作部、安全環保部、生產運行部、工程部、技術中心、企管部、綜合辦及工作人員和事故發生部門的部長、副部長、技術員。

  職責:負責查清事故的原因、責任者、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⑤疏散組

  組長:安全副總

  副組長:綜合辦、各部門部長

  成員:后勤部及各部門管理人員

  職責:指導員工從事故現場及周圍向安全地帶疏散。

  ⑥技術組

  組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工程部部長和技術中心主任

  成員: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安全環保部、工程部、質檢部、技術員。

  職責:為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事故原因分析、采取的防范措施提供技術支持。

  ⑦接待組

  組長:黨群工作部部長

  副組長:綜合辦公室主任

  成員:綜合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上級部門領導、記者、負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向新聞媒體發布事故消息。

  ⑧善后處理組

  組長:黨群工作部

  副組長:黨群工作部、企審部、綜合辦公室主任

  成員:黨群工作部、企審部、綜合辦公室等有關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受傷人員安置和財產賠償等善后工作。

  八、預警和預防

  (一)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1.預警級別

  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公司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2.預警信息發布

  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發現事故的人員應立即報告調度和主管部門。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后,各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3.應急響應

  (1)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3)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由該類突發事故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4)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通訊聯絡組、防護應急組、消防應急組、搶險搶修組、醫療救護組、現場警戒組、物質供應組等。

  (三)應急結束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四)恢復與重建

  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有關部門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2.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3.恢復重建

  根據事故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五)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同時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九、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急工作,包括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一)綜合辦公室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各室是應急救援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其它各部門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日常情況下,各應急救援隊伍按時組織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

  (二)財力保障

  財務部負責及時提供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

  (三)物資保障

  供應部負責應急物資采購、儲備,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

  安全環保部負責應急物資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負責保管和使用、維護。

  (四)醫療衛生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聯系義煤總醫院,確保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應急工作。

  (五)交通運輸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應急交通工具的安排,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六)人員防護

  公司籃球場和停車場為應急避險場所。公司各級人員,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有序疏散到應急避險場所。應急救援人員按照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十、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二)培訓教育

  安全環保部監督,各部門組織培訓,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應急救援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必要時,邀請專業人員對公司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

  (三)責任與獎懲

  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附則

  (一)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2

  一、為避免起重機械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發生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部門。

  四、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五、在救援過程中,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八、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市、鎮各有關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增強公司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重大職業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職工權益,特編制此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時應急救援與管理適用此制度。

  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源編制導則》以及國家、企業等相關管理規定。

  4.專業與術語

  職業病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5.職責

  5.1公司總經理對公司職業病管理負主要責任。

  5.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管理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

  5.3公司安全環保辦公室為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執行部門,全面負責現場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管理工作;負責職業病應急物資管理、維護保養工作監督

  5.4工會全面監督公司職業并防止工作,并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全面監督。

  5.5各車間負責配合安全環保辦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培訓,應急物資使用等工作。

  5.6公司采購部,負責對職業病防治,預防、以及應急救援所需物資進行采購。

  5.7公司財務部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所需費用進行支付。

  6.應急管理

  對主要職業危害場所,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發生職業危害時,作業人員可正確處置職業病應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訓公司安全環保辦,依據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對上述崗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工作培訓。

  7.2應急救援

  7.2.1應急救援原則:先救人再救物。

  7.2.2發生職業病事故時,公司依據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對職業病事故進行救援。7.2.3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部門有限保障應急救援工作。

  7.2.4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救援人員要保證自身職業健康安全情況下,去參與救援,嚴謹無防護措施參與救援。

  7.3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

  7.3.1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各車間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7.3.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時依據事故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7.3.3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應及時調整生產工藝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員進行啟動事故通風裝置或排風系統,確保降低作業環境職業危害因素。

  7.4應急物資管理

  7.4.1公司在浸出車間東臨設有應急物資,內設有防化服、正壓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劑回收設,并設有專人管理。

  7.4.2公司配備氣體檢測儀、呼救器等個體防護設施,以確

  保作業場所實時檢測,并定期測試,以保證作業人員安全。

  7.4.3浸出車間裝有溶劑泄露報警裝置、防護風機設備設施,定期檢測或保養,可保障作業場所安全。

  8.監督與處罰

  8.1對隨意動用應急物資的,公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2安全辦監督車間對安全防護措施維護保養監督,為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3安全環保辦,依據職業防護標準,進行配發職業防護用品,個人未進行正確佩戴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4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未及時依據相關規定處置的,造成嚴重傷害的,對主要責任人進行降職處分。

  9.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制度中未盡事項,或與國家相關規定沖突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確保物資裝備狀態良好,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應急救援物資包括井下各種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應急醫療設施和器具。

  三、職責:

  1、物管科、通風隊、機電隊負責各自范圍內的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

  2、安管部及工會負責應急醫療器材和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醫務所為具體負責單位。

  四、檢查、維護及保養管理

  1、物管科、通風隊、機電隊負責各自范圍內的.應急救援器材進行狀態確認,每月將確認表格報送安管部備案。

  2、由安管部會同其他職能部室定期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清點、檢查,督導各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更換、維修、保養。

  3、在定期檢查中發現應急救援物資毀損、丟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賠償。

  五、應急調用管理

  1、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應急物資裝備。

  2、特殊情況須經礦領導同意簽字后方可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不能立即歸還的,必須經礦領導同意簽字后三日內補齊。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綜合實戰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管理方針

  (一)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工作原則,及時排查,消除各類隱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產。

  (二)堅持“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工作原則,切實做好企業災變預防和搶險救災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戰備值班訓練工作,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三)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廣大企業干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災難事故對廣大職工的危害。

  (四)采用《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救援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企業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五)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救援隊伍管理

  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職急救援隊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應急管理專家隊伍。

  (一)專職應急隊伍管理

  1、服從企業應急指揮部及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指揮調動,參加企業應急救援工作。

  2、堅持理論武裝、作風錘煉,加強事故案例分析和救援經驗總結評估工作,不斷提高救援的科學性、失效性,按年度演練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救援能力。

  3、堅持專人24小時值班,其它人員24小時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實施救援行動。

  4、建立各項管理制度。

  5、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查清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損失,搶救事故遇險遇難人員,控制危險源。

  6、對事故現場進行恢復疏通等工作,確保搶險救災時事故現場的安全。

  (二)兼職應急隊伍管理

  1、組建兼職救援隊伍的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證照齊全,依法成立并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許可;

  (2)具備針對某一類或某幾類災害事故的救援裝備、器材、物資和專業技術人員;

  2、救援隊伍組建后,應設立隊伍負責人,明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并上報企業調度室備案。

  3、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職責包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3)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4)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5)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

  (6)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4、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定,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三)應急管理專家隊伍

  1、應急管理專家隊伍按照企業生產事故類別、自然災害類型和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劃分救援類型,確保應急救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制定本企業應急預案,部署各項防治措施和應急處臵工作。

  3、對突發事件分級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提出建議,并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4、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進行技術指導,參與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必要時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工作。

  (四)應急醫療隊伍管理規定

  1、應急醫療隊伍應配備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承擔安全生產事故和其它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及衛生學處理,傳染病、食物中毒和記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臵,以及相應的培訓、演練任務。

  2、應急醫療救援專用設備及常用工具,要做好維護、保養和報廢更換。

  3、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定,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4、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臵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臵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保證6人以上值班。小隊長必須參與上崗值班,有事時和小隊一起出動。

  (二)值班期間,上裝備前,小隊長要進行個人及小隊裝備全面檢查,符合規定后方可上車。“必須保證氧氣呼吸器完好,氧氣壓力不低于18MPa,小隊裝備必須根據小隊人員進行分工保管,嚴格按規定檢查、登記,個人和小隊裝備必須經常保持全、亮、準、尖、利、穩,不得短缺,保證100%合格和完整好用”。值班小隊人員聽到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做好出動的準備,保證1分鐘內出動。

  (三)值班人員作息時間,嚴格按小隊規定的《作息時間表》執行,任何人不得違反。

  (四)值班人員負責看守好隊內的裝備和設施,若值班期間發生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五)值班期間,室內衛生由各小隊宿舍執勤人員輪流打掃,室內必須保持清潔、整齊。

  (六)值班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若有重要特殊情況外出需請假的,必須向隊長匯報,礦長審批。

  (七)電話值班員不得請他人代替,必須聽清、記清事故電話,及時、準確傳達上級領導的指示精神,并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杜絕誤傳誤報事故電話或上級指示精神導致救護工作失誤。

  四、學習和訓練制度

  (一)學習和訓練做到年有計劃,季有安排,并有明確的目標和要求,做到學習和訓練相結合。

  (二)業務理論的學習和體質訓練作為兼職礦山救護隊日常工作來抓,每天除正常下井工作外,學習和訓練嚴格按每月工作日程表執行。

  (三)集體項目、演習訓練的項目,由兼職礦山救護隊根據每月計劃安排組織實施。

  (四)學習、訓練由小隊長組織實施,由兼職礦山救護隊隊長負責督促,訓練從基礎開始,結合實際,從難從嚴,從實戰出發,嚴肅認真,并具有實用性,要求紀律嚴明,認真做好記錄。

  (五)每次學習訓練課,課前課后要集合,認真安排工作任務和課后總結。訓練期間一定要嚴肅認真地完成安排的各項訓練項目。學習

  和訓練時,不得私自外出辦私事或遲到、早退、缺席,否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六)根據學習和訓練計劃,兼職礦山救護隊對各科目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嚴格按相關規定進行獎罰。

  (七)小隊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理論、體能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考核時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違反紀律者,由煤礦領導研究決定補考或參照上次考核執行。

  五、預防性安全檢查制度

  (一)按照主動預防、安全救援的原則,有計劃地安排小隊下井進行熟悉巷道,以及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工作中必須按照小隊的布置,認真完成任務。

  (二)救護小隊下井預防檢查、熟悉巷道時,必須認真、仔細,做到有巷必知,發現事故隱患果斷處理,無能力處理要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處理。

  (三)預檢、熟巷的小隊下井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各項規定,身著戰斗服,呼吸器和檢測儀器儀表,在井巷中行進和工作面檢查時必須注意安全。

  (四)下井中,必須認真了解各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情況,熟悉礦井通風系統,以及井下各設施、主要硐室的位置。

  (五)預防檢查要做到“四勤、一堅持、一果斷”。四勤是:嘴勤、腿勤、手勤、眼勤;一堅持: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一果斷:發現危及礦井和礦工生命安全隱患時,應當機立斷,果斷處理。

  (六)下井熟悉巷道和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線路對所有工作面、工作點進行認真檢查;對下井檢查不認真,走形式的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七)預防檢查結束后,必須填寫隱患檢查記錄,由檢查人員簽字認可;不填寫的,按未檢查處理;弄虛作假的,加重處罰。

  (八)隊員每周下井檢查不得少于4次,少一次對小隊長進行處罰;隊員拒絕不執行下井任務者,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九)在下井搞預防檢查時,下井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十)預防檢查、熟悉巷道應注意以下情況:

  1、了解礦井巷道、采據工作面采空區的分布;

  2、了解礦井通風、排水、運輸、配電、壓縮空氣、消防管路系統;

  3、檢查礦井有害氣體情況;

  4、了解礦井各硐室分布和防火措施;

  5、掌握礦井重大隱患以及礦井火區分布;

  6、了解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執行情況;

  7、熟悉井下消防器材庫的地點,了解設備數量和儲存。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6

  1概述

  1.1監測目的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是系統地收集、匯總、分析、解釋并評價有毒有害因素對職業人群健康影響的信息,為職業病防治計劃執行過程提供有用信息,為衛生行政部門制定、評價職業病防治規劃提供重要依據,為預防、控制職業病提供信息服務。

  1.2監測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配套規章、技術標準是制定本監測方案的依據。

  1.3適用范圍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病防治機構、衛生防疫站,依法從事職業病防治活動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等均適用本方案。

  2監測類型

  2.1職業病危害事故監測

  2.2全國常規監測

  2.3主動監測

  3監測對象

  3.1監測對象

  為在職業活動中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的勞動者。農藥中毒病例是指在農業生產活動中使用農藥而引起中毒的患者和由于誤服、有意接觸農藥的患者(不包括食物農藥殘留超標和屬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

  3.2監測點

  依據不同的監測類型確定監測點

  3.2.1職業病危害事故監測

  首診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患者的醫療衛生機構。

  3.2.2常規監測的法定監測點

  凡符合《職業病防治法》所規定的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依法從事職業病防治活動的醫療衛生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急性職業中毒、農藥中毒患者首診的醫療衛生機構,均為法定職業病常規監測點,或稱責任報告單位。

  3.2.3主動監測

  主動監測是為適應職業病防治工作需求,根據歷年報告的職業病發病信息,而確定優先、重點的監測職業病危害因素和目標人群,為掌握危害較嚴重的職業病發生、發展的特點和規律,抽樣選擇監測點而開展的一類監測。

  ①作業場所有毒有害物質監測點是依法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理化實驗室,該實驗室并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技術質量考核的;②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點監測,是以確定監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在不同的地區、行業、企業規模進行抽樣確定的監測點;③農藥中毒監測點,是在全國使用農藥量較大的15個省采用分層抽樣原則選取的監測點。

  3.3監測項目

  3.3.1職業病危害事故監測

  根據《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的規定,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三類: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的規定要求,屬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標準和范圍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要求,進行實時報告和信息監測。該事件屬地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職能機構應在確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終止后2周內填報《職業衛生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卡》,同時進行個案病例網上直報,納入常規急性職業病監測信息月統計匯總。

  3.3.2常規監測

  3.3.2.1疾病監測

  ①職業病監測

  以職業病目錄(衛法監發[2002]180號)為準。屬于本監測范圍的職

  業病病種共9類102種(不包括放射性疾病和電光性眼炎)。

  ②農藥中毒監測

  3.3.2.2有毒有害作業工人健康監護

  3.3.2.3作業場所職業病有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的監測

  3.3.3主動監測

  在監測點對作業人群的勞動條件、健康監護(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表)、職業病有害因素和職業人群健康影響等信息進行連續、系統的監測,收集、匯總、分析、管理和評價,為預防、控制職業病提供有針對性的干預措施。優先確定的職業病有害因素:粉塵類包括矽塵、煤塵,化學物質類包括鉛、苯、錳、一氧化碳、硫化氫,物理因素包括噪聲。具體內容見相關監測方案。

  4報告原則

  遵循依法報告、統一規范、屬地管理、準確及時、分級分類報告、審核、匯總、分析的原則(不包括主動監測,下同)。

  4.1報告單位

  常規監測的各類監測點(見本方案3.2.2)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承擔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能的各級機構,都是責任報告單位。

  4.1.1急性職業病(主要是急性職業中毒)和急性農藥中毒由首診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填報《職業病報告卡》(限于急性職業病內容)和(或)《農藥中毒報告卡》。

  4.1.2依法從事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填報《塵肺病報告卡》、《職業病報告卡》和(或)《農藥中毒報告卡》。

  4.1.3各類職業病死亡病例由出具死亡證明的醫療單位報告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包括在醫院外的死亡病例)向屬地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職能機構報告,由后者填寫相應報告卡上報。

  4.1.4依法取得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填報《有毒有害作業工人健康監護卡》(以廠為統計單位)。

  4.1.5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填報《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卡》(以廠為統計單位)。

  4.2報告方式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是健康危害因素監測的組成部分,依托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進行網絡直報。根據屬地化管理原則,以各類責任報告單位(監測點)為直報口,實行一次性網絡直報、逐級審核、確認的分級管理制度。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責任報告單位,應按各類報告卡的報告時限要求,把報告卡報送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職能機構,代其進行網絡直報。農藥中毒報告依托鄉鎮衛生院傳染病監測網。對各接口授權確定資格,進行網絡直報。

  4.3報告流程(見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報告流程示意圖)

  示意圖中職業衛生個案卡包括有毒有害作業工人職業健康監護卡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卡包括職業病防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防疫站

  4.4報告時限和報告內容

  各類職業病病例(包括農藥中毒病例)均在確診后15天之內進行網上直報(不包括職業衛生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本監測信息報告的三種時限,系指各級承擔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能機構進行最后確認和匯總分析的`時限。

  4.4.1重、特大職業病危害事故實行實時報告。

  4.4.2急性職業病實行月匯總和零報告:

  急性職業病實行月匯總制度(包括重、特大事故的個案病例),如該月內無急性職業病發生,應進行零報告。

  4.4.3各類慢性職業病和農藥中毒病例等實行半年匯總:

  包括《職業病報告卡》(不包括急性職業病)、《塵肺病報告卡》、《農藥中毒報告卡》、《有毒有害作業工人職業健康監護卡》和《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卡》。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信息報告卡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分三類,一是職業病危害事故監測、二是全國常規監測、三是主動監測。常規監測是進行職業病及其相關信息數據資料的收集、匯總、分析與上報。常規監測報告包括6張報告卡:即塵肺病報告卡、職業病報告卡、農藥中毒報告卡、職業衛生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卡、有毒有害作業工人健康監護卡和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卡。凡符合《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在我國境內參與職業病防治活動的機構、組織,均為法定報告人,應承擔監測信息報告的責任。

  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信息報告卡適用于我國領域內在職業活動中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所有企業、事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包括外國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港澳臺資企業(簡稱用人單位)。所有報告卡由各級各類責任報告單位進行網上直報,經所在地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能機構統一審核、確認后進入國家數據庫。不論隸屬國務院各部門,還是地方企業、事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均由所在地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能機構負責統一審核、確認上報。職業病及其相關信息報告必須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統計報告的職業病應符2002年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職業病目錄》(衛法監發[2002]108號)所列的職業病病種(詳見參考資料4、6—職業病目錄)。為了避免重復報告,涉及放射工作單位的有關監測報告內容(職業性放射性疾病、放射工作場所監測、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檢查)歸口放射衛生相應的報告卡統一上報。報告卡均須經責任報告單位蓋章、責任報告人簽章和填寫報告日期后生效。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

  3.1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3.1.2結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1.3結合本項目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3.1.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3.1.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3.1.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項目的應急工作要求;

  3.1.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3.1.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2項目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3.3項目部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3.3.1針對本項目存在的各種風險,由項目經理組織編制本項目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本項目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3.3..2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由安質總監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①項目部專項預案包括:爆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隧道坍塌事故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②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3.3..3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包括重大危險源),由所在施工隊長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3.4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4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4.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4.1.1形式評審。依據《導則》和有關規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

  4.1.2要素評審。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導則》和有關行業規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4.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4.2.1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項目部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4.2.2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項目經理或安質總監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4.2.3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4.2.4批準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項目經理簽發。

  5應急預案的備案

  5.1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XX專線指揮部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5.1.2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5.1.3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5.2項目部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應急預案的實施

  6.1項目部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6.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6.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6.4項目部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6.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6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6.7.1周圍施工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6.7.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6.7.3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6.7.4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6.7.5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6.8項目部及時向XX指揮部相關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6.9項目部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6.10若發生事故,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證應急救援裝備發揮其應有作用,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的`應急救援裝備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

  4.管理職責

  4.1應急救援裝備的使用部門負責對其進行管理;

  4.2工程安全部負責急救援裝備的有效性檢查。

  5.內容及要求

  5.1應急救援裝備為應對突發事件而準備,在應急救援救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應急救援裝備在日常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5.2各部門按當地自然情況以及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應急設施、應急裝備、應急物資并建立檔案臺賬。

  5.3對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5.4各部門、各項目部對現有的應急救援裝備負有儲存和妥善保管的責任,對救援裝備應定人、定點、定期管理,并將“三定”情況上報工程安全部,對調整情況應及時向工程安全部進行匯報,以便管理。

  5.5對于具備應急救援裝備箱的各部門應明確應急救援裝備箱鑰匙所在,不得隨意挪動,保證在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裝備箱可以順利開啟。

  5.6救援裝備責任人應按規定定期對裝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及時更新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質要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3.1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3.1.2組織制定、修訂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3.1.3審批用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3.1.4檢查、督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1.5發布和解除環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1.6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情況。

  3.1.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

  3.1.8負責公司內職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3.2技術質量部職責

  3.2.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3.2.2編制危化品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3.3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3.4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

  3.5生產車間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4.1應急救援隊員素質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質。

  4.1.2熱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4.1.3能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4.1.4紀律嚴明,服從指揮,聽從命令。

  4.2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4.2.1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加。

  4.2.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決定實施救援。

  4.2.3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4.2.4時刻準備好,隨時待命。

  4.3應急救援隊員享有的權利

  4.3.1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4.3.2當缺少應急救援裝備時,有權拒絕參加應急救援作業。

  4.4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4.4.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刻待命。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4.4.2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迅速搶修設備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4.3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如果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立即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控制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情況。

  4.4.4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險因素消除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4.5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及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及時給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4.6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7應急救援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4.4.8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

  4.6應急保障

  4.6.1人力資源

  生產車間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認真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并動員全員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6.2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準備和籌措。

  4.6.3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援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的及時、安全送達。

  4.6.4人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4.6.5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援人員要認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4.6.6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4.7監督管理

  4.7.1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員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4.7.2預案演練

  生產車間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4.7.3獎懲制度

  4.7.3.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隊員和生產員工,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4.7.3.2應急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c)不服從指揮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指揮擅自行動的。

  d)應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救援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要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0

  總則

  一、為了加強和規范應急隊伍建設與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學校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針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成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小組及成員。

  三、按照“統一指揮、紀律嚴明、反應迅速、處置高效、布局合理”的原則,根據金瑞二中突發事件特點,統籌建設和管理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

  一、根據金瑞二中能更好的處理突發事件的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建立正規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隊伍。

  二、納入應急救援隊伍的成員,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里素質。

  應急救援隊員條件

  一、熱愛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團結合作精神。

  二、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三、接受過應急培訓和處理過突發事件者優先。

  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職責

  一、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編造理由不參加。

  二、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應聽從指揮,不能擅自做決定去救援,嚴格規范自己的救援行為。

  三、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積極向上級匯報更好的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四、時刻準備、隨時待命。

  應急救援隊隊員享有的權利

  一、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二、配備應急救援中必備的裝備,如果沒有應急救援裝備可能危及生命,可以拒絕作業。

  獎懲制度

  一、在突發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應急隊伍和個人,由上級相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應急救援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1.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2.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服從指揮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指揮的。

  xx第二中學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1

  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礦對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主要危險源,

  是指在我礦重大危險源辨識清單上所規定的危險源。

  第三條

  存在主要危險源的部門,

  其部門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本

  單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四條

  對主要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舉報。

  第五條

  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二)主要危險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方案;

  第六條

  在施工前應填寫《重大危險源登記表》,報送安全科備案。

  第七條

  對新產生的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負責人應當及時報送

  安全科備案;

  第八條

  安全科應建立健全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主要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主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制度。

  第九條

  安全科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現場安全員或現場負責人對從業人員應當技術培訓,

  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可按照新員工培訓方案進

  行實施)。

  第十條

  安全科或現場負責人應當將主要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重大危險源預防措施告知全體從業人員。

  第十一條

  安全科對主要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并加強對主要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安全科應當對主要危險源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

  行監控,對重要的設備、設施定期進行保養維護,并記錄在案。

  第十三條

  各施工單位應當對主要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和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報送安全科。

  第十四條

  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主要危險源,

  各施工單位必須立即

  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

  發生,并及時報告安全科或有相關監督安全職責的部門。

  第十五條

  安全科應當制定主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危險源基本情況;

  (二)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三)應急設備與設施;

  (四)應急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五)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七)培訓與演練。

  第十六條

  安全科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第十七條

  安全科應當建立主要危險源監控和管理系統,

  對主要危險源實施分級監控,并對各類信息實施動態管理。

  第十八條

  安全科應當定期對主要危險源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落實情況;

  (三)主要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主要危險源的安全檢測、監控情況;

  (五)主要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六)主要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七)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八)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主要危險源日常管理情況;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安全科在監督檢查中,

  發現主要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條

  安全科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并幫助對主要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管理與監控。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2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

  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災害)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2.1

  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2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3

  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2.4

  科學實用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范,加強管理。

  2.5

  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

  3.1領導機構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在總經理領導下,由公司相關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3.2辦事機構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3.3工作機構

  公司相關部門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權限,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故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公司有關決定事項。

  4.運行機制

  4.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4.1.1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公司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準可通過有線廣播、有線電視、信息網絡、警報器;特殊情況下目擊者可大聲呼叫、敲擊能發出較強聲音的器物或打電話的方式進行。

  4.2

  應急處置

  4.2.1

  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后,各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2.2

  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4.2.3

  應急響應

  4.2.3.1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2.3.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4.2.3.3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由該類突發事故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4.2.3.4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機械傷害應急救援隊、隊等。

  4.2.4

  應急結束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3

  恢復與重建

  4.3.1

  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有關部門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3.2

  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3.3

  恢復重建

  根據事故恢復重建,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4.4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5.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5.1

  人力資源

  公司安全保衛處是應急救援的專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5.2

  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5.3

  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5.4

  醫療衛生保障

  辦公室聯系醫院,確保醫院能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應急工作。

  5.5

  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6

  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監督管理

  6.1

  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6.2

  培訓教育

  由安督辦牽頭,行政辦負責協助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6.3

  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6.4

  公司各類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由安督辦進行監督管理。

  工藝管理制度

  1、工藝是產品生產方法的指南,是計劃、調度、管理、質量檢驗、原材料供應,工藝裝備和設備等工作的技術依據。是優質、高效、人低耗和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手段。

  2、工藝工作由生產技術科負責,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工藝人員要堅持科學態度,不斷提高工藝水平,為生產服務。

  3、工藝工作要認真貫徹工藝規程典型化工裝標準化,通用化的原則。

  4、工藝工作必須完善工藝手段,保證產量和降低成本,工藝過程合理、可靠、先進為原則。

  5、工藝文件必須保證正確、完整、統一、清晰。

  6、生產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藝,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規程、技術文件內容,有某種原因無法按工藝生產時,應由主管技術廠長簽字方可生效。

  7、設計標準的修改需經主管科長、主管廠長批準。

  8、凡是工藝文件出現的差錯,應由技術科負責,凡屬不按工藝文件而出現的差錯,應由操作者負責,追查責任事故。

  9、工藝員應不斷對車間操作人員進行工作紀律教育,嚴格按工藝標準監督工藝執行。

  10、工藝文件的編寫,個性等項工作由生產技術科負責,并按工藝文件要求編寫工藝質量要求。

  11、技術人員對工藝文件、圖紙的修改,除下達修改單外還應對全廠新發文件全部修改完畢,各修改單上應在存檔通知單上注明。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3

  一、成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職責包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3、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4、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5、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

  6、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二、兼職救援隊伍應該參與礦應急演練和預防性檢查。

  三、兼職救援隊隊長應該取得資格證書。

  四、兼職救援隊員應定期參與礦應急管理培訓,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能力。

  五、安全管理部對兼職救援隊伍進行監督和檢查。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4

  一、建筑施工企業的應急救援管理應包括建立組織機構,預案編制、審批、演練、評價、完善和應急救援響應工作程序及記錄等內容。

  二、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領導小組,設立專家庫,組建救援隊伍,并進行日常管理。

  三、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明確應急設備和器材儲存、配備的場所、數量,并定期對應急設備和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四、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施工管理和環境特征,組織各管理層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

  1緊急情況、事故類型及特征分析;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人員職責分工;

  3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的調用程序;

  4與企業內部相關職能部門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險、醫療等相關單位與部門的信息報告、聯系方法;

  5搶險急救的組織、現場保護、人員撤離及疏散等活動的具體安排。

  五、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應針對應急救援預案,開展下列工作:

  1對全體從業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和交底;

  2定期組織組織專項應急演練;

  3接到相關報告后,及時啟動預案。

  六、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實戰的'結果,對事故應急預案的適宜性和可操作性組織評價,必要時進行修改和完善。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應急救援器材的儲備與管理,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保障應急救險預防工作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應急救援器材(包括消防器材和設施、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洗眼器、應急燈、應急泵、因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等)檢查維護保養管理。

  3、職責:

  1)安全環保部負責消應急救援器材的監督管理。

  2)各車間(部門)負責區域內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3)供應部負責采購有資質廠家的應急救援器材。

  4、檢查與維護管理

  1、管理要求

  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識得等應急救援器材。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環保部門許可。濾毒罐、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應急救援器材通道,保證通道出口暢通,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等應急救援器材和標識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5)由安全環保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2、維護管理:

  (1)日常檢查

  1)應急救援器材的每日由所在部門班組進行檢查記錄,保障其隨時可用狀態。

  2)電儀車間每月1號、11號、21號對備用應急電源進行一次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安全環保部每月對應急救援器材進行監督檢查一次,檢查器材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2)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班組每天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車間負責人每月進行兩次全面檢查。檢查要求為

  1)消火栓排水閥桿不應有滲漏現象。

  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水帶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完好無缺。

  4)消火栓及消防水帶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滅火器材應存放于干燥通風處,避免陽光直照,班組每天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車間負責人每月進行兩次全面檢查。檢查要求為

  1)檢查數量、壓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噴管有無破損檢查外觀有無明顯銹蝕;推車式滅火器需檢查行駛機件是否靈活伸展膠管有無破損;鉛封是否完好。

  2)滅火器每年檢驗一次,每次檢驗前由所屬車間向安環部提出申請,由安環部負責聯系檢驗單位。

  (4)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濾毒罐、耐酸堿雨靴及手套應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要求為

  1)防化服、防毒面具、耐酸堿雨靴、手套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在有效期內。

  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28-30兆帕之間。

  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5)應急專柜的定期檢查應急專柜應保持清潔,無灰塵,車間班組應每天進行檢查,檢查要求為:

  1)按照應急專柜清單檢查柜內物品是否齊全

  2)應急專柜標識是否齊全

  3)柜內物品按照要求頻次進行檢查

  (6)洗眼器的定期檢查

  洗眼器應保持清潔,無灰塵,車間班組應每天進行檢查,檢查要求為:

  1)噴嘴、齊全噴帽

  2)洗眼器有水且水質正常、不渾濁

  3)沖洗房標識齊全

  (7)應急燈、應急泵的定期檢查應急燈、應急泵每周由所在車間進行檢查一次,檢查要求為:

  1)應急燈開關試驗結果正常、主電顯示正常

  2)應急燈懸掛牢固、表面清潔

  3)應急泵能正常開啟,閥門開關自如

  6.相關記錄

  6.1《消防栓檢查記錄表》

  6.2《滅火器檢查記錄表》

  6.2《應急救援器材維護保養記錄》

  7.支持性文件

  7.1安全獎懲制度

  8.附則

  8.1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開始執行,原《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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