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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時間:2024-11-22 23:17:02 志華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精選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精選15篇)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財務部)。

  第三條名詞解釋

  遲到: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

  早退:未經批準無故不按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或超假未經同意而擅離工作崗位的行為。

  加班界定:

  a.員工經批準在超出正常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一小時以上的,及經批準在休息日繼續工作的,視為加班;

  b.如遇緊急項目需要或緊急任務、突發事件等情況的超時工作不視作加班;

  c.經公司或部門安排的法定假日繼續上班的,可視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工作制度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

  5.1財務、商務管理類人員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時下班)

  5.2營銷類人員若采用靈活上班安排制,須經部門大客戶經理同意,報總經理審批,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出勤刷卡制度

  6.1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且必須親自至門禁處刷卡。

  6.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6.4員工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原因,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否則將作為曠工處理。

  6.5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給予通報批評,如當月累積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處予超過次數每次20元的負激勵。

  6.6出具的未刷卡說明單經核實如有不實之處,除當日以曠工論處外,并給予申請人和審核責任人各50元的負激勵。

  6.7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虛假考勤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雙方均按曠工論處,并處予雙方每人50元的負激勵。

  第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7.1遲到:

  a.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后10~60分鐘內刷卡上班者視為遲到,遲到者通報批評,且負激勵20元/次。如當月累計遲到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b.一次遲到超過60分鐘,按事假半天計算,且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7.2早退:

  a.員工在工作時間終了前60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負激勵20元/次,且通報批評。

  b.員工當月累計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5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7.3曠工:

  a.未經批準或假期滿后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理由者,以曠工論。

  b.曠工1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不計當日工資。且給予50元/次的負激勵;年累計曠工5天(不含)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第八條因公外出、出差

  8.1公出:

  a.員工因公于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征得部門經理的同意,原則上員工應在早晨上班進入公司后方可執行公出任務。若員工超過公司下班時間尚未完成公出任務時,可不必返回公司。

  b.如因交通情況等原因需先執行公出任務然后才進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辦理申請手續。

  c.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錄考勤系統的,應及時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報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8.2出差:

  a.業務上有必要時,員工可以填寫《出差申請單》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并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b.如因事情緊急未填寫《出差申請單》的,應在返回公司后一天內補填,逾期未補者,按事假處理。

  c.出差期間應24小時保持可聯系狀態,并隨時向公司匯報出差行動及工作進展情況。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九條公司提倡員工應積極高效優質地完成工作任務。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申請。

  9.1日常的加班,由部門經理審批,節假日的加班,需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9.2加班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加班。

  9.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刷卡,沒有刷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刷卡記錄但無部門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9.4部門經理及以上的`員工的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條加班費支付及調休

  10.1日常的加班

  對于日常的加班,原則上公司給予調休,在不能安排調休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10.2節假日的加班

  對于節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據員工自主選擇給予調休或者支付加班費。

  10.3調休申請

  員工申請調休的須提前申請,經核查考勤記錄,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調休。調休有效期為1年。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請假流程

  員工請假必須提交《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有效;如遇緊急事情,應于事假發生1個工作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傳真、郵件、短信等形式報告直屬領導,經相關審批人同意后休假,否則以曠工處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計,最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以1天計。

  第十二條休假種類

  一、事假

  a.員工請事假應有正當理由,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事假期間薪資。

  b.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病假

  a.員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進行治療時需提交病假申請,病假須提交二級甲等以上資質醫院出具的休假建議單及相關診斷材料(病例本)作為證明依據,否則以事假處理;病假期間薪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b.如發現員工出具的休假建議單或病例本等證明材料不實,當日以曠工處理,并視情節給予50-200元/次的負激勵。

  三、婚假

  員工申請婚假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明;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以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計10天。

  四、產假、護理假

  員工申請產假、護理假須提供準生證、出生證明;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增加晚育假30天(僅限在上海工作的員工)。懷孕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5天。公司男員工配偶如為晚育者,男員工可享受3天護理假。

  五、喪假

  若員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喪假。

  六、帶薪年休假

  a.公司員工帶薪年休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公司統一安排的休假,計入員工年休假總天數內。

  c.帶薪年休假申請流程

  申請(個人)→審核(部門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備案(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

  七、婚假須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申請,產假須在生育前1個月內申請,護理假需在生育前7天內申請。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

  員工考勤是每月員工工資核算的重要依據,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將以員工刷卡簽到記錄為主要依據,結合相關的請假、出差流程,統計員工月度出勤情況,并以此核算當月工資。

  第十四條未刷卡并沒有相關流程(請假、出差、考勤異常說明)者,均不計當日工資,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商務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并解釋。

  第十六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2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關規定的作息時間。(凡上班時間到而10分鐘內未簽到到崗者視為遲到,凡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20分鐘以上離崗者視為早退)。

  2、辦公時間要堅守崗位,需短時間外出者,應及時告知負責人,明確去向,以便聯系。

  3、每月累計遲到3次(含3次)以上者,由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每月累計遲到5次(含5次)以上者,扣發其年終福利補貼。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因病、因事、出差等原因不能上班者,在告之負責人的同時,應及時告之人事管理專員登記清楚,不登記者視同曠工處理。弄虛作假者,將予以批評或經濟處罰。

  5、人事管理專員是機關考勤工作的`責任人,負責對考勤工作全過程的組織、監督和完善。認真負責,加強教育,落實責任,并定期匯總、公布考勤結果。

  6、每月的考勤表由負責人進行初審認定,人事管理專員股進行核簽,送各分管副局長進行審簽后,作為核發獎金、補貼及年終考評的依據。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3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后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準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準方可,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匯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后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4

  為更好的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規范員工考勤制度,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一、各科室、部門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人臉考勤。

  1、工區管理人員考勤:采掘工區及運搬工區主管區長上大班時按大班考勤,上小班時按小班考勤;副區長按上小班人員考勤,必須下井前一次,上井后一次(工資支付按下井個數,基數28個)特殊情況需經礦長批準。其他工區管理人員及各工區文書按大班考勤。

  2、礦副總每天考勤一次。

  3、考勤時間:

  大班:06:00—07:30;17:00—19:00。

  夜班:19:30—21:30;06:00—09:00。

  早班:03:30—05:30;14:00—17:00。

  中班:11:30—13:30;22:00—01:00。

  圓班:06:00—07:30;17:00—19:00。

  次日7:30—8:00。

  4、工區值班人員必須到調度室簽字。

  5、其他班次考勤按原規定不變。

  二、各單位所有出發單、請假單必須在交考勤室的同時到辦公室(地面)、調度室(生產)、進行登記以便查對。

  三、各單位下井考勤每月26號必須與人員定位核對,由調度室核定下井個數,確認后由生產礦長簽字報企管科。發現異常及時匯報核對,否則不計考勤和下井。

  四、調度室、辦公室不定期抽查,發現脫崗、考勤不實等情況,及時匯報相關領導,并嚴肅處理。

  五、對考勤不實、弄虛作假的,嚴格按山高礦字【20xx】83號文件執行。

  六、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5

  一、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為行政、財務、技術、質量、采購、設備、用戶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為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么變化,及個人有什么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定仍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6.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后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上班后第二天仍繼續上班時,為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可采用I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后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采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為節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于休眠狀態。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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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條根據崗位不同,工作時間分為四種:

  1、常日班。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實行單休制,每周日為正常休息日。

  4、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六條遲到、早退

  1、于規定上班時間五分鐘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

  2、于規定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3、月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日計。

  4、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第七條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第八條病假

  1、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國家承認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4、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視為曠工半日;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十條值班、加班

  1、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向部門領導申請,然后提交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當日或工作期內未完成的工作不屬于加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條國定假日

  按實際規定執行,辦公室需提前三天發文通知。

  第十二條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工,均可按規定享受休假。

  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定時間,按下列規定給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計最多不超過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協定。

  3、休假最小額度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計,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將按規定給予補償。

  5、職工休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婚嫁休婚假3-10個工作日。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請。

  4、婚假需在結婚一年內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經公司特殊調整者除外。

  第十四條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前15天開始休假;

  3、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5、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6、女職工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每天授乳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五條工傷假。

  1、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西安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一天;

  3、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

  4、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條公假

  1、公司指派參加公司外的集會、訓練或其他活動;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考試、技能鑒定;

  3、依法律規定應給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請假、調班、消假、計劃外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門領導審批后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第十九條職工調班應由本人及代班人員填寫《調班單》。節假日值班調班由部門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職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調班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工作需要,申請計劃外值班,須事先填寫《計劃外值班登記表》,經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與考勤人員,否則不記入考勤記錄。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考勤。

  1、記錄員工出勤情況。8:25~8:30前臺打卡登記

  8:40前臺記錄匯報每天已到公司員工,將考勤交給企管人員。8:40~9:00考勤人員核對前臺未記錄人員的出勤狀況、請假單、調班單。

  2、每周一考勤人員根據周末考勤狀況、調班單、請假單、計劃外值班登記表核對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統計當月公司考勤,28、29日匯總公司其他辦公地點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第二十五條其他辦公地點

  1、各辦公地點考勤人員每日記錄員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交本辦公地點負責人審批后,連同所有考勤資料交公司考勤人員。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第六章工資的扣發及處罰

  第二十七條遲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20元,第三次扣罰100元,累計五次扣發基本工資20%。

  第二十八條曠工者,扣發曠工時間三倍的薪資。

  第二十九條事假者,扣發事假期間薪資。

  第三十條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發薪資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70%;三年以下者扣發薪資的90%。第三十一條符合考勤未到崗原因之一,即扣發全勤獎。

  第三十二條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以伍拾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考勤延誤或薪資核算延誤對主要責任人處以貳百元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7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00劃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說明。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職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負責,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科室、部門負責人有上述情況者,由分管領導簽批《核銷登記表》,并由本人負責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

  干部、職工或部門負責人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領導或局分管領導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負責人或局分管領導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干部、職工個人考勤記錄由局辦公室負責定期公布,干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辦公室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房管局干部職工工作考勤和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房管局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干部職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行政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本局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局機關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記適用本制度。

  房地產交易中心、泰昌物業公司的考勤登記由本部門負責,參照本制度執行。兩個部門的考勤匯總表于次月2日以前報局辦公室審核。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8

  一、目的:為了進一步加強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落實崗位責任,提高保安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與責任感,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考勤管理

  第一條公司上班時間根據各部門相應工作安排和值班時間進行考勤。

  第二條職員上下班須各考勤一次。因故未能正常考勤的,須申明原因并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條職員不得要求他人代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發現一次,各罰款100元,并通報批評。遲到一次罰款10元,遲到超過1個小時按曠工處理,扣罰當時令工資,一月累計遲到6次以上多處100元罰款,并處記小過一次。早退處10元一次罰款,一月累計早退6次以上多處100元罰款并記小過一次。若因特殊情況需提早離崗,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考勤注明原因,則不受處罰。

  第四條公司規定,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一)無故缺勤一個小時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到部門負責人處說明原因或原因未獲批準;

  (二)請假未獲批準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續假未獲批準)視同無故缺勤;

  (三)以虛假理由請假獲批準而不上班的。

  第五條一個月曠工兩次記小過一次,曠工五次記大過一次,連續曠工超過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天,作過失性辭退處理,公司不負擔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條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半天至一天的,須先向部門負責人申請,需請假1-3天的直接向總經理申請,說明原因和期限,并且理由必須符合事實,若以續假理由請假的作200元罰款,并記小過一次。

  四、考評細則

  1.保安人員每月的績效考核獎金定額為300元,績效考核總分定為20分,每扣1分等同于扣除績效獎金15元。

  2.違反績效考評的相關條款,如果無法確認具體的責任人或班組,將按以下扣分標準扣除當班全體保安員的考核分或該廠區保安全體人員的考核分。

  3.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1分。

  3.1上班時間閱讀書報、玩弄手機,情節輕微者;

  3.2形象儀表不合體者(執勤時未按規定著保安制服、戴執勤帽、扎武裝帶、佩戴領帶等)

  3.3執勤時站姿或坐姿不端者;

  3.4下班前未將崗位衛生清掃干凈者;

  3.5開會或培訓遲者(含請假者);

  3.6執勤時跟員工聊天者;

  3.7沒有按規定報崗者;

  3.8帶班隊長未盡監管職責,導致一個自然月內,本隊隊員上班散漫的`事件被上級領導檢舉二次,當班班長負監管不到位的責任;

  3.9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4.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2分:

  4.1門禁管理不到位(私自放員工外出、違反考勤制度未按規定記錄、未按規定對外出車輛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員工未戴廠證進廠未按規定記錄等);

  4.2本隊隊員發生巡邏簽到作弊或未按規定路線與時間巡查、上班睡覺等情形;非值班隊長本人檢舉,當班隊長按此條款處分;

  4.3開會或培訓未請假缺席者;

  4.4因檢查不到位,消防隱患未及時發現尚未造成事故者;

  4.5生產部門下班后,未在第一時間對所轄區域的水電管制進行檢查者;

  4.6未經批準,擅自找人頂班者;

  4.8上級交待的事項,執行不到位或根本未執行者;

  4.9接班遲到或擅離崗位交接班者;

  4.10值班時間戴耳塞聽音樂者;

  4.11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5、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5分:

  5.1不服從領導安排,頂撞上司者;

  5.2巡邏簽到作弊或未按規定路線與時間巡查,一個自然月內出現第二次(含二次)以上者,當班班長連帶處分;

  5.3公司發生盜竊事故損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5.4因檢查不到位,消防隱患未及時發現導致消防事故情節較輕者;

  5.5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6.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10分:

  6.1上班時間睡覺者(一個自然月內出現二次以上予以開除);

  6.2臨近上班喝酒或上班時間喝酒者;

  6.3無正當理由,上班時間擅離崗位者;

  6.4公司發生盜竊事故,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6.5保安巡查未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導致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損失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6.6保安副隊長未按規定要求檢查消防器材者;

  6.7類似以上性質的其它情形。

  7.違反以下條款,每次扣20分:

  7.1公司發生嚴重偷竊案件,損失金額達3000元以上,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7.2因保安管理工作出現疏忽,導致發生重大消防事故,損失金額達3000元以上,當班保安員全體扣分;

  7.3遇到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臨陣逃脫或坐視不管者;

  7.4發現異常情況,隱瞞不報,故意包庇者,導致公司財產損失者(嚴重者開除);

  7.5其他因個人工作疏忽而造成的嚴重事故,扣績效分并處按廠規處罰;

  7.6監守自盜者,并處開除;

  7.7遇到上級領導夜間查崗,利用手機或對講機報信者;如屬值班隊長違反此條款,作降職處理;

  五、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并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9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員工每周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準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系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簽,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會上將全院一周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后,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后,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準。(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準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準,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后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續假。回院后,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后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10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優化教風園風,促進我園教職工隊伍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精神及我園實際,現將我園教師考勤細則公布如下:

  一、考勤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30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30元重新算起。

  二、對事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準假后,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準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系;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病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并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并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并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后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愈后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四、對上班時間外出的規定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舍五入)。

  五、對婚假、生育假、喪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準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發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復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規定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準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七、附則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匯總表報局人事科,復核無誤后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后,于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于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并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辦法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并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應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準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準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并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準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4.6.4產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喪假

  4.7.1員工直系親屬喪亡包括:父母(養、繼)、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匯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于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注明沖抵加班日期)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11

  近日發覺公司存在代打卡現象,為了完善公司考勤制度,給大家營造一個較為公正的考勤環境,避開給各位員工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盼望公司全體員工從即日起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公司考勤制度如下:

  一、作息時間:

  每天上班時間上午8:30至12:00,中午12:00-13:00休息,下午上班時間為13:00-17:30。

  二、打卡規定:

  1、職工每日上下班時, 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

  2、如因卡機失靈或員工出差,無法打卡,以簽到方式考勤,并經行政部考勤人員確認。

  3、規定時間忘打卡者,不得重打卡,應填寫忘打卡證明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后報行政部處理,忘打卡證明單必需于發覺之日的其次天內進展補填寫,超出規定時間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4、員工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時,需寫明外出記錄(即外出時間、地點、事由)。

  5、請假:員工請假需由所屬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將請假狀況報給行政部。

  三、關于代打卡狀況

  行政部將不定期對大家的出勤打卡狀況進展抽查,發覺有代打卡狀況按下以原則處理:

  1、發覺代打卡者,將對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各按曠工1天處理,曠工天數將在該員工當月(計薪月)的出勤總天數中扣除1天;

  2、未發覺代打卡者,將對被代打卡者按曠工2天處理,曠工天數將在該員工當月(計薪月)的出勤總天數中扣除2天。

  四、關于上班中途外出狀況

  員工在上班(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期間,

  不得擅自離崗處理私事,若有急事需離崗處理,須按公司請假相關制度執行。若未經部門領導批準擅自離崗,按事假雙倍扣薪 。

  每日午休時間嚴格根據公司規定執行,對于午休前早走或者午休后晚歸者按遲到/早退相關規定處理 。

  請全體員工賜予協作。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12

  后勤考勤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涉及員工的工作時間、出勤情況、請假流程、遲到早退處理、考勤記錄與核查等方面。它旨在確保組織運營的正常進行,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保障員工的權益。

  內容概述:

  1. 工作時間規定:明確每日工作時長、休息時間以及加班政策。

  2. 出勤管理:包括簽到簽退制度、打卡規定、遠程辦公的考勤方式等。

  3. 請假制度:定義不同類型假期(如年假、病假、事假)的申請流程和審批權限。

  4. 遲到早退處理:設定相應的.處罰措施,如扣款、警告等。

  5. 考勤記錄與核查:定期進行考勤統計,確保數據準確無誤,并進行公示。

  6. 異常情況處理:如請假未批、曠工等情況的處理辦法。

  7. 員工權益保障:確保員工在遵守規定時,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13

  一、為加強考勤治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工程技術部、投資進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根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根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根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根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根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根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根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賜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根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賜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根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其次個月起留用觀察,發放根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制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與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需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根據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與的,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需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根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打算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展監視、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懲罰員工的雙倍予以懲罰。但凡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治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需在商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需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治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根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擔當。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需進展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需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懲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根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需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別狀況依據工作力量打算;年假必需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治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治理員處備案。

  3、全部假別都必需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前方為有效假別;特別狀況必需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需進展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別狀況非加班不行的,必需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成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展統計結算。全部加班首先必需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局部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展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治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14

  行政考勤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蓋了員工的出勤記錄、請假審批、遲到早退處理、工時計算以及相關獎懲機制等多個方面。該制度旨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員工的工作效率和企業的生產運營。

  內容概述:

  1. 出勤管理:明確每日工作時間,規定打卡或簽到方式,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

  2. 請假制度:設立不同類型假期(如年假、病假、事假等),規定申請流程和審批權限。

  3. 遲到與早退:設定遲到和早退的界定標準,規定相應的處罰措施。

  4. 工時計算:明確正常工時、加班工時的'計算方法,確保公平公正。

  5. 獎懲機制:設立獎勵政策,如全勤獎,同時制定違規扣罰規則,以激勵員工遵守制度。

  6. 特殊情況處理:針對特殊工作性質或突發狀況,制定靈活的考勤處理辦法。

  考勤管理制度的標準 15

  1. 提升效率:規范的考勤管理能有效減少員工遲到、早退現象,提升工作時間的有效利用率。

  2. 保證服務質量:確保員工按時到崗,為客戶提供連續、高效的服務。

  3. 維護員工權益:確保員工的休息時間和法定節假日得到保障,提高員工滿意度。

  4. 降低運營成本:通過合理的排班和休假安排,避免人力成本的浪費。

  5. 促進公平:統一的`考勤標準,避免因個人偏好導致的不公平待遇,增強團隊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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