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下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
一、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各分承包單位自帶的設備。
2、機械設備: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機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和施工機具。
二、一般規定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公司領導對事故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三、管理職責
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審批公司設備購買合同、設備租賃的《合格分供方名錄》、主持公司設備安全檢查。
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審批設備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合同條款會簽,組織設備的進場,監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和履約情況,組織對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
3、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是分管設備的領導,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對分包單位自帶設備進行監督管理,主持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4、項目機管員:貫徹實施公司設備管理規定,制定設備需用計劃,保養維修計劃,主持本項目的設備驗收和記錄,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組織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5、操作人員: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的日常保養,持證上崗。
四、機械設備的使用、保養和修理
1、機械設備的使用
(1)機械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2)機械設備均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3)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識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識牌。
2、機械設備的保養
(1)一級保養: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后進行“十字作業”保養(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2)二級保養: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除一級保養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3)三級保養: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三級保養由專業維修人員完成。
(4)設備的各級保養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3、機械設備的修理
(1)小修: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失誤及使用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進行。
(2)中修: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總成間損壞出現不平衡的狀態,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3)大修:是對設備的總狀態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4)機械設備的各類維修,均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且由專業修理人員完成。
(5)項目部要做好《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機械設備保養維修月度計劃,將《機械設備使用報表》按每月26日報公司。公司監督檢查以上修理執行情況。
五、大型設備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機(龍門架)
1、物料提升機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安裝(拆除)方案,其內容包括:
(1)安裝準備(即材料和組織準備)。
(2)安裝過程(即基礎處理、地面組裝、吊裝、纜風繩(或附墻)、卷揚機穩固、地錨、驗收試驗和其他。
(3)安全使用措施。
(4)拆除工作。
2、物料提升機的驗收必須對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標準執行。
3、使用前的檢查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2)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3)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4)架體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
(7)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
(8)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10)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4、使用措施
(1)機械實行“三定”責任制(即定人、定崗、定崗位職責)
(2)嚴禁各類人員乘吊籃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長使用。
(3)禁止攀登架體和從架體下穿越。
(4)纜風繩和附墻桿不得隨意拆除。凡需臨時拆除時應先行加固,待恢復纜風繩和附墻桿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機。
(5)操作人員必須堅持視線不清、信號不明不吊的規定,拒絕任何違章指揮。
5、日常檢查要求
(1)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2)空載提升吊籃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3)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4)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6)作業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機時應符合的規定
(1)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2)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3)高架提升機作業時,應使用通訊裝置聯系。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時,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行。
(4)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
(5)發現安全裝置、通訊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置;
(6)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更換;
(7)采用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1~2m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8)裝設搖臂把桿的提升機,作業時,吊籃與搖臂把桿不得同時使用;
(9)作業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
7、其他
(一)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1)提升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板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3)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二)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1)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2)提升機應由設備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3)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振、防潮。
(4)運輸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三)外用電梯(外用電梯的安、拆,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其要求如下:
(1)安裝開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a、始終要確保地面足夠大的區域被圍住。
b、始終要確保所使用的超重機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而且處于良好的狀態。
c、始終要確保地基能承受規定的載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規定。
(2)安裝期間的安全措施
a、在安裝期間絕對不準許與安裝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b、驅動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縱。
c、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安裝工作。
d、利用設置在吊籠頂部的安裝吊桿進行安裝工作時,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吊籠載荷也不允許超過額定安裝載重量。
(3)任何人不準站在懸吊物下。
a、安裝吊桿上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吊籠。
b、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物件絕對不準伸出吊籠護欄。
c、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上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d、除非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板至停機位置或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已經按下,否則不得在吊籠頂上進行安裝工作。
e、不能讓任何不稱職的人員進行電氣的接線工作,且在進行這類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電源。
f、直到所有的連接螺栓已完全堅固、吊具剛安裝好的標準節處拆除后,才能驅動吊籠。
(4)安裝工作完成時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標準和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條例進行驗收試驗獲得通過之前,升降機不得投正常使用。
8、安全防護
(1)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桿,進出口處的上部搭設足夠尺寸的防護棚(按墜落半徑要求)。
(2)防護棚必須具有防護物體打擊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當5㎝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
(3)電梯與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除應在兩側設置護身欄桿及擋腳板并用立網封閉外,進出口處尚應設置常閉型的防護門。防護門在梯籠運行時處于關閉狀態,當梯籠運行到哪一層站時,該層站的防護門方可開啟。
(4)防護門構造應安全可靠必須是常閉型,平時全部處于關閉狀態,不能使門全部打開形成虛設。
(5)各層站的運行通道或平臺,必須采用5㎝厚木板搭設平整牢固,不準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與板應進行固定,沿梯籠運行一側不允許有局部板伸出的現象。
9、使用或操作升降機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1)能正確、迅速地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作出反應,以避免事故發生;
(2)能理解和應用所制定的規定、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
(3)能經受緊張狀態,防止出錯,有豐富的操作經驗;
(4)受過專業培訓,熟讀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機使用手冊的全部內容;
(5)持證上崗。
10、操作的安全措施
(1)風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機;
(2)導架及電纜上結冰時,不得操作升降機;
(3)在確認“日常檢查”和“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機;
(4)吊籠載荷和乘客決不準超過標牌上規定的額定什;
(5)不能讓貨物超出吊籠,加節時在吊籠頂部設置的安裝吊桿應拆除;
(6)除了駕駛員外,駕駛室內不允許載運其他人員或貨物;
(7)要確保所有保護和安全裝置能正常工作,否則不得操作升降機;
(8)在確認吊籠和對重通道內沒有任何障礙物、沒有人員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9)當升降機在吊籠內進行操作時,不能讓任何人站在吊籠的頂上;
(10)發現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況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11、保養和維修時的安全措施
(1)在升降機設備上、通道內或這些區域的附近進行任何維護和修理工作時,必須將總電源絕對切斷;
(2)在吊籠上、傳動機構上或安全裝置上進行修理工作時,還需將吊籠穩妥停在緩沖彈簧上,有對重的話,還需將吊籠鎖住在導架上;
(3)測試電動機制動器制動力矩時,必須將吊籠停穩在緩沖彈簧上并將總電源切斷。
12、拆卸階段安全措施
(1)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2)始終要確保地面上有足夠大的地方被圍住,作為拆卸場地;
(3)始終要確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
(4)始終要確保拆卸開始前,整套裝置處于安全狀況,并通過日常安全檢查。
(5)拆卸期間的安全措施
a、在拆卸期間,絕對不準許與拆卸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b、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拆卸工作;
c、不要讓任何人站在懸掉物下;
d、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作;
e、在進行拆卸工作時,必須將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扳至停機位置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
f、在吊籠頂部工作時,決不準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籠內;
g、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籠頂板上之前,不準驅動升降機吊籠;
h、安裝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
i、在吊籠運行時,不允許將被拆卸部件懸掛在安裝吊桿上;
j、在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和物件絕對不允許伸出吊籠護欄;
k、吊籠載荷不允許超額定安裝載重量;
l、決不能讓不稱職的人進行電氣拆卸工作,且在進行電氣拆卸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總電源;
m、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部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13、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時的安全措施
(1)當升降機在受暴風雨或強臺風襲擊后,要指派勝任的人員檢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則不得在升降機上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2)風速20m/s時或導架、電纜上結冰時不允許操作升降機;
(3)在確認“定期檢查和試驗”及“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4)在確認升降機通道內無任何障礙物,以及這些區域附近無人在工作之前,絕對不得操作升機;
(5)在對處于地面的吊籠進行安全檢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機;
(6)需吊籠運行而進行安全檢查時,必須始終謹慎行事。
(四)塔式起重機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除必須按照說明書和有關規定,編制專項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裝拆方案應包括:
(1)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圖;
(2)外電走向與起重回轉半徑工作范圍的平面示意圖;
(3)塔吊工作范圍所需防護措施;
(4)塔吊裝拆人員的基本情況及各崗位責任要求;
(5)塔吊安裝分部與整體、試車驗收要求;
(6)塔吊拆除中意外情況的報告制度及權限;
(7)塔吊的使用、維護與安全檢查要求;
(8)塔吊裝拆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2、對裝拆人員的要求
(1)參加塔機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
(2)裝拆人員嚴格按照塔機的裝拆方案和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裝拆;
(3)裝拆作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有關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對塔機裝拆的管理要求
(1)裝拆塔機的施工企業,必須具備裝拆作業的資質,并按裝拆塔機資質等級進行裝拆相對應的塔機;
(2)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塔機的裝拆專業班組并且配有起重工(裝拆工)、電工、起重指揮、塔機操作司機和維修鉗工等組成;
(3)進行塔機裝拆、施工企業必須編制專項的裝拆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裝拆工藝要求,并經過企業技術主管領導的審批;
(4)塔機裝拆前,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裝拆方案和安全技術的書面和口頭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4、拆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1)裝拆塔機的作業,必須在班組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并配有現場的安全監護人員,監控塔機裝拆的全過程;塔機的裝拆區域應設立警戒區域,派有專人進行值班;
(2)作業前,對制動器、連接件、臨時支撐要進行調整和檢查,對起重作業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作業中遇有大雨、霧和風力超過4級時應停止作業;
(4)行走式塔機就位后,應將夾軌鉗夾緊;
(5)塔機在安裝中對所有的螺栓都要擰緊,并達到緊固力矩要求。對鋼絲繩要進行嚴格檢查有否斷絲磨損現象,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6)對整體起扳安裝的塔機,特別是起扳前要認真、仔細對全機各處進行檢查,路軌路基和各金屬結構的.受力狀況、要害部位的焊縫情況等腰三角形應進行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或修復后,方能起扳;
(7)對安裝、拆卸中的滑輪組的鋼絲繩要理整齊,其軋頭要正確使用(軋頭規格使用時比鋼絲繩要小一號)軋頭數量按鋼絲繩規格配置。
5、塔機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專門的檢測機構檢測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機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1)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定;
(2)起重司機應持有與其所操作的塔機的起重力矩相對應的操作證,指揮應持證上崗,并正確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3)起吊作業中司機和指揮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定:指揮信號不明或無指揮不吊;超負荷和斜吊不吊;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級以上強風區無防護措施不吊;散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4)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規定執行。最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鳴號,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起降平穩,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載,當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做兩個動作及左右回轉范圍不應超過90°;
(5)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并對塔機的停放位置和小車、吊鉤、夾軌鉗、電源等一一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6)塔機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車,吊重物時不得調整起升、變幅的制動器,除專門設計的塔機外,起吊和變幅兩起升機構不應同時開動;
(7)塔機的裝拆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方能作業,拆裝前應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并經企業技術主管負責人的審批同意后方能進行,同時要做好對裝拆人員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8)自升式塔機使用中的頂升加節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塔機安裝完后的驗收和檢測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頂升加節后的驗收工作也應該嚴格執行,對塔機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著裝置等都必須進行檢查驗收;
(9)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應有防碰撞措施;
(10)定期對塔機的各安全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揮正常作用。
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文件執行。
六、安全設備和工藝的選用
1、淘汰的設備:少先式起重機、屋面起重機、蒸汽打樁機、滾筒式混凝土攪拌機。
2、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七、安全管理規定
1.制定設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塔機的登記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已擁有的或新購置的塔機等垂直運輸設備應盡早報請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嚴禁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合格證、粗制濫造、質量低劣的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塔機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
(2)機械設備的安裝與驗收,必須以相應的規范標準以及自身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結合施工單位本身實際情況,嚴格、周密、有序地進行。
這些規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94)、《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gb10055-1996)、《施工升降機檢驗規則》(gb10053-1996)、《龍門吊及井架物料提升機》(jgj88-1992)、《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等。
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必須有相對固定的管理機構和拆裝作業人員,從事拆裝作業和設備操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操作證,安裝作業時應先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統一指揮。協同作業,禁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冒險蠻干。
(3)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不合格的設備,必須停機整改,重新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設備帶故障、帶隱患運轉。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4)建立完善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運轉維修的登記統計制度、設備報廢制度。對投入施工作業的設備,要嚴格進行班前檢查、安全運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修保養、安全專項檢查等,保證設備性能良好,不帶故障、不留安全隱患進行施工作業。
(5)落實以機長負責制為中心的“定人、定機、定崗”的崗位責任制,特種作業崗位人員均應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操作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2、施工現場大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全。
(1)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證書、檢測檢驗報告。
(2)拆裝隊伍資質證書、設備安拆人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及其他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3)懸掛限載標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規程牌、驗收合格牌、定人定機牌。
3.施工現場中小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
(4)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記錄
(5)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6)懸掛安全警示牌、驗收合格牌
4、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備配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演練。應急設備隨時更新,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完好率。
八、大型設備裝拆控制要求
1.裝拆資質
凡在施工現場從事塔式起重機拆裝(包括塔式起重機頂升)作業的單位,必須取得《塔式起重機拆裝許可證》。按照《許可證》規定的范圍承接業務(《許可證》分為一、二兩極)。拆裝作業人員實行持證上崗。
2.編制裝拆方案:
拆裝方案內容包括:編制依據、人員配備、起重機械及索具配備、基礎及附墻設計(有平面圖和立面圖)、地錨和預埋件設置、安裝步驟、頂升加節程序、安全防護措施等,必要時增加頂升過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體要求,禁止回轉作業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嚴格執行實施。
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2
為加強企業內部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及相關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機械設備設施臺賬和檔案
(1)、建立設備、設施臺賬
(2)、設備部建立機械設備設施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3)、機械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4)、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5)、機械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6)、機械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7)、機械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2、機械設備作業人員管理
(1)、企業對機械設備作業人員進行設備結構、性能教育和培訓,使作業人員掌握維護、保養等知識。
(2)、操作人員對自己的使用的設備班前進行點檢、潤滑。
(3)、重要設備由車間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班前點檢和潤滑并做好記錄。
(4)、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嚴格遵守相關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5)、作業人員在作業中發現機械設備存在異常狀況,應立即停止相關作業、并上報設備部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檢修。
3、機械設備設施管理
(1)、售后部定期對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維護
(2)、售后部和車間安全員每天對操作人員點檢情況進行檢查。
(3)、進行機械設備檢修時,對相關機械設備進行斷電,確認其運轉徹底停止,方可進行檢修作業,并懸掛“禁止合閘”等安全警示標志,設專人進行監護。
(4)、機械設備設施檢修結束后,檢修人員全部撤離相關機械設備,方可取牌合閘,進行試運轉。
(5)、機械設備傳動部位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危險部位應設置擋(蓋)板、護欄及安全警示標志,不得隨意拆除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
(6)、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因素較大的機械設備作業場所,如需進入,經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員批準,確保安全后方可進入。
(7)、對危險性較大的機械設備或專用的機械設備,專人操作,不具備作業條件的人員嚴禁動用。
4、設備設施購置
(1)企業購置新設備設施由設備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其先進性、安全性等方面進行論證評審后報總經理批準。
(2)新設備設施試運行后,由售后部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方可投產使用。
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3
一、起重設備(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垂直運輸機械、汽車吊橋式吊)在大修達到安全標準后必須經不關部門驗收準入后方可使用,對不驗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責任者責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負責日常起重機械的技術工作,安全科負責日常安全監察工作和檢查使用者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三、安全科、器材科、操作手發現起重設備存在嚴重隱患時均有權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主管經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準使用。
四、發生調和事故時,使用單位要立即報告器材科、安全科,并保護好現場。器材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把處理情況書面報主管經理,不得隱報、謊報、拖報。
五、起重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在使用中損失的、缺少的.,使用單位要立即采購,組織修復。
六、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當風力大于六級時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須把起重機械固定得牢固可靠。
七、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持證上崗,起重機械要嚴格定人、定機制度,不斷提高對設備的機械性能掌握,延長使用壽命。
八、起重機械的零部件缺損或機械設備存在不安全隱患,個別領導置之不理,長期不予解決,操作人員可以拒絕操作,并報告安全科、器材科及公司領導。
九、器材科、安全科每年至少要對起重機械進行兩次專業檢查,并確定整改時間、單位,由器材科、安全科督促實施。
十、器材科要根據檢修制度,編制年度檢修計劃,確定起重設備的大修、中修或報廢并組織實施。
十一、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額定負荷不吊;
2、光線暗淡信號不明不吊;
3、吊索捆綁不牢不吊;
4、整拉斜掛不吊;
5、氧氣瓶爆炸危險的物品不吊;
6、帶棱角缺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擺放活動不吊;
8、行車吊掛物件進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4
為加強施工機械、工器具及特種設備(以下統稱“設備”)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1、進場檢測驗收
設備進場時要進行檢測驗收,設備驗收時要有產品合證書,并有監理在場,通過驗收后必須向監理部門報驗,獲批后方可投人使用。
2、設備安全管理“三定”
各種設備的使用應定人、定設備、定崗位,由專業技術人員專人操作,并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履行自己的責任和權利。未經許可,不得操作他人設備,也不得將設備交給他人操作。
3、設備的'安裝、拆除
3.1、大型設備在安裝、拆卸施工過程中,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安裝、拆卸工作。施工隊負責人必須嚴把安裝、拆卸工作質量安全關。
3.2、大型設備安裝、拆卸前必須有安裝、拆卸施工方案,并報監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實施安裝、拆卸工作。
3.3、在大型設備安裝、拆卸時要組織專職安全員、技術管理人員進行監控工作,查看現場四周環境,禁止非工作人員進人安裝、拆卸施工現場,確保安裝、拆卸工作的安全順利進行。
3.4、大型設備安裝完工后,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檢測管理部門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使用。
3.5、設備使用完后要及時切斷電源,熄滅發動機,移動大型設備要停放在安全位置,不可臨邊及在有可能塌方的位置停放。
4、設備維修保養
4.1、設備維修保養分為日常維修保養、定期維修保養和故障維修保養,操作人員負責日常維修保養、定期維修保養,施工隊負責人負責故障維修保養。對維修保養情況要記錄存檔。
4.2、操作人員應根據設備出廠技術資料說明書及行業規范對設備進行日常維修保養和定期維修保養。
4.3、設備操作人員要加強對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認真貫徹執行設備維修保養“十字”作業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
5、設備的檢查
5.1操作人員應經常檢查所操作的設備,使用前對設備進行檢查并試運轉,檢查內容包括:
(1)設備是否過熱、松曠、連接是否牢固、震動是否超標,噪音是否正常;
(2)工作介質、溫度、容量、壓力和溫升是否正常,根據情況應及時調節;
(3)監視儀表是否靈活,讀數是否正常;
(4)自控系統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根據情況及時校驗;
(5)檢查設備零部件有無過度磨損、蝕耗等事故隱患。
5.2在檢查或使用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操作人員處理不了的應及時采取措施,及早停止使用,不得帶病運轉,并上報施工隊負責人。
5.3操作者處理不了的故障應認真填寫記錄,真實反映設備故障情況,施工隊負責人應查證設備故障情況,分析原因,制定解決方案。
6、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6.1設備投入使用前,應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性能、結構特點和施工現場工況制定具體的安全操作規程。
6.2安全操作規程應由項目部安全環保部引用或制定,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簽發。
6.3安全操作規程在安全技術交底時發放到施工隊負責人,由施工隊負責人轉發給相關操作人員并監督執行。
6.4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掌握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性能、結構特點、施工現場工況和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并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6.5、國家及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規定的特種設備和專業技術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將特制設備操作證書的復印件或照片交安全環保部存檔備查。
7、嚴禁設備操作人員違章操作,嚴禁施工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任何人發現違章行為都有權通過安全監督電話進行舉報。
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5
1、設施、設備的技術檔案管理
設施、設備技術檔案是設施、設備從接收到報廢全過程的歷史記錄,是設施、設備安全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各使用單位必須逐一建立車輛安全技術檔案。要認真填寫,妥善保管,記載及時,完整和準確,辦理車輛過戶和內部調撥時,檔案必須隨車移交。
2、投入使用時,必須按總公司規定的式樣,進行編號,并將自編號報總行政部處備案。
3、設施設備技術使用
投入運輸之前,生產部應及時組織操作人員進行認真學習,掌握設施、設備的技術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維修中的技術數據及注意事項。
4、加強設施、設備的技術管理,保證設施、設備技術狀況良好,準確掌握其實際技術狀況,必須每年進行一次設施、設備技術等級鑒定。
⑴設施設備技術等級劃分為四級:
一級:完好;二級:基本完好;三級:需維修;四級:停用
⑵評定標準:按照各設備具體由技術部匯同生產共同制定。
5、設施、設備設備封存、報廢
⑴設施、設備封存:設施、設備功能良好,確因生產需求不足、款式差異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產部提出申請,說明封存原因,期限,報總經辦批準,由行政部封存。
⑵暫停使用:凡因主要總成基礎件和零配件損壞,待件以及修理技術等原因,短期內不能參加生產,仍按封存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⑶封存管理:封存設施、設備,要派專人負責管理,未經總經辦同意,一律不得啟封、臨時動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啟封時,要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作業,經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生產運行。
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6
一、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機械設備規定定期檢修、保養,提高設備作業率和完好率,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2、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理。
3、設備防護裝置要完善:
⑴機械設備中的轉動齒輪,傳動皮帶,傳動鏈條,砂輪及接近地面的聯節軸、轉軸,皮帶輪、滑輪等,必須裝有牢固的防護罩;經常開啟的防護罩應與機械設備起動的電器開關構成聯鎖,即開啟防護罩時,設備不能開動。
⑵機械設備的制動器、離合器、限位器及互鎖裝置等,應靈敏可靠。
⑶每臺機床應有單獨的電氣開關,以便隨時切斷電源。
⑷機床工作燈和鉗工臺照明燈的.電壓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鑄等產生粉塵的工作應有吸塵裝置;用油冷卻和電火花機床應有吸霧裝置。
4、有裂紋,裂痕或強度不夠的砂輪,禁止使用,安裝或更換砂輪時,不能用錘敲,以免砂輪發生裂紋,安裝時砂輪夾緊法蘭盤不能小于直徑的1/2或大于1/2,法蘭盤與砂輪間要墊一毫米的厚紙皮。
5、起重設備:
⑴起重設備必須建立齊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⑵作業前和作業時,必須做到“四檢查”和“二不準”。
“四檢查”即:
⑴檢查行車、葫蘆剎車的可靠性。
⑵檢查行車各部件或三腳架是否牢靠。
⑶檢查鋼絲繩有否損壞,鋼繩卡具是否緊固。
⑷檢查起重物件綁掛是否牢靠。
作業“二不準”即:
⑴起重物不準跨越人和設備上空。
⑵起重物不準超過葫蘆和行車的設備噸位。
二、電機設備安全管理
1、各種電機設備必須裝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設施,并靈敏可靠。
2、電氣的防爆性能,繼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調整。
3、各種電機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并要按期檢修、保養。
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7
為保證我礦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公司財產不受損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管理部門:
本設備機電科進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員為部門空壓機操作工;
2、管理職責及要求:
2.1﹑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
2.2、空壓機操作工應熟悉所操作空壓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等技術特征。
2.3﹑非機房操作人員,不得入機房,因為工作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同意,機房內不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崗位規定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認真交接班,空壓機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部門領導上報。
2.5、空壓機操作工負責空壓機房5s﹐做到設備無銹蝕﹑污漬﹐地面無水漬﹑油漬﹑灰塵﹑雜物等。
2.6、使用空壓機的部門,必須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組織整修,嚴禁空壓機帶病運行。
2.7、禁止空壓機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
2.8、空壓機房要配備有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動它用。
3、設備管理操作規程:
3.1運轉前請檢查下列各事項:
3.1.1檢查各部分螺絲或螺母有無松動現象。
3.1.2皮帶之松緊是否適度。
3.1.3管路是否正常。
3.1.4潤滑油面是否適當。
3.1.5電線及電器開關是否合乎規定,接線是否正確。
3.1.6電源之電壓是否正確。
3.1.7壓縮機皮帶輪是否可輕易用手轉動(檢查時須停機注安全)。
3.1.8檢查所有的閥是否均處于合適的位置及正確的啟閉狀態。
3.1.9檢查系統并除去其內的外來異物。
3.1.10打開并再次關閉儲氣罐下部的排污閥。
3.1.11若系統設備檢修后重新啟動時,應除去所有為安全維護面安裝的維修附件及維修用標志牌。
3.2開紿運轉的注意事項:
3.2.1以上各點檢查完畢后將氣閥門全開,然后按下起動按鈕或啟動柴油機,使機器在無負荷狀態下起動運轉,這樣可以延長空壓機及原動機的壽命。
3.2.2檢查運轉方向是否和皮帶防護罩上箭頭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請關掉電源后通知電工維修。
3.2.3起動后約三分鐘左右沒有異音,則將閥門關閉,使儲氣罐中的壓力逐漸升高到達預定的壓力。達到設定之壓力后,壓力開關自動切斷電源,電機停止運轉。(此時壓力開關處釋氣閥會有幾秒鐘這釋氣,將排氣銅管內之壓縮空氣排出,這是正常現象。目的是使電機再度運轉時,負載減輕且較易起動,并非漏氣)。
3.3壓力控制系統的調整:
特別注意:由本廠機修電工調整,不得自行調定。
1)依順時針方向旋轉壓力調整螺絲,則增高使用壓力,反之則設定壓力降低。
2)依順時針方向旋轉壓差調整螺絲,則增高壓差,反之則壓差幅度減少。
3.4安全閥的調整:
特別注意:壓縮機的使用壓力不得高于壓縮機的額定工作壓力。若需調整,必須由本廠機修電工調整,不得自行調整。
安全閥的泄放壓力一般均設定高于排氣壓力0.1mpa,故無須自行再調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須調整安全閥排放壓力時,可將安全閥上鎖定螺母放松,再調整調節螺絲,順時值旋轉則排放壓力提高,逆時針旋轉,則壓力設定下降,設定好排放壓力后將鎖定螺母上緊。
4、設備管理保養與維修:
4.1定期檢查及保養事項:
4.1.1請保持機器之清潔。
4.1.2儲氣罐之泄水閥每日打開一次排除油水。
4.1.3潤滑油面請每天檢查一次,確保空壓機之潤滑作用。
4.1.4空氣濾清器應15天清理或更換一次(濾芯為消耗品)。
4.1.5不定期的檢查皮帶及各部位螺絲的松緊程度。
4.1.6潤滑油最初運轉50小時或一周后請換新油,以后每300小時換新油一次,每運轉36小時加油一次。
4.1.7使用500小時(或半年)請將氣閥拆出清洗。
4.1.8每年請將機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4.1.9每天檢驗所有的防護罩,警告標志等安全防護裝置。
4.1.10定期檢查空壓機的壓力釋放裝置,停車保護裝置及壓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閥靈敏性,確保空壓機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4.1.11定期檢查受高溫的`零部件,如閥、氣缸蓋、排氣管道,清除附著內壁上的油垢和積碳物(半年一次),運轉時,嚴禁觸摸這些高溫部件。
4.2使用和維護
4.2.1空壓機轉向:應和皮帶防護罩上箭頭指示相同。
4.2.2所有維護工作應停車并切斷電源進行。
4.2.3拆卸空氣機受壓件前,空壓機應與所有壓力源隔開,并且把空壓機中的壓縮空氣完全排空。
4.2.4修理空壓機時,應采取措施避免由于疏忽而使空壓機起動,應斷開起動電源,并在起動裝置上掛指示牌“警告:正在檢修,禁止開車”。
4.2.5成套使用時應維護所有的安全裝置,保持其正常功能,安全裝置不應發生故障,并只能用可提供同樣安全的其它裝置替換,應定期檢查壓力表、安全閥、氣壓自動開關。(半月一次)
4.2.6應定期清洗氣閥、過濾器、氣缸蓋、空氣管道及正常條件下與壓縮空氣接觸的部件,任何情況下均不應用易揮發性,易燃清洗劑或對人體有害的清洗劑來清洗,清洗完成后,所有部件應漂洗并吹干。(一月一次)
4.2.7壓力容器應定期做耐壓試驗,要求檢驗周期10年至少一次。(至少每6年對內外表面進行一次檢查)
4.2.8空壓機行駛前(移動前)應對儲氣罐減壓,開機前,應采取措施防止機器運轉時發生位移。
4.2.9每次保養后應做好相應記錄﹔
4.2.10每班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設備、儀表、閥門、等打掃干凈。空壓機房地平、墻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8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學校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純凈飲用水。
2、為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純凈水水。
3、學校管水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管水人員要不定期地對師生生活用水和純凈飲用水的.水質進行監測,做好監測記錄。若發現自來水被污染,純凈水過濾設備過期等情況,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關閉水源,及時通知用水部門對存水進行封存,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等情況,學校管水人員要及時維修,排除故障,保證學校正常用水。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及時為學校尋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證學校的用水安全。
5、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員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隨時巡查,及時發現問題,杜絕用水安全事故,確保學校用水安全。
7、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
二、用電安全管理
1、辦公室、實驗室、師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電規定,嚴禁隨意拉扯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4、電路維修要拉電閘,并掛牌警示,必要時專人看守。
5、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鍋爐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嚴禁在圖書館、閱覽室、資料檔案室、實驗室、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等重要場所內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動用明火作業,必須事先申報校消防委員會批準,采取措施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動用明火。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3、校內焚燒廢物,應在校園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特殊焚燒和大量焚燒,應事先報校消委員會審批。經批準的焚燒,須有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焚燒完畢應澆滅余火,將灰燼倒在安全地點。
四、用氣安全管理
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對各種用水、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井下作業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精選6篇)07-21
特種設備作業管理制度04-24
特種設備作業管理制度03-20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02-13
粉塵作業場所設備檢修管理制度03-30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精選7篇)05-10
設備檢維修作業管理制度(精選12篇)07-13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02-27
登高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