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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裝發放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裝發放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裝發放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營造企業文化、氛圍,實現規范化管理,制定本規定,希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第二條、職員著裝、掛工牌管理辦法: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要求得體、大方、整潔。
2、男員工著裝要求:夏天穿襯衣,系領帶,襯衣不得挽起袖口,襯衣原則上每天清洗,領、袖口不能有污跡;女員工著裝要求:上班穿著公司配發的制服,不得穿吊帶裝、低胸衫、短褲、涼拖。
3、所有員工上班都必須戴掛工牌。如有損壞,重做費由個人承擔,如丟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輕重處以制做費5倍以下的罰款。
4、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后,方可配備制服,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試用期間著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從試用期滿之日算起。
5、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未按規定著裝者,一經發現違反規定員工20元/人次、部門經理50元/人次。
6、所有員工大型集會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
第三條、工服使用期限
1、工服的使用期限定為兩年。
2、工裝及配飾的費用由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0%,工裝歸個人所有。個人承擔部分劃分為12個月,由企業給予員工以工裝補貼形式發放。如員工因個人原因工作未滿一年離職(包括員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者),企業將停止工裝補貼部分,工作服歸個人所有。
3、試用期員工因個人原因離職,按服裝價值全額交納。因公司內部調整或試用人員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將從其工資中扣除80%的服裝折舊,工服歸個人所有。
第四條、除清洗、修補外,工作服不得帶出公司。
第五條、工作服應保持清潔,有損壞時,應及時修補,如損壞嚴重,則員工必須自己付錢重新訂做。
第六條、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工作服的樣式,不得穿著跟工作服顏色相同或式樣不同的服裝。
第七條、員工領取工服一律填寫工服申領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八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修改。
第九條、本辦法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工裝發放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體形象,展示員工精神面貌,規范員工服裝的領用、保管、繳回手續,特制訂本規定。
一、各部門員工通過考察期(一星期)后,合格者向所在部門主管提出工作服領用申請。
二、管理中心將根據季節的不同為員工配發工作服。由行政部通知各部門申請領用夏裝或冬裝。
三、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制服或工裝,各部門經理負責落實、檢查、監督本部門員工的制服著裝。
四、著裝要求
1、著工作裝時應搭配與工作裝顏色、款式得當的襯衣、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2、著西裝時須著襯衣系領帶,襯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應保持口腔清潔、雙手整潔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過長不得涂指甲油。
5、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6、制服不準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的.制服不準混穿。
7、男員工著裝要求
①頭發梳理整齊、大方;頭發前不過眉、旁不過耳、后不蓋衣領;不得剔光頭;不得留胡須。
②工作時間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攔背心及大短褲。
8、女員工著裝要求
①工作時間著裝以保守為宜。
②頭發梳理整齊不得披發發型包括發式、顏色不得太夸張提倡化淡妝金銀首飾或其他飾物應佩戴得當。
③工作時間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過于休閑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著裙裝時外露襪子須穿肉色絲襪。
④盡量避免用過濃的香水。
9、職員上班必須佩戴工牌,工牌應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上。
10、主管以上的員工,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五、一線員工服裝的使用期限為1年,辦公室人員服裝使用期限為2年。員工要愛護、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潔。凡因員工個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導致工作服污染嚴重或破損需更換的要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補領手續,但要支付相應的服裝成本費同時將受污染或破損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六、員工異動時工裝的處理:
員工離職時,根據在職時間長短,服裝費用的扣除作如下規定: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滿3個月者,離職時,收取工作服的全部成本費用;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滿3個月以上未滿半年者,離職時,收取工作服成本費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滿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者,離職時,收取工作服成本費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者,離職時,不收取工作服費用(注:辦公室人員及客服部員工期限為兩年,即工作滿兩年者離職時不收取工作服費用)。
七、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執行。
八、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為:20xx年8月24日
工裝發放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體形象,展示員工精神面貌,加強員工的規范管理,現對公司員工工服的制作、發放、著裝進行統一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管理職責
1、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制服或工裝,包括襯衣、領帶、西裝外套、褲(裙)。各部門經理負責落實、檢查、監督本部門員工的制服著裝。
2、行政人事部負責制服預算、樣式選定、登記造冊、驗收、發放、折舊、退還登記等,同時負責抽查各部門員工制服著裝情況。
3、財務部負責員工制服破損、丟失、報廢時制服折舊款結算。
4、行政人事部發放給各部門后,由各部門主管負責保管,行政人事部、財務部負責抽查收發、保管情況。
三、員工工服穿戴領用規定
1、員工入職時可填寫《工服領用登記表》,員工憑登記表在各部門領用服裝。
2、員工離職時,工服需交回公司,在離職時由部門主管對所交還工服進行全面檢查,如有損壞、破漏、丟失及未清洗情況者,應進行扣款,具體扣款標準如下:
1)未清洗者:扣除干洗費(按干洗店收費標準支付,由部門內勤及時送干洗店清洗);
2)損壞或破漏:根據實際情況及工服價值進行扣款處理;
3)丟失:按照工服原有價值(扣除折舊率)進行扣款;并到行政人事部進行登記。
3、工服要注意保持清潔,做到無污漬、油漬、墨跡等各類不潔的痕跡。清洗后應作定期的熨燙,保持工服的平整;
4、工服僅限于工作時間內穿著,每日上下班前,應在員工更衣室更換服裝,換下的工服應用衣架懸掛晾好,以保持服裝的潔凈和造型;
5、著工服人員應穿著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員工皮鞋高度不得超過5CM,須保持斜面清潔。如無特殊規定,不得穿涼鞋或拖鞋式涼鞋;
6、工服清洗標準:
1)冬季工服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夏季工服上衣需每天清洗,褲裝/裙裝至少2天清洗一次;
2)清洗時需對工服上的污漬、油漬、墨漬等各類痕跡整理干凈并熨燙整齊,穿著時不得有明顯褶皺痕跡;
7、員工不得隨意改動工服的樣式和穿著方法;工服應保持干凈、整齊、無破損,不得卷起褲腳。
8、試用期員工應自行添置工裝相近的'服裝;
9、在崗員工上班時間的著裝情況是個人的考評內容之一,對不按規定使用及維護工裝的,將在考評記錄中備注。著裝不合格者經指正后仍不改正者的,將予以警告、記過直至取消上崗資格的處分;
10、換季時間:夏裝,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裝,10月16日至4月30日,特殊情況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天氣情況統一通知。
四、工服報損、折損管理規定
1、員工工服由個人妥善保管。如發現丟失、被盜,要立即報告行政人事部,及時辦理補領手續,同時按照工服折舊規定予以賠償。
2、工服在使用期限內,確因工裝使用時間過長導致嚴重破損,影響著裝效果、整體形象的,其個人可以按正常程序提出申請要補做工服,由所在部門出具證明,寫明事情經過,部門經理簽字報公司領導批準后重新定制或更換,費用由公司承擔;
3、非工作原因損壞工服造成提前報廢的,員工須按工服折舊規定予以賠償,并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補做制服或更換工服。
4、對折舊、替換以及員工離職回收后的工服由部門匯總后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進行處理;
1)對折舊年限已到以及破損嚴重的工服行政人事部將進行報廢處理;
2)對保存較為完好,成色較新的工服則由新入職員工接替使用,所交押金根據工服折舊率重新核算;
五、工服折舊
1、工服丟失或發生非工作原因破損報廢時,員工按以下規定進行折舊賠償:工服在使用年限不滿3個月的,按原價的100%賠償;
2、工服在使用年限滿3個月不滿6個月的,按原價的70%賠償;
3、工服在使用年限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原價的40%賠償;
4、工服在使用年限12個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長期),不用賠償。
六、工服監督檢查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一次罰款30元。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10元。
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5人次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七、本規定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檢查及執行;
工裝發放管理制度4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精神風貌,宣揚企業文化,規范員工統一著裝,增強管理力度,現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著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第一條
工裝配制說明
1、員工試工期滿后,可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工作牌、工作裝,并做好登記記錄。
2、綜合辦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臺帳,應可明確追溯各部門人員領用時間、領用型號、領用數量等相關信息。
3、工作服預計使用期限為三年,在使用期限內如因人為損壞、丟失、污染再領,將承擔工作服的采購費用。
4、費用:所有員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統一采購,服裝費用先由公司墊付、后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所購買服裝的服裝費用公司將按規定比例返還。
5、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70%費用。
第二條
著裝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根據不同季節統一著工作服。
2、辦公室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著裝不嚴格要求,但著裝要大方得體。
3、在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活動時,如表彰大會、員工大會、培訓、公司慶典等其它集體活動時全體員工必須著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著公司的企業形象,員工穿著的工作服必須整潔、干凈、無異味。
5、男員工在穿夏秋裝工作服時,原則上統一將上衣底邊放置到褲腰邊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體得。
6、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第三條
日常檢查及管理
1、各部門經理及組長日常對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行政綜合部負責對員工工作服的穿著進行監督和管理。
2、若發現員工沒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發現一次扣款50元,并責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將作辭退處理。
3、部門經理及組長應對所屬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凡發現有員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沒有穿工作服者,相關部門經理及組長將負連帶責任,處以50元以上罰款。
4、工作服在該員工離職時必須收回,若沒有上交的員工,公司將從工資中扣除服裝費用(按實際價格扣除)。
以上規定從簽發之日起原規定不再執行。
工裝發放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工作服不僅是主要的勞保用品,更是展示企業形象、表現企業精神面貌的重要載體。為使工服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使用公服的全體員工。
第三條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使用人員和配發標準
第四條使用人員:
各部門配備公服的員工,于工作時間內一律著裝上崗并佩戴工牌,自覺接受公司領和業主的.監督。
第五條配發標準:
等同集團公司配發標準和公司現行慣例,保安員服裝佩帶的配發按《保安員著裝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章管理辦法
第六條工服采購、保管、發放、回收由公司辦公室和倉庫統一進行管理。
第七條工服領用后不予退還,只按時間長短折價扣款(保潔、后勤除外)。
第八條工服扣款辦法:
(一)春季裝:自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離(退)職者須扣款100%,三至十二個月內離(退)職者扣款50%,滿一年后不予扣款。
(二)夏季裝:自發放之日起六個月后離(退)職者免于扣款,未滿六個月須扣款50%。
(三)員工工服如在工作中損毀或無法使用時,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以換發,因遺失等個人原因造成工服不足時可申請補發,個人負擔費用的70%。
(四)著裝應整潔、規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工牌應端正佩戴胸前。不按此規定者,發現一次扣款50元。
(五)其余按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六)公司保潔員、勤雜工在辦理離(退)職手續時,須將工服洗凈曬干,交回倉庫。公司以此作為離(退)職人員完善手續之一。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相關規定如與本規定有沖突,以本規定為準
第十條辦公室負現為此規定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