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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物資安全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物資安全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物資安全管理制度1
一、學校成立物資采購領導小組,全面協調管理學校的物資采購工作。
二、學校各部門需添置日常辦公用品、消耗性小額物資、低值易耗品(即采購金額低于人民幣500元的采購項目),到總務處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由總務主任把關,負責采購,500元以上的由校長批準。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規定的設備、物品,進行政府集中采購由總務處提出申請報告,經鎮分管領導批準,報教育局采購中心進行采購。
四、凡通過招標定點供應的校服、簿本、教學實驗操作材料、學生床上用品,以及學校食堂米、面、油、醬油、醋等按規定進行定點采購。
五、購回的所有物資都必須由部門管理人(或使用人)按發票上的數目清點驗收物資、簽名負責,關于性能、質量較專業的`物品無法檢驗的,可會同有關部門參與檢驗。
六、所有物資的發票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驗貨人)簽字,然后經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入帳。
學校物資安全管理制度2
財產物資是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保證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工作計劃所必須的物質條件。隨著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學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為了能更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務于教育教學,必須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制定相應的制度。
一、正確區分b學校固定資產與庫存材料,配備專人負責。
分別由固定資產保管員和材料保管員對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進行專門的管理工作,學校財務部門對其進行總額控制。
1、學校的校產校具以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物;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保管員應根據這六類進行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工作,并按固定資產分類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設固定資產卡片進行管理,隨時做好固定資產的增減核算工作。
2、學校的庫存材料是開展教學及其它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流通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為某項活動購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資直接作支出外,其余為耗用而儲存的物資必須由材料保管員驗收入庫。
二、明確專人分部門、分室保管,總務處應明確保管人員的保管責任制。
1、固定資產保管員要結合學校部門特點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別組織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文體器械室、醫務室及食堂等部門進行分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分室兼職保管員由固定資產保管員與處室負責人共同確定,名單擬定后報校長室與財務部門備案,并與他們簽訂保管責任書,同時對他們進行有關保管業務(如建帳、固定資產明確帳的登記造冊建卡、保管、整理、盤盈、盤虧及報廢等)指導,建立一套嚴密的固定資產保管網絡。
2、固定資產保管員每月要與各分室保管員核對帳目,使固定資產一級明細帳與二級明細帳相符,同時與財務總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保管員與分室保管員要定期對學校固定資產盤點(暑假、年末前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分清責任進行處理,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度,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度。
1、開學初,總務處固定資產保管員與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簽訂保管責任書(一式三份)總務處、政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將教室、宿舍、桌、凳、椅、門窗玻璃等交班級使用并負責管理,學期結束時需驗收交還。對有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帳目。
2、對各處、室、組辦公用具實行包干使用,及時調整增減,年底盤點核對,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并重新辦理續管手續。
3、對各班級、處、室、組在一年中固定資產使用保管認真負責,為學校節約資財成績顯著的,保管員應報經總務處及校長室批準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對于損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負責賠償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4、凡在學校報支的圖書資料、軟件等都必須先入圖書館固定資產帳,須用人員應按圖書館的借書手續辦理。
四、在明確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責任制的過程中特別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確保固定資產、庫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務必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經常保養、整修,保障教育、教學、生活、學習所需。
五、學校一切校產、校具都必須由固定資產保管員登記造冊。
特別要加強固定資產、物資的調撥、自制、改制、融資租入及接受捐贈的登記造冊工作,都要入固定資產及材料帳,避免資產的“體外循環”,杜絕變相“小金庫”的發生。
加強固定資產,庫存材料的購建(采購)、驗收(入庫)、使用(領用)、調撥、報廢、清查環節的管理,嚴格各項審批、領用手續。
1、購建(采購)環節的管理
(1)要根據需要與可能,努力用現代科學技術裝備充實和改善辦學條件。但是要反對不切合實際的貪大求洋標新立異講排場擺闊氣的不良之風,結合學校事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固定資產的購建計劃。
(2)庫存材料的采購一定要按教育教學及業務的需要,制定消耗定額,按計劃進行采購,要防止積壓和浪費。材料儲備定額由材料保管員制訂報校長室和財務部門備案。某種材料儲備定額=某種材料全年耗用量/360天×單價×儲備天數。
(3)購建前,必須按計劃填制請購單(一式兩份)。如果是基建項目還必須有可行性研究決策分析報告和設計概算資料。
(4)購建時,要做到集中統一,由采購人員按批準的計劃采購,按照內控制度規定,業務經辦與財物保管員屬不兼容職務,必須分開。采購要貨比三家,大宗同類物資要集中批發采購,按物資的最優性價比挑選采購。專業設備或貴重物品要吸收專業人員一起采購。
(5)采購財產物資的折讓、回扣或搭售的物品都必須如實反映并繳財物部門入帳,作相應的會計處理。
2、驗收(入庫)環節的管理
(1)固定資產、庫存材料購建后必須驗收入庫,倉庫保管員憑請購單、購貨發票進行實物驗收,如發現實物與請購單或與發票所載內容不同,暫緩驗收,待查明原因后再處理。如果一致,則開出驗收入庫單,并在發票上加蓋“已入庫”戳記,并在驗收欄簽章,分別固定資產或庫存材料登記明細帳,是固定資產的還要填制固定資產卡片。
(2)采購人員憑請購單、發票及財產、物資驗收入庫單,先送有關人員審核,再送有關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報銷。
3、使用(領用)環節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務和工作進度的需要領用物資,充分發揮固定資產和庫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門領用,保管的責任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3)嚴格領用的審批手續,領用財產物資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由領用人填寫領用單(出庫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報經有關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領用。對于手續不全的領用單,保管員不予受理。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當期的支出當期入帳,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員要將出庫單(采用先進先出法發出材料)隨月報表,報財務會計進行核算,對手續不全的出庫單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4)凡領用的固定資產,材料物資,只作辦公、公務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處。
(5)在使用過程中,要配合有關部門,對師生員工加強行為規范和愛護公共財物教育,保持勤儉治校,厲行節約的好作風,樹立以節約愛護公物為榮,浪費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把有限的教育經費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強多余財產物資的退庫管理。財產物資領出后,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設備,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務完成后剩余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須納入單位財物的統一管理和核算,退庫由原領用部門和人員將多余物資及時繳回倉庫,由倉庫保管員做好驗收并填寫入庫單(注明是退庫)。若是固定資產,還須在財產卡片上填寫有關內容。不需用的`固定資產驗收入庫,保管員只需將固定資產卡片從原領用部門抽出,插入庫存。
(7)做好財產物資的保養和維護工作,做好固定資產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時調整有關固定資產存量和固定基金余額。
4、調撥環節和管理
學校財產物資的調撥應由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批準。學校財產物資原則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給私人。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調劑使用或借用的,必須經有關負責人批準,辦好有關借用手續,約定歸還時間方可借出(必須同時開出門證),到期及時催還,經保管員檢查驗收無損后入庫。
5、報廢環節的管理
財產物資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過程中亦有人為損壞現象。對于規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我校已用不上的財物、對于人為損壞已辦理賠償手續的財物,應按規定報廢或轉讓處理。
(1)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 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鑒定,報教育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2)固定資產報廢發生的變價收入減清理費用的凈值,必須入帳,計入修購基金,同時核銷固定資產。
(3)非固定資產的報廢與轉讓,由材料保管員列出清單,注明原因,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由財務管理機構的有關人員清點后辦理有關報廢和轉讓手續。
6、清查環節的管理
(1)財產清查制度作為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會計核算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所以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之前必須進行財產物資清查。
(2)固定資產保管員,分室保管員及材料保管員要對自己所管財產物資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每年至少兩次,年底前必須徹底盤點,由總務處配合),按規定做好帳務處理工作,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財產物資檢查,做到“家底”明了、真實。
(3)通過清查工作,使保管員掌握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情況,并向有關負責人提出盤盈、盤虧、損耗和報廢報告,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
(4)財務管理部門要會同學校內審小組成員在保管員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對檢查結果要報告校長室及處室負責人,并提出處理意見作為對保管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考核意見之一。同時要求保管員每月帳目要與財務部門核對一致,每季末報財產物資清冊一式三份,保管員、財務會計及校長各一份。
六、嚴格執行照價賠償制度。
通過清查盤點,如有人為因素發生的責任事故損失,一旦查實,照價賠償。學生畢業、工作人員調出、離退休人員離開學校時,要與保管員辦清有關公物的歸還工作,如缺少、損壞、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人事部門方可辦理有關轉移手續。
七、固定資產保管員每年要積極配合國有資產管理局。
做好學校固定資產的年檢,核證等有關管理工作。
學校物資安全管理制度3
一、財產保管員應按財產分類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便于規范管理。
二、校內全部國有資產不得擅自借給個人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辦理借用手續,并要求按期歸還。
三、學校貴重物品應設專人專庫(或專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證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盤點。總保管員與分保管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清查核資,對清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報主管領導,按規定辦理入帳消帳手續。每月末應與財務會計人員核對各大類固定資產的金額,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五、校內設備一般不得擅自移動,必須移動時分保管員或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通知總保管員,辦理設備移動手續并及時調帳。使全校設備做到有序流動。
六、由個人使用并保管的`財產,使用人到總保管員處領取并登記上帳,便于以后的清點與查找。
七、教職工調離或退休時,總務處通知校財產保管員為其辦理財產清帳手續。
八、分保管員在工作變動前由新、老分保管員和總保管員共同清點財產,并做交接手續,做到人員變動帳物清楚。
九、學校寒暑假,或節假日前,財產管理員及各實驗室、各專用活動室的管理員,應將自己所管理的儀器設備、貯存好、鎖好,并做好相應的防盜、防火措施,保證節假日期間的財產物資安全。
學校物資安全管理制度4
1、學校有一位領導分管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經常教育師生員工愛護公物,樹立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的好風氣。對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有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無故損壞、丟失的`,責令照價賠。
2、為做好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建立有校財產物資保管員、校級領導參加的校級財產物資管理組及班級由班主任、學生代表組成的班級財產物資管理組織。
3、各班、室在開學初由總務處,向有關教師辦理財產交接手續。
4、財產交接后,各班、室(音美體、儀器室、閱覽室、電腦室、食堂),不得將財產私自搬遷和外借。如要出借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
5、總務處在期中作一資助全面校產檢查,使用情況作好記錄。期末作全校性財產驗收。如有損壞和遺失的,一律按購價和制作的實際價賠償,并扣其班級的競賽分。
6、儀器室每學期末把財產的報損單送總務處(附單),經總務處核實,由總務主任簽字后方可報損。
7、為了更好地使用校財產,保持物資完好,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總賬上設立“固定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兩科目和設置《固定資產登記清冊》及班級《固定登記清冊》。
8、為了改變無人負責和職責不明的現象,按班、室、人和存入點,落實到處、室、班、人,并簽訂《固定財產登記清冊》協議,定期檢查,誰用誰管。
9、一切增添的資產要經過校長審批、保管員驗收簽章的手續,由財會室審核入賬。一切減少的固定資產要經過校級財產管理組織鑒定,由校長報批。
10、學校的房屋、場地、設備在一般情況下,不向外出借、出租、交換出售。但在不影響本校教學和工作的前提下,經校級財產管理組織同意,校長審批下方可出借。但出借時必須辦理出借手續,收取一定的租費,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校內教師對教育用的設備借還都要在保管員處登記注冊。學校購入財產、物資,先有經辦人簽名,后由校保管員驗收簽名、登記。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到財務室核算報賬。
11、班級財產管理組織對本班財產每月清查、盤點一次,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年級組長和校級財產管理組織,每學期清查盤點一次,了解使用情況、調整賬目、總結經驗、表彰先進、發現問題、改進管理措施。
學校物資安全管理制度5
1、校內的一切設備與設施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維護,做到固定牢固,運行安全可靠。
2、教學設備的維護和安全管理:電腦、投影儀、錄音機、實物投影儀、電視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器材,維護管理要落實到人,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盜的同時,要做好使用維護記錄,消除用電等方面的安全隱患。
3、消防設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教育,加強教室、教師宿舍、圖書室、多媒體教室等公共聚集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用電安全管理,由總務處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修,保證正常運轉。
(2)學校總務處應按規定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組織開展緊急情況下師生安全撤離和疏散的演習活動,確保師生安全。
(4)總務處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隱患引發事故。
(5)加強對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嚴禁教師在宿舍私自接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將煤油燈、蠟燭、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6)學校教師一旦發現消防不安全隱患,因立即向校長反饋,應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整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
學校物資安全管理制度6
一、使用班班通電教設備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禁止非正常關機,禁止隨意插拔各種連接線。
二、管理人員要隨時升級防病毒軟件,保證每周進行日常病毒檢測,裝入計算機系統的任何程序、數據要經過病毒檢查,同時做好重要數據備份工作。
三、相關人員不得傳播、復制、編寫病毒程序、嚴禁利用班班通電教設備網絡發布、瀏覽、下載、傳送反動、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四、禁止安裝與工作內容無關的軟件,不得利用班班通電教設備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五、完善安全保衛措施,注意防火防盜。教室內應按防火規定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發現火情及時報警,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滅火。
六、加強班班通電教設備內用電管理,定期對供電線路配電設備和照明器具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短路造成事故;按綜合布線設計進行用電線路鋪設,不得私拉亂接;各班級要指定專人于每天下班前,關閉所有用電設備,關閉總電源,最后關好門窗。
七、班班通電教設備管理人員要熟悉設備電源、照明電及其他電器設備開關位置,掌握切斷電源的方法和步驟。
八、定期檢查、保養班班通電教設備,保證運行安全可靠。妥善保管硬件設備及其他相關設備的驅動程序、保修卡和重要隨機文件。
九、使用人員如發現計算機系統運行異常,應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系,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拆開計算機調換設備配件,外請人員對班班通電教設備進行維修時,學校相關人員應自始自終協同。
十、班班通電教設備應列為單位重點防火、防盜部門,電子教室內要有可靠的防盜、防雷、防火、防水、防塵和防靜電設施,并責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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