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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時間:2023-10-31 12:29:16 賽賽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精選1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1

  為進一步規范學生校服采購管理和監督,根據《關于加強中小學校服管理的通知》(池教體[20XX)]13號)要求,特制定城西小學學生校服采購管理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采購前提

  1.按照自愿為主的原則,學校通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著校服。

  2.在通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后,成立有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采購管理領導小組。

  3.由校服采購管理領導小組共同制定校服穿著制度和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二、采購管理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采購管理領導小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學校應當要求生產企業提供以下材料: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生產企業應具有一定規模的生產基地、生產設備、有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等,并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作為供應商。

  2.簽訂合同

  按照池州市統一的'校服采購合同進行簽訂。對校服質量情況,校服采購管理領導小組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對原校服款式、質量、價格、服務沒有異議的,可延續合同一年;有異議,原校服生產企業又不能解決的,則按程序重新采購。

  3.公示采購情況

  將采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后,學校通過公示欄、網站或者家長會等形式公示采購情況。

  4.交付驗收

  學校收到生產企業的校服后,同時向企業收取由質檢部門出具的該批次校服抽樣檢測的合格報告。

  5.學校送檢

  學校在收到生產企業的校服后,主動及時將該批次校服隨機抽樣送至質監部門進行檢測,檢驗合格,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校服質量檢驗報告后,方可發放給學生。

  6.遞交相關校服采購管理材料

  (1)學校在完成校服采購后,將企業營業執照、合同、檢測合格報告以及《校服采購管理備案表》一式兩份交區教育體育局備案。

  (2)學校交齊相關校服采購管理材料,經區教體局核準后,再進行財務結算。

  7.對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應當減免校服訂購費用,減免費用由學校與銷售企業協商解決。

  三、采購工作要求

  1.學校不得向列入市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的生產企業采購校服。

  2.嚴格按照市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區間范圍進行采購。

  3.學生校服的各項指標必須達到合格標準,嚴格執行有關質量標準。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2

  為貫徹落實市教委等6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結合20xx年青浦區中小學校服采購和管理辦法、青浦區教育系統20XX年自行采購管理辦法、顏安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不得強制學生穿著校服,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學校應當聽取校家委會意見后決定,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建立校服穿著制度。并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做好校服的選購和采購工作,成立學校校服采購小組,成員由學校采購小組和校家委會成員組成,確定校服的供應商、校服款式、材料、顏色、價格等。

  第二條:校服采購應通過綜合比較、貨比三家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的校服生產企業,將采購校服的中標通知書在校園網、公告欄公布,公布時間不低于一周。按照市工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自簽訂合同起10日內,由學校將兩份合同報送校產管理中心公共服務管理科備案,并由校產管理中心送至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備案。

  第三條:校服代辦服務性收費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財政部門印(監)制的`統一票據。嚴禁以任何理由截畄、挪用、擠占校服服務性收費資金。

  第四條: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提供的由上海市纖維檢驗所出具的校服質量檢測報告(或具有同等檢測資格的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對校服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服裝標識等進行初步認定合格后才能收貨。如有異議,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第五條:學校要建立“雙送檢”制度。學校在將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主動將每批次校服進行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進行公布,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校服送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費。

  第六條:學校應按時將校服發至學生,并會同校服生產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第七條:學校校服經辦人員應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在校服采購活動中獲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務費用。如有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八條:學校發現校服有安全質量問題,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依據調查結論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產企業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3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山東省中小學學生裝工作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魯教辦字[20xx]17號)的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校服采購管理工作,確保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利益,特制定如下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一、校服采購前提

  1.本著“積極穩妥,量力而行”的原則,堅持在學生、家長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

  2.在通過本校學生統一穿著校服的決定后,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及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采購管理領導小組。

  3.由校服采購管理領導小組共同制定校服穿著制度和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二、校服采購程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招投標工作開展前必須在校園網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參與招投標的廠家不得少于3家,同時積極邀請同級紀委監察、財務審計、學生管理等多部門參與,尤其是要發揮好學校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原則上在山東省教育廳批復的濟南市學生裝定點生產企業中進行招標選用。校服采購管理領導小組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采購校服。要求生產企業提供以下材料: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招投標工作結束后還需在相應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質詢,時間不得少于一周。學校絕對不向列入“黑名單”的校服生產企業采購校服。

  2.簽訂合同

  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統一的校服采購合同,同時,將校服采購合同向市教育部門備案。校服價格嚴格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教育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xx]74號)要求執行。向在校學生收取學生裝費,必須堅持非營利原則,據實結算,多退少不補。在學校有關部門的監督下,由校服生產企業直接收取。

  3.公示采購情況

  學校將采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后,通過公示欄、學校網站或者家長會等形式公示采購情況。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增強工作的透明度。

  4.交付驗收

  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校服出廠前,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送達學校的校服,其質量標識應當完整齊全,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在接收校服時,應當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

  5.學校送檢

  學校在收到企業生產的校服后,及時將該批次校服隨機抽樣送至質監部門進行檢測,檢驗合格后再統一發放給學生。

  三、建立問題校服退賠和懲處機制

  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學校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等事宜,并向上級教育部門匯報,向質監部門舉報。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4

  為了確保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學生的切身利益,現就加強學校學生校服采購制定如下規定:

  一、規范校服采購管理

  (一)學校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制定校服穿著制度。學校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采購校服。

  (二)學校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本市統一的校服采購合同,及時將校服采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并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公示校服采購情況,自覺接受家長的監督。同時,將校服采購合同向區縣教育部門備案。

  二、完善校服價格管理

  (三)校服價格由學校在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后與校服生產企業合同約定,并按照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不加收其他任何費用。

  三、建立校服送檢制度

  (四)我校在接收校服時,應當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

  (五)我校采取將校服抽樣送檢制度,檢驗合格后,才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四、杜絕向“黑名單”企業采購校服

  (六)學校關注質量技監部門向社會公布的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的“黑名單”,決不向列入“黑名單”的生產企業采購校服。

  五、建立問題校服退賠和懲處機制

  (七)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學校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等事宜,并向上級教育部門匯報。同時,向質量技監部門舉報,質量技監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5

  為確保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根據《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10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落實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滬教委基﹝20xx﹞43號)、《黃浦區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學生校服采購、穿著制度。

  一、發揮家委會作用,強化學校責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長牽頭、德育處、總務處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對校服質量監控負責,設立校服專管員負責具體發放、補定事宜。

  2、在校服訂購前,我校聽取家委會意見,家委會同意后,組織實施。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價格等。與信譽好的生產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主動接受家長監督,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示校服采購情況。

  3、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監督作用,學校積極配合家委會相關工作。家委會通過座談會、問卷等形式,聽取學生、家長對校服質量、款式、價格,以及校服穿著制度等方面的意見,學校接受家委會提出的改進建議,發揮校服穿著制度在學校教育中應有的作用。

  二、規范學校校服采購程序

  1、學校通過綜合比較,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經家委會審核、同意后,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

  2、學校要將合同復印件及時報區教育局后勤中心備案。并督促校服生產企業盡快到區質量技監部門申報。

  3、學校將校服樣衣保留,作為驗收校服款式、面料、顏色等的依據。

  三、做好學生校服“雙送檢”工作

  1、學校接收校服時,嚴格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是否與樣衣標準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破損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拒收。

  2、學校在收到訂購校服后,將按照同一面料抽檢1套校服的要求,及時將校服送市纖檢所檢驗。檢驗合格后,學校在學校網站上公開校服質量檢驗報告,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學生校服送檢費用由學校在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向學生另行收取。

  3、學校發現校服生產企業選用偽劣面輔料加工校服,對學生健康造成傷害或可能造成傷害的,將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賠償,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并向質量技監部門報案處置。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校服采購管理,規范采購程序,強化質量監管,保障學生身心健康,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七星關區城區各中小學校。

  第二章監督管理

  第三條七星關區教育科技局成立以基教股、計財股、會計核算中心、監察室負責人共同參與的校服采購監督小組,對城區中小學校服采購全程進行監管。城區中小學校校服采購嚴格實行報備報批制度,其中采購金額10萬元(含10萬)以上的,由學校或中心校(教育服務中心)按程序向區教育科技局基教股提交采購報告(校長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中心校校長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批復同意后,方可采購,嚴禁未經批準擅自組織采購;采購金額10萬元以下的,由學校自行組織采購,但需向基教股報備,報備應提交的資料為三家以上詢價記錄、有效的供貨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第四條城區中小學校校服采購本著家長自愿原則,成立以學校校長任組長的校服監管領導小組和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校服的款式、材料、顏色、質量等,全面負責詢價、采購、質量監控、信息公開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流程規范。

  第五條嚴格執行收費標準,根據《畢節地區物價局畢節地區教育局畢節地區財政局關于規范我區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等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畢地價費〔20xx〕19號)文件規定,小學校服費20元/生/學期(三年購買一次),即小學每次采購校服采購價不超過120元,采購年級為一年級、四年級;初中校服費25元/生/學期,即初中每次采購校服采購價不超過150元,采購年級為七年級;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校服費參照初中標準執行。嚴禁在一年級、四年級、七年級之外的其他年級組織采購校服,對中途個別學生因校服丟失、損壞不能穿等,確需補充校服的,嚴格落實報備制,即由學校向基教股報備需補充的數量、補充的原因等,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形式違規購買校服,嚴禁打著家長委員會的`旗號在一年級、四年級、七年級之外收取校服費購買校服,嚴禁高于規定價格收取費用組織學生購買校服。要嚴格執行校財局管收支兩條線財務管理規定,所收取的校服費必須第一時間全額上交區教育會計核算中心,嚴禁任何學校私設小金庫。

  第六條校服采購要做到物美價廉,必須選擇證照齊全且具有生產能力、信譽度高的校服生產廠家作為合作商,重點扶持七星關區招商引資校服生產廠家或企業。

  第七條城區中小學校服采購嚴格按照校財局管規定,嚴格落實報批報審制度,每次采購需成立3人以上的詢價小組進行市場詢價,并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資質。

  第八條嚴格執行校服采購合同制度。每次校服采購學校須與供貨方簽訂合同,合同約定含規格、數量、價格、質量、供貨時間、運輸、稅金、售后服務等內容,確保規范運作。驗收時要成立有相關監督部門參與的驗收小組,實地查驗有效的質檢報告,確保質量合格。

  第九條城區中小學校每次校服采購均須與供貨方簽定《健康安全協議》,確保所供應的校服健康、安全,若因校服原因引發的健康事故,供貨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嚴格落實校服信息公開制度。采購程序、價格信息、供貨廠家等情況必須向學生和家長公開。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十一條中心校(教育服務中心)主任、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相關人員要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對于違規違紀的,紀委監察部門介入調查,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屬七星關區教育科技局。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7

  一、采購校服前提

  1、按照自愿為主的原則,學校通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后,成立由校方代表、家委會、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采購工作組。

  二、采購校服程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采購工作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并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為我校學生提供校服。

  2、公開競價,簽訂合同

  學校通過公開競爭(招投標或詢價等)的方式,向有生產資質、產品社會信譽高、質量優良、價格合理的廠家采購校服。選定校服生產廠家后要與他們簽訂供貨合同,必須根據采購價格實支實收,不得加收校服價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3、公示采購情況

  校服采購過程中的相關信息(采購流程、校服款式、采購價格、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要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4、交付驗收

  學校要嚴格做好校服的接收與查驗工作,認真落實校服“雙送檢”制度,確保接收的'校服符合質量標準和合同要求,保障學生穿著安全。在接收校服時,要認真查驗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該批校服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檢驗報告和校服標識等材料,并按規定從中抽樣送到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校服“雙送檢”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學校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與生產企業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辦理退賠等事宜。對問題校服要及時向區教育體育局匯報,同時向質量監督部門舉報。

  5、資料存檔報備

  校服采購各環節相應資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會議紀要、征求意見情況及采購合同等向區教育體育局電教館進行備案。在校服采購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8

  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和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學生統一著裝,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在校生需按學校要求,定制統一校服。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須成套穿著,季節更替或有特別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穿著統一校服。

  2、校服要保持整潔,上衣拉鏈或紐扣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處。

  3、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年級輔導員、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批準后方可不穿;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學生科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自行到學生科及時購買更換。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并負責本班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量化評比項目。在校生在校內必須按規定穿著統一校服。

  3、對無故未按規定穿校服學生的處理規定違反規定一次者由班主任批評教育,通知家長協同整改。一學期個人累計達五次者,學校通報批評并取消其當年評選各類先進及校獎學金的資格。

  4、校服穿著情況列為評優評獎和解除處分依據之一。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9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文明管理,規范學生的儀容儀表,塑造學校和學生的良好形象,學校政教處特制定校服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一、穿著校服的時間規定

  1、高一年級學生自周日住校生返校到周六放學回家,全程統一穿校服;

  2、高二、高三年級因校服數量限制不能每天穿校服,但學生在下列時間須穿校服:

  (1)舉行升旗儀式的周一、周三、周五要求穿校服;

  (2)學校要求重要節日、紀念日、活動日、開放日、重要集體活動時穿著校服;

  (3)學校師生參加集體外出活動,需按照學校要求統一穿著校服。

  二、校服穿著規定

  1、穿著校服要整齊大方,外套拉鏈要求拉至三分之二以上,平整地翻折好衣領,不得敞開衣襟、豎直衣領;

  2、校服穿著要保持協調,上衣和褲子要統一,提倡穿運動鞋;

  3、及時換洗不潔或有污穢的校服,保持校服干凈、整潔。

  三、校服保管規定

  1、為方便辨認和防止遺失,要求在校服里側商標上標注學生的班級和姓名;

  2、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洗護、疊放的習慣,科學洗滌晾曬,保持校服的整潔、完好。不可在校服上亂涂亂畫。高一年級若發現在校服上有亂涂亂畫,每人次扣除所在班級百分競賽2分,并須到年級部重新購買一套新校服;

  3、校服如丟失或破損不能穿時,高一年級學生應及時報告班主任或直接到高一年級部補辦。高一年級凡是后轉入的學生必須及時到高一年級部補辦校服。

  四、校服穿著評價和處理規定

  1、高一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情況列入班級考核,由高一學生分會負責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除所在班級1分;且由班主任、年級部對未穿校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

  2、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穿著校服情況進行檢查和教育,必要時取得家長的配合。對執行校服制度不好的學生,要給予嚴肅批評。對不遵守學校規定,穿著奇裝異服,有損學校形象除按規定扣分外,學校將依照規定作出紀律處分;

  3、班主任根據學生穿校服情況,結合學生日常行為表現,每月評選一次“儀容儀表規范標兵”,年級部每月可評選一次“儀容儀表優秀班級”,報政教處表彰。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10

  按照校服管理規定,采取學校與家委會主導、3家校服企業遴選原則召開校服采購會議,以確定本年度校服相關事宜。

  一、召開校務會議,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校服管理小組,確定召開校服采購會議時間。

  二、由于確定需求選購的是新生校服,隨機抽取5位新生家委會的家長代表,代表家委會參與校服采購工作。

  三、通過比較選擇,邀請3家知名企業參與本校校服會議。

  四、家長現場確定企業:

  1、是否征訂校服:按照自愿原則、通過各位家長代表表決,確定校服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2、通過廠家展示、陳述,家委會現場確定校服供應企業、款式風格、服裝面料、服務方式等。(要求:價格應低于本年市教委規定的上限,款式風格盡量符合學校特色和文化氛圍。)

  五、廠家參與的要求:

  1、具有完善的公司資質證明材料,在校服行業有良好的口碑和一定的合作相類似客戶操作案例,能承擔起相符相關的設計、生產、銷售、服務等校服相關工作。

  2、按照市中小學生校服抽查及送檢流程第一條校服產品監督抽查的工作流程中,有以下三種記錄的企業將不得參與學校校服遴選:

  (1)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廠家:

  (2)主要指標連續兩年不合格:

  (3)拒不配合檢查和抽檢的。

  3、3家企業做好現場服裝展示,并依次進行闡述各自的優勢,由學校校服管理小組和家委會代表共同投票決定遴選出更適合本校情況的企業。

  六、共同確定交貨時間、雙重質檢相關問題。

  七、按照市教委本年規定版本簽訂相關合同,并及時備案。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11

  為規范校服管理,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23〕3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校服選用的基本原則

  優質、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效方式,統一著裝上學是家長、學生的普遍需求。校服選用須遵守以下原則:

  (一)質量第一。

  招標采購須選用有校服生產資質的廠家,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須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嚴禁選用質量不達標的校服。各校可以與我區易地搬遷安置點扶貧車間加強業務合作。

  (二)家長自愿。

  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發揮家長委員會的功能,切實做好校服征訂意愿收集工作,嚴禁強制統一選用。

  (三)相對穩定。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嚴禁短時間內更換顏色和款式。

  二、嚴格規范校服選用管理

  (一)設計標準。

  要廣泛征求家長、教師、學生的意見,要召開家委會、職工代表會、校務會討論確定。校服的'顏色、款式要符合學生的年齡特點,款式要美觀大方,要與學校文化協調統一,彰顯學校校徽等文化符號。

  (二)學段及套數。

  城區直屬學校、鎮中、鎮小及鎮屬初中學校原則上要統一校服;公、民辦幼兒園、職校、鎮屬其他學校、民辦學校根據當地居民經濟收入狀況,征求家長同意后可統一選用;各學段起始年級及小學四年級可統一訂購,其他年級學生若校服陳舊、破損、短小需要重新更換的,由家長自行更換。統一選用校服原則上為春秋裝、夏裝各一套(有條件的學校可征訂一套冬裝)。學校開展各種活動,未經家長同意,不得以班級為單位訂購服裝,參加區級及以上活動,確需統一服裝的,須經組織活動單位負責人同意并報教育局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備案方可訂購。教職工可以在學校有社會資助或捐贈,并符合捐贈方意愿的情況下,統一訂購工作服。

  (三)價格標準及費用支付。

  幼兒園、小學、初中夏裝、春秋裝、冬裝分別不超過100元、140元、240元;高中、職校夏裝、春秋裝、冬裝分別不超過120元、150元、300元。學校在服務性收費中如收取了校服費,則必須進行抵扣;教職工工作服經費一律不得從財政撥款中支付。

  (四)采購流程。

  在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等信息的基礎上,按照成立領導小組、征求意見、集中討論、確定訂購、招標采購、中標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備案登記(局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計財股)的流程規范開展工作。

  三、加強校服監管工作

  (一)加強管理。

  區教育局將聯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對校服訂購情況開展核實督查。局基礎教育股負責對學校校服設計進行指導,牽頭協調做好核實督查工作;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負責校服采購流程的監督管理;計財股負責校服費的標準、收支的審查管理;學校負責對校服質量的把關。

  (二)強化督查。

  區教育局每年組織督查組對學校校服征訂開展督查,發現學校、工作人員在

  校服采購過程中未認真履職,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嚴肅依法處理。強化關愛,對家庭特別貧困的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特殊學生,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措施由廠家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為規范本市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確保校服的品質,保障廣大學生的健康成長,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各市屬、區屬學校(包括普通公辦、民辦中小學及幼兒園、中職學校及技工院校)的校服管理工作。

  第三條市、區的教育、人社、文體、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按照管轄范圍對各學校的校服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及管理。

  市教育局負貴指導全市校服有關工作,統籌市直屬學校校服管理工作。

  各區教育部門負貴對本區校服選用、質量、銷售渠道等進行管理和監督,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校服生產企業生產的校服及市場上銷售的校服進行抽檢,適時向社會公布檢驗情況;協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不合格校服的生產廠家和銷售單位進行查處。

  人社部門負貴對技工類學校的校服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文化廣電旅游體育部門負貴對體育學校的校服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衛生健康部門負貴對衛生學校的校服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貴生產、銷售環節校服質量監管,依法組織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時公布監督抽查結果并通報教育、人社、文體、衛健等部門。

  教育、人社、文體、衛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學校共同做好校服供應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各市直屬學校負貴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學校設立校務監督委員會的,校務監督委員會應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質量等的監督。

  第五條校服管理應體現規范性、科學性、公開性以及專業性。第六條校服的設計、選用、采購等流程應透明化、民主化。建立以學校、學生、冢長等多方參與的校服管理組織,聽取各方意見,搭建透明民主的平臺和氛圍,整體提升本市中小學生校服著裝水平。

  第七條本市校服設計應考慮本地氣候、青少年身體特點、學校各類活動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導專業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設計。

  第八條校服款式一經選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減少家長支出。第九條學校采購校服可采取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采購的形式。校服招標采購時,學校或第三方機構依照《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第十條采購單位在采購校服時,應嚴格執行校服國家標準,并在招標文件或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準。校服安全與GB18401質量要符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 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校服質量應具備安全要求,采購方可選擇是否具備反光功能的校服,但反光校服的反GB/T28468-2012光性能必須符合《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標準要求,并在采購合同中標明,嚴禁生產和采購不符合安全和質量標準的校服。

  第十一條采購單位應全程公示校服采購工作,包括向學生和冢長公示通過招投標等公開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采購單位應將采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

  第十二條采購單位在校服招標過程中,應當注重對校服生產企業的生產能力、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作必要的調查、核實和比較,在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生產企業在驗收階段應提供原材料檢驗報告、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保障校服質量。

  第十三條校服嚴格實施雙送檢制度,并做到“一年一檢”,即校服生產企業將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各區教育部門、學校或其指派的專門機構應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或校服生產企業自行承擔,不得向冢長收取。

  第十四條學校和區教育部門應對校服進行認真驗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并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采購的校服如出現質量問題,學校和區教育部門應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并按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同時還應向主管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向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冢庭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學生及特殊群體學生捐助校服。捐助人向學校捐助的,學校應對捐助情況(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數量等)建立臺賬進行登記,并告知捐助人。

  第十六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法查處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校服的企業,并將行政處罰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xx)進行公示,按規定實施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

  第十七條相關部門應暢通學校、群眾反映校服問題的渠道,12345鼓勵學校、群眾通過投訴舉報熱線等方式及時反映有關情況。

  第十八條學校、相關部門和機構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貴,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貴任。

  第十九條統一采購學生床上用品的管理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13

  1、按要求穿規定的服飾,減齊紐減或拉齊拉鏈,不隨意更改衣服,不外露內衣,不披衣散減,不把上衣捆在腰間;衣服干凈整潔;隊徽或團微佩戴在左胸。

  2、不穿拖鞋,不追求名牌鞋,不穿高跟鞋,不穿早底時裝鞋。

  3、課堂和集會不敞衣,不脫鞋。

  4、頭發適時梳洗,發型大方得體,不染發,不湯發。男生前發不覆額,側發不掩耳,后發不及領;女生前發不遮眼,側發不掩睛。

  5、保持友好、真摯、積極的情緒狀態,表情自然,不故意擠眉弄眼、葉舌、做怪相。

  6、不佩戴項鏈、耳環(針)、戒指、手鏈、手鐲等飾物。

  7、不涂脂抹粉,不畫眉,不紋眉,不紋身,不留長指甲,不染彩色甲。

  8、坐有坐相,站有站樣,走路昂首挺胸,舉止文雅,穩重端莊,落落大方。

  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制度 14

  為了貫徹學校從嚴治校的方針,消除學生中相互攀比的不良習氣,規范管理學生的思想行為,統一著裝,特擬訂以下校服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校徽

  1、為提高學校形象,提高學生榮譽感,并便于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全體學生必須佩戴校徽;

  2、校徽一律佩戴于上衣左胸前,不得掛于腰際或以其外衣遮蓋,違者以未佩戴校徽處理;

  3、上學時間,學生在校內外應佩戴帶校徽;

  4、校徽如有遺失或損壞,應報告學校德育處并申請補發,每枚扣繳工本費20元;如為故意損壞,做警告處分一次。

  第二部分:校服

  1、校服的發放、使用與管理,均以本制度為準。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按學校的統一安排穿好整套校服,校服拿在手上,披在身上或長期放在教室應付檢查的,視為未穿;為更好地落實規范化、人本化的辦學理想,學生周一至周三必須著校服,周四、周五為便裝日,可著其他服裝。

  3、年級組及各班班主任有指導與監督學生穿用校服的責任和權力。

  4、校服發放后,學生要妥善保管,不得故意污損和丟棄校服。故意污損校服的,除給予處分外,必須及時清洗,洗不掉的,不得再穿,由學生重新在學校自行購買,認為校服不好或其他原因故意丟棄校服的,除自行購買補齊外,還要追究相關責任。

  5、不得擅自改變校服樣式,因年齡增長身體發育,需要修改校服大小的及時與德育處聯系,由服裝公司負責修改。

  6、不得典賣、讓渡、轉借校服。

  7、校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應自費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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