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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售貨設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自動售貨設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動售貨設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索證索票制度:
1、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2、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3、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4、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三、銷售衛生制度:
1、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2、食品銷售應有專柜,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3、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四、展示衛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2、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4、展示柜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5、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五、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3、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自動售貨設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一、進貨查驗、記錄和檢查。
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小食雜店進貨時收取符合規定的“一票通”票據做為進貨憑證。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食品批發者采取電子化手段對進銷情況進行記錄,實現可追溯。記錄保存期限為該食品保質期滿后半年,無保質期食品保存兩年。
二、日常檢查和召回。
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定期對在售食品進行檢查,對過期、變質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食品經營者對因自身原因所導致的不安全食品,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經營的范圍內主動召回。食品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應當告知供貨商。供貨商應當及時告知生產者。食品經營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應當特別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導致食品出現不安全問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不安全食品的,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相關經營者停止經營不安全食品。
三、消費者投訴處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四、食品信息公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五、日常衛生管理。
1.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食品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果殼、紙張,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倒垃圾;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門窗、墻壁、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不積蜘蛛網。
3.商品陳列整齊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得與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4.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塵、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5.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禁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消毒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六、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予以處置,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自動售貨設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一、總則
1. 目的:為了加強自動售貨設備食品經營活動的管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我國境內所有自動售貨設備食品經營活動,包括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等環節。
二、供貨商管理
1. 資質審核:嚴格審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等。
2. 采購憑證:購入食品時,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正式銷售發票或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
三、食品儲存與管理
1. 分類存放: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食品倉庫應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
2. 儲存條件:根據食品的特性、保質期等因素,合理設置食品儲存條件,確保食品儲存安全。
四、銷售與展示
1. 包裝要求: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2. 專柜銷售:食品銷售應有專柜,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3. 標識清晰: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日常檢查與召回
1. 定期檢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定期對自動售貨設備進行自查,確保食品安全。
2. 過期處理:對過期、變質食品,要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
3. 召回制度:對因自身原因所導致的不安全食品,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主動召回。
六、售后服務與投訴處理
1. 售后服務:建立食品售后服務制度,對消費者提出的食品質量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2. 投訴處理: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
七、應急處理
1. 應急預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明確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程序和責任分工。
2. 事故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停止銷售問題食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自動售貨設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
一、供貨商與采購管理
1. 供應商選擇: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供應商,并保留相關采購憑證。
2. 采購查驗:對采購的食品進行查驗,確保食品包裝標識齊全,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二、食品儲存與展示
1. 儲存環境:食品應存放在符合衛生要求的場所,避免受潮、污染和過期。
2. 展示要求:自動售貨機應設置明顯的食品保質期提示,告知消費者食品的保質期信息。展示的食品應分類、整齊擺放,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三、設備維護與管理
1. 設備要求:無人售貨機應具備產品合格證明,無毒、安全可靠,符合食品貯存和銷售的相關要求。
2. 定期維護:無人售貨機應定期進行維護和清潔,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四、監督與檢查
1. 自查制度:運營者和管理者應定期對無人售貨機進行自查,確保食品安全。
2. 外部監督: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無人售貨機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五、責任與處罰
1. 法律責任:對于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運營者和管理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賠償責任:對于因食品安全問題導致的消費者損失,運營者和管理者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自動售貨設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
一、總則
1. 目的:為了加強自動售貨設備食品經營活動的管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供貨商管理
1. 嚴格審驗:嚴格審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等。
2. 索證索票:購入食品時,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正式銷售發票或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
3. 建檔備查:將索取和查驗的相關證照、憑證按供貨商名稱或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三、食品儲存與管理
1. 分類存放: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混放。食品倉庫應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
2. 標識清晰: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3. 先進先出: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
四、設備管理
1. 設備要求:自動售貨機應具備產品合格證明,無毒、安全可靠,符合食品貯存和銷售的相關要求。
2. 定期維護:定期對自動售貨機進行維護和清潔,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 環境整潔:自動售貨機設置點應保持環境整潔衛生,防止有害生物侵入。
五、銷售管理
1. 包裝要求: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2. 信息明示:在售貨機上設置明顯的食品保質期提示,告知消費者食品的保質期信息。
3. 售后服務:建立食品售后服務制度,對消費者提出的'食品質量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六、監督檢查與責任追究
1. 自查自糾:經營者應定期對自動售貨機進行自查,確保食品安全。
2. 監管檢查: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自動售貨機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3. 責任追究:對于違反本制度的行為,經營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自動售貨設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
一、基本原則
1. 合法合規:售貨機食品經營活動應遵循合法、合規、誠信、公平的原則。
2. 保障安全:保證食品安全,尊重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機構與人員
1. 管理機構:售貨機食品經營者應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食品安全管理職責。
2. 管理人員: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備相關知識并定期參加培訓。
三、采購與查驗
1. 供貨商選擇:建立食品采購制度,明確供貨商選擇標準。
2. 進貨查驗:對采購的食品進行查驗,確保食品包裝標識齊全,禁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3. 進貨記錄:建立食品進貨記錄制度,記錄食品的相關信息并保存不少于兩年。
四、儲存與運輸
1. 合理儲存:根據食品的特性、保質期等因素合理設置儲存條件。
2. 安全運輸:建立食品運輸管理制度確保食品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污染。
五、銷售與服務
1. 銷售要求:銷售的食品應符合國家及地方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
2. 保質期提示:在售貨機上設置明顯的保質期提示信息。
3. 售后服務:對消費者提出的食品質量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六、應急處理
1. 應急預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明確處理程序和責任分工。
2. 事故處理: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立即采取措施停止銷售問題食品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配合調查處理。
自動售貨設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一、食品采購與進貨查驗
1. 供貨商資質審核:嚴格審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等。
2. 進貨查驗:對購入的食品進行仔細查驗,確保食品包裝標識齊全,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3. 進貨記錄:建立食品進貨記錄制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信息等內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兩年。
二、食品儲存與運輸
1. 儲存條件:根據食品的特性、保質期等因素,合理設置食品儲存條件,確保食品儲存安全。
2. 運輸管理:建立食品運輸管理制度,確保食品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污染,保持食品新鮮、衛生。
三、售貨設備管理與維護
1. 設備要求:售貨機應具備產品合格證明,無毒、安全可靠,符合食品貯存和銷售的相關要求。
2. 定期維護:定期對售貨機進行維護和清潔,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 環境整潔:售貨機設置點應保持環境整潔衛生,防止有害生物侵入。
四、食品安全自查與應急處理
1. 自查制度:運營者和管理者應定期對售貨機進行自查,確保食品安全。
2. 應急預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明確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程序和責任分工。
3. 事故處理: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立即采取措施停止銷售問題食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配合調查處理。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
1. 售后服務:建立食品售后服務制度,對消費者提出的食品質量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2. 投訴處理: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自動售貨設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
一、許可與備案
1. 取得許可:自動售貨機食品經營企業應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 備案制度:將自動售貨機設置情況向企業住所地食品藥監部門備案,并及時報告設置地食品藥監部門。
二、設備設置與環境要求
1. 環境整潔:設置場所環境整潔,售貨設備定期消毒,防蠅防鼠防蟲設施完善。
2. 限制銷售:為防止兒童誤食誤用,自動售貨機不得銷售酒精類食品、散裝食品。
三、銷售憑證與信息管理
1. 銷售憑證:自動售貨機應可以打印銷售憑證,為消費者提供購買證明。
2. 信息管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臺帳,記錄食品進貨、銷售、庫存等信息,確保可追溯。
四、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
1. 監督檢查: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自動售貨機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2. 法律責任:對于違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運營者和管理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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