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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時間:2024-04-26 07:57:4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1

  一、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廣深公司所有業務部門及其駐外地辦事處、平臺機構和其他公司駐廣深公司的平臺業部門。

  二、合同分類和具體適用門

  第一類常規合同

  1、合同--用于簽訂網訊廣告的合同

  2、網絡廣告合同--用于簽訂網站廣告的合同

  3、技術服務合同--為客戶建網站的合同

  4、設計制作服務合同--代理客戶設計、制作廣告宣傳品

  第二類建議使用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服務協議--網訊訂閱協議

  2、廣告換展位協議

  3、網站鏈接協議

  第三類非常規合同

  只適用于某個業務部門或某段時期的特殊性合同;在使用時,需要即時制作其合同范本。

  三、合同制作

  第一類常規合同

  常規合同的合同范本由公司運營中心法律部統一制作,統一印刷。各部門對外開展網訊廣告、網絡廣告、建網技術服務、設計制作服務必須使用其相應的合同范本。

  第二類建議使用的合同

  建議使用的合同由運營中心法律部制作參考范本并放在內部網上供下載,各部門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對建議使用的合同進行適當的變更,并報運營中心法律部審核、備案。

  第三類非常規合同

  非常規合同由使用該合同的部門制作合同范本,并報運營中心法律部審核;或由提請使用該合同的部門會同運營中心法律部及相關部門聯合制作,重要合同或金額巨大的合同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

  四、合同領取

  第一類常規合同

  常規合同由運營中心法律部統一印刷,統一編號,統一發放給各商務網。各部門需要領取合同,應提前一天填制《領取合同申請表》報法律部。

  第二類建議使用合同

  建議使用的合同由需要使用該合同的部門從公司內部網上下載,由運營中心法律部按照公司統一編號規則進行編號。各部門可以從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出發,自行制定部門內部的合同管理辦法,并報運營中心法律部備案。

  第三類非常規合同

  非常規合同制作出合同范本后,由使用該合同的部門提請運營中心法律部按照公司統一編號規則進行編號。

  五、合同管理的原則

  1、發生業務,必須同客戶簽訂合同或合作協議(包括免費廣告);

  2、業務合同,必須按照公司統一編號規則進行編號;

  3、蓋合同章,必須經過部門經理審查和法律部審查;

  六、業務審查

  1、常規合同由各部門總經理業務助理以上管理人員(或部門總經理授權的主管以上的人員)對合同中涉及業務的內容進行審查,審查人應對其審查結果簽字確認。

  2、非常規合同由各部門總經理對合同中涉及業務的內容進行審查。如有事項重大、合同金額巨大等特殊情形,需由公司總經理對其進行全面審查,審查人應對其審查結果簽字確認。

  七、法律審查

  1、公司建立廣告審查員制度,選派的廣告審查員同時負責本商務網業務員所簽合同的'審查工作。

  2、各部門總經理(總經理助理或業務主管)負有審查本部門業務員所簽合同的責任,一經發現有問題,應該及時和業務員進行溝通,并及時補救。

  3、公司的運營管理中心指派專門法務人員對業務合同進行審查并加蓋公司的業務合同專用章,如果負責審查的法務人員對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有異議,應簽署書面法律意見。同時可對存在較大問題的合同不予蓋章,并對有關問題進行解釋。

  八、審查內容

  1、審查客戶主體資格及責任能力;

  2、審查客戶發布的廣告是否屬于其經營范圍以及營業執照是否在本公司備案;

  3、專利產品的廣告審查客戶的專利證書及其是否在本公司備案;

  4、審查客戶代理證、資格證及其他資信證明文件及其在本公司備案情況。

  九、蓋章具備的條件

  1、主要條款齊備;合同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標的、履行方式等符合法律的規定。

  2、合同的主體合法(對方必須是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

  3、合同所涉及的經營活動未超出合同各方的經營范圍、權限范圍。

  4、合同不存在顯失公平的內容。

  5、合同中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6、履行了必要的業務審查、法律審查手續,并且有相關審查人員的簽字認可。

  十、空白合同蓋章

  空白合同,一律不予蓋章。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為空白廣告合同加蓋合同專用章的,須由申請人填寫《空白合同蓋章申請單》,注明申請時間、申請事由,并經過部門審批,經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批準。法律部要同時做好空白合同蓋章登記工作,事后及時監督該合同的使用情況。凡遺失已蓋章空白合同者,視情節輕重,予以當事人(合同領用人)50-500元罰款,如果沒有具體相關人員,則處罰該部門的主管和經理。

  十一、實物抵廣告合同

  客戶以實物折抵廣告費的合同,對外按照正常的廣告合同簽定,明確合同金額及客戶付款時間,由各部門總經理或被其授權的業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對內制作《實物抵廣告單》,并經總經理簽字認可。

  十二、標的巨大的廣告

  合同標的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由公司總經理簽字認可方可蓋章。公司駐外地辦事處(使用加蓋合同章的空白合同書)在簽訂標的額巨大合同前應先向當地負責人匯報情況,由當地負責人視情況請示商務網總經理,獲認可后方可簽訂合同。

  十三、合同章的保管

  合同章由公司運營中心指定專人保管。

  十四、合同的編號

  (一)編號管理

  1、合同、網絡廣告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建網合同)、設計制作服務合同由運營中心編號;

  2、廣告換展會合同、訂閱合同、網站鏈接協議等由各部門站進行編號管理;

  3、各部門指派專人對本商務網的所有對外簽訂的合同進行管理編號,并按照運營中規定的編號規則進行。

  (二)編號規則

  現行的合同編號位碼共九位:

  1、"部門代號"分別表示:

  01-電子部,02-電腦部,03-安防部,04-汽車部,05-酒店部,06-影音部,07-包裝印刷部,08-廣電部,09-教育部,10-水工業,11-暖通部,12-醫藥網,13-醫療器械……

  20-軟件銷售

  2、"區域"分別表示:1-深圳,2-廣州,3-北京,4-上海。

  3、"合同類別"分別表示:

  1-合同(網刊廣告),2-網絡廣告合同,3-網絡服務合同(建網),4-設計制作服務合同,5-信息服務合同(訂閱合同),6--廣告換展位合同,7--網站鏈接協議,8非常規合同

  4、"年份"分別表示為:1-20xx年;2-20xx年……依次類推。

  5、"月份"分別表示為:01-1月; 02-2月……依次類推。

  6、"序號"分別表示:當月發放合同的序號。

  十五、合同的保管

  各部門將已經生效的一式三份的合同(適用于簽訂網刊廣告),一份交客戶保管,一份存留于本商務網站備案,一份交財務部專人保管。如合同是傳真件,應該將其復印一式三份,以達長期保存的目的。

  十六、合同的登記

  1、領取登記

  運營中心法律部發放合同時應進行登記,記錄各部門領取合同的時間、合同種類、份數、領取人等;各部門的行政助理或文員在給業務人員發放合同時,也要一一進行登記,明確記錄業務人員姓名、領取合同的種類、編號編號等。

  2、蓋章登記

  公司所有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合同均由運營中心法律部專門負責管理合同專用章的人員加蓋合同專用章。蓋章時,申請蓋章的人員需虛心接受法律部提出的關于合同簽訂和履行的法律意見和建議。

  3、作廢、遺失、毀損登記

  業務人員從公司領取的各類合同因各種原因作廢時,不得私自銷毀,應一式三份歸還所屬部門的合同管理人,由合同管理人統一交回運營中心法律部;如業務人員所領取的各類合同因各種原因遺失、毀損時,應及時向所屬商務網站報告,由所屬部門的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登記,并及時向運營中心法律部報告。

  4、運營中心法律部應按季度與各部門核對合同份數,包括所有領取的正在使用的、已使用完的、作廢、遺失、毀損的合同等,確保經營安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減少因合同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福建**/rr(福建)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公司與其他法人、其他組織、個人之間簽訂的經濟合同、技術合同。勞動合同另行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子公司。

  第四條合同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原則和歸口管理原則,并實行承辦人制度、審核會簽制度和重大合同專題會審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為總經理室;公司所屬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分工范圍內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規范、指導、監督、檢查。

  第六條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1.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保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監督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簽訂;

  4.建立合同檔案,對合同進行登錄、統計、保管及例行報表;

  5.監督檢查合同的履行;

  6.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條每件合同須由公司總經理或公司所屬職能部門確定一主要承辦人(以下稱為承辦人)。

  承辦人可以是業務人員或法律工作人員,但不得是社會臨時性借、聘人員。

  承辦人須依法律、法規及本辦法進行工作。

  承辦人應對自簽約起至合同履行完畢全過程負責,期間出現的任何與合同有關的問題須及時與有關部門進行協商,并以承辦人為主進行解決。

  第三章合同的審查與簽訂

  第八條在合同簽訂前,承辦人應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資信進行了解和審查:

  1.主體資格合法:具有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其核載的內容與實際相符;

  2.欲簽合同標的應符合當事人經營范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備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3.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4.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產能力或運輸能力等。必要時應要求其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注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

  5.具有履約信用:過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現時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合同承辦人應根據審查結果在請示單上注明自己的審查意見。

  合同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或資信狀況有問題的,不應與其簽訂合同;必須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擔保。其中,以保證形式作出的擔保,其擔保人必須是具有代償能力的獨立經濟實體,并應對擔保人適用前款規定進行審查。

  上述所列各種文件為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附件,其文本為復印本時,須加注'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并由核對人簽字。

  第九條凡公司所屬職能部門認為重要的或標的額較大的合同談判,應有公司法律顧問和經濟技術等專業人員參加。

  第十條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凡國家、行業或公司有標準或示范文本的,應當適用。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修改、補充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圖表等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計劃單、調撥單、任務單、預算單等一類文件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合同。

  第十一條合同的起草應由己方或以己方為主承擔,語言應嚴謹、簡練、準確。

  合同中的術語、特有詞匯、重要概念應設?罱忉。

  合同中涉及數字、日期時須注明是否包含本數。

  公司常用的合同,由公司法律顧問擬訂示范合同文本,公司各職能部門據此起草合同。

  凡合同標的在人民幣壹佰萬元以上的重大合同,力爭由己方起草。

  第十二條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理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簽約的目的和依據;

  3.標的;

  4.數量和質量,包括檢測標準和方式

  5.價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履行的地點、期限和方式;

  7.爭議解決方式;

  8.違約責任;

  9.變更或解除條件;

  10.根據法律或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或雙方當事人共同認為必須明確的條款;

  11.正副本份數、存放地點;

  12.生效的時間和條件;

  13.約定的聯系方式;

  14.附件名稱;

  15.簽約的地點、日期;

  16.簽約各方開戶銀行及賬號;

  17.簽約各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8.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章。

  涉外合同的內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確立。

  第十三條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時,必須簽署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明確委托許可權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權代理'一類的文字。

  涉及下列合同時,須每次單獨一次性特別授權:

  1.擔保合同;

  2.資產抵押、租賃、轉讓、出售、收購合同;

  3.投資合同、股東協議、出資協議;

  4.企業合并、兼并、聯營合同;

  5.需要授權的其他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簽訂之前,承辦人應將請示單、合同草案及與合同有關的證明材料提請業務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室審核。

  總經理室在審核合同草案時,可根據需要,在請示單上要求有關業務部門、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出具審核意見,或要求承辦人提供與合同有關的補充證明材料。

  總經理室以及總經理室在請示單上要求出具審核意見的各部門應在請示單上對合同出具審核意見。意見必須有有關審核部門負責人及具體審核人員的簽章。對不具備各審核部門審核意見的合同草案,總經理可拒絕簽署。

  審核意見應明確、具體,禁止使用'原則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語言,一旦使用,視為對合同草案的否定。

  第十五條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對合同審核的內容宜包括:

  1.合同的經濟性:

  (1)市場需求情況屬實;

  (2)市場需

  求預測可靠、合理;

  (3)投入產出核算經濟、準確。

  2.合同的技術性:

  (1)工程技術依據真實、可靠;

  (2)技術措施完備、可行;

  (3)技術標準和參數科學、真實、可行。

  3.合同的可行性:

  (1)整本專案技術具有可靠性;

  (2)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具有真實性;

  (3)資產、資金使用效果的財務可行性;

  (4)具有可操作性。

  4.合同的安全性:

  (1)涉及的知識產權已采取相應的保護或限制措施;

  (2)無損本公司商譽、商業秘密及其他利益。

  5.業務部門、財務部門認為必須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對合同的審核內容宜包括:

  1.資金、資產的合法性:

  (1)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合法;

  (2)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合法;

  (3)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價款、酬金和結算的合理、合法性:

  (1)價款、酬金的確定正確合理、合法;

  (2)資金結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確、具體、合法;

  (3)與資金、資產等有關的其他事項。

  3.索賠條款的合法性。

  4.審計部門、財務部門認為需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總經理室對合同的審核內容宜包括:

  1.合法性:

  (1)主體合法,簽約各方具有簽約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內容合法,簽約各方意思表示真實、有效,無悖法律、法規,無顯失公平內容;

  (3)形式合法;

  (4)簽約程序合法。

  2.嚴密性:

  (1)條款齊備、完整;

  (2)文字清楚準確;

  (3)設定的權利和義務具體、確切;

  (4)相應手續完備;

  (5)相關附件完備;

  (6)附加條件適當、合法。

  3.可行性:

  (1)資信可靠,有履約能力;

  (2)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4.合同承辦形式審核:

  (1)承辦人無誤;

  (2)符合規定程序;

  (3)各審核部門審核意見齊備;

  (4)合同文本文字無誤,正副本及附件份數齊備。

  5.總經理室認為需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公司實行重大合同專題會審制度

  凡合同標的在人民幣壹仟萬元以上的合同,承辦人應提請總經理室牽頭召開專題會議,各審核部門參加,在專題會議上各審核部門充分深入地闡述各自對該合同的審核意見。

  第十九條總經理室根據其職責范圍對合同簽訂程序、履行情況及履行結果進行監督。

  第二十條承辦人向總經理室提交合同草案時,應預留2-7個(含本數)完整工作日供其審核。

  總經理室要求有關業務部門、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在限定時限內出具審核意見的,或要求承辦人在限定時限內提供與合同有關的補充證明材料的,各審核部門和承辦人應按時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審核時間時,總經理室應向承辦人申明理由并征得同意,且審核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5個(含本數)完整工作日。

  第二十一條各審核部門在審核合同草案時,發現重大錯誤、遺漏、不妥時,應在審核意見中予以明確并提出修改意見。總經理室認為需要退改時,應連同全部文件退還承辦人。

  承辦人修改之后應重新申請審核,審核期限重新計算。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室結束審核后,負責將各部門審核意見匯總修改成合同修訂稿,并將請示單和合同修訂稿退還承辦人,由承辦人將合同修訂稿送合同對方當事人。

  合同對方當事人對合同修訂稿認可后,承辦人將請示單和合同修訂稿送總經理室,并由總經理室轉呈公司分管副總、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總經理根據各審核部門及總經理室的審核意見,決定是否簽約。決定簽約時,應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簽字;決定不予簽約時,應以書面形式明示意見。

  第二十四條公司總經理批準簽約后,由總經理室根據經批準的合同修訂稿制作正式合同。留存壹份正式合同的復印件后,由總經理室將正式合同原件蓋公司騎縫章后返回承辦人,由承辦人交合同對方當事人;

  合同對方當事人正式簽章后,承辦人持請示單及蓋有公司騎縫章的`合同至總經理室蓋公司公章。

  合同正式簽訂后,由承辦業務部門的資料員負責將合同文稿分發到公司相關部門及對方當事人。

  第二十五條簽約原則上不得使用轉委托方式,必須使用的,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由本公司總經理室審查復代理人資格。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各職能部門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二十七條承辦人應對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八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業、技術秘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九條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附'關于合同管理中若干問題的特別規定')

  合同生效后,必須全面、及時、實際履行合同,除法律另有明文規定或合同約定外,不準不全面、不適當履行或轉讓、轉賣合同。

  第三十條任何人發現對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告承辦人,承辦人應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約定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

  異議文件須經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并報總經理室備案。

  收到對方履行異議時,承辦人亦應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約定方式予以答復。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一條變更或解除合同,須符合法定或約定的形式及程序。

  第三十二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復須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作出。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未達成書面協議前,原合同有效。

  第三十四條合同變更或解除的程序與合同簽訂程序相同。

  第六章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五條合同發生糾紛時,應首先采用協商、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能夠達成一致時,應依合同簽訂程序簽訂書面協議。

  協商或調解不能達成協議時,可依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第三十六條合同發生糾紛

  時,承辦人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并報總經理室備案,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變更或解除的協議、有關電報、信函、圖表、視聽材料等;

  2.有關的票據、票證;

  3.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封樣、樣品、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4.證人證言;

  5.其他有關材料。

  第三十七條合同發生糾紛后,承辦人須及時將糾紛及處理情況報總經理室備案。

  第三十八條仲裁或訴訟解決糾紛時,承辦人應商總經理室確定代理人、訴訟方案等,并向總經理報告。

  第三十九條合同糾紛處理的有關調解書、協議書、裁決書、判決書應由總經理室歸檔,副本或復印本可交承辦人、有關部門或人員使用。

  第四十條總經理室和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管理許可權內對合同建立檔案并對文本妥善保管(正式合同原件保存的優先權順序為:財務部門、承辦業務部門、總經理室)。

  合同檔案內容包括:

  1.合同文本及份數、各文本存置記錄:

  2.承辦人登記;

  3.合同附件、審查意見及其他有關文件;

  4.履行情況記載;

  5.糾紛或爭議的處理情況記載及有關材料。

  第四十一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協議、裁決、判決時,承辦人應及時商總經理室并經總經理同意,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七章檢查與獎懲

  第四十二條公司總經理室對公司所屬職能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實施監督與指導。

  各職能部門應自覺檢查合同的訂立、履行、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四十三條公司對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績者及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擴大經濟損失的,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簽訂有重大缺陷或無效合同的;

  2.審核人員無正當理由延誤審核的;

  3.因審核人員疏忽未審出合同缺陷的;

  4.未依法律和本辦法規定變更或解除合同的;

  5.丟失合同文本及相關文件的;

  6.提供虛假資料的;

  7.超越授權或濫用授權簽約的;

  8.未按規定進行授權或轉委托的;

  9.發生糾紛后,隱瞞或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或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10.有關法律性文件未經審核的;

  11.應當或可以追究對方違約責任而擅自放棄的;

  12.在合同簽訂或履行當中,與對方或第三人惡意串通或收受賄賂的。

  13.泄漏合同意向、商業秘密或有關機密的;

  14.使用非法手段簽訂合同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此前有關文件與本辦法相抵觸者自行失效。

  第四十六條公司所屬職能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并向公司備案。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下屬子公司(獨立法人)依據本辦法向公司呈報合同草案時,應向公司總經理室呈報,再由總經理室按本章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由公司總經理室退交呈報單位,由該子公司總經理簽署合同。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室負責應用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編制:肖鋼

  日期:20xx.4.22審核:

  日期:20xx.4.28批準:

  日期:20xx.4.30

  關于合同管理中若干問題的特別規定

  《福建**/rr(福建)房地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合同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為了在強化規范化管理的同時又能根據緊急情況適當靈活處置,特作出如下例外規定:

  一、遇緊急情況,來不及按《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序報批合同的,在兼具以下兩種條件時,可先實際履行合同,后補簽合同:

  1、合同的基本內容(另一方當事人的名稱、合同標的、金額、履約時間)應在實際履行前書面向公司總經理室備案;

  2、公司總經理在備案單上簽字批準。(備案單使用請示單的形式,內容必須包括另一方當事人的名稱、合同標的、金額、履約時間)

  二、鑒于所有的大型工程項目,公司與項目總承包商之間都簽有總包合同,各種零星項目原則上都應由總承包商進行。

  只有那些總承包商明確表示無法涵括在總包合同中的項目或總承包商明確表示無法及時處理的項目,項目部才能申請與其他符合公司要求的單位另行簽訂零星合同。

  此類零星合同必須在大型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一個月內由項目部排出計劃(計劃中應明確另一方當事人的名稱、合同標的、金額、履約時間、能否從總承包商款項中予以扣除等內容),報總經理批準。只有在報批計劃中獲得總經理批準的零星項目才可與對方簽訂合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3

  地產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對公司勞動合同的管理,確保勞動合同簽訂的及時有效性,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新簽合同新錄用員工在入職第一天,公司的人力資源部會代表公司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勞動合同到期員工在合同到期的前兩個月,人力資源部會發《勞動合同到期通知》給員工本人簽收,員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一周內,有續簽意向的員工需登陸公司辦公系統上填寫《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逐級報上級審批,最終由總經理簽字確認是否與你續簽合同。無意向與公司續簽合同的`員工,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報告,經批準后,按離職手續辦理。

  三、續簽合同手續經總經理批準后的《續簽勞動合同申請表》流轉到公司人力資源部,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申請者續簽合同。

  四、合同年限

  1。新員工合同簽定期限為三年以上,含試用期六個月。

  2。勞動合同續簽年限,由本人提出申請。申請者的主管領導會視個人工作績效批復意見,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五。合同留存合同書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公司與個人各保留一份,另一份存入員工人事檔案。六。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4

  一、為加強合同管理,減少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各部門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三、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四、對外簽訂經濟合同,必須是法定代表人,特殊情況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五、簽約人在簽訂經濟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情況,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經濟效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防止上當受騙,防止簽訂無效經濟合同,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六、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簽訂經濟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部門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平衡,然后簽約。

  八、經濟合同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必須采用統一的經濟合同文本。

  九、合同對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十、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住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區、縣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絕不允許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十二、經濟合同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批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三、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守合同,重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5

  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的處置、工程項目的發包形成的經濟關系,必須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一、合同的訂立

  1、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經營項目處置時,必須通過“五議五公開”民主決策程序進行競標。

  2、標的物的承受方可以是本組織內或本組織外的個人、個人合伙、農戶、聯戶、專業隊組、集體經濟組織和法人單位等,在簽訂經濟合同時應當具體寫明。

  3、處置方和承受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應當為當事人簽訂合同提供指導服務。

  4、簽訂書面合同時鎮紀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村務監督委員會應全程監督。

  5、已經訂立的經濟合同,村委會要及時登記造冊,并將收取的合同款項及時存入“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

  二、合同的鑒證

  簽訂的經濟合同需要鑒證的,當事人應當提供合同文書、合同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和資格證明、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向縣級農村經濟合同管理機構申請鑒證。

  三、合同的登記

  合同的`承受方將其承受項目的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者,與第三者簽訂的轉包合同,以及將其權利和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與第三者簽訂的轉讓合同須經發包方書面同意,由承受方在一個月內向處置方所在地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同時提供原承包合同(原承包合同經鑒證或公證的,包括鑒證或公證證明)、轉包合同或轉讓合同文本、發包方書面意見、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經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應予登記,對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向當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同時在轉包或轉讓合同文本上注明。

  四、合同的檔案管理

  農村集體經濟合同一式四份,村委會、承受方、鎮紀委、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各一份。合同檔案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應指定專人統一管理,并建立檔案借閱審批制度以及檔案安全保管制度,防止檔案遺失和受損。對所有應當保存的合同檔案要按時間順序裝訂成冊,編號歸檔保存。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6

  合同管理是物業管理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目的:

  為規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約定、等合同類文書均適用本制度。補充協議、補充約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補充類文書是原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從屬于原合同,同樣適用本制度。

  3.職責

  3.1董事長負責標的3萬以上合同的審批簽署;

  3.2公司總經理受董事長托負責標的3萬以下合同的審批簽署;

  3.3公司總經辦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3.1負責在有需要情況下介入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

  3.3.2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3.3.3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3.3.4負責各職能部門、項目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

  3.3.5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3.3.6負責合同的檔案日常管理;

  3.3.7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3.4 職能部門、項目負責各類相關業務的合同談判。

  4.合同的簽訂

  4.1所有合同必須由公司簽訂,任何職能部門、項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簽訂合同。

  4.2簽訂合同前須審查的資料:

  4.2.1必須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如營業執照、法人機構代碼證、身份證明文件等。

  4.2.2資信能力、履約能力,如資產證明、信譽紀錄、企業規模和狀況、相關的資質證明等。

  4.3合同的審批

  公司簽訂的合同,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4.3.1具體權限如下:

  4.3.1.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4.3.1.2 標的超過3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

  4.3.1.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4.3.2合同原則上由經辦部門/項目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相關職責部門、品質督導部、總辦、總經理(董事長)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簽署。

  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4.3.2.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4.3.2.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4.3.3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視情況是否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4.4不得與沒有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簽訂與法人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權托書托員工簽訂合同的,該員工為公司托人。公司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權范圍內代表公司簽約。公司托人必須對本企業公司負責。若公司托人超出托權限簽約,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將按照有關本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4.6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本制度有關規定嚴懲。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時結算付清款項的合同外,一律采用書面合同,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4.8.1當事人的情況:記載清楚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個人的要寫姓名和身份證號)、地址、聯系方式,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8.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說明材料如圖紙等作為合同的附件。

  4.8.3數量: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約定標的物數量,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4.8.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奇放地點。

  4.8.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托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8.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虮痉揭髮Ψ疆斒氯颂峁⿹5,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7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主要是信譽及資

  三、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

  四、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五、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八、財務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4、及時督促業務員回收款項,年內回款率達到90%以上的,給予適當獎勵。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依法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規范合同管理、加強風險防范,保證依法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合同,最終保障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制度所稱合同是指本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之間發生的所有書面合同。

  第三條,合同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依法簽訂合同,保證合同的合法性。

  切實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約率。

  及時處理合同糾紛,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四條公司加強合同管理,指定部門、落實人員專(兼)職負責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臺帳,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對合同實行綜合歸口、分類專項管理。

  辦公室是公司合同管理的綜合歸口部門。

  辦公室可以提名專職或兼職合同管理人員(以下稱合同管理員)并經公司領導批準任命。

  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公司可以成立合同管理小組。

  第六條辦公室作為公司合同管理的綜合歸口部門主要職責是:

 。ㄒ唬┬麄、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承擔直接管理的有關業務工作;

 。ㄈ⿲彶楹贤,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ㄋ模┙y一管理本公司合同專用章;

  (五)制定本公司合同管理實施辦法,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O督、檢查有關部門簽訂、履行合同的情況,并定期向公司領導匯報;

  (七)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將正式合同文本準確歸檔;并及時按要求向上級合同管理部門報送有關臺帳和報表等資料;

  (八)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第八條合同管理員職責

 。ㄒ唬﹨f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起草與簽訂;

 。ǘ⿲彶楹贤,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ㄈz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和糾紛;

 。ㄋ模⿻贤修k人員辦理有關合同文書,并負責建立合同檔案;

  (五)制止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行為,并及時向合同管理部門和公司領導報告;

  (六)依法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七)建立合同臺帳及統計報表,包括:

  1、合同簽訂履行情況臺帳;

  2、合同變更解除臺帳;

  3、違約合同登記臺帳;

  4、合同履行情況進度表;

  5、合同簽訂情況進度表;

  第九條、合同承辦人員職責

 。ㄒ唬⿲π枰炗喓贤捻椖炕蚪洕顒舆M行可行性調查研究,重點調查考證對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和履約能力等;

 。ǘ┨嵴埞竞贤芾聿块T審查其經辦的合同,檢查所簽訂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向合同管理人員通報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并同時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必要時也可以直接向公司領導匯報;對所承辦的合同負有監督履行責任;

  (三)對已簽訂的合同出現不履行、不能履行和不完全履行情況時,應及時向本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報告,并會同有關業務部門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建議,同時向領導匯報;

 。ㄋ模┮婪▍⒓訉贤m紛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

 。ㄎ澹┍9芎煤贤芭c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合同等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及時交合同管理機構歸檔。

  第十條公司合同管理部門負責人、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員、合同承辦人員經公司領導審查批準后,人員組成名單應向上級合同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十一條簽訂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產業政策,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互利有償的'原則。

  第十二條公司簽訂合同應當使用合同專用章。

  合同專用章實行專人管理、用印審批制度。

  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權的代理人進行。禁止無權代理,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發“法人授權委托書”,委托書中應明確委托代理的權限和期限等重要內容,同時加蓋本公司合同專用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生效。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簽訂合同,必須在授權范圍及有效期限內行使代理權,禁止濫用代理權、超越代理權。

  第十三條合同簽訂前,合同承辦人員要切實了解對方當事人是否符合簽訂合同主體資格,資信狀況是否良好,并驗證對方相關有效證件。

  簽訂重大經濟合同前,合同承辦人員應組織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對合同草案進行評審。各部門對涉及各自業務范圍內相關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履約能力做出明確判斷,各有關部門應對合同的主體、內容、形式是否合法、條款的完備性等提出書面意見并對此負責。

  第十四條簽訂合同,除小額且能夠及時清結的外,應當采用國家標準合同文本或公司統一制訂的合同文本形式。

  第十五條簽訂合同需要擔保時,應當簽訂書面擔保協議。擔保人必須是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備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對方以財產進行抵押的,抵押物必須是抵押人的合法財產,并提供其產權證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未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不對外提供合同擔保。

  第十六條依法應當公證、簽證的合同,應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法律手續。

  第十七條依法簽訂的合同,合同正本我方不少于兩份,一份由合同公司合同管理部門歸檔,一份交上級合同管理部門存檔。

  第十八條合同管理人員對已生效的合同,要及時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臺帳及各類報表,實行分類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將合同管理臺帳及各類報表報送上級合同管理部門備案。

  與合同有關的文書(含圖紙、往來信函、電報、電傳、報告、批示等)應當附在合同卷內存檔,合同履行終止后,統一存檔保管。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后,應當全面履行,如合同不能履行,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響合同履行時,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注意保存有關證據。

  發現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員除催促對方繼續履行外,應立即將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合同管理部門。

  第四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條當事人可依法變更合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9

  一、基本原則

  1、為了加強合同管理,切實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2、嚴格執行公司合同簽訂程序和工作要求。

  3、嚴格履行合同條款,維護企業形象。如發生爭議,要積極尋求解決辦法,做到不卑不亢、堅持原則、有理有節。確實得不到解決,要及時向公司匯報。

  二、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標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總經理、工程部正負經理、項目負責人負責與建設方洽談,并簽署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的主要條款商定后,由公司項目負責人負責起草文本,交由公司總理、工程部經理審核,保證合同的`公平公證性。

  3、施工合同在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進行備案。

  三、內部合同的簽訂

  1、在總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后,公司工程部經理、經營部經理與項目負責人進行洽談:公司管理費總額、如何交納;公司管理人員的配合、公司的配合;工程施工質量要求、施工安全要求、進度要求。

  2、所有事項都洽談完成后,項目負責人與公司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內部協議,本協議一式叁份,公司兩份存檔。

  3、工程部副經理監管項目負責人與各勞務公司(或分包隊)簽訂的勞務合同,對于勞務合同中不合理條款可建議修改,確保維護雙方的正當權益。

  4、由公司與項目簽訂的材料擔保及供應合同,應根據工程進度嚴格履行,及時提供材料供應情況(由公司派駐工程管理人員負責匯報),協同財務部門及時結賬。

  四、所有工程合同、協議必須及時存檔備案統一編號專人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對于工程中查閱合同及協議內容時必須經工程部副經理同意,查詢完畢后及時歸檔;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10

  為加強預付款管理,防范經營風險,減少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辦法。

  1. 根據相關管理制度,原則上應避免預付款。但對于特殊的情況,如設備、模具、進口材料等,需要預付款時,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2. 預付款業務必須簽訂正式合同,并經過合同評審。預付賬款要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根據合同及市場情況需要支付預付賬款的,在保證業務真實和資金安全的基礎上業務部門要按照經過審批后的購貨合同的.條款,辦理相關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據、審批等預付賬款支付手續,未簽購貨合同的,不得付款。

  3. 預付款業務經辦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合同內容跟蹤執行情況,掌握付款節點,財務人員辦理時必須對照合同進行審核,對于文件或文件內容不齊全,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付款要求的,財務應及時發現并給予拒付通知。

  4. 預付款后,如供應商或業務承包商沒能按照合同交期約定的時間交付產品或服務等合同標的,應按照公司關于對賬的相關規定進行及時對賬并督促其履約。

  5. 對于分階段付款的業務,定金支付后,產品或服務等合同標的主題部分已交付的,一般不需對賬。

  6. 預付款業務合同執行完成后,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索要發票,原則上發票應于當月開回,如發票因故不能及時開具的,應與如供應商或業務承包商對賬。

  7. 業務部門應建立預付賬款臺賬,詳細反映各客戶預付賬款的增減變動,余額、發生時間、對方負責人、經辦人、目前對方的經營狀況預付賬款的清理情況、清收負責人和經辦人等情況。同時,將購貨合同、簽證單和臺賬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檔案。 8. 財務部門每月末將預付賬款的發生額及余額明細表報送分管業務的領導,并應定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對預付賬款進行賬齡統計,通過召開預付賬款例會及時通知有關領導和部門。

  9. 其他未盡事宜報請公司決定。

  10.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1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修訂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合同的管理,明確工作職責和管理權限,維護合同的合法性和嚴肅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合同,是指公司與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組織之間采取書面形式訂立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協議、備忘錄及有關修改前述文件的文書、圖表、傳真等各類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意向書、協議書等其他書面文件。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職能部門依法訂立、變更、解除、轉讓、履行、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歸檔、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為的總稱。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以本公司名義所簽定的一切合同、協議、以及相關的要約、承諾等法律文書。

 第二章合同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公司合同管理采取歸口管理與分類負責相結合的形式:

 。ㄒ唬┕拘姓肆Y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歸口部門,并負責所有外簽合同的歸檔和保管;同時,負責與行政及人力資源相關合同的管理和簽訂;

 。ǘ┕竞贤杀静扛鶕洜I部招投標情況,負責工程施工合同及內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簽訂,以及對外所有工程合同的歸檔、保管、傳遞、報批;

  (三)公司其他職能部門依據本部門工作職責,負責相應合同的管理和簽訂,并報行政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六條合同管理職責

 。ㄒ唬┞毮懿块T職責:

  1、指定專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經公司(執行)總經理或分管副總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

  3、參與管轄范圍內合同的論證、起草、談判和簽訂工作;

  4、對管轄范圍內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

 。ǘ┖贤芾砣藛T職責:

  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變更、解除合同;

  2、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制止不合法律規定的合同行為;

  3、負責登記合同臺帳,建立合同檔案;

  4、依法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活動等。

  第七條合同談判必須有公司領導(或授權)、相關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至少2人以上共同參與,個人不得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第三章合同簽訂與審核

  第八條合同正式簽訂前,必須依據《合同審批表》(附后)由公司領導、相關職能部門經理、法律顧問等,依其工作職責對合同文本進行評審,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條合同采用書面形式。根據種類和內容盡量選用工商管理部門規定的示范、推薦文本;如不適用可自行擬定合同,擬定合同原則上應具備以下條款:

 。ㄒ唬┊斒氯说拿Q或者姓名和住址;

 。ǘ说模

 。ㄈ⿺盗;

 。ㄋ模┵|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男衅谙、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ň牛┢渌s定事項等

  第十條除合同履行處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將協議、合同寫入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合同的簽訂必須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

  況、履約能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等有關文件,對方資信不明的,應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擔保,否則不能與之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合同必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訂,其他人員無權辦理:

 。ㄒ唬┪写砣撕炗喓贤,原則上須由法定代表人簽發《授權委托書》,加蓋公司公章。

 。ㄒ唬┪写砣舜砉竞炗喓贤,必須在授權范圍及期限內行使代理權,禁止越權代理,否則所簽訂的合同無效。

 。ㄈ┪写砣寺男腥缦侣氊煟

  1、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和簽訂合同;

  2、對簽訂的合同的可行性、真實性、有利性負責;

  3、對須報請上級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

  4、對簽訂的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并負責妥善處理合同糾紛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5、保管本人簽訂和負責履行的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后應及時將資料送交行政人力資源部歸檔保管。

 。ㄋ模妒跈辔袝分幌薇救嗽诤炗喓贤瑫r使用,不得涂改、轉借和代作他用。

 。ㄎ澹┪写砣艘蚬ぷ髡{動或退休的,法定代表人應責成行政人力資源部及時收回《授權委托書》。

  (六)委托代理人實施損害本單位合法權益的行為或不再適宜擔任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權隨時終止委托代理關系。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糾紛的處理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后應當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等為準。

  第十四條合同管理部門要適時了解合同履行情況。如合同不能

  履行,應依法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響合同履行時,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妥善保存有關資料和證據。

  第十五條發現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管理和執行部門除書面催促對方繼續履行外,應當立即將對方情況及時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或執行總經理,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六條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須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或提出中止合同履行:

 。ㄒ唬┙洜I狀況嚴重惡化;

 。ǘ┺D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避免債務;

 。ㄈ﹩适虡I信譽;

 。ㄋ模┯袉适Щ蛘呖赡軉适男袀鶆漳芰Φ钠渌闆r;

 。ㄎ澹┢渌麌乐剡`約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等。

  對中止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同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當事人可以依法變更合同:

 。ㄒ唬┊斘曳叫枰兏贤瑫r,應書面通知對方,說明理由并取得對方同意,簽訂變更協議。

 。ǘ⿲Ψ揭笞兏贤瑫r,如果同意變更亦應簽訂變更協議;如果不同意變更,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因變更合同造成我方損失的,應當向對方提出索賠。

  第十八條當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ㄒ唬┊斝枰獬贤瑫r,應書面通知對方并說明理由。

 。ǘ┊斀拥綄Ψ揭蠼獬贤耐ㄖ獣r,應立即回復對方,表明我方意見。因解除合同造成我方損失的,應向對方提出索賠。

  第十九條發生合同糾份的,應按我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五章合同檔案管理

  第二十條合同檔案的范圍包括合同文本、與合同有關的資信狀

  況調查、談判紀要、意向書、公證書、擔保書、授權委托書、往來文書、信函、電報、傳真、電話記錄、視聽資料、圖形、照片以及其它各種相關憑證等。

  第二十一條歸檔的`書面合同及附件,由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和合同管理部門保存原件;其他相關部門原則上提供復印件,特殊情況需要原件的須于合同簽訂前告知合同簽訂部門。

  第二十二條合同訂立后,須于10日內完成對合同文本和有關材料的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毀;在合同履行完畢10日內,負責將合同文本及有關材料的卷宗歸檔保管。

  第二十三條合同檔案管理其他規定:

 。ㄒ唬┖贤芾韱T負責統一編號、裝訂和存檔,合同承辦人員不得私自保管合同文本及有關資料。

 。ǘ┮话愫贤瑱n案保存為10年,重大合同檔案應當永久保存。

 。ㄈ┙栝喓蛷椭坪贤瑱n案必須按規定辦理手續,嚴防丟失。

  (四)未經審核或未按審核意見修改的合同,不得送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簽字,印章管理部門不得蓋章,財務部不得撥款結算。

 第六章合同印章管理

  第二十四條合同印章主要指公司印章和合同專用章,部門和項目部印章未經授權一律不準對外簽訂合同,否則將按違規違法行為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五條合同專用章僅限于簽訂合同使用,并由公司授權行政人力資源部統一刻制、編號和管理,嚴禁員工私自刻章和使用。

  第二十六條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應當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批準的正式合同文本上用印。未按規定進行審核和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批準的合同不得用印。

  第二十七條嚴格執行先簽字后蓋章制度,禁止在空白合同用紙或其它空白紙上加蓋合同專用章,特殊需要的應當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并由合同管理員登記、編號、回收,嚴防丟失。

  第二十八條合同印章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使用。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合同專用章到異地使用的,應當由借用人員填寫《合同專用章借用登記審批表》,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批準方可辦理。合同印章借用完畢,應當按時交回行政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九條對于違反本制度使用印章的,按有關規定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七章合同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合同監督檢查是促進企業管理工作規范化的重要手段,公司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定期、不定期檢查并考核合同成本部合同管理情況,確保合同依法訂立和順利履行,防范合同糾紛

  第三十一條合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一)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實施情況;

 。ǘ┖贤芾砼_帳及檔案建立情況;

 。ㄈ┖贤炗喤c履行情況;

  (四)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ㄎ澹┖贤芾砣藛T的教育培訓情況等。

  第三十二條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受檢查部門要如實提供與檢查事項有關的資料,并對有關檢查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

  第三十三條公司根據檢查情況,有權對受檢查部門作出如下處理:

 。ㄒ唬⿲υ谟喠ⅰ⒙男泻贤秃贤芾砉ぷ髦,違反本辦法造成經濟損失部門和個人,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ǘ⿲υ诤贤芾砉ぷ髦写嬖趩栴}的部門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或相應經濟處罰及行政處分;

 。ㄈ⿲υ诤贤芾砉ぷ髦谐煽冿@著或為企業避免、挽回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12

  一、總則

  1、為了使公司合同管理更加規范、全面、及時,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的總類

  1、采購合同:華為、第三方采購

  2、銷售合同(訂單和到貨確認書):移動、電信、聯通

  3、第三方采購:同行業之間的采購

  三、銷售合同管理

  1、綜合部物供發貨必須以行政部所發的電子訂單為憑證,否則不以發貨。

  2、如無訂單但又需緊急發貨的,需有業務人員填寫申請書(申請流程:客戶經理-部門經理-綜合部經理-采購物供-行政OA備檔-客戶經理)

  3、公司訂單傳真或通過其它方式傳過來,先由行政部備電子檔,并發市場部助理和綜合部物供一份,且抄送至市場部經理,綜合部經理和技術部經理。

  4、采購物供將客戶公司簽字確認的到貨確認書,以電子檔形式發送至行政部備檔和市場部業務助理,且抄送至綜合部經理。

  四、采購合同、第三方采購合同

  1、采購申請人將由雙方蓋章簽字的'采購合同報綜合部行政備檔

  2、采購申請的OA流程:采購申請人-部門經理-總經理-財務-采購申請人-行政部備檔

  五、每月底由市場部助理、綜合部物供和行政對訂單、到貨確認書進行核對,以保證訂單的完整性。

  公司所有人使用合同公章,都先填寫《合同公章使用明細表》(明細表內容包括;姓名、使用時間、使用事由、合同名稱),每月月底由公章保管人將合同公章使用明細表,發送至綜合部一份,由綜合部進行整理,有需要備檔的合同與公章使用人溝通。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13

  為規范分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管理

  分公司合同管理由成本核算科統一歸口管理,各科室、項目部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

  1、分公司成本核算科具體職責

  組織宣傳、學習貫徹《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分公司有關示范文本的編制和推廣使用工作;

  組織各類合同及文件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評審工作;

  負責各類合同及相關文件的檔案管理;

  監督、檢查各科室、項目部對合同的起草、評審、學習、履行、建檔等情況;

  負責各類合同糾紛的調查、應對、處理;

  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2、項目部及項目對口合同管理科室管理職責

  項目部負責宣傳、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分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組織學習各類合同并熟悉內容,做好合同交底等工作;

  配合項目部合同的起草、評審、學習、履行、建檔工作;

  負責項目部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時收集、記錄、整理和保存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函件,辦理工程變更和簽證;收集、整理索賠資料,提供索賠依據,編寫索賠報告;

  項目部及合同管理人員應對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跟蹤監控,發現問題及時向成本核算科報告。

  二、合同的評審與簽定

  1、合同的簽訂條件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重點審查業主的項目立項文件、招標文件,以確定發包人的主體資格;審查項目資金落實程度及業主以往合同履約情況,以確定業主的履約能力。

  簽訂分包合同要重點審查承包人的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資質等級、管理能力和實際業績。

  分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必須經主管領導或分公司經理同意。

  訂立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應當使用示范文本。

  2、合同內容的要求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各類分包合同、按照國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規定的內容填寫。沒有示范文件的由項目部起草,分公司成本核算科配合。

  其他合同(主要指材料買賣、租賃合同)必須明確填寫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合同必須約定明確的總額或暫估價,不能只約定單價,不確定數量,對供貨數量無法一次確定的合同可分批次簽訂合同。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內。

  合同履行期限應具有確定性,難以在合同中確定具體期限的應約定確定期限的方式。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施工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后,由分公司合同主管科室配合項目部起草文本并初審,附合同會審表交成本核算科組織分公司各科室進行評審,評審后分公司分管領導認為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報分公司領導班子評審簽定。

  項目經理和分公司分管領導及相關科室人員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并按實際需要確定簽定合同的總份數。

  4、勞務(專業)等分包合同的簽訂

  合同洽談前,工程管理科、項目部必須按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對分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施工收費標準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勞務隊伍資格證書、關于簽訂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項目部在符合分包方條件的企業中進行招(議)標工作。成本核算科對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合同條件進行審查,并對招標工作進行監督。

  勞務(專業)分包招標文件由工程管理科負責起草,成本核算科及項目部配合制定合理招標文件進行勞務(專業)工程招投標或議標工作。由項目部與分包方起草勞務(專業)分包合同,并初步評審分包合同。項目部初評后報成本核算科進行合同評審,審核無異議后,由分管領導審批同意方可簽訂。

  各科室、項目部在合同經過商談、評審修改合理后由分管領導批準簽定后(重大勞務合同或特殊合同由分公司經理批準簽定),成本核算科給予辦理用印手續加蓋合同專用章。

  5、材料設備采購及租賃合同的簽訂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由相關科室、項目部根據建設工程合同要求與供應方進行洽談,擬訂合同條款,項目部初評后報送分公司成本核算科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后,按評審意見進行修改,發往對方單位蓋章,成本核算科收到對方修改蓋章后的合同給予辦理用印手續加蓋合同專用章。

  6、所有合同正式簽訂后,分公司成本核算科與財務管理科各留一份,其余返回項目部及合同對方。

  三、合同的履行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終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分公司成本核算科及相關領導處理,分公司成本核算科應立即向分公司法律顧問咨詢,并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分公司領導。情況如下: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2、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在重大、復雜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2、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經成本核算科和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進行變更或解除。

  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并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變更后的合同與原合同的發放范圍相同。

  3、對于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終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終止手續,收集因終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證據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的責任。終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合同的恢復與終止都必須通知成本核算科和主管領導。

  4、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資料整理后移交成本核算科保存。

  五、合同的日常管理

  1、項目部應設立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人員負責所在項目的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向成本核算科移交有關合同管理手續。否則不予辦理退場手續。

  3、成本核算科負責對分公司的合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工作。各科室、項目部應當在公司檢查前開展合同自查活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檢查時與對口的合同管理人員一對一進行。主要檢查內容:

  (一)合同的起草、評審、簽訂、建檔情況;

  (二)合同的學習、交底、履行等控制情況;

  (三)合同執行中有隱含的履行風險、糾紛情況等;

  (四)成本核算科認為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項。

  各科室、項目部對合同評審不規范、不及時,使合同文本出現重大問題的處罰,所有評審相關人員300元/次。

  項目部沒有進行合同交底、初步評審或評審不認真出現重大漏洞的,處罰項目經理200元/次,相關評審科室人員及合同管理人員100元/次。

  5、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追償損失:

  (一)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三)凡出現以上兩條分公司不予付款,責任由主辦人及相關參與人員負責。

  6、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視情節嚴重情況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合同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遺失重要證據;

  (四)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未履行規定手續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確認書、索賠報告上簽字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六)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7、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合同履行發生糾紛后,項目部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將糾紛情況上報成本核算科。

  9、出現合同糾紛,根據不同情況,由成本核算科報主管領導提出處理意見,經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執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及公司下屬各直屬中心、法人單位及項目工程部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的簽訂

  第三條簽訂合同的主體

  1、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及各法人單位,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的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2、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3、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分管副總裁同意(非危險物品采購合同除外)。未經審批與非法人單位簽訂合同從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洽談人和審批人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四條合同的形式

  1、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訂單、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3、各法人單位在經營范圍內應當以各法人單位的名義訂立各類合同。

  第五條合同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第六條對外訂立經濟合同,在約定爭議解決管轄地時,原則上約定在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七條對外訂立經濟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

  第八條訂立合同應遵循洽談、審查、批準的分權制約原則。公司合同實行誰洽談、訂立,誰履行的原則。

  第九條工程建設、設備采購在合同簽訂前應由使用部門、技術部門等先行論證,確認后的論證資料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并報審;無論證資料的合同洽談部門有權拒絕簽批。

  第三章合同的審查批準

  第十條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相關規定及審批權限上報,經審批后,方能正式簽訂。

  第十一條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一、下列合同由各直屬中心、法人單位的負責人審批、簽發:

  1、各直屬中心、法人單位在職責權限內為從事正常經營活動所簽訂的一般合同,由各直屬中心或法人單位負責人審批、簽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技術中心分管的采購合同,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下,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在20萬元以下的,可由副總裁授權采購部負責人審批、簽發。

  3、項目工程合同由項目工程部負責洽談(技術含量較高的工程項目,由項目工程部邀請技術部門和使用單位人員共同洽談),草擬合同文本,填寫《合同簽約申報表》,提請各使用單位所屬中心分管副總裁或各法人單位負責人審批、簽訂。

  二、下列合同由公司分管副總裁審批:

  1、有給付內容的合同,標的額為100-500萬元的;

  2、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20——50萬元的;

  3、非標設備采購,標的超過5萬元的;

  4、年度合同;

  三、下列合同由總裁審批:

  1、給付金額達到或超過500萬元以上的合同;

  2、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50萬元以上的;

  四、下列合同由執行董事審批:

  1、山松、熱電、牧業、醫院洽談的合同達到總裁審批標準的報執行董事審批。

  2、合資經營合同;租賃廠區合同;對外投資、融資借款合同;無形資產轉讓合同;技術引進、合作、轉讓合同;以及其他對企業經營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合同等。

  五、涉及重大、復雜事項的合同訂立前,洽談單位應通過專業審查部門,組織法律審查部門、批準人等有關單位和人員召開合同洽談審查會,對合同原本進行會審。

  第十二條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1、申報。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應事先填寫“合同簽約申報表”,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法務室審核。

  2、審核。對送審的合同,法務室應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最后作出:可簽發、不可簽發或需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審核意見。

  3、批準。法務室審核后,簽批人在合同簽約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該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審批的意見辦理。

  4、采用本公司標準合同文本的可不報法務室審核;合同文本有修改、采用對方合同文本或約定有定金、預付款的合同,一律報法務室審核。

  5、審核批準時間

 。1)較為簡單的合同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2)較為重大的、復雜的合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3)重大、復雜的合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的審查工作。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十四條各中心或法人單位應根據合同編號建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務進展情況和收付款情況一事一記。

  第十五條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合同簽約批準人匯報并通知法務室。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后應將合同原本一份送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具有下列情形的業務,應當拒絕付款:

  1、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而未訂立書面合同的;

  2、收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

  第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工程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八條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業務部門、財務部門、法務室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合同簽約批準人審核通過方可。

  第十九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雙方的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按規定經審核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辦法規定的管理范圍。

  第二十一條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六章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二十二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由洽談單位和使用單位負責處理。洽談人和使用單位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涉及公司內部幾個單位的,應在內部協調好,做好配合工作,統一意見,可成立一個由各單位代表組成的糾紛處理小組,由洽談單位為主負責處理合同糾紛。

  第二十三條需要法律幫助的合同糾紛,可提請公司法務室協助解決,有關單位必須主動提供所有相關的證據材料并協助配合。

  第二十四條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五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

  第七章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六條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合同專用章制度及基礎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公司合同的二級管理具體是:

  一級:公司由總裁總負責,分管副總裁具體負責分管領域,歸口管理部門為法務室。

  二級:公司下屬各直屬中心、法人單位由本單位負責人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各相關部門和法人單位。

  第二十八條法律事務室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各類合同;

  2、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同條款的嚴密性;

  3、負責對委托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

  4、負責考評公司下屬各部門、法人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經驗教訓,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

  6、配合處理合同糾紛;主持或參與合同糾紛的仲裁、訴訟活動;

  7、參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履行等工作;

  8、管理公司合同章、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九條公司各直屬中心、法人單位合同管理的主要職責:

  1、洽談、起草合同,論證合同的可行性。

  2、建立合同檔案。嚴格按照檔案管理辦法管理合同檔案。

  3、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各單位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合同的分類臺帳和總臺帳。臺帳的主要內容包括:序號、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標的'額、對方單位、履行過程、交接情況、驗收及備注等。臺帳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4、負責審查本單位簽訂的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對須報請公司或有關機關審批、簽證或公證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初步意見。

  5、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的實施細則,采取切實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6、參加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7、應由專門(或兼職)人員統一管理合同及合同類函件,并將管理合同的部門及負責人或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報公司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三十條洽談人的主要職責:

  1、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負責;

  3、對須報請上級部門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

  4、對所簽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并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好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

  5、負責保管好或委派專人保管好本人所簽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立即將資料歸檔。

  第三十一條實行合同專用章制度。合同專用章由公司統一刻制、編號和頒發。合同專用章應妥善保管。公司及各法人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所加蓋的印章,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準代替使用。否則,由此所引起的責任由有關責任人承擔,造成嚴重損失或糾紛的應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公司總部所有法人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及駐外法人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由公司法務室保管;駐外分廠法人單位原財務部門保管的合同專用章仍由其保管。第三十二條獎勵與處罰

  1、與合同洽談、訂立、履行、審查相關的公司部門,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履行相關職責,未按相關制度履行的,將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2、公司合同法律審查部門、專業審查部門、財務審計部門對合同業務活動行使監督權。對合同業務活動中存在的錯誤行為有糾正的權利和職責。

  3、公司合同業務的具體工作人員在從事合同業務活動中,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及時主張合同權利而不超過時效,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職責。在合同業務活動中因玩忽職守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責任人應酌情承擔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在報批合同時,應將項目立項申請書隨同合同一并報批。

  第三十四條公司涉及勞動關系的建立、變更、終止等相關事宜的合同管理,由公司有關部門另行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公司法務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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