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的管理制度范本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會議的管理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會議的管理制度1
第一條 會議原則
會議是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有效溝通的重要方式,召開會議應堅持確實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是否召開會議,會議應做好充分準備、要注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等原則。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如公司班子會議、公司行政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等。
第三條公司班子會議
公司班子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由一名班子成員提議召開。
公司班子會議是進行集體決策的重要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和公司秘書參加,必要時可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決議、決定和批示;
(二)討論和決定公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公司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干部的任免、調動、培養和管理;
(四)研究制訂公司內部機構設置和重要管理制度;
(五)討論決定各部門請示公司領導的重要事項;
(六)研究其他需要公司班子會議審議的重大問題。
公司班子會議事規則是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
第四條公司行政辦公會議
公司行政辦公會是傳達上級重要精神,通報公司工作情況,討論公司日常問題的會議。
會議原則上每兩周召開一次,一般定在當月第一周和第三周(星期三上午8:30)召開,特殊情況需要延期或提前召開的由公司辦公室事先通知。
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文件精神,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會議精神;
(二)分析公司經營狀況,互通工作情況,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三)各單位(部門)匯報前兩周工作完成情況,包括細化分解明確的工作內容;重要工作的起始和節點;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完成情況;代表公司參加重要會議的主要精神(經分管領導同意需要傳達的)、突發事件、需要多個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等。
(四)討論、完善公司行政辦公會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
公司行政辦公會議程,由主持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會議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辦公會議紀要》,由總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副總經理簽發執行。
第五條各單位(部門)每周例會
各單位(部門)周例會,每周召開一次,通常安排在每周一上午進行,具體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會議由各單位(部門)自行組織召開,本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主持,由相關人員做好會議記錄。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上級機關有關文件精神,傳達公司行政辦公會議精神;
(二)總結本周工作,部署下周工作;
(三)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探討新思路,研究探討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相關問題的.解決辦法;
(四)協調落實周例會決定的相關事項。
各單位(部門)分管公司領導要定期參加各部門例會,廣泛聽取員工建議,深入了解公司情況。
會議的管理制度2
第一條、根據公司管理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區域會議內容和程序,提高公司的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會議要求:
一、會議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著眼于有效溝通、協調區域內部各方面關系、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二、會議應注重質量,提高效率。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做到充分溝通,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各類會議力求精干、高效,工作進展和安排應明確、具體、量化,杜絕空談和形式主義。
三、講求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傳達、貫徹,落實,力求取得具體成果。
四、嚴格會議紀律。會議主辦區域應加強會議管理,做好會議安排;與會人員應認真準備、準時參會,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區域經理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參會。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區域內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
第四條、區域各類會議及其安排如下:
一、區域領導工作例會
(一)區域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于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召開。
(二)區域工作例會出席人員為區域內各項目主管,區域各部門負責人;會議由區域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出席時,可授權區域其他領導成員主持。
(三)區域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區域經理通報重要事項;各項目隊長報告本項目上月工作情況,對照上月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提出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區域經理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體工作并宣布議定事項。
(四)區域工作例會必須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重要事項和公司指示及時傳達給項目每個隊員。
二、項目例會
(一)項目例會,由區域內所著項目隊長自行安排,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開會時間、參會人員等。
(二)項目例會由項目隊長主持,該項目全體隊員參加。
(三)項目例會的主要內容是:項目隊長傳達區域會議指示,通報項目近期總體工作安排和面臨的問題;各班組領班匯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建議和本月工作安排;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項目隊長提出部門下周工作要點、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
(四)項目例會由項目隊長指定一名員工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主持人、時間、議題、發言概要、工作要點及時限要求。
三、區域及項目其它臨時性會議,另行安排確定。
第五條、會議計劃與統籌
一、每月28日前,區域經理與各項目隊長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各類會議,編制《區域月度會議計劃》。
二、凡已列入《區域月度會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會議時,主管部門應提前2天通知。
三、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本規定限制。
第六條、會議準備
一、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區域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主辦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參會人員;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主辦,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主辦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與會人員;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
二、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主辦部門應提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落實并布置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2、各區域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七條、會議組織
一、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二、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部門及項目、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三、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四、會議記錄。
區域各類會議均應設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并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會議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負責會議考勤記錄,并報會議主持人核準;
6、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會議的管理制度3
設立會議制度,實行民主管理,是公司管理程序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將日常經營管理中所遇到的各類問題通過各層面會議形式,進行橫向、縱向的溝通和戰略戰術研討,有效的加以檢查和指導,同時通過制度的確立,保證公司會議的有效性、連貫性和會議質量,達到會議預期目的特編制此管理文件。
1會議類型
公司會議分為高層會議、管理層周例會、員工大會和年會四類。
1.1高層會議
1.1.1會議組織:常務副總組織召集,總經理主持、副經理(分公司總經理)、總監參加,會后形成會議紀要,并以電子版形式發給參會人員。
1.1.2會議時間:常態下高管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時間定在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五;如遇重大事件或亟待會議研究解決的事項和重大問題時,臨時召集。
1.1.3會議內容:
⑴ 通過對階段性目標及成果的總結和檢驗,驗證經營目標及方向的正確性;
⑵ 研究調整經營戰略,決策公司重大事件;
⑶ 決定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任免;
⑷ 結合公司發展戰略,研究審議組織機構的變動與調整;
⑸ 審議公司規章制度修訂案;
⑹ 研究決策公司投資立項、撤項、調整與具體實施步驟和方案。
1.1.4 會議要求:
⑴ 參會人員必須提前作好會議準備,帶著工作成果、制約經營發展的問題及解決方案參會;
⑵ 對于公司經營思路、規劃以及內部管理有建設性意見或改進建議的,提前一周提交意見建議書,提請會議研究討論。
1.2 管理層周例會
1.2.1會議組織:企管中心組織召集,常務副總主持,部門經理(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職或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員參加,會后形成會議紀要,并以電子版形式發給參會人員。
1.2.2 會議時間:每周一8:30——9:30(冬季9:00——10:00)時為法定會議時間。
1.2.3會議內容
⑴ 傳達公司高管會議精神;
⑵ 通報階段性經營成果;
⑶ 各部門主管上級匯報總結上周工作進展及成果,通報一周工作安排;
⑷ 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和出現的問題,協調跨部門協作配合事項;
⑸ 重要或緊急工作以及專項工作布置;
⑹ 通報重大工作思路調整和重大人事變動或調整。
1.2.4 會議要求:
⑴ 工作總結與計劃由各部門主管領導向會議作詳盡匯報,要求統一格式(見附件),匯報內容包括:
A、本部門上周工作落實情況;
B、本部門本周工作安排;
C、一周工作計劃要明確責任人、執行人、時間節點、目標成果;
D、目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點及初步做出的解決方案;
E、需要其他部門配合解決或公司支持的事項;
⑵ 總結計劃定于每周五下班前以電子版形式提交企管中心行政前臺工作人員。
1.3員工大會
1.3.1會議組織:企管中心負責組織召集,常務副總主持,運營副總作工作報告。
1.3.2會議時間:員工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時間定在每季度初第一個周五。
1.3.3會議內容:
⑴ 通報公司季度經營狀況,季度表彰和嘉獎;
⑵ 通報公司經營戰略和目標調整及重大人事變動。
1.4年會
1.4.1會議組織:企管中心負責組織召集,運營副總主持,總經理作年度工作報告。
1.4.2會議時間:每年12月下旬召開全年工作會議,時間定在12月20-28日之間。
1.4.3會議內容:
⑴ 總結公司全年經營管理狀況,提出下年戰略發展思路和經營目標;
⑵ 年度表彰和嘉獎;
⑶ 公司大聯歡。
2會務準備
2.1除高層會議外,其它會務準備由企管中心統一負責,根據會議類型提前做好會議安排;
2.2除管理層周例會外,其它會議提前3天通知到參會人員,并明確會議主題以便做好會前準備;
2.3根據不同會議類型,必要時提前做好會議布置、材料印發等工作。
3會議紀律
3.1為保證會議質量,倡導高效會議,參會人員必須在會前3分鐘到達會場,因遲到影響會議不能準時開始者,請站立參會或自覺繳納罰金100圓整,否則不可入席,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一次論處。
3.2 會議要求提交的材料,必須無條件、高質量按時提交。
3.3會議開始前須將手機調至靜音狀態,原則上不許接聽,特殊情況必須接聽時,可短信回復,會議結束后回撥。
3.3會議期間不得隨意走動,非討論時間請不要交頭接耳,不得退席。
3.4重要會議不能按時出席者需事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并需指派代表參加,并須提前與代理人員就發言內容進行溝通。未請假、未指派代理人員、未交流的,按無故缺席處罰。
3.5參會期間禁止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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