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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燃氣質量管理制度(通用1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燃氣管理,規范燃氣市場,保障燃氣的正常供應和安全使用,維護燃氣用戶和燃氣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燃氣的規劃,燃氣工程的建設,燃氣的儲存、輸配、經營和使用,燃氣設施的保護,燃氣器具的經營、安裝、維修以及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是本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
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等城六區以外的區、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燃氣管理工作。
規劃、建設、公安、消防、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督等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各自職責,負責燃氣管理工作。
第四條燃氣發展堅持統一規劃、協調發展、公平競爭、方便用戶的原則。
燃氣經營堅持特許經營、安全第一、保障供應、誠信服務的原則。
第二章燃氣規劃與建設
第五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燃氣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部門編制本市燃氣管網、站點規劃,并征求建設、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環境保護等部門意見,按法定程序報批后實施。
第六條城市新區開發、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燃氣管網、站點規劃,配套建設相應的燃氣設施;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預留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預留的燃氣設施配套建設用地,未經法定程序調整規劃,不得改變用途。
第七條新建、擴建、改建燃氣工程項目,應當符合本市燃氣管網、站點規劃,經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依法辦理相關建設審批手續。
經批準的燃氣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燃氣工程的消防及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與使用。
第八條從事燃氣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活動的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依法承攬燃氣工程。
燃氣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和規定,確保燃氣工程質量。
第九條燃氣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氣工程驗收合格后二十日內,建設單位應當將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文件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燃氣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整理燃氣工程項目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燃氣工程項目檔案,及時向市城建檔案館和有關部門移交燃氣工程項目檔案。
第三章燃氣經營管理
第十一條本市對燃氣特許經營權實行安全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
燃氣經營企業必須取得西安市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第十二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站點設置符合燃氣管網、站點規劃;
。ǘ┯泄潭ǖ、符合安全規定的經營場所;
。ㄈ┯信c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金;
(四)有符合標準的儲存、輸配、充裝設施;
(五)有具備國家規定相應資格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薪∪墓芾碇贫取踩熑沃贫群褪鹿蕬本仍A案;
。ㄆ撸┯信c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搶險搶修人員和設備;
。ò耍┓伞⒎ㄒ幰幎ǖ钠渌麠l件。
第十三條從事燃氣經營的企業必須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作出批準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燃氣特許經營權可以通過公開招投標、拍賣的方式取得,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十四條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實行年審制度。
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期的,應當于經營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向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
第十五條瓶裝液化氣供應站點,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建筑耐火要求不低于二級,不得用可燃材料裝修,電器、照明設施按防爆要求設置;
。ǘ┢繋鞛橄鄬Κ毩⒌姆亲≌ㄖ,與居民住宅的距離不少于十米,與重要公共建筑的距離不少于二十米;
(三)瓶庫面積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通風;
(四)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瓶裝液化氣供應站點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締。
第十六條進行瓶裝燃氣充裝的,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窗匆幎ǖ馁|量、計量和壓力標準充裝燃氣;
。ǘ┫蛭唇洐z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鋼瓶充裝燃氣;
(三)向超過殘液量標準的鋼瓶充裝燃氣;
(四)用槽車直接向鋼瓶充裝燃氣或者用鋼瓶相互倒灌燃氣。
第十七條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質量、計量和壓力標準向用戶供氣。
管道燃氣設施因施工、檢修等原因需要降壓或者停氣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三日前通知用戶,并按規定的時間恢復供應;因突發事故降壓或者停氣的,應當及時告知用戶。
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停業或者歇業的,應當在六十日前向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八條燃氣價格及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應當按照價格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燃氣價格的確定與調整,應當實行聽證制度。
第四章燃氣設施、器具管理
第十九條燃氣計量表及計量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由燃氣經營企業或者產權所屬單位負責維護和更新,用戶應當給予配合;燃氣計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由用戶負責維護和更新。
第二十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對用戶安全用氣給予技術指導,每兩年免費對燃氣計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當書面通知用戶。
第二十一條用戶應當依照安全用氣規定使用用氣設備及其附屬設施。
燃氣經營企業發現用戶違反安全用氣規定的,應當予以勸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見。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氣行為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改正的,燃氣經營企業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采取暫停供氣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二十二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到燃氣經營企業查明地下燃氣設施的相關情況,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三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與燃氣經營企業協商,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監督下施工。
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改裝、遷移或者拆除燃氣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燃氣經營企業制定施工方案,確保燃氣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條建設工程竣工后,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及時接通輸氣管道,保障正常供氣,不得違法收取費用。
第二十四條在燃氣輸配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活動:
。ㄒ唬┙ㄔ旖ㄖ锘蛘邩嬛;
。ǘ┒逊盼锲坊蛘吲欧鸥g性液體、氣體;
。ㄈ┥米蚤_挖溝渠、挖坑取土或者種植深根作物;
。ㄋ模┥米詣佑妹骰鹱鳂I;
。ㄎ澹┥米源驑痘蛘哌M行其他作業;
(六)其他損壞燃氣設施或者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在燃氣輸配管道的上下或者兩側埋設其他地下管線的`,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并遵守管線工程規劃和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在本市經營的燃氣器具,必須經具備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抽樣進行氣源適配性檢測,檢測結果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公布。
燃氣器具經營企業應當在燃氣器具的明顯位置標注氣源適配性檢測標志。
在本市經營燃氣器具的,應當設立安裝、維修售后服務站點。
第五章燃氣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對燃氣的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經營、使用、設施保護、消防安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限期消除。
第二十七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和投訴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箱,受理有關燃氣安全、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的舉報和投訴,并及時予以處理。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燃氣事故或者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向燃氣經營企業或者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報告。
燃氣經營企業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搶險搶修,并同時報告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等部門應當建立燃氣安全預警聯動機制,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隱患報告后,立即處理。
第二十九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制定燃氣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備案。發生燃氣事故時,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采取相關的安全措施,及時組織搶修。
第三十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安全檢查、安全防護、維修保養、事故搶險、搶修等制度,有關的情況應當有書面記錄。燃氣設施存在事故隱患或者發生故障的,應當及時排除,確保燃氣設施安全運行和正常供氣。
第三十一條燃氣經營企業必須安裝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并按規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聯網。
本市非居民用氣單位應當在安裝天然氣設施和設備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設備層等區域或者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安裝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并按規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聯網。
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確認上述場所安裝的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工作正常后,方可供氣。燃氣經營企業、非居民用氣單位應當對燃氣泄漏報警、消防報警和緊急切斷裝置委托專業檢測機構定期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應當及時維修或者更新。
第三十二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對燃氣設施進行日常巡查,并在重要的燃氣設施上設置明顯統一的安全警示標志。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損壞、覆蓋、移動、涂改燃氣安全警示標志。
第三十三條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定,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ㄒ唬┯萌細夤艿雷鳛樨撝刂Ъ芑蛘呓拥匾;
。ǘ┻M行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
(三)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
。ㄋ模┘訜峄蛘咴谑褂脮r倒臥燃氣鋼瓶;
(五)傾倒燃氣鋼瓶殘液;
。┥米愿膿Q燃氣鋼瓶檢驗標志和漆色;
。ㄆ撸┰诘叵陆ㄖ⒏邔咏ㄖ⒐沤ㄖ⑽奈锉Wo單位以及人員密集的場所使用鋼瓶燃氣;(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未取得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未經年審或者年審不合格的,由市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燃氣經營企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銷燃氣安全經營許可證,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在降壓或者停氣時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時通知用戶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經營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燃氣器具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物品,并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消防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或者安裝后不能正常運行的,以及未按規定與公安消防報警系統聯網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消防機構責令改正,并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未設置明顯統一的安全警示標志的,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處2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由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燃氣泄漏事故的,處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六條對個人處5千元以上罰款,對燃氣經營企業處5萬元以上罰款、停止經營或者吊銷安全經營許可證的,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十七條燃氣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燃氣是指用于燃燒的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和其他經批準使用的新型氣體燃料的總稱;
。ǘ┤細庠O施是指燃氣生產、儲運、輸配、供應的各種設備及其附屬設施和計量裝置;
。ㄈ┤細夤こ淌侵溉細庠O施和燃氣供應站點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ㄋ模┤細馄骶呤侵溉細庠罹摺⑷細夂婵酒骶、燃氣熱水和開水器具、燃氣取暖器具、燃氣報警器具,液化石油氣鋼瓶及調壓閥和燃氣表等。
第四十九條本條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2
1、加強食堂燃氣管理的領導,成立燃氣安全檢查小組,隨時不定期檢查,并作登記。
2、食堂工作人員要高度重視安全使用燃氣的重要性,強化責任意識。
3、非食堂人員不得開關燃氣閥門。
4、食堂燃氣由專人負責開關閥門,開燃氣前必須檢查燃氣管道再開燃氣閥門,不用時、下班前必須關閉燃氣閥門,做到責任到人。
5、負責開關燃氣責任人一定要嚴格把關并做好登記記錄工作。
6、嚴格按照要求,做到通風良好,并有滅火設備裝置。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3
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1、為了加強食堂的安全用電管理,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各食堂負責人對安全用電負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3、各食堂的電氣設備、電路的.拆裝、檢查、維修必須由電工進行。嚴禁食堂、個人私拉亂接和超負荷運行。
4、各食堂的所有電氣設備都必須裝有漏電保護裝置。防止由漏電引起的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
5、凡對原有電路、設施改造或新增電器、電路等設施,實行申報、審批手續,須經學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6、在日常工作中要按各類電器、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在清洗機械設備前(如肉絲、肉片、肉漿機等)應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清洗;在搞衛生、沖洗環境時要注意避讓電線、插座、電動機及其他電器設備、設施,防止漏電或損壞。
7、食堂電氣工作人員,在帶電操作時要注意自身安全,要認真查驗所使用的工具,人體與周圍物件及地面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帶電作業時間不宜過長。日常工作要按電工操作規程進行。
9、對違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的食堂或個人,學校簽發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限期按要求整改。
10、違反本規定引發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食堂或個人將擔負應有的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燃氣安全管理規定:
1、為了加強食堂、餐廳燃氣管理,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稱燃氣,是指煤氣、液化氣、氣化柴油、天燃氣等燃料。
3、食堂使用燃氣設備,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高度重視燃氣安全工作。炊事人員必須經培訓后方能上崗操作,其他人員嚴禁使用燃氣設備。
4、食堂使用燃氣設備必須用專人管理(一般為安全員),做到主任把關、專人負責、人人重視、嚴加防范,防止事故的發生。
5、凡使用燃氣的場所,必須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并做到勤于保養器材,定時更換藥劑。
6、用氣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操作,點火做到火等氣,使用時做到人不離,停用時做到隨手關閥;平時注意對灶具設備和管道的檢查和保養,發現故障要及時上報,嚴禁自行拆卸。
7、安全員上班開總閥前應檢查設備是否完好,管道有無氣體泄漏,下班前應檢查閥門是否關閉,平時應檢查場所是否通風。
8、發生火災事故,食堂主任應果斷采取措施。首先切斷電源,關閉氣源,組織搶救,同時打電話向119報警,并及時報告各中心,保護好現場。
9、各食堂應節約用氣,對用氣統計要積累資料,分析用氣情況,采取措施,減少損耗。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4
一、正確使用燃氣管道設施
愛護管道設施“五不”:
1、不要敲擊、碰撞戶內、戶外管道燃氣設施。不要在管道上掛物;
2、不要在管道燃氣設備周圍堆放雜物和易燃品;
3、不要在地下燃氣管道及其設備周圍搭建建筑物和構筑物;
4、不要將燃氣管道及燃氣設施作為電氣設備接地線使用;
5、不要弄松固定燃氣管道的墻碼,以致管道失去支撐而變形、漏氣。
二、注意保持空氣流通
管道燃氣完全燃燒時,需消耗的空氣量是該氣體的5—10倍以上,應保持廚房、浴室、燃具周圍良好的通風狀態。
三、保持燃氣管道設施處通風透氣,防止腐蝕
根據國標(GB50028—93)規定:不要將燃氣管道包圍在洗菜臺、洗衣機出水口處及潮濕有腐蝕性的地方。否則,易引致管道設施生銹漏氣。用戶要經常對燃氣設施檢查,發現管道銹蝕應及時報修。
四、燃氣管道與電氣設施應有安全距離
根據國標(GB50028—93)規定:明裝絕緣電線與燃氣設備的距離:平行敷設不應小于25厘米,交叉敷設不應小于10厘米;暗裝或套管的絕緣電線與燃氣設備的.距離:平行敷設不應小于5厘米,交叉敷設不應小于1厘米。相鄰管道應保證燃氣管道、相鄰管道的安裝、安全維護和修理。
五、打不著火時要注意
如果連續三次打不著火,應停頓一會兒,確定燃氣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為燃具雖未點著火,但燃氣已多次釋放,遇到明火極易燃爆。使用熱水器尤其要注意這個問題。
六、使用過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無人照看的情況下使用燃具。湯、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時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湯水淋熄爐火,造成燃氣泄漏。
七、用氣結束時要注意
養成“人走火熄”的好習慣。使用完畢、睡覺前、外出時,應檢查是否已關好燃氣。關燃氣是指:關閉燃具開關、旋塞閥、球閥。平時應關閉旋塞閥、燃具開關。如果節假日,應關閉燃氣表前的球閥,徹底切斷氣源。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5
。1)值班人員不準擅離值守。禁止在工作崗位上吸煙、飲酒、會客、睡覺等,禁止將火種帶入機房。
。2)嚴禁交接班制度,認真辦理交接手續,對本班次設備出現的問題,要交代清楚,接班人驗收后,交班人方可離開。
。3)當班期間應經常檢查儀表、設備是否正常,如發現問題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4)必須安裝安全報警裝置,配備專用維修工具,其照明、儀表設備要具有防爆性能,防止因燃氣泄漏引發爆炸事故。
。5)經常對調壓站內、外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上報有關部門。
。6)值班人員應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機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7)保證應急照明裝置正常運行。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單位燃氣和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單位消防工作職能部門每月召集電工對燃氣和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二、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設備的使用情況,有無異,F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銹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松動;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應找專業部門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出具測試報告。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燃氣稽查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用氣管理,規范用氣行為,維護使用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燃氣事業發展。打擊偷竊燃氣等違章行為,強化稽查管理,保證燃氣企業安全平穩供氣,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落實好“一表一卡”的管理工作。在售氣軟件系統中將逾期3個月未購氣用戶設為黑名單,組織安檢人員對列入黑名單的用戶逐一進行落實。
第三條對直通、倒拔表字等竊氣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同時,應做到:
1、對利用各種手段偷盜氣的,由安檢人員責令其立即終止盜氣行為,并停止供氣,并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2、對盜用燃氣情節嚴重的,申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對刁蠻用戶、拒不整改用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罰,防止燃氣費的流失。
第四條對未加裝防盜封的`用戶,利用安檢期間進行加裝。
1、如發現表封有被損壞現象,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反映,并安排人員進行入戶檢查,以確定該用戶是否存在盜氣行為。
2、重點對無改管手續,擅自將燃氣管線進行改動的燃氣用戶,尤其是針對那些將燃氣管線進行改動的燃氣用戶,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并責令改正。
3、加大對私接熱水器、采暖爐用戶的查處力度,對拒不整改的用戶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安全隱患。
第五條對違章占壓燃氣管線的用戶及單位,向其講明占壓燃氣管線的危害性,并通過法律宣傳做通違占戶的思想工作,爭取其主動自行拆除占壓建筑物,確保燃氣管線安全輸氣。
第六條注重對公服及工業用戶的稽查檢查,對重點用戶的燃氣使用情況做到及時掌握。
第七條本制度由運營部負責解釋。第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章入戶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對民用戶每年進行至少兩次的入戶安全檢查,檢查時員工要統一著裝,佩戴公司工作牌。
第二條確認燃氣用戶設備有無人為碰撞、損壞。如發現人為或故意損壞情況,應禮貌提醒用戶,注意保護有關設備,同時耐心地對用戶進行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宣傳,并將有關情況上報公司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三條檢查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動,是否被作為其它電器設備的接地線使用,有無銹蝕,重物搭掛,膠管是否超長及完好。對存在的問題向用戶提出整改意見并幫助和監督其整改完善。
第四條檢查用氣設備是否符合安裝要求,設備性能是否滿足使用要求,對不能滿足安裝和使用要求的設備,必須向用戶講明原因,提出建議。
第五條檢查有無燃氣泄漏、灶前壓力和氣表運行是否正常。第六條對用戶提出的相關要求和幫助,應提供相應幫助。
第七條檢查合格后,請用戶簽字確認,當次未能入戶檢查的用戶要詳細說明原因。
第八條凡是進行年檢和日常維修結束后,應隨時填寫“用戶使用證”的相關內容及檢查記錄。
第九條妥善保管各種檢查記錄,以備公司組織人員進行查驗。
第十條本制度由運營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章入戶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運營人員的服務質量,提高公司的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作人員上崗必須佩戴工作卡。
第三條對待用戶要主動熱情、文明禮貌。
第四條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宗旨。
第五條工作應堅持利民、便民原則。
第六條不準擅自向用戶收取額外費用。
第七條不準向用戶暗示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不準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不準向用戶索取或非法收授財物。
第八條未經審批不得私自為用戶安裝和改裝燃氣設施。
第九條不準要求用戶為其提供勞力、運輸工具及其它形式的便利。
第十條對待用戶的詢問要耐心解答,不準用粗暴的語言對待用戶,不得與用戶發生爭吵,要主動向用戶講解燃氣設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第十一條安裝期間嚴格遵守施工紀律,不能接受用戶飲料、水果、食品、煙酒等各種招待;禁止擅自動用用戶物品,損壞用戶物品照價賠償;尊重用戶,盡量避免影響用戶的日常生活;安裝期間,除安裝地點外禁止在其他地方逗留。
第十二條安裝完畢將污染的墻面、地面打掃干凈,恢復原貌。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運營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8
為了保證學校食堂膳食工作安全有序進行,確保食堂員工及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及燃氣報警裝置。所有員工必須熟悉正確的'滅火方法,做到發生煤氣泄漏或火災時能迅速有效的處理。
2、食堂的燃氣使用必須專人負責開關,應熟悉煤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每餐下班前應仔細檢查煤氣關閉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廚房人員上班前應先檢查煤氣有無漏氣情況,不要急著開燈(包括電器開關),應先聞一聞是否有煤氣味,如發現漏氣或有煤氣味,不得開電閘,以免引起著火或爆炸。
4、在使用煤氣前,應打開風機將爐內的廢氣(余氣)抽走,確保無煤氣泄漏后,才能點著火種,才能打開爐子的大火氣閥使用。調好風量(風門,)使煤氣完全燃燒。
5、煤氣設施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的物品,不準堆放雜物及用管道作為受力點,不能封閉遮蓋煤氣設施,保持設施清潔干凈、通風透氣。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6、經常檢查爐底管道有無腐蝕,膠管(點火棒)有無龜裂、穿孔、甚至斷裂的情況,發現其中之一情況,要及時報告,并維修或更換。
7、煤氣供應商必須有資質,并簽訂供氣合同。儲氣鋼瓶必須有檢驗合格標記(條形碼),才可以使用。
8、煤氣一旦發生失火,千萬不要驚慌,應及時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閥,及時疏散人群,保護人身安全,盡量減少損失。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9
1、燃氣間內經常保持清潔,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存放燃氣的房間,嚴禁火種,嚴防明火入內。
3、設置專職安全員,定期(每月)檢查燃氣設施安全,發現問題后做相關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及時上報綜合部。
4、送氣時要做好交接,檢查鋼瓶的.檢驗期限及檢驗合格證。
5、每餐使用完燃氣之后,由當天值班員負責關好閥門并檢查氣體有無泄漏,確保無泄漏方能離開。
6、燃氣點燃之前,應檢查液化氣開關,灶內是否有液化氣味道,以防外漏。點火時人要站在爐門側面。
7、如發現室內有液化氣味,先將門窗打開,關閉任何電器開關,不查明原因,不得點燃。
8、懷疑燃氣管線有漏氣時,不可用明火進行檢查測試,應用肥皂泡檢查有無泄漏。
9、燃氣一旦失火,千萬不要驚慌,立即切斷氣源,關閉電閘。及時疏散人群,確保人身安全,盡量減少損失。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10
燃氣工程監理資料的管理制度包括內容如下。
①監理資料管理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總負責,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分工負責,設一名專職資料管理員,建立監理信息及監理資料管理體系。
、诒O理資料必須具有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且應及時整理、分類有序。
、郾O理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原始記錄,是監理工作中各項控制與管理工作的依據與憑證,應及時收集歸檔。
、鼙O理工作過程中提供的報告,文件和數據必須準確、及時地反映燃氣工程實際情況。
、荼O理資料的'管理應當科學化、程序化、規范化,以計算機作為工具,建立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管理計算機化。為此項目監理機構應當建立資料編碼系統。
、揄椖勘O理機構內各監理人員應隨著燃氣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展不斷收集積累監理資料,并認真地、及時地進行編審,交資料管理員歸檔。
⑦為保證監理資料的完整、分類有序,在燃氣工程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應與建設單位、承包單位針對工程項目有關資料的分類、格式、份數達成一致意見,并在工程實施中遵照執行。
、嗳細夤こ添椖块_工前,項目監理機構應主動與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城建檔案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聯系,明確對項目監理資料的組卷及歸檔要求,以便按要求和規定執行。
、崛細夤こ炭⒐を炇蘸螅诤贤s定時間內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對監理資料進行整理,編審、裝訂,形成一套完整的監理檔案,移交所屬監理單位檔案資料管理部門保管備查,并辦理移交手續,歸檔前必須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11
1、為加強對食堂燃氣使用和燃氣設備的管理,防止發生爆炸和火災事故,根據現行法規,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規程。
2、食堂要加強對燃氣設施和燃氣使用的管理,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并將責任制落實到人。食堂班長為食堂燃氣使用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燃氣的日常安全檢查。
3、食堂燃氣使用人員必須懂得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及消防應急預案,并經過培訓合格;其他人員須熟悉消防基本知識。
4、使用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在打開總閥后先點火后開氣。燃氣灶等燃氣設施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下班前關閉總閥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5、對燃氣設施,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每周用肥皂液或洗潔精等對接頭處進行檢漏;對使用的軟管到規定的時間(2年左右)和發現變硬開裂時都要及時更換;各種閘閥要確保有效。
6、如發現燃氣泄露,應及時關閉總閥,并進行通風,嚴禁各種火種靠近,嚴禁開啟任何電氣設備,防止產生電火花。燃氣散發后進行查漏處理。
7、更換液化氣瓶時首先將液化氣罐閥門關閉,然后將罐體與限壓閥的螺紋連接口按順時針方向旋轉,使液化氣罐與限壓閥分離,再把限壓閥螺紋連接口和新罐連接,按逆時針方向旋轉擰緊即可;液化氣瓶中有殘留燃氣時不得自行傾倒或排放。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12
根據省、市安全用電、用水、用氣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小區的'具體情況,對小區供電、供水、供氣管理制定公約如下:
一、凡屬物業管理處管轄范圍內的供電、供水系統(即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同本小區供電、供水總表以內的部分),一律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管理;管道燃氣系統由市燃氣公司負責管理,其他單位未經許可不得介入。
二、住戶出門前應當將電器、燃氣和水閥開關關閉,避免發生事故。
三、小區電、水、氣管線均經科學設計、精心安裝,住戶不可隨意更改。如需要改動,請報物業管理處并請專業人員完成。
四、住戶如需增加電容量,必須先向物業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由管理處報供電部門審核并確認符合增容要求的,經批準后方可增容,同時應按供電公司的規定交納增容費。
五、每單元均有最大的設計使用功率,請住戶累計電器功率不要超過最大限度,否則不可同時使用所有電器。
六、以下幾點需特別注意:
1、下水道內禁止傾倒剩飯剩菜及其他雜物。
2、對水表、電表等計量儀器,請勿隨意更換改動。
3、公共水路、電路出現故障請及時通知管理處維修,切勿擅自維修,以免造成事故。
4、特殊用電要求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
以上幾點敬請遵守,否則導致的后果須自行承擔責任。
燃氣質量管理制度 篇13
為確保燃氣的安全使用,維護保障商場的正常經營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氣使用不當發生火災,特制定本規定:
1、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2、燃氣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由所在部門對其進行燃氣安全操作培訓,作到'二知三會'。
一知:燃氣安全使用規定二知:燃氣具構造。
一會:燃氣安全操作使用二會:保養維護燃氣具。
三會:發現隱患,處理意外險情。
3、涉及使用燃氣的'部門,須設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燃氣的日常管理。
4、燃氣具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任何與燃氣操作無關或與之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燃氣操作間。
5、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氣具嚴格按照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進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氣操作間的排煙道,避免因排煙道積油、積污過多而引起的火災事故。
7、燃氣操作間要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8、每日班前、班后燃氣使用部門要對燃氣操作間進行安全檢查并要有文字記錄。
9、對安保部門配置于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對閑置燃氣灶具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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