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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20 21:25:26 曉麗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財務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1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財務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1篇)

  財務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對其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企業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應嚴格執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 2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10、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1、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裁審批后,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裁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財務部總監崗位職責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協助財務總監組織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數據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4、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5、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6、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決議。

  7、負責全公司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學習的工作,合理協調各崗位工作,并考核財會人員工作業績,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

  8、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9、負責會計監交工作。

  財務部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2、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核對上月計劃執行情況。

  5、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6、準確把握各項材料采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8、工程完工后,準確核算出工程成本,編報工程成本表。

  9、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綜合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2、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出納員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財務基礎工作規范

  財務基礎工作規范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票據

  1、票據的種類: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票據的報銷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戶名稱(填寫陜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后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于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后,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于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匯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二、憑證

  1、憑證的編號:憑證統一使用記帳憑證,按時間發生先后順序統一編號,編號要求使用號碼打印機。

  2、憑證的編制人員:憑證執行誰負責誰編制,編制后應及時簽章,各項目工地由專職會計進行具體分工。

  3、憑證的填寫要求:要求用楷書書寫,字跡要清晰,摘要欄要求詳細、逐行填寫,不得省略,各級科目統一使用,整個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4、憑證的審核:對于會計人員編制的憑證,實行交叉審核;最終由財務負責人進行最后審核。

  憑證的審核必須及時,以防因記帳不及時造成核算控制的滯后,原則上所有憑證必須在編制后的第二天審核完畢,第三天登帳完畢。

  5、憑證的保管:憑證統一由一名財務人員進行裝訂、保管,此人對憑證的總體情況負責。

  三、帳簿

  1、由于會計核算均使用電算化,大部分帳簿由電腦自動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帳簿:總帳、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應付帳款明細帳、工程施工明細帳、工程材料明細帳。

  2、以上各帳簿由相應負責人進行記錄。

  3、以上各帳簿的記錄應使用楷書,書寫清楚,按月合計,按季度進行累計。如果有填寫錯誤應使用劃線更正法或紅字沖消法,并由經辦人蓋章。

  四、報表

  1、報表分為對外報表和對內報表。

  2、對外報表為向各主管機關報送的報表,主要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其他報表。

  3、對內報表為公司內部要求填制匯總的各種報表,內部報表有:按部門分類的管理費用表,按區域、人員分類的經營費用表,按工程、供應商進行分類的進貨付款表,按工程分類的項目管理費用表,按供應商、工程進行分類的應付帳款表,按工程、分包隊伍進行分類的預付帳款表,以上報表為按月填報;工程成本分析表,在工程完工時,結合預算、結算、實際使用情況進行統計的報表。

  4、以上報表由指定會計負責進行編制。并建立相應的編制審核程序。

  五、主要科目解釋

  1、預付帳款:此科目用來核算所有分包隊伍的付款情況,因此凡是分包隊伍的付款均使用此科目進行核算。

  2、應付帳款:此科目用來核算所有供應商的進貨和付款情況,因此凡是供應商的進貨和付款均使用此科目。

  3、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科目用來核算所有工程的直接成本,按照二級科目工程項目名稱,三級科目工程成本明細項進行核算。

  4、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用來核算公司各部門,常發生的各項費用,按照二級科目部門,三級科目具體明細項目進行核算。

  5、經營費用:經營費用科目用來核算業務部門的所有費用,按照二級科目人員,三級科目具體明細項目進行核算。

  六、應付帳款的確認原則:

  應付帳款的確認直接關系到工程的直接成本以及公司的欠款,因此應付帳款的確認應遵循謹慎性原則

  1、用經過工程現場相關人員簽字的原始入庫單原件和供應商的發貨清單確認應付帳款和工程施工,以降低因傳真不清楚而造成的錯誤。

  2、使用經過采供部、財務部要求的會簽單確認應付帳款和工程成本。

  3、對于應付帳款已經確認需要調整的情況:如果是現場入庫錯誤應由現場出具調整說明,并結合材料部門的定料單,財務部門才能予以調帳;如果是因為材料人員對材料價格等計算錯誤的情況,應由材料人員出具調整說明,并需附原書寫錯誤的入庫單復印件,財務部門才能予以調帳。所有調帳必須經材料部門和財務部門最高主管領導簽字。

  處罰辦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財務管理制度 3

  一、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財政方針政策和財經紀律。

  二、財務人員要認真學習和執行會計法、貫徹執行河南省公路財務管理辦法。

  三、正確制定、嚴格執行計劃,搞好資金平衡。做到專款專用,不搞無計劃項目開支,合理組織資金供應,切實掌握資金動態,更好地為生產服務。

  四、貫徹增產節約和經濟核算制度,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執行省公路局頒發的費用開支標準,不準擴大開支范圍。

  五、堅持原則,嚴格開支手續,壓縮非生產性開支,執行開支審批一桿筆。

  六、認真開展“增收節支”活動,節約各項經費開支,提高經濟效益。

  財務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賬。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余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戶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賬戶印鑒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賬戶印鑒。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季末做一次賬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賬。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賬、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賬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賬、有卡,賬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財務管理制度 5

  為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管理,切實做好單位后勤保障工作,開源節流,以確保我單位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辦公室在每年的財政經費下達后,將經費措施及支出項目、支出數額計劃向領導辦公會報告,提交領導辦公會討論審議通過。

  二、半年時由財務負責同志及報賬員將半年的收支情況、計劃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向領導辦公會報告,以便討論修訂支出計劃,調整支出項目,增加開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須按局領導要求,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員未經辦公室領導交待安排不得擅自開支。需購置辦公用品或其他公務開支的,由辦公室負責人統籌安排,以便整體掌握經費支出情況。

  四、所有報銷票據需經辦公室負責同志簽注審核意見,提交單位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票據上臺照、內容(事項)、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款、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等相應內容應齊全,否則,不予報銷。

  五、因應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費用時,由借款人填寫票據,經單位領導簽注意見和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按照審簽數額借款。事后,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履行報銷手續,抽調借據。否則,借款期限超出一個月后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記收利息,并予以批評處罰。

  六、堅持民主理財,增強收支透明度。辦公室應厲行節約、儉樸辦事。年初制定出當年的大致開支項目和支出計劃,嚴格按照計劃控制執行。

  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會計法》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 6

  為了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建立財務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發揮它在培養社會主義建設人才中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工作的根本任務是: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勤儉辦學方針,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包括預算內、外資金)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果,為提高教育質量發展教育事業服務。

  二、堅持集中統一管理,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塊包干、權責結合”的原則。凡學校的一切預算內、外資金和財務往來,都必須由學校統一收支,集中辦理,由會計人員記入賬冊。不得搞帳外資金,不得私設“小金庫”。重大財經問題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

  三、加強財務的計劃管理,通過調查研究,校內各部門年初編制預算,由校長辦公室根據收入預算情況平衡后,切塊包干,作為正式預算,預算方案報會計室后有計劃地控制使用,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變更計劃、盲目開支,年終結算,公布收支情況。

  四、健全財務指揮和監督系統:

  校長辦公室會議是決定學校財務計劃、經費分配指標和方案的最高權力機構,教代會是審議、監督機構。為了實行民主理財,加強財務檢查和監督,組織由學校領導、教工代表、財務人員參加財務審查,并向教工報告財務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五、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為使財務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應根據國家財政政策制度和財務人員的職權規定,建立和健全會計出納制度、審批制度、經費支付報銷驗收制度、現金管理制度等。

  六、具體審批方法:

  1、工會會費用于工會有關活動,由工會主席審批。由學校撥給工會用于教師福利等經費,學校拿出標準,工會具體經辦,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年終由工會會審小組審查。

  2、各組包干的辦公費用,按學校規定的.申請、批準等手續審批。

  3、醫療費用,詳見公費醫療管理規定。

  4、有關的預算中切塊的費用,由有關領導現場審核簽字后,由校長審批。

  5、特殊支出項目,辦公會議研究審核。

  財務管理制度 7

  第一條為規范市直中小學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下同)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21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市直中小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市直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所屬教育事業單位。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按規使用資金,確保資金使用有效安全。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增強資金使用的計劃性;規范教育經費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學校收費和資金使用行為;加強學校經濟活動監督,維護學校正常經濟秩序。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管理體制要求,學校的財務收支嚴格按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服務活動等項目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知識,愛崗敬業,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為保證財務專業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審核,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核獎勵制度,按照考核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小學預算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小學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布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小學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核定后,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小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專款、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專用票據;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象,管理制度。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一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小學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范票據作為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權限。對于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布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對象、人數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托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復同意后才能實施,批復單作為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臺外發放任何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之外,還必須附注簡要的情況說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于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管好用好;專款業務核算須設置相應的明細賬戶,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項目支出。學校基建、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項目,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教育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數額的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采購手續;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稅務部門印制的建筑專用發票,且發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采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浙江省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84號)精神,對照有關使用標準和規定,優化公用經費支出結構,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學校食堂、商店等部門發生的如水電費、管理費等與教育教學無直接關聯的支出,做到厲行節約,杜絕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中小學校因教育教學需要購置器材設備、辦公用具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必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政府采購批復單作為采購業務報銷入賬列支的附件。

  第二十條支出票據要求。一是票據合法,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發票或正規收據;二是內容清楚,應寫明商品和服務的詳細內容,不能只寫大類;三是要素齊全,包括日期、發票單位名稱、商品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簽名、填制單位公章;四是審批手續齊全,按上述規定的程序簽批;五是無涂改現象,隨意涂改原始憑證即視為無效憑證。

  第五章幫困助學資金管理

  第二十一條認真做好幫困助學工作。各學校要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料審核、保管工作,要嚴格執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不得任意擴大或縮小幫困范圍和提高或降低幫困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要嚴格執行《麗水市直學校助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麗教計〔20xx〕128號)的規定,加強對助學資金的管理,對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及時發放,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各類資金發放表需由學生本人簽名。

  第二十三條因流生、轉學、或其他原因引起獎助學金等款項有節余的,必須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使用。

  第六章代辦服務費和食堂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和教師不得在為學生代辦服務過程中獲取任何利益,確有折扣,應按實進入學校賬戶,與學生按實結算,不得挪作他用;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代辦服務性收費應事先告知學生家長,書面征求學生家長意見,明碼標價,未經告知和書面征詢,不得收費;代辦服務性收費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據實結算。

  第二十五條中小學校要加強對學校食堂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學校食堂要開設銀行專用賬戶,設置會計賬薄進行財務核算;學校食堂應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會計人員,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應堅持收支平衡原則正確核算盈虧,對學校食堂財務收支情況、采購價格等學生、家長關心的熱點,學校應(每周或每月)公示并形成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確保向師生提供良好的膳食服務,切實維護好學生的合法利益,嚴禁學校將食堂作為侵占學生利益的“平臺”。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資產是指中小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中小學校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準后

  財務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3、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1)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2)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4)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5)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4、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1、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2、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3、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4、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5、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6、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7、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1、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2、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3、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4、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5、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6、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産管理

  1、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2、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3、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4、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5、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6、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7、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財務管理制度 9

  一直以來,我國財政理論上較為注重收入,忽略支出,并且以收定支,這樣降低我國財政管理效率,使我國財政管理存在一系列問題,因此需要對我國財政管理體制進行改革,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高校推行國庫集中制度對其財務管理會產生重大影響,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能夠增強高校財務管理水平,強化高校預算制定及預算執行,有效規范、監督高校財務管理,降低高校財務管理風險。

  一、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財務管理的概述

  隨著我國財政管理體系改革的不斷深化,增加我國財政管理效率,特別是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作為國家財政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深化我國財政體制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對于高校來說,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會給其財務管理模式帶來一系列的變化,影響高校的財務管理水平。

  (一)現代高校財務管理的特點

  同一般企業相比,高校為非營利性組織,向社會提供教育服務并得到國家的財政補貼,同一般的政府性單位相比,高校還可通過向社會提供教育服務獲取資金支持,具有一定的籌資能力,特別是隨著高校規模的擴大,管理體制的不斷深化,高校資金來源渠道呈現多元化趨勢。由于高校為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因此,高校財務管理的核心為成本控制,而不是利潤最大化,高校需要制定預算并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后才能獲取國家財政資金支持,并且需要將獲取的資金按照國家批準的用途進行使用,杜絕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國家財政資金。

  (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介紹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現代我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它是指政府將所有的資金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管理體系,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庫,支出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到用款單位。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建立公共財政體系的必然要求,在這種財政體制下,相關用款單位首先應該編制用款計劃,并盡可能細化預算,經相關財政部門批準之后劃撥資金,并且之后相關部門還要對資金使用的科學性及合規性進行監督。這樣能規范相關用款單位的資金需求及使用,使資金嚴格按計劃支付,強調預算的嚴肅性,保證預算資金使用的計劃性,提高用款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

  現今,越來越多的高校采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國家根據高校的預算集中撥付款項,并且對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入納入國庫集中管理,作為財政資金收入,高校無權動用這部分資金,因此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完全改變高校財務管理方式,降低高校財務支出權限,盡可能減少高校腐敗。

  二、國庫集中支付對高校財務管理的影響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使高校財務管理發生一系列的變化,對高校財務管理產生諸多影響,其中有積極影響,比如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水平、降低財務管理風險、規范高校財務管理活動等等,同時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高校財務管理也會產生一些不利的影響,比如降低學校的自主經營能力、影響高校法人地位的完善、增加高校籌資難度等等。

  (一)改變高校經費獲取方式及支配權限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前,高校所獲得的財政資金會直接劃撥至高校賬戶,并且對高校學費、住宿費等沒統一要求,對高校經費預算、經營支配權限及經費支出要求等也沒統一嚴格規定,高校學費及住宿費收入也屬于高校的收入,因此,高校支配經費的自主性較大。在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需要通過預算制定、預算審批、經費劃撥等流程才能獲取所需要的經費,財政部門不再將資金直接劃撥至高校的賬戶內,并且需要根據詳細的預算對經費進行分配,高校的賬戶不得直接對本校其他賬戶及所屬院級單位撥付資金,而需要將資金直接撥付給供應商,減少資金流通的中間環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經費,減少的可能性,并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水平。

  (二)對高校資金管理特征產生影響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前,財政撥付資金、學費住宿費資金都可以自由支配使用,并且可以將結余資金結轉以后年度繼續使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高校需要根據審批的預算進行資金支配,當年財政部門撥付的資金必須在當年使用,不得任意的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并且學費住宿費需要上繳財政專戶,高校不得隨意進行支配,高校只能在預算范圍內使用國庫撥付資金及學費住宿費收入。在國家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建立良好的'預算體系是根本,高校預算內的每一筆資金都應當標明金額及用途等,無預算不能支出,不得隨意動用學費、住宿費等資金,這樣能夠有效的避免暗箱操作,增強國家對財政資金支出的監督力度,從源頭上要求高校按照規定進行支出,降低高校資金管理風險。

  (三)對高校的預算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強國家對高校財務監督能力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要求高校編制嚴格、周密的預算并報主管機關批準,這對高校的預算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高校需要建立完善預算指標體系,細化預算,使年度所需要支出都在預算的范圍之內,高校要嚴格、合理、科學地安排預算資金,若預算安排不合理,高校獲取的預算資金不足,會影響高校的正常經營。同時,高校資金要嚴格按照預算進行支出,保證預算的嚴肅性,這樣財政部門能夠及時的、準確的了解高校的財政資金支出情況,減少高校腐敗,增強國家對該高校財務的監督能力。

  三、高校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問題

  當前在高校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仍存在諸多阻礙因素,影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效果,具有來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高校主管人員及財務人員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認識存在局限

  由于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高校主管部門及財務人員享受“吃大鍋飯”的安逸,認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會剝奪高校主管人員及財務人員的利益,降低相關工作人員的福利,因此會產生抵觸情緒,不希望我國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高校財務人員觀念落后,意識及能力跟不上時代的發展,財務人員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政策法規、財務管理業務技能及理念認識不足,另外,較多的高校單位并沒有設置國庫集中支付相關崗位,或者國庫集中制度支付相關崗位的財務人員與其他崗位人員存在矛盾,不易于協調,這就造成財務人員對國庫集中支付業務難以進行整體把握,使得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難以實施。

  (二)高校預算管理水平限制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效果的發揮

  國家集中支付制度對高校預算管理水平提出較高的要求,需要高校要嚴格地、詳盡地制定預算,細化預算,而我國當前高校的預算管理水平沒有滿足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這就限制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效果的發揮。高校在編制預算時,難以對未來一個會計期間內所有的經費支出都準確的計劃在內,可能使得編制的預算與決算結果相差很大,不利于高校的規范化經營。另外,相關財政部門難以對高校預算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合理性進行把握,并難以控制高校經費支出的合法合規性,這也是在高校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所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

  (三)削弱高校籌資能力,增加高校資金運作難度

  在實施國庫集中支付之前,高校資金來源呈現多樣化趨勢,銀行借款、財政補貼、稅收減免、學費等都是高校的資金來源方式,財政資金直接劃撥至高校賬戶,高校可以根據自身賬戶資金余缺合理調配資金,并利用銀行貸款額度,從而增加高校的服務能力。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之后,高校必須在銀行開設零余額賬戶,財政經費直接劃撥至該賬戶,并且高校的學費等也直接上繳至國庫,納入國庫集中支付體系,學校不得動用該部分資金,這樣高校的資金實際上是主管部門在調配,高校沒有動力進行籌資,削弱了高校的籌資能力,增加高校資金運作難度。

  四、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水平的措施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財政體制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此,在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應當努力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水平,增強高校服務能力,顯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生命力。

  (一)轉變觀念,提高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優越性的認識

  雖然當前實施國庫集中制度存在一系列問題,但是不能否定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優越性,必須承認我國在財政管理上實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具有非常長遠的意義。高校應當從大局出發,充分認識我國進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意義及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優越性,深刻把握國庫集中制度的含義及重要性,并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讓其深刻熟練掌握國庫集中支付的業務技能。同時,我國應當加強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宣傳,讓高校更好地接受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二)完善高校預算管理制度,提高高校預算制定水平

  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可以單獨建立一個預算部門,強化預算的執行。高校應當建立完善預算管理制度,提高預算制定水平,細化預算,對預算期間進行周密的計劃,降低預算與決算差額,保證高校申請預算資金的充足性,減少高校提供教育服務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全面反映高校的資金需求狀況,高度重視預算管理工作,同時預算一經制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保證預算的嚴肅性。

  (三)簡化審批手續,提高高校籌資能力

  在國庫集中支付下,高校籌資能力削弱,因此國家應當在這個方面加強對高校的支持,簡化審批手續,給高校一定自主支配資金使用權,提高高校籌資的積極性。我國可以將學費等學校的收入存入高校的銀行賬戶中,高校有一定資金支配權,當高校預算資金不足時,可以報財政部門后墊支使用,保證高校資金不中斷,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效率。同時,政府可以積極配合高校,爭取銀行對高校的工作支持,拓寬高校的融資渠道,提高高校籌資水平。

  財務管理制度 10

  一、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一經濟核算,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保證公司經濟健康、穩步發展,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以公司價值增值為目標,以財務資源合理配置為內容,價值分析為工具,以決策---控制---評價為主線,保障公司價值最大化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3、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賬務管理制度,做好賬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5、公司經濟核算必須以法規、準則為準繩,以信息采集、加工、反饋、披露為重點,不斷改善財務信息質量,以更好地為經營管理決策、風險控制及業績評估提供有效信息。

  6、公司及各控股企業(含全資、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各級企業的負責和財會人員為執行本制度的責任人。

  二、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1、公司及控股公司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核算企業設置財務機構,配置會計人員并指定主管會計。

  2、公司總部設財務總監、財務部。各控股公司設置財務機構,必須報股份公司財務部,經理室審批。

  3、公司財務部門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財務總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財務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良好的品德和較高的業務素質。對財會人員被告統一任用,持證上崗,重點委派。

  4、財會人員任命的程序

  (1)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

  (2)公司財務部部長由總經理任命。

  (3)各級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賬務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由各控股公司提名,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4)未經委派或任命的財會人員,不得在財會部門從事財會工作。人事關系不在本公司的,不能從事出納工作。

  (5)公司財務部是公司財會業務的主管部門,各級財會人員接受本單位的行政領導,同時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具有雙重性。對財會人員的處罰、解聘、辭退必須報公司財務部經總經理室審查批準。

  5、聘用財會人員應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6、各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在上級財務部門和所在公司領導下工作。其具體職如下:

  (1)主持財務部日常工作,保證財務部門崗位責任制的切實執行,組織財會人員完成各項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維護公司的利益。

  (3)維護企業資產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業的資金籌集、管理調試和合理使用。對已付出的資金去向,正在執行的經濟合同,應收未收的賬款,投資分紅款,單位及個人貸款等,應定期檢查、監督、追蹤、督促限期收回。

  (4)負責審核企業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證會計核算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5)組織編制本企業的財務計劃,并督促其實施。

  (6)搞好經濟活動分析和財務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

  (7)參與企業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以及參與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及簽訂。

  (8)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制止鋪張浪費。

  7、各級財務機構、財會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為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賦予各級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如下職權:

  (1)有權對所在企業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審核、檢查和監督;

  (2)有權檢查所在企業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管理執行情況。

  8、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9、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10、賬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11、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交。

  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賬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6)保留賬外款項或者將公司款項以賬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以處罰的。

  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賬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的;

  (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予以辭退的。

  三、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1、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薄、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2、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3、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人同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

  4、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賬和編制財務報表。

  5、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6、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7、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賬。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8、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9、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本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賬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10、公司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1、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12、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3、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公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及辦公設備;

  (4)運輸工具;

  (5)其它設備。

  14、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15、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16、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時行核算。

  17、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賬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賬準備金。

  18、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賬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四、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1、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2、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3、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4、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也逐筆調節平衡。

  6、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作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確保現金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8、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10、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1、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12、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3、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責任。

  14、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付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賬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部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董事長審批。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五、工資及資金

  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2、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3、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應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后,報總經理審定。

  4、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5、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采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6、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六、稅收及利潤分配

  本利潤分配制度用于規范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和分配內容。

  第一條 范圍:本公司的利潤分配管理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 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于加強對利潤分配順序的規范,提高管理效率,實現對公司業務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 內容:

  1、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的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2、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3、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按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后,應先依法繳納所得稅,利潤總額減去繳納所得稅后的余額即為可供分配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被沒收的財務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即彌補超過用所得稅的利潤抵補期限,按規定用稅后利潤彌補的虧損。

  (3)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即按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的50%時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按國家規定轉增資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5)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都分配。分配順序為:

  ①支付優先股股利。

  ②按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決議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③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2、盈余分積金轉增資本金時,轉增后留存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應不少于企業注冊資金的25%;

  3、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4、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七、利潤不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1、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2、本公司所得稅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3、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不得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限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盜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應在股東大會召開后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4、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5、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6、對庫存物資的笑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賬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后處理;1000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后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理經審批后處理。

  八、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1、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xx,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和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畫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3、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4、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5、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九、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3、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4、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財務管理制度 11

  一、根據學校實際,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照顧一般”的原則,合理編制學校年度經費預算;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學校年度經費的決算編制工作。

  二、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財政紀律

  1、嚴格遵守國家關于現金和銀行存款有關管理規定,嚴肅財經紀律。

  2、嚴格收費標準,一律按物價部門批準的項目收費。

  3、各類帳冊根據,收付憑證嚴禁挪用,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據相符,帳款相符。

  4、嚴格把關,堅決杜絕違反財紀規定的.結算報銷,妥善保管好各種空白收據和結算憑證。

  5、經費使用做到專款專用,不濫開支,不亂開支。

  6、嚴格經費使用的審批制度,實行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

  7、學校公款一律不得給個人私用,因購物或公用需要借款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

  三、建立和健全民主理財制度,接受群眾監督

  1、設立由教師代表組成的學校財務監理小組。

  2、每一學期校財務監理小組對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全面審核一次。

  3、校長每學期向全體教師通報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和校財務監理小組的審核結果。

  4、定期公開學校財務收支執行情況,接受全體教師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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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02-27

財務盤點管理制度04-24

財務單據管理制度12-05

財務倉庫管理制度11-10

財務成本管理制度06-10

財務管理制度12-26

建筑財務的管理制度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